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缘·因果·命运
济群法师
问:1.什么是因缘?常常听人说随缘,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2.什么是随缘不变?
3.万法皆是缘起,第一缘如何而起?谁来决定因果报应?
4.从佛法角度来说,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5.假如今生有两人因口角而起争斗,最后甲杀了乙,种下恶因。来世还是甲和乙相遇,而乙已是颇有修为的佛子。这时,乙该怎么处理两人的关系?一方面,要守不杀生的戒律;一方面,因果报应,丝毫不爽。是否乙该把对方杀掉才符合因果原理?
6.自然灾害也是因果决定的吗?
7.通过改变基因,可能使人活到200岁。这种科学上的因果,符合佛教的因果观吗?
8.为什么会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是否命中注定?
9.既然佛教承认命运,那和法师同时出生的人今天在哪里讲经呢?
10.承认命运,和佛教的“无我”观是否矛盾?
11.古印度为什么会产生宿命观?人们因何接受这一观点?
12.如果病人强烈要求安乐死,医生该怎么做?如果疾病是业障现前,病人却因安乐死而未还清业报,又会导致什么结果?
答:1.随缘,是不是有缘就随呢?如果那样,就是随便了。因缘,有善缘和恶缘之分。善知识要引导你修学佛法是缘,恶知识要引诱你去参与坏事也是缘。所以,我们要懂得分析、辨别,要随善缘而不随恶缘。佛法讲因缘,世间任何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成。其中,有疏的因缘,也有亲的因缘。以哲学概念解释,就是主要条件和次要条件。主要条件为因,次要条件为缘。比如树的生长,种子是最重要的因,土地、阳光、水分是次要的缘。
我们来这里学习佛法,这念发心就是因,法师为你们讲佛法,寺院为你们创造闻法机会,就是缘。各种善缘的和合,能使我们的善根不断增长,在学佛路上不断进步。与此同时,你们也是我的缘。因为有你们来听法,我才会坐在这里讲法。所以说,每个人都是互为因缘,彼此作用的。
2.随缘不变是菩萨的修行。《维摩诘经》中,我们可以看到,维摩诘居士不但身处红尘,甚至还涉足酒肆、赌场、青楼。但他去那些场所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以不同身分接触社会,以各种因缘度化众生。菩萨已了达世间的虚幻,体证无所得的空性,故能于错综复杂的缘起因果中如如不动,不为所染。而凡夫的特点则是随缘随变,一旦环境发生变化,心就会随之波动不已。
3.如果有第一个缘,世界就不是缘起的了。佛法的缘起理论,其最大特点是否定世界存在第一因。世界由因缘的相互作用构成,是相互依赖的。比如三根柱子靠在一起,其中,什么是第一因,什么是第二因?
至于因果报应,佛法认为,这是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就像一颗种子埋到地里,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并没有谁来决定它的生长。没有人决定,也不妨碍它的生长,它只是顺应自然规律而变化。又如人有生必有死,又是谁来决定的呢?也没有,只是客观规律。如果由谁来决定,就变成有神教了,就像基督教以上帝作为决定一切的主宰那样。
4.佛法讲缘起,从这个角度来说,宇宙万物是没有开始的。既然没有开始,那“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就不能成立。人类对世界起源的探讨是直线式,所以才会没完没了地追究最初的那个开始,那个第一。而佛教则认为世界是缘起的,是圆的。在一个圆形中,有没有开始和结束呢?
5.因果报应固然是一种规律,但不是机械的对应。从佛教修行来说,正是因为认识到这种因果规律,所以才不能杀生。如果乙再去杀了甲,在无始生死中,这样的冤冤相报又何时能了?所以,绝对不能再杀。至于报应,也是缘生缘灭,只要我们不再继续这个不善的缘,冤冤相报就能因此了结,岂不善哉!
