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虚大师的中观思想
方 兴
一、前言
虚大师一生的学行,得力于般若。初于1907年冬,在浙江省慈溪县汶溪西方寺阅藏,读《大般若经》。“一日忽然心境顿空,而一刹那间回观身器如幻如影,《般若经》义灿然现前。进而涉猎《法华》,《华严》,台、贤教义及龙树、僧肇论旨,亦甚痛畅,机锋迅捷,不复被语句所缚。爱庆快生平,于佛法由胜解生确信,吾本未多读书,至放恣于世间学说亦多一目了然,文思风发泉涌,益是自喜,颇有利法利生,今世舍我而谁之慨。”(见《全书》l册364页)1923年春,于武昌佛学院讲授《十二门论》,作《十二门论讲录》、《无生法忍总摄十二门义》行世。后于1942年下学期,于汉藏教理院,讲《法性空慧学概论》。其间还讲解《金刚经》、《能断金刚经》、《心经》多遍。著有《金刚经义脉》、《讲录》、《能断金刚经释》、《仁王般若经讲录》、《心经述记》、《讲录》、《讲义》、《释义》等书。
虚大师认为在三乘佛学中,真如宗依三性中之圆成实性,依佛的境界,据果垂教,法门最高,除上根者,得益之人不广。唯识宗依三性中之依他起性,随俗施化,用教明理,不能尽离分别戏论。般若宗依三性中遍计所执性,明一切法本来毕竟空寂,;舍除一切戏论分别,空诸法执,实具有斩钉截铁之力。般若法门能使人远离遍计所执,悟入圆成实性。廓然性海,乘愿游行,其成效妙用,使穷千里目者,直上最高楼阁。
《般若经》,由龙树发挥甚深空义,建立中观严密思想体系,世称中观学,亦称龙树学。龙树著作汉译本,可分宗论部,释经部、集经部、颂赞部四大纲,合计共十七种。如能将此编成《龙树丛书》,则大乘二谛法门可以概括无馀。在龙树的著作中, 《中论》可称为代表著。虚大师对此书有精湛的研究,不被世人注意。现将这一丰硕的成果,呈献给读者,共沾般若法味,作为对大师诞生百年的纪念。
二、《中论》的总纲
八不缘起偈是《中论》的总纲,也是全论的中心思想。二十七品所阐明的道理,无非是对八不缘起义作详细的解说罢了。因此研究《中论》的人, 对此不能轻易放过。
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
异,不来亦不出,能说是因缘,善灭
诸戏论,我稽首礼佛,诸说中第一。
虚大师在此列举青目、安慧、清辨、月称、宗喀巴诸家的解释。希望读者审思明辨,比较推敲,于中探微索幽,直登般若堂奥。
1、青目释:一切缘生诸法的因果,是一是异?因中先有果,因中先无果?是自生,他生,共生?种种推求其生相,都不能成立,所以一切法是无生的。依生说灭,有生才有灭。现在生既灭,灭也不可得,所以是不灭。明白了不生不灭的道理,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出的意义,也就可以推知。但有人仍执常断等道理为实有,因此龙树再就常断、一异、来出,再加以破斥。可见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出,是总贯全论的大纲。
再举例说明,譬如一粒谷子,它是因缘所生法,但最初谷种从何而生?谁也无法解答。有的科学家推说是从它方世界飞来的,试问它方世界最初的谷种,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到了最后来一个简单化,说是上帝造出来的。我们是相信缘生无性的,认为世界最初的谷粒,是缘生无性幻有,本自不生,不生则不灭。不仅过去不灭,现在未来,永远不灭。不灭的谷子是否常恒不变?显然不是。如谷子抽芽时已不是原来的种子,由芽茎,长叶、开花,又结出许多新的谷子,故不常。新芽子成种,又要发芽、抽茎、长叶、开花、结果,故不断。芽是芽,花是花,故不一。芽不离谷,花不离芽,故不异,芽从谷中现起的,不同树外的鸟来树上,故不来。将谷子粉碎,从中找不出芽,茎、花,故不出。印度人多数食米,故就人们常见的一粒谷子,寻找它的生灭、常断,一异、来出相不可得。以此为例,观察一切事物,如眼前的生活用具,桌椅、屋舍、林园,乃至大地、虚空,再反观到自己的根身、心念起灭等,当推求其生灭、常断、一异、来出,皆不可得。研究《中论》的人,须在现前世界身心上注意观察,久久纯熟,自能引发空慧,这样学习才能当下得到受用。
