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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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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三、释(分三科)    亥一、自性施(分三科)  天一、征

云何菩萨自性施?

这是施波罗蜜分四科,第一科「征」,第二科「列」。现在是第三科解释,分三科。第一科「自性施」分三科,第一科是「征」。

怎么叫做「自性施」呢?就是施的体性;施的体性是什么呢?这么一句话。

下面第二科解释。

 

天二、释

谓诸菩萨于自身财无所顾惜,能施一切所应施物。无贪俱行思,及因此所发能施一切无罪施物,身语二业安住律仪阿笈摩见定有果见,随所希求即以此物而行惠施。

「谓诸菩萨于自身财无所顾惜」,这么多的菩萨对于自己的身命和财富「无所顾惜」,一点也不爱惜。「能施一切所应施物」,他所有的身命和财物,这一切身、财;能够布施所应该布施的身财之物。这个「所应」这句话的意思,我虽然不爱惜,但是应该布施我才布施;我不应该布施的时候,你要、我还是不给你的,是这个意思。这就是布施是慈悲的行动,但是慈悲里面有智慧的,也是要观察,应该这样做才这样做的。

「无贪俱行思,及因此所发能施一切无罪施物,身语二业安住律仪阿笈摩见定有果见,随所希求,即以此物而行惠施。当知是名菩萨自性施。」自己的生命和财富布施的时候「无贪」,就是心里面不贪着这个生命、不贪着这个财富。「俱行思」这个「思」是内心的思想、内心的思惟、内心的观察;就在布施的时候你内心的这个决定者,你是经过观察思惟的,就这个决定者。这个决定者和无贪在一起活动,就叫做「无贪俱行思」。你做这件事的那个思心所,这个「思」就是那个思心所,这个思心所就是你在做这件慈善事情的时候,内心里下命令的那个就是思心所,那就是思的自性,是你内心的事情,你内心里面这一念心是思的自性。

「因此所发能施一切无罪」,因为你内心里面有这个「思」,有「无贪俱行思」就发出来行动,就是「能施一切无罪施物」:这个施物施舍出去没有罪,使令对方也没有罪,能发动出来无罪的施物的表面上看出来的那个行为:就是你的身体,你的身体在进行这件事,就是身业和语业;就是你发言,你可能会有语言,也可能写一篇文件,那就叫做语业。身业和语业,那个「思」就是意业。

「安住律仪阿笈摩见」,同时呢你这个人、这个菩萨本身「安住律仪」,就是安住清净的戒律上面,他的身口意是符合佛所制定的戒律,就是布施者这个人同时他还是有戒的。「阿笈摩见」:这「阿笈摩」翻到中国话是个「传」,传送的「传」。就是佛说的这些经,过去佛、现在佛、未来佛,展转的流传下来,叫做「传」,也就是这些经。「阿笈摩见」呢,就是你学习过佛法,你有佛的教法的思想,一个律、和见:有的人哪!他破戒了不清净,这个戒没有了,但是他还有见,有正知正见,他学习过佛法,他还有佛法的中心思想,这个见;有的人持戒很清净品德很好,但是思想不清净,有邪知邪见;这是两回事儿。有的人见具足而戒律不具足;有的人戒律具足而思想不具足。

我们佛教徒,不管是出家的佛教徒、在家的佛教徒,想要去亲近善知识,你怎么样选择善知识呢?这里面告诉你,一个思想有正知正见,有「阿笈摩见」就是他的思想符合佛所说的教法,思想正确,这是一个条件。第二呢?他的品德也高尚,就是有律,有戒律,又有正见,这是比较好。但是有的人哪!戒律品德很好,但是思想是不对,邪知邪见,那么这是一种情形;有的人思想很正确,戒律不好、品德不太好,有这种情形。现在这里面说是,你想要学习施波罗蜜,同时这个人还具足戒,又有正知正见。

「定有果见」同时这个人还相信有善恶果报,做善有善报、做恶有恶报,这决定是这样子,他也有这样的思想。

「随所希求,即以此物而行惠施」,「随所希求」,我想要得无上菩提,这是希求;我想要得无生法忍,这是希求;或者有其他的、符合佛法的、不违背戒律、也不违背正知正见的希求。「即以此物而行惠施」,就是用这件事物布施给前面的人,使令他得大利益。

 

天三、结

当知是名菩萨自性施。

我们知道这就是叫做「自性施」。这个「施」的本身的特性,什么叫做「布施」?就是这一段文说的,这叫做「布施」。

这个地方和一般说「布施」呢,就是有一点不同。就是布施的同时,你的品德也要好,你还要有正知正见,你相信有善恶果报。譬如说是:我们佛教徒,不管是出家佛教徒、在家佛教徒,我们也布施,外道也能布施,其他的宗教徒也在社会上做一些利益广大的社会群众的事情,办一所医院、办一所学校、办种种利益人的事情;但是他们有他们的思想,和佛教徒的思想不同,所以彼此间不一样,虽然都是做布施,里面的体性还是不同的。

 

《披寻记》一二九二页:

云何菩萨自性施等者:声闻地说:无贪俱行思,造作心意业,及此所起身业、语业、舍所施物,是名施相。(陵本二十五卷十六页)今此亦尔,名自性施。然诸菩萨行一切施,如下说言:谓一切者、略有二种:一、内所施物,二、外所施物。由于身财无顾惜故,能施如是一切所应施物。又如声闻地说:如法平等,不以凶暴积集财物而行惠施;以鲜洁物而行惠施;以精妙物而行惠施;以清净物而行惠施;由此自他俱无有罪,(陵本二十五卷十六页)是名能施无罪施物。今此菩萨以其种种内外施物,于诸众生定作利益,定作安乐,即便施与,是名能施一切无罪施物。又诸菩萨,若在诸佛圣教出家,终不违越所有学处而行惠施,是名安住律仪阿笈摩见。又诸菩萨,如实了知一切品类所行布施,一切品类施果异熟,深生信解,不由他缘非他所引而行布施,是名安住定有果见,义如下说。

「云何菩萨自性施等者:〈声闻地〉说:无贪俱行思,造作心意业」,你有无贪的俱行思的时候,那么有因缘的时候,你这个思就动起来,动先是心动,先造作心、心先动,这就是意业。「及此所起身业、语业」,就是你这个无贪俱行思,它会发动你的「身业」、发动你的「语业」。「舍所施物」:布施所施的物。是名叫做「施相」,施的相貌、也就是施的自性。(陵本二十五卷十六页)。「今此亦尔」,那个〈声闻地〉说的那个布施那样子,现在这里〈菩萨地〉说的布施也是这样子。当然这个〈菩萨地〉的布施,以无上菩提为最高的目标,这个也是有一点不同于〈声闻地〉。「今此亦尔,名自性施」。

