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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阿扎仁波切讲记 第四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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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天

前面我们讲道“心非色质无形体”。即是说我们的这个心,是没有形色的,不是一种外在的、有障碍性的物体。别人不管是施加语言还是刀仗,对它均造不成任何伤害。只是因为我们把身体执著为自己,才产生各种各样的痛苦。执取身体为自己,稍微有一点损害,自己便身、心俱苦。

刚才是说,由于执著身体,对身体造成伤害,由此间接地伤害到这个心,令它产生嗔心。

或说轻蔑粗恶言 或作讥诽不悦耳

于汝身肢无损害 汝心何用嗔于彼”

别人的粗恶语、难听的话,此类语言对自己的身体无法造成伤害。那我们的心为什么嗔恨?

他人对我心不喜 或于今生或他世

若彼不能吞食我 我心何用不乐为

这是自己与自己的辩驳,白色代表正面,黑色代表反面。第一句,“他人对我心不喜”——黑色的自己辩驳说:虽然他人的粗恶之语对自己身体造不成伤害,但这样的话却会让更多的人对自己心生反感。

其下便是白色自己的回答:即使他人对我心生不喜,又能怎样?在今生也罢、来世也好,无论是对自己的财产还是福德、寿命,都不能造成伤害。别人的不高兴,也只是不高兴而已,丝毫不能损毁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他人不喜,也就由他去吧,自己没有必要厌弃、生起嗔心。

若由障我之所求 故我于彼心不悦

所求必舍终归尽 嗔心诸罪恒坚住

黑色的自己再次辩护:他人四处讥毁自己,会对自己获得利养造成很大障碍。都在诋毁你,谁会来供养?因此,当他人口出粗恶言时,我理当产生嗔心。

为了害怕失去利养而起嗔心,这是不对的。白色的自己便这样驳斥:即便你能得到诸多的、上妙的利养,但在临终时也不得不全部舍弃、迅速地失坏。而由嗔心所造的罪业,却会永远住在心里、于未来全部报应在自己身上。不要因为得不到利养而嗔恨,也应断除因害怕失去利养、而对别人的讥毁产生嗔心。

我宁今日舍寿命 不愿长生邪命活

如我从能长寿住 死时痛苦亦犹是

追逐利养而产生的嗔心、所造作的这么多罪恶,会永远住在自己内心。如果没有奋力地进行四力忏悔,这个罪业便要自己一力承担。

下面便又讲:不要为了外在的利养,而去造作种种邪命恶业。我宁愿现在没有吃喝穿用,没有外在的恭敬利养,即使饿死也无所谓。却不要为追逐长命,而以各种各样邪命的方式来滋养自己的生命。即使可以活很长时间,但由罪恶这样滋养着的生命,活在世间又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没有利养地死去,这样反而更好!即使自己能长寿地活着,在造作了很多恶业的情况下,但在临终时还是要舍弃一切、仍要舍弃这些由罪业而积聚的利养、财富。死时的痛苦也会一样呈现,而且更为严重。还有什么能比上死后堕落的痛苦呢?(原句是:而且也超不过死亡的痛苦,文句和前面矛盾。)

寿命长短的意义何在?如果能大力地造作种种善法、修持各类的功德,那么寿命长一点是最好的事情;但如果寿命很长,造作的却都是恶业,再多的福报、再多的才能又有什么用?平生为了积聚财富,所造的这些恶业,自己都要在死亡时独自承担。与其造恶业换来长寿,还不如短命的好。

梦中受乐经百年 梦觉之时何所有

余人梦受须臾乐 梦觉之时亦犹是

于斯二人久暂乐 觉时同一难再是

人寿修短虽不同 死时均等亦如是

人生如梦幻。在世间活得很长、或者很短,一旦面临死亡,过去的经历就好像梦幻一样,只存在于记忆中。仿佛做了一场梦。

“梦中受乐经百年”,有人在梦中度过了一百年的光阴,享受了种种欢乐,梦醒之后也只是如此——梦中所享的安乐也只是一种回忆,不可能再复回来。“余人梦受须臾乐”,而另有人在梦里只享受了短暂的快乐,须臾即醒,醒来也还是如此——快乐同样不可再得。以此比喻,人生虽然有长有短,长的可以活一百来岁,短的只有几年乃至几个月,但到临终的时刻都是一样的,过去的经历都不过是回忆的境界而已。