2,安慧释:依唯识三性来解释八不。一切缘起生灭法,依依他起而有因缘生,刹那灭,乃至常断,一异、来去意义可得。如果在缘起法上,离识执有实法可得,而去分别计度是生灭等,这就是遍计执性了。但遍计所执法是无体的,因而一切生灭、常断、一异,来出等法皆不可得,如龟毛兔角一般。如果破除遍计所执,则依他起性,自然显现,亦即获证圆成实性。可知安慧的中观思想,依唯识三性义,说遍计无,依他有。
3、清辨释,分总别二义来释八不。就总义说,在世俗谛缘起法上,是可以安立有生灭,常断等。在胜义谛的佛智境界上,则生灭等义皆不可得,故说八不。约别义说,在胜义谛上说不灭不生,不一不异。在世俗谛上说不常不断。在真俗二谛上,俱说不来不去。但清辨总的宗旨,在世俗谛上可有生灭等,在胜义谛则皆不可得。由此可知,清辨的中观思想,是胜义空而世俗有。
4,月称释,《入中论》注重说诸法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无因生和缘起无自性的道理。依此来解释八不缘起颂,一切缘生法都是无自性,则无自他的对立,所以不生,不生则不灭。不常不断等,据此可知。
5、宗喀巴释,宗喀巴著《缘起赞》赞《八不缘起颂》说:”因缘生是依他起,执有自性是遍计执,离自性执是圆成实。”龙树在《中论》里,虽未说三性,但其义非不具,故《缘起赞》以三性释八不,意思更加明了。所谓依他起,乃依因缘而得生起。若于依他缘起者一一法上执有自性,即遍计执,非因缘起,若于依他缘起一一法上离自性执,即圆成实,亦即涅槃解脱出世间之因缘也。
三、《中论》的核心思想缘起性空
虚大师认为中观的缘起性空的道理,能透澈说明宇宙人生的真相。从字面解释,宇宙即迁流无常之万有,人生即人类及非人类的一切有情众生,真相即宇宙人生的真实相状。宇宙人生的真相,从古到今,被许多宗教家,哲学家误解或曲解,使人堕入十里雾中,不见庐山真面目。唯有佛陀的中观正智才能明澈宇宙人生的真相,归还它的本来面目。
什么是宇宙人生的真相呢?即缘起无尽,性空无碍。
1、缘起无尽:缘起的含义,谓事事物物,都是众缘之所集起。如人的出生,是以过去的业识为主因,现世的父母为助缘。草木的生成,是以种子为主因,水土,阳光,空气为助缘。何谓无尽?由于一切事物界是众缘集起,故一一事物皆备摄一切事物。又一一事物,皆为缘能起其馀一切事物,故一一事物皆摄入一切事物。如人身由万物所成而备万物,亦能遍为万物生起之因缘以互摄互入。故推前前无始起,推后后无终止,推内内无中核,;推外外无边际。以其无始终,无边无中,故称无尽。
此无尽缘起的宇宙人生观,说明一切事物非大梵,上帝、神之所创造和主宰,非是从虚空,虚无而有,非是自然而有,亦非几种原素合成而有,亦非是哲学家假想所立的太极、冥初而有。
通达无尽缘起的道理,则能明了人生以业识为因缘,内为别业之根身,外为共业之世界。生有所来,死有所往,推前无始,推后无终。故吾人现在一言一行,皆有深远之影响,无穷之价值。善的言行,必有食福之时,恶的言行,必有受罪之日。由是善恶得其标准,道德有其根据。人生乃可孜孜为善,以完成道德之人格。进而言之,吾入之身心,即是缘起,即是无尽,诸法与我并存,法界与我为一。如是吾人即无限之全宇宙,即全宇宙之主,何等安乐!何等自在!
