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八 戒
佛教的在家戒,只有二类——五戒及八戒。而两者虽同为在家,功能或性质却大有分别。“五戒”是恒常所持的戒条,而“八戒”只持一日一夜。若以世俗团体训练教育来譬喻,五戒如日常行为守则,八戒则为定时的短期训练。
据书史记载(29),南北朝以至堕唐,常有皇帝新自带领宫中后妃臣僚,举行大规模的“余戒斋”者。可见此戒自古以来受到官方及发间的重视,或因其适合团体性的短期(一日一夜)共励同修之故。
一、八戒的意义
“八戒”,又名“八戒斋”或“八关戒斋”。原则上,以在家人每月持戒六次,每次为一日一夜,谨守八项戒条及“过午不食”的规定行之。但其期日可视个人意愿及实际环境而伸缩,有长至每年持戒三个月的。也可每月只持一、二天。
此戒本有九条,前八条名为“八关关戒”,后一条的“斋”,故称为“八关戒斋”,简称为“八戒”。九条戒名如下:
1.不杀生。
2.不偷盗。
3.不淫欲。
4.不妄语。
5.不饮酒。
6.不著香华鬘,不香油涂身。
7.不歌舞倡会、不故往观听。
8.不坐高广大床。
9.不非时食(过午不食)。
由此可知,前五条戒的内容,除了第三条“邪淫”改为“淫欲”之外,都是与“五戒”一样的。第六、七、八条只属较简单的“禁止逸乐”性质的内容。真正重要的,乃是第九条。既然有九条,为何称为“八戒”?原来第九条称为“斋”之故。《大方便经》云:
“优波离白佛言:夫八斋法,并过中不食,乃有九法。何以八事得名?佛言:斋法,过中不食为体。八事助成。斋体共相支持,名八支斋法。是故言八斋,不言九也。”(30)
从这段经文,也可明显看出,此戒的主体(目的)确在于“斋”。至于第九第“斋”与前八条的“戒”之关系如何?《归戒要集》云:
“谓以前八法名为‘关戒’,后一不非时食名之为‘斋’。关,谓关闭八恶,不起诸过。斋,以‘齐中’为义,即是禁止八恶,令修中道也。复有释云:斋者,齐也;谓禁止六情、染六尘、斋断诸恶、俱修众善、故名斋也。”(31)
可知,前八条的“戒”,不过是道路上的“关口”性质。通过这些关口才达到“斋”的目的地。所谓“八关戒斋”一辞,意义是如此。
二、余戒的内容
八戒的前五条,既与“五戒”相同的,解释如上节,于此不赘。在此应略析者,为第三、六、七、八条及第九的“斋”。
1.“邪淫”扩为“淫欲”。
所谓“淫欲”乃指禁示一切欲行,包括夫妻间的正当欲行亦断止一日一夜。这与“五戒”的“不邪淫”内容是不同的。既仅断一日夜,在家人也很易做到。
2.不著香华鬘,不香油涂身;不歌倡伎,不故往观听。
这四项戒,有些经论著述并为一条,有些则分为两条,但其内容却无变。
“不著香华鬘”,“鬘”亦有称“璎珞”者。,原为印度人的装饰,以香花串成环,挂载在头上、胸前或手臂等。引申为现代的指环、项链、耳环等饰物,在此八关斋日均不可佩戴。
“不香油涂身,”印度处热带,人习惯涂香油于身体,此引申如现代女士涂指抹粉、擦香水之类,在此时不可使用。
“不歌舞倡伎”,泛指唱歌、跳舞、演展览厅、竞技、财博之类的误乐性活动,在这八戒日不得举行或参与。
“不故往观听”,对于戏剧表演、电视、电台音乐或下棋打牌之类的娱乐性节目,此日不得故意去观赏。设非“故往”,如住处旁有人奏乐之类,则不禁。
总之,这四项的用意,无非在禁止生活的放逸而已。
3.不坐卧高广大床。
按在西域语言,座椅也称为“床”,从古人将椅子称为“胡床”可知。故“高广大床”意指为“宝座”,既高又大,并有金银珠宝装饰的座位,即属身分地位的像征;正如现代人把不同大小规格的办公桌,视作商业机构内部各级人员的地位像征一样。
因此,此戒的含义,当指一切生活上奢侈性器物应尽量不要使用,尤其助长“我慢”心理的“宝座”之类更为应避免。
4.不食非时食。
又称为“过午不食”。这是“八关戒斋”的重心。
首先,要究明“斋”的期间。举行此戒,原则上应为每月六天,每天为一日一夜。按很多佛教经典记载,每月(阴历计)的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如月小则改为二十八),共有六天,应进行“八关戒斋”。相传这是四天王及太子使者巡视世间。如受斋修福,比平时效用更大之故。
除了每月有六天的“日斋”(短斋)之外,尚有每年持三个月(正月、五月、九月)长斋的。传说引三个月是毗沙门天王分镇南洲,故人间亦应持斋修福(32)。
在中国传统上,持此戒多一日一夜为期,每月有六天已很够了。但一些经典认为也可连续二天以上。而弘一大师则认为,不妨视环境需要而增减。若以每月六日太多。减为一天也未尝不可(33)
因而,所谓“过千不食”,就是以一天这计逄的。即持此戒者,当日中皓午以后,直到翌晨破晓之前,均不可进食。亦即在当日中午前应进食完毕之意。为何如此限制?《归戒要集》载:
“非时食者,谓不过日中,啖嚼五谷瓜果等。若日过西一线,即名“非时”。经云:诸天,早食。佛,日中食。畜生,日西食。鬼神,领先食。今受八戒,断六道,因学佛中食,以表中道,离三边故。“(34)
