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诸欲皆热辣,如毒蛇愚人着,终必堕地狱,永久受大苦。
注:诸欲即烦恼,欲有色、声、香、味、触等爱染。此诸爱染,受用时,虽有小乐,
终则热辣,如毒蛇之牙。但愚人无知,贪着此诸欲乐,最后,则必受苦,亦必堕
入地狱,受诸大苦。
一七、虚伪、骄、绮语、夸大及自高、无正念之人,不能修佛法。
注:无论在家出家,欲修佛法,必须先除去粗重烦恼。此有六种:一、虚伪欺骗。二
、骄傲无礼。三、绮语多语。四、夸大夸口。五、自高好胜。六、心无正念。此
诸六种,为最易见易作之烦恼,如能除去者,必能增上昌隆。
一八、婆罗门谛听:嗔恨毒稍甜,能杀嗔毒者,贤天所称赞,因能杀嗔者,则无忧伤苦。
注:嗔,因种种原因而生,但根本是毒。嗔后如能报复,则心中稍有快乐,亦即有小
甜味,但根源是苦,最后必有苦恼忧伤。如能断除嗔怒,则无忧伤苦恼之果矣。
一九、勤者不多睡,而常习醒法,弃惰、谄、悦、戏、色欲及饰身。
注:勤苦精进之人,必须少睡,修行警醒觉悟之法。不懒惰、不谄曲、不欢悦游戏、
不行淫欲、不穿着华丽衣服、不用装饰品,乃可称勤者。
二○、好求人过失,则增己有漏;时时求人过,则不能断漏。
注:对人之看法,约有三类:一、恶意看人。二、善意看人。三、公正观察。恶意看
人,则人人皆恶,而增加自己之有漏烦恼,乃至成为天性。如此集积,则日日增
加,永不能断烦恼有漏。
二一、若诸婆罗门,到达两法岸,则诸烦恼等,不能依着彼。
注:婆罗门,即梵行人,为印度四阶级中之最高级,依“吠陀”经典修行。如能依吠
陀经,达到“世间法”及“出世间法”,则亦可脱离烦恼。
二二、此生及来生,所有诸恶趣,无明为其根,嫉贪为其构。
注:恶趣,则极下劣、极苦恼之处。其堕落之原因,在于无明愚昧,又有嫉妒他人之
心,又复贪求不足所致。
二三、人被箭射中,则四方驰走;既拔除箭已,则不走不沈。
注:人被箭射中,喻人被欲所著。执着沉沦于欲,则心昏智乱,四方驰走,有如狂人
,甚多危难。但如能拔去箭,即能拔除心中之欲念之后,则安定如常,不必驰走
,亦不沉沦堕落于欲念中,无有危难。
二四、贪嗔痴自生,侵害恶心人;有如竹之子,枯竹自身死。
注:人有善心者、有恶心者,无论善恶之心,皆可能有贪求之念、嗔怒之念、愚痴之
念。但善心人对此三念起时,能断绝之;恶心之人,则不能断绝,且任此三念生
长增扩大,有如铁锈生于铁而损铁,竹子生于竹而枯竹自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