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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讲记(23)观有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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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讲记(23)观有无品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全论分三:一、首义;二、论义;三、末义。

  甲一(论义)分三:一、顶礼句;二、论义正文;三、随念恩德之顶礼。

  乙二(论义正文)分二:总品关联、分品关联。

  丙二(分品关联)共分二十七品:


  一、观因缘品;二、观去来品;三、观六情品;四、观五阴品;五、观六种品;六、观染染者品;七、观三相品;八、观作作者品;九、观本住品;十、观燃可燃品;十一、观本际品;十二、观苦品;十三、观行品;十四、观和合品;十五、观有无品;十六、观缚解品;十七、观业品;十八、观我法品;十九、观时品;二十、观因果品;二十一、观成坏品;二十二、观如来品;二十三、观颠倒品;二十四、观四谛品;二十五、观涅槃品;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二十七、观邪见品。

  丁十五(观有无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妙力伏经》云:“色法不具有实无实”等,宣说了万法不具备有实无实的道理。

  此处主要破斥有实无实。色法等一切法不具备实有,也不具备无实有;既不是实有,也不是无实有。比如,柱子、宝瓶、房屋、车子等都属于是有实法。没有柱子、没有宝瓶、虚空等,都属于是无实法,也就是无有。有与无都是观待而安立的,都不是实有,都不是事实存在的,都是虚假的。若是仔细观察,无论有还是无,有实无实等一切法都无有自性,都无有可得。这是佛在经中讲的,本品主要抉择这个真理,也是抉择佛在经中所讲的究竟实义。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诸法的自性是存在的,因为观待因缘的缘故。若是诸法的自性不存在的话,怎么能观待因缘呢?任何不存在自性的法都不应该观待因缘,犹如空中的的鲜花一样。伟大的佛陀也讲过:“诸法自因缘而生。”一切有为法以自己的因缘而产生,有为法存在,无为法也就存在。这样,有为无为、有实无实等一切法都应该是自性存在。诸法以自己的因缘而生,这是佛陀亲自讲的,难道你们不承认这一点吗?你们中观应该也承认佛陀的话,若是不相信、不承认,那就不是佛教了。

  现在我们要对这一观点进行遮破。

  佛说“诸法以自己的因缘而生”,这是在名言中讲的。在名言中,一切有为法都是依靠自己的因缘而产生的,犹如梦幻。其实一进行观察,都无有自性。名言中、显现上是这样的,但是这经不起观察量的观察,若以胜义谛的观察量进行观察,都不可得。这是现而无自性,即显现上有,本体上不存在。佛说的是在显现上、在名言中如幻如梦般存在,我们现在讲的是在究竟的胜义谛上,无论是有实还是无实,无论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都无有自性,都不是事实存在。

  此品分三:一、遮破四种戏论1;二、呵责相违之见;三、教诫修习中观。

  己一(遮破四种戏论)分二:一、遮破自性与他性;二、遮破有实与无实。

  庚一、遮破自性与他性:

  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


  有部认为:一切法以自性存在。过去的法在过去的位置上以自性存在,未来的法在未来的位置上以自性存在,现在的法在现在的位置上以自性存在。三时法都是以自性存在的,但是这些法的产生是靠因缘的。

  一切法自性存在,又是以因缘而产生,这二者是相互矛盾的。既然一切法以自性存在,怎么还要依靠因缘而产生呢?这是相违的。

  “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若是以自性存在,它就已经存在了。已经存在的,若还要以因缘而产生,这是无意义而生,没有意义。若自性存在的法还要以因缘而产生的话,这样就是无穷无尽地产生。若诸法以自性存在,为什么还要靠因缘呢?既然是自性存在,就不能靠因缘。若是靠因缘,由因缘来造作,那就不能说以自性存在。

  “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若是以因缘产生,就是因缘造作的。自性若是从因缘中产生,就是因改造而成的法,怎么会成立自性呢?若是自性实有,就不能是改造;若是改造的,就不是自性实有、自性存在。

  如果该法是从因缘中而产生自性的,则这种自性并非其实相,而成了由他法造作或者改造的法了。这种改造而成的法怎么会成立自性呢?由他法来造作的,就不是以自性存在。若是以自性存在,就不能是由他法来改造的。

  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

  “自性就是造作者”的说法,又怎么可能合理呢?没有以自性存在之义了。如果是造作性的法,以造作而存在,就不是自性存在;如果是以自性存在的,就不是以造作存在的。这二者互相矛盾。就如同水和热性一样,若是热性就不是水,若是水肯定就不是热性。若是以自性存在的法,他肯定不是改造的。若是改造的,那肯定不是以自性事实存在。

