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如来正答
丙二、正答四•丁一、教起行
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国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万民庶人,行慈孝者,皆应先为所生现在父母、过去七世父母,于七月十五日,佛欢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饭食,安盂兰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丁二、教发愿
愿使现在父母,寿命百年无病,无一切苦恼之患,乃至七世父母离恶鬼苦,生人天中,福乐无极。
丁三、教常作
是佛弟子修孝顺者,应念念中,常忆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忆所生父母,为作盂兰盆,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
丁四、劝奉行
若一切佛弟子,应常奉持是法。”
解字
[善男子]有时也简称为善男,即指良家之男子,子是古代对男子的一种尊称、美称。经典中称呼在家众常用此称,“善”系对信佛闻法而行善业者之美称。胜鬘经中强调善男子、善女人之条件为舍离我执、我意,至心归命于佛;窥基之《阿弥陀经通赞》谓,善男子、善女人乃梵语之优婆塞、优婆夷,即持五戒之在家男女。另有异说,如《杂阿含经•卷三十》中即对比丘亦称善男子。又大乘经典中,对菩萨称“善男子”,对比丘则称其名,其例甚多,但有时亦以“善男子”称呼比丘。明代袾宏于《阿弥陀经疏》中,就“善”字举出二义:一为宿生之善因,一为今生之善类,“男女”通指缁素利钝及六道中一切有情之众生。此因一切男女,今得听法者,必因宿世中积修善根,故称善男、善女。后之注释家多依此二说。又善男子善女人通常亦称“善男信女”,今为一般信徒之通称。这里,“善男子”专指当机目连。
[若]这里出现了两个“若”,用法一样,作代词,相当现代汉语中的“你(们)、你(们)的”。如“若,汝也——《小尔雅》”。
[比丘]梵语之音译。又作苾刍、苾汇、备刍、比呼。意为乞士、乞士男、除士、薰士、破烦恼、除馑、怖魔。乃五众之一,七众之一。指出家得度,受具足戒之男子。比丘原语系由“求乞”一词而来,亦可解为破烦恼者之意。据大智度论卷三载,比丘之语义有五种,即:(一)乞士(行乞食以清净自活者),(二)破烦恼,(三)出家人,(四)净持戒,(五)怖魔。其中,破恶(破烦恼)、怖魔、乞士,称为比丘三义,与「阿罗汉」一词语义中之杀贼、应供、无生等三义,合称为「因果六义」(比丘为因,阿罗汉为果)。有关比丘之种类,《十诵律•卷一》、及《俱舍论•卷十五》举有名字(名想)比丘(有名无实之比丘)、自言(自称)比丘(自称比丘者)、为乞(乞够)比丘(为乞食而生活者)、破烦恼(破惑)比丘(真比丘)等四种比丘。四分律卷一则举有名字、相似、自称、善来、乞求、著割截衣、破结使等七种比丘。
[比丘尼]梵语之音译。又作苾汇尼、苾刍尼、备刍尼、比呼尼。意为乞士女、除女、薰女,又称沙门尼。尼,指出家得度受具足戒之女子。比丘、比丘尼所持戒之条数,依律而有异。四分戒本有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之说。又比丘尼应敬比丘,故制定八敬法(又作八敬戒、八尊重法、八不可越法),此乃为防止女性出家者乱正教而设。八敬法即:(一)每隔半月,比丘尼必受比丘指导一次。(二)跟从比丘安居。(三)安居结束,必从比丘众中求自恣忏悔。(四)从比丘受具足戒。(五)不可辱骂比丘。(六)不可举说比丘所犯之罪过。(七)犯轻罪时,从比丘而忏悔。(八)比丘尼即已出家受戒百年,亦须向新受戒之比丘礼拜。
[国王]指统治一国之王。又称国主、人王。就因果而言,以前世受持十善戒,故今生能统领国土,为人中王。又因得诸天之保护,故又称天子。——《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三》、《仁王般若波罗蜜经•卷上》。
[太子]已确定继承帝位或王位的帝王的儿子。
[大臣]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
[宰相]辅助帝王掌管国事的最高官员的通称,如宋•王安石宰相,即今之国务院总理。
[三公]辅助国君掌握军政大权的最高官员。周立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西汉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马为三公;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至唐、宋仍称三公,但已无实权,明、清只用作大臣的加衔而已。