「然诸菩萨行一切施,如下说言」,这个菩萨能够实行一切的很多的布施,「如下说言」:如下文这样说。「谓一切者、略有二种:一、内所施物,二、外所施物」。「内所施物」:所施的物属于内的,就是我们的生命,这个生命也可以布施。「外所施物」,就是身外之物。「由于身财无顾惜故」,为什么这个身和财可以布施呢?因为这个菩萨对于身、财他不爱着,他不爱着。这个对于财不爱着也不容易,对生命还不爱着,更难了。这就是因为这佛教徒修无我观,能破除去对生命的爱着,所以也能够布施。「能施如是一切所应施物」,因为不爱惜,所以能够布施。

「又如〈声闻地〉说:如法平等,不以凶暴,积集财物而行惠施」,菩萨能用财物去布施,菩萨就得要有这个财物。菩萨的财物怎么来的呢?就是「如法平等」:就是合法的取得的财物,符合国家的法律、也符合佛教的戒律;不违背国家的法律、不违背佛教的戒律,这样子得到的财物。「平等」就是:不是不公平的,这里面没有欺骗行为,所以叫做「平等」。「不以凶暴积集财物」:不是以非法的、伤害众生的这种行为,去积集财物「而行惠施」。「以鲜洁物而行惠施」:用那新鲜又是清洁的东西去布施,不是用那个破旧的,破烂的东西送给人,不是的。「以精妙物而行惠施」:特别微妙的东西送给人。「以清净物而行惠施」:不是用那个污秽的东西送给人。「由此自他俱无有罪」:你能这样布施呢,自己也没有罪,接受你布施的人也没有罪。(陵本二十五卷十六页)。「是名能施无罪施物」,这个「能施无罪施物」这句话就是这样意思。

「今此菩萨以其种种内外施物,于诸众生定作利益」,这个二十五卷那是属于〈声闻地〉,现在这是〈菩萨地〉,说菩萨的事情。「菩萨以其种种内外施物,于诸众生定作利益」,菩萨用慈悲心作布施;同时也是用智慧观察的,观察这个施物对于众生;接受你布施的众生决定有利益,然后才布施的。「定作安乐」,也决定令众生得到安乐。这个「利益」和「安乐」,前边的文,〈自他利品〉已经解释过了,就是,「利益」是属于因,「安乐」是属于果,决定是有价值的一个因,你做了这件事,将来能得到安乐的果报,是这样。「即便施与」,要是有符合了这个条件呢,菩萨就惠施了、布施了。「是名能施一切无罪施物」。

「又诸菩萨,若在诸佛圣教出家,终不违越所有学处而行惠施」。「又诸菩萨,若在诸佛圣教」,「若在诸佛」:诸佛出现世间,诸佛为一切众生演说圣道,就是「圣教」,在这个佛法中「出家」。「终不违越所有学处」,因为在佛法中出家,佛法就会制定一些戒律,让你遵守不要做恶事。而菩萨在佛教中出家,就不会违犯所有的戒律,就是学处,「而行惠施」。「是名安住律仪阿笈摩见」,「安住律仪」,就安住在阿笈摩的正知正见里面,在佛法中出家就是「阿笈摩见」,而且安住律仪。从这句话里面看出来,一个佛教徒他一定是要受戒,你要受三皈,也一定要受五戒,同时你有佛法的思想,所以叫「阿笈摩见」。如果你不欢喜学习佛法,你的佛法的思想,从何处来呢?这个可以看出来这个意思,这个佛教徒如果不学习佛法,这是有大问题的。

「又诸菩萨如实了知,一切品类,所行布施」,这个「一切品类」的布施,这「布施」,各式各样的布施,各式各样的情形;譬如说是一个老人有病,他不能去看医生,你开车把他送到医生那儿去,那也叫做布施;说老人过马路的时候,他的身体不能自在,你帮助他安全地过马路,这也就叫做布施,就是各式各样的布施。「如实了知,一切品类,所行布施」。「一切品类施果异熟」,布施是因,各式各样的布施,将来得到各式各样的果报。因不同、果报也不同,所以是「一切品类施果异熟」。

「深生信解」,有因就会得果这件事,他的信心特别强,特别地深刻。特别深刻这个意思,就是不可动摇的意思。「不由他缘非他所引」,这个布施这件事呢,不是由另外有个力量叫你去布施;不是别人说几句话叫你去布施,不是这个意思。「是名安住定有果见」,这叫作「定有果见」,就是你自己主动:「我要做这件事」,这表示有力量的意思,所以叫「安住定有果见」。「义如下说」。

那么这就是「自性施」,自性施这一段讲完了。下边第二科就是「一切施」分二科,第一科是「征」。

 

亥二、一切施(分二科)      天一、征

云何菩萨一切施?

什么叫做「一切施」呢?这是「征」。

下面第二科解释,分二科。第一科是「一切所施」分二科,第一科是解释一切,又分二科,第一科是「标列」。

 

天二、释(分二科)        地一、一切所施(分二科) 

玄一、释一切(分二科)    黄一、标列

谓一切者略有二种。一、内所施物,二、外所施物。

「谓一切者」,所说的这个「一切」是什么意思呢?「略有二种」,这「一切」是很广博的,但是现在把它归纳为二类。「一、内所施物,二、外所施物」,就是分这么二种。

这是第一科「标列」。下面第二科解释,「随释」分三科,第一科「唯内」。

 

黄二、随释(分三科)    宇一、唯内

若诸菩萨但舍己身,是名唯施内所施物。

只是把自己的身体送给他人了,这就是属于唯独是「内所施物」。

 

宇二、内外

若诸菩萨为愍食吐活命众生,数数食已,吐所饮食而施与之,是名杂施内外施物。

这是第二科是「内外」。「若诸菩萨」为哀愍「食吐」的活命的众生,这个众生食人吐出来的东西来活他的生命,这样的众生呢,菩萨特别哀愍他,「为愍食吐活命众生」。「数数食已,吐所饮食而施与之」,那么这菩萨就数数地吃东西,然后不咽下去,再把它吐出来而施给那个众生。「是名杂施内外施物」,这样的布施就是内中有外,外中有内,所以叫做「杂」,这就是「内外施物」。

这是第二科,第三科「唯外」。

 

宇三、唯外

若诸菩萨除上所说,施余一切所应施物。是名唯施外所施物。

布施:上面一个「内」,一个「内外」,这二种除掉,剩下来的那就是「施余一切所应施物」。「是名唯施外所施物」,就叫作「外所施物」了。

 

《披寻记》一二九二页:

施余一切所应施物者:谓余有情数物、无情数物无罪摄者,名余一切所应施。

「施余一切所应施物者:谓余有情数物、无情数物」,这个「外施」也包括二种:一个「有情数」,就是它也是有心识的;有心识的,譬如一只猫、一只狗,这也是有情数;一个人,也是有情数的。「无情数」,没有心识的、没有识的;一块木头,一棵树,或者一个花园,一个大楼房,你布施,那么这是「无情数物」。「无罪摄者」,你施有情数物、施无情数物,但这件事没有什么过失,没有过失的。那么这叫做,「余一切所应施」。

