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课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下面我们继续学习《量理宝藏论》。
当然因明比较难,听说前一段时间有些电视台的道友和大学的老师认为,为什么因明不像《入行论》那样,为什么因明不好懂。当然因明跟《入行论》比较起来恐怕不能相提并论。因为《入行论》毕竟是教言性的,我们在里面也加了一些简单的公案、故事,这样的话大家可能有兴趣。而因明纯粹是一种逻辑性的,在藏传佛教和其他佛教中也是非常深奥的一种学说。有些人以前根本没有闻思过,对佛法从来没有非常系统地学习过,那这种人根本听不懂。藏传佛教中也是这样,一般来讲刚出家或者刚开始闻思的时候,在两三年当中要学习一些其他的知识,过了几年之后对中观和《俱舍论》等其他的一些法稍微有所认识之后再可以进入因明。否则,刚开始会对因明的有些推理和教义感觉很难懂。
有些道友一听就觉得因明跟《入行论》之间的差别很大,甚至听说有些道友一节课当中连一句都听不懂。我觉得这也可能是自己的根机较钝或者自己没有专注的缘故。如果你从刚开始到最后一直非常认真的话,应该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你开始就没有好好听,那么中间听一段恐怕是不好懂的,就像我们以前学习物理、化学,我都有这种感觉。有一次上物理课的时候我家里面有人生病了,我大概一个礼拜当中请假断了课,回来之后好长时间对老师所讲的内容根本就不知道,不知道他到底在讲什么。因为我那一品中间的部分我没有听,没有听的话,我就没办法了知老师所讲的内容。现在有些人不管看光盘或者听课,刚开始就不认真:有时候打开收音机或者看一看光盘,这样肯定搞不懂的。不要说佛教那么深奥的学问,连世间的一些知识,你没有一个次第性、没有系统性的学习,恐怕很多人也不一定理解。这是我们自己亲身体会。我想你们很多学过知识的人都应该明白的。
因此,第一个希望是大家以后应该有次第性地闻思。不管听任何一个法,从开头到结尾不要中间半途而废,也不要中间听一段、两段,这样对你来讲是不会有利的。第二个希望是我们听受佛法的时候不要有厌倦心。有时候遇到一些难题的时候觉得不懂,马上就放下来,现在世间人有这种情况。因为世间人把大多数的心思放在一些世间法上面,偶尔的时候把心思用在佛法上,那这样肯定不行的。我们学习世间法也是这样,你一定要有时间、一定要有精力,如果没有的话,那你不管学什么样的技术,恐怕不一定学得成。一定要空出一定的时间来钻研,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希望学习因明的时候不要怯懦。
我们在多生累劫当中遇到佛法真的是非常难得,遇到佛法后不能停留在词句上,应该真正有次第性地在善知识面前听受佛法。这样自相续的烦恼、邪见这些不正当的分别念逐渐会消失。一天两天不一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不可能有很明显的收获,但是长期闻思的力量是不可思议的。因此你如果不想学佛,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果你真的想学佛法,那长期闻思这一点是很关键的。因为我自己多年以来通过学习佛法深深体会到,不管任何一个人,再怎么好的根机,如果把佛法的闻思中断或者没有系统性学习,那他的修证和对佛法的认识不一定会越来越增上。
现在世间人把大多数时间用在一些琐事上面,把偶尔的时间用在佛法上面,然后看不懂法义就责怪上师讲得不好、佛法里面说得不对等等,这样在自己的相续中染上了各种邪知邪见,最后放弃殊胜的甘露妙法,这一点是非常可惜的。当然我没有发现我们这里有这种事情发生,但是提醒大家,学佛确实是一个漫长的历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可能你要翻山越岭,中间也有一些坎坎坷坷、弯弯曲曲的路要走,在这个时候不能退失信心,一直要勇往直前,只有这样最后才会到达自己的目标。
