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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庄严论解说 第五十九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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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课

辰二(破有相经部宗之观点)分三:一、破异相一识之观点;二、破相识各一之观点;三、破相识等量之观点。

异相一识和相识各一这两种观点,不仅在胜义中不合理,而且在名言中也是不合理的。这一点,在静命论师的颂词中非常明显。而相识等量这一宗派,麦彭仁波切说:自宗在安立名言时,应该按照相识等量的观点来承许。所以,下文对相识等量进行遮破时,并不是在世俗中驳斥,而是在胜义中运用离一多因对其进行了遮破。

巳一(破异相一识之观点)分三:一、以如识相应成一而破;二、以如相识应成多而破;三、否则以相识成异体而破。

午一、以如识相应成一而破:

一识非异故,行相不成多,

是故依彼力,境则无法知。

对方承许:唯一的识与多种多样的行相非为异体。如此一来,外境的行相也不应该成为多种,因此,即使依靠行相的力量,也将无法了知各式各样的不同外境。

承许有相的观点,可以分为承许所取相为“一”与所取相为“多”两种。其中,承许所取相为“多”又分:承许相、识同等为多的相识等量,与不承许相识同等为多的异相一识。

此处首先遮破异相一识的观点。他们是如何承许的呢?比如说作为外境的柱子,它有蓝色以及成住同质的所作、无常、有为法等很多行相,但作为有境的识只能生起一种蓝色的行相,其他的所作、无常、有为法等行相根本未在眼识中生起。

麦彭仁波切在前文已经说过:他们的很多观点其实是未分清分别和无分别导致的。也就是说,柱子上的蓝色可以由眼识所见,而无常、所作等是分别念来取的。比如断除了非无常的法而将刹那刹那灭尽安立为无常,同样,遣除非所作的反体而安立了所作,所谓的无常和所作全部是从反体上分的,柱子的自性上根本没有如此众多的分类。

但是他们认为:可以称为成住同质的诸多分类都是外境上存在的,在有境上只显现一种。这就是承许唯一识的理由。比如见到一块花色的布,外境花布上虽然有各种各样的颜色,但在有境的眼识上只有取花色的一种识。

其实,这只是没有详加观察的一种分别念。比如见到一百个人,虽然一百个人的行相都在眼识前浮现,可是有境上全部执著为“人”的概念,他们是这样想的。这一点肯定不合理,如同拍摄照片时,外境上如果有一百个人,照相机的镜头里肯定也会显现一百个人,不会只显现一个人的行相,否则,就会出现境和有境错乱的过失。同样的道理,识在取境的过程中,外境上存在多少差别,有境上必定会出现同样多的差别,绝对不会如异相一识所许的那样,外境的行相有多种多样,而在识上只显现一种。

如果未作如此承许,而是认为花色的外境上可以有黄、蓝、白等很多颜色,到了有境上,所有的颜色都不作区分,这样一来,如同有境不存在各种各样的颜色一样,外境上也不应该出现黄、蓝等五彩缤纷的各种颜色。

实际上,所作、无常等虽然是柱子的特点,但所谓的无常、所作等很难作为凡夫人眼根的对境,尤其是细微的刹那无常,这种刹那刹那的变化,凡夫人根本见不到。但是对方将各个处[1]的对境混淆,将分别念和无分别的作用也混为一体,对于总相和自相也根本没有辨别,由此出现了上述错误的观点。

下面驳斥这种观点。经部宗承许真正的外境是隐蔽的、实有的,所见只是识的一种行相,识与行相应该是一体的。既然识与行相一体,如同识只有一个那样,所谓的行相也应该成为一个——由于并非呈现各不相同的行相,也就根本无法了知各式各样蓝、黄等五彩缤纷的外境。为什么呢?人们在见到任何一种色彩斑斓的画面时,眼识如果没有跟随每一种颜色去缘取“白色、红色、蓝色”,必定会造成心和外境互相错乱的过失。从外境来说,由于蓝色、黄色等千差万别的行相未在眼识上显现,如此众多的行相也就无法在外境上存有一丝安身之地了。因此,你们的这种观点不合理。

午二、以如相识应成多而破:

未离诸相故,识不成唯一。

对于上述过失,对方很显然不能接受,他们说:各种各样的白色、红色等行相应该存在,否则与现量相违。比如见到蝴蝶时,可以亲眼见到蝴蝶身体上五彩斑斓的色彩,因此,不能说各种各样的行相不存在,否则已经毁谤了一切名言。

既然你宗说多种多样的行相一定要存在,那么如同对境行相各式各样、五彩缤纷一样,你的识也应该变成多种多样。

这种观察方法的确非常尖锐。如果详细分析,对于每一个外境行相来说,所谓的眼识是否一一跟随,比如外境上有白色、红色等,那么,对于白色行相、红色行相,眼识是否已经了知?如果说已经了知了白色和红色,那了知白色的眼识和了知红色的眼识是不是一个?如果说是一个,了知红色的时候应该了知白色,了知白色的时候应该取红色了。如果说是他体,也即了知红色的眼识与了知白色的眼识不是一个,那就属于相识等量,而不应该承许为异相一识。大家通过镜子的比喻进行观察就可以很快通达此处的观点。

午三、否则以相识成异体而破:

非尔如何说,此二为一体?

