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大乘佛教的契经与律典(下)
陈士强
2、阿赖耶识系
(1)《解深密经》。《解深密经》的初译本名为《相续解脱地波罗蜜了义经》,一卷,刘宋元嘉十二年(435)至二十年(443)由求那跋陀罗译出。它的通行本为唐贞观二十一年(647)玄奘译的《解深密经》五卷。下分八品:序品、胜义谛相品、心意识相品、一切法相品、无自性相品、分别瑜伽品、地波罗蜜多品、如来成所作事品。经中主要论述了阿赖耶识缘起,认为阿赖耶识是生死轮回的主体,引发和显现一切精神现象和物质现象的终极原因和依据。
为进一步说明这一点,经中还提出了有名的“三性”(又称“三相”“三性相”)说。认为一切存在的本性和形态(即“性相二,可以依据不同的认识,分为三种:一、逼计所执性(又称“虚妄分别相”),指计执一切事物为各有自性差别的实体的认识以及由此产生的相状:二、依他起性(又称“因缘相”),指把一切事物看作是“缘合则生,缘尽则灭”的幻有的认识以及由此产生的相状:三、圆成实性(又称“真实相”),指在依他起性的基础上,把;切事物看作是由同一的平等的真实体性(“真如二所派生的认识以及由此产生的相状。“三性”归结到根本都离不开心,阿赖耶识就是“心”。此外,经中还广泛地讨论了三无性、十波罗蜜多、三时教以及唯识止观(禅定)等问题。
(2)《楞伽经》。《楞伽经》的初译本相传为北凉昙无谶所译,四卷,后佚,它的通行本名为《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刘宋元嘉二十年(443)由求那跋陀罗译出,同作四卷。经名中的“楞伽一,乃是僧伽罗国(今斯里兰卡)东南部的高山,“阿跋多罗”,意为“入”。故今存的另外两个译本,即北魏延昌二年(513)菩提流支译的十卷本、和唐元祯元年(700)至长安四年(704)实叉难陀译的七卷本,分别取名为《入楞伽经》和《大乘入楞伽经》。《楞伽经》通过佛陀在楞伽山答大慧菩萨所问的方式,论述了五法(相、名、妄想、如如、正智)、三自性(妄想目性、缘起自性、成自性)、八识、二无我、四种禅(愚夫所行禅、观察义禅、攀缘如禅、如来禅)等义。经中对《解深密经》的主要之点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和发展,同时,也吸取了属于如来藏系经典的《央掘魔罗》、《胜鬘》、《涅槃》等经的一些理论。认为阿赖耶识就是“如来藏识”,两者是同一个实体。因而具有调和如来藏系和阿赖耶识系经典在学说上的歧异的倾向。
(3)《大乘密严经》。《大乘密严经》的初译本为唐仪凤元年(676)至垂拱四年(688)地婆诃罗所译,三卷,以后也成为通行本。此经下分八品:密严会品、妙身生品、胎生品、显示自作品、分别观行品、阿赖耶建立品、自识境界品、阿赖耶微密品。主要论述了诸法性空,从心而起,世间万有皆由阿赖耶识造作等理论。此经引用了《楞伽经》的一些观点,因此,它的成立要晚于《楞伽经》,并与《楞伽经》存在着学说上的继承关系。
3、其他
山《大集经》。《大集经》的全称为《大方等大集经》。相传,它的初译本为后汉支谶所译,二十七卷。第二译为姚秦鸠摩罗什所出,三十卷。均佚。今存的是第三译,即北凉玄始十年(421)至十五年(426)之间昙无谶的译本。昙无谶译本原为三十卷(又作二一十九卷”、“二十四卷二。下分十二品分:一、璎珞品:二、陀罗尼自在菩萨品;三、宝女品:四、不向菩萨品;五、海慧菩萨品:六、虚空藏菩萨品:七、无言菩萨品:八、下可说菩萨品:九、宝幢分:十、虚空目分;十一、宝髻菩萨品:十二、日密分。经中主要论述了菩萨戒、三昧、六度、陀罗尼等菩萨行法。