大家都会有这样的感受:三五十岁的人,一生阅历很多,对于过去所经历的种种,也不过是回忆下、发发呆而已。永远都不可能旧日重来。人生就是这样,一点点地成为过去。通过这样的思维,可以激励我们不要造作恶业。一旦造恶,为享受安乐利益所造作的恶业,都是很沉重的负担。在善业上去精进用功,不要为快乐所迷惑。

从能获得诸所求 复于长时受安乐

终如被劫寸缕无 命终独往唯空手

即使能达成所愿:自己得到很多的利养、坐拥很多财富,也能长时间地去享用这些资财。但是到临终的时候,就正像被强盗洗劫过一样,一切物资都被抢劫一空。“命终独往唯空手”,所得到的物资都要舍弃,自己一点都带不走地走向后世,空手而行。这样思维应知:不要为了追求这些对来生没有一点利益的财产、名利,而去造作那么多的恶业,而应该全力地在善法上去用功。

若谓求利为支身 消除罪业作福德

此是黑色的自己再次辩论:我为什么要追求名闻利养?是为了让这个身体更长久住世,住世的目的是为了消除罪业、营造福德。这样来解释说,追求名利是无错的,为令自己更好地修持。

若为求利生嗔恚 宁不折福生罪愆

这是白色的自己加以驳斥:为求利故,别人说你一些粗恶语、讥毁语,你便害怕损害自己利养,然后生起嗔心。原本利养是为了维系更精进的修持,实际却为利养而生起嗔心。之前讲过,一念嗔心起,便将多千劫所积的功德也尽销毁。这岂不是在造罪么?非但没有积福消罪业,反而是消福积罪业。因此不要去贪求这个名利。

我为此事而活命 即令其事成失坏

唯作恶事邪命生 如此生存亦何益

本是为了更努力地培福消罪而希望活得好一些,这样去希求利养。然而为了这个目的反而让自己的善法失坏得更厉害。

“即令其事成失坏”,为了利养生起嗔心,嗔心一起,不但培不成福,反而造作更多恶业,将过去所积累的一点点福德都给摧毁殆尽,这样根本不值得! “唯作恶事邪命生”,像这样只造作恶业邪命令自己未来堕落,你生存的目的何在?目的原本是积福净罪,但嗔害他人所造罪业反将自己过去所积福德悉皆摧毁。得到利养以更好地生存、培福消罪,这样的目的根本没有达到。

若谓为坏有情信 对彼恶言生嗔恼

此处,负面的黑色自己又想了另外一个理由为自己开脱:

对方口出粗恶语、讥毁我,这样便破坏了那些信奉我的有情的信心,他们的功德也因此消失。所以对于别人说的难听话,我应该生起嗔心——他们不但破坏了有情的信心,对佛教也有损害。因此我理当生起嗔心。

若于他人播恶名 尔时汝何不生嗔

白色的自己这样驳斥:当别人说其他修行者、其他师父坏话时,你为什么不生气?别人讥毁其他师父,也容易让那些信奉那位师父的有情丧失信心。这样失坏他人信心,亦是对佛教的破坏,是很不好的事。那你为什么不嗔恨,甚至反而背地里高兴?

