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四 象尾本生谭
(菩萨═仙人)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邪命外道所作之谈话。昔日于祇园精舍
之后庭,住有多数之邪命外道,行种种之苦行。彼等苦行者,或蹲踞以支持身体,
或如蝙蝠吊挂于树枝,或坐于荆棘之上,或以五火 1焦身,乃至种种其它苦行。诸
多比丘等见之,往佛前询问云:「世尊!此等苦行者依此等之苦行,有如何之利益
耶?」尔时佛言:「汝等比丘!依如是苦行,决不生善之结果。某贤人于前生,思欲
依此等苦行,生善之结果,持圣火往林间,然彼依供养圣火之力,未能出现何等之
功德利益,彼遂以水而消灭其火。而依凝聚思念,遂得通力与定力,得通力与定力,
生梵天界中。」于是为说过去之事。
494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之都治国时,菩萨生于某西北婆罗门之家,彼之
诞生日,彼之两亲点圣火为盛大之供养。彼十六岁之时,两亲呼彼近前使闻云:「吾
子!我等于汝诞生日点圣火供养。若汝思为在家生活,应学三吠陀;然欲赴梵天界,
则执圣火前往林间,供养大梵天,点圣火不绝。供养大梵天,祈愿其功德,则必生
梵天界中。」彼云:「予不欲思居家中!」于是彼执圣火赴林间,结一小庵,点圣火,
暂住林间。
然于某日,彼于村端,受一牛之供养。彼牵牛归庵,尔时彼思:「如以此牛供养
圣火之神,岂非甚善?」然彼无盐,彼思:「无盐则神不食用,予往村中求盐,向圣
火之神,献盐以渍肉!」彼将牛缚于其处,为求盐向村落出发。
于彼离庵期间,一群猎师来至彼处,发现其牛,彼等将牛扑杀,烹调其肉,饱
食一餐后,将其尻尾、脚足与皮,撒散一边,而将余肉均收集而去。婆罗门不久归
来,见尻尾等残物,彼倾头自思:「此圣火之神,对自己所属之物,尚不能充分守护,
更何况彼能守护于予耶?彼无利益功德,而尊敬供养此圣火之神,实为无益之业。」
如是彼失去尊敬圣火神之心,彼云:「喔!圣火之神!汝自身之物尚不得守,况
守他人之我,将不可能。肉已失去,此等残余之物,尚请堪忍为宜!」彼于言语之间,
将尻尾等残物,投向火神,唱次之偈:
汝无威力圣火神 几多供物此处有
495 不过牛尾等祭贽 所食之肉今不在
牛尾等物请疾食
如是语毕,菩萨以水消火。而其后,彼出家为隐士之仙人,得通力与定力后,
生梵天界中。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消火之仙人即是我。」
注 1 五火为婆罗门所祀之圣火,第一、达区西那(祭坛火),为祭坛南侧所祀之圣火。第二、
伽鲁哈巴耶(传统火),为由祖父至子孙代代相传之圣火。第三、阿哈瓦尼耶(供养火),
为祭坛东侧所祀之圣火。第四、萨布耶(世间火)。第五、阿瓦萨陀耶(家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