  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所谓的自性,是真实无欺的实相。若是以自性存在,就具有三个特点:以其他因缘不可改造,无须观待其他因缘,不会变成他法的原有本性。这些都是在抉择胜义谛的时候引发出的辩论。因此,若是以自性事实存在,这个存在肯定是究竟上实有,也就是实成。实成的定义在前面讲过了。

  若是自性存在,有下列三个特点:第一,“无作”,不是以其他因缘造作或改造的。若是以因缘而造作、改造的,就不是以自性存在,就不是实有。若是以自性事实存在,就不是改造,不是以因缘而生,不是以因缘造作。第二,不可观待他法而成立。若是观待于他法而成立,就是缘起法,而不是实有,这样也不能说是以自性存在。第三,不会变成他法。“异”是迁变,变成他法的意思。比如,有法变成无法,自法变成他法,常法变成断法。有迁变的就不是实有的,就不能说以自性存在。

  若是自性存在,其事相是双运离戏的法性。它的自性是一切诸法的自性,一切缘法的究竟实相。佛在经中讲:“如来出世亦可,未出世亦可,诸法之法性唯一安住。”无论如来出世还是不出世,无论佛转*轮还是不转*轮,诸法的自性、法性唯一安住,永远是这样的。他并非是如来出世了而有,如来不出世了就没有、无,也并非是佛转*轮了而有,佛不转*轮就没有、无。“诸法一性”,诸法就是一个自性,就是一个实相,它是远离有边、无边、有无边、非有非无边等一切边的状态。它既不能说是有,也不能说是无;它既不能说是是,也不能说是非。远离一切戏论,远离一切边。

  为什么说空性也是空呢?住在空上,这个空性也不是诸法的究竟实相。这个空是什么意思?不住一切边叫空。什么叫中观?不住中。若是有个“中”在住,就不是中观了,远离一切边叫中观,抉择这种真理、见解叫“中观”。无论是“中”还是“空”,都是远离一切戏论的,都是不可言、不可喻、不可思、不可议的。若是不超越言思,就谈不上法性,也谈不上双运离戏之法性。双运离戏之法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变化。众生无论是到地狱,还是到西方极乐世界,他的自性、诸法的究竟法性是无有变化的。无论是极乐世界的佛菩萨,还是地狱中的可怜众生,都是自性清净的佛,都只有一个自性,没有第二个自性。这个自性是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不生不灭、不来不去的。所以真正见到自性、回归自性的时候,地狱和西方极乐世界有什么区别?佛和凡夫有什么区别?诸法一性,无论是佛还是凡夫,无论是地狱、天堂还是极乐世界,都是万法一性,自性都是清净的。这个“清净”也不是“清净与不清净”之间的“清净”,而是远离一切戏论的状态,不是有个“清净”可住。没有办法,只能这样形容,称其为“清净”“圆满”。

  就像说“中观”和“空性”一样。当我们说“空性”的时候,不能又住于这个边上开始执着空。比如,你对一个人说“没有什么东西可给”,那个人却说“那就把‘没有的什么东西’给我吧”,对这样的人就没办法了。一说空性,就开始执着空性;一说中观,就开始执着中部。一说“清净”,就去执着清净;一说“圆满”,就去执着圆满。这样就不可救药了。什么叫“清净”?远离一切戏论叫“清净”。什么叫“圆满”?远离一切戏论叫“圆满”。若是现在我们用言语来表达,就只能这样了,没有别的办法。

  法若无自性,云何有他性?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

  “法若无自性,云何有他性?”如果没有自性,就没有他性了。既然自法不存在,他法也不存在,因为自他是观待而安立的。

  “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站在自己的角度,这个自性是“自”,那个是“他”;但是站在他法的角度,这个“自”是“他”,那个“他”就成了“自”。若换个角度或换个位置的话,就又变了。比如,我们站在自己的角度看是“他”,但是站在他的角度看他是“自”。

  若是这个自性、他性是事实存在的话,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不能变,因为自性和他性存在,即实有。可见,自他不是实有,就是一个名称、一个假立而已。总而言之,既然没有自法,也就没有他法。观待自成立他,观待他成立自,二者是观待法。若是自性不存在,他性也就不存在。这是破自性、他性。

  庚二、遮破有实与无实: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


  对方认为,虽然自性与他性、自法与他法不存在,一进行观察都是不可得的,然而法的总相应该是存在的。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若没有自法他法,不存在自性他性,怎么会有实法之总相?