下面我们讲足目派的二十二种负处。所谓负处是辩论的时候对方生起的邪见,对此我们应该加以驳斥的对方的失败处:或者是别人的相续中生起的邪见或者是他的语言有一些冲突、矛盾、错误的现象,这就是负处。负处就是败处,就是应该加以遮止、加以折服的内容。
我们安立的负处是:敌论者有两种,不说过失和说非过失;立论者有两种,不说依据和说非理的依据。萨迦班智达的自宗大家应该清楚,不管立论者还是敌论者,除了这四种负处以外其他都是多此一举,没有必要。
外道和因明前派的观点与自宗不相同,外道足目派说负处应该有二十二种。萨迦班智达认为这二十二种可以归纳在上面所讲的四种当中:有些根本不是负处、不是过失,不应该加以折服;有些虽然是负处,但是没有必要单独安立。
下面在颂词当中说明负处并进行遮破:
一、坏宗:
所谓坏宗之负处,即是说非能立支。
前面讲的说非能立支和不说能立支这两者大家一定要搞清楚,不然我们遇到这些名词的时候会迷惑的。一个名词不熟悉的话永远都是这样的。以前我们学数学等任何一门知识的时候也是,一个名词没有搞懂的话,以后碰到这个词的时候还是不懂,那就很麻烦。所以大家在学习的时候一定要记住每一个词的概念。
这里的意思是什么呢?足目派是这样认为的:对方提出一个论式“声音是无常,是根之所量故。”的时候,如果敌论者承许共相是根之所量与常有,并对立论者进行驳斥:“根之所量的缘故,声音是常有的。”这样遮破的时候,足目派认为后面的观点对前面是有害的。因为立论者认为“声音是无常,是根之所量故。”而敌论者认为共相是根之所量而且也是常有的,因此认为根所量可以遍及到常法,于是敌论者驳斥说“声音是常有的,因为根之所量故。”他们认为根之所量可以是常有的。这个时候足目派认为前面的观点会受到后者的违害,所以这是坏宗之负处。
我们对此分析认为,尽管敌论者遮破立论者的观点的时候有可能产生怀疑,但不会成为妨害。立论者说“声音是无常的,根之所量故。”敌论者反驳说“声音是常有的,根之所量故。”这样的话到底声音是常有还是无常呢?可能会产生一种怀疑。但是这能不能真正违害前者的观点呢?不一定。因为后面常有的观点怎么会违害声音无常呢?不会有违害,最多产生一种怀疑。如果产生怀疑的话,那么这就成为不定因,它可以包括在说非能立支当中。因此你们足目派没有必要单独安立一个负处。
这个道理我想很多人应该清楚。外道认为这是一种负处,但是我们通过分析知道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当中。包括在不定因是由于它的依据不充分。所以如果说“声音是无常,根之所量。”的话,我们说不定。因为根之所量不仅对无常法涉及,而且对常法也涉及,因此这是一种不定因。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
二、异宗:
所谓异宗之负处,了知遮破归不定。
所谓异宗就是有两个不同的立宗,对方认为其中一个立宗成为另一个立宗的理由、能立。比如前面立论者说“声音是无常的,是根之所量故。”敌论者已经对此遮破说:“声音是常有的,是根之所量故。”在这个时候如果立论者分析、观察认为,诸法能遍及一切而瓶子柱子这些法不能遍及一切,在这种情况下立论者立另一个宗“如瓶子不能遍及一切法,同样声音不能遍及一切法。”因为前面的立宗“声音是无常的”受到别人的攻击没有成立,他就举另一个立宗说“瓶子不遍及一切,同样声音也不能遍及一切。”这种立宗并不能建立第一个立宗,其实也不合理。足目派认为这也是应该折服的,所以安立为负处。
但是作者并不这样认为。为什么呢?因为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怎么不合理呢?瓶子不能遍及一切的比喻说明根之所量只能遍及这一点(无常)而不能遍及常有。所以它成了一种能立而不能成为所立。足目派的观点是这种在一个所立上面再增加一个所立就是负处,他们是这样认为的。但是我们分析的时候认为,所运用的这种推理实际上并不是所立而是一种能立。而依靠能立来进行论证的话,这不是两种所立、两种立宗,所以与你们的观点有相违。
