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九级教学次第论
佛教事业的发展,首在教育。只有通过各种层次与不同方法的教育,佛法的真实修证才能如理付诸实践,佛教信仰的层次才能普遍提高,才会出现更多绍隆佛种、继往开来的优秀佛子,佛教也因此在社会上才有存在的现实价值。
天台、华严、慈恩、三论、密乘等各宗派都有一套严密的教学系统,由浅至
深,次第学修。而净土法门,虽广大圆融,万法悉备,但因向来不重师承,不立次第,偏重於个人性的专一之行,故历来祖师虽有各种修行法门的倡导,但全面摄机而渐次明确的系统或次第却从未完整地建立。因此,虽然现在净土信仰极其普遍,而教学却各行其是,处於紊乱状态。为了振兴净土法门,使之真正在现代佛教中独树一帜,笔者经过多年的考察与思考,提出净土九级教学法,以就正於净土宗大
德。
一、净土九级次第教学法
第一级教学纲要
对初机信仰教学者,先应授予结缘三皈,使其明了三宝的功德,生起欣慕希求与恭敬的心理。其次,教以信佛的基本道理与好处,再导以净土法门,令其明白末法时代净土法门的殊胜,使其知五欲苦而求莲邦极乐。在事行上,应教授供养、礼惊三宝之法,指导如何行善积集资粮,并令背诵《阿弥陀经》、〈弥陀赞〉、〈回向偈〉及初步念佛、拜佛等仪规与方法。
要点:教授时力求生动随俗,逗机启发,应对极乐世界有完整而形象的描述,对弥陀的因地故事应详尽而深刻地介绍。不宜涉及深奥的教理及各宗派的观点,唯以阐扬净土妙德,间及五浊恶世的苦恼。并要格外强调资粮积集的重要性,不可落於空泛。否则因业障深重,福德不够,就不可能继续进修。
第二级教学纲要
第一级学与行均较纯熟後,此时先授以正信三皈,使学生对三宝的各种含义有深切的了解,内心生起真实的信心,决定生生世世皈依三宝,不退转求道之心。次应详细地教授《阿弥陀经》,令其明白经中的全部义理,进一步开发对净土法门的真切信愿。後再教授《思归集》,中间可引用《净土圣贤录》的往生事迹,令信愿之心更加坚固。在事行上,应授以少分五戒,力改浮躁之气,每日定课修净土法二次,每次宜一小时左右。此中还应教授静坐方法,使念佛暗合於禅观之道。
要点:教授《阿弥陀经》时,不应带宗派观点,宜依经本意,直畅妙义,使学人不惑於事理。净土课宜从简,如先礼佛,次念《阿弥陀经》、〈弥陀赞〉,再静坐念佛半小时,绕佛念佛五分钟,最後回向、礼佛。念《阿弥陀经》後亦可持〈往生咒〉数十遍。早晚二次定课宜相同。教授静坐法时,应教授对机的念佛方法,如金刚持、默念、随息念等,使安心於佛念之中。同时应注意不可带有气功之意,亦不可令生身执,应令身、息、心合於念佛三昧,使其於静坐时身心轻安,离於妄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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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级教学纲要
通过第二级正见与正行的培养,已从门外开始转入门内,在信、愿、行上已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尚不够深入。因此第三级应继续教授净土经论,以令行人进一步领悟净土法门。先教授《观无量寿经》、《无量寿经》及《大势至菩萨念佛圆通章》,次教授《往生论》、《净土忏愿仪》,最後教授《净土诗》、《念佛教义百偈》。使其全面掌握净土法门的教、理、行三者关系,圆融贯通,互不乖异。在事行上,先授以满分五戒,行十善业;定课适当加长至二小时左右,平时应常常持名无间;进一步指导静坐时的持念觉照之法,使其初步契入一心不乱,获得念佛的法味,心生欢喜,道心更趋坚固。
要点:教授经典时,应照顾整个净土教的教理行果,融贯诸说,使其从繁至简,归於一念弥陀,这样方使心无挂碍,不受教缚。《净土忏愿仪》中不乏净土修持的要妙,宜善巧而深入地指导,使全面掌握,并令每年中修习一次,但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安排。教授《净土诗》旨在策励进修,提高兴趣,故应该缓慢而教。《念佛教义百偈》是以念佛赅摄一切教义的妙诀,故随机发挥,启示教中真意,再以念佛而总持,能使学人在念佛中而了达一切佛法。静坐及各种行法上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善巧转化。当契入一心不乱时,应教授保护之法,不使得而复失。
第四级教学纲要
以上三级偏於净土教内的自学自修,此级则进趣菩萨之行,融摄整个佛法。菩萨行以般若为根本,故先教授以《心经》、《金刚经》、《维摩诘经》等;次教授《梵网经》,令其掌握菩萨应学修的行门;最後教授《念佛三昧宝王论》,使净土行融合般若观照。在事行上,先授以菩萨戒,教令随力受持修学;在定课及乎时念佛功行中,授以念佛即实相的观照修持之法,使趣入净土正行;教导净土修持,使念佛定力进一步巩固。
要点:教授般若经典,应时时会归净土法门,融会不二。教授《梵网经》时,应根据现代社会的特点进行发挥,教授此级经论後,应打破学人知见意解的分别,暂时停止一切经论的阅读学习,万缘放下,一心修持念佛之行。使心念更为清净,外境不动,内心安宁。
第五级教学纲要
