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三、第三颂摄(分二科) 丑一、标列
复次嗢柁南曰:思择与现行,睡眠及相属,诸相摄、相应,说、任持、次第。
第二大科想施设建立相。这一大科里面分四个颂,前两个颂都解释完了。现在是第三个颂,由这个颂里边,就把所要说的这些事情都包括在里边了,所以叫做摄。这一科里边分两科,第一科是标列,就是刚才念的这个颂,这一共是分九个意思。这以下第二科解释。
丑二、随释(分九科) 寅一、思择(分三科) 卯一、征
云何思择?
这个颂里面第一句,一开始是思择。「思择」就是思惟、观察的意思。佛说的无量无边的法门都是有名,有义的。根据那个名来思惟它的义叫做「思择」。但是这里边究竟是说什么呢?
卯二、列(分二科) 辰一、句差别思择
谓一行、顺前句、顺后句、四句、无事句。
那么思择就是这个意思。这一科里面分三科,第一科是征。「云何思择」是征。第二科是列,分两科。第一科是句差别思择,就是根据不同的法句来观察。看这《披寻记》。
《披寻记》四七二页:
谓一行至无事句者:此中一行,即问论法。谓以一法与余法一一互相问,已除此法,更以第二法与余法互问,如是一一问一切法。顺前句者:谓于诸法中随取二法更互相问,依止前法以答所问。顺后句者:谓即二法展转相问,依止后法以答所问。四句者:谓于所问,作四句答。无事句者:谓如计命即是身者,彼计我是色;若计命异于身者,彼计我非色;若计我俱遍无二无缺者,彼计我亦是色,亦非色; 若为对治此故,即于此义中由异句异文而起执者,彼计我非色,非非色。此第四句,即无事句,唯由异句异文而起执故。如是等类,皆应例知。
「谓一行至无事句者:此中一行,即问论法」。这个一行就是问论法。这个问论法怎么讲呢?就是假借问答的方式来论议佛法的道理。这个问论法究竟是什么呢?「谓以一法与余法一一互相问,已除此法,更以第二法与余法互问,如是一一问一切法」。这就叫做一行。「一行」就是一法,用这一法同别的法来相问答,就是这个意思。「谓于一法」,就是说用一个法,譬如说是无常,用无常这个法,「与余法一一互相问已」,其余的法,就是苦、空、无我。就是用这无常来问这个苦。说无常法是苦耶?苦是无常耶?就是这样问。依这个无常问这个空,无常法是空?空是无常吗?就是每一法就是这样来问,这叫「谓以一法与余法一一互相问已」。「除此法,更以第二法」,无常与苦问完了,再以空法,再以无我法这么问,也还是用无常来问。「与余法互问,如是一一法」,就是每一法,「一一」就是一一问一切法,一切法都这么问,这就叫做一行。一行是这样的意思。
「顺前句者」,这个顺前句怎么讲呢?「谓于诸法中随取二法更互相问」,这样子有前就有后,所以就不是一法了,就是多法,这是说两法了。「谓于诸法中随取两法」随你的意,取出来两法,更互相问。「依止前法以答所问」。这就叫做顺前句。譬如说是无常者是苦耶?因缘所生法是无常的,无常法是不是就是苦法呢?这是一个问。苦法就是无常法吗?这二法互相的问。那么底下就回答。回答无常法是苦,但是有的无常法还不是苦。佛说的戒定慧,这样的法。这样的法也是无常,但是可不苦。因为这个是圣道,它能灭苦,所以得圣道的人不苦。所以圣道也是无常,但是它不苦;可是苦法一定是无常的,是这样回答。底下还说:无常和苦互相问。下边就又问:空、无我。是无常苦法,是不是空是无我呢?这样问。是空、无我法是不是无常、苦呢?互相这么问。互相问,底下就回答了。这无常、苦法一定是空、无我的,但是空、无我可不是无常、苦。