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香光 · 显密文库 · 手机站]
fowap.goodweb.net.cn
{返回首页}


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任杰 藏译汉)
 
{返回 任杰居士 文集}
{返回网页版}
点击:5930
《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

《现观庄严论》圣慈氏菩萨造颂

法尊法师由藏译汉

《现观庄严论疏·总义游戏海》极尊却吉坚赞大师著

任杰由藏节要译释

《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

序言

一、此论之名义

二、学习《现观庄严论》者,首先应当了解汉藏所译《般若经》,因为《现观庄严论》是解释《般若经》的论著

三、《般若经》与《现观庄严论》之注疏

四、释《般若经》密意的两种见解

五、《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的因缘和依据

序 品

一切相智品第一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一·大乘发心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二·大乘教授

第一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一·教授修行自性

第二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二·开示四谛

第三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三·开示三宝

第四释大乘教授十法之四·开示不怯弱

第五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五·开示不疲劳

第六释大乘教授十法之六·开示徧摄持

第七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七·开示五眼

第八释大乘教授十法之八·开示六通

第九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九·开示见道

第十释大乘教授十法之十·开示修道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三·四顺抉择分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四·释修行所依自性住种性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五·释修行所缘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六·释大乘修行的所为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七·意乐广大披甲正行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八·释趣入正行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九·资粮正行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十·释决定出生正行

附录:《华严经》卷第七十八·入法界品第三十九之十九

道相智品第二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一·释道相智之支分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二·知声闻道之道相智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三·知独觉道之道相智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四·大乘见道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五·修道作用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六·胜解修道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七·胜解之胜利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八·释回向修道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九·释随喜修道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十·引发修道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十一·清净修道

一切智(体智)品第三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一、之二·由智不住三有;由悲不住涅槃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三、之四·于果般若遥远之体智;于果般若邻近之体智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五·所治品一切智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六·明对治品之一切智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七·一切智加行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八·加行相平等性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九·大乘见道









|





【境】
一切相智

1、大乘发心
2、大乘修行教授
3、四顺抉择分
4、大乘修行所依
5、大乘修行所缘
6、大乘修行所为
7、披甲正行
8、趣入正行
9、资粮正行
10、决定出生正行

道相智

1、道相智之支分
2、声闻道智之道相智
3、独觉道智之道相智
4、大乘见道
5、大乘修道作用
6、胜解修道
7、胜解修道之胜利
8、回向修道
9、随喜修道
10、引发修道
11、清净修道

一切智
1、由智慧不住诸有
2、由悲心不住涅槃
3、无方便遥远之体智
4、有方便邻近之体智
5、所治品之体智
6、能治品之体智
7、体智加行
8、加行平等性
9、见道
【行】 圆满一切相加行 1、行相
2、加行
3、加行功德
4、加行过失
5、加行性相
6、顺解脱分
7、顺抉择分
8、有学不退僧
9、生死涅槃平等加行
10、严净佛土加行
11、善巧方便加行
顶加行 1、暖顶加行
2、顶顶加行
3、忍顶加行
4、世第一法顶加行
5、见道顶加行
6、修道顶加行
7、无间道顶加行
8、遣除邪行
渐次加行 1、布施
2、净戒
3、安忍
4、精进
5、静虑
6、般若
7、随念佛
8、随念法
9、随念僧
10、随念戒
11、随念舍
12、随念天
13、通达法无自性
刹那加行 1、非异熟刹那加行
2、异熟刹那加行
3、无相刹那加行
4、无二刹那加行
【果】 果法身 1、自性身
2、智法身
3、受用身
4、胜应身


《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

《现观庄严论》圣慈氏菩萨造颂

法尊法师由藏译汉

《现观庄严论疏·总义游戏海》极尊却吉坚赞大师著

任杰由藏节要译释

上师极尊慈氏怙主足,以大恭敬顶礼而皈依。

祈请大悲一切时摄受,所化诸众生界遍意乐,

一切相智佛眼善观察,三转无上妙法事业轮。

顶礼导师释迦(能仁)王!

一切诸佛悲智摄一体,受持胜者(佛)长子菩萨法,

得灌顶位住持佛圣教,恭敬顶礼补处圣者足。

序 言

一、 此论之名义

《现观庄严论》或译《现证庄严论》,圣慈氏(弥勒)菩萨造,全称为《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圣无著菩萨因过去发大乘菩提心,承事供养无量诸佛,广修菩萨行,所积殊胜善根为增上,现生发大乘菩提心为担荷如来圣教,欲求亲见圣慈氏菩萨听闻教法,以期通达般若,住持正法。于是入山经十二年勤修慈氏观行,乃亲见圣慈氏菩萨,听受《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等圣慈氏五部论着。由于《般若经》甚深广大,微妙难测,即由圣慈氏菩萨的教授教诫,以此论义能令闻者易于通达,故称为“教授”。

“现观”有依智慧现前证得诸法之智义,这在圣无著菩萨的论着中有其广说,如《显杨圣教论》卷十六“成现观品”中详述现观次第,或四或六或七或八种现观,及其种相有十八种之差别,及《阿毗达磨集论》卷七建立十种现观。依上论义,现观只限于三乘人观察三宝四谛等境,断三界烦恼,以般若智慧观察修证为主,立名智现观。如《显杨圣教论》云:“于恶趣中不起现观,不能证得三摩地故,色、无色界亦无现观,唯一欲界人天二趣,有佛出世能起现观。”因此随顺三乘人闻思修在各个阶段由修行断证的智慧不同,其所立现观之名各异。

总的来说,现观皆由五道十地所摄,如资粮道,又名信道和顺解脱分,即名法现观。法现观的“法”字,即十二分教法,在资粮位时缘此教法随顺闻思慧抉择诸法现观,因此现观是随顺解脱一分,故又名顺解脱分。加行道,又名顺抉择分和抉择支,名为义现观。“义”为抉择四谛法义,是修加行者为得见道所修之加行,故名加行道。见道名为谛现观。“谛”有真实不虚之义,此即见道者身中亲证之智,初证粗细无我及初证四圣谛之道真实不虚,故名谛现观。见道以后修道位中,称名随现观或后现观,是见道以后,修道者身中的智证无我之现观道。若依《显杨圣教论》卷十六所说,于修道位中有十六行,即欲界、色界、无色界所系于四谛各有四智,即成十六智。声闻得此对治三界杂染;菩萨所得对治十种地障,无学道名为究竟现观,是三乘圣人各自修道谛所证的究竟灭谛涅槃果位智德,故名究竟现观。但声闻现观和独觉现观与菩萨的大乘现观,有其根本不同的区别。因为菩萨为教化声闻独觉种性者,必须了知声闻独觉现观,不是取证二乘现观,若依《阿毗达磨集论》卷七所说,声闻现观与菩萨现观之差别有十一种。所以本论主要所说是大乘菩萨现观,从初发大乘菩提心入资粮道,历经修大乘加行道、大乘见道和大乘修道,乃至成佛现证法身果位的究竟现观智德,名为大乘究竟现观,是故唯佛乃能究竟圆满现证断德与智德。此即本论所说的大乘八现观之次第。

“庄严”,如《大乘庄严经论》卷第一云:“譬如庄美质,临镜生欢喜,妙法庄严已,得喜更第一”。释曰:“譬如美质加严像,现在于镜则生胜喜。”“庄严妙法义入自心则生胜喜”该论为发大乘菩提心者又说五种庄严义:如金器、如花正开敷、如食美膳、如解文字和如开宝箧。如其次第,心向大菩提、受教大乘法、思维大乘法、修行大乘不可思议法和自觉证得无上菩提故。正喻《般若经》微妙甚深,自体本质本来美妙庄严,再加上《现观庄严论》的装饰妙具而显得更加庄严,能令闻思修者证受法味,于《般若经》生起清净信心,倍生胜喜,由此以般若为庄严之因缘,自觉求证无上菩提。

若依圣无著菩萨的《瑜伽师地论》所说,佛教论典具有第一义谛、能令众生出离诸苦果和正行究竟三种功德,名之为论。此与本论所说,由通达甚深般若,现证空性第一谛;令诸众生发无上菩提心,解脱一切众生诸苦果;正修菩萨加行究竟成佛之功德,其义相同。此即略述《现观庄严论》之名义。

二、学习《现观庄严论》者,首先应当了解汉藏所译《般若经》,因为《现观庄严论》是解释《般若经》的论着。

我们的大师释迦能仁,最初发起殊胜菩提心,中间三大阿僧祇劫积集福智二种广大资粮,最后在菩提树下圆满正等正觉。因见一切众生皆被二十种萨迦耶见大山围绕,并遍布无明暗昧稠林,由种种恶见网而障碍解脱圣道,更受一切烦恼随增毒树苦果,忧苦愁叹,流转生死旷野大河。佛以大悲心为救度一切众生,为摧毁三有众苦,令安住于殊胜妙果,即于有缘所化众生宣说无量法门,其诸法门中具足最极广大甚深之法者,即是三世诸佛唯一共趣之胜道——《般若波罗蜜多经》。如《大般若经》四零二卷云:“具寿舍利子,菩萨摩诃萨欲速证得一切智智,欲速圆满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当学般若波罗蜜多。”又于最后在《嘱累品》说:“佛告阿难,随所尔时,般若波罗蜜多在世,当知尔所之时,有佛在世说法”(见《摩诃般若经》)。因此,学习《现观庄严论》者,必须对汉藏所译《般若经》有所了解,经与论结合学习。

汉译《般若经》从后汉灵帝光和二年(公元179年)支娄迦谶译出《道行般若经》十卷三十品起,至北宋咸平六年到景德元年(1003-1004),施护译《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经》二十五卷止,相继传译约一千年。但这些经本多是《般若经》部之内的同本异译或别行本。唐玄奘法师所译《大般若经》六百卷,佛于四处说法,分一十六会,总有二十万颂,是一部完整的《般若经》。

藏译《般若经》编入《甘珠》大藏经“般若”部的共有二十三种,共二十一函,每函约译三十卷,但没有异译本。藏地先德们分《般若经》为“母子十七分”,与汉《大般若经》十六会之分,有同有别。母部有六经:一、《十万颂般若》;二、《二万颂般若》;三、《一万八千颂般若》;四、《一万颂般若》;五、《八千颂般若》;六、《般若摄要颂》。此六部经称为“母”部者,是以《现观庄严论》八品分别解释的经。子部有十一经:一、《七百颂般若》;二、《五百颂般若》;三、《三百颂般若》;四、《理趣分般若一百五十颂》;五、《五十颂般若》;六、《般若二十五门》;七、《善勇猛般若》;八、《帝释般若》;九、《小字般若》;十、《一字般若》;十一、《般若心经》。此十一部经称为“子”部者,谓不是以《现观庄严论》八品分别解释的经,其所诠内容之类别是唯一单独解释的《般若经》,如《般若心经》。

古德智者们说《般若经》分有广中略三部,彼三部又各分为三,即成九部般若。其广中广有五百卷;广中中有四百卷;广中略即《十万颂般若》。中三部般若即《二万颂》、《一万八千颂》、《一万颂》。略三般若即《八千颂》、《般若十八卷》、《般若摄要颂》。彼等《般若经》所诠内容的中心要义,是显远离一切实执戏论,与八现观七十义完全无有差别。

三、《般若经》与《现观庄严论》之注疏

解释《般若经》的论着,汉译本不多,主要有圣龙树菩萨所著的《大智度论》一百卷,是解释《大般若经》第二会的文词义理微妙甚深实相之义,及解释第九会能断金刚分的《金刚经论》等。

藏译解释《般若经》的疏释,编在《敦珠》大乘论藏中的经疏部,解释《般若经》与《现观庄严论》的疏释,总有十六函,三十八种。总的来说,在古印度共同许可的有二十一种。其中经论结合解释的有十二种,不结合解释的有九种。第一经论结合解释的十二种可分为五类:

一、《二万般若颂》与《现观庄严论》合释的有四种:(一)、圣者解脱军论师着的《般若二万颂光明论》;(二)、大德解脱军论师着的《般若二万颂释》;(三)、师子贤论师着的《般若二万颂八品释》;(四)、静命论师着的《般若二万颂具清净论》。

二、《八千颂般若》与《现观庄严论》合释的有三种:(一)、师子贤论师着的《八千颂释现观庄严光明论》;(二)、静命论师着的《八千颂释殊胜心要论》;(三)、无畏论师着的《八千颂释难要月光论》。

三、与《般若摄颂》合释的有三种:(一)、师子贤论师着的《般若摄要颂释难易解》;(二)、佛智论师着的《摄要释难》;(三)、迦湿弥罗达摩室利论师着的《般若波罗蜜多藏键论》。

四、迦湿弥罗达摩室利论师着《般若波罗蜜多十万颂广释》,此为独一合释《般若十万颂》的一种。

五、尊者弥底论师着的《十万颂、二万五千颂、八千颂般若母三义顺同八现观论》,此为合释广中略三部《般若经》的一种。

第二不是经论合释而是单独解释《现观庄严论》的九种者:

一、师子贤论师着的《现观庄严论显明义疏》。

二、法友论师着的《疏释明句论》。

三、金洲法护论师着的《分别光明论》。

四、般若生慧论师着的《略义》。

五、六、尊者弥底论师和童吉祥论师着的二种《略义》。

七、惹那格底论师着《现观庄严论释共称分论》。

八、迦湿弥罗布达室利论师着的《般若灯鬘论释》。

九、无畏论师着的《能仁密意庄严释》。

以上论释,传译到西藏,主要是依师子贤论师的《现观庄严论显明义疏》为根本论释,因为此《义疏》文字精简、其义集中,最能显明经义,比其它论释特别超胜,是故西藏的许多《现观庄严论释》都依此《义疏》为根本依据。其次是依圣解脱军论师的《般若二万颂光明论》等作为参照研习。

四、释《般若经》密意的两种见解

在古印度释《般若经》的密意,形成了两种传承和两种见解。一是圣龙树菩萨释《般若经》的理趣;二是圣慈氏菩萨释《般若经》的理趣。如宗喀巴大师的《现观庄严疏·金鬘论》云:“正显空性义的正理六聚论,及间接显示空性义,为所化众生身心中以生起现观次第显示空性而作解释,此即由圣龙树和圣慈氏二者解释《般若经》的密意,由此而出现了两种轨则。”这两种传承,到了西藏,特别是传到了宗喀巴大师,即合二为一。圣龙树系一般称为“甚深见”;圣慈氏系一般称为“广大行”,以见行合一修学般若为主体,此即是般若中观甚深见,及《现观庄严论》广说菩萨修行通达空性的次第。因此,以圣龙树菩萨的正理六部论和圣慈氏菩萨的五部论作为必学之论着,这就是藏传佛教以《中论》和《现观庄严论》为主,兼学其它诸论以修学般若的方法次第。特别是格鲁派主张先学《现观庄严论》,修学菩萨广大行法及通达空性的次第,然后修学《中论》以抉择般若甚深空性而建立中观正见。这两种传承虽然修学的方法与次第稍有不同,但就修学的体性并无差别。

在释《般若经》与《现观庄严论》的论释中,如上所说,古印度有二十一论释,也有不同的见解,虽然多是以中观见释,与圣龙树菩萨的中观相顺,但多是以中观自续见释。如静命论师、师子贤论师和佛智论师等,他们都是顺瑜伽行的自续中观师。以中观应成见释《现观庄严论》的唯阿底峡尊者。

这些论译传译到西藏,西藏大德们的论着很多,究竟有多少,现还无人统计。特别是格鲁派从宗喀巴大师起,都继承阿底峡尊者的见解,以中观应成见释《现观庄严论》。如宗喀巴大师的《金鬘论》;甲操杰大师的《心要庄严疏》、《现观庄严论修法·开胜乘眼》、《八现观七十义释及修法》和《现观庄严略义宝鬘论》;克主杰大师的《现观庄严论显明义释·难解光明论》及《现观庄严论究竟应成派正见释》。其后有极尊却吉坚赞大师(1469-1544)依《金鬘论》和《心要庄严疏》的难要之处着《现观庄严论疏·总义游戏海》二函,为学《现观论》者必学之教本。今本文多依此论而成。因此,格鲁派诸大德继承阿底峡尊者,依宗喀巴三师徒的论疏为主要圣典,形成以中观应成见研习和解释《现观庄严论》的一宗之学风。

五、《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的因缘和依据

《现观庄严论》是藏传佛教学习圣慈氏菩萨五部论中最主要的论典,是学法相者考取格西学位必学的课程。它的传译历史较为悠久,藏地注释也很多,弘传极为普遍,至今弘盛不衰。

《现观庄严论》传译到汉地,是在本世纪三十年代,一是法尊法师译此论为《现观庄严论》,并依宗喀巴大师的《金鬘论》,及法师学经上师扎迦大师的论着而节译《略义》,得到太虚大师的高度重视。大师并将此论与《大般若经》第一会、第二会和第四会详加对照,作序述其大意。序云:此论“皆经文固有之义层也”,“次第纶贯经义,若网之在网,有条而不紊”。又云:“得斯论而般若之眉目朗,瑜伽之精髓充矣”,将经与论之关(要)作了精辟论述,但法尊法师未曾讲授过此论。二是能海上师从西藏回汉地在五台山译此论为《现证庄严论》,并多次讲授。“现观”“现证”,其义相同。(法)尊法师译为“现观”,是依玄奘法师所译现观的固定译名。

海公上师非常重视现观,最初是1936年在五台山为学法弟子们讲《现证庄严七十义》,其后在四川成都近慈寺亦讲此论,1952年在上海金刚道场译讲师子贤的《现证庄严论显明义疏》,1954年、1955年在五台山清凉桥吉祥寺复讲此论,其后又讲过一次,隆莲法师笔录为《清凉记》。

1948年、1949年海公上师亲自到北京迎请五台山扎萨克罗桑巴桑老喇嘛在四川成都近慈寺讲授甲操杰大师的《现观庄严论·略义宝鬘论》,同时隆果法师译讲福称大师之《现观庄严论大疏》,系以辩论式讲,但只讲完第一品。

