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六 油教训本生谭
(菩萨═仙人)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毘舍离附近重阁讲堂中时,对师子将军所作之谈话。彼
于归依佛之次日,于食物中添肉供佛,尼干子之徒闻之怒而不悦,思欲害如来之名
而非难曰:「沙门瞿昙对决定为供养自己所调理之肉 1,知之而食。」比丘等集于法
堂开始议论:「诸位法友!尼干子到处非难云:『沙门瞿昙对决定为供养自己所调理
之肉,知之而与弟子共同而食。』」佛闻之云:「汝等比丘!尼干子非难我食决定供养
所调理之肉,非自今日始,彼于前生即有非难。」于是佛为说过去之因缘。
主分 昔日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菩萨生于某婆罗门之家,达成年后,出家
入仙人之道。为得盐与酸味之物,由雪山地方来波罗奈,翌日入都中托钵。
然有某家主人,思欲窘此行者,招行者入于家中设座使坐,献鱼肉之类,于食
事终了,自己亦坐于一面云:「此肉决定只为供养尊者而杀生调理者,恶业归于尊
者,于我无关。」于是唱第一之偈:
一 打害杀行施 人无自制心
如是取食物 人为罪所污
263 菩萨闻此唱第二之偈:
二 杀妻儿行事 人无自制心
智慧人食此 不为罪污染
菩萨如此为彼说法,即起座而去。
结分 佛述此语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之家主是尼干子,而行者即是
我。」
注 1 依律食肉无罪,但决定为供养自己所杀生物之肉,则制定为不可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