至随代,招提寺沙门僧就将刘宋智严等译的《无尽意菩萨经》改名为《无尽意菩萨品),将那连提耶舍在随代译的《大乘大方等日藏经》改名为《日藏分》(相当于《日密分》的详本);在高齐译的《大方等大集月藏经》改名为《月藏分》,同译的《大乘大集须弥藏经》改名为《须弥藏分》;将后汉安世高译的《明度五十校计经》改名为《十方菩萨品》,编入昙无谶译本之中,并将《无尽意菩萨品》编在《日密分》之前,从而构成了六十卷。故作为通行本的《大集经主八十卷,虽然仍题“昙无谶译”,但这已是僧就增补以后的本子。
昙无谶译的《大集经》二十卷,作为有十二品分的整部经典而言,约成于四世纪末,但收入其中的一些品、分作为独立的经典在印度、西域流传则要早些。西晋竺法护译的《大哀经》八卷、《宝女所问经》四卷、《无言童子经》二卷,就是《大集经》中《璎珞品》与《陀罗尼自在王菩萨品》二品,《宝女品》、《无言菩萨品》的异译;印度世亲造、东魏毗目智仙译的《宝鬘菩萨四法经论》四卷,也是解释《大集经》中的《宝墅量口萨品》的:另外,近世在新疆一带也发现了《大集经·宝幢分》的一些梵文片断。
(2)《思益经》。《思益经》的初译本名为《持心梵天所问经》,四卷,西晋太康七年(286)由竺法护译出。它的通行本名为《思益梵天所问经》,姚秦弘始四年(402)由鸠摩罗什译出,也作四卷。此经下分二十四品,始《如来光明品》,终《嘱累品》,通过佛答思益梵天(又称“思益菩萨”)、网明菩萨等所问的方式,论述了大乘六度、涅槃性空等义。经中多次强调,“于毁于誉,心无增减”,“闻善闻恶,心无分别一,“闻三恶道,亦勿惊畏”,“一切法无说无示,无有护念”等,可以看作是针对当时外部环境对大乘佛教的压力而发的。印度世亲造、北魏菩提流支译的《胜思惟梵天所问经论》便是解释此经的前几品的。
(3)《金光明经》。《金光明经》的初译本为北凉昙无谶所译,四卷。它的通行本除了昙无谶译本以外,还有唐长安三年(703)义净译的《金光明最胜王经》十卷。前本下分十八品,始《序品》,终《嘱累品》;后本下分三十一品,也是始《序品》,终《嘱累品》,但中间的品目有所增加。两本的基本思想是相同的,主要论述了三身(化身、应身、法身)、十地、忏法(又称“金光明忏法”)、净地陀罗尼、四天王护国功德等义。
(三)后期大乘经
后期大乘经,主要是密教经典,包括契经和仪轨两大类。契经中既有救理的论述,也有仪轨的叙说:仪轨则是对契经中所说的仪轨的解释和补充,因而大多与本经有主从关系,也有的仪轨并无相应的契经。密教经典与前面所说的前期大乘经、中期大乘经,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修持的实践上都有质的区别,因为前期和中期的大乘经都属于“显教”,即能够通过经典文字或口头讲述领悟的教法,而后者属于“密教”,它只有通过严格的规式、师徒之间的秘密传授才能证得。有关这后一类经典需要专文论述。
二、律 典
大乘佛教的律典是以大乘律为内容的。与小乘律相比较,大乘律有如下的特点:
小乘律是在小乘经之外别部独行的一类经典。这从第一次结集时诵出律藏,到以后形成各部派自己的律典,都是如此。而大乘律原是大乘经和小乘论的一部分,只是到了大乘佛教的中期,为了与小乘三藏相对应,同时也是为了满足出家的与在家的大乘人的修持要求,才将大乘经和大乘论中有关大乘律仪(又称“大乘戒行”)方面的内容抽出,编集成单部的律典,这样的律典积聚多了,才形成律藏。
