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知经说唯心,是为显示唯心为主,非说无色,为显心为主故。
所以要知道,佛经中说的“唯心”,是为了显示“唯心为主要”,不是说没有色法,是为了显示心为主要的缘故。
以上中观师通过引用并解释《十地经》,破斥唯识师承许的“无有外境,唯有内识”的宗义,并指明佛经中说“唯心”的密意是“唯心为主要”。
下面中观师从正面建立“唯心为主要”:
颂曰:
有情世间器世间 种种差别由心立
经说众生从业生 心已断者业非有
有情世间和器世间所摄的千差万别的法,没有心外的作者,唯一由自心建立。经中说众生都是由自己所造的业成熟而出生,心已经断尽就再没有业了。
有情世间,谓诸有情各由自业烦恼所得我事。
世间万法分为“情”和“器”两类。
偈颂中的“有情世间”,指诸有情各自由自身的烦恼和业,所感得安名为“我”的事相。意思就是,名言中的“我”,或者补特伽罗,是在五蕴相续上假名安立的。因此,有情世间就是指我们平时称之为“我”的具体内涵——诸蕴相续。
器世间,谓由有情共业所感,下自风轮上至色究竟天宫。
偈颂中的“器世间”,指由诸有情共业所感,而变现的从金刚大地下的风轮,直到色究竟天之间的环境。“器”指容器,由于外界环境像容器一样,能够容受诸有情,所以叫做“器世间”。
下面解释偈颂中的“种种差别由心立”:
如孔雀等翎各种杂色,是由孔雀等不共业所感。莲花等各种杂色,是由一切有情共业所感,余亦应知。
有情世间的差别,比如孔雀等翎羽的各种颜色,是由孔雀等有情自身的别业所感。器世间环境上的差别,比如莲花等的各种颜色,是由一切有情的共业所感。其他都以此类推。
意思就是,有情各自根身上的显现,由他们自相续中的别业成熟而变现,并非以他人的业所感。诸多有情共同依存的器界环境,这其中的种种显现,由这些有情的同分共业成熟而变现。譬如我们地球上的人类,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身体、心态、命运等等,这些都是每个人的别业所感。我们共同处在一个地球上面,共同受用的日月、地水火风等的环境,是大家的共业所感。
下面解释“经说众生从业生”:
经云:“随有情业力,应时起黑山,如地狱天宫,有剑林宝树。”
佛经中说:“依随有情的业力,成熟的时候会现起黑山等的现相。譬如,造恶业者,以恶业势力的成熟,转生到地狱当中,心前会显现剑叶林等的痛苦境相;造善业者,以善业势力的成熟,上升到天宫当中,心前会显现宝树等的安乐境相。”
下面解释“心已断者业非有”:
如是一切众生皆由业生。业复依心,唯有心者业乃有故,其无心者,业亦无故。
像这样,一切众生各自感受的苦乐境相,都是从自身造作的善恶业中出生。这些身口意的造作也是依止于自心,唯有具心识的有情才有业的缘故。也就是说,心会起颠倒想、如理想等等,这些现起的心,会驱使身口意发生种种的造作,这样才能安立业。如果没有心,业绝对无法安立。就像石头、木头等法,因为它们没有心识,就不会现起任何的造作,不会发生业。
由此建立“唯心为主要”:
故众生流转,心是主要因,余则不尔。故经安立唯心为主,不立外色。
因此,众生不断地在六趣当中流转,就是因为有业的驱使,才不断地变现各种现相。而业又是依止心才发生的。所以,心是众生流转的主要因,其他心外的色等法不是。因此,经中安立唯一以心为主要,不安立外在色法等。
下面讲心外的色法不为主要:
颂曰:
若谓虽许有色法 然非如心为作者
则遮离心余作者 非是遮遣此色法
虽然承许有色法,但是色法不像心那样,成为万法的作者,所以不为主要。以“唯心为主要”遮遣的是心以外的其余作者,并不是遮遣此等色法。
色指尘聚,此中有计自性等为作者,有计内心为作者。色非作者俱无诤也。故应观察自性等作者。为破彼无作者相故,说有作者功能之唯心乃是作者。由破自性等作者,自即得据所诤之境。