近年来不少乐于学《现观庄严论》者多次反映说,法尊法师的《略释》及海公上师的《清凉记》及其《义疏》,文略难解,希望有个易懂的注释。由此因缘,为报上师三宝教授此论之深恩,故从极尊却吉坚赞大师着的《现观庄严论疏·总义游戏海》中选译出此释。《总义游戏海》是解宗喀巴大师的《金鬘论》,甲操杰大师的《心要庄严疏》二论的要义,文广义深,共有二函。为了适合汉地学人的实际情况,今从《总义游戏海》中选译其主要部分,以解释《现观庄严论》颂文的词句义理,对于批判各种异说及错误见解的部分,则未选译。并依法尊法师所译《现观庄严论·略释》及其科判为主,不另立科文,在此基础上对《现观庄严论》的法相文义加以解释,作为初学现观的教学课本。在上师三宝的加持下,此论释历经三载终于编译完成。并应陕西省五台山佛教协会会长请佛法师和五台山塔院寺方丈寂度老和尚的邀请,在五台山塔院寺讲授此论释。若欲进一步广学,则期待于现今学习藏文的法师和居士们,日后传译有关般若现观的广释,以供乐于学习现观者广泛研读。

 

序 品

释此论义分三:甲一、论前义;甲二、论正义;甲三、论后义。

甲一、论前义分二:乙一、释论题;乙二、解敬礼。

乙一、释论题

现观庄严般若波罗蜜多教授论

此论题的梵语:阿毗三昧耶,阿朗迦罗,那摩,簪扎巴 弥打,邬拔提沙,奢萨哆罗。

华言:阿毗三昧耶译为现观,阿朗迦罗译为庄严,那摩译为名曰,簪扎巴 弥打译为般若波罗蜜多,邬拔提沙译为教授,奢萨哆罗译为论。即名:现观庄严般若波罗蜜多教授论。

这里说的梵语,是指古印度四种语言[1]中的天语或善枸语。因佛曾在兜率天用此语说法,故名天语。论前用梵语是习惯语言,表示尊敬论源清净无垢,令身心中生起加持。用藏语华言,是表诸译师知恩报恩故。

此论解释广中略三部般若经,这里主要是指《十万颂》汉为第一会四百卷;第二会玄奘法师译的七十八卷;鸠摩罗什译为《摩诃般若》三十卷;玄奘译为第四、第五会二十八卷合为《八千颂》;(鸠摩)罗什译为《小品般若》十卷,其密意是说由此论容易通达般若波罗蜜多经的方便,故名教授。

由于具足整治救拔二种功德清净语,故名为论。是说此论有能整治所化众生的心识烦恼;能救拔生死恶趣诸苦具此二种功德,故名为论。如世亲菩萨的《正理疏》云:“整治无余烦恼故,能救恶趣三有苦,拯救功德故名论,此二功德他宗无。”

“现观”者谓以现前智慧亲证或现见,譬如世人本来身相庄严,复以众多妙庄严具严饰,用镜照显更加庄严,倍生欢喜。此喻《般若经》本来自体妙善庄严,再用八现观七十义的解释而作庄严,在此庄严论中照显,见者能生欢喜庄严。如《庄严经论》云:“色严自性功德见镜内,诸人生起最极胜欢喜,如是善说恒常功德体,辨诸法义智者生胜喜。”

乙二、解敬礼

敬礼一切诸佛菩萨!

此是译师在翻译之前先“敬礼一切诸佛菩萨”说明翻译敬礼,是顺先代法王所制定规则,为令翻译事业圆满究竟,息灭一切障难,令知此论主要所诠是增上定学,属于经藏所摄,及为证得无上菩提,故于翻译前“敬礼一切诸佛菩萨”。

甲二、论正义分三:乙一、正申敬礼兼明造者之志愿;乙二、为乐广者分别广说;乙三、为乐略者更说略义。

乙一、正申敬礼兼明造者之志愿

颂曰:求寂声闻由遍智,引导令趣最寂灭,

诸乐饶益众生者,道智令成世间利。

诸佛由具种相智,宣此种种众相法,

具为声闻菩萨佛,四圣众母我敬礼。

圣慈氏菩萨于造论之前先礼赞三智者,是为令所化众生于此般若佛母发生净信,由此因缘当得解脱及一切相智。现在“正申敬礼兼明造论志愿”令究竟,如诸善士虽至命难亦不弃舍所愿故。此是释敬礼的所为(主旨,旨趣)。

皈敬颂文义分两段为称赞与敬礼。赞又分二:初三句正赞三智功德,次一句赞四圣众之母。初三句的第一句是赞一切智,是说由诸声闻欲求寂灭,谓由一切智能引导所化众生趣证寂灭涅槃;第二句是赞道相智,谓诸菩萨由道相智能成办声闻独觉菩萨三种所化众生所求义利;第三句赞一切相智,谓由一切相智能转无上妙*轮。第四句“我敬礼”者(藏文四句,汉译八句),说明以三业至诚恭敬顶礼声闻、独觉、菩萨及佛四圣众之母——般若波罗蜜多,是说四圣众皆从般若波罗蜜多而生,故称般若为四圣众母。

圣慈尊菩萨造论之前先赞三智,是所依补特伽罗声闻独觉种性,诸希求寂灭苦集二谛者,即由能遍知蕴处界法皆是补特伽罗无我的一切智,即能引导声闻独觉令趣入有余依及无余依寂灭涅槃妙果而赞礼彼一切智故。又就所依补特伽罗,谓求饶益诸众生之菩萨,由通达声闻独觉菩萨三道无我之道相智,即能成办世间三类种性众生之利益而礼赞彼道相智故。又诸佛由具足一切相智,现证一切相悉皆无我为说法之增上缘,宣说种种法藏诠表一切相,故于彼一切相智以三业至诚而敬礼故。此为释敬礼文义。

乙二、为乐广者分别广说分三:丙一、论所为义;丙二、全论总义;丙三、全论文义。

丙一、论所为义(旨趣)

颂曰:大师于此说,一切相智道,非余所能领,于十法行性。

经义住正念,具慧者能见,为令易解故,是造论所为。

如是赞礼为先而造正论,是说此论所释为广中略三部《般若经》。其释之仪式,如世亲菩萨的《正理疏》云:“演说经义者,当先说所为,略义及文义,结合与答难。”是说为令易解经义,故以所为、略义、文义、结合和答难五支的方便而作解释。

一、所为义:此中“大师于此说,一切相道智”等二颂是说易于通达经义的所为义,依彼建立略义。

二、略义:“般若波罗蜜”至“四相正宣说”有十五颂,是说明全论的略义。是就经的略义门解说,依彼略明八现观七十义的略义、文义而广释支分。

三、文义:“发心为利他”至第八品最后的“许法身事业,有二十七种”止,是说明全部经义之文义。

四、结合:如初品中的“次一切智性”及顶现观品中的“次由入狮子”等的“次”字,是就经义结合门解说,即结合前后文义令相贯彻,说明前后正理并不相违,依此而作答难。

五、答难:如初品中的“法界无差别,种性不应异”及道智品中的“若谁于何义,”及圆加行品中的“不可说性中”等颂文,皆是显示答难。

由此五支释经,能令听者恭敬易了,断疑生信。如世亲菩萨的《正理疏》云:“由闻经胜利,若听闻受持,闻者起恭敬,故先说所为。成此由略义,略义由文知,次第前后理,由余二无违。”是说诸欲求经义者,由见现前及究竟胜利,乃于文义恭敬受持。(一)为令于经发起希求,故先说所为。(二)若以正量成立彼所为义者,必须粗知略义方可了知文义。(三)若欲详知略义,则须依论广学文义。(四)欲使论文前后文义贯属,则赖结合之义。(五)欲释前后所许无违,则须解释妨难。

初释所为义中“大师于此说,一切相智道”二句,说明所诠内容法。“非余所能领”是说非外道小乘人所能领受,说明此法之差别。其次三句说明究竟所为之果。最后二句正明造论之意旨,是为令未闻法有情,容易了解如来所说般若之甚深义。系属结合之义,随其论文中暗述。

总之,此论所诠内容,即佛在此广中略三部《般若经》中,分为八种现观(或八法八事)所说一切相智之道,发心十法。此所诠八种现观,非外道小乘等人所能领受,因为彼等未于方广大乘经典勤闻思故。此论亦有究竟所为之果,以于发心等十法行为体性之经,安住闻思正念,其聪慧菩萨即能现见证得故。今造此论与经无重复过,以依此论易解经义即是造论之所为义故。

有言此论有重复过,今依圣者解脱军论师所许,断重复过有七种:谓于修行、加行、补特伽罗、分别、修道、见道,及于加行道重复过有七种。

一、修行:问:在教授处中说修行,及说有四种修行,即成重复。因为修行无有差别,为何再再宣说故?答:无过。因为一是就教授所诠内容分,二是就彼修行的自体及差别所显故。

二、加行:问:一切智加行与圆加行,二者亦成重复?答:无过。一是就通达彼四补特伽罗我无生而修习,(注:四补特伽罗:从冥入冥、从冥入明、从明入冥、从明入明。)遮止远近加行能令增长,二就略修三道无生故。

三、补特伽罗:问:初品中说二十种补特伽罗,第二品中又说“调伏诸天故,放光令隐暗,境决定普遍,本性及事业。”第四品中说“昔承事诸佛”,“是此不退众。”此成重复?答:无过。初在释三宝处是说二十种僧宝。二是就生道相智所依之补特伽罗。三是就独觉道所依之补特伽罗。四是就堪能听闻般若母法器的补特伽罗。五是为应当认识不退众的所依补特伽罗故。

四、分别:问:初品中说加行道有四种分别,第五品中说见道所断分别,及修道所断四种分别,这二类有重复过?答:无过。一是显示大乘加行道的殊胜法,二是显示见道之所断,三是显示大乘修道之所断处故。如是于对治资粮处说八种分别亦不重复,彼是为显示对治资粮之差别故。

五、修道:问:诸品中亦再再说修道有重复过?答:道智中说“修道”者,谓就应当生起一切道,显示不作证真实际,不住二边分。第四品中说“修道谓甚深”是就不退转相所显。第五品中说“修道”,是显修所断分别的对治分,在教授处名“修道”者,是显示教授所诠内容分。在对治资粮正行处名“修道”者,是显示为了知对治资粮之差别故。

六、见道:问:诸品中再再说见道有重复过?答:无过。因为在教授处说“见道”,是就显示教授之所诠内容分,在资粮正行处说“见道”,是显示为了知对治资粮之差别故。第二品中是显示不依二边之“见道”。第三品中是显示超出声闻地之“见道”。第四品中说“见道中忍智”,是就“是此不退众”说,谓由十六刹那心显示比声闻特别殊胜故。第五品中说“见道”者,是就见所断分别之对治分故。

七、加行道:问:诸品中再再说加行道亦有重复过?答:无过。因为初品中显示大乘“加行道”者,是就具足所缘、行相和因缘三种法分别遍摄持,有上中下三种差别,就六差别法门显示比声闻独觉加行道特别殊胜。第二品说二类四顺抉择分者,谓在声闻道智之道相智处,是就缘所缘色等、行相、空性无差别等之行相。在独觉道智之道相智处,是就缘所缘一切法唯假立名,与假立行相不相违,显示法性行相等,与彼三种显示后后胜于前前,所缘行相不同故。第四品中说“此暖等所缘”等者,谓就所缘有情及行相心平等门,以所缘不重复。第五品中说加行道者,是明顶加行无重复。此等是圣者解脱军所许,安立于《金鬘论》中。

此论如何与经结合与结合理趣断诤。

问:设若由此《现观庄严论》是摄《般若经》的一切义,何故此论中不摄《缘起品》、《慈氏问品》、《常啼品》、《法涌品》和《嘱累品》?。

答:不摄《缘起品》的因由者,谓彼品佛说此《般若经》时,显示眷属集会法等易于了知,如是由诸所化众生自己即能证解,也不需要宣说彼故。不摄《极尊慈氏问品》的因由者,谓彼品是显一乘及一种性类,彼在《妙吉祥教授经》等经中多有宣说,及《中论》等论中作了说明,此处不需要宣说故,这是法友论师所许。不摄《常啼品》及《法涌品》的因由者,因彼二品是明弟子与善知识的本生传记,彼亦是为未来如是学习,显示往事密意,易于了知。不需要摄《嘱累品》者,因彼品为了应恭敬般若波罗蜜多,唯是嘱累教典故。

复次,经中有些补特伽罗授记及本事等不摄的因由者,因彼等易于了知,密意不摄故。这在狮子贤论师的《庄严光明论》、无畏论师的《八千颂释·难要月光论》中解说得极为明显。《慈氏问品》者,在狮子贤论师的《二万颂八品释》,静命论师《二万颂具清净论》与《殊胜心要论》,及无畏论师的《月光论》诸论中,安立断除颠倒,结合事业,所以《慈氏问品》不摄于《现观庄严论》。总有四品不由《现观庄严论》所摄。

释经与论的建立分四:一释所说经的建立;二释能释论的建立;三经与论的作用;四观察经与论相不相违。

第一、 释所说经的建立分三:

一、定相:具足四种殊胜法的佛经或佛语,是佛语(经)的定相。

四殊胜法者:(一)所诠内容:谓具足增上生与决定善解脱等功德;(二)能诠词句:谓远离一切过失;(三)作用:谓为断三界一切烦恼等随其所应能断除故而宣说;(四)所为:是为寂灭烦恼及诸苦的利益而作宣说故。如《宝性论》云:“若具法义相联系,能断三界烦恼故,寂灭利益作宣说,大仙所说余非有。”

二、差别:若就能诠声,一切佛语可摄为十二分教,就所诠内容可分为经律论三藏,及有了义不了义二种。

所为事业,若就所化众生门可分为大、小乘经二种,就增上缘分有三种佛语:(一)如来亲口所说的言教。如汇集经《般若摄颂》;(二)佛听许语。如《因缘品》,及如婆伽梵于《集法经》云:“诸比丘,于我之经首,当云:如是我闻一时”等。又云:“于文中间当加接续词而结集。”故佛示般涅槃后,诸声闻众,于经之首置“如是我闻一时”等,及于中间加接续词等。(三)佛加持语。又分为:身加持语,如《十地经》;语加持言教,如《除未生怨王忧悔经》;意加持语,又分为:1、意以三摩地加持经,如《般若心经》内的色即是空等;2、意以真实力加持语,如婆伽梵意宣谛实力,令山林墙壁等皆出妙音,天鼓大声所出的佛语;3、意以大悲加持经,如药叉天龙等各献自咒,佛以悲愍加持成生胜果之咒。

三、释名:如《八千颂般若经》等,是佛善说语。

第二、释能释论的建立分三:

一、定相:具足整治救拔二种功德安住正理的清净语,是佛教清净论着的定相。由造论者无散乱意,作为解释佛语密意,安住正理显示清净语,与得解脱道相顺,是显示经与论二者清净论的定相。如《宝性论》云:“若谁唯由胜者教,意不散乱而解释,与得解脱道相顺,正如佛语头顶受。”安住正理讲说有所为者,如《声论汇集》,其所为是为所集佛教清净论着故。

二、差别:分二:一释经总的密意;二释经的各各密意。

(一)释经总的密意分为:能诠词句清净的论、所诠内容清净的论。

1、能诠词句清净的论:如声论、语言词藻论、修辞论、声律论,如小五明[2]中的诗词、藻饰语和声韵。

以上所诠内容清净的论,如法称论师解释陈那菩萨《集量论》着的七部量论。即:广谓《释量论》、中谓《决定量论》、略谓《正理滴论》、《因滴论》、《辩争正理论》、《观系属论》和《成他相续论》,此四为量论的支流论。

(二)释经的各各密意分三:

1、释初*轮的论分为:1主要正释见解部分及主要正释行的部分论。初如七部对法藏论,总摄彼义者有《大毗婆沙论》二百卷,更摄彼义者谓《俱舍颂》及《释》三十卷。七部对法皆阿罗汉造,如舍利子的《集异门足论》二十卷;大目犍连的《法蕴足论》十二卷;大迦多衍那的《施设足论》一万八千颂,此三足论是佛在世时造。提婆设摩的《识身足论》十六卷;筏苏密多罗的《品类足论》十八卷;筏苏密多罗的《界身足论》三卷。这三论是佛灭度后造,此为六足论。迦多衍尼子的《阿毗达磨发智论》二十卷,后称此论为身,为有部师所宗。其陈那菩萨的《集量论》,与法称论师的七部量论大部分顺经部宗。

2主要正释行的部分论着,如正释根本经如《戒经疏》等论着。

2、释第二*轮的论着,亦分见、行二种。

初正释见解部分的论着分二:初主要直接正释见解部分的,如圣龙树菩萨的正理六部论。即:《根本般若中论》、《精研论》、《回诤论》、《七十空性论》、《六十正理论》和《中观宝鬘论》,以及圣天菩萨的《四百论》。二主要间接解释秘密义见解部分的如《现观庄严论》。

二、解释行的部分:如寂天菩萨的《入菩萨行论》及月称菩萨的《入中论》及《入中论释》以及其它中观师的论着。

3、释第三转*轮的论着,总的来讲与圣慈氏菩萨有关系。此亦分二种:初主要正释见解部分的,如《辩法界论》(辩法法性论)和《辩中边论》。二主要正释行的部分的,如《庄严经论》。不仅此论,还有圣无著菩萨着的《五部地论》。即:本地分、摄抉择分、摄事分、摄异门分、摄释分,此为《瑜伽师地论》的异名。及二摄论,即:摄共乘的《阿毗达磨集论》、不共乘的《摄大乘论》。还有世亲菩萨的八部论着,即:《二十颂品》、《三十颂品》、《注疏正理论》、《成业品》、《五蕴品》、《缘起经释》、《辩中边论释》、《庄严经论释》,世亲菩萨不仅此八部,还有《稻秆经释》、《十地经释》、《随念三宝经释》、《摄大乘论释》等多种。

又就论的作用门分三:1、散集论。如《集量论》;2、次第汇编论。如根本经;3、能显明秘密的论。如《现观庄严论》。

此中就劣胜门分有六相似论及三正论,共有九种。如世亲菩萨的《注疏正理论》云:“无义、邪义及具义,憍乱、离悲、断诸苦,听闻、诤辩、正修持,离六似论许正三。”1无义论。如《辩乌鸦齿论》;2邪义论。如说《无前后生论》;3具义论。如《现观庄严论》;4狡诈论。如诸外道诡辩论;5离悲论。如为得人天安乐以牲畜祭祀论;6断灭苦论。如《现观庄严论》;7听闻论。如外道的《吠陀论》;8诤辩论。如外道的《因明论》,此即数论、胜论、顺世、吠檀多,及离系裸形派的推理论着;9正行论。如《现观庄严论》等佛教论着。此为外道六似论,佛教三正论。

