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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远问大乘中深义十八科并罗什答 第三章 次重问法身并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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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次重问法身并答

译文

  以上的小乘诸论义师,都自称根据佛说而谈菩萨之相,其实各不相同,其中正确者很少。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菩萨得无生法忍,舍去生死身,便进入无量无边的佛法之中。就像阿罗汉,证入无余涅槃,便进入无量无边的佛法之中一样,不能说他是天是人,是存是亡。为什么呢?因缘和合的缘故,叫做人,因缘离散,自然而息,既没实在的生,也没有实在的灭。因此可以说他只有「变异生死」之身,而没有「分段生死」之身。菩萨得无生法忍的法门,将要灭度之时,十方诸佛告说:善男子,汝没有得无量无边见诸佛之身,又没有得无量禅定智慧等诸佛功德,汝只得一个法门。不应得到一个法门,就自以为足,应当想到汝的本愿,怜悯众生,众生因不知这种无生之法寂灭之相,堕入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受诸种苦恼。汝所得到的,虽然是最高的真实之法,还不是证入之时。菩萨受佛的教化,自念本愿,便怀大悲之心再人生死之中。这种菩萨,称为不住涅槃,不在世间,没有一定之相,以种种方便,度脱众生。

  可能有人问说,这样的菩萨,不再实生,现在受勤劳辛苦,不过心中没有各种烦恼祸患,因此并未奋发图强,所以功勋是很少的。应该回答说:不是那么回事啊!凡夫固执颠倒之见,为获果报而勤修苦行,都不是真正的修行。菩萨得诸法实相,具有涅槃之乐,却出入生死,化度众生,这才是珍贵的功德。

  可能再问,此种菩萨已消除一切违背佛理的错误想法,又没有「我」的观念,怎么会以功德为珍贵呢?应该回答说:菩萨的心裏,确不以任何功德为珍贵,不过为了那些喜欢谈论与分别的人,因此才说菩萨有大功德。如狮子有大力,它自己并不以为大,是其余的兽类以为它的力大。又如神药,为利益众生而出现世间,它和其它的药一样是药,但人们知道它有神奇的效力。像这样的菩萨,论他的法身,是毕竟寂灭之相,如幻如梦,如镜中之像,不可以追问究竟是生相还是不生之相。为什么呢?因为法身菩萨已入无量佛法之中,不应以世俗的观念去追索。只是因有人妄说,菩萨坐道场才断尽诸结使,奸像坐道场之前还有结使似的。为了断除这种意见,我们只好说,法身菩萨已经没有结使,只剩有结使的残气而已。

  大乘论中说,结有两种:一种是凡夫的结使,这是属於三界的结使:第二种,诸菩萨得诸法实相,灭三界结使,只有甚深佛法中的爱、慢、无明等细微之结,还存在於法身之中。爱,指深爱佛身和诸佛法,以至不惜身命去追求。无明,指对於甚深的佛法还有所不明。慢,指得到甚深佛法後,如果心不在无生忍定之中,或者有了高傲之心,自以为我比凡夫高明,得到如此了不起的寂灭之法。我们说的「残气」,就是指的这种法身菩萨的结使,由於人不能认识,所以叫做「习气」。这种残气不会使菩萨生於三界之中,却能留存在菩萨法身内,以便教化众生,具足佛法。譬如凡夫的结使,有的阻碍得天人道,这就是邪见、瞋恚、悭、嫉等,因为它们非常恼害众生;也有不会阻碍得天人道的,这就是身见、戒取、爱、慢、无明等,因为它们不恼害众生。菩萨的结使是否阻碍菩萨生於三界,也是如此。可以说,菩萨由於下恼害众生的烦恼而得生三界,就像凡夫有不恼害众生的烦恼,而得生人天。所以,菩萨既称得解脱,又称未解脱。对凡夫结使来说,是解脱:对佛的功德来说,菩萨的结使未解脱。也有的说,得六神通,是因为三界结使已解脱净尽;得五神通,是因为还没有解脱菩萨结使的缘故。