若对他人心不信 于不信者能安忍

黑色、负面的自己又说道:别人说讥毁某个师父时,失坏信心的有情是依那位师父为所缘境,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这纯属他人之事,和我无关,所以我能够安忍,即使不高兴、也不会生气。就是这样。

“于不信者能安忍”,对于那些迫害也比较好理解。和他人有关,和自己无关,无关的事我自然不用管。不要涉及到别人之事,把本来没有关系的事情硬拉到一块。和我无关的事,我不管;这个话,我也不听。

依烦恼生出恶言 汝心何故不能忍

白色的自己便又驳斥这种想法:没有关系的事就不管,那依这个理来推,当有情讥毁你时,他所说的粗恶语、毁谤语,是和他的烦恼有关,和这个有情本身没有关系。所以,我们应该嗔恨烦恼,而不是嗔恨这个毫无关系的有情。

“汝心何故不能忍”,此是说,怨敌出于烦恼对我们所做的诽谤,都是他的烦恼在作祟,和他毫无关系。对于那些烦恼,我们应当生起嗔心;而不是对这个有情生起嗔心。

第三,当别人对自己的亲友损害时,应修安忍。

以上已讲过,当别人讥毁自己时应修安忍。以下讲述他人损害亲友利益时,也当修安忍。有十二个颂。

若于塔像及正法 或作诽谤或毁损

我仍不应生嗔恼 佛等无人能损故

黑色的负面自己有这样的念头:对自己作出伤损,通过如前观察,我应致力于修安忍、忍辱,而不起嗔心。然而对于三宝造作损害,我就应该反对了。如果他对三宝进行伤害,我们生起嗔心应该没过失吧?是不是应该生起嗔心?

“若于塔像及正法”:塔,即舍利塔之类;像,即佛像;正法,即经函。此是指佛法僧三宝。“或作诽谤或毁损”:诽谤,即通过语言进行种种污蔑、讥毁,如说三宝不好、佛教不好之类的话;毁损,即通过身体上的行为,对佛像、佛经做出破坏。

即使有以上的事情发生,我们也不应该生起嗔心。为什么?因为佛陀、正法、僧伽,是纯然清净的。外在的种种谤、毁,无法对他们造成伤害。三宝是这样地清净,外人又怎能伤害到呢?所以我们不应该对那些造作破坏的有情生起嗔心,而应该对他们悲悯。因为在三宝这样的殊胜福田面前,一旦稍微造一点恶业,罪业也就更为广大。因此,我们不应该嗔恨,反应该悲悯才是。

若于师友及亲知 作侵损者亦如是

依前述理而观察 见从缘生息嗔恚

对于自己的师长、自己的亲朋、非常知心的友人,即使别人以他们为对境来做伤害时,我们也不应该产生嗔心。为什么呢?一切都是业力所感。依前面所讲的那些,去善加观察思维:一切都是因缘所感。亲友师长也是往昔恶业所感,如今才会遭遇这样的伤害。我们应该从因缘、因果的方面去观察,然后把自己的嗔心消除。

于有情作损害者 有心无心有二类

易唯简择嗔有心 故于损恼当安忍

对自己的亲友、师长造成损害的,有些有心识,如人类、动物、怨敌之类;另一些是无心识的,如四大不调,天灾、兵器等种种外缘,以及其他一些意外之类。这些都同样地对他们产生伤害,为什么我们只嗔恨其中有心识的有情,而对没有心识的、如地水火风四大方面的灾难,不会产生嗔心?

所以,不应该只是嗔恨有心识的那一类。在亲友受到他们损害时,我们也应修安忍。在亲友遇到损害时,正应修安忍以此来增长功德,如果产生嗔心,则会对自己造成很大伤害。

一人愚昧作损恼 一人愚昧生嗔恚

若无过失何待言 若有过失当咎谁

“一人愚昧作损恼”,有一类有情,他们出于对因果的愚昧,而造作各种各样伤害他人的事情。“一人愚昧生嗔恚”,有一类的有情,出于对嗔心过患的愚昧,而嗔恨害他的人。

这两类人,如果没有过失就自不用说,有过失应该责备谁?若有过失,就都有过失;若无过失,就都无过失。不应该只是推到其中某一类人身上,两类人应平等对待:既然都有过失,就不要只是责备那些作损恼的人。

所有能作损害业 昔时何故而造成

一切唯依业力转 我于此事何必嗔

为什么从前要造下嗔害众生的罪业,为什么你过去要造呢?造了它的因,现在感得它的果报——有种种伤害损恼的事情发生。你为什么要造作那样的因、那样的恶业呢?“自造还自受”,自己当初所造的恶因如今又回到自己身上感果。既然这一切的伤害,都是根源于过去的恶业所感,你又何必对他人如此恼恨、嗔恚?一切都是自己召感的!