又于此中显示五明处的论着亦有五种。

1、主要说明“工巧明”的论着。如舍利子着的《形像尺度论》,叙述建筑、制造工具、绘画佛像,以及用线条绘画轮廓的图案论着,包括工巧技艺等论着,都属于工巧明所摄。

2、主要说明“医方明”的,如古印度勇阿阇黎(马鸣)的《药方八支论》。凡叙述养育身体、增进健康、治疗疾病,及论述所治疾病、能治药物、医治手段、治病医生的医药学,都属于“医方明”所摄。

3、主要说明“声明”的,如童子嘎底嘎着的《声义积分论》,大德月观的《声明论》、《妙音论》、《巴尼巴论》,为古梵文四大家的声明学论。如纠正扫除语言中所犯错误,以使语言规范化,和阐述梵文本质、结构、组合变化规律,及藏文虚词、动词等规律及音韵等,都属于声明学。

4、主要说明“因明”的,如七部量论。是能折伏义理谬论之量学,消除客观存在的错觉,详细抉择所量外境,能量内心以及内外心境认识法的,都属于“因明”学。

5、主要说明“内明”的论着,如《现观庄严论》等佛教诸论。即讲说戒定慧三学次第,开示调伏内心烦恼、断除烦恼所知二障的论以及密乘不共生圆二次第等佛教内学,如上所说三*轮的论着,都属于佛教内明。

是故,欲求解脱应需善巧五明,因为欲调伏外敌,需要了知《因明》和《声明》;随顺摄受所化众生,需要《工巧明》和《医方明》。自己若欲善巧明处,则需了知此四明处;欲得解脱成就一切智智,需要了知《内明》。如《庄严经论》云:“若于五明不精进,佛说不成一切智,为伏他故随摄受,自遍知故应勤修。”是说不学五明即不能成佛。

《现观庄严论》,说汝名论的因由,有能整治所化众生的心识烦恼敌、能救拔生死恶趣诸苦,由具足整治救拔二种功德,说明为论。如世亲菩萨着的《注疏正理论》云:“整治无余烦恼敌,能救恶趣三有苦,拯救功德故名论,此二功德他宗无。”

第三、经与论的作用:经与论的作用特别殊胜者,谓依经与论讲说听闻,在此世间能令佛教长久住世故。如《天子请问经》云:“一切诸法摄集经与论,如来善说及释经密意,由彼为缘释迦能仁教,成为长久住于此世闻。”

第四、观察经与论相不相违:经与论二者虽然分别名为经、论,但就总的来说经与论并不相违,因为若是论必须是经故,是经的论故,是受持修行彼经的论故。如《摄抉择分》云:“云何说为受持修行彼经的论?谓依佛的言教故。”

丙二、全论总义分二:丁一、略标论体;丁二、随标广释。

丁一、略标论体分二:戊一、标能所释;戊二、标能释数。

戊一、标能所释

颂曰:般若波罗蜜,以八事正说。

《现观庄严论》以能诠八品文句及所诠八事内容,正释广中略三部《般若经》之义故。亦可释为所知境即三智为教,实修以四加行为道,以所得一切相智为果三种般若。亦可释为教、道、果三种般若,即文字、方便和究竟般若。

“一切相智道”是总显,“般若波罗蜜,以八事正说”是说广中略三部般若母的主要所诠经义内容,即是以八类事数义决定。广中略三部般若的差别者,若约所诠内容而略摄于五蕴,能诠词句亦略者,即名为略。义广而词句简略,即名为中。词义二者俱广者立为广故。彼广《般若经》若就品类法句而分,有一百零八句法。

《般若经》中一百零八句法可分为两类:

一、属于杂染品者有五十三法:此即:五蕴、六根、六境、六识、六触、六受、六界,十二缘起支。

二、属于清净品者有五十五法,此即:谓修行的道,为六般若波罗蜜多,见解的道,为十八空,合为二十四句。瑜伽道,为三十七菩提分法,合为七句,即七菩提分。奢摩他止道,有六句:四圣谛、四静虑、四无量、四无色等至、八解脱及九次第定各为一句。毗婆舍那观道,即三解脱门为一句。殊胜功德道,有三句:谓六神通、四三摩地、四陀罗尼门各为一句。就果道,有六句,谓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解、佛身大慈、佛身大悲、十八佛不共法,各为一句。就补特伽罗证道,有五句,谓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及独觉,各为一句。智有: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为三句。如是染净法共为一百零八句,这是就词义广略而分,以上所说广中略三部般若是就经文卷数义理而分的。

以下注释一百零八句法:

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

六境:色、声、香、味、触、法。

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六触:根境识三和合所生眼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意触。

六受:眼触为缘所生受、耳触为缘所生受、鼻触为缘所生受、舌触为缘所生受、身触为缘所生受、意触为缘所生受。

六界: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

十二缘起: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六波罗蜜多:布施、持戒、忍辱、精进、静虑、般若。

十八空: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胜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际空、无散空、本性空、一切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无性空、自性空、无性自性空。

三十七菩提分中:

(一) 四念住: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

(二) 四正断:未生不善法令不生正断、已生不善法令断正断、未生善法令生正断、已生善法令增上正断。

(三) 四神足:欲神足、精进神足、心神足、观神足。

(四) 五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五) 五力: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六) 七等觉支:念等觉支、择法等觉支、精进等觉支、喜等觉支、轻安等觉支、定等觉支、舍等觉支。

(七) 八圣道支: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

正念、正定。

四圣谛:苦圣谛、集圣谛、灭圣谛、道圣谛。

四静虑:初静虑离生喜乐地、第二静虑定生喜乐地、第三静虑离喜妙乐地、第四静虑舍念清净地。

四无量:慈、悲、喜、舍。

四无色: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

八解脱:内有色想观外色解脱、内无色想观外色解脱、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空无边处解脱、识无边处解脱、无所有处解脱、非想非非想处解脱、灭受想定解脱。

九次第定:四静虑与四无色八种根本定,加上灭受想定。

三解脱门:空解脱门、无相解脱门、无愿解脱门。

六神通:神境智证通、天眼智证通、天耳智证通、他心智证通、宿住随念智证通、漏尽智证通。

四种三摩地:健行三摩地、狮子奋迅三摩地、虚空藏三摩地、无垢三摩地。

四种陀罗尼门:忍陀罗尼、咒陀罗尼、法陀罗尼、义陀罗尼。

十力:处非处智力、业异熟智力、种种胜解智力、根胜劣智力、种种界智力、遍趣行智力、染净无障碍智力、宿住随念智力、死生智力、漏尽智力。

四无所畏:说断德无畏、说智德无畏、说障碍法无畏、说对治道无畏。

四无碍解:法无碍解、义无碍解、词无碍解、辩无碍解。

大慈、大悲:是说以一切相智为体之大慈大悲。

十八佛不共法:六不共行、六不共证、三不共智、三不共业。六不共行:身行无失、语无喧杂、念无妄失、意无不定、无种种想、无不观舍。六不共证:欲无退失、精进无退失、念无退失、定无退失、慧无退失、解脱无退失。三不共智:了知过去法智无障碍转、了知未来法智无障碍转、了知现在法智无障碍转。三不共业:四威仪教化众生之身业以智为先随智慧行、说法语业以智为先随智慧行、慈悲意业以智为先随智慧行。

五种证道之补特伽罗: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独觉。

三智: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

此诸名数在《般若经》中处处宣说。若是总说从“色蕴”乃至佛果的“一切相智”的一切法,皆是但有假定客名。若依名数计算,虽不止一百零八句法,但以诸法体类相摄《现观庄严论》的注疏中皆摄为一百零八句法来解释。

实际说来,一百零八句法是初学佛法的人所应学习的基本法数,特别是学《现观庄严论》的人更应放在重要位置学习。

戊二、标能释数

颂曰:遍相智道智,次一切智性,一切相现观,

至顶及渐次,刹那证菩提,及法身为八。

此论所诠内容之义,谓一切相智、道相智、一切智,圆满证一切相加行、至顶加行、渐次加行、一刹那现证菩提加行,及法身果。这是略标此论八事或八类、八法、八现观的数。以下广明八事七十义的体。

丁二、随标广释分三:戊一、广释三智体;戊二、广释四加行体;

戊三、广释法身体。

戊一、广释三智体分三:已一、明一切相智十法;已二、明道相智

十一法;已三、明一切智九法。

已一、明一切相智十法

颂曰:发心与教授,四种抉择分,正行之所依,谓法界自性,

诸所缘所为,甲铠趣入事,资粮及出生,是佛遍相智。

表示一切相智之体者有十法:(一)誓愿意乐谓大乘发心;(二)成办誓愿之方便谓教授或教言;(三)最初通达空性之修所得正行谓四顺抉择分;(四)大乘修行所依之根本谓法界自性住种性;(五)大乘修行断除增益之所依谓诸所缘;(六)大乘正行之究竟所修谓所为;(七)此行须发广大心谓甲胄或披甲正行;(八)加行须广大进趣谓趣入正行;(九)又须二种广大资粮谓资粮正行;(十)决定出生一切相智谓出生正行。是为表示一切相智十法。

已二、明道相智十一法

颂曰:令其隐暗等,弟子麟喻道,此及他功德,大胜利见道,

作用及胜解,赞事并称扬,回向与随喜,无上任意等,

引发最清净,是名为修道,诸聪智菩萨,如是说道智。

表示道相智之体者有十一法:(一)谓由如来自性光明,令诸天光隐暗不现等,是道相智之支分;(二)了知声闻弟子道之道相智;(三)了知麟喻独觉道之道相智;(四)了知菩萨道之道相智,谓具足现法后法广大胜利之大乘见道;(五)大乘修道作用;(六)信解三般若利益之胜解修道;(七)胜解修道之胜利,谓赞美承事称扬之修道;(八)能转自他所有善根为大菩提支分之回向修道;(九)于自他善根深修欢喜之随喜作意无上修道;胜解、回向及随喜三修道是有漏修道(即后得位有分别智);(十)能得究竟智德之因,谓引发修道(或译正行修道);(十一)能得究竟断德之因,谓最极清净即清净修道。此是诸聪智菩萨之现观道相智十一法。

已三、明一切智九法

颂曰:智不住诸有,悲不滞涅槃,非方便则远,方便即非遥,

所治能治品,加行平等性,声闻等见道,一切智如是。

表示一切智之体者有九法:(一)谓观待世俗事,是能破有边现观种类之大乘圣现观,即由智不住诸有之道相智;(二)又观待世俗事,是能破静边现观种类之大乘圣道,即由悲心不滞寂灭之道相智;(三)远离殊胜方便智慧者,即非方便遥远之一切智;(四)殊胜方便智慧所摄持者,即方便非遥远之一切智,此二如其次第亦即是;(五)所治品之一切智;(六)能治品一切智;(七)此正修对治实执之中正所说者谓菩萨加行;(八)破除实执由智慧所摄持之加行,即加行平等性;(九)大乘谛现观即见道。就建立所依谓声闻独觉等圣者身中所立之一切智,即是一切智以九法如是解释。

戊二、广释四加行体分四:已一、释圆满众相加行体十一法;已二、释顶加行体八法;已三、释渐次加行体十三法;已四、释刹那加行体四法。

已一、释圆满众相加行体十一法

颂曰:行相诸加行,德失及性相,顺解脱抉择,有学不退众,

有寂静平等,无上清净刹,满证一切相,此具善方便。

圆满一切相加行之体者:(一)谓所修之行相;(二)能修之诸加行;(三)加行功德;(四)加行过失;(五)加行之性相;(六)大乘顺解脱分;(七)大乘顺抉择分;(八)有学不退转僧之不退相;(九)安立法身之三有寂灭平等加行;(十)安立受用身之严净无上佛土加行;(十一)安立化身之善巧方便加行。此即表示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

已二、释顶加行体八法

颂曰:此相及增长,坚稳心遍住,见道修道中,各有四分别。

四种能对治,无间三摩地,并诸邪执著,是为顶现观。

顶加行之体者:(一)谓得顶加行十二相中,随一相之初顺抉择分之暖顶加行;(二)较供三千大千世界有情数佛所得功德尤为增上之十六种增长之第二顺抉择分顶顶加行;(三)通达三智随顺之慧,及利他不可破坏获得坚稳之第三顺抉择分忍顶加行;(四)引发见道之功德成熟,心能遍住无边三摩地之第四顺抉择分世第一法顶加行;(五)见道顶加行;(六)修道顶加行,谓彼二道中各有四分别之四种真能对治;(七)无间道顶加行;(八)所应遣除邪行。以此八法表示顶加行。

已三、释渐次加行体十三法

颂曰:渐次现观中,有十三种法。

渐次加行之体有十三种:谓六波罗蜜多之六种渐次加行;随念三宝之三种渐次加行;随念天、舍、戒三种渐次加行,及无性自性之渐次加行,是为表示渐次加行之十三法。

已四、释刹那加行体四法

颂曰:刹那证菩提,由相分四种。

刹那加行体唯有一,就相不同而分为四。(一)异熟刹那加行;(二)非异熟刹那加行;(三)无二刹那加行;(四)无相刹那加行。

戊三、广释法身体四法

颂曰:自性圆满报,如是余化身,法身并事业,四相正宣说。

正说法身有四种法:(一)谓自性身;(二)圆满受用身;(三)如是所余之化身;(四)智慧法身及所作事业。

《般若波罗蜜多经》所诠八事数决定者,谓于所修经历的境为三智数决定;于能修的道为四加行数决定;于所受的果为果法身数决定。庄严的所为者,谓以所化众生从修道的次第为缘,于彼说有三种数决定,就四圣众母之作用规则门,亦是于彼三智数决定故。

一、一切相智若于自身(相续)中生起,需要圆满修三乘之三道,先以获得道相智为前行,于彼还需要修一切智,通达无常等十六行相之智为前行故。(若欲断烦恼所知二障,即需要圆满修习三智。)

二、根本相状者,谓要断除一切烦恼所知二障,需要圆满修习三智行相,于彼三智行相为得自在义利而修圆满一切相加行,已得自在而修顶加行,由此二种决定,建立前二种加行。有得亲证果法身,即于彼加行分位中如无常一意,对于其它无需精进圆满所作,则于最短一刹那顷能现起心一境性,于彼以前皆由次第精进修习三智行相,需要次第修习获得渐次加行为前行,故建立后二种加行。

如此解说修习三智次第是何因由?结合法身《广释》中说:“何时永断一切虚幻动摇等行相作意,如是所说于此般若波罗蜜多,如同幻性即能明了;由道相智观察;以一切智趣入;以圆证一切相加行能通达;由顶现观思维;以渐次现观称量;以刹那现观接近亲证,及圆满现证法身菩提。尔时于此菩萨法身功德;圆满报身的相好佛刹;化身自体所作佛法无上事业,则不难圆满获得,此是辞义。”

其义是说,若就因果义理次第为增上,理应先说一切智,但初品中先说一切相智的因由,谓相智是由菩萨究竟所得的果,因为庄严的所为,是以所化众生发大乘菩提心等,现证十法之一切相智,于自身中生起三乘道之智,故需要先得道相智为前行。于彼通达无常等十六行相,即需要修习共中士意乐为前行故。此中所说次第为增上,是先说一切相智,因庄严的所为,令所化众生见果位一切相智的功德于修道生欢喜心故,所以先说一切相智故。譬如商人由见商利而经商,农夫由见秋收利益而务农。说三智与四加行之次第,若就次第为增上,若如以因果义理次第,需要先说四加行故,因为得三智需要获得四加行为前行故。

若尔,何为八事?谓现证发菩提心等性相十法之究竟智,是一切相智的定相。差别:有就了知所知境一切行相的一切相智,现证因果十法为主要的一切相智,有二种。界限:唯在佛地。

自身具足的补特伽罗,身心(相续)中以现证空性般若慧所摄大乘圣者的智,是道相智的定相。差别:有声闻道智之道相智;独觉道智之道相智;菩萨道智之道相智三种。界限:从大乘见道乃至佛地。

通达小乘住种类圣者身中(相续)的智,是一切智的定相。差别:有所治品的一切智,及能治品的一切智二种。界限:一切圣者身心中皆有。

由修三智行相以般若慧所摄的菩萨瑜伽,是圆满加行的定相。差别:有一百七十三法。界限:从大乘资粮道乃至最后心。

以总修三智比大乘资粮道极殊胜般若慧所摄的菩萨瑜伽,是顶加行的定相。差别:有四种。界限:从大乘加行道暖位至最后心。

为修三智行(相)获得坚固,以渐次修三智行相由般若慧所摄的菩萨瑜伽,由最后心以前所摄,是渐次加行的定相。差别:有十三法。界限:从大乘资粮道至最后心之前。

所作圆满于最短一刹那顷,能亲得三智一百七十三法境的菩萨究竟瑜伽,是刹那加行的定相。差别有四。界限唯在最后心。

由修三智行相力所得的究竟果,是果法身的定相。差别有四。界限唯在佛地。

若尔,如何能表彼八事的七十义?