[百官]各种官吏。
[庶人]平民、百姓。
[安]前文用“着”,这里用“安”。安置,放置。如陆游诗曰“小吏知人当著句,先安笔砚对溪山。”
[是佛弟子]这里的“是”,凡、所有的意思。
[一切佛弟子]指比丘、比丘、优婆塞、优婆夷等僧、俗四众弟子。
[应当]劝勖之词,意谓佛之敕教,不得谨当遵从也。
[奉持]信受名奉,专念名持。
[应当奉持是法]这里的“是”,作代词,指盂兰盆供。
说文
善男子(指目连尊者),你们比丘、比丘尼、国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庶民、百姓,欲修孝慈之行,都应当先为报答所生自己的现在父母、乃至过去的七世父母,在七月十五佛欢喜日、僧自恣日,将各种美味饭食盛在盂兰盆中,布施十方自恣僧众。
祈愿能让自己的现在父母长命百岁,无诸疾病,亦无一切苦恼忧患;乃至祈愿能让自己的过去七世父母脱离饿鬼之苦,得生人天之善道,幸福快乐无极。
凡是佛弟子,欲修孝顺之行,自当于念念之中,心心忆念所生自己的现在父母,乃至过去的七世父母。每当年年七月十五佛欢喜日、僧自恣日,常以孝顺心、慈悲心,忆念所生自己的父母,为修盂兰盆供,供佛斋僧,以报答父母长养之恩、慈爱之德。
你们所有佛弟子,应当敬奉受持盂兰盆供之法。
会意
这段流通分中的正说之文,是全经的画龙点晴处,极其相当重要,她说明了孝慈之为道的所以然,这与《梵网经•菩萨戒》里所谓的“孝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亦名制止”的意旨相同,唱出了如来出世度生的本怀,道出了本经的宗旨与精要,无非是希望人人因修盂兰盆供之法,不但报答救度所生自己之现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的哺乳之恩、养育之德,并且使自己因修孝慈设功之因缘而开拓自己的悭吝不施舍之心,以免自己将来堕落三涂。可谓凡修盂兰盆供者,与人与己,与亡与存,皆有莫大之利益与功德。
因此之故,如来乘当机再次申请发问之机会,先普教一切行人,非但佛弟子,先为报答父母深恩故于七月十五日设盂兰盆供、修孝慈行,以表为人孝子之慎思追远也;次教发愿,使“现在父母寿命百年无病,无一切苦恼之患,乃至七世父母离饿鬼苦,生人天中,福乐无极”,以追回自己本有之孝慈心,从而俾其良知发现,更好地做人;再教常作,佛谓凡是佛弟子者,孝顺之行乃人人本分事,应尽未来际身而常作,因为生生世世,一切众生非湿生、化生者,皆由父母所生、长养慈爱而有故,所以佛制“是佛弟子,修孝顺者,应念念中,常忆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忆所生父母,为作盂兰盆,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其实,这段敕令虽似经教,实乃律制,故须人人必遵,个个须从。原以大乘经、律合说,即经是律故。最后,佛又以敕令的口吻首尾经文曰:“若一切佛弟子,应当奉持是法”,这便是出自如来的老婆心切处,更显此经教即是律制也,亦说明此经属大乘经典,不应执文而判为人天小教也。
既然如是,希望人人能奉佛之遗教,不论父母存亡与否,为念父母恩深故,每当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修盂兰盆供,发愿起行,奉持如是之法也。父母爱子,既念念不离心;孝子报恩,须年年不绝供。
鉴赏
此段文字,流畅似水,优美自然,言辞浅显而易明,读来引人发省、深思。若能常日读诵受持,自能出发行人对父母的忆念与追思,久而久之,自己隐没之本有孝慈心自有发现的一天。这里,有几处言辞值得令人仔细品读、赏析。
1、在“教起行”一段文,有几处须意会才是,先摘录原文下:
“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国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万民庶人,行慈孝者,皆应先为所生现在父母、过去七世父母,于七月十五日,佛欢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饭食,安盂兰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其中,“善男子”一词,虽说是单指当机目连,如来在开口宣说前先呼一声“善男子”,意思是令其注意专心而听,其实真正目的是在以当机之名而警告与会同闻之众注意听。
特别是“若”要注意,在这里作代词,即“你们”的意思,千万不要误解为假设连词。