2、性空无碍:”性”以固定实在之体质为义。“性空”是说明事事物物都是缘起无尽,故无有固定实在之体质。这一无自性的空理,是遍于一切事物的,是法尔如此,永恒如此,故是一切事物真性。由于一切事物的真性是空性,故一切事物皆无质碍,皆无障碍,皆无对碍,皆无限碍。
通达性空无碍的道理,能远离一切苦厄。因世间的苦厄,无不生于自他之对碍,心境之限碍,物体之质碍,知觉之障碍。明了一切诸法皆缘起无尽,自性空寂,则诸碍皆无,苦厄远离。即能达到人我之性空,无我我所。如是则世间一切冲突和斗争,自可息止。即《心经》说的“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远离一切颠倒梦想。”
四、《中论》大意
虚大师对《中论》各品,皆作了提要式的论述,便于学者掌握要点。
破因缘品第一
总别观因缘、所缘,增上缘等生果义,从空间明彼此相待不可得。以人们平时起种种分别,构成思想,施设名相,其根本条件在有彼此。因缘生果,谓从彼因缘得生此果,必须先有彼此相待关系,乃有生灭。先有彼此成立,才能生起分别,建立语言文字。彼此方式,即逻辑学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同一律谓此是此,矛盾律谓此非彼,排中律谓定无彼比之中间。彼此不立,则分别无由生起,何有思想名言可立?名言范畴不有,则分别自然不起。
论中举例:“果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以果无有故,缘非缘亦无。”以果为“此”,缘为“彼”。此借先后不可得而明此彼不可得。试问:前果从缘生能成立。为缘中先有果?先无果?若缘中先有果,此果即不须再生。若缘中先无果,则缘果无关,不名为缘。如水土为生长木之缘,虚空则为非缘。设此水土之缘中本无花木之关系,则等同虚空非缘。缘尚不生,非缘又何能生?此果无故,彼生果之缘,亦不可得。
破去来品第二
此从时间明先后相待不可得。论云:“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离已去来去,去时亦无去。”去如何有?已去已经过去,岂有再去?未去尚未有去,何能有去?如说去时有去,试问何为去时?若谓是已去未去之间,则已去未去当不可得,更何有已去未去之间的去时?
再借空间彼此相待而破时间先后。为由“去者”、“去处”、“去法”而有去,,如观察飞鸟向虚空飞去。去者待去法,去处而有,而去法,去处亦待去者而有。去法、去处未有故,去者不得有,去者不有故,去法、去处亦不得有。以此方法遍观一切法,毕竟空不可得。
以上二品,总示中观的方法论。以此方法一气观到底,遍观一切法,遍破一切执。以下各品所观事理,均为能观。
破六情品第三
破五阴品第四
破六种品第五
此三品初观世间法不可得,六情即六根,六情,六尘生六识,是指十二处、十八界。六种即六大,地,水,火,风、空,识。此为有情世间之所依,即三乘圣者亦以此根尘诸法为所依。今依中观方法观察世出世间所依之六情等,皆彼此不可得,先后不可得。由于是没有分别可以生起,遑论由分别而起的执著。
次观世间生死法不可得,同《俱舍论》烦恼品、业品、依惑业共,分别观察。
破染染者品第六
观三相品第七
先观惑不可得,染,染者;染即烦恼,或无明等。染者为众生,由烦恼流转。三相:即有为法生,异、灭之三相,或者生,住,灭。更从生烦恼境上周遍计度,即第七观三相品。
破作作者品第八
破本住品第九
破然可然品第十
次观业不可得。作、作者:作即作业,作者即能造业之众生。本住:是指神我而言,即执有本来常住之精神自我。然可然:为进一步破执有作,作者,再举然可然为喻,逐而破之。
破本际品第十一
破苦品第十二
破行品第十三
后观苦不可得。本际:指众生生死之原始,先观众生生死无始,固非上帝等造。进观苦苦及生老病死等行苦,皆彼此相待,先后相待而不可得。
破合品第十四
破惑业苦后,愚者转计惑由染、染者与染境合起,故须再破。
观有无品第十五
有本不有,何有对有之无?则起惑造业之境不可得。
观缚解品第十六
此释苦馀疑,无缚缚者,亦无解脱。论云:“诸行生灭相,不缚亦不解,众生如先说,不缚亦不解。”
观业品第十七
有人误认:“一切皆空,岂不坏业?"故论答曰:“虽空亦不断,虽有亦不常,业果根不失,是名佛所说。"虽空不断,故业果不灭。
以上从第三品至第十七品,观世间法竟。
以下从第十八品至第二十五品,观出世间法。
观法品第十八
此品以观诸法无我,总观所观诸法。
佛说法时,有时说我,有时说无我,而诸法实相,则是非我非非我的无我。论中根本不许以说我为方便,说无我为实在。因此说诸法实相,乃说一切实,一切不实,亦实亦不实,非实非不实的四句料简。皆依众生根机不同而施设。如对上根利智人,观一切法于名相分别中毕竟不可得,而通实相,即一切实。下根钝智人,闻法俱子名相分别上执为究竟。现执我,执无我、执唯识、执唯空、执无自性等,皆属不实。上述这些只是执相分别的概念,不可执为实有,故说一切不实。于中根人,分别解说一分是实,一分是不实。如三性,遍计所执性是无,依他起性,圆成实性是有。或说俗谛是有,真谛皆空。名言是有,自性皆空等等。至于非实非不实是对亦实亦不实而说。因此说明诸法实相的能观法和所观法,皆是心言寂灭,唯证相应,决非名相分别所能诠表。如论云:“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无生亦无灭,即灭如涅槃。”论说寂灭相是涅槃。通达诸法实相,即证出世圣果涅槃。
观时品第十九
观因果品第二十
此二品重申中观能观方法,观时即说明无过现未三时。一切时间都是相待而有,如对过去说有未来,现在,对现在说有过去、未来,对未来说有过去、现在。展转相求,时相皆不可得。论颂云:“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物尚无所有,何况当有时?”由于彼此的物相都不能成立,过现未先后的时相,又将何以安立?时相的不存在,又何有彼此相待的物相呢?