 

玄二、辨施相(分二科) 黄一、内身(分二科) 宇一、标

又诸菩萨略由二相,以自内身施来求者。

这是第二科「辨施相」,这是辨这个「施」的相貌。分两科,第一科是「内身」分两科,第一科「标」。

「又诸菩萨略由」二种相貌,「以自内身施来求者」,远来求他的身命的。这是「标」。下面第二科解释分两科,第一科「总施」又分两科,第一科「标义」。

 

宇二、释(分二科) 宙一、总施(分二科) 洪一、标义

一、总求身者以身施彼,随所欲为,系属于彼,随顺于彼。

「总求身者」,我不是求你身体的一部份;我不是说:你把你的手给我、把眼睛给我、把耳朵给我,不是;不是一部份;就是你全部的身体「总求身者」,那么「以身」布施给他。「随所欲为,系属于彼」,就是你这个身体布施给他,「随所欲为」,就是听他的命令,「系属于彼」属于他的,你不能自主了;你这个身体送给他以后,你不能自主的。「随顺于彼」,各式各样的行动要随顺那个主人的意思。

那么这是「标义」,下边「喻合」,用譬喻来解释。

 

洪二、喻合

譬如有人为衣食故,强自为他而作仆使。如是菩萨无爱染心,但为速证最胜菩提、但为众生利益安乐,但为布施波罗蜜多速圆满故、以身施彼、随所欲为、系属于彼、随顺于彼。

「譬如有人为衣食故,强自为他而作仆使」,这是举一个例子。譬如说有一个人,自己的生活困难,就为了求得衣食的原因,「强自为他」,勉强自己为别人来作「仆使」,给他作奴婢、给他作工,就是他有权支配你了。

「如是菩萨无爱染心,但为速证最胜菩提」,这个菩萨把自己的身体施舍给他人,放弃自主权,为什么要这样作呢?「如是菩萨无爱染心」,他没有爱染心,不是有染污心。「但为速证最胜菩提」,就是他的希望是想要快一点得到无上菩提。「但为众生利益安乐」;得无上菩提这件事,得无上菩提干什么呢?就是为了利益众生。说我不得无上菩提,我不能利益众生吗?也能,但是范围小,这个利益程度还是肤浅,你不如成佛以后,你利益众生特别的圆满。

「但为布施波罗蜜多速圆满故」,这是第三个原因。就是我修布施波罗蜜多能圆满了,最后能用生命布施出去。「以身施彼」,所以用自己的身体布施给他人,「随所欲为、系属于彼、随顺于彼」,你不要自主,要听他的命令。

这是「总施」,是「总施」的意思。下边是「别施」。

 

宙二、别施

二、别求手足头目支节血肉筋骨乃至髓者,随其所欲,一切施与。

「二、别求手足头目支节血肉筋骨」,「别求」,这个来求菩萨的人,他不是要你全部的生命,不是。他是一样一样的求,求你的「手」,你把这个手要送给他、或者「足」、或者「头」、或者是「目」、或者「支节」:或者一个胳臂、一个腿,这样子。或者血、或者肉、或者筋、或者是骨、「乃至髓者」,乃至骨髓。「随其所欲一切施与」,随对方所欢喜,他要这个菩萨就给他,菩萨能作到这一点。

这件事,我看不是外凡位菩萨能作到的,一定是要到暖、顶、忍、世第一,忍位以上,要到忍位以上才可以,不然你忍不住的。我们没有修止观的人,我们没有修行的人,感觉这件事不可思议,他要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就给你,这个事不可思议。但是常常观察这个的生命体如幻如化、如毕竟空的人,他这样的止观有点相应的人,那他的确是不在乎,他的内心里面就是不在乎,就是无所顾惜,就能作到这一点。你要我的头,好!我就把头给你。要头;那就等于是把生命都牺牲了,他不在乎这件事,没有这种恐怖。这个当然是得无生法忍以后,那是有这种事情,他不在乎这个,他能布施。

如果说是完全没有修止观、或者修止观而没有相应的时候,这些事是不可以做的、是不能做的。你若是蚊子咬一下子,你能受得了吗?都不见得能受得了,何况把生命送给人家;这可是不简单。

这是「别施」,这是属于内施。下面第二科是「外物」分两科,第一科是「标」。

 

黄二、外物(分二科) 宇一、标

又诸菩萨亦由二相,以外施物施诸众生。

这个内施有两个相貌;现在外施「亦由」两个相貌,「以外施物施诸众生」。

那么这是「标」,下面列出来。

 

宇二、列

一、求受用者;恣彼所须,如其所乐,随意受用。

这个「外物」,很明显的就是这些财富、财物。「求受用者」,他饿了要有饮食;他冷了要有棉衣服,没有房子住…,这些事情。「恣彼所须」,菩萨能随你意,随你所欢喜的。「如其所乐,随意受用」就能布施给你,你就成就了这样的的受用。这也不是容易,虽然是身外之物,也不是容易。这个是「内物」和「外物」,能布施内财这是最难的。

 

《披寻记》一二九三页:

求受用者恣彼所须等者:谓诸有情求食与食,求饮与饮,求乘与乘,求衣与衣,求庄严具施庄严具,求诸什物施以什物,求鬘涂香施鬘涂香,求止憩处施止憩处,求诸光明施以光明,如是一切名求受用恣彼所须,有匮乏故。又诸菩萨,他虽不求,自恣求者,必有所求,称须而与,常开求者欢情自取;义如下说,是名如其所乐,随意受用。

「求受用者恣彼所须等者:谓诸有情求食与食」,诸有情没有饮食,他来向菩萨求饮食,菩萨嘛,你求食就给你饭食。「求饮与饮」,就是求水;你要饮水就给你水。「求乘与乘」,就是你若求车,你需要有个代步的这个车,菩萨就送给你一辆车。「求衣与衣」,求衣服给你衣服。「求庄严具施庄严具」,就是幢、匾、就是各式各样的庄严具,菩萨也能布施。

「求诸什物、施以什物」,除了这几样之外,其他的各式各样的财物,菩萨也能布施。「求鬘涂香、施鬘涂香」,「鬘」就是各样的花把它编织起来,就叫做鬘。「涂香」或者是这个油涂在身体上,有涂香、有末香,「求鬘涂香、施鬘涂香」。「求止憩处、施止憩处」,向菩萨求一个休息的地方,那菩萨就能布施,随其所愿能布施个止憩处。「求诸光明、施以光明」,譬如说我没灯,没灯就送你一个灯,求光明。「如是一切名求受用恣彼所须,有匮乏故」,他缺少这样。