小乘律基本上都是按“五篇七聚”,即五等罪行的七项罪名编制的,在体例上与契经相异,因而在取名时,也清清楚楚地标以“律”的字样,而大乘律由于原来是经或论,故它是按经或论的体例组织的,书名也仍然以“经”相称。
另外,小乘一二藏是在印度编集的,故汉文《大藏经》中的小乘三藏都有与之相应的巴利文三藏可参照,而大乘三藏中的单部经籍虽然出自印度或西域,但将它们编为经、律、论三大类,则在中国(自隋代法经等编的《众经自录》而始)。故就经典的总汇而言,无论大乘经藏、论藏,还是律藏,都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梵文或巴利文的大乘三藏可对勘。
收入汉文《大藏经》中的大乘律因编集者对经典的理解不尽相同,故部卷总数有多有少,一般有二、三十部,这与小乘律藏一般收有五、六十部经典相比,要少了一半。大乘律中较有影响的经典是《梵网经》、《菩萨璎珞本业经》、《菩萨戒本》和《优婆塞戒经》。虽然,它们所述的重点都是菩萨戒(即“大乘戒二,但前二经中的菩萨戒,乃是任何人都可以直接受持的顿受戒,而不论原先是否受过七众戒(指沙弥和沙弥尼受持的十戒:式叉摩那受持的六法戒:比丘受持的二百五十戒:比丘尼受持的三百四十八戒:优婆塞和优婆夷受持的三归戒、五戒、八关斋戒。这些均为“别解脱戒”),而在后二经中的菩萨戒,乃是在受持七众戒中某一类戒之后,方能受持的渐次戒。这四部经典按所述的具体的戒法而分,可以归为三类:梵网类、瑜伽类和优婆塞类。
(一)梵网类戒本
属于这一类的经典主要有《梵网经》、《菩萨璎珞本业经》。
山《梵网经》。此经又名《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据说它的梵本有一百二十卷六十一品,此为第十品,故题为此名。别名《梵网菩萨戒本》、《梵网菩萨戒经》。相传为姚秦鸠摩罗什所译,二卷。卷上,说菩萨修道的阶位,凡有四十法门,即坚信忍中的十种发趣心、坚法忍中的十种长养心、坚修忍中的十种金刚心、坚圣忍中的十地(始“体性平等地一,终一入佛界地”):卷下,说菩萨的戒相(指具体戒律条文),有十重戒(又称“十波罗提木叉”)四十八轻戒。十重戒,指的是:一、杀戒:二、盗戒:三、淫戒:四、妄语戒:五、酤酒(卖酒)戒:六、说四众过戒;七、自赞毁他戒:八、怪惜财法戒(又称“怪惜加毁戒”):九、瞋不受悔戒(又称“瞋心不受悔戒”):十、毁谤三宝戒(又称“谤三宝戒”)。四十八轻戒,指的是不敬师友戒,乃至自坏内法戒,据经文所云,是根据梵文的广本《梵网经》中的《六度品》、《灭罪品》、《制戒品》、《梵坛品》等所说概括的。
《梵网经》作为菩萨戒的主要经本,自隋代以来,在中国乃至日本极为流行,历代注疏见存的就有九十多种,已佚的更不知其数。然而,由于此经的梵本一直没有发现,它的藏文本是根据汉文本转译的:此经的上卷,文字艰奥,卒难明解,与鸠摩罗什译本的流畅的风格非为同类:末署名的《梵网经序》和托名“僧肇作”的《梵网经序》,也是根据未详作者的《菩萨波罗提木叉后记》改写的(案《后记》约撰于姚秦末年或南北朝初年。文云:“什言:此戒出《梵网经》中。而什法师少玩大方,齐异学于迦夷。淳风东扇,故弘始三年,秦王道契百王之业,奉心大法,于消遥观中,三千学士与什参定大小乘经五十余部,唯菩萨十戒四十八轻,最后诵出。时融影三百人等一时受行,修菩萨道。”这里说的“什”,指的是鸠摩罗什)。故隋法经等编的《众经目录》卷五曾将列入“众律疑惑一类,称“诸家旧录多入疑品”。近世以来也有一些学者持相同的观点。