观因果品是从彼此不可得的能观方法,再作彻底考察,如颂云: “若果定有性,因为何所生?若果定无性,因为何所生?”是故执有性,无彼此相可得,执无性,更无彼此相可得。
观成坏品第二十一
此品合观能观所观法。由于一切法,或有情世间,或器世间,或杂染、或清净;或世俗,或胜义;或能淦,或所诠,皆有成立,破坏相。即在一切名言道理,亦于因明有破有立。然此品彻底观察,破立、成坏俱不可得,只是名言假立。因一切法都无决定相可以成立,立无破亦无。故在一切能观方法与所观法义,皆无在名言分别上可以执为实有的东西。如颂云:“若法性空者,则无有成坏;若法不空者,亦无有成坏。”于一切法,执有执无,成坏破立,俱不可得。
从二十二观如来品至二十五观涅槃品是观出世涅槃法。
是观如来品第二十二
观颠倒品第二十三
此二品观人如不如。观一切有情如如相应于实相者,名曰如来。不能如如于实相者,即是颠倒。于无常颠倒为常,常颠倒为无常;无我颠倒为我,我颠倒为无我等,名颠倒众生。若彻底观察则如来无决定相,颠倒亦无颠倒相可得。如颂云:“如来所有性,即是世间性,如来无有性,世间亦无性。”一切法无性平等故,;如来与颠倒亦平等。如《观颠倒品颂》云: “有倒不生倒,无倒不生倒,倒者不生倒,不倒亦不倒。”有倒既然因有则不再生,无倒即毕竟无亦不再生。倒者乃众生,以有倒故名倒者,倒无故倒者无。倒者且无,何能生倒?若不倒则便是不倒,又向何处找倒?故彻底观察,诸法实相中如来及颠倒皆不可得。
观四谛品第二十四
观涅槃品第二十五
此二品观法相无我。观法即于一切法作种种分析观察。观四谛法中的灭谛,本即无相涅槃,但对苦、集、道三谛而言,故亦即是法相。观涅槃即是观究竟寂灭的无相法。此与阿昆达磨的观法不同。阿昆达磨观四谛法相,涅槃无法。《中论》以毕竟空义,观世间相毕竟空,涅槃亦毕竟空。如颂云:“涅槃之实际,及与世间际,如此二际者,无毫厘差别”。说明涅槃与世间,全无差别,都是言语道断,心行处灭,非名相分别之所安立。
观十二因缘品第二十六
此品就三乘共学,说明业感缘起与还灭。以业等是无明所造,故论颂云: “无明者所造,智者所不为,以是事灭故,是事则不生。”由无明烦恼发业,招感生死轮回。以智慧照破无明,则业果不生。
观邪见品第二十七
此品破依神我而起的过去是常非常等,未来有边无边等邪见。执神我过去有,或未来有无,故起邪见。不说法空,亦不说法无我,只说五蕴人我空。如最后一颂说:“一切法空故,世间常等见,何处于何时,谁起是渚见”。释云:上已声闻法破诸见,今大乘法空,无人无法,不应生诸见。
对本段释义,印度中观师发生重大争论。清辨说: “大乘破法我执,明法空。声闻只破人我,明生空。”佛护,月称说:“声闻乘真见人我空,亦必见法空。若不能见我空,何能入见道。”汉传中观师多依清辨说。台贤二教认为声闻有利钝二种,钝根声闻称愚法声闻,只证人我空,利根声闻证人无我,亦明法空。
五、《中论》的实践观点
虚大师认为要欲彻底明了因缘法,则必须通达《中论》的八不缘起义。若能彻悟因缘法,即是成佛。换言之,见因缘法即是见法身佛。《中论》云:“若见因缘法,则为能见佛,见苦集灭道。”以因缘法,是佛的智慧。佛陀的智慧,即是佛宝。因缘法具体说明世出世间因果,见因缘法,即见苦集灭道,即是法宝。依此而修行者,即是僧宝。由此成就三宝功德,咸以见因缘法而得之。
善见因缘法,必见空性。 因此佛法要旨在“遣荡一切遍计执尽,即证圆成而了依他”。都是针对一切众生乃至等觉菩萨,都有最微细所知障法执未穷。佛说法在尽遣遍计执的同时,也阐明世出世间因果,皆是没有决定相的无自性的毕竟空。此即《心经》说的“以无所得故”,《般若经》说的“乃至涅槃亦不可得”。旨在遣荡一切遍计执,善能洞察一切诸相皆空,引发离我我所的空无我慧,证圆成实性,了达毕竟空之依他缘起义。故此虚大师说《中论》的要旨,在遣荡遍计执而说一切法空。