三、受戒方式与限制
受“八关戒斋”的详细方式,可参明·智旭、清·读体、弘赞,及现代的弘一、圣严等人的有关著述。于此仅撮其较重要者分述之:
1.在受戒的主体方面,亦与“五戒”同,唯有人类方可受“八关戒斋”。
2.在受戒的“消极条件不存在”(遮难)方面,亦与“五戒”同,凡犯“五逆罪”、“犯佛弟子净戒”等,均不得受此戒。
3.求受此戒的方戒,以单独地向出家四众(比丘、比丘尼、戒叉摩尼、沙弥、沙弥尼)求受为原则。但若拘于客观环境,亦可自受,即向佛像忏悔誓愿后持戒。
4.求受的时间,应以是日清晨开始为正规。必要时亦可在中午以前。
5.求受此戒者,必须已受“三归”。至于是否已受“五戒”则不限。如在此之前未受“三归”,则可在仪式前段受“三归”,接着受“八戒”。
6.在持戒中,如不能坚持下去,应经“舍戒”程序。只须对任何一人说出,即为合法舍戒。以后再戒者,只需忏悔后,仍得再受。
四、受戒的功德
明代高僧智旭说:“当知此为菩萨增上功德,亦为近事种出世因。下乃旁为一辈多罪众生,虽不能相续修善,亦使之暂离恶业。倘驯而致之,萌孽渐生。牛羊弗牧,安知不蔚为牛山美木耶?”(35)这是从“客观价值”来立论的,诚属有理。
事实上,八戒的主体既在自中午开始不进食,这从现代医学来说,等于作定期适当的节食,对身体实有裨益。经云:“非时不食,复有五福:一少病,二身安,三少淫,四少睡,五生天”(36)。
除现实功用外,胜义功德当然甚多。如《优婆塞戒经》云:“受八戒者,除五逆罪外,余一世罪释皆消灭”是。现代诸高僧,如太虚、弘一等,均力倡“八戒”,自有道理。
附 注
(1)如元代省悟《律苑事规》,明代智旭《梵网经忏悔行法》、《在家律要广集》、如馨《经律戒相布萨轨仪》清代读体《传戒正范》、弘赞《归戒要集》、书玉《二部僧受戒仪式》等,均载于卍续藏第一O六、一O七册。
(2)参圣严《戒律学纲要》,39页。又参弘一《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篇》,载《弘一大师全集》一册,324页以下释“翻邪三归”。
(3)前揭“全集”四册,399页。江参元照的《行宗记》,“全集”五册,43页。
(4)圣严认为,“古今大德的佛教著述”也算法宝。见前揭36页。
(5)采自弘一《授三归大意》文,前揭“全集”258页。
(6)“全集”一册,197、258页以廿。
(7)圣严前揭,44页。
(8)“全集”一册,259页。
(9)参明·元贤《律学发韧》,卍续藏一O六册,926页。又按“五净肉”指:“不为我杀”、“不见杀”、“不闻杀”、“自死”、“鸟兽食残”五种情形之肉类。
(10)参智旭《在家律要广集》卷一,卍续藏一O六册,715页以下。
(11)此经载于大正藏二十四册。
(12)参清·弘赞《归戒要集》卷中,卍续藏一O七册,137页。
(13)佛教把世界宇宙分为:“众生界”及“器世界”,前者指人及其他动物(神鬼等亦在内),但植物却不在内。由是有学者认为佛教此点不如庄子“万物与我一体”的博洽。见熊十力《存斋随华》,96页。
(14)可参圣严前揭,60页以下。
(15)“全集”一册,254页。
(16)同前注。并参圣严前揭,64页。
(17)《归戒要集》卍续藏一O七册,137——8页。
(18)参《在家律要广集》,卍续藏一O六册,745页。
(19)圣严认为:“饮酒戒是佛戒的特性”,又说:“佛教五戒的特色是不饮酒,其他各宗教没有戒酒的”,值商榷。前揭53、75页。
(20)同注(17)。
(21)同注(18),748页。
(22)参灵空《五戒与五常之比较》文,载《律宗思想论集》111页以下。又参元贤前揭,928页。
(23)《自然法》15页。A.P.d‘ entreves著,李日章译,台北聊经公司1992年一版四刷。
(24)同注(12),并参圣严前揭57页。
(25)同前提“全集”第六册,454页。
(26)弘一大师曾列表比较不同宗派对此问题的分歧。见“全集”一册,336——8页,并参320页宗派的分殊称谓。
(27)弘赞《戒归要集》,卍续藏一O七册,134页。按五戒可否分受,“萨婆多”论有不同说,大正藏二十三508中。
(28)十善的详细理论,见舟桥一哉《业的研究》181页以下。余万居译,台北法尔出版社1988年一版。
(29)可参《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释教部所载。又清·弘赞辑《八关斋注》亦收辑十数则皇室八关斋之记载。卍续藏一O七册,170页。
(30)弘赞前揭,165页。
(31)同上注,152页。
(32)明·智旭注《佛说斋经》,卍续藏一O六册,751页。
(33)前揭“全集”一册,198页。
(34)同注(27)。
(35)同注(32)。
(36)弘赞前揭,166页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