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云大师捍卫佛教戒律
张一鸣 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副研究员
佛寺中常见“勤修戒定慧,息灭贪瞠痴”十字,系佛门弟子的修持箴言。“戒定慧”以戒为首,称为“三学”;“贪瞋痴”以贪为最,称为“三毒”。
昔时佛祖释迦牟尼将灭度时,大弟子阿难尊者求佛训示,佛祖告之云:“若我灭后,一切学人,当以戒为师。”弥勒佛亦云:“戒如大明珠,能消长夜暗;戒如真宝镜,照法尽无遗。”、《楞严经》云:“一切世间,诸修学人,若不持戒,出三界者,无有是处。”可知以戒为师,持戒守戒,是佛门弟子的基本要求;违戒犯戒,不仅系佛门弟子之耻,也将败坏佛教形象,损害佛教的社会声望。近代禅宗泰斗虚云大师(以下简称“云公”)正是严守、维护和捍卫佛教戒律的典范。
云公认为:“无论禅宗、净土宗、密宗,佛教各个法门,都要以持戒为根本。如不持戒,不论修学什么,都是外道;不论如何修法,都不能成佛。佛教进入末法时代的主要特征,就是戒律荒废。”
云公强调:“用功办道,首要持戒。戒是无上菩提之本,因戒才可以生定,因定才可以发慧。若不持戒而修行,无有是处。《楞严经》四种清净明诲,告诉我们不持戒而修三昧者,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亦落邪魔外道,可知持戒的重要。持戒的人,龙天拥护,魔外敬畏;破戒的人,鬼言大贼,扫其足迹。”
云公指出:“佛在世时,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舍戒之外,莫由出离。虽有智辩,总成魔外。故僧尼之于戒律,犹车辆之于轨道也。如少违越,立即坠坑落堑。毗尼之道,可不慎欤!”
云公不仅用法语、开示,谆谆教化佛弟子严守戒律,而且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和捍卫戒律。
一、修寺建院与维护戒律并重。清末民初,云公来滇主持重振鸡足山,中兴华亭寺,当时面对的情况是两地寺院房倒屋塌,残破不堪;僧侣道风败坏,戒律荒废,确是“寺不象寺,僧不象僧。”光绪十五年(1889)云公首次登上鸡足山,此时“全山不足十寺,僧伽与俗人无殊,子孙相承,各据产业,非本山子孙,不准在山中住,并不留单。予念往昔法会之盛,今日人事之衰,叹息不已。”光绪二十八年云公第二次登上鸡足山,“上金顶各处进香毕,又复起念,佛祖道场,衰败至此;全滇僧规,堕落至此。发愿在山结一庵,以接待朝山者,又为地方子孙寺庙所禁,思之雪涕”。云公两次上山,均受子孙和尚驱赶,难于立足。直至光绪三十年在云南提督李福兴、大理总兵张松林和宾川知事的护持下,才在山上找到一所已百年无人居住的破院钵盂庵暂时住下来。“昆明西山华亭寺,古刹也,其地风景至佳。寺僧不能住持,日益荒废。近且欲售与西人作俱乐部,地方政府批准矣,余惜之,言于唐(按:云南省长唐继尧),请其保存名胜,唐纳予言。”少数不肖僧人盗卖寺产的非法行为始末逞。云公重振鸡山,中兴华亭,一方面是多方募化功德,筹集资金,修建寺院;另一方面是整顿道风,严肃戒律。在鸡足山“建造房屋,立定规约,坐香讲经,重振律仪,传受戒法”。云公以身作则,身传言教,在其影响和带动下,“至是山中诸寺,亦渐改革,着僧衣,吃素菜,且上殿,挂单矣!”。
二、以戒为师,年年开坛传戒。仅以驻锡云南为例,宣统三年(1911)云公在鸡足山祝圣寺首次开坛传戒,在《滇南大鸡足山钵盂峰勅赐护国祝圣禅寺同戒录序》中称:“盖闻慈尊设化,循顺机宜,妙演三乘,尽该三学。欲冀正法恒远,舍戒律则无所依;定慧双严,非僧伽而莫能立。”(末任云贵总督李经羲也撰了序。)1920年云公应唐继尧聘请,就任昆明西山华亭寺方丈。1921年农历二月十五日,就首次开坛传戒,在《滇垣西山靖国云栖禅寺(今华亭寺)传戒启》中称:“然七圣成佛,戒为精进之基;六度摄心,戒居定慧之首。”并确定“以后同此时间,年年举办,恕不另柬报闻。”受戒比丘66人,比丘尼34人,优婆塞6人,优婆夷30人。此次受戒的社会名流宽禅居士王九龄(号竹村),1927年曾担任云南四众佛教总会会长。
三、制定规约,严格戒律。云公在住持六大丛林(鸡足山祝圣寺、昆明西山华亭寺、福建鼓山涌泉寺、广东曲江南华寺、乳源云门寺、江西云居山真如寺)期间,都制定了严格的僧规戒约,诸如《教习学生规约》、《客堂规约》、《云水堂规约》、《禅堂规约》、《戒堂规约》、《爱道堂共住规则》、《库房规约》、《大寮规约》、《浴室规则》等等。违反戒律者分别情况,或“罚”,或“重罚”,或勒令“出院”(赶出寺院)。
四、开办佛学院,培育僧才,首重戒律。云公在鸡足山大觉禅寺(今虚云寺)成立了“滇西宏誓佛教学堂”,在涌泉寺成立了“戒律学院”,在南华寺成立“南华佛学院”,在云门山大觉禅寺成立“云门佛学院”,在云居山真如寺创办了“佛学研究苑”。这些学院中,除了学习佛教经典外,特别重视戒律教育,云公反复强调“戒为佛法根本,学佛必须学戒”、“佛门兴衰,由于有戒无戒。犯戒比丘,如狮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肉。”
