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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之道讲记 a29 十二因缘 第二项 行(业) 六 业感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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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业感的比喻

无论是身语动作(表业),或由此引起的动能(无表业),依佛法说,这都是生灭无常的,剎那就过去了。业既然已剎那灭而过去,怎么还能招感后果呢?对于这,经中有比喻说明:”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观念:无论是表业还是无表业,我们从生灭的缘起法来看都是剎那剎那生灭不住的。就有人提出:生灭不住的缘起万法,“不住”就是根本没有留下,后面如何感果?无常、剎那不住、非实有的生灭法,为什么能感果?就这问题,佛法中有一些比喻。

“(1)比喻为「种子」:如草木的开花结子,虽凋谢枯萎了,但种子还会生芽、抽枝、发叶的。
    (2)比喻如「熏习」:像藏过名香的匣子,香虽已取出了,但匣里还留有香气一样。因此后代学者,就成立种子说或习气说,来说明业力感果的可能。这是通俗的比喻。”

家里有拜拜的人就知道,香用完了,装香的盒子还有香的味道,常常熏,那个香味就会留下来,这是比喻熏习。前面是种子说,这是熏习说,这都是比较通俗的比喻。

“(3)依佛法的深义来说,过去了,或剎那灭了,并非等于没有,而只是从现实存在转化为另一姿态。可以说:灭了,过去了,不是没有,而还是存在的。当然,这与存在于现在的不同。如物质的从质转化为能,决非没有,但不能以体积、质碍等物质概念来局限它。所以业力虽剎那过去,但一样的存在(只是非现在的存在)只要遇到因缘的会合,就会招感果报,如「能」化为「质」一样。在尚未修证解脱以前,纵经百千劫,业力仍不会失去的,如三昧水忏中,因袁盎的中伤,而杀害了誃错。袁盎所作的杀业(教他杀),一直到身为悟达国师那一世时,因贪染沉香座,才感得患人面疮的果报。”
    一般的观念就是这样,造作的过去了就不见了,不见了就是没有,包括人死了也好象也是什么都没有。这里就用了一个能与质互相转换的比喻来说明业力的作用。《杂阿含经》说无作者,无受者,业力不失。纵经百千劫,业力亦不失。三昧水忏里讲到这个因缘,过去袁盎中伤誃错,后来他被杀了,于是心中怀恨一直要找袁盎报仇。直到悟达国师前十几世都是修行的高僧,他找不到因缘可以报仇。这一生悟达国师还是修得很好,当了国师,境界也很高。但有一次皇帝赐他一个沉香座,他心里就起了一念欢喜心,于是誃错就有机会报了。可见我们修行人一念的贪欲起来,就出问题了。十几世的高僧到这一世生死轮回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没有解脱以前业力都不失,皇帝给他一个很宝贵的沉香座,他只是起了那一念的欢喜心而已,这个业力就有机会报了――脚上生了一个人面疮,表示业力不失。业力虽有,如果没有助缘是不会发作的,助缘就是贪欲爱取,所以爱取贪欲没有断以前,是不可能解脱的,业力还是有机会感得果报的。所以修行如果只修定而没有慧解脱,定力总有退失的时候,即使无色界八万大劫,还是一样堕落,所以慧解脱才是真正的解脱。

我们一直辛苦的在上课,其实就是要建立正见,依正见才能开发智能而解脱,这是最重要的。没有正见不能解脱,再久的业力还是会受报的,大家就知道上这个课的重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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