「又诸菩萨,他虽不求、自恣求者、必有所求、称须而与、常开求者欢情自取」。「又诸菩萨」,他虽不来到菩萨那里有所求。「自恣求者」,菩萨先宣布了一个声明,随你们「自恣」,自己随意,你要什么给什么。「必有所求,称须而与」,如果你决定向菩萨有所求,菩萨就能随你所需要的布施给你;这个菩萨就一定是要大福德人才可以。「常开求者欢情自取」,菩萨能够自动的开许,你若有所求「欢情自取」,你欢喜什么就给你什么。「义如下说」,义如下面会有说。「是名如其所乐,随意受用」。

 

二、求自在者,一切断心,并皆施与。

菩萨「亦由二相,以外施物施诸众生」:「求受用恣彼所须」这一段这是第一样。下面第二个相貌,「求自在者,一切断心,并皆施与。」前面求受用;这个求自在应该不是受用。我求你送给我多少多少财富,我不是受用;但是我有了财富以后,我心情自在,就是他是这样。

「一切断心」,菩萨就能够把自己所有权的物,取消了自己的所有权,不是我的了、送给你,叫「断心」;断灭了所有权、断灭了我所心,不是我所有了,就是放弃了所有权,能这样子。「并皆施与」,你所需要的都给你,是这样子。

在我们这个世界、我们现在这个世界,都是一般的凡夫,就是都是有我、有我所的。这个身体是我、这是我的房子、这是我的什么什么…,就是这样子。那么都是要…,不是空口说话不行,要在政府上注册、登记了;这个地方、这个房子是怎么样的情形,这块地怎么个方向,东、西多少尺,南、北多少尺,或者是有一千亩地、或者是一百亩、或者几百亩;在政府注册是某某人所有,统统登记好了;那么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就是这样。在阿弥陀佛国,你看《无量寿经》,阿弥陀佛国的人没有我、我所,没有财富就免掉这个麻烦,不需要登记;说这是观世音菩萨所有,不是的,没有我、我所,没有这件事。佛的世界,当然也不是一样;就是阿弥陀佛国特别的说出这件事;在北俱卢洲也是,那里人没有私有的东西,所有的财物都是大家的,大家都可以受用,有这样的世界。

 

《披寻记》一二九三页:

求自在者,一切断心等者:谓求种种戏乐等具名求自在;纵任自在,是此自在义故。若彼有情,不因施彼多行骄逸恶行,亦不增长诸不善根,是名一切断心。菩萨为欲令彼众生,因此所施戏乐等具,摄受饶益,心生净信,易可化导,易可成熟,随彼所求,悉皆施与,义如下说。

「求自在者,一切断心等者:谓求种种戏乐等具」,在这个论文上面「求自在者,一切断心,并皆施与」,不看出来限于某一种东西,你看不出来。但是这个《披寻记》上作者可这么解释:「谓求种种戏乐等具」,就是游戏的东西,游戏的这些资具。「名求自在」,我有了游戏,心情自在;我用这个具,我可以各式各样的游戏,心情快乐。「纵任自在」,这个「纵任」,自己不约束自己,我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心情非常的自在、自由、自由自在,「是此自在义故」;这个「求自在者」这个意思就是这个意思,「纵任自在」的意思。这个「纵」也当个放纵讲,就是我自己不约束我自己,我把我自己的思想行为开放,自由地活动,那么这样子,叫作「纵任自在」。「是此自在义故」,是这里说「求自在」是这个意思。

「若彼有情,不因施彼,多行骄逸恶行」,若是来向菩萨「求自在」的这个有情,「若彼有情」。「不因施彼多行骄逸」,不会因为菩萨布施给他这个东西了以后,他就「多行骄逸恶行」,他就放纵自己,高慢放逸,他就作种种罪恶的事情,没有这个事情。「亦不增长诸不善根」,不会因为菩萨给他这个财物,他就「增长诸不善根」,也不会这样子。「是名一切断心」,论文说「一切断心」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个意思,这么讲。

「菩萨为欲令彼众生因此所施戏乐等具」:「菩萨为欲令彼众生」因为所施的戏乐的这些资具。「摄受饶益,心生净信」,就是菩萨能够摄受他、能接引他、能利益他、能接引他到佛教里边来,能够利益他。「心生净信」,利益他什么呢?就是他对于菩萨,对于佛法发起清净的信心,这个人。「易可化导」,他对佛法有信心,你再去用佛法去教化他,他容易接受。「易可成熟」,他就容易善根成熟,就容易得解脱。「随彼所求,悉皆施与」,菩萨随顺他,他要求什么就给他什么。「义如」下文有解释。

 

地二、施相差别(分二科)     玄一、种种施(分二科) 

黄一、利益他摄(分二科)   宇一、略说(分三科)  宙一、标

又诸菩萨非无差别,以一切种一切内外所有施物,施诸众生;是诸菩萨,以其种种内外施物,于诸众生,或有施与、或不施与。

这是第二科「施相」的差别,布施相貌的不同,「施相差别」,前面是说「一切所施」。这个施相的差别分两科,第一科是「种种施」分两科,第一科是「利益他摄」分两科,第一科是「略说」分三科,第一科「标」。

「又诸菩萨非无差别,以一切种一切内外所有施物,施诸众生」,「无差别」就是平等的,都是一样。「一切种」:一切的内所有物、外所有施物「施诸众生」;不是;是有差别的。这个布施的情形有的时候会有差别,有不同的情形。

「是诸菩萨,以其种种内外施物,于诸众生,或有施与、或不施与」,就是有差别;有什么差别呢?「是诸菩萨」,以其种种的内施物、外施物,对于众生的时候、或者这个众生我布施给你;这个时候我不给,就是有差别了;不是平等的、不是一样的。

那么这是「标」,下面是「征」。

 

宙二、征

云何施与?云何不施?

「云何」说这个众生我就布施给他,那个众生我就不给,什么理由呢?

这是「征」,下面第三科解释,分两科,第一科「不施」。

 

宙三、释(分二科) 洪一、不施

谓诸菩萨,若知种种内外施物,于彼众生唯令安乐不作利益;或复于彼不作安乐不作利益,便不施与。

「云何不施」?怎么说这个众生同菩萨要,菩萨不给,什么原因呢?这下面加以解释。分两科,第一科「不施」。

「谓诸菩萨,若知种种内外施物」,菩萨假设他知道种种内施物、种种外施物。「于彼众生唯令安乐不作利益」,对于那个接受菩萨布施的那个众生,使令他现在心情安乐自在,只是有这么一点好处,「不作利益」,并没有令他得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不是的,他没能这样子;「不作利益」。

「或复于彼不作安乐,不作利益」,或者你同菩萨要眼睛、或者要他财富,菩萨若给他的话呢;「或复于彼不作安乐」,对他也不会有得到安乐、也不会得到利益。这个意思呢,「利益」是思想上的问题。不在思想上令他能够放弃了恶,去推行、实行善法,没有这样的好处。「不作安乐」,他也不会因为这样子,或者现在、或者将来得到安乐,也不能。「便不施与」,当然菩萨就不给;对你没有好处,菩萨就不给了。