而在这四谛里面说,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这个苦谛就是我们的色受想行识。色受想行识是四法都具足,就是无常、苦、空、无我是都有的。但是集谛也是,我们这个集谛这个业力,或者这些烦恼法也都是无常、苦、空、无我,也具足这四法。但是灭谛不是,灭谛只是空、无我,不能说无常,也不能说苦。这个道谛,不是苦,其他的无常、空、无我;这个道谛是不苦,它只是具足三法。这样子互相问。这样说这是四法,四法取两法,问另两个法,就是两个法、两个法互相问,这样意思。「谓即二法展转相问。」
「顺后句者」,前面这是顺前句。这就是排列的次第随你,你愿意那个法排在前边,就是依那个法为准。来问答。这底下顺后句,「谓即二法展转相问,依止后法以答所问」。譬如说依无我,这四法依无我排最后,根据无我来答这无常、苦、空来回答。那就叫做顺后法了。
「四句者」,这个顺前句、顺后句,这两句解释完了。这个「一行」实在是总说的,一行这一句话是总说的。顺前句、顺后句、四句、无四句是别说的,应该是这样的意思。
这底下解释这个四句。四句是什么意思呢?「谓于所问,作四句答」,回答。就是你提出这个问题,他回答的时候用四句来回答。情形是怎么样呢?这底下随答。
「无事句者:谓如计命即是身者」,这底下先解释这个四句的回答。「谓如计命即是身者」,就譬如外道他的思想:命就是身。这个命,是我的意思。命者,生命的主体者就是我。他执着有一个我,这个我是生命的主体,就是生命的实体。这个生命是有增减,有时候有健康,有时候不健康;有的时候有快乐,有的时候有苦恼;但是其中在变化中有一个不变化的主体,这个我;就叫做命者,所以命就是我的意思。这个我即是身,即是色受想行识的身,这样子。我即是色受想行识,色受想得识就是我;这样计着,这样执着的话。「彼计我是色」,这样说呢,他就是把色受想行识分开来说,把这个身分开来说,就是色受想行识五个。我们现在先说一个,那么我就是色。彼那个人的执着,谁是我呢?这个有形相的地水火风,这个生理组织的这个体相就是我,就是这样意思了。我即是受,我即是想,我即是行,我即是识。当然这是各式各样的执着,有的人即执着识是我,有的人计着想是我,计着受是我,计着色是我,就是各别的这么执着。也有的人总起来都是我,那也可能有这种执着。
「如计命即是身者,彼计我是色;若计命异于身者」另外又有不同的思想家,这个外道,他执着这个我是不同于色受想行识的身体的,色受想行识不是我。我是不同于色受想行识,是另外有个体性的。这样说呢,是「命异于身者是彼计我非色」,那个人的思想,他就是认为我不是色了,不是色法,色法不是我。色有的时候老了,有的时候年轻了,有的时候有病了,有的时候健康,但是我没有这些事情。「彼计我非色」。「若计我俱遍无二无缺者,彼计我亦是色亦非色」;若是另外又有不同思想的人,他们执着这个我是俱遍俱无。这个「俱」就是色受想行识都是我,都不是我。「俱遍」,色受想行识普遍的都是我,这就是俱遍。俱无呢,色受想行识都不是我。他这样执着,又是我,又不是我。这样二无缺者,遍和无都有,这样子,「彼计我亦是色,亦非色」,就是这样执着。这是第三句。
「若为对治此故,即于此义中,由异句异文而起执着」,这是第三句亦是色、亦非色。假设又有不同思想的人,他反对那个亦是色亦非色。他不同意我又是色,又不是色,不同意这个说法,他对治它。那么即于此义中由异句异文,就是不同的文句而起执着,他的思想是不同的。那他怎么执着呢?