以这个能立作为所立的因、推理的话,就可以包括在不定因当中。前面“声音是无常,是根之所量故。”对方说“声音是无常”是第一个立宗,第二个立宗是“如瓶子不能遍及一切法,同样声音也不能遍及一切。”第二个立宗如果成为第一个立宗的推理的因的话,那就成了不定因。为什么呢?比如说“山上有火,有烟之故。”这个时候你说“水的对立法是火。”用这个来论证前面的所立“山上有火”(外道的论典当中有这种比喻来说明。)其实这是与所立没有什么关系的不定因。同样,前面说“声音是无常,根之所量故。”然后说“如柱子不能遍及一切,同样声音也不能遍及一切。”你根本没办法用这个推理来论证前者。这完全成了一种不定因。因此没有必要像外道所说的那样单独安立负处,没有必要。应该安立在说非能立支当中。我们可以这样遮破。
这两个破法大家再三分析的话不是特别难懂。如果方法搞懂不是很难懂,如果方法没有搞懂,那不管是因明的哪一个推理也可能稍微有一点难懂。
三、相违宗:
立宗与因等相违,若说立宗无所需,
未说则成因三过,因无过失非负处。
相违宗就是相违立宗的意思。相违宗有两种,一个是立宗与比喻相违,另一个是立宗与因相违。
立宗与比喻相违,我们说“声音是常有的,如同瓶子。”声音是常有的,按理来讲应该举一个常有的比喻,像虚空或者无为法。但是他举了无常的瓶子,那么比喻和立宗完全是相违的。
立宗与因相违。比如说“一切法是异体的,因为会合运用有实法的名称之故。”一切法是有法,异体是立宗,会合运用有实法的名称作为因。如果举了这样一个例子的话,对方认为一切法是异体的(异体指他体),而他体和会合完全是相违的。会合是指一体的东西,他体与会合之间是因和立宗相违。
这两种相违也应该是负处。足目派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这种说法不合理。怎么不合理呢?因为所谓的立宗与因相违和与比喻相违,如果我们用推理来观察,则显然知道第一种比喻和立宗相违是一种不定因。为什么呢?因为“声音是常有的,什么什么缘故,如同瓶子。”瓶子是无常法,而常有和瓶子之间不会有同品比喻,根本得不到同品比喻,既是常有也是一种像瓶子那样的法在这个世界上是找不到的。所以说同品比喻找不到的缘故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当中。如果包括在不定因中,那么就是说非能立支。所以说第一个相违可以推翻,没有必要单独安立相违立宗。
第二个立宗与因相违,实际上立宗不能承认为一体,由此也不承认它所包含的会合是一体,因此没有相违的机会。为什么呢?因为一切诸法如果是他体的话,那么刚才所说的会合的物体也应该包括在里面。因为一切诸法不可能不包括会合物。所以一切诸法是他体,而其中的会合物是一体的东西,如果你能举出来的话,那么这两者是相违也可以说;但是一切诸法既然是他体,那么会合物也肯定是他体的,因此这两者不可能产生矛盾,这两者相违的机会是没有的。足目派认为因和立宗相违——他体和会合相违,但是我们分析后认为他体和会合不相违,既然一切诸法是他体,那会合也是他体,所以不会相违。
再者,你们这样的相违是口里说出来认为立宗与因相违还是没有说出来立宗与因相违?如果口里已经说出来的话,这里就成为多此一举。为什么呢?我们下面会讲到五支的推理方法。因明前派认为因、喻、再加上立宗、应用、结论,总共有五支,自宗认为立宗没有必要,在这里“声音是无常的(立宗),所作之故(因),如同瓶子(喻)。如同瓶子是所作性一样声音也是所作(应用),为此证明声音是无常(结论)。”依此论式得出声音无常的结论,对方有这样的观点。但是对方观点当中的立宗是多余的。所以如果你口里说出立宗是多此一举,没有必要说出来。因为如果你有充分的理由的话,那即使没有说出来,声音无常的道理也可以成立;如果你没有充分的理由,即使说一百遍也没有什么用。它是多余的原因是这样的。
如果你口里没有说出来,但是在自己的意图中立宗与因相违,这可以归纳在不定、相违、不成三种相似因等因的三种过失当中,在因的任何一个过失当中可以包括它。而除了这三种过失以外,我们在分析论式的时候没有别的过失,因此没有必要单独安立。它可以安立在三种相似因当中,没有必要像外道所说的那样单独安立一个负处。因此对方所承认的观点是不合理的。