如果不是如此承认,那你们为什么要说行相和识一体呢?由于承许相识一体,于是导致了上述过失。也就是说,要么多种多样的行相应该如“一识”那样成为一;要么如各式各样的行相那样,识也变成多种多样,否则诸多过失就不可避免。这一点,通过以上理证已经作了分析。

因此,不应承许为异相一识。唯一的识与多种多样的行相二者,不可能出现在一个本体上,因为一体和异体本来就是相违的。如果你们一定要承许此二者一体,石女的儿子也应该降生于世,大家也应该聚集在一起为石女的儿子庆祝生日……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说,你们这种观点实在不合理。

巳二(破相识各一之观点)分二:一、说此观点;二、破此观点。

以上已经遮破了异相一识的观点,此处对于相识各一的观点进行遮破。对于这种观点,从颂词上就可以看出,即使名言中如此承许也是不合理的。

午一、说此观点:

于白等诸色,彼识次第现,

速生故愚者,误解为顿时。

这种观点认为:对于白、红、黄等各种颜色的外境,应该是次第次第缘取的,比如见到花布时,花布上的白色、红色、蓝色等对境并不是同时在眼识前全部显现,而是依次缘取,由于取境的时间特别快,很多愚者认为顿时见到了所有的对境。

对方认为,蓝色的对境不会指点出与自己成住同质的所作、无常、有为法等所有行相,仅仅是一个总的蓝色行相在眼识当中出现。正如前文所说,他们根本没有了知各个处的对境,所以才会承许这种观点。

相识各一的观点认为,无论是何种对境,识在取境的过程中,所取只有一个,能取也只有一个。世间很多人也是这样认为的:“我看见了一个瓶子、看见了一个人……”但是对此进行分析,所谓的看见一个瓶子是指什么?瓶子可以分东南西北等很多部分,你看见的到底是哪一个部分?如同前面已经分析过的那样,这样逐渐破析,他们的这种观点很容易就会土崩瓦解。

他们又举了一个比喻说:取花色对境时,这一对境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当中指点出各种各样的所有颜色,只是指点出一个花色的行相,然后有境也只是具有一种花色行相的眼识。所以,取花色对境时,眼识只有一个,对境也只有一个。

这是根本未加分析的一种宗派。只要稍微分析一下,所谓的花色是指什么?应该是由白、红、蓝等很多颜色组成的,虽然口头上可以说“这是花色”,心中也可以如此想,但真正指点出花色行相的同时,白色、红色等行相必定也会被指点出来。因为花色必定由多种颜色组成,如果只有一种颜色,就根本不能称之为花色。

由于对方承许在一个识的本体上,所取相与能取相各自为一、相对存在,如同将蛋从中间划开,能取是一个,所取也是一个,因此,也可以将这一宗派称为“蛋割两半派”。

假设承许对境只有一个,有境也只有一个,那么,同时见到蝴蝶身上五彩缤纷的颜色以及花布上绚丽多彩的图案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对此,他们解释说:黄色、白色等各种各样的颜色,并不是由眼识同时缘取的,而是先取白色、后取红色……逐渐缘取每一种颜色,可是凡夫众生特别愚痴,认为同时见到了所有的颜色。比如用针穿透一百个重叠的青莲花瓣时,由于速度非常快,从而认为同时穿透了所有的青莲花瓣,实际上,每一个花瓣都是次第穿透的。

他们所举的比喻实际上并不正确,穿透花瓣当然是一种次第性的,但眼睛见到花色的画面时,并没有先见白色再见红色,而是同时显现在眼识当中。然而对方认为:见的速度非常快速的缘故,使凡夫愚者的心中出现了错乱,从而误解为白色、红色等色彩同时见到。他们又举了一个比喻,比如飞速旋转的火烬可以清晰呈现出一种火轮相,也即平时所说的旋火轮,实际上它只是一节小小的火烬快速旋转形成的一种错觉,使人误以为它是接连不断的一种火轮。

 

第五十九课

132、以什么样的理证破斥异相一识?

 

[1]《俱舍论》中讲到了十二处,即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以及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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