「彼计我非色、非非色」,他就执着我又不是色,也不是非色。这就成了第四句了。
「此第四句,即无事句」,非色、非非色都没有了,这是叫无事句。「唯由异句异文而起执故,如是等类,皆应例知」。这样思惟这个道理,思惟这件事,这叫思择。这一段是句差别思择,在句、不同的文句上作这样的思惟。
辰二、义差别思择(分四科) 巳一、有色无色等
复有有色法、无色法,有见法、无见法,有对法、无对法,有漏法、无漏法,有为法、无为法,有诤法、无诤法,有味着法、无味着法,依耽嗜法、依出离法,世间法、出世间法,有系属法、无系属法,内法、外法,粗法、细法,劣法、胜法,远法、近法,有所缘法、无所缘法,相应法、不相应法,有行法、无行法,有依法、无依法,因法、非因法,果法、非果法,异熟法、非异熟法,有执受法、无执受法,大种造法、非大种造法,同分法、彼同分法,有上法、无上法,又有过去法、未来法、现在法,善法、不善法、无记法,欲系法、色系法、无色系法,学法、无学法、非学非无学法,见所断法、修所断法、无断法。
「复有有色法、无色法,有见法、无见法,有对法、无对法」。这第二科义差别思择。前面是句差别,这个句的差别是能表达的,这底下所表达的义也是有差别的,在这个差别的义上面作思择、作观察。分四科,第一科有色、无色等。
「复有有色法、无色法」。这个色法是什么呢?色法就是地水火风组成的。组织成的,怎么叫做有色法呢?这个色法的定义就是变碍为义,以变碍为义,变化的变,障碍的碍;有变碍性的就叫做有色法,没有那就不是色法了。无色法就是没有变碍性,那没有色法。这个变是无常的意思,但是它有碍有质碍,它有的时候逢的质碍能占据一个空间,在时间上说是有变化无常的;在空间上说,它占有一个位置;有变碍性的东西叫有色法。无色法就是没有变碍性,那就不是色法了。
「有见法、无见法」。前面说色法,这底下说这是心法。有见法,眼是所行境,我们这眼根和眼识所活动的地方,那叫做有见法。这前面我们也解释过。无见法,不是眼根所活动的地方,不是眼识和眼根所活动的地方,那不能说是见。这见要在眼根、眼识才能说是见,其他的不能这么说。
「有对法、无对法」。这个色、声、香、味、触,这个色是眼根、眼识所活动的境界,那就可以说是有见法。但是声、香、味、触,眼睛不能见的,它是无见,但是是有对。有对,就是它有障碍,两种障碍:一个是容受的障碍,一个是往来的障碍。这里有个墙,那个地方不可以同时同处再有一个墙,这是不可以。说这里放一个桌子,同时同处再有一个桌子,这是不可以,它不能容受的。所以这是容受的障碍。往来的障碍:你从这里往来不可以。这一道墙你从这里往来不可以。它是有障碍的,所以叫做有对法。我头几天也讲过,这个眼,眼根、眼识与色境,耳根、耳识与声境也叫做有对,也叫做有障碍,这是所缘有对,有对法。无对法,就是没有障碍的,没有障碍那就不是了,不能算是有对法。在经上说,定自在所生色是无障碍的。定自在所生色,譬如说有色界定,有无色界定,有这种大威德定的人,他所变现出来的色法是无障碍的。当然我们一般人也看不见,我们的眼根不行,看不见它。所以我们好像在我们的境界上没有这回事,所以我们可以往来都无障碍。这是有见法、无见法,有对法、无对法。
「有漏法、无漏法」。这是出世间。就是有烦恼,有烦恼种子的法叫做有漏法。没有烦恼,没有烦恼种子就是没有漏法,没有漏了,漏就是烦恼的意思。
「有为法、无为法」,这又是不同了。这个有为法怎么讲呢?就是有时间性。有过去、有未来、有现在;有因缘、有果报;有因、有果,这就是有为法。没有现在、未来,因果也不可得了,叫做无为法。无为当然也可以说就是涅槃,灭除一切有为,就是变成寂灭相,那就是涅槃了,也就是无为法了。
「有诤法、无诤法」,有诤法是什么呢?诤就是烦恼,就指我们的色受想行识说。这色受想行识是由烦恼得来的;得来之后,从里边又发出来烦恼。那么有很多的诤,彼此冲突各式各样的烦恼。无诤法,就是没有烦恼了,不会引出来种种的烦恼,那就是圣人,那就是无漏法了。
「有味着法、无味着法」。这个也是指色、受、想、行、识说,就是令你满意的色、受、想、行、识,你就是特别地去爱着这个五蕴,当然这其中有喜乐。有喜乐,你就特别地爱着,特别地染着于它,叫做有味着法。无味着法,就是他对这个五蕴没有味着了,当然那就是圣人了。
