有人临终前留下遗嘱死后要将有用的器官捐献出去,医学规定要死后六个小时内的器官有用,即使有用,说明时会有疼痛感,对他进行割离,他会起瞋恨心吗?
答:这个问题我们要看现在的医学是怎么判断死亡的,但是其实有很多的医生他内心也清楚的,有些人例如:车祸死之后,进行抢救,当抢救宣布无效的时候,他也知道对方还有生命,只是他的脑死亡而已,由于有的医学界认为脑死为死,有的是心脏停止跳动为死,有的就看脑电波和心电图。对于器官捐献者来说,我们可以说这个是善业,如果一个器官捐献者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没有希望了,他的身体被割开、器官被拿走,假如那个时候生起嗔恨心他堕入恶道,假如他思维现在我的器官捐献出去,捐献给其他人这个是善业,而且假如他还没有死的话,他把自己的器官捐献出去,这个是什么样的布施啊?这是上上的布施,因为他把生命、把器官都布施了,如果一个器官捐献者在临终的时候,想起他做的这个是上等的布施,他会忍住疼痛而去思维这样的功德善业,他必定能够投生到善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