  “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若是有自性、他性,也许二者上面可以建立共相或总相。但是自相他相都不存在了,怎么安立总相呢?

  一切法或者是自,或者是他,这二者是相违的,中间不能有第三种情况。绝对相违的两个法之间不能有第三者。一切法若不是自就是他,若不是他就是自,不可能既是我又是他,不可能既是自性又是他性,所以找不到这个实法之总相。若是既有自相又有他相,也许能安立总相。但是自他法都不存在了,没有自性和他性,哪来的总相?兔角原本就不存在,哪来它的颜色?石女的儿子原本就不存在,哪来他的颜色?

  有若不成者,无云何可成?因有异法故,有坏名为无。

  我们刚才首先破的是自性;既然自性不存在了,观待自性的他性也就不存在了;既然自性、他性都不存在了,实法或有法的总相也就不存在了;既然有实不存在了,无实也就不存在了。

  “有若不成者,无云何可成?”自性、他性、自他共性的总相都是不存在的,所以有实法不存在。既然有实不存在,无实也就不存在了。这些柱子、宝瓶是有法,向着找不到柱子或柱子被毁灭之处说“无柱子”“柱子没有了”;指着找不到宝瓶的位置或宝瓶被锤子打破的地方说“无宝瓶”,“宝瓶不存在、没有了”。可见,观待有而成立无。虚空也是这样观待安立的法。柱子、宝瓶等法有碍,观待这些有碍的地方,指着无有阻碍之处说“这是虚空”。有碍与无碍是观待的,若没有这些有碍的,哪里会有无碍的?虚空也是这样假立的法。一切无为法观待有为法而安立,小乘有部的一些论师认为,这些有实法也是如此。很多人认为,无实法就是观待而假立的,没有实质性的东西,所以“无云何可成”。

  “因有异法故,有坏名为无”:“异”是变化的意思,即先有的变没有,先成立的变不成立。宝瓶被打坏了,柱子被烧光了,这是“无”。因为有这些有为法,这些有为法不是实有的,是前后变化的,所以它可以先有后无,可以先成立后不成立。所以说“有坏名为无”。既然有为法不存在,无为法也就不存在。有实不存在,无实就不存在。

  己二、呵责相违之见:

  若人见有无,见自性他性,如是则不见,佛法真实义。


  “若人见有无,见自性他性”:“见”是执着的意思。执着有,执着无;执着自性,执着他性;执着色法,执着他法。此处讲的四边就是指有边、无边、自性边、他性边。这些都是和真理相违背的。

  “如是则不见,佛法真实义”:若是执着四边,则见不到佛所宣说的真实义理——殊胜奥妙的缘起真如性。

  若执着有、无、自、他,就是没有彻底见到佛所宣说的真实义理的最佳标志。大家自己对照一下,自己有没有执着有?有没有执着无?有没有执着自己?有没有执着他人?执着自己,整天自以为是。执着他人,整天因此而生起贪心、嗔恨心、嫉妒心或者傲慢心。对那些比较顺心的人就生贪心,对那些比较不顺心的人就生嗔恨心,对比自己有优势的人就生嫉妒心,对比自己差的人就生起傲慢心。执着自己,执着他人,也就是执着自法,执着他法,这都是最好的一个衡量标准。若是执着四边的人,他不可能了知、证悟佛所宣说的诸法究竟真实义理。

  佛能灭有无,于化迦旃延,经中之所说,离有亦离无。

  佛陀已经证达了有实无实一切所知。佛陀在《化迦旃延经》中这样教诫道:“迦旃延,何以故?众多世间之人,对有无甚为耽执,故无力解脱于生、老、病、死、忧患、悲叹、痛苦、不悦及烦乱争斗。纵然以死亦不可脱离于焦躁苦痛。”这段教言也将有无二者彻底地扫荡无余。

  《化迦旃延经》属于小乘经典,里面也已经破除了二边。很多大乘经典里讲的都是远离二边的空性教义,但是为什么此处要引用这部小乘经典来进行说明呢?因为该经是佛教一切宗派所共同承认的经典。若是引用大乘经典,小乘不一定接受。而这部经典的内容是大乘、小乘共同承认的,所以龙树菩萨就用这部经典来说明佛当时所讲的远离二边的空性义理。