第二科是「施与」。

 

洪二、施与

若知种种内外施物,于彼众生定作利益、不定安乐;或复于彼定作利益、定作安乐,即便施与。

「若知种种内外施物,于彼众生定作利益」,菩萨给你一个面包,那对他是得到利益;他得到什么利益?他会去思惟这件事,菩萨的伟大:作善而不作恶。我也是这样子,我吃你这面包以后,从今以后我不作恶事了,我做善事,那么就是「定作利益」。「不定安乐」;若知种种内外施物,于彼众生定作利益,「不定安乐」,不是说现在就得到什么财富、得到什么安乐,不是;不决定现在得到安乐,但是你现在决定能得到利益。「或复于彼定作利益,定作安乐」,那是更好了!「即便施与」这样的情形呢,菩萨就「内外施物」,就布施给他。

 

《披寻记》一二九三页:

定作利益,不定安乐者:如诸菩萨于彼众生,与兼忧苦有利益事于现法中,定作利益不定安乐;然于当来非不安乐,由作利益定作安乐。所以者何?利益如因,安乐如果,义如自他利品中说。(陵本三十五卷二十一页)

「定作利益,不定安乐者:如诸菩萨于彼众生,与兼忧苦有利益事」,说是:我给他,给他呢,但是他心情有忧苦,得到菩萨的布施之后心情有忧苦;但是有利益,就是他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他会这样思想上有改变的意思。「于现法中,定作利益」,说这个「有利益事」是在现在,在现在而是决定会这样子改变了思想,不作恶事而作善事,有利益事。「不定安乐」,但是现在不一定得到安乐。「然于当来非不安乐」,然而在将来的时候不是不得安乐,将来能得安乐。因为你现在作了善事了,你现在诸恶莫作、众善奉行,那么你将来不堕三恶道,能在人间天上享福,那么是决定安乐了,「然于当来非不安乐」。「由作利益定作安乐」,由于你现在你作了善事的利益,将来你会得到安乐的,有因就有果。

「所以者何?利益如因,安乐如果」,有因就有果,所以将来必定安乐。「义如〈自他利品〉中说」。(陵本三十五卷二十一页),在那里有说。

 

宇二、广辨(分二科) 宙一、结前生后

如是略说菩萨应施、不应施已,次当广辩。

前边是「略说」,这是第二科「广辨」。宇一是「略说」,现在第二科是「广辨」分两科,第一科是「结前生后」。

「如是略说菩萨应施、不应施已」说完了。「次当广辩」应施、不应施的事情,广说。那么这是「结前生后」:「如是略说菩萨应施、不应施已」这是把前文结束;「次当广辩」生起后文,这是「结前生后」。

下边第二科「辨种种相」分两科,第一科「内身」又分两科,第一科是解释又分两科,第一科是「不应施」又分两科,第一科「身命摄」分两科,第一科是「标」。

 

宙二、辨种种相(分二科) 洪一、内身(分二科) 荒一、释(分二科)

日一、不应施(分二科)   月一、身命摄(分二科) 盈一、标

谓诸菩萨,若有来求共为伴侣,欲作非理逼迫损害诳惑于他,便不以身而施于彼,随所欲为、系属于彼、随顺于彼。

「谓诸菩萨,若有来求共为伴侣」,「谓诸」很多的菩萨。「若有来求」:假设有众生来到这里来向菩萨要求「共为伴侣」,我们作「伴侣」,就是合作的意思;我们互相合作。做什么事呢?合作做什么?「欲作非理逼迫损害诳惑于他」,想要作一些不合道理的事情,逼迫众生、损害众生、诳惑众生的事情,做这些有罪过的事情。「便不以身而施于彼」,菩萨就不会用这身体布施给你,不同你合作;你要求,我不满你愿,我不布施给你。「便不以身而施于彼,随所欲为系属于彼、随顺于彼」,就是不同你合作,不做这个事情,你不能够来控制我,不可以。

第一科是「标」,这是第二科解「释」。

 

盈二、释

由诸菩萨,宁于百反、千反、或百千反,舍自身命施诸众生,终不随他教命、称悦彼情,于诸众生非理逼迫损害诳惑。

「由诸菩萨」宁可这样作:我一百次、或者是一千次、或者是百千次就是一万次,「舍」、弃舍自己的生命布施给众生;我百次、千次、百千万次这样子施舍我的身命来度化众生。「终不随他教命、称悦彼情」,不管时间多久,我不会随顺你的命令,「称悦彼情」,就是喜悦你的心。「于诸众生非理逼迫损害诳惑」,我对于众生,非理众生、逼迫众生、损害众生、诳惑众生,这件事不做,不做这件事。

 

《披寻记》一二九四页:

非理逼迫损害诳惑者:意地中说二十二种发愤,随其所应彼摄应知。

也就和这个意思相同;我不伤害一切众生的。你教我同你合作伤害一切众生,这件事不做。

前面是盈一「标」,盈二「释」。现在下面第二科「身分摄」,前面是「身命摄」,「身命摄」就是全部的身命;现在「身分摄」就是身体的一部分。这里分三科,第一科是「由意乐净」分三科,第一科是「标」。

 

月二、身分摄(分三科) 盈一、由意乐净(分三科) 昃一、标

若诸菩萨于所行施意乐清净,见有无量利益众生事正现在前;设有来求自身支节,不应施与。

「若诸菩萨于所行施意乐清净」,若是这个菩萨对于自己修行布施波罗蜜这件事,他的内心很清净;就是身命、财,这个身命和财富这两件事都没有爱着心,那就叫作「清净」。「若诸菩萨于所行施意乐清净,见有无量利益众生事正现在前」,他这个时候,他对于自己的身命财没有顾惜,就是心清净,他能布施。「见有无量利益众生事」,这个时候看见有「无量」,很多很多的事情能利益众生,「正现在前」这个事情出现在菩萨的面前。

「设有来求自身支节,不应施与」,就在这个时候,有很多的因缘等待菩萨来修行布施波罗蜜。假设这个时候有一个人「来求自身」,求菩萨的生命;你把你生命给我。来求菩萨的「支节」,一部份,或者手、或者足的一部分。「不应施与」,菩萨不要去施舍给他,你一施舍他,你就不能利益无量众生了。「见有无量利益众生事正现在前」就不能作了、就耽误了,所以众生来求菩萨的生命支节,「不应施与」。

 

昃二、征

何以故?

这第二科「征」。什么原因不能施与呢?