「依耽嗜法、依出离法」。这个耽嗜就是我们欲界里边的五欲,也就是欲界的色、受、想、行、识,这一切法。在这上面特别的染着,那么就叫做耽嗜法。依出离法,那就是得了禅定了,从欲界的烦恼里面解脱出去了,那么就叫做出离。
「世间法、出世间法」,这又是不同了。这个世间法呢,有有情的世间、有器世间,还有欲界的世间、色界的世间、无色界的世间,那么这叫做世间法。你超越了这世间呢,就是出世间法了。那就是圣人的世界了。
「有系属法、无系属法」。有系属法,譬如这个欲界,你有欲界的烦恼,这个欲界的烦恼把你绑在这里,你不可以到色界天去了。你到了色界天呢,有色界天的烦恼就把你绑在这里,你到无色天就不可以;你到了无色界的时候,无色界的烦恼又把你绑在那里,你不可以超越这无色界的,这叫做系。这是大概这么说,其实每一个众生本身都有系、都有着,你不可以解脱,那个果报就把你困住了,你想解脱不可以。我们用这样的道理去思惟这件事,譬如说这个人瞋心特别大,常常发脾气,若是临命终的时候没得到好因缘,而又有些不如意,引起愤怒,那么就会变成一个毒蛇。变成毒蛇……我们这么看呢,它也是有心识的,有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是有心,但是被那个果报困住了,你没有办法。只要那个果报存在的时候,你不可以解脱。譬如说这个人变成个老鼠了,变成个地鼠,或者是松鼠,就是在那个世界,你解脱不来,不能解脱,就是那个境界把你困住了,你不能解脱的。在人的世界也是一样,反正只要众生都是有这种问题,就是系缚。但是佛菩萨可不是了,佛菩萨解脱了,无系,他来到人间,人不能系缚他。他也可以示现……他也可以化现一条毒蛇也可能,化现一条龙,化现各式各样的,但是都是假,它不能系缚他;随时可以千变万化的,就是不变化的时候,那个境界,「若见诸相非相」,诸相,我们是执着相,但是佛菩萨就一切都是无相的,在那里面都是解脱的。不同。所以大体上说,有欲界的系缚,色界的系缚,无色界的系缚,这是有系法。无系法,那么就是圣人的境界了。我们若不学习佛法,只是一般社会上这样的生活,到学校去读书,然后读完书到社会上做事,就是这么一个境界。也是困在那里。不知道大自在的境界,完全都不知道,不知道这回事。唯有佛法,佛菩萨告诉我们,有系法,还有个无系法,这是个大自在的境界。
「内法,外法」。内法就是我们的眼、耳、鼻、舌、身、意是内法。外法,色、声、香、味、触、法是外法。
「粗法、细法,劣法、胜法」,这个粗法是什么呢?这个粗法是不光洁的,没有光明,也不清洁,那么一大块,那就叫做粗法。细法就是有光明,很清净的。这样说我们欲界的人,尤其是我们地面上的人都是有这个问题,都是不光洁,那就是粗法。色界天上的人,那就是光洁;欲界天也比我们地面上人好一点,也是好一点。所以有粗法、有细法。劣法和胜法。什么叫做劣法呢?无常、苦、不净,这是劣法。又感觉很苦恼,很不清净,当然也不是永久的,这就是劣法。那么与劣法相反的就是胜法。胜法就是妙法,就是不是无常、苦、不净,那就是微妙的境界了。
「远法、近法」。这个远法、近法怎么讲呢?在时间上说,过去的事情、未来的事情是远的,现在的,是近的,这可以这么讲。在空间上说,有距离的就是远,没有距离就是近了。这是有远法、有近法,若是另外做其他的解释也可以,不过那个不是这个意思。譬如我们凡夫境界,我们这些粗显的,表面上这些境界这是近法。这第一义谛,我们只是听过名字,叫「第一义谛」,究竟怎么事情都还是不知道,这是远法。这样讲也是可以,但是这文上不是这个意思。
「有所缘法、无所缘法」。有所缘法就是我们的心,我们的眼识、耳识、鼻识、色识、身识、意识是有所缘。这个眼识能缘色,耳识能缘声音,乃至意识能缘一切法。那个地水火风,那个桌子,它们是没有心识的东西,它是无所缘法,它不能去观察什么的,没有这种观察法。