能表一切相智有十法:1发心2教授3大乘加行道4修行所依自性住种性5修行所缘6修行所为7披甲正行8趣入正行9资粮正行10决定出生正行。

能表道相智有十一法:1道智支分2声闻道智之道相智3独觉道智之道相智4大乘见道5大乘修道作用6胜解修道7胜解修道胜利8回向修道9随喜修道10引发修道11清净修道。

能表一切智有九法:1由智不住三有之道智2由悲不住涅槃之道智3于果般若母遥远之一切智4于果般若邻近之一切智5所治品之一切智6能治品一切智7一切智加行8一切智加行平等性9通达声闻住种类之见道。

能表圆满一切相加行有十一法:1圆加行所修之行相2能修诸加行3加行功德4加行过失5加行定相6大乘顺解脱分7大乘顺抉择分8有学不退转相9三有涅槃平等性加行10清净刹土加行11方便善巧加行。

能表顶加行有八法:1具足十二相状之顶加行2福德增长之顶加行3坚固顶加行4心遍住顶加行5见道顶加行6修道之顶加行7无间道之顶加行8应遣邪行。

能表渐次加行十三法:六波罗蜜多渐次加行有六种,六种随念有六种,及法无性自性渐次加行,共有十三种故。

能表刹那加行有四法:非异熟刹那加行;异熟刹那加行;无相刹那加行;无二刹那加行。

能表果法身有四法:自性身、报身、化身、智法身并所作事业。

此等之性相及差别等,广在以下各各品中解说。

 

一切相智品第一

丙三、全论文义分三:丁一、广释三智;丁二、广释四加行;丁三、广释法身。

丁一、广释三智分三:戊一、释所求一切相智;戊二、释趣彼方便道相智;戊三、释净道相智之支一切智。

戊一、释所求一切相智分三:已一、释为求一切相智所发誓愿;已二、释为成办彼誓愿显示方便之教授;已三、释如教授所修之正行。

已一、释为求一切相智所发誓愿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一·大乘发心

颂曰:发心为利他,求正等菩提,彼彼如经中,略广门宣说,

如地金月火,藏宝源大海,金刚山药友,如意宝日歌,

王库及大路,车乘与泉水,雅声河流云,分二十二种。

现证发菩提心等性相十法之究竟智,是一切相智的定相,此是就所化众生依彼一切相智所知境,即能了知大乘圆满道体而说的。其差别,就遣除所化众生邪执分别为缘。一切相智可分为:了知主要所为(目的、意义)的一切相智,及了知一切所知境之行相的一切相智。界限:唯在佛地。

“发心为利他,求正等菩提”是说大乘发心是为利益一切有情故,希求圆满无上正等菩提的欲乐相应心王意识,是发大乘菩提心的定相。利他及希求所得菩提二种大乘发心的所缘境,都在略广《般若经》中宣说,如《般若经》云:“具寿舍利子,菩萨摩诃萨,欲于一切法等觉一切相,当学般若波罗蜜多。”这是略示菩提方便,若是广说,当见《大般若经》四零二卷《欢喜品》。这里不说余经的“余”字,是说此论未安立其余大乘经的发心,如《无尽慧经》及《华严经》等大乘经中的大乘发心,尤恐文繁,故此论不引。

大乘发心的差别,就譬喻助伴相同门而分,有二十二种。(一)与助伴欲乐相应如地的发心,因为欲乐与地是一切白法所依的根本处。(二)与意乐相应犹如纯金的发心,是说意乐与纯金乃至成菩提之间皆不变坏。(三)与增上意乐相应如月的发心,是说初月与增上意乐,能令四念处等一切清净善法向上增长。(四)与修三智加行相应如猛火的发心,是说修加行与猛火能烧障碍三智之薪。(五)与布施波罗蜜多相应如大藏的发心,是说布施与大宝藏能满足一切众生愿。(六)与戒波罗蜜多相应如宝源的发心,是说戒与宝源是一切功德所依之生源事。(七)与忍波罗蜜多相应如大海的发心,是说忍波罗蜜多与大海虽遇一切逆缘而终不能扰乱。(八)与精进波罗蜜多相应如金刚的发心,是说精进与金刚法意坚固他不能破坏。(九)与静虑波罗蜜多相应如山王的发心,是说静虑与须弥山王由所缘散乱境不能动摇。(十)与般若波罗蜜多相应如良药的发心,是说般若与良药能息灭烦恼所知二障的重病。(十一)与方便波罗蜜多相应如善友善知识的发心,是说方便善巧与善友在一切分位中不舍利益一切有情。(十二)与愿波罗蜜多相应如如意宝的发心,是说愿与如意宝当成办一切愿果。(十三)与力波罗蜜多相应如日轮的发心,是说力与日轮能成熟所化一切众生。(十四)与智波罗蜜多相应如歌韵的发心,是说智波罗蜜多与法声歌韵,说法爱语能令所化众生欲乐。(十五)与神通相应如国王的发心,是说神通与国王由势力无碍能成办利他事业。(十六)与福智二资粮相应如库藏的发心,是说福智与库藏具足无量福智二种资粮库藏。(十七)与三十七菩提分法相应如大路的发心,是说三十七菩提分法与大路,是三世诸佛共行之道。(十八)大悲与毗钵舍那相应如车乘的发心,是说大悲、毗钵舍那和车乘,易于趣入不堕生死涅槃。(十九)总持与辩才相应如泉水流的发心,是说总持辩才如泉水流,能持已闻未闻诸法无尽。(二十)与说法欢喜相应如和雅乐闻声的发心,是说说法雅音韵声,能发扬所化众生乐于解脱。(二十一)与唯一共道相应如河流的发心,是说唯一共道与河流饶益所化众生等无有异。(二十二)与法身相应犹如大云的发心,是说法身与大云能示现住覩史多天,及从彼没等随机应现说一切法,普降法雨,犹如大云。

如是二十二种大乘发心的界限,从大乘资粮道乃至佛地。初三发心,如其次第由大乘资粮道下中上品所摄;其后一种发心由趣入初地之加行道所摄;其后十种发心由初欢喜地等十地所摄,因为是见道和修道所行之有境心;再次神通相应等五种发心,由三清净地所摄;最后三种发心,由佛地加行、正行和结行所摄。(加行谓最后心的作用,正行谓佛地根本智,结行谓得佛地。)此二十二种大乘发心的譬喻,出自《庄严经论》,最广者如《华严经》七十八卷,以一百一十八种譬喻,此论与经二者都是圣弥勒菩萨所说。第二会《般若经·欢喜品》虽未说譬喻,但佛说“当学般若波罗蜜多”义等与喻相同。

观察分析此品的大乘发心可分为二:一、大乘发心的所依身;二、释能依大乘发心的体。

第一、大乘发心的所依身分二:一、释所依身;二、释所依心。

一、释所依身:大乘发心者谓信解大乘,有正新生起乐欲成佛的六道众生所依身,都能发大乘心。如经云:“尔时百千天人皆发菩提心。”又《道智经》云:“所有天子未发正等正觉菩提心者,彼等当发无上正等觉心。”又如《海龙王问经》云:“二万一千龙皆发殊胜菩提心。”《宝箧庄严经》云:“圣观自在菩萨说,安立诸恶鬼见谛义。”经义是说见谛的因,应说为安立于大乘发心。我们的大师往昔依地狱的所依身发菩提心,此乃《报恩经》中所说故。如有些异生菩萨由业自在受生恶趣亦有故。如《庄严经论》云:“诸具慧者业,复次愿清净,三昧及势力,许是自在生。”(唐译:“生住及愿住,亦猛亦净依,余巧及余出,六胜复如是。”释云:“第一义发心,复有六胜:一生位胜、二愿位胜、三勇猛胜、四净依胜、五余巧胜、六余出胜。”)又如《道次第》云:“天龙等身就其意乐堪能生起一切愿心。”总之,六道众生之所依身,皆有可能发大乘菩提心。

二、释所依心:大乘发心之所依心,许为心者谓近分静虑、根本静虑,如其次第皆有者,因为若得大乘发心,悉是得近分静虑故。若是得彼近分静虑,悉得止观双运故。如《庄严疏》云:“名加行者谓显止观双运义。”若得圆满一切相加行,不应说悉得止观双运,主要是就密意故。

第二、释能依大乘发心的体分五:一、因;二、体性;三、差别;四、利益;五、发心理趣规则。

一、因:发心的因者,如寂天菩萨的《集学论》中所说有四种:1、见佛身相好,欲得如此相好之身而思念发心;2、见闻诸佛菩萨威力不思议功德而发心;3、见大乘教法衰没不忍而发心;4、见一切众生痛苦所逼不忍而发心。

又如《菩萨地》中所说有七:1、种性圆满;2、由善知识摄受;3、由大悲心悯诸有情;4、怖畏生死苦而不厌患生死难行者,依此四因而发心;5、见闻如来及诸大菩萨神变;6、闻大乘藏;7、见大乘藏法将近沉没不忍而发心。

就此品所说,见诸众生被烦恼所损而发心者有四种因缘,及由自力、他力、因力和加行力,从此四力而生起大乘发心。如《宝灯经》云:“深信佛陀及佛法,净信诸大菩萨行,能信菩提无上已,诸上士夫而发心。”这是说缘佛的信心,净信诸大菩萨行,已见圆满菩提功德利益而生信心,由此三种清净信心而发菩提心者,是观察因相的支分。但此品中所说的大乘发心,是自所领受,唯一需要的是从大悲心生,如《庄严经论》云:“许彼根本为大悲。”(唐译:菩萨发心以大悲为根。)

二、体性:大乘发心的体性,谓成为自己助伴为利他故,从希求圆满正等菩提的欲乐相应心而生,是为入大乘道门,住道大乘种性的主要殊胜意识者,即是大乘发心的体性。如《心要庄严疏》云:“为利他故,生起希求圆满正等菩提欲乐相应的殊胜心。”《答问佛子津径》云:“大乘发心的定相者,为利他故,希求圆满正等菩提的欲乐相应心。”是说未入道的补特伽罗身中,有利他欲乐相应的殊胜心,主要意识需要有大乘胜解。

是故大乘发心具有四大差别法(特点或优点):1、利他难行事为意乐大;2、就加行精进门为精进大;3、修习自他意乐为义利大;4、修菩萨摩诃萨真实行为出生力大。如《大乘庄严经论》云:“大喜大精进,大义大力生,菩萨摩诃萨,具二利心生。”

三、差别分六:一就譬喻门分;二就界限门分;三就生起规则分;四就粗细门分;五就体性门分;六就言诠(所解说)门分差别有六种。

一)就譬喻门分:如“地”至如“云”二十二种喻,谓“如地金月火”等。如《庄严经论》云:“发心地相应,余者如纯金,犹如初弦月,当知余如火。”(唐译:如地如净金,如月台增火,如藏如宝箧,如海如金刚。)此二十二种发心喻出自《庄严经论》。

二)就界限门分:在胜解行处名胜解行发心;在七未清净地(初地至第七地)名增上意乐清净发心;在三清净地名异熟发心;在佛地名断障发心。此四种者,如《庄严经论》云:“发心于诸地,胜解意乐净,许余为异熟,后永断诸障。”(唐译:信行与净依,报得及无障,发心依诸地,差别有四种。)

三)就生起规则分有三种:1、许自己先成佛,然后安立一切众生于佛地,是名如国王发心;2、许先安立一切众生于佛地,然后自己成佛,是名如牧童发心;3、许自己与一切众生同时成佛,是名如渡河舟子发心。

四)就粗细门分:粗谓从语表所生的发心(语表谓名句文身);细谓由法性力所得的发心。前者如《庄严经论》云:“助力因力根本力,闻力修力善法业,不坚及与坚固生,他说教法之发心。”这是说助伴从善知识力所生的发心不坚固;因力从种性力所生的发心为坚固;及由往昔修善法力为坚固;由多闻力为坚固,此生修习善法力所生的发心等。最细者,如胜义发心。

五)就体性门分二:一、愿发心;二、行发心,即愿菩提心与行菩提心二种。彼二种之差别,不能按得地与不得地来安立,因为未得地者身心中有行菩提心故,彼身心中有行戒相应故。初者如《集学论》云:“诸未悟入某地,是否有由菩萨戒为增上?应知为有,譬如说迦陵频伽的幼鸟从蛋内出。”是说彼二之差别,并不安立得不得行戒,因为坏行戒的菩萨身心中之发心,虽是得行戒的发心,但是属于愿菩提心故。修习行戒事业所摄与不摄皆不能安立,因为圣位菩萨身心中的愿心,是以修习行的事业所摄故。如《疏》云:“得地之后的发心,没有离开行。”是说行戒于身心中具足与不具足都不能安立,因为大乘见道无间道身心中的发心,是具足行戒相续补特伽罗身心的发心,是愿心故。

六)就言诠门分有:胜义发心及世俗发心二种。

1、胜义发心分五:

一、定相:胜义发心与世俗发心随其一种,都是圆满菩提真性,息灭二现(内识外境),并是殊胜慧所证住种类的大乘圣者之主要意识,是胜义发心的定相。是说未证圣位的凡夫发心,皆是世俗发心,因为未证胜义发心故。

二、差别:从初地乃至佛地有十一种。

三、界限:从初地建立者,如《庄严经论》云:“彼极喜超胜。”《疏》云:“若得见道后乃有,于异生无。”

四、释名:由缘胜义法,彼名胜义发心,这仅是释名,并不全面。

五、殊胜法分二:

(1)就释义门略标:胜义发心(有法),名胜义的地,因为圆满成佛为极大欢喜;福智二资粮极喜积集;已生起法无分别智故。《庄严经论》云:“圆满佛极喜,福智资粮集,于法无分智,生故许最胜。”胜义发心(有法),具足极欢喜超胜者,谓法、有情、自他所作事业、所得殊胜心平等。初法者谓通达一切法无谛实故;二有情者谓随顺一切众生利益故;三自他所作事业者谓尽自他诸苦故;四所得殊胜平等者,谓证得自己与佛我法二空体性无分别故。如《庄严经论》云:“于法诸有情,彼所作佛胜,得心平等故,彼极喜超胜。”

(2)就建立门广说:胜义发心(有法),具有六种殊胜者:1、谓生殊胜;2、广大殊胜;3、欢喜殊胜;4、意乐清净殊胜;5、善巧其余诸地殊胜;6、出离所断殊胜故。如《庄严经论》云:“生广大欢喜,意乐亦清净,善巧余地净,应当知出离。”是故,大乘发心(有法),具有多种殊胜法:1、谓因殊胜;2、谓意乐殊胜;3、谓胜解殊胜;4、谓所缘殊胜;5、谓行法殊胜;6、谓所依殊胜;7、谓所缘过患殊胜;8、谓所治品殊胜;9、谓功德利益殊胜;10、谓出离所断殊胜;11、谓具足究竟诸殊胜故,有十一种。初者根本从大悲心生故,如《庄严经论》云:“许彼根本为大悲”。二者心常饶益有情故。如上论云:“心常饶益于有情”。三者胜解大乘法故。上论云:“胜解大乘法”。四者所缘寻求大乘智故。上论云:“如是,所缘寻求于彼智”。五者由乐欲力辗转向上地行故。上论云:“乐欲辗转向上行”。六者依广大菩萨戒故。上论云:“依广大戒为所依”。七者大乘灭道缘彼过患故。上论云:“灭道”。八者多取小乘等为等起心(出发点),即是彼的所治品故。上论云:“多是所治品”。九者福德智慧体性增长善法利益故。上论云:“福德智慧之体性,增长善法彼利益”。十者于六波罗蜜多加行能修持故。上论云:“常修加行于六度,说为彼者名出离”。十一者以各各自品,及加行皆成为究竟故。《庄严经论》云:“是此究竟地,各各自修行,是菩萨发心。”

四、利益:大乘发心具有多种殊胜利益:1、入此大乘道即是智者善士;2、依彼大乘道福德相续出生;3、往昔所集恶趣因而后当断绝;4、新积乐趣因并能令先所积因向上增长;5、往昔所积诸善法转成金数,如千重铁围而转成金轮,成为圆满无上菩提之因尽无边际;6、如是劣根补特伽罗所依身,从发大乘菩提心的第二刹那,当成为一切天人众生所礼拜供养处故,有此六种。

(一)如圣龙树菩萨的《释菩提心论》云:“不发菩提心,终不能成佛,生死修利他,方便余非有。”又如《宝鬘论》云:“欲自及世间,得无上菩提,菩提心为本,坚固如山王。”

(二)如寂天菩萨的《入行论》云:“谁摄众生界,解脱无边故,由不退转心,彼心受真实。故摄取熟睡,放逸福德力,诸多常相续,虚空平等性。”

(三)《入行论》云:“若作大罪力不忍,冯依勇猛大怖畏,谁能依止顷解脱,于彼谨慎何不依。”又云:“大力极重罪不忍,彼非圆满菩提心,其余善法何映蔽。”又云:“此如劫火一刹那,定能烧毁诸罪恶。”

《弥勒解脱经》云:“善男子,譬如破碎金刚宝石,然金庄严特别超胜,映蔽一切亦不舍金刚宝名,能除一切穷困。善男子,如是一切相智发心的金刚宝石者,虽无精勤,但能映蔽声闻独觉一切功德金庄严,亦不舍菩提萨埵名,能遮止一切生死穷困。”

(四、五)《入行论》云:“成金精华相殊胜,舍不净身成佛身,转变成为无价宝,持菩提心极坚固。”又云:“余善犹如芭蕉树,由生行果即当尽,菩提心树果常在,恒常无尽能增长。”《吉祥施经》云:“菩提心福德,设若有色相,满诸虚空界,是故彼殊胜。”

(六)《入行论》云:“发菩提心刹那顷,诸囚系缚生死狱,然应称为善逝子,世间人天堪礼敬。”

五、发心理趣规则有三:一发菩提心规则;二发菩提心的量;三依仪轨受持规则。

(一)发菩提心规则分二:

1、阿底峡尊者法规:修七种因果教授修心法。

1知母:先修慈悲平等心,次观从无始以来,在生死轮回流转中,无一众生不是曾为自己作过母亲。

2念恩:应修与母亲安乐,因为母亲生我养我之深恩,愿除母亲一切苦,以念母恩。

3报恩:如《弟子书》云:“诸亲趣入生死海,现见沉没大水中,易生不识而弃舍,自脱无愧何过此。”是说自己与一切有情安乐,除苦之方便需要努力精进,应修予一切有情之安乐,除一切苦是唯一报恩。

4悦意慈心:缘一切有情于我有恩,愿常遇安乐,如是修慈心功德。如《三摩地王经》(《三昧王经》)云:“遍于无量俱胝刹,尽其无量众供养,以此常供诸胜士,不及慈心一数分。”

5大悲心:应修如是缘一切有情有恩,此诸有情由苦逼恼,以悲心意猛励役使,忆念云何令离此苦而与安乐。

6增上清净意乐:随后观修彼等一切有情之痛苦,此应唯一由我急切灭除之意乐心。此六是因的教授。

7果大乘发心:如是修心之后,为除一切有情之苦,及引发安乐之方便,如是于我唯有发大乘菩提心,现证圆满正等菩提,乃能解脱一切有情生死苦恼,安立于佛地。是故应当获得无上正等菩提,如是思维作誓愿。(以上七义菩提心,当见《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八卷九,别有专论修习。)

