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格之养成
太 虚
──十四年十一月在日本东亚佛教大会演讲大纲
一 僧与俗之分类
┌─出家五众──僧
┌─人─┬─佛弟子┤
有情┤ │ └─在家二众─┬俗
└非人 │ │
└非佛弟子───────┘
┌─僧──佛弟子──出家在家之七众
人─┤
└非僧──非佛弟子──异道之出家在家徒众及无宗教者
二 僧之六和义
┌身和同住┐
│口和同说│
│意和同志│
事─┤见和同解├理和同证
│戒和同遵│
└利和同均┘
三 僧与俗区别之要点
一、律仪之区别。二、部类之区别。三、职业之区别。四、人格之区别。
四 僧之必备条件
一、离俗之必要。二、志职业之一致。三、护世讥嫌。四、严守仪制。
修证
信解 无漏……僧之所志
艺术
游戏 有漏……僧不宜志
俗染
五 佛教须有僧之故
一、专职以保持教法。二、专修以提高教格。三、身教以率化信徒。
六 僧格之养成
一、未出家前,先具中学毕业以上之程度,及大体了解佛教,由三皈、五戒具足
正信而发心出家。
二、出家后,于律宗中受持沙弥律仪一年,及受持苾刍律仪一年,令尽离俗染乃
给予受戒证书。
三、入佛教中一宗之专门大学修学五年,及于各国各宗游学五年。
四、入山结茅或闭关三年至十年,戒定加行以期亲证。
五、行解相应,己有内心证验;乃入世为人宏法为家务,利生为事业,以尽菩萨
僧职。(满智记)(见海刊第六卷第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