足目派在印度来讲还是很厉害的,不像现在汉地有些人,自己认为逻辑学得很不错,其实真正的推理根本不会。但是足目派我们可以看得出来,他们的表面上的有些推理还是相当厉害的。自古以来外道与一些藏传佛教的高僧大德也进行过辩论。历史上印度的高僧大德们经常遇到外道的辩论。但是现在好像外道与内道之间的辩论、真正以理来推断的人在国内外都比较少。现在大多数人的思想是什么样呢?就是想发展,要挣钱。很多人对真理可以说没有什么兴趣。在全球来讲,佛法的敌论者对佛法进行攻击的情况并不太多的,的确也是:你承认是你的事情,你不承认也无所谓。双方互相排斥的情况有是有,但不是特别多。
但我们作为一个佛教徒应该了解佛教的这些推理。如果了解的话,那么以后在弘扬佛法的过程当中如果遇到外道的攻击的时候,我们可以以正理来说服别人。但是遇到其它的宗教徒或者非常宗教者时,你不能用前天所讲的说妄语等狡诈的行为来进行制服,这是不合理的,这不是智者的选择。
四、舍宗:
舍宗归属不定中,第二负处乃无义。
舍宗是这样的,立论者首先立了一个宗,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便把自己前面的立宗放弃了,比如立论者首先说:“声音是无常的,是根之所量故。”于是敌论者进行攻击:根之所量不一定是无常,根之所量应该常有,因为根之所量还涉及总相、虚空等。这样对他进行反驳的时候他就无力回答,于是说:我没有这样说过,谁说声音是无常是根之所量故?我从来没有这样承认过。他马上就变了。足目派认为这就是舍宗。
有些道友也是这样的,没有遇到其它事情的时候就说:“啊!这个道友已经破戒了。这个道友不好,她是个坏人。”后来管家或法师进行过问的时候,她却说:“谁说她破戒了,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根本没有这样说,这件事我不知道。”刚开始的时候她说得清清楚楚,最后一问她原来的话就变了。所以有时候必须要证人,如果没有证人,那在遇到违缘或者困难的时候双方都可能不承认。一般西方国家做什么事情都需要证人,包括结婚也要证人。原来爱因斯坦结婚的时候,他父母不同意,后来他们到别的地方找了几个证人,也举行了一个简单的仪式,因为他们害怕到时候不被承认。可见什么事情都要有证人,这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证人,那就会像这种人,到时候不承认:谁说声音是无常是根之所量故?我从来没有说过。我不会说这样的话,你放心好了!
足目派认为这是一种负处,因为他刚刚已经承认了,但第二次却不承认,所以应该制服。作者认为,这不应该制服,为什么呢?因为这是对能立还没有生起真实定解的原因导致的:他先说是根之所量,后来说不是根之所量,这说明立论者对因还没有产生坚定不疑的定解;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当中。
而且,在他刚开始承认“声音是无常,根之所量故。”的时候,你就应该马上说“根之所量不一定是无常”,当下你就应该用你的语言来进行推翻,而到第二次的时候你就不应该说他了。可见敌论者也有一定的责任,刚开始他就应该说“声音无常的说法不对”,马上应该遮止。或者,当有些道友说别人的过失的时候,你当下就应该说:“这个人不一定是坏人,她不一定破戒,你不应该这样说。”。当时她已经承认完了,到后来你才说应该制服,这已经迟了。作者的观点刚开始就应制服,没有必要安立第二种负处,这没有任何实义。这是第四个。
五、异因:
异因如若词圆满,不定未完非负处。
立论者认为:一切别法(别法和总法中的别法)的自性是一体,因为有量之故,就像泥碗一样。他已经肯定了世间中的所有别法全部是一体,因为有量的缘故。敌论者对他进行反驳说:痛苦、快乐等也属于别法,但它们并没有量。(这是敌论者用痛苦和快乐等来制服对方的观点。)那个时候对方马上就变了,他说别法中有两种:一部分是有量的,这些我承许;而痛苦、快乐等我并没有承许有量,它们是无量的。有量无量是指具不具足身体,但主要是指具有微尘。他首先承认一切别法全部是一体的,因为有量之故。后来他看自己的观点好像立不住脚,于是就说:我所谓的有量并不是说所有的法,是指个别的法,痛苦、快乐等除开,而其它法是一体,因为有量之故。足目派认为,他在最初的时候没有好好鉴别,已经立了宗,后来才进行辨别,这是不合理的,所以应该成为一种负处。