“若比丘……万民庶人,行慈孝者”一句,明确地指出无论出家在家、富贵贫贱等,都是父母所生养,既各有生身重恩,安得不修孝慈之行?不修孝慈,不但非佛弟子,亦复非人类也。要知羔羊有跪乳之恩,慈乌有反哺之情,何况其人子乎?可见,孝慈之道,乃人人本有之金刚光明宝戒,先王修之以达至德,如来运之以成等正觉。
“皆应先为所生现在父母、过去七世父母”一句,说明无论父母存亡与否,皆须先设供修孝顺行,不必待父母去世后而为之。这指出了借口推辞之人的通病。
“七月十五日、佛欢喜日、僧自恣日”一句,意谓七月十五日既为“佛欢喜日”、又为“僧自恣日”,一日同时赋有二名者,说明如来应世,本为度生。今自恣日,众僧解夏如法相教相谏、展转促进,以增长道业、成就慧命,而令正法久住。又檀越借此胜缘而设供修福,广行孝慈,畅佛本怀,故又名佛欢喜日。
总之,称七月十五日为“佛欢喜日”者,佛陀希望人人能以佛之欢喜而自喜欢,尽心修孝慈行;称“僧自恣日”者,佛陀希望人人能知恩图报,忏悔前愆,设供修福。
2、“教发愿”之文,更有深意。先则“愿使现在父母,寿命百年无病,无一切苦恼之患”,再则“(愿使)乃至七世父母离恶鬼苦,生人天中,福乐无极”。如来的意思是,孝顺父母应先亲后远,先为现在父母祈福、尽心供养,后七世父母追荐超拔。其目的是希望设供者因为父母祈愿而开拓自己的心量,推己及人,由近到远,达迹致本,即由现在父母而推想到七世父母,由生前父母追思已故父母,由自己父母而扩充他人父母。从而体认到“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的深刻道理,由孝慈精神的推广而达到“心正意诚”,乃至“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也,整个世界则处于一片祥和与宁静中。
这里,要强调的是,孝慈之道,最宜注重生育自己的现在父母。
3、“教常念”之文中,强调了凡是佛弟子修孝顺,务须作到心观与事修的不二,更赋有深意。
如“是佛弟子,修孝顺者,应念念中,常忆父母,乃至七世父母”之句,正是如来教孝子修孝慈也,孝慈之道就是观心。若不以心观为法供者,则徒存空想,纵令昼夜悲号,究竟何益。若漠然忘念,则非佛弟子,忤逆不孝。
“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忆所生父母,为作盂兰盆,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一句,是教修事供,意谓不得执理废事。又不得一年修供之后,遂谓父母已度,不复更修。须知父母恩重无极,孝子须念念观理,年年举事。未度脱者令得度脱,已度脱者令增胜乐。若能如是方名孝子,始名报恩。
这里,强调念念不忘父母,乃至尽未来际常忆父母,惟有如是才能算是心存孝顺父母之理念,乃至人人皆自己过去父母、六亲眷属之箴言。并且要年年修供,否则执理废事。
更应注意的是,“是佛弟子,修孝顺者,应念念中,常忆父母”,这句里隐含着反明之意。即以“应”从反面说明,如果佛弟子不“念念中,常忆父母”的话,就是违反佛制,不顺孝慈之道。这样的人,非但不是人弟子,并且是忤逆不孝之子,佛法中之贼,人人嗤之以鼻,鬼神常怀嫉恨而骂之。所以,凡为佛弟子者,须依佛制念念不忘父母,年年设供孝亲才是。
4、“劝受持”文中,就以“若一切佛弟子,应当奉持是法”一句收尾全经,提纲挈领,劝信受持,冀望展转流通,以泽后人。言辞简短而意味深长,实为我人之当头棒喝,顶门金针也,点中了我人咽喉扼要之处,惟有全盘掀翻、彻底承当的分,没有叫尔回旋的余地。
此中“若”,亦作代词,即“你们”的意思,是人。“是”,代词,指盂兰盆供,是法。“奉”,即受信的意思,指事修设供;“持”,即专念的意思,指心观理念。所以,短短十二字中,有人有法,有事有理,有观有修。应注意的是,人须秉如来所教之法而设供修孝,应依理观而修孝行,由孝行之事而显心观之理。如是方不负如来之心。
总之,赏析此段文,应从如来极其平常的言语中,应体会出如来的慈悲本怀与无上智慧才是。慈悲本怀毋庸多言。就智慧而论,此段言辞字字全机锋,句句皆转语。若不仔细玩味文句,或许会堕在如来言诠中,落草成寇也;若不依教孝亲设供,恐将误入荆棘林中,刺得尔遍体鳞伤也。
点评
如来彻底悲心劝信与会同人及后世人等,特别是“若一切佛弟子,应当奉持是法”,其目的就是希望人人因行孝顺设供而消除自己内心的贪嗔痴三毒,乃至成就自己的法身慧命。但要强调的是,经文处处指归孝顺父母应以“现在父母”为主流,然后推及七世父母,再由自己一人父母推及他人父母,乃至将慈爱之心灯遍照于人类及异类。所以,孝顺之道,应主次分明,亲疏有序,先后有致。千万不要像今天有些人,对狗宠爱有加,可弃自己父母不顾不问。不知这些人是不明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还是真的堕落到宠爱狗子的地步了。悲哉!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