  您引述萨「连法中之爱都没有」这话,其实指的是没有凡夫和声闻、缘觉二乘的法中之爱。为什么呢?因为菩萨已超越声闻和缘觉。比如须陀洹,知道一切法(现象)都是无常的,为此感到苦,就不会对一切法产生爱,不明此理,便会有所爱。又如阿罗汉,对一切都无所爱,对佛法中有所爱。就像舍利弗、摩诃迦叶吧,闻知佛有甚深智慧和无量神力,在一起互相谈论道,要是我本来就知道佛的功德这样广大,即便到了地狱之中,我一脅著地,熬受一劫之苦,求佛道之心也能坚定而不悔,还有诸声闻之人,也一定会自责,为何失去这等大利益?他们将会大声号泣,以至号泣之声震动三千大干世界。可见,声闻、缘觉二乘之人成道之後,尽管已断绝三界的爱结,对佛的功德法则爱心未断。菩萨也是如此,由於无生法忍之力,总的说来对一切无所爱了,只是念佛恩重,还深爱佛法,不过不产生戏论罢了。如果对现前的一切法都已断爱的人,就能超越现前的境界,而圆满证得下一境界的果位。

又,您在来问中说,轮回已断,「识神」所寄寓的形体,不再是原来的肉体,过去习气的残余,没有形体可以依托,便不能发生作用。其实,三界之外的形体,是非常殊妙的,爱习的残余也甚少。按理而言,认为这是妙因所成的另一种形体,并没有错误。又,轮回已断,证入涅槃,灰身灭智,这种对涅槃的看法也是一种障。按大乘经典的观点,一切法(现象)的实相,从来就是永恒的寂灭之相,即涅槃相。一切众生,该办的功德都办了,由於无明及各种烦恼的障蔽,不懂得一切法本来寂灭的道理,自己不知所作的一切就是寂灭相,而另去追求涅槃。菩萨灭除了这种涅槃障,於是懂得我现在就是佛,假如没有菩萨结使障(残余习气),早已就是佛了。

  有两种障:一种,是三界的各种烦恼,成为悟得涅槃的障碍;第二种为菩萨结使,是成佛的障碍。菩萨这种障最难断,因为它很细微而不明显,就像躲避可恨盗贼容易,内贼却难识难知。菩萨得无生法忍之时,已悟得世间诸法实相;破除了凡夫的结使,不过,还没有破除佛道结使(即菩萨结使),在追求成佛的道路上还有错谬,若是没有错谬,得无生法忍之时就应当是佛了。如果打算教化众生,净佛国土,便可以一下子具备成佛的全部条件。为什么呢?因为得到无碍实智的缘故。其所以不能得无碍实智,就是由於有微细的菩萨结使成为障碍。又,无生法忍之力,只能破除各种错误观点,悟得诸法实相,以後成佛之时,得无碍实智,才能看透一切现象,不论远的还是近的,也不论是浅的还是深的。关於结使,听说有菩萨阿毗昙,其中广为分别地说,就像声闻阿毗昙中广为分别地说根本十结一样。

  来问中又说:「既然连四大都没有了,法身之形又是由什么构成的呢?」其实,您既然知道法身生理无穷,应众生的需要而现形,那就下应该有疑问了。当然,对於这个问题,大乘和小乘的解释有所不同。如小乘的《迦栴延阿毗昙》说,法身如幻、如化、如响、如镜像、如水月,是可见的现象,也可以识知,因为这些都是属於三界,为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所包括的实有现象。大乘则认为,幻、化、水月之类,都是假有,只能欺诳心眼,并不是实有的现象。又,小乘经说,化人属於三界中那一界呢?答覆是:无处所。大乘则论说,法身没有四大五根,如小乘所说,幻化之事,肉眼所见,尚且下属於三界中任何一界,何况微妙的法身呢?所以,法身是没有三界那种粗重的四大五根的。由於度脱众生的因缘,法身化现,因缘一尽,法身便消失了,如同太阳在清水中显现,水浊便不现了。同样的道理,诸菩萨常在法性之中,若众生利根,福德清净的,便可随其所见而显现法身。