在进行辩论的时候,你首先应该看看你是不是真正已经立宗,如果已经立宗,那么后来就不能有很多分析和变化。其实,我们说话的时候也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你们可能记得吧!上师在课堂上也说过,有一次迦秋喇嘛(一位瑜伽士)到法王家里,(听法王讲,迦秋喇嘛有时候会讲一些现代社会的状况以及古代的历史。)当时他说:所有陶瓷碗都非常不好。它怎么样让人生病,怎么样对身体不好,一直讲这些,讲了很长时间。讲完了以后他一看,上师正拿着以前的外面有八吉祥的一个古瓷碗——很古的陶瓷碗;于是他的话题马上转变:不过古代的陶瓷碗对身体很好。法王很聪明,马上知道:一看见他的碗,马上就转变话题。其实立论者说话也像这样,刚开始的时候他说一切别法是一体,因为有量的缘故。后来发现别法里面的苦乐等没有量,于是就说:除了苦乐以外,其它的别法都具有量。足目派认为这是一种负处。
只要我们稍微进行分析,就可以了知这种说法不合理。原因是这样的,立论者(这里基本上是讲立论者的过失)的语言全部说完了没有、圆满结束了没有?如果圆满结束,那就是前面所讲的能立不充分,也就是理由不充分,所以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中。因为你前面说别法的自性全部是一体,因为有量之故,并且话已经说完,那当出现苦乐等例外情况的时候,你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因为它们并没有量,所以这是不定因。“若词圆满,不定”,若词圆满就是不定因。
“未完非负处”,没有说完也不是负处。为什么不是负处呢?因为一个立宗可以利用很多因来进行论证,比如声音是无常的,它是所作之故;声音是无常的,它的有为法之故;声音是无常的,它是刹那刹那灭尽之故,等等。同样他们也可以说:一切别法是一体的,有量之故;一切别法是一体,无量之故,如同苦乐等。所以,在心里的意图或所论证的道理不相同的情况下,对一个立宗可以用很多不同的理由来进行论证,这也不会有过失。
所以可以这样说:论式全部圆满的话,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当中,因为能立不完整。如果还没有说完,那现在(这么早的时候)还不能判决,应该再进行观察;在进行观察的过程中就会知道,这并不能立为负处,应该包括在非负处里面。所以,不能单独安立这样的异因。
六、异义:
异义立论不定故,负处敌论非过咎,
由说而言予折服,非为除此之负处。
对方是这样讲的,口出与本义毫不相干的语言(音同义不同),(在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讲义里面有一些括号,里面有“藏文”两字或“藏文写上”的字眼,本来要在括号里加藏文,但后来没有加,就成了这样。)比如立论者举出这样一个论式:“声音是常有的,非所见之故。”本来“常”是恒常不变的意思,但对方光在词句上挑毛病,马上用长短的长来理解,这样的话就与它没有什么关系。这就像一个人说我的女儿已经出家了,但另一个人却说:你的女儿出嫁了,她嫁给谁啊?她丈夫的名字叫什么?马上将出家混为出嫁来挑毛病。对方认为这种辩论是异义的负处,因为他运用的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语言——同音词(音同,但意义完全不相同),所以这种说法应该折服。