此级已不须教授经论,外学已断,只就内心修持上所发现各种境界及所开发的知见上解黏去缚,使其就路还家,入於道妙。在事修上,仍须加强定力,绵密念佛无问,动静相续,梦觉一如,常使心境清明,烦恼不起。
要点:修持至此时,经论虽已圆会,但从修持上所发的见解仍较多,且易执
染,故应及时破除,令其常处无心忘知之境。此时虽已证入事一心不乱,烦恼只是伏而未断,事缘一杂,仍会退失,故应教授保养之法,寂静专一而修,方有可能证入理一心不乱的真境。
第六级教学纲要
由上一级的事一心不乱的继续精进修持,观照渐明,知识休歇,身心寂静。此时应教其放下一切,於一寂静外,专修念佛三昧,不管历时长短,一直修去。在专修中,应常予以指导,勿使落於偏差。由此专修,忽然证人理一心不乱,心花开放,广大无际,湛湛寂寂而了了常知之性,常现於前。於证境中,应考察其真伪、深浅,然後予以印证,令其承当。再教授理悟之後的保任之法,使其在诸境中磨练习气,深观缘起,开发差别之智。
要点:教授此级时,应善於观察其功行的境地,如见机缘成熟,即应及时予以指示,使不错过机会,证理一心後,印证时必使承当无疑,并融一切佛法,使其更无滞碍。保任之法除仍念佛名号外,并使在各种境界中去锻炼,观察社会及众生的现象,掌握一些度生的方便法门。此时教授重在随缘,而不应故意攀缘,更不应使身心趋於疲劳。应常使身心轻安,法味资神,安稳愉悦,方可保任不失。
第七级教学纲要
待力量充足後,即可在净土道场、佛学院、各寺院及居士林讲授净土经论,指导净学行者修习净土法门。在讲学中,以随他意乐为主,不自建立。并在一切缘会中,尽量乐喜他人,广结众缘,於修养上,仍须力改习气,谨慎言行,渐使德业日充,净业日圆。
要点:在指导讲学中,注意净土的立场,不可兼弘他宗。而在讲述时,不可过多地与他宗会通,这样容易失去净土法门的感召力。在随喜众乐中,应不失清净法_
乐,常使心念灵明不昧。习气之改,非一日之功,指导修养时,应指出不易察觉的习气烦恼,使其猛然醒觉,立刻转化,方能收到功效。此级内不可领众及负责事务,否则因缘未至,过早出来,易成角立。
第八级教学纲要
德业渐显之後,众人已有归向之意,讲经说法已受欣慕。此时可令其建立小型净土道场,领众修持净土法门,於中略显身手,对症下药,随机应化,使座下之众,个个获得净土法门的实行之益。当德望渐高,人众渐多之时,即可扩大道场,分数级层次,设几处分道场,令一些弟子分领各种弘法工作,以使净土法门普益大众。此时须锻炼用人之法,对各种性格根基的人,都须了解;对於各类人才,应善巧而用;对於一切事缘,耐心解决,适当处理,处处以德范服人,使道场中的行者,都获得无诤的法喜。
要点:刚建立道场,言行、计画、讲学都应谨慎,不可与其他道场相抵触,对其他宗派只能赞叹,不可毁伤,否则道场即不能长久。在教人用人上,乃是差别智活用的地方,故应与理悟之境相应而行,不能被人事繁杂的因缘转去,时时处处都须作得主张,心量广大,涵盖一切。此时在弘法中,因心量广大故、福德具备故,即有神通、光明的开发,应教授应用神通光明之法,使在不执著的情况下,进一步开发本性的妙用。
第九级教学纲要
由上一级弘法领众的经验与修证上的神通妙用以及各阶层的影响,在机缘和合时,可建立全国性的净土道场,编发净土刊物,出版流通净土书籍,举办各种净土学院及讲座。此即「今生为人师,来世作佛祖」之菩萨大行。此时除弘扬净土法门外,还应尽力弘扬整个佛教,护持其他宗派,对社会公益事业亦应尽力,推动整个佛教向前发展。
要点:此级已无师可言,唯在自行之道确立不移,勇猛不退,但仍不离诸佛、菩萨的加持之力,以其众缘和合之故,虽弘化而实无可得,圆成真实的智慧。以心无所执,妙明自显,品位自然高臻。
二、净土次第教学的灵活性
以上虽设立九级教学方案,但在具体教学时,又要根据对象的不同,分别施以相应的教学方法。
(一)、对不同根性人的教学
一般来说,下根人只宜教初三级的净土法,即大众化的净土教理;中根人则宜教中三级的内容,属於专修型的净土行门;上根人因智慧较利,可以通过引导,直入後三级的法门,即属於般若净土的启用法门。其中次第与不次第,都须对机而用,不可拘泥。
(二)、对不同文化程度人的教学
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上,可以按次第学习经论。但教育程度不高者,则在学习时就有困难,就只能将经论的义理化为浅显的语言来方便教化,使之逐步深入。如果学问较高,理悟较好者,则可用高层次来引导,使其快速理悟,而人真修。
(三)、对不同生活环境的人的教学
对於工作较忙的人,就须授以简单行持之法,仪规都可简化,不能过於繁复,重在动中的修持法的教授。而对生活清闲的人,则应令其把大部分的时间放在学修上,使之更快地进步,早日获得圆满。对於不忙不闲的人,则宜早晚定课修持,并使每日有学习的时间,使之稳固地进步。
(四)、对不同年龄人的教学
对於青年人入门学修净法门的,宜於勇猛进修,不分昼夜,以期早日获得三昧实证;对於中年人人门者,宜稳缓,宜破其世俗的习染,令其在学修中随分而证;对於老年人人门者,则不宜过多地学教,重在开晓其心,信愿坚固後,就令其一法专持,稳固用功,安养心性,怡悦道味,则使临终往生有把握。
总之,在教学净土法门时,要考察对象的不同,然後以九级次第为纲领进行教学,方能达到契理契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