「相应法、不相应法」。这个相应法就是心王与心所是相应的。我们的心王,这个了别性的心王,或者和贪心,或者和瞋心,或者和高慢心在一起活动,或者有信心、精进心,或者是念,或者是定,或者是慧,还有善心所,或者染污心所,和心在一起是相应的。相应是同一所依。大家都是……譬如说这个眼识的心王、心所都依眼根为依止处,同一所依,同一所缘,同在一识,同是了别性,同办一件事,一共有五种相应,有五个条件就名之为相应法。没有,不具足这个条件,那么就是不相应了。
「有行法、无行法」,这个有行法是什么呢?是我们这个心在所缘境上能作很多种很多种的分别,有很多种的分别叫有行,行就是活动。我的心在所缘境上有种种的活动,有种种的分别,叫有行法。无行法,其他的一切就不行。其他的一切法没有这种能力。
「有依法、无依法」,有依法是什么?也还是指心说。譬如说我们这个识的活动,它一定要有种子,因缘依——种子依,还有要增上缘的依。增上缘依,譬如眼识一定依止眼根,眼根是它的增上缘,还有作意心所也是它的缘,这是增上缘。有种子依,有增上缘依,还有个等无间依。就是前一念心灭了,前一剎那心灭了,为后一剎那心作生起的因缘,那叫做等无间依。这是三个依。前面那个所缘法那就是所缘缘,一共四缘,就是那个所缘缘。这个有依法就是指心说的,色法是没有这些事情的,所以指心法说的。无依法就是色法了,没有了。
「因法、非因法」。它能作因,能感果那么就叫做因法。你做一样好事将来能生天。做了这个好事,你造成的这个力量,能使令你生天这叫做因法。非因法,如果这个力量被破坏了,不能感果,那么就是非因了。譬如人造罪了的时候,忏悔了,使令那个罪没有力量感果了,就是非因法。
「果法」,就是因所得到的果。下面有个异熟法,那个异熟果,这里面就不是,可以说是士用果、增上果、离系果。士用果譬如说我们在学校读书学医生,毕业以后就能做医生了,这是士用果。譬如说种田,我努力的经营,后来有收获,这是士用果。那么就是果法。「非果法」,就是你不努力,不努力就得不到果,那么就是非果法,没有果法。
「异熟法」,当然主要是指心说的。我们这个无记的……心是有善有恶,有有覆无记,无覆无记,这无覆无记就是异熟法。这个有异熟这句话怎么讲呢?就是你造了善业,或者是造了恶业,由这个善恶业,将来你会得果报,得的果报是无覆无记的,是无记的,不是善,也不是恶。那么你做这个善业或者恶业,它将来有异熟果的,你做了善业会得异熟果,做了恶业也会得异熟果,这就是……有异熟等于是说因缘,果报的因说的,在因上来说你做了这个事情,你将来有果报的,将来会生到天上去的。我拜佛拜了这么多佛,将来会生天上去,还没生天,但是将来是能的,这个叫做有异熟法。「非」有「异熟法」,那就是和前面那个意思一样,譬如说是我造了罪的时候,忏悔了,或者是修止观,把那个力量破坏了,不下三恶道去了,没有果报了,所以那叫做非异熟法。这个异熟法就是我们现前的分别心,也不是善,也不是恶的那一个,那就是果报。当然通于八个识,但是主要是阿赖耶识,阿赖耶识是异熟法。非有异熟法就是那个善恶业被对治了。被对治了,不能得果报了,就是非有异熟法。
「有执受法、无执受法」。这个执受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的心、心所法在这个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上面任持不舍,这个心和有根的身体和合在一起,它有执着、有保护它的力量,有保护这个生命的力量,那叫做有执受法。譬如说身外的东西,或者说是房子,或者说是那个高山,就是没有执受的。虽然也是我们的业力所变现,但是它没有执受,它不能生感觉的,那么叫做无执受法。
「大种造法、非大种造法」。这个大种就是坚湿暖动,坚湿暖动也是由阿赖耶识所示现的,但是也是有种子,也就是由种子变现出来这个地水火风,坚湿暖动这个法。这个地水火风就是造法。这个大种也是由内心里面的种子所变现的,造法也是由内心的——阿赖耶识的种子所变现的。但是这上面说大种造法,这个四大种坚湿暖动,它能创造地水火风。这个意思是什么呢?前面曾经解释过,说出来一个理由的,不知道你们还记住是什么理由。那意思是说大种,这个四大种的坚湿暖动,也是在阿赖耶识里面有种子,因种子而变现出来的坚湿暖动。那么造法呢,四大所造的这些地水火风的这种法呢,这个法是随逐大种的种子。大种若是能生果的时候,有力量生果的时候,造色也一定生出造色的果,所以就叫做大种造法了。非大种所造法,那当然是心法,大种所造法是色法,非大种造法那就是心法不是物质了。