  再有,一定要追问真实法身的话,那就只有圣人(释迦)初成道时所观之法,这个法破除了一切戏论,是毕竟寂灭之相。这个毕竟寂灭之相,无「生死相」,也无「涅槃相」,当然也就没有所谓「四大五根」之相了。可见,不应当以四大五根为实有,似乎没有四大五根就不能有法身。四大五根和一切有为法一样,都是虚妄不实的。有为法便是五阴,五阴中最粗的是所谓色阴,即四大五根之类。如此,最虚妄的莫过於四大了。为什么呢?《大智度论》曾详细论说,人们在思维中把四大分析到最微细的程度,不能再分析下去了,那个最微细的单位名叫微尘,就连微尘也不是真有的。由微尘所构成的四大,当然也并非真有。对於凡夫来说,某些现象的因缘和合,叫做色阴,其实色阴没有确定的自性,不是实有,何况四大五根呢?所以,不能用凡夫虚妄所见的色阴,作为实有的证明,来批评无量功德所成的法身,以为法身应当实有。如果真正信仰佛,应当信仰寂灭之相的法身。像经中所说,所有的色(物质)由四大所构成,这是为了说明三界的因缘和合之理。其实,我们前面已经说明,菩萨的法身没有凡夫所见的四大五根,而是和变化一样,不能认为法身和四大五根所构成的肉身是同样的东西。又,欲界、色界众生,由於有四大五根的桎梏,不得自在。即使修成阿罗汉、辟支佛,心虽得离三界的肉身形体之累,还不免要受寒热饥渴等苦难。法身菩萨就不会这样,他无有生死,存亡自在,没有四大五根的桎梏,可以随缘变现,通达无碍。

原典

  如是等诸论义师,皆因佛语,说菩萨相,於是各生异端,得中者少。

  意谓,菩萨得无生法忍,舍生死身,即堕无量无边法中。如阿罗汉,既入无馀涅槃①,堕在无量无边法中,不得说言若天若人、若在若灭。何以故?因缘故,名为人,因缘散,自然而息,无有二定实灭者。但名有变异身。得如是法门,便欲灭度时,十方佛告言②,善男子,汝未得如是无量无边见诸佛身,又未得无量禅定智慧等诸佛功德。汝但得一法门。勿以一法门故,自以为足,当念本愿,怜愍众生。今不知如是寂灭相故,堕三恶道③,受诸苦恼。汝所得者,虽是究竟真实之法④,但未是证时。尔时,菩萨受佛教已,自念本愿,还以大悲入於生死。是菩萨名为不住涅槃,不在世间,无有定相,以种种方便,度脱众生。

  设有问言,菩萨若尔,无复实生,现受懃苦,无诸恼患,功勋甚少。应答,是事不然。著於凡夫时,以颠倒着心,要期果报,虽修苦行,皆非实行。今得诸法实相,具涅槃乐,而人生死,化度众生,是为希有。

  设复问言,若此人戏想都灭,又无我心,何复以功德为希有耶?应答,菩萨之心,无有斯事,但为分别者,言有大功德耳。如师子有大力,不以为大,但除兽以为大耳。又如神药,为益众生故,出於世间,而无分别,但余人知有大力。如此之人,言身毕竟寂灭相,如幻如梦,如镜中像,不可以生相、不生相为难。何以故?此人堕在无数量,不应以戏论求之。但以人妄谓,菩萨有至道场,尽诸结使⑤,断彼意故,说言菩萨唯有结使残气耳。

  如大乘论中说,结有二种:一者,凡夫结使,三界所系;二者,诸菩萨得法实相,灭三界结使,唯有甚深佛法中爱、慢、无明等细微之结,受于法身。爱者,深著佛身及诸佛法,乃至不惜身命;无明者,於深法中,不能通达;慢者,得是深法,若心不在无生忍定,或起高心:我於凡夫,得如是寂灭殊异之法。此言残气者,是法身菩萨结使也,以人不识故,说名为气。是残气不能使人生於三界,唯能令诸菩萨,受於法身,教化众生,具足佛法。譬如凡夫结使,或有障天人道⑥者,所谓邪见⑦、瞋恚⑧、悭⑨、嫉⑩等,以甚恼害众生故;或有不障者,所谓身见⑾、成取⑿、爱⒀、慢⒁、无明⒂等,以其不恼众生故。结使或生三界,亦如是。是故菩萨亦名得解,亦名未脱,于凡夫结使为脱,於佛功德结使未脱。或言,得六神通,为尽三界结使故:或言,得五神通,为未破菩萨结使故。