偈颂中的“色”是微尘积聚的意思。在这个世界上,有的宗派计执自性、自在天等心外的法为万法的作者,有的宗派认为内在的心是万法的作者。但是无论认为什么是作者,对于色法不是万法作者这一点,彼此都没有诤论。所以,应当观察承许自性、自在天等为作者的宗义。既然如此,为了破除自性、自在天等是作者的观点,说明这些法不具万法作者体相的缘故,经中特意说到有作者功能的唯一是心,所以心才是万法的作者。通过破除自性等是作者,自宗就占据了所诤之境。也就是自宗的立论获得胜利,占据了真理的席位。
意思就是,佛经中之所以说“唯心是作者”,就是为了破除计执自性、自在天等是万法作者的邪宗。方法就是观察哪种法具有万法作者的法相,或者说具有作者的功能。结果发现唯有心识具有造作的功能。因为,心具有无数种的缘起差别,包括意乐的差别,心力的强弱,时间的长短,所缘境相的广狭等等。并且能够驱使身口意发生种种造作。由造作所留下的势力成熟之时,就会变现无量无数的果相差别。而其他心外的法,比如自性、大自在天等,这些都经不起正理的观察,不成立是万法作者。因为,如果安立它们是常法,不会变动,也就无法造作。如果安立它们是无常法,又跟外道自宗承许的“常、一”的作者相违。
下面以比喻说明“色法不为主”:
如有二王欲王一国,逐走敌人,自即得有其国。民众是二王所共需者,故于国民都不损害。如是此色亦是二所共需都不损害。故定应知此色是有。
打比方说,有两个国王,都想统治某一个国家。其中一个国王只要把另一个国王驱逐,自己就能拥有这个国家。而民众是两个国王共同需要的,所以对于国民不需要作损害。
同样,色法是自他双方共同需要的,都不需要破除。意思就是,现在只是就安立谁是色等诸法的作者,自他宗有所诤论,但是对于色法本身并没有诤论,因此没有必要破除色法。所以,一定要知道此色法是有的。
下面是总结。首先讲,以正理观察“色、心平等”:
由上所说道理,颂曰:
若谓安住世间理 世间五蕴皆是有
若许现起真实智 行者五蕴皆非有
由上述的道理就知道,如果安住世间显现的范畴来说,那么,世间的色、受、想、行、识五蕴的显现都有。如果承许现起真实智慧的行境,那么,在证悟者的智慧前,色、受、想、行、识五蕴的显现全部没有。
意思就是,色、受、想、行、识五蕴,归纳起来就是色、心二法。在世俗的迷乱心识前,色法和心法都有;在圣者的真实智慧前,色法和心法平等没有。
由是当知,颂曰:
无色不应执有心 有心不可执无色
由此应当了知,如果没有色法,就不应当执著有单独的心识;同样,如果有心识,也不可以执著唯独没有色法。
若时以正理了达色非有者,亦应了达心非是有,二法俱无正理故。若时了达心是有者,亦应通达色有,二法俱是世间共许故。
如果某时以正理了达色法没有,也同样应当了达心识没有。因为在胜义正理前,色、心二法都无法得到。如果某时了达心识是有的,也同样应当通达色法有。因为色、心二法都是世间共同承许的缘故。
意思是说,色、心二法观待而有,无法独自成立。按照世间妄识,不观察的时候,既有境,又有心。按照真实智慧,观察的时候,既没有色,也没有心。
以下再以圣教成立“色、心平等”之理:
即由圣教,应知亦尔。颂曰:
般若经中佛俱遮 彼等对法俱说有
色等五蕴,对法藏中,由自相共相等门俱分别解说为有,佛于般若波罗蜜多经则同遮五蕴故。如云:“须菩提,色自性空。”广说乃至“识自性空。”
按照圣教应当知道也是这样。
色等的五蕴,在《对法藏》当中,佛从自相、共相等门径,都分别解说这些法有。同时,佛在讲述般若波罗蜜多的诸多经典中,一并遮除五蕴。就像经中所说:“须菩提,色法自性空……识自性空。”或者像我们熟悉的《心经》中所讲:“照见五蕴皆空……色即是空……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像这样,同时遮破色心二法。
下面是结论。首先从反面说:
如是颂曰:
二谛次第纵破坏 汝物已遮终不成
二谛次第纵然破坏,而你所承许的依他起实物已经遮破的缘故,终究无法成立。