但另外一些学者则坚持认为此经非伪。他们说,此经下卷的内容与《菩萨波罗提木叉后记》所说的“菩萨十戒四十八轻一相符,可知是鸠摩罗什诵出,弟子抄录:上卷虽非鸠摩罗什所译,但它说的十发趣心、十长养心、十金刚心、十地等,与唐代不空译的《大乘瑜伽金刚性海曼殊室利千臂千钵大教王经》(略称《千钵经》)十卷中的第七卷后部分至第九卷,即《三贤菩萨入法位次第修行退向菩提品》的后部分和《十圣菩萨入地等妙二位修学进趣圣道成佛菩萨品》的前部分义旨全同,可知《梵网经》的上卷也是有梵本的,并非杜撰的。
(2)《菩萨璎珞本业经》。此经略称《璎珞本业经》、《璎珞经》,相传为姚秦竺佛念所译,二卷。全经分为八品:集众品、贤圣名字品、贤圣学观品、释义品、佛母品、因果品、大众受戒品、集散品。经中主要阐述了菩萨十重戒(无四十八轻戒)的内容,以及受戒方法(此为《梵网经》所无)等。由于此经的义旨与《梵网经》大致相同,故也有人将这部在《梵网经》影响下产生的经典视为伪经的。此事尚无定论。
(二)瑜伽类戒本
属于这一类的经典有《菩萨戒本》。
《菩萨戒本》的同本异译,今存的凡有四本,它们均出自《瑜伽师地论》中的《本地分·菩萨地·戒品》,故又称《瑜伽戒本》。不过,《瑜伽师地论》的梵文全本是唐代玄奘在印度取经时求获并带回国内译出的,在此之前,中国流传的均为《瑜伽师地论》部分内容的译本。其中,含有《菩萨戒本》的内容的,乃是北凉昙无谶译的《菩萨地持经》十卷和刘宋求那跋摩译的《菩萨善戒经》九卷,它们都是《瑜伽师地论》中《本地分·菩萨地》的异译。因此,今存的《菩萨戒本》,有的是根据《菩萨地持经》、《菩萨善戒经》录出的,也有的是根据《瑜伽师地论》录出的。由于各本依据的梵文原本各不相同,译者的理解和译法也不尽相同,故各本在详略、重轻以及某些语句的意思义略有出入。
山《菩萨戒本》,一卷。北凉昙无谶译。又称《地持戒本》。此经从《菩萨地持经》卷四、卷五的《戒品》录出,主要论述四重戒四十二轻戒。初有归敬颂,末说戒法功能、护持心要和护戒利益。是四个译本中,最适合布萨(每半月一次)时诵戒需要的一个本子,也就是说是最具备说戒体裁的一个本子。
(2)《菩萨善戒经》,一卷。刘宋求那跋摩译。此经从九卷本《菩萨善戒经》卷四《戒品》录出。并更分细类而成。下分十品:依止胜相品(包括众名品、相品、引证品、差别品四小品)、应知胜相品、应知入胜相品、入因果胜相品、入因果修差别胜相品、依戒学胜相品、依心学胜相品、依慧学胜相品、学果寂灭胜相品、智差别胜相品。主要论述了八重戒(在菩萨四重戒的前面,加上《四分律》等所说的“四波罗夷戒”,即:大淫戒、大盗戒、大杀戒、大妄语戒)四十三轻戒。初有受戒法,为他本所无。
(3)《菩萨优婆塞五戒威仪经》,一卷。译者不详二说“求那跋摩译”)。据考证,此经乃是由《五戒经》和《威仪经》二经合成的。故它的前半卷与昙无谶译的《菩萨戒本》大致相同(轻戒中少“轻慢说法”条),后半卷叙述礼佛、发愿、受绳床等威仪法,为昙无谶译本所无。此本也略具布萨诵本的形式。
(4)《菩萨戒本》,一卷。唐玄奘译。此经从《瑜伽师地论》卷四十至卷四十二的《本地分·菩萨地·戒品》录出,主要论述四重戒四十三轻戒。初首总明持戒,末尾总结劝学。佛教中的戒法,按其是否为佛陀特地制立而分为性戒和遮戒两类。性戒,是对世法和佛法都不允许的重罪(又称“性罪”,意为本质上的罪恶行为)的制止,如“五戒”中禁止的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遮戒,是对世法允许而佛法不允许的轻罪的制止,如“五戒一中禁止的饮酒。其他三个译本都没有开性罪的条文,惟独玄奘译的这个本子允许在利益多数有情(即“众生”)的情况下,犯七支性罪(杀生、偷盗、邪淫、妄言、绮语、恶口、两舌)。
