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辩论术的结构
今天在座诸位多半是知识份子,所以我今天讲的题目是辩论术的结构,作一种学理的研究,不是对普通人讲的。佛经上所谓三藏是《经藏》、《律藏》、《论藏》。如同中国《四库全书》,藏了经史子集一样。经是佛说的,律是佛教徒共同遵守的,论是和本教或和外道辩论的。现在不谈经,不谈律,单谈论。假设一个敌者来问:佛教是不是迷信?佛教徒是不是消极?那末,一定要来答复,甚至要来辩论。辩论有一种辩论的技术,不是泼妇骂街,不是把砖瓦木料堆成一个房子,现在缩小范围一个概念,以便容易看经书。
现在科学的辩论术是“逻辑学”,又名“论理学”;最时髦的是“唯物辩证法”。而佛教的辩论术是“因明学”,论理学是希腊的亚理士多德发明的,因明学是印度的足目发明的,迄今已有四千多年了。两者的方式各各不同。
论理学是三段式:一是大前提,二是小前题,三是断案。断是判断这件事究竟是好是坏,必须先提案讨论,才能判断,所以有大前提和小前提。大前提的范围包括了小前提,例如说凡是中国人民,都是由中国政府保障;我是中国人,当然也要受中国政府保障。我字在凡字以内,我是小前提,而凡是大前提。示图如下:
(图缺)
根据大前提,“凡是中国人民”,及小前提,“我是中国人民”,于是判断当然受中国政府保障。
因明学是三支式,一是宗,二是因,三是喻。宗就是宗旨,凡是发言或作文,一定有一个宗旨。譬如说,在这□□□□时期,养了许多和尚有什么用?这句话的目的,是把佛教徒当做人的眉毛,和身体上是没有关系的。佛教徒听了这句话,自然不甘心,于是讲出理由,举出事实来辩证这句话是错误的。例如说这枝笔是我的,为什么?因为他送给我。但他并没有送这枝笔给你,不合事实,于是不能成立。所以一方面要讲理由,一方面还要讲事实;好像做文章一样,无论是正面或反面,无非是证明这一点事实和理由。因明者,一定要说出这个因,因是最要紧的,事实不过是帮助因而已。举例如下:
宗:我是人。
因:有眼故。
喻:如你。
这样的说法,就要被人所破,举例如下:
宗:我非人。
因:有眼故。
喻:如狗。
又例:
宗:我是和尚。
因:穿衣服故。
喻:如你。
在家人也要穿衣服,这个理由也不能成立。不懂因明,辩论时百战百败。所以有人说,佛教不过是烧烧香、拜拜佛,和尚与□□□□无关系,其实,那里有这么简单呵!烧香拜佛如同挂国旗向 国父遗像行三鞠躬礼一样,是国家一部份的事,除了这些以外,事还多着呢!和尚教化众生,辅助国家政治法律之不及,怎么说与□□□□无关系?我小时看过一次戏:看见一对男女在未结婚以前,男的住在未婚妻的家里;一天男的跑了,恰好岳父的头被人砍了,同时他的岳父又被人偷了两百块钱。后来捉到了那男子,检查身上刚刚有两百块钱,于是就判断他是杀人偷钱犯。他的未婚妻说是冤枉,于是升堂审问;他的未婚妻说:“大侦探你怎样知道人是他杀的,钱是他偷的!”侦探答:“因为他看见了我就跑,所以知道人是被他杀的,检查他的身上,刚刚有二百元,所以知道钱是被他偷的。”大前提凡是跑者都是杀人犯,那末,买火车票的都在跑,或者路上遇雨的也在跑,岂不都是杀人犯了吗?又身上有二百钱者都是小偷,那末,凡是身上有二百元者岂不都是小偷吗?这个理由不能成立。我幼时不懂,其实这就是辩论术。理由既不能成立,乃验手印,果然人不是他杀的,钱也不是他偷的,冤乃大白。可见律师法官都要懂得辩论术。其他如外交官更不用说了。“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可见辩论术如何重要。
没有讲到结构以前,先讲讲因明学重要的部分。论理学用“凡”,是推论法,演绎法,是考察思想正不正?而因明学是归纳法,是考察言论对不对?论理学的断案在第三段,而因明学的断案在第一支,还要与第三支有联系。现在讲因明学“宗”的结构:
宗的结构,一要有宗依,二要有宗体,然后才能辨别。宗依和宗体,即宗旨的依托和宗旨的全体。譬如说人身是全体,但请问要不要依托呢?假如有肚子,而无头无足,能叫做人吗?由此可知前半节与后半节是相依托的,有了前后,若没有中间的肚子就联不起来,也是不行的。因此,可以得到两个定例:
(1)缺——头、手足、肚子缺一就不成人。
(2)联——纵然有了,还要联在一起,不可头在东,而足在西。讲到这里,就要拿文学来做比喻,文句的构造是要主语和述语。例如说牛狗二字,是不成句;说耕田守门也不成句;一定要说,牛耕田,狗守门,那就成句了。凡作主语者是实语,名词或代名词;凡作述语者是虚语,形容词或动词。但若说狗耕田,牛守门,虽然成了句,而不切合事实,张冠李戴,也是不行的。所以要性质相同,切合事实,才能叫做文句。假如说火是湿性,水是熟性;佛教会亡国,和尚是消费;那就等于说狗耕田,牛守门的笑话是一样!