汝计无色唯有内识,是俱破坏上来所说由圣教正理所成立之世俗胜义次第。即使破坏二谛次第,然汝之实物终不得成。何以故?由前已遮实物,故汝徒劳无果。
(“二谛次第”,指不观察的时候,依随世间承许色、心二法俱有,按照真实义观察,则色、心二法俱无。)
你认为没有外在色法只有内识,这就同时破坏了上面所说的由圣教和正理,成立的“世俗中二者皆有、胜义中二者皆无”的次第。即使你破坏了这样的二谛次第,然而你所承许的依他起实物终究无法成立。为什么呢?因为前面已经破除了实物或实法,(凡是因果所摄的法,无论自生、他生等,都不能成立,因此无法成立是实法。)所以你们再怎样争辩也是徒劳无果的。
下面从正面讲:
颂曰:
由是次第知诸法 真实不生世间生
通过以上所说的“二谛次第”,要知道,一切万法,在真实当中无生,在世间妄识的范畴里,有现似生的显现。
到此为止,对于唯识宗安立的实有依他起识破斥完毕。唯识师破除了分离的能所二取,以及色等外境,唯一安立依他起识实有,是内道当中执著最少的一个实事宗。现在,中观师遮破了依他起识,也就是抉择了内在心识同样空无自性。由此抉择万法皆空。
最后成立:一切万法真实中无生,世俗中有千差万别的虚妄显现。
下面唯识师提问:
问曰:此经之义虽如是说,然由余经定能成立唯心。如云:“外境悉非有,心变种种相,似身受用处,故我说唯心。”身谓眼等诸处,受用谓色等诸境,处谓器世间。
唯识师问:《十地经》的密意虽然的确像你所说的那样,但是由其他佛经,也能决定成立“唯心”。例如《楞伽经》中说:“外境全部没有,唯一以心变现种种行相,所以好似存在心外的身体、受用、处所等等,但实际上没有。因此我(本师佛)说万法唯心。” 经文偈颂中的“身”,指眼等诸处色根;“受用”,指诸根所缘取的境,也就是色、声、香、味、触五境;“处”,指器世间,也就是有情依止的处所或环境。
由离内心无外境故,唯识生时变似根身、受用、处所,故身等境事,似离内识别有外境,是故三界唯心。
由于离开内心没有外境的缘故,唯一是已经成熟的果位识生起的时候,变现出好似成立为心外的根身、受用和处所。所以,根身等的境界事相,好像离开内识另有外境,实际并非如此。因此说“三界唯心”。
以下中观师回答:
曰:此经亦是有密意者,颂曰:
经说外境悉非有 唯心变为种种事
是于贪著妙色者 为遮色故非了义
中观师说:《楞伽经》中的经文也是有密意的说法。经中说“外境全部没有,只是以心识变现为种种事相。”这样说的必要,是对于那些贪著妙好外色的人,为了遮除他们缘色生起贪等烦恼。因为,佛在经中说“没有外色,唯有内识。”能够遮止他们向外奔逐追求。所以,以有所为或者有特别用意而说的缘故,这是一种不了义的说法。
当知彼经是不了义,谓诸有情以贪妙色为缘,随贪嗔慢等转,不得自在。由贪著彼故造诸重罪,退失福德智慧资粮。世尊密意为破以色为缘所起烦恼,故说唯心。如于有贪众生说能除外境贪之骨锁,虽非实有亦如是说。
要知道,《楞伽经》中的那种说法是不了义的。意思就是,由于诸有情,以贪著好的外色为因缘,(比如认为有实有、美好的异性或者五欲享乐。)由此,心随着贪嗔慢等烦恼而转,无法自在。
“随贪嗔慢等转”意思是说,由于有了对外境的贪著,随着就会出生贪、嗔、慢、嫉、散乱等的各种烦恼。因为心里有贪著,一旦贪心无法满足就会起嗔;自己获得了就会起骄慢;如果别人得到更圆满的五欲会生起嫉妒心;或者因为尘境纷繁,心会散乱在这里面,进而不断地驰求……总之,这一切攀缘、逐取外境的烦恼,会源源不断地发生,心完全没有控制的自在。
这样之后,以贪著色等五欲的缘故,就会造下无数深重的罪业。就像现在的世间人,为了满足口腹、男女、钱财、地位等的欲求,会造作各种罪业。由此就会退失福德和智慧资粮。
世尊观察到这种情形,为了引导众生,破除以色法为缘所起的种种烦恼,因此说“唯一是心”。就好比对于有贪心的众生,宣说能够遣除对外境贪欲的白骨观修法。虽然实际上外境当中并没有骨锁充满的相,但是有必要的缘故,也会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