  又言,「尚无法中之爱」者,谓无凡夫、二乘法中之爱。所以者何?菩萨出过二地故。如须陀洹⒃,知一切法无常苦患,即不生爱,苦心不在道,即有所爱。又如罗汉,於一切中无所爱,於佛法中,而有所爱。如舍利弗、摩诃迦叶⒄,闻佛甚深智慧无量神力,便相与言,若我本知佛功德如是者,在於地狱中,宁一脅著地,乃至迳劫,於佛道中,心不应有悔,又诸声闻皆大号泣,声振三千大千世界⒅,云何乃失如是大利?是故二乘成道,虽断三界爱结,於佛功德法中,爱心未断。诸菩萨亦如是,无生忍力故,总言一切无所爱,而念佛恩重,深爱佛法。但不起戏论耳。若於一切法中,已断爱者,即不复能具足上地,而此人未满应满,未得应得。

又言,「止处已断,所宅之形,非复本器,昔习之余,无由得起」者,三界外,形现妙,爱习之余亦微。是故设复异形,理相因发,即无过也。又此涅槃而为障,如大乘经:一切法从本以来,常寂灭相⒆。一切众生,所作已办,但无明等诸结使障故,不能自知我等即是寂灭相。菩萨如是灭除障碍,尔乃自知我今作佛,若无菩萨结使障者,先已是佛。

  有二种障:一者,三界诸烦恼,障涅槃道;二者,菩萨结使,障於佛道,此最难断,以其微隐故。譬如怨贼易避,内贼难识难知。得无生法忍时,世间实相⒇,虽破凡夫结使,未除佛道结使,於佛道中,犹有错谬。若无错谬,得无生法忍时,即应是佛。若欲教化众生,净佛国土,便可一时顿具。何以故?得先碍实智(21)故。所以不得尔者,以有微障故。又,无生忍力,但能破邪戏论,示诸法实相,後得佛时,乃於一切法中通达,无近无远,无深无浅,闻有菩萨阿毗昙,当广分别结使相,如声闻阿毗昙广分别根本十结(22)。


  又言,「四大既绝,将何所构,而有斯形」者,既云生涂不绝,法身之应,无所疑也。但阿毗昙法、摩诃衍法(23),所明各异。如《迦旃延阿毗昙》(24)说,幻、化、梦、响、镜像、水月,是可见法,亦可识知。三界所系,阴、界、人(25)所摄。大乘法中,幻、化、水月,但诳心眼,无有定法。又,小乘经说,化人为何界所摄?答,无处所。今以大乘****说,法身无有四大五根,幻化之事,肉眼所见,尚无所摄,何况法身微妙耶?是故但无三界粗四大五根耳。为度众生因缘故现,缘尽则灭。譬如日现清水,浊则不见。如是,诸菩萨常在法性中,若众生利根、福德清净者,即随其所见应度之身。

复次,若欲求其实事者,唯有圣人初得道时,所观之法,灭一切戏论,毕竟寂灭相,此中涅槃相、生死相,尚不可得(26),何况四大五根?如是,不应以四大五根为实,谓无此者即不得有法身也。如一有为法,皆虚妄不实。有为法者,即是五阴(27)。五阴中最粗者,所谓色阴。若然者,虚妄之甚,不过四大。所以者何?思惟分别,乃至微尘,亦复不有,论中广说(28)。但於凡夫,数法和合,得名色阴,色阴无有决定(29)。何况四大五根?是故,不得以凡夫虚妄所见色阴,以为实证,而难无量功德所成之身。若欲取信者,应信法身。如经中说,所有色,皆从四大有,为三界系使因缘故,说菩萨法身四大五根,同於变化(30),不得以之为一也。又,欲界、色界众生,以四大五根桎梏,不得自在。乃至阿罗汉、辟支佛,心虽得离三界之累形,犹未免寒热饥渴等患。法身菩萨即不然,无有生死,存亡自在,随所变现,无所罣碍。
注释