第三科解释分两科,第一科「简非」。

 

昃三、释(分二科) 辰一、简非

非彼菩萨于所行施意乐不净心生退弱,作是念言:此应可施、此不可施、此应施与、此不应与故。

「何以故?」什么原因呢?「非彼菩萨于所行施意乐不净」,他不行布施,不给、拒绝他;这不是那位菩萨对于所行的布施「意乐不净」,我有吝惜、我这个财富不给你,不是这个意思。「心生退弱」,如果心里面吝啬了的话,爱着自己的生命,你若是让他布施生命,这时候「心生退弱」就向后退,我不能作这件事。「作是念言」,心里面这样说。「此应可施,此不可施」,他若退心的时候,他就这么想了:这样是可以布施、这个不可以布施。「此应施与、此不应施与故」,就会有这些分别了。但是现在菩萨不是,菩萨的意乐清净,没有悭吝心。

这是「简非」,简这个错误的事情,下面第二科「显正」。

 

辰二、显正

彼菩萨为令意乐得清净故,须舍现前利众生事而施身分;由彼意乐已清净故,不应弃舍正现在前利众生事而施身分。

「彼菩萨为令意乐得清净故,须舍现前利众生事」,若是菩萨本身对生命有爱着心、对于自己的身命有爱着心,那这时候就不能行菩萨道;对于财富有爱着心,你不能修布施波罗蜜,这个时候怎么办呢?「彼菩萨为令意乐得清净故」,为了使令自己思想对布施波罗蜜欢喜,我欢喜修布施波罗蜜,不吝啬。「须舍现前利众生事」,那他这样的情形呢,他就放弃现前利益众生的事情,这件事不能做;那么做什么事情呢?「而施身分」,把这个身体布施给众生;这样子来锻练自己,使令自己的心清净,这样意思。

「由彼意乐已清净故」,由于菩萨对于自己的身命财,没有顾惜、悭吝的这种思想,他能放下、能够布施。「由彼意乐已清净故,不应弃舍正现在前利益众生事而施身分」,你若达到了这个程度的时候,你不应该弃舍正现在前的利益众生的事情,不是说没有这件事,你需要去筹备,那是另一回事;现在这个众生正等待你去救护,是现成的,你就是应该作这件事。所以是「不应弃舍正现在前利众生事而施身分」,你把自己的身分布施给众生,这是不对的。

下面第二科「由他恼乱」。前面第一科是「由意乐净」,现在是「由他恼乱」分两科,第一科是「举魔众天」分三科,第一科「标」。

 

盈二、由他恼乱(分二科) 昃一、举魔众天(分三科) 辰一、标

又诸菩萨,若魔众天怀恼乱心现前来乞身分支节,不应分碎支节施与。

「又诸菩萨」遇见了不同的事情,就是「魔众天」、就是欲界顶天、他化自在天。「怀恼乱心」,他在心里面怀藏着恼乱菩萨的思想。「现前来乞身分支节」,那么他就出现在菩萨的面前,来向菩萨乞求你身体,把你的眼睛给我、把你的心脏给我、我要你的肝脏,就是这样子「现前来乞身分支节」。「不应分碎支节施与」,菩萨是不是布施给他呢?能满他所愿呢?「不应分碎」自己的这个各部分的支节施舍给他;不要做这个事,不给他。

 

辰二、征

何以故?

这是「征」。为什么不给他呢?菩萨不是布施自己的生命、财富吗?怎么人家来要,不给了呢?「何以故?」

 

辰三、释

勿彼当获上品过罪、及损害故。

第三科解「释」。不要令那个人哪,他获得「上品」的罪过。菩萨这个时候,他对于这个身体没有爱着心,还有很多的众生等待着菩萨去教化他、去布施,去做这个功德。现在这个魔王不怀好心肠,就来破坏他的菩萨道,是这样的意思。你这样子呢,你「当获上品过罪及损害故」,你会得到一个上品的罪过,你对菩萨的菩萨道有伤害,「及损害故」,所以菩萨就不给他。

这个第二科是「例彼所使」。

 

昃二、例彼所使

如魔众天,如是于彼所使众生、当知亦尔。

如「魔众天」不怀好意来破坏菩萨的菩萨道,是这样子。「于彼所使众生」,对魔王所支配的人,他也顺从魔王的意思,来向菩萨捣乱,来向菩萨要菩萨的身分。「当知亦尔」,当知菩萨也是拒绝他,我不给你。

 

盈三、由他狂乱(分三科) 昃一、标

或有众生痴狂心乱,来求菩萨身分支节,亦不应碎支节施与。

这是第三科「由他狂乱」。这不是魔王了,不是天上的魔王了。「由他狂乱」分三科,第一科是「标」。

「或有众生痴狂心乱」,就是愚痴,等于就是有神经病了,他心里面乱,不能寂静。「来求菩萨身分支节」,来到菩萨这里向菩萨求,你的头给我、把你的手足给我,这是「支节」。「亦不应碎支节施与」,这样痴狂心乱的人来向菩萨求身分支节,菩萨「不应碎支节施与」,施舍给他,不应这样做。

晨二是「征」。

 

昃二、征

何以故?

什么原因?

 

昃三、释

由彼不住自性心故;不为义利而求乞故;其心狂乱不自在故;空有种种浮妄言说,是故不应施彼身分。

这第三科解释。说不给他,由于那个人哪!他不是安住在一个正常的精神状态中。他若是安住在正常状态中,不是神经病哪,那么他有一个原因向菩萨求,你把眼睛给我,那么菩萨可以照办的,这样子。「由彼不住自性心故」,不是安住在正常的精神状态。「不为义利而求乞故」,菩萨把自己的身分支节送给他,他是得到义利的。这个魔王来向菩萨捣乱,菩萨就是满他愿对他也没好处,他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得无生法忍、或者为修学圣道,「不为义利而求乞故」。「其心狂乱不自在故」,他内心里面有狂乱、癫狂,就是神经病了,这种境界。他那个癫狂的病来困扰他,他心不自在、不自主的,要做这恶事,要来伤害菩萨。「不为义利而求乞故,其心狂乱不自在故。」

「空有种种浮妄言说」,那个魔王,魔王唆使的人、众生,「空有种种浮妄言说」,就是「空有」了、白有了种种的「浮妄」,不深刻、很浅薄的那种没有意义的言语。「是故不应施彼身分」,所以不应该把自己的身分送给他。那魔王也会说:我满足你的布施波罗蜜多,满足你无上菩提愿力,你把你的眼睛给我。他也会说一些话的;但事实上,他不是这个意思,他是神经病,所以菩萨不给他。「不应施彼身分」。

 

日二、应施与

除上所说、与上相违,来求菩萨身支节者,随其所欲,应施彼身;随所欲为,系属于彼、随顺于彼、或分支节而施与之。

这是第二科「应施与」。前面是「不应施」与,下面是「应施与」。

「除上所说」,前面说的这些把它撇开、不算。「与上」相违反的,「来求菩萨的身支节」,这个生命里面的某一部分。「随其所欲应施彼身」,那菩萨随前人的欢喜,把自己的生命送给他、布施给他。「随所欲为系属于彼」,那么随他的欢喜,菩萨的生命「系属于他」,放弃了自主权。「随顺于彼、或分支节而施与之」;前面「随所欲为系属于彼」是全部的生命;下面「或分支节」是一部分「而施与之」。