「同分法、彼同分法」。这个同分这句话怎么讲呢?我们的眼、耳、鼻、舌、身就是前五根,前五根都有五识。这五识在所缘境上活动,而五根也同时在境上活动。这个识的活动和根的活动是相似的,彼此相似,彼此相似相续的活动,那叫做同分。彼同分法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譬如说这个眼识,眼根里面有眼识,但是眼识没有动,只是个眼睛;耳识是有耳根,但是耳识没动;前五根都是这样子,识都没有动,只是有根,它也是前后剎那剎那地相似、相续地活动,那就叫做彼同分。它同分的意思,就是前一剎那和后一剎那是相似的。这个眼根也是这样子,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都是这样子,是前后剎那相似相续,所以叫做彼同分。前面那个同分呢,是说物质的前五根和非物质的五识有点相似,所以叫同分,因为它相似地在境界上活动。这个眼根在色境上活动,和眼识在境界上的活动有点相似,所以叫做彼同分。
「有上法、无上法」。无上法就是涅槃,在它以上再没有了,就是它是最殊胜的了。有上法就是除了涅槃以外的法,都是有上的。你说好还有比你更好的,所以叫做有上法。
「又有过去法、未来法、现在法」。这个有过去法怎么讲呢?就是这件事已生已灭。已经生起过,然后又灭掉了,那叫做过去法。未生未灭就是未来的法,它还没有生还没有灭。现在法,就是已生而还没有灭,这叫做现在法,这是在时间上说。
「善法、不善法、无记法」,这是性质上说。善法是什么意思呢?你创造了这样的善法的关系,你将来就能招感可爱的果报,能令你得到可爱的果报,那么叫做善法。这善法还有个意思,就是没有过失,能对治过失,成就功德,那就叫做善法。不善法,那当然就是……常常的造罪了,那就是不善法。因为造罪的关系,将来会招感苦恼的果报,而不是可爱的果报了,所以叫不善法。无记法呢?就是也不是善也不是不善,不属于它们那两性的,那叫做无记法。这无记法,如果常常注意自己内心的时候无记法还是很多的,很多都是无记法。
「欲系法、色系法、无色系法」,这个欲系法,就是这个人没得到禅定,没有轻安乐,它被这个欲所困,所以叫做欲系法。色系法呢,就是这个人得到欲界定,得到未到地定,他又进一步得到色界定了。得到色界定的时候,他有色界的烦恼,得到那个定,他就因那个定的快乐有了执着,所以还是系。欲界的人没有定,没有定,这个散乱心也为欲所困,也是系缚。色界也是系缚。无色系缚,无色界天的人,他把这个欲界、色界的烦恼都超越了,但是无色界本身的这种烦恼还存在。所以是无色系缚。
「学法、无学法」。学法是什么意思呢?以无贪瞋痴道,学断贪瞋痴,那叫做学法。无贪瞋痴的道,无贪瞋痴的法门,就是你学习这无贪瞋痴的法门,能断除去内心的烦恼,那叫做学法。就是得初果、初果、二果、三果,都是学法,他们都是在学习的。无学法,无学法在小乘佛法来说,他的一切功德圆满了,所以叫做无学法。也就是以无贪瞋痴道断了烦恼尽,更无烦恼可断了,那么就叫做无学法。「非学非无学法」,就是也不是有学也不是无学,那就是一般的凡夫境界,所以叫做非学、非无学法。
「见所断法、修所断法、无断法」。这个见道所断的烦恼,也就是那个五利使和五钝使,这十使是见道所断的烦恼。修所断法,就是得了初果以后,见道以后,他要继续的观察,还继续修四念处来断烦恼,一直到无学,就是得到无学的时候叫无学法。非学非无学法就是凡夫。见所断法,就是修四念处见道的时候所断的十使,就是见所断法。修所断法,就是见道以后继续修四念处,断的这一切烦恼,断的这些爱烦恼,那么就是修所断法。无断法,是见烦恼、爱烦恼断尽了,没有烦恼可断了,叫无断法;另外一个解释:这一切圣人他的色受想行识里边有无漏的功德,那无漏的功德是不可以断的,那么就叫做无断法。是这样的意思。
《披寻记》四七三页:
复有有色法至无断法者:此中差别建立,多分如思所成地抉择分广释应知。(陵本六十五卷六页)唯除粗法、细法、劣法、胜法、远法、近法、有所缘法、无所缘法、相应法、不相应法、有行法、无行法、有依法、无依法、因法、非因法、果法、非果法、异熟法、非异熟法。当知粗法,乃至近法,如蕴善巧抉择中释。(陵本五十七卷五页)有所缘法,乃至无依法,如四无色蕴抉择中释。(陵本五十五卷四页)由顺益义,是名因法,此有十种差别。由成办义,是名果法,此有五种差别。如有寻有伺地中广释应知。(陵本五卷九页)与此相违,当知非因及非果法。临命终时,最后念心,是异熟法;若结生相续无间之心亦是异熟; 从此以后,所有一切自性住心,皆是异熟。此异熟法于一切处,当言唯是无覆无记。如抉择分有异熟法中释。(陵本六十六卷六页)与此相违,名非异熟。
「复有有色法至无断法者:此中差别建立,多分如思所成地抉择分广释应知」。在那里有解释。在金陵刻经处的本子是六十五卷六页。「唯除粗法、细法、劣法、胜法、远法、近法、有所缘法、无所缘法、相应法、不相应法、有行法、无行法、有依法、无依法、因法、非因法、果法、非果法、异熟法、非异熟法。当知粗法,乃至近法,如蕴善巧抉择中释」。金陵刻经处的本子是五十七卷五页有解释。「有所缘法乃至无依法,如四无色蕴抉择中释。(陵本五十五卷四页)」这底下有解释一点。「由顺益义,是名因义(口误,应为:法)」,这前面也有这么解释的。什么叫做因呢?顺益,你能够随顺这个道理,能令你得到好的果报,得到这样利益这叫顺益,是因义(口误,应为:法)。或者是说你所做的这件事,这件事有的功能它对于将来所得到的果有顺益的力量,顺于得果,那么叫做顺益。顺于得果的时候,就给你多出一件事来,叫做益。或是善得善报,恶得恶报这就是顺益,是名因法。「此有十种差别,由成办义是名果法」。果法怎么讲呢?如这件事成办了,成功了,办好了,那么就叫做果法。「此有五种差别。如有寻有伺地广释应知。(陵本五卷九页)」这也是讲过了。「与此相违,当知非因及非果法。临命终时,最后念心是异熟法」,临命终的时候,最后一念心是无记的。那个时候那就是异熟,临命终的时候最后一念心是异熟法。「若结生相续无间之心,亦是异熟」,若结生相续,就是这个人这个生命开始的时候叫结生相续,那一剎那心也是异熟;就是中阴身一剎那间死掉的时候,那个心是无记的,就叫做异熟。「从此以后,所有一切自性住心,皆是异熟」。就是你投胎了以后,还在胎藏的时候,所有的自性住心就是异熟,就是那个了别性的心,也没有善心所与它相应,也没有恶心所与它相应,它本来就是无记的,这个时候就叫做自性住心。就是住在本来的情况中,不是因为因缘的不同使令他的心里面有变异。所以「若结生相续无间之心,亦是异熟」,「从此以后,所有一切自性住心,皆是异熟。此异熟法于一切处,当言唯是无覆无记」。这个异熟法在一切时处应该说都是无覆无记的。就是没有烦恼,覆是烦恼,没有这个第七识的烦恼的覆藏,它本身是不可记别的,那么叫无覆无记。「如抉择分有异熟法中释」,在那里面解释。「与此相违,名非异熟」。
巳二、四缘
又有四缘:谓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
这前面也是解释过了。「因缘」中实在真实的因缘就是阿赖耶识里面的种子,它实是真实的诸法的因缘。「等无间缘」就是一剎那心过去了,为后一剎那心生起的因缘,那么叫做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这都是讲过了。这是第二科,四缘。下面第三科是四依。
巳三、四依
又有四依:一、法是依,非补特伽罗;二、义是依,非文; 三、了义经是依,非不了义;四、智是依,非识。
「又有四」种「依」止,那「四依」呢?「一、法是依,非补特伽罗;」就是佛的十二分教所说的这些法,这是我们的依止处,它就是我们的老师,所以叫做依。「非补特伽罗」不是人,那个人有时候靠不住,所以不能拿他做依止处。
「二、义是依,非文;」这个「文」是一个工具,用它来表达另一种道理,所以这个道理才是依止处;不是文,不是文句,不是文句,文句不能做依止处。