五、云公强调持戒守戒,但能与时俱进,决不墨守成规。例如佛教戒律中,原有耕织二戒,即规定僧尼不得参加耕种及纺织。云公认为佛戒有性戒与遮戒两大类,杀、盗、淫、妄为性戒,违反者均为犯戒;耕织戒则为遮戒,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古印度社会,僧人乞食乞衣,一心办道,故以自己营谋衣食为戒,中国与古印度国情不同,不能照搬。唐代高僧百丈怀海禅师(720-814)提出了“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名言,每日带领僧众下田耕作,并制定了规范僧人行为的《百丈清规》。凡云公住持的寺院,都发扬了百丈怀海的道风,坚持“农禅并重”。他认为当代比丘参加耕织,绝不是犯戒。相反,如果不从事劳动生产,被世人讥为“寄生虫”,倒是犯戒行为。例如1950年他在云门山大觉禅寺创办“大觉农场”,亲自制订《农场组织简章》,宣布办农场是“为适应现实环境之需要,特组织僧伽开发本寺所有荒地,努力增加国家生产,并以弥补本寺粮食之不足,且达到人人劳动自给自足之目的,用以维护祖庭为宗旨。”1953年驻锡云居山真如寺时,又创办了“僧伽农场”,组织僧众开荒种地,开出耕地250余亩,还经营山林,种植粮食、经济作物和经济林木,粮食、蔬菜、油料都做到自给有余。
1952年11月,中国佛教界一批知名人士(包括活佛、高僧、著名居士和佛教学者)共20人,由云公领衔,发起成立中国佛教协会。经过半年的筹备,1953年5月30日至6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会议于北京召开。圆瑛法师当选首任会长,云公当选名誉会长(汉传佛教)。
会议期间,有少数佛界不肖僧徒打着“信教自由”的旗号,公然提议毁戒破戒,主张僧婚尼嫁,饮酒食肉,不穿僧服(大领衣),废除《梵网经》、《四分律》、《百丈清规》中有关戒律的规定等。云公在大会上据理批驳了这些谬论邪说,并撰写了《末法僧徒之衰相》一文,痛斥那些提议毁戒的不肖僧徒。文中称:“俗有言,秀才是孔子之罪人,和尚是佛之罪人,初以为言之甚也,今观末法现象,知亡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灭佛法者僧徒也,非异教也。”云公把毁戒破戒提到“灭佛法”的高度来认识,认为这是一种“末法衰相”。如果戒律尽毁,则僧俗不分,佛法也就灭亡了。后来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表态,赞同云公意见,强调佛律祖规,不能改动,应加以保留。这场捍卫戒律与毁弃戒律的斗争才告一段落。
1955年8月16日至31日,中国佛教协会召开第二届扩大的理事会会议,主要研究筹建中国佛学院事宜。云公当时驻锡云居山真如寺,曾写了一篇短文《云居管见》寄给中佛协。文中强调:“我认为佛弟子的日常生活、衣食住等有可以权变的,惟‘三学’思想,即戒定慧等等理论,不能改动。”当年十月,云公在真如寺开坛传戒,在戒期所作开示中,即有《戒律是佛法之根本》、《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大小乘戒之同异》、《三皈五戒》、《十戒具戒三聚戒》等专题,对戒律的各个方面作了具体阐释。
1959年农历九月十一日,云公即将圆寂,众弟子(包括香港来者)环立病榻前请求开示和留下遗嘱,云公答:“你们问我最后语,只有两句‘勤修戒定慧,息灭贪瞠痴’。”九月十二日,又召集弟子讲了一段话:“我近十年来含辛茹苦,日在危疑震撼中,受谤受屈,我都甘心,只想为国内保存佛祖道场,为寺院守祖德清规,为一般出家人保存此一领大衣。即此一领大衣,我是拼命争回的。今后你们必须坚持保守此一领大衣,但如何能够保守呢?只有一字,曰‘戒’。”当夜即圆寂。说明云公一生坚持、维护、捍卫佛教戒律,直到圆寂前仍念念不忘一个“戒”字。
云公认为:能否坚守戒律,是关系到佛教兴衰存亡的大事。云公虽已圆寂多年,但违戒犯戒现象依然存在,甚至还有变本加厉的趋势,从中国佛教协会两任会长的报告和讲话中即可证实。
1993年10月15日,赵朴初会长在中佛协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上的报告《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中即指出:“佛教界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有些人道风败坏,结党营私,追名逐利,奢侈享乐乃至腐化堕落。”因此,“自身建设的重点是以戒为师,大力加强建立在具足正信,勤修三学根基上的道风建设。”
2002年9月20日,一诚会长在中佛协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上发表的题为《继承赵朴初会长遗愿,同心协力开创中国佛教事业新局面》的讲话中也指出:“当前,我国佛教界的道风建设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有相当一部分信仰淡化,追名逐利,奢侈享乐DX腐化堕落,严重违戒犯戒。”批评有些寺院主事者“在其位不谋其政,对不修行、不守戒、僧尼伪滥等败坏佛教形象的现象无动于衷”;强调“加强佛教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是佛教自身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因此,“我们首先要求僧尼具足正信,以戒为师,勤修三学,肃正道风”。
值得注意的是,一诚会长的讲话距赵朴初会长的报告已9年,还使用了“严竣”、“严重”等字眼。在此种情况下,重温虚云大师关于严守戒律的教导,缅怀大师捍卫戒律的卓行,是具有现实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