在逻辑上主语叫做前名词,在因明中叫做前陈;逻辑学上述语叫做后名词,在因明中叫做后陈。印度例:“声是无常。”“声”是前名词,“无常”是后名词。“是”是联词。研究印度的哲学,在六派哲学中有声论派。而声论派又分声生论和声显论两派,这两派都是主张声是常。生同显怎样讲呢?这里没有花,无中生花曰生。晚上无灯,什么东西都看不见,开了灯,就看见了桌子板凳,因光显物。又如木中本来有火,但必须钻才能取火,这也叫做显。声生论是外声,如风响水流;声显论是内声,由本身内部显出来的。声生论是外声的常,声显论是内声的常。外边打了一下钟,过后还是有声。好像人走远了,看不见,但人还是有的。音声也是这样,钟声远了闻不到,但声是有的。
其次讲因的结构:
声生论:
宗:声是常。
因:所作性故。
喻:如瓶。
音声是常,因为所作性故;这个因能成立吗?例如说宗:和尚很慈悲,因:杀人放火偷东西故;这个怎能成立呢?所作性就不是常,如茶壶桌子等,都是所作性,那里能够常呢?所作既不是常,所以不能成立。一定要说所作是无常,如瓶,声是所作,故无常。
声显论:
宗:声是常。
因:勤勇无间所发故。
喻:如瓶。
例如钻木,要勤勇无间才能出火。既然是由勤勇无间,当然是无常了。好像做泥瓶一样,做了一半而停工,怎能做成泥瓶呢?所以这个原不能成立。
例如说,宗:静修院在中国,因:在汐止故;这个因就可成立。示图如下
(图缺)
如果说这个宗不能成立,那就是亡祖。
又如说,宗:中国在静修院,因:在汐止故;这个因就不能成立。示图如下:
(图缺)
如果说这个因能成立,那末,岂不是子比父比祖父还要大吗?
又如说,宗:汐止在中国,因:在静修院故;这个因也不能成立。示图如下:
(图缺)
如果说这个因能成立,那末,岂不是子比父比祖父还要大吗?
由此可知,静修院在汐止,汐止在中国;中国能包括汐止,汐止能包括静修院。示图如下:
(图缺)
所以宗的结构,前小后大;因的结构,比前陈大,比后陈小。
再次讲喻的结构:
喻有同喻,和异喻;同喻是正面,异喻是反面。例如说,宗:我是比丘,因:受比丘戒故,喻:如某某法师,这就是同喻。
(图缺)
如说他不是比丘,没有受比丘戒故——是异喻;我受比丘戒我是比丘。
这就是正面,是同喻。图表上的虚线,表示无关系。
宗因喻分别讲明白了,可得到以下结论:
(1)前陈的范围,要比后陈的范围小。
(2)因的范围,要大过前陈才对。
(3)因的范围,要比后陈的范围小。
(4)前陈和后陈要有联络。
(5)因和前陈要有联络。
(6)因和后陈要有联络。
(7)同喻要和宗有关系。
(8)同喻要和因有关系。
(9)异喻要和宗无关系。
(10)异喻要和因无关系。
懂得辩论术,不但辩才无碍,并且容易研究佛教的经典。(慈引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