从三乘行果来考察,众生因何而流转生死?四圣为何能解脱而证入涅槃?其根本点在于是否于因缘生法而执有一真实体性。如《中论》云:“受诸因缘故,轮转生死中。”此"受”字亦译为“取”,即执取因缘生法各各有实自体,由无明执取而造善不善业,乃随烦恼而流转生死。解脱即“不受诸因缘,是名为涅般”。因不执取因缘生法有实自体,不由无明而造善恶业,乃获解脱。不执取因缘生法,见诸法毕竟空寂,渭于五蕴等一切法不起执著,见一切法空无自性,由是即解脱生死而证涅槃。总之,善观法空而不起执著,是了生死证涅槃的最关键处。
从四加行位的历程来看,暖、顶,忍、世第一,忍即忍可,慧定招应。下忍即一切境空,中忍即能观心空,上忍即心境俱空。世第一乃上忍末最后一刹那,由此即入真见道,谓一切分别相都不可得,引生一切法毕竟空无相之智慧。入真见道,即证出世圣果,二乘钝根见我空而入,二乘利根亦见法空而入。大乘初地菩萨见一切法毕竟空无所得入真见道。此是凡圣的分界线,未入此关则住世间心境,入此关后直登圣域。藏传佛教认为:“非得真正龙树空见,不能入真圣道。”龙树因缘生法无自性空的理论,从初发心直至佛道,皆不离此。尤为入真见道最重要的观行。所以虚大师在《佛教总抉择谈》一文中说: “若从策发观行,伏断妄执以言之,应以般若宗为最适。如建都要塞,最便克敌致果也。”
六、《中论》在中国佛学中的地位
虚大师认为龙树在中国被尊为八宗之祖,他的代表著《中论》在中国佛学中,自然是有影响的权威大作了。《中论》被罗什译成汉语后,南北朝时,就展转相授,成为热门的读物,尤为僧肇,僧睿二师所推崇。其后又被摄山诸师所提倡,直到嘉祥著三论疏,三论宗正式确立。其实三论是以《中论》为主轴,《十二门论》是《中论》的节本,《百论》是《中论》破外的补充资料。因此嘉祥对《中论》的评价说:“照之于心称中观,言之于口为《中论》,中即中道实相。”《中论》的主要内容是;遍破一切执,遍申一切义,一切执无不破,一切义无不申。嘉祥一生中讲《中论》数十遍,堪称中观学一代大师。
天台宗本着《中论》:“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一偈,建立四教、三观说。四教:依“因缘所生法”句,立藏教,依“我说即是空”句,立通教。依“亦名为假名”句,立别教。依“亦名中道义”句,立圆教。三观:观因缘所生法,立藏教析空观。观一切法当体即空,立通教体空观。观无量假名相,于空中立无量因果差别观。观中道义,立即空即假所显的唯佛与佛乃能究竟的圆教中道实相观,故龙树被天台宗推崇为初祖,《中论》被奉为立宗之根本。
华严宗发挥《中论》深义,立真空绝相观。明一切法究竟真空,离一切相。于五教中讲空始教时,明一切皆空,以破法相,每引《中论》文。有时说龙树空义,可通终教,顿教、圆教。贤首大师曾作《十二门论宗致义记》,对龙树中观思想推崇备至。
法相宗讲胜义谛时,沿用龙树一切法空无自性的学说。法相宗创始人无著菩萨依《中论》义,造《順中论入般若法门》,词义坚固锋利,对一切妄想分别,善能降伏,使当下冰消瓦解。此外,世亲,安慧。护法等人都作《中论》或《百论》释,并依究竟义发挥唯识思想。
因此虚大师认为《中论》是一部破有无边见,显示中道实相的要籍。是千经万论的旨归,各个宗派的心髓。如不通晓斯论,欲想在如来教海中染指知味者,未之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