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契经验的宗教对话——“宗教的灵修传统”综合座谈引言
释性广
时 间: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
地 点:辅仁大学济时楼九楼国际会议厅
会 议:“宗教的灵修传统”国际学术研讨会
主办单位:辅仁大学宗教学系
感谢主办单位邀请笔者参加本次研讨会之综合座谈!
主持人陈主任德光教授细心地为本次座谈会设定了三个子题:
一、您个人宗教灵修的经验
二、灵修与现代人的生活
三、灵修与宗教交流
为节篇幅,笔者以下的引言内容,将省略证成之论据,只针对上述三个子题,略述笔者的看法。又,佛教向以定、慧二学或是“止、观”二行,指称修道内容,今依大会用语,以“灵修”统称(涵盖佛教在内的)所有宗教的修行内容。
第三个引言:“灵修与宗教交流”,若当作讨论的主要线索,可以联结(或涵盖)前面两个引言的讨论,然而此中所引发的问题不少,而且极易引起歧见。例如:
一、从灵修经验的有无问题,可以探讨的是:没有灵修经验的人(研究者)有能力讨论或研究灵修问题吗?凭藉着一己的灵修经验,能有跨宗教(灵修)的研究能力吗?纵若提出说明,这些说法能有普遍的解释效力吗?
二、属于个人私秘经验的灵修行为,必须互动交流的理由何在?有否可能产生不利于己或不利他者的后遗症?在肯定灵修(及其团体)能净化身心,乐生合群的正面功效中,能否关注到它所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三、范限在“灵修”主题而有的宗教交流(对谈),对各宗教灵修系统所追求的终极目标而言,它们的最终境界有共通性吗??是否如朱熹所说的“理一分殊”,条条大路通罗马?而牵涉到研究心态及方法论的不同,有“己正他邪”的外道、异端之说,有“他偏己圆”的判教之论,有“多元价值并存或殊途同归”的相对之言;面对这些纷陈之词,灵修对话能有排解梳理之道吗?灵修话题的宗教对话,所要达到的功能(或目的)又是什么?
以下是笔者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一、笔者认为:相较于无有灵修经验者而言,拥有灵修经验者,对于灵修问题,会有较强的解说能力;然而超理性的灵修经验,并不排除人类运用理性来加以探索、解说的可能性;即便受到思维与语言的局限,这些探索、解说,亦有少分或多分逼近真象,显现真理的可能性。所以,无有灵修经验的人,对灵修经验,也可以从旁观察个案,或是广为搜寻资料,以适切的研究方法,作出学术上的贡献。
二、普世性宗教所印证认可的灵修成就者,其外显行为,不但不是“非理性”的身心失调或情绪失控者,反而有着高度自制的能力,与洁净的人格道德。所以,虽然各宗教的灵修传统,对人间现世有予以肯定或予以否定的差异态度,但是都有“透过灵修能净化身心”的共同观点,肯定灵修成就者的智性光辉与慈爱心行;亦即,宗教灵修虽属超道德的心灵境界,但恰好也能成就道德之善。
灵修活动对现代人有舒解身心压力的功效,然而灵修者绝不能轻忽道德操守,扭曲或抹煞伦理价值。吾人乐见“灵性复兴”时代的来临,重视的是它带给人类身心净化,社会和谐的助益;但也因此,吾人不能不关心那些不当的灵修观念或行为,它们业已引生了破坏社会秩序的弊端,诸不见假借灵修之名而攫取金钱、权利、情色的种种丑事,时有所闻。
三、在各宗教与教派内部,向来都有分辨自宗灵修境界的真伪、高下之议,而此是否适用于跨宗教间灵修境界的比较研究?值得深思。
面对不同宗教中各类的冥契经验,笔者认为:“此乃诠释方式不同而非经验类型不同”的前提,将具有比较宗教学研究上的意义。吾人若尝试对各宗教的灵修境界,简别其特性,并判断其浅深层次,这样的研究极具挑战性,而其结论也最易引起争议。弥平争议的方式,或许是宗教信仰终极境界的“理一分殊”或灵修(修行)成就的相对论,但这种说法,很难获得连笔者在内的各宗教人士的同意。
无论如何,以灵修内容为主题的宗教对话,在交流中应避免自赞毁他式的宣教语言,此中较好的进路可能是:对自身信仰的灵修(修行)传统,多作自我批判的反省与检讨。宗教人士热心从事灵修对话的终极目的,或可定调为:秉持宗教广慈博爱的特德,以自我批判,自我改进的诚意,在纷扰争斗的人世间,先做好“灵性提升”的表率,解除因宗教偏执所引起的伤杀与动乱,进而携手共同奋斗,缔造世界和平的光明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