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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雨集第四册 三 中国佛教琐谈 七 传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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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传戒
  出家的,要受沙弥(女性名「沙弥尼」)十戒,比丘(女性名「比丘尼」)具足戒,才能完成僧格,成为僧伽的一员。这是成立僧伽根本,出家的第一大事,所以在「律部」犍度中,「受具足」是第一犍度。在南传佛教区,发心出家的,只要师长及大众同意,就可以集众为他受戒,几点钟就完成了,是隆重而又平常化的。由于我国是大乘佛教,所以出家受戒的,还要受(通于在家的)菩萨戒,合称「三坛大戒」。不知什么时代开始,我国是举行大规模的集团受戒,有五十三天的,有三十五天的(极少数是七天的)。时间长而人数多,成为中国特有的盛大戒会。

  佛教在印度,由于僧众的分化,出家所依据的「律部」,也就大同而有些差别。传到我国来的,东晋时译出了五部律,所以早期中国僧寺所依的戒律,是并不统一的。在流行中,『四分律』渐呈优势。探究律部而大成的,是以『四分律 [P147] 』为宗的唐初(终南山)道宣律师,为以后中国出家众所尊重。经唐末衰乱,北宋时有台州允堪,杭州元照,探究发扬,使南山律中兴起来。宋代的寺院,分禅寺、讲寺、律寺,可见当时是有「依律而住」的僧伽。痛心的是元代信佛,特重「西番僧」(即喇嘛),弄得僧制废弛,经忏法事泛滥。到明初,佛寺就分为禅寺,讲寺,瑜伽应付经忏的教寺,而律寺没有了。虽还有传戒的,没有了律寺,当然没有「依律而住」的「六和僧」。直到明末清初,有古心律师,在金陵(南京)弘传戒法。弟子三昧光,与弟子们移住宝华山(今名)隆昌寺,每年传戒,一直到近代。论传戒,宝华山第一!虽不能促成僧伽的清净,但到底维持了出家的形象,功德是值得肯定的!然依三昧光弟子,见月律师『一梦漫言』所说:见月提议「安居」,同门都嫌他标新立异。可见这是一个专门传戒的集团,对戒律是没有多少了解的。传戒而不知戒,当然会流于形式。我是民国十九年冬,在禅、讲、律并重的名剎天童寺受戒的,戒和尚是[上]圆[下]!4漒大和尚。由于我国是集团受戒,人数众多,所以在三师七证外,有好多位引礼师(女众的名「引赞师」) [P148] ;引礼师的领袖,称为开堂,大师父。论到正式传授戒法,没有引礼师的事,但是平常管教戒子的,大师父的地位,好像非常重要。我是出了家就去受戒的,佛门中事,什么都不懂。引礼师要我们记住「遮难文」,主要是记住:「无,无,非,非,非;非,非,无,无,无」(可能有些记错了)。就是问一句,就答一句「无」,或答一句「非」,依着问答的次第答下去,不能答错就是。引礼师教导我们,如答错了,是要杨柳枝供养(打)的。等到正式受戒,就是答错了,没关系,好在三师们都没有听见。我莫明其妙的记住,又莫明其妙的答复,受戒就是要这样问答的。后来读了「律部」,才知「问遮难」,等于现代的审查资格。如有一条不合格的,就不准受具足戒,所以一项一项的询问,称为「问遮难」。能不能受戒,完成受戒手续,这是最重要的一关。这应该是要根据事实的,而引礼师却教我们要这样回答!这样,来受戒的没有不合格的,原则上人人上榜,那又何必考问?有形式而没有实际意义,在受戒过程中,没有比这更无意义了!不知宝华山怎样?近来台湾的戒会怎样?又如佛制:出家的要自备三衣、一钵,如 [P149] 没有衣钵,是不准受戒的。所以要问:「衣钵具否」?引礼师教我们说:「具」。其实我国传戒,衣钵由戒常住(向信徒募款)办妥,临时发给戒子。常住早准备好了,还要问「衣钵具否」,不觉得多此一问吗?我受戒时,常住给我一衣(「七衣」)一钵;受比丘戒时,临时披了一次三衣。「五衣」,我没有再接触过(这本是贴身的内衣);「大衣」,是到台湾来才具备的。现在台湾传戒,戒子们都有三衣一钵,比我受戒时好得多了。不过,常住预备好了,何必多此一问?不!这是受戒规制,不能不问。脱离了实际意义,难怪在受戒过程中,尽多的流于形式。形式化的传戒受戒,可说到处如此,有何话说!不过我觉得,在戒期中,引礼师管教严格,还挨了两下杨柳枝,对一个初出家的来说,不失为良好的生活教育!

  台湾佛教,本从国内传来,夹杂些罗祖下的道门(斋教)。受了日本五十年的统治,出家中心的佛教,变得面目全非。光复后,民国四十一年,中国佛教会发起,首次在大仙寺传授「三坛大戒」,以后每年传戒一次,出家中心的佛教, [P150] 从此有了转机。这一传戒运动,白圣老法师的功德不小!传戒的流于形式,由来已久,到处皆然,是不能归咎于谁的。在白老指导下,有新的发展,也有值得注意的事。一、「二部受戒」:比丘尼受具足戒,刘宋以来,一向是从大德比丘受的,现在举行二部受,可说是「律部」古制的恢复。在印度,比丘僧与比丘尼僧,称为二部僧;住处,是完全分别居住的。由于佛世的女众,知识低一些而感情又重,难免不如法。为了维护比丘尼僧的清净,所以这样的立制:受比丘尼戒的,先由大德比丘尼(在尼寺)如法受戒。接着到比丘僧住处(寺院),请大德比丘们再依法传授,也就是由大德比丘加以再审查,核准,这是二部受戒的意义。台湾举行律制的二部受戒,应该是大好事。不过台湾举行的「三坛大戒」,受戒的男众、女众,一来就住在同一寺院里,与古制不同。既然共住一处,倒不如直接向大德比丘受,也可省些手续。否则,又只有二部受戒的形式,没有二部的实际意义!二、「增益戒」:曾受具足戒的,再来戒会受一次具足戒,称为增益戒。依佛法,通于在家出家的菩萨戒,受了戒不妨再受,可以增益戒的功德。但受 [P151] 出家具足戒的,如犯重而破戒的,逐出僧团,不准再出家受戒。如犯了或轻或重的戒,可依律制忏悔,随所犯的轻重而给以不同的处分,出罪(与大乘的忏法不同)。「忏悔则清净」,回复清净比丘或比丘尼的僧格,精进于修行得证。所以受了出家的具足戒,再受增益戒是不合律制的。虽然提倡出家的增益戒,女众来受戒的会更多,传戒的法会更盛大,但这只有法会盛大的形式而已。这两点,我也只是听说,可能与事实不符!

  有关传戒受戒,问题多多,无从说起,说起我也无法做到,就这样结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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