 

荒二、结

当知是名菩萨于内所可施物,或应施与、或不施与。

就是这个意思,是结束这段文。

 

洪二、外物(分九科) 荒一、于毒害物(分二科) 日一、不应施

又诸菩萨于外施物,若有众生来求毒、火、刀、酒等物;或为自害、或为害他,即不应施。

这是第二科是「外物」,外面、身外之物,分九科。第一科「于毒害物」分二科,第一科是「不应施」。

「又诸菩萨于外施物」,身外所布施的东西。「若有众生来求」,来向菩萨乞求这个毒、乞求火、乞求刀、乞求酒「等物」。「或为自害、或为害他、即不应施」,他乞求毒、火、刀、酒等物,他的目的是什么意思呢?「或为自害」,用这个来伤害自己,「或为自害」;或为伤害他人,「即不应施」,菩萨就不应该布施给他,是这样。

下面第二科「应施」。

 

日二、应施

若有众生来求毒、火、刀、酒等物,或自饶益、或饶益他,是即应施。

菩萨就应该布施他。

 

荒二、于属他物(分二科) 日一、财谷物

又诸菩萨,不以属他非同意物而行惠施。

这是第二科「于属他物」,系属于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所有权的东西。分二科,第一科「财谷物」。

「又诸菩萨,不以属他非同意物」,菩萨不以系属于别人的,而没得他同意,这样的东西,你不要拿过来行布施波罗蜜,不可以。「不以属他」,系属于他的「非同意物,而行惠施」。

 

日二、有情物

又诸菩萨不行媒媾,以他妻妾而行布施。

这第二科「有情物」。前面是「财谷物」,这是「有情物」。

「又诸菩萨不行媒媾」,菩萨不做媒的事情,不给人做媒。「于他妻妾而行布施」,别人的妻妾把她取过来送给别人,不要做这种事情,菩萨不做这个事情。

这是第二科,下面第三科「于有虫物」。

 

荒三、于有虫物

又诸菩萨,不以有虫饮食等物而行惠施。

有虫子吃过的东西去行布施;菩萨不这样做。

下面第四科「于戏乐物」分二科,第一科「别辨相」分二科,第一科「戏乐具摄」分二科,第一科「不应施」分三科,第一科「标」。

 

荒四、于戏乐物(分二科) 日一、别辨相(分二科)

月一、戏乐具摄(分二科)  盈一、不应施(分三科) 昃一、标

又诸菩萨,若有众生来求种种能引戏乐能引无义所施之物,不应施与。

「又诸菩萨,若有众生来求种种能引戏乐」,若有众生来到菩萨这里,向菩萨求各式各样的「能引戏乐」的,「能引无义所施之物」,这些游戏,一些令人心情快乐的这些事情,「能引无义」,能引出来没有真实价值的事情,「能引无义所施之物」。「不应施与」,这时候不给他,菩萨不给。

 

昃二、征

何以故?

第二科是「征」。

 

昃三、释

若施彼时,虽暂令彼于菩萨所心生欢喜,而复令彼广作种种不饶益事。谓因施故,令彼多行憍逸恶行,身坏以后堕诸恶趣。

「若施彼时,虽暂令彼于菩萨所心生欢喜」,这样戏论的东西布施给他,虽然暂时令他对菩萨生欢喜心。「而复令彼广作种种不饶益事」,「于菩萨所心生欢喜」是生欢喜了,但是又令彼众生「广作种种不饶益事」,不利益人的事情,伤害人的事情。「谓因施故,令彼多行憍逸恶行」,因为你布施给他这样的东西,使令他「多行」,常常做「憍逸恶行」,非常憍慢的放逸「恶行」,憍慢放逸就是恶行,「憍逸恶行」。「身坏以后堕诸恶趣」,因为这个因果的问题,你做恶事,身体坏了以后就要堕入恶道了。

 

盈二、应施

若有种种戏乐等具虽复施与,不令众生堕诸恶趣;亦不增长诸不善根。菩萨为欲令彼众生,因此所施戏乐等具,摄受饶益心生净信,易可化导、易可成熟。随彼所求悉皆施与。

这是第二科「应施」。「若有种种」游戏快乐的这些器具,「虽复施与,不令众生堕诸恶趣」,虽然用这个戏乐诸具布施给众生了,但是不会因此令众生堕诸恶道,不会的。「亦不增长诸不善根」,也不令那个人做种种恶事。

「菩萨为欲令彼众生,因此所施戏乐等具,摄受饶益心生净信」,菩萨为欲令彼众生,因此所布施的游戏快乐的这些资具,「摄受饶益心生净信」,因为这样布施给众生了,也就是利益那个众生;同时呢也就是摄受了那个众生,「摄受饶益」。「心生净信」,那个众生对于菩萨生起清净的信心,「心生净信」。「易可化导」,有了净信的时候就容易教化。「易可成熟」,容易成熟他的善根。「随彼所求悉皆施与」,随他所求的东西,完全都布施给他。

 

月二、戏乐事摄(分二科)   盈一、征

是诸菩萨,若有来求诸戏乐事。何者应施?何者不施?

这是第二科「戏乐事摄」分二科,第一科是「征」。

「是诸菩萨若有来求诸戏乐事」,这些游戏快乐的事情。「何者应施?何者不施?」有很多的众生来向菩萨求这个事情,菩萨心里面怎么想:说这个人应该布施,那个人不布施;应该怎么决定呢?那么这是「征」。

下面「列」出来,分四科,第一科「捕猎事」。

 

盈二、列(分四科)        昃一、捕猎事

谓诸菩萨终不施人捕猎等法。

菩萨终究是不会布施给别人这个网捕禽兽的方法;你用什么方法把那个兔子能抓到,你用什么方法把那个狼抓住它;这些事情,菩萨不布施这些方法。现在第二科「祠祀事」。

 

昃二、祠祀事

又于杂秽诸祠祀中,作大方便,多集众生,损害其命,获无量罪;于彼祠祀,终不自作、亦不教他、亦不于彼诸天寺中,杀羊祠祀。

「又于杂秽诸祠祀中,作大方便,多集众生损害其命,获无量罪;于彼祠祀终不自作、亦不教他」,这是祠祀的事情,就是一般社会大众,不是佛教徒,造这么一个像庙的这种地方,在这里祭祀鬼神,做这个事情。这事情其中有些「杂秽」的,不清净、污秽的事情。在「祠祀中」,就是在那个地方作祭祀的时候。「作大方便」,用了很多的方法。「多集众生损害其命」,集会了很多的众生;就是绑了一条猪、绑了一条牛、绑了一条羊、绑了一条狗这些东西,「多集众生」。「损害其命」,就把这些牛也好、羊也好、把它杀掉了,「损害其命」。这样子在那里做这件事情呢,「获无量罪」,那个众生罪很多。