如是知己任何时 悉皆相对起慈心

我当如是自奋勉 于诸福业勤造修

认清这个道理后,就应该发起一种美好的愿望:希望无论任何时候,一切有情都能非常慈爱地相互对待。而自己也应奋力地发起悲心,安忍一切外来的怨害、不起嗔恼的心。从内心深处发起慈悲的愿望:在慈悲、忍辱等福善的事业上,去励力地修持。

譬如房舍著火燃 旋见延烧及邻宅

蔓草柴薪易燃物 应悉曳出速抛弃

从前的房舍以茅草覆顶,这些茅草屋连成一片。如果一座房子燃烧起来,由于顶上都是草,火势会很快蔓延开,对周边房舍以及其中的财产都造成很大的损失。这时,为了保护其他房屋、财产,就要赶紧把房屋之间连接的柴草移开,不让火再烧到别的屋子里去。因为柴薪蔓草等会让火势蔓延得更快,照理就要将这些易燃物扒出、迅速地抛弃掉。

如是于谁心贪著 即为嗔火所延烧

为慎焚烧福德林 须臾即弃勿暂留

草会增长火势的蔓延。同样,对亲友、财产的贪著,会容易让自己心中的嗔火蔓延。内心所贪著的任何亲友与事物,正像增长火势的蔓草一般。如果担心嗔恨之火烧毁我们的功德林,就应像抛弃柴草一般、立即厌弃所贪著的一切事物。

为什么要像抛弃草一样地舍弃亲友?我们对亲友生起贪著,一旦碰到伤害他们的违缘,出于我们的贪著,就不能容忍亲友受到伤害,嗔恚的火也继而生起。嗔恚的火一旦生起,就会把自己的“财产”——很多的善业福德,焚烧殆尽。亲友就是自己贪著的因,是导致自己生起贪心的对境。有贪就必有嗔,一旦所欲未能得到满足,便容易生起嗔心。因此对亲友要断除贪著的心。

我们经常把嗔心比喻为“嗔火”,这是非常形象的,因为火能焚烧掉许多事物,发生火灾会把许多财产烧毁掉。而嗔恚一旦生起,就会像我们前面所讲的那样,把积累了多劫的众多善根、福德都焚烧殆尽——这便是我们经常说的“嗔火”。

《本生传》里面也说过这样的话:如果自己有了嗔心,对于自他都不会有所利益。就像火一样,把所有的功德利益都给焚烧了。所以,真正对于罪恶怀有谨慎之心的人,都应当依止对治力,用四力对治法尽力地断除这些罪恶。

当死囚徒若可逃仅断肢体岂不善

若由人中受轻伤 免地狱苦何不为

此处用一个很好的比喻形容:在修行的过程中受点饥渴、受点困苦,是很好的一件事。

“当死囚徒若可逃”,一个束手待毙的死囚,如有办法可以活命——即将他的手臂或脚趾头断掉,这样便可以免除死刑。对于这个一定要赴死的人来说,岂不是很好的事情么?只是少了一只手而已,性命却可以保住。

同样,对于修行人而言,如果受一点轻微的饥渴、或者受一些外在的伤害,却可以免除未来的地狱大苦,岂不是很好的事情?对此等小苦理当安忍,不应生嗔。依着它们,可以把后来的大苦给绝除。这是一件很好的事。