但是这种负处不合理。原因是什么呢?因为,如果是对立论者来讲,这就不一定,它可以包括在说非能立支中,因为它是不定因嘛!比如说我是立论者,我说:“声音是常有的,非所见之故。”如果我自己说的是长短的长,这样的话,我的能立就不具足。对别人说的时候一定要具足能立,如果能立不具足或理由不充分,那就应该包括在说非能立支中。如果是从敌论者的角度来讲,本来是说:“声音是常有的,非所见之故。”但他将常有的常理解成长短的长,那他所说的过失就不圆满。既然要对对方的观点进行遮破,那就要说一个很好的过失,但是他并没有说出过失,自己的理论只是一种误解,因此它不能单独安立为其它负处,应包括在说非过当中。
前面所讲的萨迦班智达对敌论者和立论者分别安立的两种过失,我们一定要记住,因为对方二十二种负处中的大多数都可以包括在前面所讲的立论者的过失当中,也有部分归在敌论者的过失里面。
七、无义:
无义说非能立支,此外他者实非有。
足目派认为:口中所说的话没有任何意义,就像以字母的顺序来说一样,这就是无义负处。《自释》也举例说:“‘嘎喀嘎阿’(藏文字母发音,下同)是‘加恰加呀’,因为‘打它打那’之故。”或者“bpmf是aoe,因为zcs之故。”这样来推的话,就不知道到底在推什么?这是从字母方面来讲的。其它方面也可以说,比如:“你是中国人,因为美国人的缘故,就像新加坡人一样。”这样说的话,别人也不知道到底在说什么。
其实这种负处没有必要单独安立,对立论者来讲,它可归在说非能立支当中,因为他说的理由一点都不充分,并没有说出真正的依据。因此,单独安立的意义一点都没有。
八、不可解义:
不可解义非义名,摄于说非能立中,
具义说三敌论者,不解绝非立论负。
足目派这样认为,如果说了三遍还不懂,那就是不可解义,它应该是一种负处。比如,立论者明明说了三遍:声音无常所作之故、声音无常所作之故、声音无常所作之故,但敌论者:啊!啊!说什么呀?一直听不懂,或者听不清楚。这是不可解义的负处。
萨迦班智达分析说,将这种情况单独安立为一种负处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作为立论者来讲,如果他故意说一些不共称的名词,比如本来是“声音是无常的,所作之故。”但是他故意用一些我们根本不懂的英语、日语,或者虽然是中国语,但用的是中国语中的从来没有听过的古文。很明显,他故意在刁难,肯定听不懂。或者他以特别快的语言说:声音是无常所作之故……原来我们学院有一位堪布,他辩论的时候声音特别快,大家都听不懂是怎么回事。(这是我去另外一位堪布那里,听到这位堪布在磁带中提他的名字,我才知道的。)他的话根本听不懂,谁也没办法了解。或者他有其它的目的,用其它理由来进行论证,等等。依靠这些语言实际上并不能理解它的意义,所以它可以包括在说非能立支当中,因为立论者根本没有说清楚:他故意说其它的名称,或者故意加快速度等等,这样的话谁也听不懂。
如果他一五一十说得非常圆满、很有次第性,而且里面的内容讲得非常细致,比如:“声音是无常,所作之故,如同瓶子。”一个字一个字讲得清清楚楚,但是敌论者并未听懂。一遍不懂可以说三遍,说三遍还不懂那就说明敌论者太笨了。这是敌论者的负处,不应该是立论者的负处。
九、缺义:
缺义诬赖无关语,归属非能立支中。
足目派声称:说出前后毫无瓜葛的一些抵赖语言,比如前面说的是“柱子是无常的,所作之故。”但是后面却说“柱子是无常的,虚空的缘故。”等等;像这样说一些没有任何瓜葛的抵赖语言来故意刁难,就是缺义负处。
我们可以这样说,这不应该单独安立为一种负处,因为它是理由不充分,应该包括在说非能立当中。
十、不至时:
不至时即序颠倒。如若解义非负处,
若不解义则归属,说非能立支之中。
足目派这样认为,如果论式言词的顺序颠倒,那就是一种负处。但萨迦班智达认为,顺序上颠倒不一定是负处。如果能了解意义,那就不是负处,比如金质的黄色瓶子和黄色的金质瓶子,因为这两种语言完全可以表达所要表达的内容和意义,所以不是负处,而是正确的语言。假设不能理解它的意义,那就应该包括在说非能立支当中,没有必要另行单独安立一种负处。
好!讲到这里。
回向偈: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愿度有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