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身、语、意戒
《三摩地王经》的第三十九章暨最后一章描述身戒、语戒及意戒。经典本身将此身戒、语戒及意戒之叙述编为一章。但是,此经典的论注则将此三戒分为三章:身戒的部分是第三十九章,语戒的部分构成第四十章,意戒的部分则是第四十一章。不论是集成一章或分为三章,在意义上并没有丝毫的差别。
身戒指的是身体行为的戒律。保持清净的身戒极为重要,也极为有利,因此不应该加以忽略或轻视。在此处,佛陀开示道:具足身戒的菩萨将可成就佛的圆满身相,具足三十二大士相及八十种随形好。就正觉境界法身功德特质而言,净守身戒的菩萨必能得到种种不可思议的成就,例如,四无所畏、如来十力、十八不共法等……。这就是为什么佛陀及反覆地教导我们要尽全力持守身戒、具足清净行为。
在身戒的详细戒条当中,最主要的三戒是杜绝三种恶行:杀生、不与取(偷盗)及邪淫(不当的性行为)。一般而言,直接或间接起于贪、瞋、痴……等烦恼心毒的行为,都必须加以避免。然而,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避免似乎是不善的行为?不,并不是如此。在某些情况下,基于利他及毫无私心的清净动机,若执行得很有智慧,身的恶行可以直接利益其他众生,此时,所谓的恶行就不再是恶行,反而可以称为善行。在特殊的情况下,杀生的利益可能更甚于避免杀生的利益,此时,我们应该不要因为这是所谓的恶行而离弃利生的际遇。
佛陀于过去的一则故事说明了这一点。在此生,佛陀生为忍辱王子,是一艘船的船长。当时的印度非常富足,境内物产丰饶。印度大陆之外的海岛是财富的重要来源之一。这些海岛布满了珍宝,等待有心人来捡取,但是,往返这些岛屿的航程至为艰险,巨风暴浪及其他灾难可以轻易摧毁船只与性命。度海寻宝的人必须冒一去不复返的危险,不过,如果他们能活著回来,就可能成为钜富。
忍辱王子所统率的这艘船上有五百名商人,他们都希望寻得宝藏并安全返回大陆本土。其中有一位杀人犯名为挥矛犯,他企图杀害船上所有的人,然后占夺他们的财宝。菩萨忍辱王子得知这项企图之后,心想:“如果这个人得逞了,他将造下谋杀五百人的恶业。但是,如果我先把他杀了,我不但能拯救五百人的性命,也能使他免于造作这项重大的恶业。”所以,他以弓箭射杀了这名罪犯。他的这项行为不但没有造下恶业,还累积了极大的功德。这充分显示,在具足明辨的智慧及清净的动机时,常情中的恶行可能成为菩萨的善行。
如同杀生有时可以利益他者,其他两种身的恶行也可能是如此。如果我们的动机完全不受烦恼的染污,且该项行为真的能解除他人的痛苦或利益大量的众生,我们可以执行这项行为。
四种语方面的恶行——妄语、两舌、恶口及绮语——也是如此。当起心是烦恼时,这一切行为都应该被离弃;但是,如果起心是清净及无私的,它们也能被用来利益众生。这就是为什么重要的论注总是提到在某些情况下,四种语的恶行是可容许的,且不应该一概绝对避免;可是,清净的动机必须与智慧结合。
不过,三种意方面的恶行——贪、瞋、痴三种根本烦恼,或“十不善业”中的贪、瞋及邪见——在任何情形下,都绝对不可能是善的。因此,在任何时候都要避免造作意的恶行。
在叙述身戒、语戒及意戒之后,佛陀给予三百项指示。许多项指示的给予是基于经典广博、详述的风格传统;根据某些心要教法,我们应该视诸蕴如镜相、视五欲如幻相等。这三百项指示主要是关于空性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