2、佛子寂天菩萨教规:思维自他相换而修心,弃舍执爱自己而换成执爱于他,自己的一切安乐,愿于一切有情身中成熟,一切有情的苦,愿于自己身中成熟。思维自他相换的利益,与不换的过患者,《入行论》云:“若有欲速疾,救护自及他,彼应自他换,密胜应受持。”又云:“尽世所有乐,悉从利他生,尽世所有苦,皆从自利起。此何须繁说,凡愚作自利,能仁行利他,观此二差别。若不能真换,自乐及他苦,非仅不成佛,生死亦无乐。”此为修自他相换的菩提心。

(二)发菩提心的量:依如法修习菩提心教授,其心意若已能生殊胜受持者,是生起大乘发心的量。彼如尝甘蔗皮内的甜味,若未生起殊胜受用,为利他故,欲得圆满菩提之意乐者,如同尝甘蔗皮味。如《增上意乐忆念经》云:“蔗皮心无有,喜味在内中,人食甘蔗皮,不能得甜味。如是说皮者,彼味是心义,是故离喜说,恒常勤想利。”

(三)依仪轨受持规则分三:

1、所受的境:具足以上诸愿心,住彼学处并不满足,还需要一行戒具足。

2、所依的补特伽罗:就天龙八部等身及意乐门,堪能生起一切愿心,此所依身亦堪能受持,如《道灯论释》中说:“厌离生死轮回,念死无常,为般若慧与大悲心。”

3、如何受持仪轨分三:

1加行:应作殊胜皈依,庄严住所,散布香花,供养忏悔,祈求加持,于皈依之所学,如法修学。

2正行:于阿阇黎耶前,端身正坐或右膝着地,合掌恭敬:“祈请十方一切诸佛菩萨意念于我,祈请阿阇黎耶意念于我,我名某甲,若于今生若于余生,所有施性、戒性、修性善根,自作教他见作随喜,以此善根如往昔如来应正等觉,及善住大地诸大菩萨,于其无上正等菩提而发其心。如是我名某甲,从今受持乃至菩提之间,当发无上正等菩提心,有情未度者令度之,未解脱者令解脱,诸未安者令安慰,未涅槃者令涅槃乐。”如是三说。阿底峡尊者所造《发心仪轨》云:“若无如是阿阇黎耶,自发菩提心之仪轨者,自当心想释迦牟尼如来,及十方一切如来,修习礼拜供养诸加持仪轨等,除舍其请白词,及阿阇黎,皈依等次第悉如上说。”

3结行:阿阇黎应为弟子宣说愿菩提心及诸学处。阿阇黎所说诸学处,次复阅读《菩萨藏密意释》。如法闻思,断除一切恶行,自己修积一切善法资粮,并安住于彼善法,修习一切善业,并意念随喜自他一切善法,为未得菩提者令得,已得令不失坏,并令向上增长。如是说三次,三启白,然后回向发清净菩提大愿,广修供养。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二·大乘教授

《般若经》四O二卷十七页至四O八卷十页

已二、释为成办彼誓愿显示方便之教授分二:庚一、正释教授;庚二、修教授义。

庚一、正释教授分二:辛一、结合;辛二、释义。

辛一、结合

论身建立:“发心与教授”。问:发心之后说教授是何因由?答:其因由者,谓已生起大乘发心欲乐境,引生得一切相智,需要获得教授实修,应当了知是所为故,名为前后结合。附说差别,是说初生起菩提心时的菩萨,能如实希求已生的菩提心,及由此成为自己生法故,以护持所得的功德利益,为现前增长故而开示教诲者名为教授。

辛二、释义分二:壬一、总示教授;壬二、别释难通达。

壬一、总示教授有十种

颂曰:修行及诸谛,佛陀等三宝,不耽著不疲,周遍摄持道。

五眼六通德,见道并修道,应知此即是,十教授体性。

一、“修行”:教授修行自性,开示二谛。

二、“及诸谛”:修行所缘境,开示四谛。

三、“佛陀等三宝”:修行所依,开示三宝。

四、“不耽著”:断除贪著恶事,开示不怯弱。

五、“不疲”:对治退屈,开示不疲劳。

六、“周遍摄持道”:对治自轻懈怠,开示摄持。

七、“五眼”:教授修行不依仗他,开示五眼。

八、“六通德”:教授修行一切功德圆满之因。

九、“见道”:教授修行究竟之因。

十、“并修道”:教授修行究竟之因。

总此十种教授:“应知此即是,十教授体性。”

观察抉择听闻教授有五种:

一、听闻大乘教授的所依身:总之,能听闻大乘教授有未入声闻道补特伽罗的菩萨,已得大乘上品资粮道能亲闻佛的教授。如是初发大菩提心时的菩萨,能如是希求无上菩提,如《庄严经论》云:“得静虑神通,现前修行者,往一切世间,于无量诸佛,供养故听闻。”是说亲自听闻胜应化身佛的教授,亦有未入道的补特伽罗,如《道智经》云:“诸天子,未发无上正等正觉菩提心者,当发无上圆满正等正觉菩提心。”

二、依何因听闻:若已得大乘上品资粮道,依法流三摩地即能亲闻胜应化身佛的教授,如《疏》云:“由以下诸道亲见佛,及于闻佛说法的粗障碍一般皆能净治,能亲闻胜应化身佛的教授,特别是生起止观双运三摩地者,是法流三摩地的定相。但彼之因要具足在多劫中积集资粮;戒律清净;大乘种性具足;多闻;一般需要远离种性四种过失所缘。”(一缘烦恼过失,二缘熏修过失,三缘依止恶友过失,四缘衰损贫困不自主过失。)

三、听闻何境:经中所说住十方诸佛,是说宣说大乘法者有:佛、菩萨、及未入道的善知识、声闻、独觉有多种。

四、教授的体性:为大乘发心,所求方便宣说不错的大乘语者,是大乘教授的定相。可分为:教诫大乘之教授,谓已得功德为令增长,是教诫大乘教授的定相。及随教典说法的大乘教授,谓先未得功德为令新得故,是随教开示大乘教授的定相。

五、界限:若就得大乘发心为缘,从大乘资粮道乃至佛地。

第一、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一·教授修行自性

第一、修行自性,开示二谛之教授。

释世俗谛及胜义谛为修行的自性,即是开示二谛之教授。释彼经义,谓“修行”。就词义门释,是显示菩提差别,教授般若与教授方便二种,是故此处分析二谛有七种:一、二谛的差别事(事物本特征、属性或状态依存之处。);二、数决定;三、各各差别自性;四、释名;五、观察一与异;六、了知的利益;七、不了知的过失。

一、二谛的差别事:二谛的差别事者,谓是所知境(任何事物均可为有情之心,及至佛心所,皆可了知的共同境界),即是彼故。

二、数决定:于所知境决定为二谛数者,如《父子相会经》云:“如来说证悟世俗胜义二谛者,亦当了知世俗胜义二谛此中尽已。”

三、各各差别自性分二:一、胜义谛,二、世俗谛。

(一)胜义谛:谓由自己亲证的现量境,以息灭二现为方便所证的境,即是胜义谛的定相(有内心外境分别存在的感觉,名二现)。于彼胜义谛若就空所依事分有:二十空,十八空,及十六空等。但唯除言诠,体性作用无有差别者,谓所破彼等唯破谛实,于无遮[3]同一类故。唯于胜义若就言说正理门分有:有境(内心)胜义和境胜义二种。

初有境胜义者,就言诠正理分有:异门胜义和非异门之有境胜义二种。初如通达无我之理智比量,是说由理智比量的所量境,如芽无谛实,为异门胜义,因为未制伏胜义谛有二现的戏论。二如见胜义谛的圣者根本智,是说圣者根本智前息灭彼等二现一切戏论相,说明非异门胜义。

二境胜义者,有异门境胜义和非异门境胜义二种:初如芽与无我聚义,二如由芽谛实空的空性。如《总义论》云:“如无谛实的无遮胜义事,如无谛实芽聚之非遮[4]者,安立为顺胜义,须知辨别境与有境二种故。”

《二谛论》云:“已破于生等,真实相顺故,我许是胜义。”《中观庄严论》云:“胜义相顺故,于此名胜义,真中离戏论,聚等是解脱。”《中观光明论》云:“如是无生,此与胜义相顺故,名为胜义,非是真胜义,真胜义者谓真性超越一切戏论故。”是说此中所说的主要义,是以有境为缘所说,及附带以境为缘所说有二种。初分有境亲胜义,及顺有境胜义二种。初者,于谁观见前就灭除一切二现戏论,尚未通达现证真如之理智者,是有境亲胜义。以真如总义以为方便,通达的理智比量者,虽能断除自己心前实执戏论,但由不能断除二现戏论,虽是顺有境胜义,但不是有境亲胜义的境。第二者,芽无谛实者,谓在通达芽无谛实之理智比量前,虽是能断除实执戏论的胜义,但在彼理智比量前,不是能断二现戏论的亲胜义,而在圣者根本定体性前,乃是远离二现戏论的胜义,及是顺胜义。

(二)世俗谛:以自己现证的现量,就有二现门所通达,是世俗谛的定相。《入行论》云:“世俗与胜义,许此为二谛,非胜心行境,许心是世俗。”于彼若就言诠正理门分,有正世俗与倒世俗二种。正世俗与倒世俗随其一种,能作自显现境的心,非似现,一般世间人不能通达,是正世俗的定相,譬如色与虚空等。(对内外缘起道理,进行正确思维,从十善而生起因果)如《无尽慧经》云:“云何世俗?谓世间名言,名言文字语言所表。”《入中论》云:“痴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现为谛,能仁说名世俗谛,所有假法唯世俗。”彼色与虚空随其一种,非如是现,一般世间人能通达,自性在名言中有,随一皆由量堪能破除,是倒世俗的定相。譬如镜中的面貌影像及补特伽罗的我等。如《二谛论》云:“似现有作用,能故不能故,是正非是正,二世俗差别。”彼《释》云:“于识显明境相,如有显现境相,如是显现有作用(有为法),当知有虚妄与不虚妄之差别者,如水等及阳焰等,通达正与不正。”如《入中论》云:“有患诸根所生识,待善根识许为倒。”又云:“无患六根所取义,即是世间之所知,唯由世间立为实,余即世间立为倒。”

四、释名:瓶的法性(有法),说汝是胜义谛的因由者,谓胜义心不错乱,有圣者根本(定)智现见前以为谛的因由,作如是说故。瓶(有法),说汝是世俗谛的因由者,谓在世俗心根识前为谛,由虚妄义作如是说故。根识(有法),说汝是世俗心的因由者,谓由能障见真如心,作如是说故。

五、观一与异(多):总则,对于一有:一事(事物)、一体、一自性、一义、一反体。对于异有:异事、异体、异自性、异义、反体同一。已破一的异等说有多种,此中于一体,相反为异,如所作与无常处者,谓无谛实与世俗中有,二为一体,相反是异故,因为虽在世俗中有,但与谛空非异体(世俗有不异谛空体,即世俗不异空体),虽然谛空,但世俗中有(谛空不异世俗有体),非异体故,因谛空有即是世俗中有是一体,世俗中有即是谛空一体故。如《般若心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释菩提心论》云:“离世俗者异,彼即非所缘,说世俗空性,唯空性世俗,若无定不生,如所作无常。”《疏》云:“二谛若是一,当成《解深密经》中所说的有四种过失(损害),若是异体,亦成四种过失,于一体,相反是异。”是说《解深密经》是唯识师自宗所许二谛是一有四损害(过失),若是异体亦有四种损害,故成立二谛一体,相反立为异。如是在中观处,中观师自宗,对二谛一体,相反成立为异。譬如离法界,即非如是法,因为法界者,如《辩中边论》说:“法界无作故。”所以一切法由谛实空说为空性。

六、了知的利益:由于了知二谛现象,则具有殊胜利益,因为于佛语义不迷惑,并能积集广大二种资粮,是趣向佛功德殊胜海的彼岸故。如《二谛论》云:“了知二谛相差别,则不愚迷能仁语,积集一切资粮已,圆满趣向世彼岸。”《入中论》云:“世俗真实广白翼,鹅王引导众生鹅,复承善力风云势,飞度诸佛德海岸。”《释菩提心论》云:“知诸法性空,通达因果理,甚奇中甚奇,希有中希有。”

七、不了知的过失:若愚迷二谛现象者,是诸多过失的生源处,如《迦旃延那教授经》云:“迦旃延那,何故此世间多贪著有及贪著无,由彼贪著有无为缘,则有生老病死,忧悲愁叹,众苦损恼,由错乱业不得解脱。”佛经是说,耽著谛实有,及执世俗无,由是以增益[5]损减[6]恶见为缘而受种种痛苦故。又如《中论》云:“不知彼等谛,彼二相差别,于佛圣教法,不见甚深性。”《入中论》云:“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不知分别此二谛,由邪分别入歧途。”清辩论师说:“无正世俗梯,欲上真性舍,向上攀登者,不堪为智者。”

有说:一切法非有,非无,亦有亦无,亦非有亦非无是究竟真性。如《经》云:“一切非有、非无、亦有亦无、亦非有亦非无。”又如《宝积经》云:“迦叶,有者是一边,无者第二边,永断彼二边者,即名为中道。”不合道理。

经初义是说:一切法胜义中非有无谛实,名言中非无彼亦无谛实,胜义中有与名言中无,二者俱亦无谛实,二者俱非亦无谛实义。第二义者,谓见真实有则是常见,见名言中无是显断见故。若不尔者,一切法(有法),应是有故,不是无故,定遍,因为若不是由自性无,必须是由自性有,如《回诤论》云:“若遮无自性,当成有自性。”

论义是说:有诸菩萨摩诃萨,真实中不见菩萨摩诃萨等经(有法),是开示修行自性者,谓不超越二谛境,就有境心处以方便智慧双运门来修习,开示是经的词句故。“设若此南瞻洲”等经(有法),是开示修行不共殊胜者,因为唯一是为自己与小乘作意意乐不共修行所证受。

第二、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二·开示四谛

第二、修行所缘开示四谛之教授

释苦等四谛。

释彼经义,谓“及诸谛”,彼即就词义门释,是说于色等苦果由自性空。此分:别释与略义二种。

一、别释分四:

(一)苦谛果:经云:“若学色空是名学,乃至学一切相智或不学即不见真实。”经义是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谛及十二缘起结合二十空。如《十万颂》、《一万八千颂》中说,若学此等七种空性是名为学。《摧难论》中说,蕴、界、谛、缘起、一切法、有为及诸无为法皆由自性空七种,释《般若经》义。是说于色等苦果自性空,及与般若波罗蜜多真如体性为一性。其义谓色自性空等经(有法),是教授苦谛,是为教授破除于彼苦谛实执所知境故,是经词义故。

(二)集谛因:经云:“色生有法或色灭有法真实中皆不见,乃至一切相智性空,性空者即一切相智。”释彼经义,谓集谛性空及以色等因不异性,色等者非集、非灭、非杂染、非清净的(有法)。其义是说色生(有法)或经(有法),是教授集谛,是为教授破除于所断集谛的实执故,是经词义故。

(三)灭谛果:经云:“何以故,舍利子,空性者不生不灭,非杂染非清净,不增不减,非过去非现在非未来。乃至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若如是学者是名为学。”释彼经义,谓灭谛性空,远离生灭杂染清净增减等者,谓无色乃至亦无无明生,亦无无明灭,无佛亦无菩提。其义谓空性不生等经(有法),是教授灭谛,是为教授于所得灭谛破除实执故,是经词义故。

(四)道谛因:经云:“复次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如是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我施波罗蜜多是名为学或不学,真实中皆不见,乃至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如是学者,是名学般若波罗蜜多。”释彼经义,谓于道于施等波罗蜜多,及我或内空等者,谓外空等,前际,后际彼此具足非不具足修行,道的体性皆以无分别而为方便,教诫出离。是教授道谛,是为教授破除道谛在身中的实执故。

二、略义此中分六:一、释名;二、数决定;三、次第;四、各各自性;五、一与异;六、认识十六差别法。

(一)释名:说四谛的因由,谓圣者所见住十六差别法,唯诸圣者是谛,如实修行观见了知,诸凡夫众生不能如实了知及如实见故,名为四圣谛,是说唯是圣者所见谛故。

(二)数决定:四圣谛数决定的因由者,谓但希求解脱所抉择为主要,故决定为四种故。于所抉择为主,有抉择杂染品为主要的苦集二谛故,抉择清净品为主的灭道二谛故,是于生死流转与还灭的因果关系决定有四。

对于生死,谓能系缚的因为集谛,已系绑的果为苦谛,决定有二。于清净,谓能解脱生死的方便为道谛,解脱的果体为灭谛,决定有二种故。

(三)次第:就因果义理次第相顺,应先说集谛与道谛,应后说苦谛与灭谛,因为苦谛自因是从集谛所生,而灭谛由道谛力所得故。此中就有境内心现证次第相顺为次第,如此显示的因由者,谓先缘生死总别过患,极善思维后,必须生起欲离苦之心。若彼心已生,能不能离苦,于苦有因无因,思维彼因是常是无常,即能考察于集。若加如是观察,即能觉知十二缘起支内的业与烦恼二者是为苦因后,由此生起欲断苦因之心,故先说苦谛,第二说集谛。若见能断除集,当见能作证灭谛,于作证灭谛皆依道在身中而作修习,所以灭谛在第三时说,道谛第四时说故。譬如初有某病,欲了知病,随后欲断除病因,其后欲解除彼病,然后乃出现依药。如《宝性论》云:“病者应知病因者应断,所得乐住如药者应依,苦因灭彼苦因如是道,应知应断应证而应依。”

(四)各各自性分二:一、略示;二、广释。

1、略示:圣谛有四者,如《集论》云:“云何抉择谛,圣谛有四种,谓苦集灭道。”

2、广释四谛:

(1)若是杂染品谛,皆是无常、苦、以另外的我空、及成为自性补特伽罗的无我,由四种为缘而分,是苦谛的定相。若分,有不净情与器二种世间。如《集论》云:“何为苦谛?谓由有情生与生处亦应了知。于此分苦苦、坏苦和遍行苦三种,初苦苦,如病痛等受,二坏苦,如从贪爱食香味的受,三遍行苦,如五取蕴。”

(2)集谛:何为集谛?谓从因、集、生、缘四种为缘而分,是集谛的定相。若分:有业集谛和烦恼集谛二种,如《集论》云:“何为集谛?谓烦恼及由烦恼为缘所生的业。”

1业集谛分为:由生死轮回所摄的福业、非福业和不动业三种。

初福业有能引生人中的业、及能引欲天的业二种。初引生人中的业,有能引生四大部洲人中的业四种,二能引生六欲天的业有六种。

二非福业,有能引生三恶道的业三种。

三不动业,有能引生色界和无色界和业二种。第一能引生色界的业分:初禅、二禅、三禅、四禅能引生的业有四:初禅能引生梵众天、梵辅天和大梵天的业三种。二禅能引生少光天、无量光天和极光天(光音天)的业三种。三禅能引生少净天、无量净天和遍净天的业三种。四禅能引生无云天、福生天、广果天、(无想天)、无烦天、无热天、善见天、善现天和色究竟天的业有八种(加无想天为九种)。第二,能引生无色界的业有四:谓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及能引生三有顶非想非非想的业四种。

2烦恼集谛:谓有六根本烦恼和二十种随烦恼二种。初六根本烦恼者,谓贪、瞋、慢、有烦恼之无明、有烦恼之恶见、及有烦恼之疑六种。二随烦恼者,谓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骄、无惭、无愧、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及不正知有二十种。

六欲天: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天。

(3)何为清净品的谛?谓以灭、静、妙、离四相为缘而分,是灭谛的定相。若分有从实假各各不分为缘,谓有甚深灭、语表灭、胜义灭、未圆满灭、圆满灭、无庄严灭、有庄严灭、有余灭、无余灭、及殊胜灭十种。如《集谛》云:“云何灭谛?谓甚深、语表、胜义、未圆满、圆满、无严、有严、有余、无余、及殊胜。”初如大乘圣者身中的灭谛,二如暂断世间道欲烦恼现行的断,三如圣者身中的灭谛,四如小乘有学身中的灭谛,五如小乘阿罗汉身中的灭谛,六如单从般若分解脱的有余涅槃,七如从二俱分解脱的无余涅槃,八如单从般若分解脱住有余涅槃声闻阿罗汉的灭谛,九如从二俱分解脱住无余涅槃声闻阿罗汉的灭谛,十如无住涅槃。若略有语表和胜义灭合为二种。假名者与是其它诸法性相。

(4)何为清净品谛?谓以道、理、行、出四相为缘而分,是道谛的定相。若分若以眷属为缘,有资粮等五道。初二是假名者,后三是性相。如《集论》云:“何为道谛?由何道遍知苦;永断集;作证灭;及修道者此略摄为道的性相。五道者谓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和究竟道。”

(五)一与异:灭谛及余三谛,已破其一即是异,苦集二谛相反是异并不相违,因为集谛悉是苦谛故,彼与道谛相违者,因为若是道谛,必定不是杂染品谛,故道谛与苦不相违者,谓声闻修道身中的未知根、已知根的受,披二俱是苦故。

(六)认识十六种差别法分二:一认识十六种颠倒,二认识与彼相违的十六种行相。

1、认识十六种颠倒:于苦谛有四颠倒者,谓执取蕴常乐我净等故;于集谛有四颠倒者,谓执苦无因、执唯从一因作、执大自在天他心变化施舍所作、执自性常分位变异等故。于灭谛有四颠倒者,谓执本无解脱、仅于某一有漏(殊胜)差别执为解脱、仅灭某一苦的差别(殊胜)执为妙解脱、虽有尽苦但执为退转等故。于道谛有四颠倒者,谓执本无解脱道,证无我的智为解脱道执为不合理,于静虑的某一差别(殊胜、特点)执为解脱道,执无有毕竟能尽苦的诸解脱道故。如《释量论》云:“谓依于四谛,执乐我我所,十六种颠倒,增益起偏爱。”

二、认识与彼相违的行相:取蕴(有法),是无常,暂时生故;是苦者,谓是随业烦恼自在故,以另外的我空行相者,谓无有另外主宰的我故,无我之行相,谓无自在的我体故。十二缘起支内的业与爱(有法),名因的行相者,是自苦果的根本故。集的行相者,是数数能生自苦果故。生的行相者,谓是猛烈能生自苦果故。三有之爱(有法),名缘的行相,谓是自苦果的助缘故。由对治力毕竟能尽苦的离系(有法),是灭的行相者,谓是永断苦的离系故。静的行相者,谓是永断烦恼的离系故。妙的行相者,谓是利乐体性的解脱故。离的行相者,谓是不退转的解脱故。现证补特伽罗无我的智(有法),名道的行相者,谓是能趣向解脱道的住种性故。理的行相者,为正对治烦恼需要故。行的行相者,谓是心之真理修行不颠倒故。出的行相者,谓是能究竟尽苦之道故。

第三、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三·开示三宝

第三、释修行所依开示三宝之教授

“佛陀等三宝”是说开示教授三宝为修行的所依境。此中分《般若经》中所说之理,及由论释之理二种。今初佛宝,如《般若经》云:“复次舍利子,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色不作一切相智行,如是于真实中不见色性。”二如《论》释经义云:“佛陀等三宝,此是就经的词义门而释,于佛与佛陀。”

此分:别释与略义二种。

一、别释:分教授佛宝、教授法宝、教授僧宝三种。

一)教授佛宝:如《般若经》云:“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色”乃至“菩萨。一切相智者谓菩提,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精进”。经义是说,于佛陀与菩提以清净相一性,为修行佛法相一切相智皆不可得,不行于色等,当如是能缘所缘平等性。其义是说,“于色不作一切相智行”等经(有法),是教授佛宝,是为破除于彼佛宝真皈依处执为谛实故而教授,是经的词义故。

二)教授法宝:如经云:“复次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真实中不见色有法,真实中不见色无法”乃至“不生恶慧心”。《论》释经义,谓于法由三智性所摄,由体、对治以及所有一切行相所摄的一切法皆无自性。其义是说,“不行色有法”等经(有法),是教授法宝,是为破除作证彼法宝执为谛实故而教授,是经的词义故。

三)教授僧宝:除以上所说诸大菩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所余已,“具寿舍利子白佛言,世尊,诸菩萨摩诃萨安住般若波罗蜜多,从何处没来生此间、从此没当生何处。佛告具寿舍利子,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安住此般若波罗蜜多,有从余佛国土没来生此间,有从覩史多天没来生此间。”《论》释经义,所摄于此僧伽属于佛宝,除阿罗汉,由有住三果四向之差别,七圣位菩萨及麟喻独觉合为八种,由于有利钝根等之差别,说为趣入无生二十种住圣位菩萨有学不退僧。其义是说菩萨摩诃萨“从何处没而生此间。”等经义(有法),是教授僧宝、是为破除于彼僧宝修行善友执为谛实故而教授,是经的词义故。

二、略义,谓开示教授三宝

观察此处经义,可分为三种:一依《宝性论》中所说规则;二依《大乘庄严经论》中所说轨则;三受持修行之次第轨则。

一)依《宝性论》中所说轨则分四:一、辨别不共三宝;二、释皈依总建立;三、释世俗皈依和胜义皈依之差别;四、释宝的名义。

(一)辨别不共三宝:谓具有八种无为等功德的究竟皈依处,是佛宝的定相。其差别分为世俗佛宝和胜义二种。世俗佛宝,如佛的报、化二种色身;胜义佛宝,如佛的法自性身和智慧法身。如《宝性论》云:“自性圆满住,是为胜义身,诸仙称号身,波罗蜜圆处”。立量云:佛宝(有法)具有八种功德。1、远离生灭的无为功德;2、息灭有功用行的任运成就功德;3、于内心自显现境不是由似现能诠声及分别心所能如实通达的功德;4、如所有智和尽所智的功德;5、大悲心的功德;6、势力作用功德;7、自利功德;8、利他功德。如《宝性论》云:“无为任运成,非他缘能证,智悲势力具,二利具足佛。”此若略说,可摄为二。初三种是自利功德,后三种是利他功德,如《宝性论》云:“初三句自利,后三句利他。”

无思等八种功德随一具足的圣者身心中的清净谛(四清净:自性清净、所缘清净、成办清净和证得清净。)是法宝的定相。其差别,从言诠正理门可分为世俗法宝和胜义法宝二种。初世俗法宝,如十二部契经;二胜义法宝,如灭谛与道谛。立量云:大乘法宝(有法),具有八种功德。1、非由四句分别心所能如实思维的功德;2、无有业及烦恼随一种类的功德;3、无有非如理作意分别的功德;4、道体障碍及不共法悉皆清净的功德;5、显示如所有智和尽所有智的功德;6、具有能对治(能对治烦恼等方法)、所对治(实执障碍和烦恼等)的功德;7、具有远离所有贪著的灭谛功德;8、具有谁能远离贪欲的道谛功德。如《宝性论》云:“无思无二无分别,清净显明对治品,谁能离所有贪著,彼即二谛相有法”。此若略说,可摄为二。初三种是灭谛的功德,后三种为道谛的功德。如《宝性论》云:“二离贪者灭,道谛清净摄。”

具有解脱智八种功德随一的圣补特伽罗,是僧宝的定相。其差别,从言诠正理门可分为世俗僧宝和胜义僧宝二种。初世俗僧宝与圣补特伽罗是一义;二胜义僧宝,如(圣者身心中的)灭谛与道谛。立量云:大乘僧宝(有法),具有八种功德。1、如所有智的功德;2、尽所有智的功德;3、内智明处的功德;4、5、6、三种随其自己根性贪、着、劣三种随类悉皆清净的三种功德;7、智功德;8、解脱功德。如《宝性论》云:“如尽所有内,智观清净故,圣者不退众,无上功德体。”此若略说,可摄为二。初三种摄为智明处功德,后三种摄为解脱功德。

(二)释皈依总建立:如《宝性论》云:“学佛教法义,三乘作用三,三胜解增上,建立三皈依。”其义,立量云:总的说来,佛经中所说三皈依的建立(有法),是有所为(目的、宗旨)的,因为是诸菩萨趣入大乘道,自己所得佛果的皈依处;其余众生身心中修行所摄的佛是因的皈依处;以及其余声闻独觉二种种性亦是因的皈依处;虽然未入道,但能信解恭敬供养佛宝,作诸殊胜事业为增上,是为建立皈依佛宝。已入独觉种性道所得的果位,及虽然未入道,但能信解正法作诸殊胜事业为增上,是为建立皈依法宝。已入声闻种性道所得的果位,及虽然未入道,但能信解僧宝作诸殊胜事业为增上,是为建立皈依僧宝故。以三种正因成立:佛宝是两足尊之殊胜;法宝是离诸贪欲之殊胜;僧宝是和合众的殊胜故。

(三)释世俗皈依和胜义皈依之差别。此分世俗皈依及胜义皈依二种。

1、世俗皈依。如《宝性论》云:“断故妄法故,无故有畏故,二种法圣众,终非胜皈依。”其义,立量云:由所化众生身心中所摄的十二分教(有法),非究竟皈依,因为现证教义究竟时犹如船筏所应舍故。又如《大乘庄严经论》云:“由知义诸法,正理如船筏。”又如《宝性论释》云:“法者有二种,谓教法及证法,此中教法者谓言说经等教法,由名句文声所摄,彼是为了现证道的究竟故,犹如船筏。”立量云:有学圣者身心中的道谛(有法),非究竟皈依处,因为在自己的观见前,似现远离一切自性垢染,实则尚未远离一切垢染,是虚妄的有法故。又有学圣者身心中的道谛(有法),非究竟皈依处,因为从有垢染分位至远离垢染分位尚须异转,是无常法故。又如《宝性论释》云:“证法者谓由有因果二种差别,此谓道谛和灭谛,因为由谁与谁名为所应证,此中道者属有为相,名为有为相所属,此中道者属有为相,彼即是虚妄的有法故,若法是虚妄的有法,彼即非谛,凡非谛者彼即是无常,若是无常彼即非皈依处。”立量云:无余涅槃(有法),非究竟皈依,因为仅以无烦恼及苦差别显示故。如《宝性论释》云:“若不属道谛的灭法,如声闻理趣,如灯断灭,仅以无有烦恼及苦而无有显示者都不堪为皈依或非皈依处。”立量云:第十地者、声闻、独觉、诸阿罗汉(有法),非究竟皈依处。因为有所知障的怖畏故。如《宝性论释》云:“僧者具有三乘之名易于了知,然彼常有怖畏,尚有所学寻求出离皈依,不是趣入圆满无上正等菩提。”问:有何怖畏?答:阿罗汉虽然断尽三有但习气未断故,未尽恒常相续一切想,即住于怖畏想中,譬如执剑的刽子手欲来害己,是故彼等并非毕竟无有出离,皈依者谓是正理寻求皈依。

2、胜义皈依。问:何为胜义皈依?答:有,唯独佛陀乃是究竟皈依故。因为佛陀是二谛究竟功德法的所依故。如《宝性论》云:“趣入于胜义,皈依唯佛陀,能仁法身故。”然于究竟皈依不全为三宝,何以故?全为三宝者谓三皈依圆满所显的僧,彼僧若成佛时乃成为彼僧皈依的究竟故。如《宝性论》云:“虽众究竟故。”又如《金鬘论》(宗喀巴大师的《现观庄严论疏·金鬘论》)云:“虽众究竟故,谓于究竟皈依,是为断除于三宝全与不全之疑的邪分别故所说。”

(四)释宝的名义。立量云:三宝(有法),说汝是稀有珍宝是有因由的,因为与如意宝一样有六种法相似,作如是说故。六种法相似者,谓出现世间稀有、明净无垢、具有通慧等势力、善思维诸庄严殊胜、诸功德最胜、及不随贪瞋所转变故。如《宝性论》云:“真实世稀有,明净及势力,能庄严世间,胜上不变等。”是说宝有至宝、真实之义,为最上稀世之珍。1、由于未积集福德智慧资粮者而不能见,故是稀有;2、本非染浊之法,故是明净无垢;3、能成办自他利益,故是有势力;4、是诸众生善心之因,故是能庄严世间;5、最胜第一超出世间,故是最上;6、及性非可变,故是不变,具此六德者,堪称为宝。

二)依《大乘庄严经论》中所说轨则分三:一、略示五大皈依;二、广释;三、大乘皈依成就殊胜。

(一)略示五大皈依。立量云:凡是为胜乘故而皈依(有法),名为诸皈依内最极殊胜,因为所缘遍行,修行誓愿广大,证得殊胜,映蔽声闻独觉,从差别自性门是为特别殊胜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遍行誓证及映蔽,差别自性四相别,胜乘故善皈依宝,名诸皈依最殊胜。”

(二)广释有五:1、立量云:智者佛子(有法),是遍行一切有情,因为是为度脱一切有情出离生死故。彼(有法),是遍行一切乘,因为是善巧修习三乘道故。彼(有法),是智慧遍行,因为具有善巧二种无我故。彼(有法),是涅槃遍行,因为证得三有涅槃法我空一味故。当知此处是智者菩萨所缘遍行,是为修行所摄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若向度脱诸有情,善巧遍行智慧乘,生死涅槃寂一味,当知智者此遍行。”

2、立量云:圣佛子(有法),多由欢喜希求菩提殊胜,因为彼是了知菩提功德的菩萨故。圣佛子(有法),具有修行殊胜,因为利他无有餍足的难行能真实行故。圣佛子(有法),具有所得殊胜,因为从佛至佛一切断证功德悉皆平等故,当知此是圣者菩萨的誓愿殊胜,是为修行所摄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多喜希求胜菩提,无厌难行真实行,从佛至佛悉平等,当知智者誓愿胜。”

3、对佛子(有法),具足证德殊胜,获得福德大蕴,成为三有之上师,得三有之大乐,能息灭纯大苦蕴,获得胜慧无分别智之大乐故。圣佛子(有法),具足果殊胜,因为积集众殊胜法蕴恒常身力资粮,息灭(止)二障习气,获得远离三有与寂灭涅槃边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获大福聚三有师有乐,息灭纯大苦聚胜慧乐,众胜法蕴常身善资粮,息灭习气离有寂灭边。”

4、圣佛子(有法),是映蔽声闻独觉诸众,因为胜出声闻独觉善根广大,义利广大,恒常无边相续不断,具足无尽智的功德故。圣佛子四种善法根(有法),(四种善法根:一世间善根,二出世善根,三成熟善根,四神通自在善根,以四种善根胜出声闻独觉。)具足三种作业,谓能成熟世出世间诸有情,获得自在功德,能作无余功德无尽智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智胜声闻众善广大义,恒常无边无尽智映蔽,彼善世出世间能成熟,彼获自在寂蕴无尽智。”

5、此大乘皈依(有法),体义具足,由于乐欲佛陀殊胜法,能誓愿皈依佛陀故。此大乘皈依(有法),因义具足,当知是从大悲心所生故。此大乘皈依(有法),果义具足,能获得一切相智性(或一切种智)故。作用具足,能安立一切有情利乐,利他难行无有餍足故。诸功德具足,出离所断事,显示福智二种资粮的功德具足故。其差别有二:一、粗则从语表名称所生;二、细则以法性力所得。此诸智者的皈依者,谓胜出小乘皈依最为殊胜,是为修行所摄持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乐欲佛法誓悲智,相智利难无餍足,出离诸乘德常具。”

(三)大乘皈依成就殊胜。立量云:此大乘皈依(有法),具足自利广大,成为增长无量功德故;具足利他广大,能遍满悲愍诸众生故;具足加行殊胜,能广作无等圣教大法事业故。如《大乘庄严经论》云:“于此皈依义广大,增长无量功德故,悲愍众生意乐遍,广作无等大圣法。”