「三、了义经是依,非不了义;」这个「了义经」就是说得非常明了,说得很究竟,说得很明了的道理,那个是我们的依止处,我们根据那部经去修行去。「非不了义」不是那个不明白的,虽然是佛说的经啊,但是里面说的还不大明白,那样的那不算是依。所以是「义是依,非文」,「了义经是依」「非不了义经是依」;不了义经,说法说得不是那么明了,那就不可以依止的。
「四、智是依,非识;」这个「智」呢?是三乘圣人在果上所成就的、所得到的智慧。这个智慧呢,是我们修行的一个最重要的力量,可以依止的,所以叫「智是依」。「非识」非是那有漏的识,有漏的识与烦恼相应就作恶事的,那我们不能以它为善知识,那是危险了。这底下第四科,四无量等。
巳四、四无量等
又有四无量法、四念住法、四正断法、四神足法、五根法、五力法、七觉支法、八支圣道法、四行谴法、四法谴法、奢摩他法、毗钵舍那法、增上戒法、增上心法、增上慧法、解脱法、胜处法、遍处法。
「又有四无量法、四念住法、四正断法、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支」。这个「四无量」是慈悲喜舍,前面也是讲过了,这个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这在下面有解释,我们这里也不解释了。这是到第四科。底下「四行谴法、四法谴法、奢摩他法、毗钵舍那法、增上戒法、增上心法、增上慧法、解脱法、胜处法、遍处法」这个好多也是前面有解释过。看这《披寻记》说的。
《披寻记》四七四页:
又有四无量法至遍至法者:此中四行谴法:谓苦迟通行,苦速通行,乐迟通行,乐速通行。如声闻地别释应知。(陵本二十六卷十一页)四法谴法:谓即无贪、无瞋、正念、正定。如摄事分别释应知。(陵本九十八卷二十四页)所余诸法,繁不具指。
「又有四无量法至遍处法者:此中四行谴法,谓苦迟通行,苦速通行,乐迟通行,乐速通行,如声闻地别释应知」,这个「苦迟通行,苦速通行」,这个「乐迟通行,乐速通行」怎么讲法呢?这个「乐」就是得了色界定了,得了色界定的人就是乐,没得到色界定的人呢,叫做苦。这个「迟通行」、「速通行」怎么讲呢?钝根人叫做「迟通行」。这个钝根人他又没得到定,他修学圣道的时候很慢,很慢的通过去了,得圣道了。这样的修行法叫做「苦迟通行」。
「苦速通行」就是他没有得到色界定,但是他是利根人,他修行起来,还是很快的,很快就得圣道了。是这样意思。「乐迟通行」就是这个人他得到色界定了,得了色界定,他有轻安乐,但是这个人他是个钝根人,还是「迟通行」也是慢了一点,是慢了。
这个「乐速通行」,这个人他又得到四禅八定了,而又是利根人,所以他若修学圣道,这个人很快的就成功了。那么这叫做「四行谴法」。四行谴法这样讲,这里面的道理呢,「如声闻地别释应知(陵本二十六卷在十一页)」上说的。这个四法谴法,「四法谴法:谓即无贪、无瞋、正念、正定。」这就叫做四法谴法。这个「无贪、无瞋」是戒的境界,是持戒清净的境界,你不贪、不瞋,就持戒,持戒清净的一种谴相。这是「无贪、无瞋」,这是戒的谴相。
这个「正念」呢?是得定的一种谴相。有「正定」呢?是得慧的一种行相。你若是能得到正定,你一定会得解脱,得到无漏的圣慧的。你若有正念呢,一定会得定的。这样说呢,这个「无贪、无瞋、正念、正定」就是戒定慧的谴,修学戒定慧的一种相貌,所以叫做「谴」。人从那个过去时代,旧时代并不是那个……不是现在这个道路,过去的道路都是泥土的道路,你从那走过去就有谴,有谴可寻的。现在是说你持戒清净,就看出来,表现出来的痕谴
就是无贪、无瞋。你若能够有正念,就会有正定;你若有正定,就会有正慧;就会有无漏的智慧,得解脱了。那么这就叫做「四法谴法」。是(陵本九十八卷二十四页)。
「所余诸法,繁不具指」太多了,这里不解释了。这个「奢摩他法、毗钵舍那法」下面都有解释。
「增上戒法、增上心法、增上慧法、解脱法」解脱法就是八解脱,「胜处」就是八胜处,「遍处」就是十遍处,这前面解释过了。
卯三、结
如是等法无量无边,应当思择。
前面说出这么多的事情,这么多的法门,我们修学圣道的人呢,应该去注意的,思惟观察的。这是结束了这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