「于彼祠祀,终不自作、亦不教他」,菩萨对于这件事,这社会上一般的没有佛教思想的人,他们就是作这种事情;菩萨决定不作这个事情,「终不自作」。「亦不教他」,也不教别人来作这个事情。「亦不于彼诸天寺中,杀羊祠祀」,菩萨也不会在天寺,供着天的那个庙里面哪,杀羊来祭祀天,菩萨不作这个事情。

 

昃三、害生事(分二科) 辰一、求依处

若有来求或水或陆无量众生所依止处,为欲杀害彼生命故;菩萨知已,终不施与。

这是第三科,害生的事情。分二科,第一科「求依处」。

「若有」众生来到菩萨所,向菩萨要求。「或水」、水里面的众生;或陆地上面的众生、「无量的众生」,很多很多的,水、陆无量的众生。「所依止处」,我要拿多少鸡、鸦的东西、拿多少鱼,我要放一个地方,你要把你这个地方借给我用,送给我用,干什么呢?「为欲杀害彼生命故」,要求菩萨这么多的房舍给他用,他用这个房舍作什么呢?「杀害彼生命故」,杀害很多众生。「菩萨知已,终不施与」,菩萨知道你作这种恶事,我决定不给你,不给你用,不给。

下面「求害具」。

 

辰二、求害具

若有来求罩罗罝弶,为害众生及为习学,皆不施与。

「若有」众生来到菩萨这里,向菩萨求这个「罩」,罩是捕鱼的这些东西,抓鱼的这些东西叫作「罩」。「罗」者网也,抓鸟的这些东西。「罝」是抓兔子的,抓那兔子的网,「罝」。「弶」也是网,就是网这个禽兽这些东西。「为害众生及为习学」,他向菩萨要这些东西,他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伤害众生。「及为习学」,先要学习学习,我现在不去打鸟也不去抓鱼,但是我用这些东西学一学怎么用,要学一学。「皆不施与」,菩萨不给,不给这些东西。

下面是第四科「报怨事」。

 

昃四、报怨事

若有怨家来求雠隙,为欲呵骂、缚戮、杀害、夺财、治罚,终不施与。

「若有」这个有怨恨的人,彼此间有怨恨。这个对方有他怨恨的人在菩萨这里,那么他就来菩萨这里求,求这个有怨恨的人、雠恨的这个人哪。这个「隙」呢,彼此间有距离不来往,有雠恨不来往;但是现在他要来杀害这个雠人的时候。「为欲呵骂、缚戮」,或者是喝骂他这个雠恨的人、或者是系缚、或者是杀戮、「缚戮」、或者「杀害」夺命、「夺财」,杀害了以后还要夺他的财富、或者是治罚他。菩萨呢!不给,「终不施与」你这个雠恨的人是在我这里,不给你。不容许你来杀害人,这样意思。

 

《披寻记》一二九五页:

若有怨家来求雠隙等者:谓于自所摄受有情,若为他怨、有雠隙者;于他来求,终不施与故。

「若有怨家来求雠隙等者:谓于自所摄受有情」,就是菩萨自己所摄受的有情,他所栽培的、或者是他所保护的众生、「有情」。「若为他怨有雠隙者」,菩萨保护这个人,另外一个雠恨的人来,「雠隙者」。「于他来求,终不施与故」,我不给你这个人。

在这个律上里面说到一件事:说有一条鹿,从这个比丘或者这位修行人门前过去了,过去以后不久就来了一个打猎的人,就来对这个比丘说,说你有没有看见有一条鹿从你这过去?就问这个比丘。菩萨就看看自己的指甲,看完了:我没有看见。那么就是这样子,不告诉他这个鹿从这里过到那边去了,不说。这比丘不是菩萨,但是也是这样子态度,「终不施与」。

这是「别辨相」,这都是「别辨相」的事情。下面「举要义」,第二科「举要义」分二科,第一科「不应施」。

 

日二、举要义(分二科) 月一、不应施

以要言之,所有一切逼迫损害他诸有情戏乐等具;有来求者,是诸菩萨皆不施与。

前面举出来各式各样的事例。现在这里「以要言之」,就是提要,说出个要义来说。「所有一切」逼迫有情、损害他有情的戏乐之具,游戏快乐的这些器具。「有来求者,是诸菩萨皆不施与」,不给你。

这个乡村有些小孩子,也是拿那些飞鸟、蝴蝶这一类东西,当戏乐的想法,但是就是把那众生伤害了。这些小孩子无知,也作这种有罪过的事情。现在菩萨呢「不与方便」,不作这个事情。「有来求者,是诸菩萨皆不施与」。

这是「不应施」,下面是「应施」。

 

月二、应施

若复种种象马车舆、衣服庄严、珍妙饮食、习歌舞等,及诸乐器、涂饰香鬘、珍玩众具、园林楼观、舍宅侍女、习学种种工巧业处,如是一切戏乐等具,为欲令其于菩萨所,因此发起清净信心,有来求者,悉皆施与。

「若复种种象马车舆」,或象、或者马、或者是车、或者是舆。「舆」;「车」是有轮,「舆」是没有轮的这种车。或者是衣服、或者是庄严的这些器物、或者是珍妙的饮食,「习歌舞等」,学习歌、学习舞这些等等的事情。「及诸乐器」,这个音乐的东西。「涂饰香鬘」,或者「涂饰」增加你的美丽是怎么的,或者是什么香油,油一类的涂饰,或者是香、或者是鬘等。「珍玩众具」,很珍贵的一些好玩的东西。「园林楼观」,或者是一个花园、或者是一个林、或者是楼、或者是观。「观」也就是「楼」;就是高楼能向远观,所以楼就名之为观了。或者是舍宅、或者侍女这样。

「习学种种工巧业处」,习学这些种种的工巧业处,这个工巧,能造房子、或能造车、能造船,各式各样的事情「工巧处」。「如是一切戏乐等具,为欲令其于菩萨所」,菩萨叫他们对菩萨这里,「因此发起清净信心」。「有来求者,悉皆施与」,菩萨施与他们,他们不作恶事,而对于菩萨有信心,这样菩萨也就会施舍给他们。

下面第五科「于求饮食」,分二科,第一科「不施非宜」。

 

荒五、于求饮食(分二科) 日一、不施非宜

又诸菩萨,若有病者来求非量、非宜饮食,亦不施与。

说是「又诸菩萨」,「若有」病痛的人,来到菩萨这里向菩萨「求非量」的饮食,就是过量了,你有病了,你求这个饮食是过量的。「非宜」,你有病了,这个饮食对你是不适合的,菩萨「亦不施与」;这可见菩萨也要懂得医药,才能这样。

下面第二科「不施馋嗜」。到点了吧?到点了,我就停在这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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