6.佛法对世间万象的解释,皆包含于“因缘因果”四个字内。自然灾害的本身是果,必然有导致它的因。当然,因未必是一个,是众多因缘错综复杂的和合。为什么会有水灾?连续的大量降雨,砍伐森林造成的水土流失,排洪渠道不畅等,都是导致水灾的直接原因。其他灾害也是同样,在这个世间,找不到无缘无故的灾难。
7.人能否活到200岁或1200岁,只是理论上的假设,很难得出定论。生命现象极为微妙,换这个或那个器官,只是表面文章。如果色身器官都可以替换,是否就不会死人了?事实上,是不可能的。现在的医疗条件比以前先进很多,但因各种横祸死亡的人也在增多。因为这种原因死不了,可能会由另一种原因死去。到死缘成熟时,不想死也是不行的,总会有一个渠道让你走向死亡。这种科学上的因果,只要没有超出“有生无不死”的范畴,就不会与佛教的因果观冲突,因为它也是众多因缘之一。
但我们也要知道,宇宙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自然界现有的生态平衡,是地球几十亿年形成的。人类对它的任意破坏或自作聪明的改造,其实都是不明智的。过去我们总是高喊“人定胜天”,认为人有能力改变一切。但在人类对大自然进行改造的过程中,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报复,远远超过改造所得的利益。所以说,科学不能决定一切,不是说科学发展了,我们想要怎样就能怎样,就可以战胜自然界的一切规律,这种想法过于天真了。
8.关于应不应该,首先要对这一标准进行界定。究竟来说,既然发生了,就没什么应该、不应该的分别。而从道德规范来说,则有相对的应该和不应该。比如佛子,就有相应的道德规范。又如共产党员,也有党员的章程、守则。根据这些规范,对各种言行作了界定,有应该做的,也有不该做的。但所有规范都是根据具体对象而定,没有绝对标准。也有些人,只是根据个人好恶、利益来判断,那么,判断本身也可能存在问题。
至于命中注定一说,佛教讲因缘,但因也需要缘来造就。而且,生命历程不是电脑程序那么固定。假如一切行为都是命中注定,那么,偷盗等恶行也不应受到道德谴责,受到法律制裁。如果那样,就是机械因果论了。当然,这一行为及生命素质并非偶然,既和今生的价值观有关,也和往昔的业力有关。因为好吃懒做、贪心炽盛或偷盗习气等种种因素的促发,才会导致偷盗行为,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人毕竟是有自由意志的,是有能力改变命运的。把一切归结为命中注定,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9.这个问题,看来要调查一番才能回答。不过,佛教虽然承认命运有一定规律可循,但并不认为生辰决定命运的发展。因为命运发展是错综复杂的,生辰只是解读命运的方式之一。佛教认为:一切唯心造。所谓命运,是源于人们的起心动念和行为方式。由不同行为产生善恶业力,又因各自业力招感命运之果。此外,我们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会遭遇不同情况,面临不同选择,这又有了很多变化的可能。更何况,佛教认为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因为命由心造。因此,算命虽有一定道理,但只能告诉我们命运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能囊括所有变化。即使同一时辰出生的人,也会有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10.“诸法无我”是鉴别佛法与非佛法的三法印之一。但“无我”并未否定缘起及因果假象,并不是什么都没有了。只是说明,在生命延续过程中没有固定不变的主宰。所以,佛教的无我观和命运是不矛盾的。缘起是无我的,命运也是无我的。
11.宿命观不仅古印度有之,在世界很多不同宗教、文化中都有体现,包括中国传统文化,如庄子所说的“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至于产生原因,也是出于人类对世界的探索,是从果去考察因,从现象考察其根源。无论什么现象,必然有其产生的原因。如果这种考察是片面的,就容易导致认识的偏差。
宿命观为什么会被大家接受呢?主要原因,是命运发展确有规律可循。人们因为不了解这种规律产生的原理,不懂得如何改变,却又分明感觉到冥冥之中似乎有种力量在作用,于是就归之于宿命了。
12.从声闻戒来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杀生,不能断众生命。但如果这个医生有菩萨的发心,不忍看到病人如此痛苦,宁愿自己承担一切后果也要满足病人愿望,不使他继续遭受折磨,又另当别论。不过,我们作为一个公民,还须遵循法律规范。在那样的情况下如何行事,应当参照所在地的法律条文。
作为业报身,疾病之因除四大不调外,往往还是对于业债的偿还。从因果角度来看,造业感果有如欠债还钱,如果今生尚未偿还,就人为结束了生命。这个债还会延续到来生,除非别人有能力替他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