  不用说外道,即使是内道,也有很多宗派执着有边或执着无边。有部、经部、唯识宗都是执着有边,连有边都没有破。有部和经部认为,其他都是虚假的,但是极微尘和刹那心是事实存在,否则这个世界怎么形成啊?唯识宗认为,能取所取的一切法都是虚假,但是远离能取所取的刹那心应该存在,这是胜义谛,否则这一切显现怎么成立啊?因此他们认为,一切都是唯心所现,唯识所变,心最终还是存在的。这些都还是执着有边,有边都没有破,既然我们佛教内道里都这样,外道就更不用说了。

  中观有应成派和自续派,自续派执着无边。龙树菩萨当初所抉择的是远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但是自续派抉择胜义谛的时候,加上了胜义谛的简别,结果他们所抉择的就是一个单空,落到了无边。

  内道的这些宗派尚且执着有边或者无边,普通的世俗人和外道就更不用说了,这些都没有能真正了知佛的究竟密意,佛在小乘经典就已经遮破了二边,不用说大乘。

  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

  “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若一切法都是实有的自性,是实实在在的存在,则该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变成无有,不会出现该自性以因缘或者本性而变成异法的情况。为什么?因为不可改造的自性一旦存在,也即其自身的体性已经成立,所以就不必观待于任何法。作为没有观待的法,永远也不会舍弃自性,我们必须承认这点。就如我们承认虚空没有障碍的性质永远也不会往他法转变一样。虚空无碍的自性,它不可能转变成有障碍的。

  “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若是有变化,变成他法,那就不是自性实有。

  若法实无性,云何而可异?若法实有性,云何而可异?

  “若法实无性,云何而可异?”若法无有自性,怎么能变异成他法?

  “若法实有性,云何而可异?”若法是实有的自性,也不能变成他法。所谓变化,即有的变无,无的变有;好的变坏,坏的变好。

  如果这些法都是以自性事实存在的,就不能有变化。若这些法无自性,就更不能有变化了。

  己三、教诫修习中观:

  定有则著常,定无则著断。是故有智者,不应著有无。


  在思维实相的时候,如果说“此法定然存在”,则是有恒常的执著,这叫常见。如果说“此法定然不存在”,则又堕入断见。这些众生要么落在常见上,要么落在断见上。真正的有智慧的人,不应该执着有或者无,否则就会堕入常见或者断见。为什么称为“中观”?它不落入常见,也不落入断见,也就可以叫做中观了。

  若法有定性,非无则是常。先有而今无,是则为断灭。

  “若法有定性,非无则是常”:“有定性”就是有实质性。“非无”指这不是无。如果某法的本性或者自性存在,不能变成无,那就是常见。

  “先有而今无,是则为断灭”:若某某法先有,后来就没有了,则为断见。诸法不是先有而后没有了,而是本来就无。如果说“某法曾经因为产生而存在,但在消亡之后已经不复存在了”,这都是我们这些世人的观点,这种说法阻断了该法存在的延续,所以又堕入了断灭的行列。

  若是诸法事实存在,则或者是恒常,或者就是断灭,没有其他第三种情况。所以诸法不是事实存在,都是假立的。

  佛在《般若波罗蜜经》中云:“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不断不常,如是受想行识不断不常,若色至识不断不常,此是般若波罗蜜。’”若执着有或无,执着自法或他法,其结果必然是堕入断见或者常见,要么就是断灭,要么就是恒常。远离断见,远离常见,就是般若波罗蜜。

  《三摩地王经》云:“有无是二边,净不净亦尔,是故有智者,离边不住中。”有和无是二边,净和不净也是二边。离二边,但也不住中间。远离二边、四边或八边叫“中”,没有别的什么“中”可住。

  《妙力伏经》云:“有者是常见,无者是断见,是故有及无,智者不应依。”真正具有智慧的人,不应该依无,也不应该依有;不应该依净,也不应该依不净。我们现在是执着净与不净,执着美与丑。觉得美就生贪心,觉得丑就生嗔恨心。虽然对方对你没有做过任何伤害之事,但你心里不知不觉地厌烦、想远离,这叫嗔恨心。虽然对方对你没有做过任何有利的事情,而你不知不觉地就喜欢,想看,想接触,这叫贪心。若是一位具有智慧的人,不应该这样迷惑颠倒啊!正如前面已经讲过的,“若人见有无,见自性他性,如是则不见,佛法真实义。”这样的人见不到佛所宣说的真实义理。

  第十五品讲解圆满。
 

1此处所指四种戏论指有实、无实、自性、他性。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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