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国有单位工作,经常有同事向我要一些单位里的东西,以便家用。不给,好象又不合乎情理;给了,确实犯了盗戒。遇到类似情形,应该怎么处理?
净空法师答:一定要如理如法,决定不犯盗戒。如果他向你要,你上面还有主管,你就跟主管报告,主管答应了,你不犯盗戒;主管没有答应,你随便拿去做人情,你就犯盗戒。学佛最重要的是给社会大众做一个好榜样,不可以因为人情而破戒;因人情破戒,将来还是要堕落。你把这些道理事实向他讲明白,他就不会再向你要了。我们都希望改善自己的环境,这一定要懂得修因,因缘果报,丝毫不爽。修善因决定得善果,绝不贪图眼前的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