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因识果作生命的主人
文/见烟法师
每个人都希望成为自在的人,换句话说,就是成为生命的主人。在生命的长流里,多少、久暂,都曾为这个目标努力过。有些人作得了主,觉得很实在、很踏实,有些人则觉得处处受到逼迫、不自在。问题出在哪儿呢?在于对因果观念的信受程度不同,才有如此的差别。
因果观念,不是假设,也不是由某人所创造,而是具有普遍性、必然性、有效性的科学定律。它含摄三世,容纳了精神与物质界,也包含理论与实践。宇宙的森罗万象透过它得以解释,生命之网得以无尽地延展。
有了这样的认识后,现象与现象间,个体和个体间,不再是破碎、片断,隐藏其背后的整体性,会随着我们的信受与实践程度,渐次浮现。所以说,一旦信受因果,只要切实实践,坐看云起的那份自在,是指日可待的。或许有人会这样说:在杂沓纷泄的现象界及有限的生命里,是很难去证明因果定律的。那么要以因果定律作为宇宙人生的真理,实在难以让人接受。其实,我们只要以客观、反省的态度,时时观照现象界的变化,对于因果定律在生命中所扮演的角色,就会愈来愈清楚。
可惜的是,大部份的人在面对生命的大海时,每每望洋兴叹;继而,或是取一瓢水当成是整个海水,或是背向大海,走向干涸焦枯的陆地。这样的态度不仅窄化了生命,一旦境界现前,那种隔碍、不自主的感受会非常强烈,痛苦就紧随而至。但是,人们往往把这样的不自在,归因于生命的广阔,因而采取行动来简化生命,或是出于臆测、或是想像。殊不知如此一来,路子会愈走愈危险,不自在的系缚会日益加深。
详言之,背离了因果的相续性,往往会产生二元对立及断灭的见解,例如自杀就是这样产生。这种错误的见解若没有察觉,就会像幽魂般萦绕不去,指使我们走错路。生命的个别性与整体性无法跨越,个体与个体间无法连系,创造者与被造者的鸿沟不能跨越,甚至破碎的生命、没有希望的人生、没有秩序的社会等等,都和背离因果有绝大的关系。
对因果观念信受深浅的不同,其所造成的结果也就有所不同,例如在社会中,实践因果律的人比较多时,这个环境就相对稳定理性。我们可以看看西方文化的发展,西方人只实践有限的因果律,便能掌握近代的文明,获得某种程度的自在。我们若能正信因果,实践因果,所成就的将会是自在的个体、社会,甚至文明。
为了要实现知因识果的自在,在态度和认知上的改变是很重要的。但是,要真正享受作主的丰硕成果,还是得从实践入手:行事作为谨慎小心,避免种下恶因,是知因识果的实践;勤守五戒十善,广修六度万行,也是知因识果的实践;若了解因果无非一念因心所现,发大愿上求下化,更是知因识果淋漓尽致的表现。
最后,知因识果更是重新开启生命的锁钥。浅言之,能使一个人改恶行善,反省检讨;就社会整体而说,能提升社会的文明层次,甚至加深自然科学的层次;就修行而言,彻底的知因识果,则能成就无上佛果。三世诸佛是三千大千世界的主人,是生命的彻底证明者,这些作主的成果,都是点点滴滴从信受因果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