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永安寺慧琼尼
译文
慧琼,俗姓锺,广州(今属广东)人。她恪循佛道,志行高洁,安于贫素,不嗜鱼肉。年近八十时,更是执操严明,清苦自励;常着麻衣布服,不穿丝绵绸缎。她出任南安寺寺主,总领寺内诸事,又兼讲经说法,整日孜孜不倦。
她本来居住在广陵(今江苏扬州)南安寺。宋文帝元嘉十八年(公元四四一年),宋江夏王世于之母王氏,施舍地给她。她便在此修建寺庙,并取名为南永安寺。到了元嘉二十二年(公元四四五年),兰陵萧承之又替她建了一座外国塔。此前元嘉十五年(公元四三八年),慧琼也兴建了一座菩提寺,寺内堂殿坊宇都庄严精美,气概非凡。寺成之后,她移居其间,于是就把南永安寺施给了僧徒慧智。
元嘉二十四年(公元四四四年),慧琼随从孟顗前往会稽(今浙江绍兴),及至把它施给众生吃。」
她死后,弟子不忍心这样做,便向句容(今属江苏)县府禀告。县府遂下令让人用车把慧琼的尸体载入山中,想让鸟兽去吃她的尸体。谁知经过了十多天,她的尸体仍宛然如故,其容貌也不改常态。于是县府又下令让邻近村民把米粒散落在她的尸体旁,以招徕鸟兽。但谁料鸟把远处的米粒全吃完了,而她尸体旁边的米粒竟一粒不少。
慧琼的弟子慧朗,在京城听说以后,迅捷赶来奉迎她的遗体,就把她葬于高座寺前的山岗上,并在她的坟墓上起建了一座塔。
原典
慧琼者,本姓锺,广州人也。履道高洁,不味鱼肉。年垂八十,志业弥勤。常衣刍麻,不服绵纩。纲纪寺舍,兼行讲说。
本经住广陵南安寺。元嘉十八年,宋江夏王①世子母王氏,以地施琼。琼修立为寺,号曰南永安寺。至二十二年,兰陵萧承之,为起外国塔。琼以元嘉十五年,又造菩提寺,堂殿坊宇,皆悉严丽。因移住之,以南安施沙门慧智。
琼以元嘉二十四年,随孟顗②之会稽,至破冈卒。勅弟子云:「吾死后不须埋藏,可借人剥裂身体,以食众生。」
至于终尽,不忍屠割。乃告句容县,舆③着山中,欲使鸟兽自就噉④之。经十余日,俨然如故,颜色不异。令使村人以米散尸边,鸟食远处米尽,近尸之粒皆在。
弟子慧朋,在都闻之,奔驰奉迎,还葬高座寺⑤前岗,坟上起塔云。
注释
①江夏王:刘义恭,宋武帝子。封江夏文献王,出为荆州刺史,兖州刺史等,又官司徒,录尚书事,领太子太傅,后为废帝所杀。崇佛,与佛门子弟多有来往。
②孟顗:刘宋居士,字彦重,安丘(今属江苏),与兄孟永并有令誉,时人称为双珠,初迁为东阳太守,后入为侍中,信仰佛教。
③舆:车子。
④噉:(ㄉㄢ,音淡)同「啖」,食也。
⑤高坐寺:东晋咸康年间(公元三三五——三四二年)建,本名户梨蜜寺,因尸梨蜜多罗尝在此石头岗东修头陀行,死后葬于此,后在此立寺。人称尸梨蜜多罗为「高座」,故以此名寺。又因此寺中有甘露井,故另名甘露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