三)受持修行之次第轨则分五:一、依何境;二、依何因;三、如理皈依之轨则;四、皈依的功德利益;五、皈依后所学之次第。

(一)依何境。皈依的境者,谓诸希求解脱者,于无上究竟皈依处,是希有至宝。如《妙幢经》云:“诸遭怖畏人,多皈依山林,及皈诸园囿,皈所供树木,其皈非尊胜,其皈非第一,虽依其依处,不能脱众苦,若时有皈依,佛法及僧伽,由知苦苦集,正超越诸苦,八支圣道乐,当趣般涅槃。”如寂天菩萨《入行论》云:“故自今皈依,诸佛众生性,勤救众生事,大力除诸畏。”又如《百五十赞》云:“若谁一切过,毕竟皆永无,若是一切种,一切德依处。设是有一心,即应皈依此,赞此供养此,应住其圣教。”月称论师《皈依七十颂》云:“佛法及僧伽,是求解者依。”是故,立量云:三宝(有法),是求解脱者所应皈依处,善巧远离自己一切怖畏,解脱他一切怖畏之方便,随顺大悲心悲愍他无有远近一切而转,作一切有情皈依怙主及亲友正士故。

(二)依何因。皈依的因者,谓了知自己一切苦而生怖畏,欲远离诸苦怖畏唯有三宝乃能救护,是皈依的因圆满,从依彼皈依圆满之因生起皈依之心坚定无疑故。

(三)如理皈依之规则。皈依的规则有道体二种之别,依此二种因,系心思维三宝,令心转变唯三宝能解救一切苦难,而安住许诺誓言所显之正理,是皈依的体故。如,《入行论》云:“我由怖畏故,将自奉普贤,”这是从皈依三宝体性门,以身语意业的三皈依,其所相(事相)者如以身顶礼等。

从皈依三宝胜劣门有下中上三士之差别。下士为自己解脱恶趣苦故而皈依三宝;中士为自己解脱生死轮回苦故而皈依三宝;上士为解脱一切有情生死苦故而皈依三宝。从界限门分,有因时的皈依及果时的皈依二种。初因时的皈依,如有情身心中的皈依;次果时的皈依,如佛地的皈依。从粗细门分亦有二种,粗分谓从诸语言所表生起的皈依;细分谓由法性力所得的皈依。又粗分如由其它和尚阿阇黎等说法受持的皈依;细分如由过去生中皈依宿业的习惯势力忽然现起所生的皈依;及由通达法性色之力所生的皈依。

(四)皈依的功德利益。皈依具有特别殊胜利益。谓能摧毁一切罪堕;能圆满广大福智二种资粮;能救护一切灾害;能新得别解脱戒等功德;及已得不失坏并能令增长;能令种性醒觉;能速得无上菩提等功德利益故。如《摄般若波罗蜜多论》云:“皈依福有色,三(千)界器犹狭,如大海水藏,非握能测量。”

(五)皈依后所学之次第。皈依后所学之次第分二:一别所学,二共所学。

初别所学又分遮所学及修所学二种。初遮所学者,如《涅槃经》云:“若皈依三宝,是谓正近事,终不应皈依,诸余天神等。皈依正法者,应离杀害心,皈依于僧伽,不共外道住。”二修所学,如龙树菩萨《亲友书》云:“随工巧拙木造等,智者应供善逝像。”

二共所学者,应学恒常亿念、爱惜、护持三宝比自己生命更为重要;并及应当恭敬、顶礼、供养三宝等,不信的心仅一刹那顷亦不应生,如是所作当成为一切乐善的基础故。如宗喀巴大师说:“众生怖畏生死险,孤独无伴遍漂游,因无三宝皈依处,是故至心而皈依。”

甲操杰大师的《心要庄严疏》中说:“教授三宝分二:一、总义,二、支分义。

一、总义分四:一、认识不共三宝;二、皈依总建立;三、世俗与胜义皈依之差别;四、如何皈依之理趣。

一)认识不共之三宝:如《宝性论》云:“无为任运成,非他缘能证,智悲力具足,二利具足佛。”是说二利圆满,三身自体具足,是名佛宝。上论云:“无思无二无分别,清净显明对治品,谁能离贪所有着,彼即二谛相有法。”是说具足清净二谛性相,即是法宝。上论云:“如尽所有内,智观清净故,圣者不退众,无上功德体。”是说具足解脱智见功德,是不退僧宝。

二)皈依总建立:《宝性论》云:“学佛教法义,三乘作用三,从胜解增上,建立三皈依。”于彼总的说来,契经中所说,是显建立三皈依的所为者,当知已入大乘种性道,在自己身心中所得的佛果皈依,及修行成就所摄的佛因皈依。其余声闻独觉二种性亦有因皈依;虽然未入道但能于佛供养承事等作殊胜事业,由能以信解为增上而建立皈依佛宝。已入独觉种性道,在最后有时,不依他教希求自得涅槃等为果皈依;虽然未入道,但能于妙法作殊胜事业,由诸信胜解为增上,即是建立皈依法宝。已入声闻种性道,在最后有时,依随顺他教希求得涅槃等,是名果皈依;虽然未入道但能于僧众作殊胜事业,由诸信胜解为增上,即是建立皈依僧宝。在自身心中虽不希求所得,然于谁皈依的法宝和僧宝,观待彼当知为因皈依。依建立大乘不共三皈依,对其余二种性(声闻、独觉),亦应了知因三皈依及二种果皈依,此乃显示诸经中所说总建立三皈依的所为。

三)世俗与胜义皈依之差别:《宝性论》云:“断故妄法故,无故有畏故,二种法圣众,终非胜皈依。”是说于彼世俗和胜义皈依义者,谓如定性声闻,在自己意乐心前,唯求寂灭生死苦,除彼以外,执为不须希求上进,住实有法以为道行,即非究竟皈依者,是名世俗皈依;虽在意乐前执为究竟行,但于彼义是究竟的胜义皈依义,亦不是修行教法等究竟的法身,于谁补特伽罗亦无欲乐了知,唯不合理。是故虽是大乘教法,但非胜义皈依者,谓仅是显示义现观的方便,若已得义现观究竟,则不需要得彼尚未得的方便,犹如船筏唯所应舍。于此,总的来说,全面辨别是修行的支分,不是主要义。圣者菩萨身心中现证无我的般若慧者,谓在观见前虽然似现远离一切垢染,但未尽一切垢染,于自性垢染尚未灭除,于彼显现境未尽一切垢染自性,是故是空聚虚诳的有法,显然不是胜义皈依。若是有为法,许为悉非究竟皈依者,谓佛的道谛,及二种色身是究竟皈依,当知一般是为灭除邪执分别,应长久断除。对于声闻乘的理趣,谓声闻无余涅槃,不是究竟皈依,因为仅无苦集所显故,由此未尽所知障的怖畏还能引发作用,于声闻独觉阿罗汉行相,如执剑刽子手有所知障的怖畏。是故胜义皈依者,如《宝性论》云:“趣入于胜义,皈依唯佛陀,能仁法身故,资粮究竟故。”是说唯有具足三身自体的佛是胜义皈依。

四)如何皈依之轨则:当善了知诸经所说三宝的功德,及略抉择皈依三宝所学之次第。总的来说,自己观生死过患,特别是观恶趣过患,善于思维,意念怖畏。依此二因了知唯有三宝乃有离怖救护之功能,对于三宝系心思维,观待其心依止之皈依意善调柔以为前行,于皈依学处应如法修学。若如是作,随佛悲心令功德辗转向上增长,于此已得坚固暇满之身,心意极善调柔皈依。若无希求,纵于闻思修能精进者其果极小。此处正说者是谓建立大乘三皈依,其后以清净信心所缘佛功德等,是显皈依的境。

二、支分义分三:

一)教授佛宝:教授佛宝者,谓菩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色不作一切相智行,因真实中不见色等,是为于佛宝断除实执之教诫,因为了知所缘能缘谛空平等性的究竟智,是教诫佛宝故。应是这样,因为一切相智在胜义中不可得,教诫于色等境与有境心,性相与所表,界与见在胜义中无行无所著故,于一切相智教授即是于佛教授,因为是能表一切相智佛法的性相故。一切相智在胜义中不可得,佛与二种清净具足菩提清净皆谛空一相。

二)教授法宝:教授法宝者谓不行色有法,不行色无法等,显示教授法宝,因为由三智所摄境,即体、对治和行相所摄一切,即总摄一切法在胜义中皆无自性故。

三)教授僧宝:教授僧宝谓指圣者菩萨有学不退僧,入胜义中无生性。教诫传经说法僧,是为教诫破除实执僧宝修道作助伴故。问:僧亦有多种行相,因住果有三,向有四种之差别,七大士圣位菩萨及独觉共有八种圣僧(有法),应有多种差别,因为有钝根之差别,其数有二十种故,岂不都是住果向八种圣僧吗?答:除大乘阿罗汉不属此处僧宝内所摄,因为属于佛宝。对于三宝是为破除在胜义中耽著皈依。(译自甲操杰大师所著《现观庄严论释·心要庄严疏》)

第四、释大乘教授十法之四·开示不怯弱

第四、对治贪著恶事,开示不怯弱“不耽著”之教授。是说为对治耽著恶事,断除懈怠,开示不怯弱精进之教授。这在教授僧宝处说,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身语意三有恶业无容暂起所余。经义是说,诸菩萨摩诃萨,身语意三业有恶事,入此菩萨道,修行六波罗蜜多,是难能行故。不耽著恶事,谓于身等受用不起贪著行,是教授身语意不贪著恶事之精进,因为由对治身语意耽著享受生乐着,即能断除身语意之懈怠故,教授身等皆无谛实。

第五、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五·开示不疲劳

第五、对治退屈开示不疲劳,“不疲”之教授。是对治疲劳懈怠,开示不疲劳之教授。经义是说,从色等乃至圆满菩提之间,一切法皆无谛实相应,是为断除长久修行,身心疲劳故而教授。

第六、释大乘教授十法之六·开示遍摄持

第六、对治自轻懈怠,开示摄持“周遍摄持道”之教授。是说为断除轻视自己的懈怠,开示遍摄持于大乘道精进之教授,就一切法无谛实生,需要受持十方诸佛菩萨教诲修道之教诫。为了遣除怯弱心的懈怠故而教授,是经的词义故,显示由学修一切法无谛实生的教授,即是遣除怯弱心的因由,学修无谛实即是学一切法的真实性故。

第七、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七·开示五眼

第七、教授修行不依仗他的因,开示“五眼”之教授。

此中分三:一、经说;二、论释;三、观察。

一、经说:“舍利子,复有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能净五眼,所谓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时舍利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清净肉眼。”

二、论释:释彼经义谓“五眼”。就词义门释经说五眼等。此分正说词义及结尾略摄。

一)正说词义分三:一、就名相门教授;二、就词义门教授;三、如何教授之理。

(一)就名相门教授:谓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是说肉眼及从异熟生的天、慧、法和佛眼。

(二)就词义门教授分五:

1、教授肉眼者:经云:“佛言,舍利子,有菩萨摩诃萨肉眼,见二百踰缮那[7]”乃至“见三千大千世界[8]”是说其数如实各各决定。(五百弓为一俱卢舍,八俱卢舍为踰缮那)

2、教授天眼:“时舍利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清净天眼。佛言,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天眼,见一切四天王众天天眼所见。”乃至“能见十方殑伽沙等世界有情死此生彼。”

3、教授慧眼:“时舍利子,复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清净慧眼。佛言,舍利子,菩萨摩诃萨慧眼,不见有法若有为若无为,若有漏若无漏,若世间若出世间,若有罪若无罪,若染杂若清净。”乃至“不见有法是可见,是可闻,是可觉,是可识。”其义是说,于一切法皆无分别。

4、教授法眼:“时舍利子,复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清净法眼。佛言,舍利子,菩萨摩诃萨法眼,能如实知补特伽罗种种差别,此随信行,此随法行。”其义是说,证一切圣补特伽罗。

5、教授佛眼:“时舍利子,复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清净佛眼。佛言,舍利子,菩萨摩诃萨,菩提心无间,入金刚喻定,得一切相智。”乃至“由此佛眼,超过一切声闻独觉智慧境界,无所不见,无所不闻,无所不觉,无所不识,于一切法见一相。”略摄彼义,“舍利子,若菩萨摩诃萨欲得如是清净五眼,当勤修习六到彼岸。”

(三)如何教授之理:是说修行真如一味,是名为学,显示教授五眼。

三、观察分五:

一)定相:依自己增上缘,依根本静虑心而生,现见自境所显住种类的识,是眼的定相。

二)差别分五:在五眼之内:1、依自己不共增上缘的肉眼,能亲见百踰缮那粗细色的识,是肉眼的定相。2、依自己不共增上缘的天眼,能见一切众生死生的智(识),是天眼的定相。3、无分别智所缘境,是慧眼的定相。4、圣补特伽罗利钝根如其次第所证的智,是法眼的定相。5、亲证一切法究竟的智,是佛眼的定相。

三)界限:《疏》云:“肉眼从资粮道,天眼从加行道,慧眼从见道根本智,法眼从见道后得智,佛眼在佛地。从随顺第八地皆有。”其义是说,未入小乘道,在大乘资粮道位得肉眼,大乘加行道位得天眼,从大乘见道根本智悉得慧眼,从大乘见道后得智悉得法眼,佛眼的定相在佛地,及从随顺第八地得。《金鬘论》云:“虽然天眼从资粮道得但无过,第八地修治住虽说得佛眼,但是从随顺彼有。”彼等是大致为缘而决定,不是从界限门而安立,因为得天眼在未入道的补特伽罗亦有,得法眼的声闻等亦有故。初如第四静虑之身,未入道的补特伽罗有故。二如圣者利钝根智,如其次第的声闻等有故,因为彼有得他心智证, , 通故。

四)因:经云:“若菩萨摩诃萨,欲得如是清净五眼,当勤修习六到彼岸。”这是说学六波罗蜜多,及修四神足等。

五)从因生所为:《疏》云:“若具此等五眼,初从肉眼见三千世界以内的说法善知识,及于自己所化众生等,往于何处即能如实了知。第二天眼于所化众生何时死生悉皆了知。第三慧眼,现前了知调伏所化众生的方便真实义。第四法眼,善于了知助伴,及所说法的所化众生利钝根之差别。第五佛眼,仅就随顺得,一般了知尽所有所知境,修行内证不依仗他,是修行自在转。”

总义是说:五眼在身心中生起(有法),是有所为者,因为于大乘修道所证受,修行不依仗他能自在转,是有所为故。依五眼有如是所为者,因为从依五眼实修大乘,需要依顺缘法理趣,及远离违缘理趣,以自力易于通达故。实修大乘的顺缘有多种,如圣龙树菩萨的《亲友书》云:“若安住顺境,依止诸善士,自昔愿福德,汝有四大轮”(安住顺缘、依止善士、发宏誓愿、积大福德。为四大轮。)

于彼顺缘者,如《庄严经论》云:“智者修行境,得善及妙处,妙地及善友,瑜伽乐资具。”这是说应当依善知识(善士夫)。上论云:“菩萨广多闻,说见谛悲巧,无厌善士夫,当知为上士。”这是说要有施愿方便。如上论云:“善缘及妙说,善方便出离,善加行体性,是真实愿故。”这是说所缘妙善,缘大乘法境,说者妙善资粮增长,方便妙善修习止观,仅以少许出离妙善而持为足,加行妙善体性,依止恒常加行,及相缘恭敬加行,需要发宏誓愿故,亦要有往昔所积福德。如上论云:“欢喜生有暇,无病三摩地,觉了(辨析)能作因,昔日作福性。”有如是需要故。

论义是说:“菩萨摩诃萨天眼等”经(有法),是教授五眼者,因为五眼诸境及有境心,得谛空一味性。这是开示经的词义故。问:然在肉眼处说有“见百踰缮那”等有何因由?答:有,因菩萨地由有胜劣,及功德大小之次第而作如是说故。诸天的天眼,经义是说,由菩萨皆悉了知,彼等眼及彼境;彼等天的静虑及诸三摩地,由菩萨的天眼皆了知故。欲色诸天的天眼,皆不了知菩萨的天眼,因彼诸天于菩萨的天眼如何,及菩萨的行境等,皆不能了知故。然则,净居诸天于彼无不能了知,因彼诸天唯独是圣者故,则无过失,因彼等诸天者具净居之所依身,密意是说大乘圣者故。

第八、释大乘教授十法之八·开示六通

第八、教授修行一切功德圆满之因,“六通德”。

开示六神通之教授,此中分二:一、经说;二、论释。

一、经说:“舍利子,复有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能引发六神通波罗蜜多。”

二、论释:释彼之义谓“六通德”,就词义门说,及即神变等。此中分四:一、就名相门教授;二、就义门教授;三、如何教授之理;四、结尾。

一)就名相门教授:云何六通?谓神变通、天耳通、他心通、宿住随念通、从现行生的天眼通、及漏尽智证通。

二)就义门教授分六:

(一)教授神境通:“佛言,舍利子,有菩萨摩诃萨神境智证通,能起种种大神变事,所谓震动十方各如殑伽沙界大地等物,变一为多,变多为一。”释彼之义谓地震动等。

(二)教授天耳通:“舍利子,有菩萨摩诃萨天耳智证通最胜清净,过天人耳,能如实闻十方各殑伽沙界情非情类种种音声。”释彼之义谓能闻一切世间界处微小音声。

(三)教授他心通:“佛言:舍利子,有菩萨摩诃萨他心智证通,能如实知十方各殑伽沙界他有情类,心心所法。”释彼之义谓能遍知他心有贪无贪等。

(四)教授宿住随念通者:“宿住随念智证通,能如实念,十方各殑伽沙界一切有情诸宿住事。”释彼之义谓能随念自他往昔生中事。

(五)教授天眼通者:“天眼智证通,最胜清净,过天人眼,能如实见,十方各殑伽沙界情非情类种种色像,所谓善见诸有情类死时生时,妙色粗色,善趣恶趣。”释彼之义谓能如实见一切色。

(六)教授漏尽智证通:“漏尽智证通,能如实知十方各殑伽沙界一切有情,若自若他,漏尽不尽。此通依止金刚喻定,断诸障习,方得圆满,得不退转菩萨地时,于一切漏亦名为尽,毕竟不起现在前故。菩萨虽得此漏尽通,不堕声闻独觉之地,唯趣无上正等菩提,不复希求余义利故。”释彼之义谓能断尽烦恼及所知障。