  ①无余涅槃:断除贪欲,断绝烦恼,已灭除生死之因,但作为前世惑业造成的果报身即肉身还存在,而且还有思虑活动,这叫有余涅槃。无余涅槃是比有余涅槃更高一级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不但灭除生死之因,也灭尽生死之果,原来的肉身不存在了,思虑也没有了,不再受生。

  ②这里所据的是《大智度论》卷十所说:释迦「立七住中,得无生法忍,心行皆止,欲入涅槃。尔时,十方诸佛皆放光明,照菩萨身,以右手摩其头语言:善男子,勿生此心,汝当念汝本愿欲度众生,汝虽知空,众生不解,汝当集诸功德教化众生,共入涅槃。……汝今始得一无生法门,莫便大喜。是时,菩萨闻诸佛教诲,还生本心,行六波罗蜜以度众生。」

  ③三恶道:六道之中,地狱、饿鬼、畜生称为三恶道。

  ④究竟真实之法:究竟,最高。真实,即实相。究竟真实之法,即最高的诸法实相之理。《大智度论》卷七十二:「究竟者,所谓诸法实相。」

  ⑤结使:结和使,都是烦恼的别名。烦恼系缚身心,结成苦果,所以称为结;随逐众生又驱使众生,所以称为使。

  ⑥天人道:即六道轮回中的天道和人道,为善业所招之乐果。

  ⑦邪见:指否定因果报应的见解。

  ⑧瞋恚:憎恨和愤恨,指仇恨可恶的境界和损害他人的心理。

  ⑨悭:对於财物的吝啬心理。

  ⑩嫉:对於他人的长处或成功产生嫉妒的心理。

  ⑾身见:或称我见,即以为我和我所都是真实存在的观点。

  ⑿戒取:又作戒取见,戒禁取见,指将错误的戒律法规当作可以引导至涅槃的正确戒律。

  ⒀爱:指渴望、贪爱、贪欲。

  ⒁慢:傲慢。乃心所(心的作用)之名。即比较自己与他人之高低、胜劣、好恶等,而生起轻蔑他人之自恃之心,称为慢。

  ⒂无明:也称为痴,对佛教真理愚昧无知。

  ⒃须陀洹:梵文的音译,意译为入流、预流,为声闻乘四果中的初果。

  ⒄摩诃迦叶:即大迦叶,释迦牟尼佛十大弟子之一,号称头陀第一。这裏所述摩诃迦叶与舍利弗谈话的内容,请参阅本书第十章〈次问罗汉受决并答〉注⒃及注⒄。

  ⒅三千大千世界:佛教认为,宇宙由无量世界所构成。一个太阳和月亮周遍流光所照的地方为一世界,如此一千个世界称为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称为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称为大千世界。因为一个大千世界中包含有小千、中千、大千三种千,所以合称为三千大千世界。三千大千世界为一佛土。

 ⒆此处指《法华经·方便品》:「我虽说涅槃,是亦非真灭。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

  ⒇得无生法忍时,世间实相:一句费解,疑「世间实相」上脱漏「住」(或「知」)字。《大智度论》卷二十七:「菩萨位者,无生法忍是。得是法忍,观一切世间空,心无所著,住诸法实相中,不复染世间……」卷五十:「无生法忍者,於无生灭诸法实相中,信受通达,无碍不退,是名无生忍。」卷八十六:「菩萨住无生忍法,得诸法实相。」可参考。

