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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入门 十五·因缘与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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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因缘与果报 

  因缘生万法,是佛法中重要的理论,由于因缘,而说果报。因是事物的本源,缘是一种助力,果报是后来的结局。由因得果,全是缘的力量助成,所以缘对于因的关系之重要,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缘,是指一切事物之间生起一种互相交涉的关系。佛教把这些关系加以研究分析,可以心、色二法分别论之。心法依四缘生起:一、因缘,亦名亲因缘,即自心中业识的种子,彼为成熟心法之主因,故名亲因缘。二、无间缘,亦名等无间缘,即众生攀缘的心、前念、后念接续不断,故名无间缘。三、所缘缘,指众生心念所攀缘的对象,经云:"心本不生,因境有",故一切外境皆为所缘之缘。四、增上缘,除前三种缘外,其他所有增加上去的力量,皆名增上缘。此四缘生法,譬如会抽烟的人,想抽烟是出于自心中习气的种子,即是亲因缘;抽烟的欲念不断即是无间缘;得遇见了香烟即是所缘缘;烟瘾大发即是增上缘;此四缘成熟了抽烟的行为。色法依二缘生起:一、亲因缘,比如一粒椰种具有能生椰树为因,是最有亲切的关系名亲因缘。二、增上缘,比如肥沃的泥土以及阳光、空气、温度、水份等等帮助椰种发育长大的助力,名增上缘。世间一切诸法的生起都离不了这四缘的关系。

  果报的"果"研究起来,也可分成现果、来果、后果的三种。所做的善恶之因,在现在这一生成熟招果的叫做现果;在来生成熟的,叫做来果;在后后多生成熟的,叫做后果。这是从三世的时间上,说明因果是每一事一物生长和成功的必然性,有如是因,招如是果,其间关系虽极复杂,而是有条不紊,毫厘无差的。同时果报所以有现生成熟的,有来生成熟的,有后生成熟的,其原因约有二种:一是因的力量有迟早,如一粒瓜种和一粒桃种同时种在地下,瓜种当年生成可结瓜果,而桃核出生,须经三四年才能结桃;二是缘的力量有强弱,如四缘并进,条件具备,成熟自然早些,否则助缘只有一种两种,力不充足,或因土壤不良,或因阳光不够,空气缺乏,那末这瓜或桃的成熟,自然又要延迟了。

  有些人不明白因缘果报的定理,就怀疑因果倘是可靠的,如何眼见世间许多做善的好人,不得好死,或受苦报?而那些做恶的坏人,反而晨夕享乐,过著很富裕自在的生活呢?这道理凭三世因果的眼光看来,是很简单的,即好人今受苦报,因他过去所种的恶因,今已缘熟,须先受苦果;而今生虽然做好,善因薄弱,善缘未熟,要待来生,才受好果。反之,恶人做恶反得好报,亦是这个道理,因他前生种的好因已熟,先享福报,今生所造的恶因,业缘未熟,苦报还在来生,任他怎样也逃不了的。"因果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这话是值得我们玩味的。

  因果的定律还有两个要点:一是因果不会消灭,除非你不做因,如果做了,不论好恶,种子永留识中,不会坏灭,遇缘便起现行,招受果报,如果做了恶因,要想不受恶报,那是没有办法的;要想有办法,唯有修习佛法,断尽三界烦恼,获得出世圣果,方可免除轮回受报的痛苦。二是善恶不相抵销,已种恶因,分受其报,不可以为再做点好事,就可把这应得之罪抵销去。须知佛、天理无私,不受贿赂,不过多做善事,多增善缘,使恶报由重转轻,所谓"重报轻受",这是有可能的;同时由于善缘增多,恶缘渐减,也是使善果速疾成熟的最好办法。可见欲从好的因缘,得到好的果报,人生在世,多做善事,还是极为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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