在修行的过程中,肯定会碰到种种不同的困境。对于我们而言,在碰到逆境、违缘时,以这些道理去思维:一方面,一切均由因果决定,不是无缘无故而来,如今所遭际的一切均是我们往昔所造的恶业所感。理当善加思维,在自身上去反省;另一方面,通过这些小苦,可以净化我们往昔所造下的恶业,免除未来即将承受的大苦,这也是非常好的事。以这样的方式去思维,让自己能够安住下来。

至于受苦的大小、对自己伤害的程度,很多都关键在于我们内心的力量。若内心的力量非常强,虽然外在身体上承受一些伤害,或疾病痛苦,以强大的心去面对,苦难反而成了微不足道的事情,轻而易举也就度过了这样的难关;有时只是一点小病,反而因为心理压力太大、转成无可救治的地步,这种情况也很多了;所以一定要把自己的心力、安忍的力量提起来。

今于如是轻微苦 我尚嗔厌难安忍

嗔恚为入地狱因 于彼云何不遮止

别人以难听的话讥毁我们、或打骂我们,或遭遇饥渴之类的事,这些都可以说是非常轻微的小事了。如果连这样的小苦都无法忍受、生起嗔心;对于未来,例如地狱里的苦,时间那么长远,又是那样剧烈,我们以后又该如何去面对?堕入地狱的因里,嗔恚是最主要的一个。我们为什么不去遮止这种嗔心?它所导致的地狱痛苦更为惨烈、更为严重!我们既然对小苦都产生厌腻、无法安忍,那么对于造成地狱剧苦的嗔恚之因,便更应该去安忍,不让它生起来、遮除它。

为求诸欲百千劫 曾经地狱焚烧苦

而于自利及他利 徒受诸苦无所成

此颂是说:过去很多生没有自利利他,丝毫义利也没有成办,应对此产生后悔之心。徒然受的那么多痛苦,现今一点意义也没有。

为了贪著“诸欲”——种种欲求:为着对形形色色的颠倒境界的贪著,对外在五欲的贪著,对名利的贪著,而造下了极其多的恶业。在地狱里煎熬了那么长时间,承受“百千劫”的痛苦,比起我们现在所经受的,那些痛苦可以说更为剧烈和严重。但是,这些苦都是白白地、徒然地承受了,没有任何意义——自利没有什么成就,他利也没有什么成就。

对于自利,本来是想得到快乐、得到五欲的享受,却因为造作了恶业,在地狱受苦。自利无从谈起,反而对自己造成了种种的伤害;他利也无从谈起,自己根本没有一点利他的功德可言——于自利利他,都是毫无成就。

些微损恼不足言 能令大义皆成办

为除有情损恼故 唯应欣然忍诸苦

“些微损恼”是对比。作为菩萨行者,在修行菩萨行、利他的过程中,虽然有许多难行,但难行所产生的损恼和痛苦,比起地狱里面的痛苦,就微不足道了——甚至根本谈不上损恼、伤害那么严重,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小苦。但是,它的意义却是那样地广大:以此成就广大的利益,自利、利他都可以成就。

所以,在修行菩萨道的过程中,对于现前所受的一些难行、痛苦,应思维这是为去除一切有情的痛苦、救度一切有情、令他们远离一切伤害。为了这样的目的,而受少许小苦,自己应非常欣然地接受。对于自己而言,这完全是一种庄严。作为菩萨应该做的事,便很自然地去欢喜面对。

如《本生传》中所述,以及诸位大成就者传记中记载:他们在修习菩萨道时,曾无数次将自己的身体毫无顾惜地舍弃出去,且发起欢喜的心去行持。他们如是想:这个身体即使现在不舍弃,迟早也要舍弃。自己曾经无意义地舍弃这样的身体无数次,(受着无边大苦的情况下,舍弃这样的身体是无意义的)。而现在修行菩萨道、利益众生,舍身可以成就那么多福德,应当欢喜地去面对。他们能看到这样广大的利益。同样,对于我们修行者而言,修行中的一点小苦,也应该看得有意义了——它让自己的修行提升,带来更大的自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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