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僧尼的社会活动
中国僧尼自六朝开始,即以方外的身分,住在佛寺过出家的生活,但和一般的社会,并非全无关联。在唐代的官寺以及一般佛寺,举行佛诞、佛成道、佛涅槃、盂兰盆等法会,还有其他如圣节和国忌之佛事,由于作为年中例行之事的佛教仪礼,朝野人士之参诣这种盛仪的行香风气,非常之盛。尤其六朝以来就流行了无遮大会,乃是不分道俗及贫富而平等设斋的施食法会。唐中宗、唐代宗之时,尝设大规模的无遮大斋于长安福安门外及化度寺内。到了唐中期以后,参集佛寺所行的年中行事的法会者,流风已普及广大的一般大众,为此而有将《维摩经》、《法华经》、《净土》等经典内容,用平易的譬喻和有趣的因缘表达出来,那便是「俗讲」的产生。担任这种民众教化的僧人,称为化俗法师,或呼为俗讲师。文溆,便是敬宗与文宗时,最最杰出的化俗法师。这从发现于敦煌千佛洞许多变文与变相,可以注目到当时的佛教,在思想和信仰方面,已普及一般的民众阶层。
命令天下诸州建立大云经寺的则天武后,也命令设立悲田院以收容孤儿及孤老;设立养病院以对疾病者施予医药的治疗。凡需经费,均由官府支给,管理和经营,则由佛寺的僧尼担当。在长安及洛阳,政府设置的悲田坊和养病坊,虽由僧尼负责,却是由佛寺产生的独立机构。这种救济事业,继续经营到武宗的会昌法难,对于佛寺的悲田和养病的施设,也未被废止,两京的养病坊,许有土地十顷,诸州则依收容人数的多寡而许有土地五顷、三顷、二顷不等,用以支给此一事业的继续经营。可是,僧尼们并不仅从事于这种国家所办的救济事业,尚有洪昉禅师,以行乞所得的净财,在陕州龙光寺,建立收容数百位病人的养病坊,使之度其疗养的生活。
唐代的佛寺,有以寺库内所保有的无尽藏,经营碾硙、车坊、店铺等事业者,此以长安化度寺的无尽藏院最有名,这是隋代的信行禅师,于所创三阶教的教义而设置的。本来,这是经营寺院门庭的一种手段,增进寺院的财源,以备不时之灾害和堂塔之修理;因以剩余物资贷出所得利润,辗转生息,故谓之无尽。若逢凶年的穷困之人,便给予无利息借贷,有时必要,则以赈给方式放出,因而成了全然的社会救济事业。此一事业,到了唐代,同样受到欢迎,则天武后曾将无尽藏院移至东都洛阳的大福光寺。可是,利用它的,并不限于长安及洛阳的市民,它显著的活动,远自燕、凉、蜀、赵等各地,亦有向其求取借贷的事件。然在过于盛大之后,弊端亦随之产生,故于玄宗断禁三阶教之先,便将无尽藏封锁起来。无尽藏也非三阶教的独占事业,天下佛事,也设有类似性质的寺库经营;到了宋代,将之称为长生库。这与日本江户时代推行于寺院中的无尽讲以及赖母子讲等的渊源是相通的。
另外,唐代的僧尼,为一般居民所设的治水事业、桥梁之架设、义井、义船和宿舍等的社会事业,也尽了力。例如担任徐、泗、濠之三州僧正的泗州开元寺的临坛大德明远(西元七六五─八三四年),因其忧虑淮水及泗水的泛滥,居民被灾者太多,遂策动郡守苏遇等人,种植松、楠、桧等树苗一万株,以防水灾造成的苦难。又有道遇,于唐武宗会昌四年(西元八四四年)策画开凿洛阳龙门潭的八节滩,以利洛水的水上运输。倾心于净土信仰的润州昙融,缘于弥陀以四十八愿度脱生死苦海的众生,而在天下三十余州,架设桥梁达四十八座。蒲州的明渡,也因弥陀的本愿,是将凡夫渡至净土的船舶,所以亲自做了黄河的渡守,以过其度人的生涯。由于山西五台山是文殊菩萨的道场,来自各地参拜巡礼者极多,为应这些人的休憩和宿泊之需,设立了好多名为普通院的处所。此在日本慈觉大师圆仁所写《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记载着有关他去五台山沿途所见普通院的状况。这与印度阿育王所设的福德舍,和日本行基及最澄所设的布施舍,性质相同。
佛教,于政治力所不及的,一般社会的孤独者、贫穷者、疾病者,做着种种的社会救济事业。从对生命的尊重,到爱护生物的放生,对刑满出狱者的保护,凶年饥馑时的衣食赈给,以及义井、义船、义桥的设施,乃至推展到植树与免费休憩宿泊所等各种社会福祉的工作。用这些佛教的社会设施,表露了佛陀的悲田与福田思想,发扬伟大的慈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