在上述四个译本中,昙无谶的的译本最为流行,玄奘的译本文义周备,后来居上,也较为流行。故这二本同为通行本。它们的共同之点,在于论述了三聚净戒、四重戒四十二轻戒(玄奘译本在轻戒中增立“为利他故七支性罪应开不开”条,成为“四十三轻戒”)等菩萨戒相。
三聚净戒,指的是:一、摄律仪戒,指受持一切戒律,包括在家二众、出家五众所受的各种“别解脱戒”,如五戒、八关斋戒(指在家的男女佛弟子在每月六斋日,即每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一一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的一日一夜做到: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以华鬓装饰自身、不歌舞视听:七、不坐卧高广华丽床座:八、不非时食)、十戒、具足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等。二、摄善法戒,指广修一切善法,特别是以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为内容的二八度”;三、饶益有情戒(又称“摄众生戒”),指利乐一切有情,特别是施行以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为内容的“四摄”。
四重戒四十八轻戒中的四重戒(即“四重罪戒”,又称“四他胜处二,指的是:一、贪求利养、为利养自赞或毁他:二、他求财法、怪吝不施:三、忿恼有情、不受谏谢;四、谤大乘法、说相似说。四十二轻戒(即四十二轻罪戒,又称“四十二恶作二可分为两部分,其中第一条“不供养、颂赞、信念三宝”至第三十一条(玄奘译本因增立了“为利他故七支性罪应开不开”条,而计为第三十二条)“轻慢说法者”,属于摄善法戒:第三十二条“不为助伴一至第四十二条“不现神通引摄制伏”,属于饶益有情戒。
由于《菩萨戒本》所说的三聚净戒综括了持律仪、修善法、度众生三大门类的佛法,既坚决止恶,又积极兴善,因此,它既涵盖了小乘戒,又超越小乘戒,后来成为大乘戒行最有代表性的观点。
(三)优婆塞类戒本
属于这一类的经典有《优婆塞戒经》。此经由北凉昙无谶译出,七卷。
《优婆塞戒经》是以小乘《长阿含经》卷十一《善生经》和《中阿含经》卷三十二《善生经》为基础,采取佛为善生长者说法的方式,敷演而成的、专门叙述在家佛弟子受持的大乘戒法的经典。经中论述了在家的佛弟子的受戒次第:即须先供养父母、师长、妻子、善知识、奴婢、出家道人,其次受持三归、五戒、八戒等,然后才能受持以六重戒二十八轻戒(又称二一十八失意,二为内容的在家的菩萨戒。六重戒,指的是:不杀生、不偷盗、不虚说、不邪淫、不说四众过、不酤酒:二十八轻戒,指的是不供养师戒、饮酒戒、不看护病患戒等。从经中引用的《法华》、《大城》、《鹿子》、《涅槃》等经来看,《优婆塞戒经》约成于大乘佛教的中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