 (21)先碍实智:疑为「无碍实智」之误。无碍实智,即一切智、无分别智、根本智,为达於一切法实性之智。此智通达自在,所以用无碍形容。

 (22)声闻阿毗昙广分别根本十结:阿毗昙,梵文的音译,简称毗昙,唐译为阿毗达磨,意译为对法、无比法、大法等,可以泛指佛典三藏中的一切经典,所以范围很广,包括佛教各派的论著。这裏所说的菩萨阿毗昙,即大乘阿毗昙,声闻阿毗昙即小乘阿毗昙。东晋南北朝时期,大小乘阿毗昙都已经大量介绍过来,但以一切有部为主的小乘阿毗昙盛传一时,当时被特称为阿毗昙的,只限於小乘派别的著作。小乘阿毗昙中,说五结(贪结、恚结、慢结、嫉结、悭结)、九结(爱结、恚结、慢结、痴结、疑结、见结、取结、悭结、嫉结),不见有十结。《俱舍论》十九讲十使,又称十根本烦恼、十大惑、十见、十随眠,指贪、瞋、痴、慢、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另外,在《阿含》、《俱舍》等经论中,常提到「五上分结」与「五下分结」,合称十结。「五下分结」:欲贪、瞋、身见、戒禁取见、疑;「五上分结」:色贪、无色贪、掉举、慢、无明。

 (23)阿毗昙法、摩诃衍法:这里说的阿毗昙法,指小乘各著作的说法,摩诃衍法即大乘法。

 (24)迦旃延阿毗昙:为《阿毗昙八犍度论》的异名。迦旃延(迦多衍尼子,约前一、二世纪),为说一切有部的著名代表之一。他这部著作是说一切有部最基本的论书。

 (25)阴、界、入:阴指五阴,也称五蕴。阴是荫覆的意思;蕴是积聚、类别的意思。五阴或五蕴,指的是构成人和万物的五种类别,即:色蕴(相当於物质概念)、受蕴(感受)、想蕴(理性思维活动)、行蕴(造作,即心理活动)、识蕴(相当於包括感性和理性认识的活动和内容)。入指十二入,或称十二处。入是涉入的意思,处是相会的处所。十二处指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六根及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六境,六根与六境互相涉入,所以称十二入。界指十八界。界有种类、界限的含义。十八界是在十二处的基础上再加相应的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即合六根、六境及六识总为十八界。佛教把宇宙万事万物概括为五蕴、十二入、十八界,总称为三科。

(26)涅槃相、生死相,尚不可得:是以涅槃为空相、实相,而世间生死相,也毕竟是空,都是空相,而无须分别也无法分别。如《中论·观涅槃品》所说:「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思益梵天所问经·分别品》说:「涅槃者,但有名字,犹如虚空,但有名字,不可得取。」

 (27)有为法者,即是五阴:佛教把千差万别的宇宙诸法(现象),分为有为法和无为法两类。为是造作的意思。由因缘和合所作为、有生灭变化的现象,称有为法;非因缘和合而成、无生灭变化的绝对存在,即无所作为、不待所为而存在的东西、道理,称无为法。任何有为法,都由色、受、想、行、识五蕴和合而成,所以,任何有为法都没有自性,都是空。五蕴本身也可以破析而无自性,也是空。

 (28)《大智度论》卷十二详论微尘无有。微尘指最细微的物质颗粒,不能再分割了,又称极微。小乘说一切有部认为,地、水、火、风四大可以分成极微。《大智度论》则破极微,从而破四大,所举理由大致有三:一

「极微有十方分(辨得出十个方向的部分)」,所以不能称为极微;二极微「应有虚空分齐(占体积相等的空间)」,所以不能叫做极微;三「色香声味触作分(具有色香声味触)」,所以不应当称为极微。原文中微粗应为微尘之误。

 (29)色阴无有决定:即并非实有。《大智度论》卷三十一说:「是色以香、味、触及四大和合故有色,可见,除诸香、味、触等更无别色。」这就是说,色也是香、味、触及四大因缘和合而成,并无自性,因而是空,所以说:「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30)菩萨法身四大五根,同於变化:疑「菩萨法身」之下漏「无」字。在前章<初问答真法身>中,罗什一开始便说:「佛法身者,同於变化,化无四大五根」。罗什的论点,前後应当是一致的,所以,译文中加上「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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