如是略摄教授义。经云:“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能圆满清净六神通波罗蜜多,由此六神通波罗蜜多圆满清净,便证无上正等菩提。”(三清净:善根清净、愿清净、见清净。)

三)如何教授之理:应结合本来寂静。

四)结尾:开示六神通。论义是说,菩萨摩诃萨得六通波罗蜜多。经(有法),是教授六神通,由六神通显示能见名言境,六神通胜义中无,是开示经的词义故。

观察抉择分六:一、得神通之所依身;二、能依神通的自性;三、界限;四、因;五、所为;六、殊胜。

一、得神通之所依身:前五通依自己增上缘根本静虑,如其所应而生。如《集论》云:“云何引发如是等功德,谓依止清净四静虑,若外道若声闻若菩萨等,引发四无量五神通,多分依止边际第四静虑。若声闻若菩萨若如来等,引发所余功德,何因引发如是功德,谓依止静虑数数思维,随所建立法故。”是说六神通不依止无色定,是依四静虑。

二、能依神通的自性:依自己增上缘根本静虑心,现见自境住种类,是神通的定相。若分有六:

一)六神通内地震动神境通:以一变多,以多变一等功能作用,是神境通的定相。仅就神境通分为有四:1、从业生;2、从咒生;3、从药生;4、从修三摩地生。初从业生如人的神变、转轮王、罗刹、毗舍遮(饿鬼之一)的神变。二从咒生如有些以咒力示现神变。三从药生如有些以药力示现神变。四从修三摩地生如此处正说的神境通。

二)天耳通:从自己增上缘所生天耳,能了知世间界粗细声音,是天耳通的定相。仅就天耳通分三:1、生得通;2、从业生通;3、从定生。初生得通如第四静虑者身中的天耳;二从业生通如转轮王;三从定生如此处所说的天耳通。

三)他心通:了知他心有贪无贪等住种类,是他心通的定相。说住种类有所为者,谓外道身中有知他心的通,因彼未离贪欲不能通达贪故,所以无有能力通达他心有贪无贪故。仅就知他心分四:1、生得通;2、从业生通;3、从《吠陀》[9]知;4、从三摩地生。初生得通如欲天及一般鬼神;二从业生通如中有;三从《吠陀》如外道分别论师;四从三摩地生如此处所说。

四)宿住随念通:随念自他往昔多生住种类,是宿住随念通的定相。说住种类有所为者如前,若分亦如前分三:初生得通如一般鬼神;二从业生通如地狱者;三从定生如此处所说的神通。

五)天眼通:依自己增上缘而生的天眼,现见世间界粗细色,是天眼通的定相。仅就天眼如前分三:初生得通如第四静虑;二从业生如转轮王;三从定生如此处所说的神通。

六)漏尽通:断尽烦恼障者,是漏尽通的定相。

三、界限:初五通外道、声闻、独觉及菩萨身中皆有,第六通获得根本静虑的一切阿罗汉身中皆有。若昔未入劣乘道为缘,随顺从第八地至佛地皆有。

四、因:分三:一、共因;二、各各能引因;三、能成因。初共因者如依静虑根本定引发;二各各能引因如《宝鬘论》第三品中所说:“佛塔供灯鬘,暗处置火炬,灯中施油类,能获净天眼。供养佛塔时,敬献妙音乐,钟及螺鼓等,能得净天耳。不举他过失,不说缺支等,常护惜他心,当感他心智。施履及车骑,搀扶赢弱人,乘骑奉师长,智者得神变。为法建伽蓝,忆念法文义,由净心施法,故得宿命通。诸法无自性,如实正了知,得第六神通,诸漏永断尽”;三能成因者,谓依第四静虑根本定心,以无分别智任持,恒常安住自证作意,能速成就六通者,如《庄严经论》云:“得四静虑最清净,无分别智遍任持,如是作意能安住,当成威力得菩萨。”这是说依止根本静虑之心,显现种种色,显见种种声,心之异门差别无边,往昔本生事无边,身轻安无所障碍,意念修习一切法无谛实,当速得神通故。

五、所为:如《疏》云:“若具足此等六神通,能亲闻无边世间界说法的粗细声,昔本生说法及谁所化有关等,及能亲知现在有谁等,以神变善于令所化众生生起欲乐,因为于彼所化众生身心有贪与无贪等法器善能观察,亲知得解脱之方便而说法,于自身心修行当速疾圆满,彼神通若圆满,即速疾圆满一切相智。”

六、殊胜:总之,彼六神通果殊胜者,谓圣者所住三解脱门,住天处四静虑,住梵处四无量,为广大刹土众生作利益,供养正等觉,及能净众生障碍的殊胜具足故。如《庄严经论》云:“由谁安住圣天梵,广大无比恒常住,即往彼方佛众生,能真供养能清净。”

六神通(有法),作用特别殊胜,谓见者与说者作用,放光明作用,能令刹土清净作用具足故。第一、上论云:“有贪有怖有众生,见诸世间界如幻,如是自在如欲等,种种行相正显示”。第二、上论云:“放射光明极收摄,能净恶趣往善趣,见魔无量宫殿严,驱遣诸魔令怖畏”。第三、上论云:“殊胜种内三摩地,示现无量众游戏,化现业生殊胜刹,为众生利遍时住”。又云:“净智自在诸刹土,如欲如依得清净,佛相人共称佛好,宣说真实遍界处。”

复次,六神通(有法),能遍满成熟功能,诵持密咒,持诵文句,适宜具足者。上论云:“犹如一切广翅鸟,功能成熟诸有情,获得诸佛极称叹,适合众生持文义。”

第九、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九·开示见道

第九、教授修行究竟之因,开示“见道”之教授。

见道以四谛所摄十六刹那之体性,即法忍、法智、类忍、类智、忍智自体,瑜伽行者证一切法无自性,犹如幻师无有贪著,所断自体能修正对治,是名教授见道。经云:“善现,菩萨摩诃萨修学般若波罗蜜多。”等经(有法),是教授大乘见道,显示以所断遍计之对治为方便,是开示经的词义故。

第十、释大乘教授十法之十·开示修道

第十、教授修行究竟之因,开示“并修道”之教授。

经云:“善现,无有为界亦不能施设无为界,无无为界亦不能施设有为界。”就词义门释,谓有为无为以一体性,不能施设彼此互异,是由见道所证,缘一切法不异故。虽以见修清净无异,但不建立修道的定相,然由缘起法性,由彼所断之正对治修为修相,是名修道教授。其义是说,“善现,有为界”等经(有法),是教授修道,以所断俱生修对治为方便开示是经的词义故。

壬二、别释难通达:

别释僧宝分二:

一、依经所说:经云:“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住此般若波罗蜜多者,从他佛刹殁来生此中。”

二、依教法解释轨则分:一、结合(联系);二、根本;三、解释。

一)结合(联系):就教授十种境内,别释僧宝是何因由?彼之因由者,谓僧宝所诠之义广大,难于通达,就密意而作别释故,名为结合(即前后结合连接),为僧宝处易于所通达故有二颂。

二)根本,就释彼经义门而分二十种僧宝。

颂曰:诸钝根利根,信见至家家,一间中生般,行无行究竟,

三超往有顶,坏色贪现法。寂灭及身证,麟喻共二十。

三)解释:就彼词义门解释,当由道相智所摄。经云:“菩萨摩诃萨由住此般若波罗蜜多,从他佛刹殁来生此中,或从覩史多天众及此佛刹殁,当知来生此中。”是总说从住八忍之菩萨,彼显示入预流随信行名之菩萨。经云:“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从人内殁,生于人同分者,除不退转的菩萨摩诃萨是钝根,因为于般若波罗蜜多瑜伽不是速疾同时安立,陀罗尼门及三摩地门等亦不能速疾现前。”解释彼义是说“诸钝根”。

入预流利根随法行之名。经云:“舍利子,若菩萨摩诃萨从他佛刹殁来生此中。”是说诸利根即由彼刹当速疾成就此瑜伽,即名般若母瑜伽。若菩萨摩诃萨从覩史天众殁来生此中,然彼利根不坏六波罗蜜多业,陀罗尼门及一切三摩地门亦皆现前。解释彼义是说“利根”。就彼二种词义门解释,解释道相智所摄,依见道十六刹那,由随信行与随法行之差别入初果有二种。

其义是说,住大乘见道无间道的菩萨,有利根钝根二种(有法),是此中所说的僧宝者,因为所说由入预流向立名,显示是佛子圣者故。名住预流果的菩萨,于彼显示“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若能精进加行,为所成熟有情故,由方便善巧力虽作证预流果,但有不作我慢等”。彼义是说,“诸钝根利根”间接显示但住预流果名。彼义是说,彼果之下即是预流向。其义是说住见道解脱道的菩萨(有法),是此中所说的僧宝。因此中所说,由但住预流果名,是施设菩萨圣者故。

一来向信解及不还向信解之名,二者作为一信解名。

二十种僧伽:般若经所说代表僧宝的有二十种譬喻僧伽即:五预流、三种一来、十不还、阿罗汉向和麟喻独觉,总为二十种僧。

五预流者:即二种预流向和三种预流果。二种预流向者:即随法行和随信行二种。住顺抉择分和见道第十五刹那中者。预流极七返有:一切修所断惑都未断除的预流圣者,于人中、天中,最多往返受生七次,定得阿罗汉果。家家(二种预流圣果)谓:预流家家圣者。具三殊胜:已断欲界三四品惑为断殊胜;证得能治彼之无漏根为根殊胜;但于天上,或于人中受一、二生为生殊胜。此为预流胜果。

但住预流果(初果):或全未断欲界修所断惑,而不勤行能断加行,或虽第一乃至第五品惑随一已断但是不勤行的能断行者。

预流果:谓永断忍及见道十六心所断八十八种烦恼,证见谛圣者。(预流果断三结,一见结,我见;二戒取结,行邪戒;三疑结,疑正。此三为见惑中最重故。为见惑之总称,故断此三结为预流果。结与烦恼一体异名,结为系缚,烦恼为扰恼义,为烦恼因而结集生死,系缚众生而不解脱。)

住预流果:谓未断欲界六品修所断惑,住于十六心之小乘圣者。住预流分三:预流初果和二种预流胜果。

三种一来:谓一来向、一来初果、一来胜果,即一间圣者。

一来向:向往一来果位,尚未断欲界第六品修所断惑,而正勤策断除第一乃至第六品者。

初证一来果:于断上界烦恼,未能精勤者。

一来胜果,殊胜一来果:已断欲界七或八品修断,故证不还果,尚有一品烦恼作障,于般涅槃尚隔一生。

十种不还:

1、不还向:励力加行断除欲界七至九品修所断者。(不还向、中般、三种生般、三种超越、现法寂静、身证,总为十种。)

不还果:已断欲界九品修所断,不须返还欲界中者。

住不还果:即永断欲界九种所断之小乘有学圣者。

殊胜不还果:住于断除初禅烦恼乃至有顶第九品烦恼之加行者。

四种殊胜不还果:定趋色界,定趋无色界,现法寂静(涅槃),身现证。

初证(但住)不还果:于断上界烦恼加行,未能安住者。

2、中般:中有般涅槃。三种定趋色界之一。除色界大梵天之中有外,随于其余十六天处所结中有之一,而般涅槃。

三种中般:三种于中有身般涅槃者:中有生已无间而般涅槃;非于中有正中而般涅槃;中有晚期久般涅槃。

中般涅槃:在中有位决定证得涅槃的不还果。

3、三种生般:生般涅槃分为:生便般涅槃;有行般涅槃;无行般涅槃三种。

生般:生般涅槃。三种定趋色界之中,随一往生色界十六天处,即被动生之身而般涅槃。来世或后一生中一定证得涅槃果。

4、三种超越:三种往色究竟天:超越(全超)、半超越、处遍超越三种。

(1)全超越:凡彼往趋色究竟者,即生梵众天已,尽舍其余中间天处,超越直趋色究竟身而般涅槃。

(2)半超越:凡彼往趋色究竟者,初生梵众天。从此命终,舍弃中间诸天,随生五净居中三天之一。从此复舍以上诸天,直趋色究竟天而般涅槃。

(3)处遍超越(遍殁):凡彼往趋色究竟者,除大梵外,遍经色界其它一切天处,然后以色究竟身而般涅槃。

5、现法寂灭:现法证得寂灭。谓即于初证不还果之一生中,证得阿罗汉果之殊胜不还果者。

现法寂静,即现法寂灭。即于见道之一生中必定证得涅槃之不还果。

6、身证:身现证。能以所依身现前证入不还八解脱者。住果殊胜。八解脱、八背舍。

八解脱:

一)内有色想观外色解脱。即内身有色想之贪,为除此贪,观外之不净青瘀等色,使贪不起,故名解脱。此初解脱依初禅定而起,缘欲界之色。

二)内无色想观外色解脱。内身虽无色想之贪,而欲使更为坚牢,观外之不净青瘀等色,使不起贪,故名解脱。此依二禅而起。缘初禅之色也。以上二者为不净观。

三)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观净色故名净解脱。于定中除不净想,唯观八色等光明清净光洁妙宝之色也。观净色而不生贪,足显观之转胜,证得此性解脱于身,故名身作证,具足圆满,而得住于此定,故名具足住。此第三解脱之位,依第四禅而起,亦缘欲界之色也,所异者上二项为可憎之不净色,此为可爱之净色,故名净观也。

四)空无边处解脱。

五)识无边处解脱。

六)无所有处解脱。

七)非想非非想处解脱。此方者依四无色定而起,各于所得之定,观苦空无常无我,生厌心而弃舍之,故名解脱。

八)灭受想定身作证具足住。灭受想定者,名灭尽定也。是亦依第四禅弃舍前之非非想即一切所缘,故名解脱。

问:唯第三禅无解脱云何?答曰:以第三定中无眼识所引之显色贪故(二禅以上五识皆无)。又为自地之妙乐所动乱故,(彼地曰离喜妙乐地)无解脱也。

阿罗汉向:勤行能断初禅乃至有顶之间一切烦恼之加行者。

麟角喻独觉:独觉罗汉之于前未生顺抉择分,即未修声闻之道,无佛出世,自己悟道,有如麟角独自居处者。

独觉、缘觉、独觉佛,梵音辟支佛。乃至轮回最后时分,不依阿阇黎教言,但循缘起道理,通达人无我和法无我义半,而证独觉阿罗汉者。独觉乘:不依师友,但由通达顺次逆次缘起法相,证人无我,永断烦恼障的小乘修证道路。独觉菩提:独觉乘的无学道和灭谛。独觉地:作护地。最后有际能不依他自证空慧的道位,是小乘八地之一。

三界分为九地:(一)欲界为五趣杂居地,即天、人、地狱、饿鬼、畜生所居之地,故名。天有六欲,即有男女饮食之欲而生贪著。1、色欲,男女等色;2、形貌欲,端容美貌;3、威仪姿态欲,行步举止笑容等;4、语言音声欲,巧言美语;5、细滑欲,男女皮肤细软等;6、人相欲,男女可爱之人相而生贪著。(智度论二十一)

六欲天:1、四天王天,在须弥山之半腰;2、忉利天,译言三十三天,在须弥顶以为地居天,四方各有八天故名三十三天;3、(须)夜摩天,译言时分,彼天中时时唱快哉;4、兜率天,译言喜足天,于五欲之乐生喜足之心;5、乐变化天,于五欲之境自乐变化;6、他化自在天,于五欲之境使他自在变化。兜率以上为空居。(智度论九)

(二)色界:色为质碍,有形物质。此界在欲界之上,离淫食二欲之有情所居,身体宫殿,物质之物,殊妙精好,故名色界。此色界由禅定之浅深粗妙分为四级,称为四禅天。

四禅天,四静虑天:修四种禅定所生色界四天处。内外道共修,在因位超欲界之惑,果者生色界,为生诸功德之依地根本,故曰根本禅。

1、初禅五支:觉、观、喜、乐、定支(一心)。

2、二禅四支:内净、喜、乐、定支(一心)。

3、三禅五支:舍、念、慧、乐、定支(一心)。

4、四禅四支:不苦不乐(中受支,舍受)、舍、念、定支(一心)。

色界十八天

四 禅
三禅
二禅
初禅

色究竟天

善现天

善见天

无热天

无烦天

此五为净居天唯圣人居,无异生,故名。
无想天

广果天

福生天

无云天


遍净天

无量净天

少净天
光音天

无量光天

少光天


大梵天

梵辅天

梵众天


有部立十六,经部立十七,上座部立十八,唯识立十八。

(三)无色界:此界无一色,无身体等,唯以心识住禅定,故名无色界。既非物质世界,则无方所可定,但就果报胜之义,谓在色界之上,是有四天,故名四无色,又名四空天(《俱舍论·世间品》)。1、空无边处天;2、识无边处天;3、无所有处天;4、非想非非想处天。

见道所断烦恼,若依《俱舍》立八十八,即八十八使,是就所迷之谛理差别而立。若依唯识立一百一十二。见所断有十惑:贪、瞋、痴、慢、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十烦恼。名为根本烦恼,其余悉名随惑。此中依小乘,贪瞋痴慢之四惑,通于见修二道所断,疑与五见者,唯见所断。1身见:以五蕴假和合之苦果迷执为常一之我见。2边见:以为此我体死后常住或断灭,各执一边。3邪见:执此现在之身对过去业因之果报,拨无因果。4见取见:迷执前三见为正见。5戒禁取见:迷执现在此身作种种邪戒苦行,以为生于人天之乐因。此十惑于欲界四谛下有三十二。


苦谛下
十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贪、嗔、痴、慢、疑

集谛下
七惑:邪见、见取见、贪、嗔、痴、慢、疑

灭谛下
七惑:同上七惑

道谛下
八惑: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贪、嗔、痴、慢、疑

色界

无色界
苦谛下
九惑

上二界除嗔。各有二十八,总共为八十八使,是为见所断,即见道十五心所断

集谛下
六惑

灭谛下
六惑

道谛下
七惑

大乘唯识之一百一十二者,谓欲界四谛下各有十惑,合为四十,于色无色界之各四谛下除瞋即为九惑,合为七十二,总为一百一十二。(见《俱舍论》十九,《大乘义章》六,《止观》五,《唯识述记》九)

修所断惑(思惑):小乘有十,即于欲界有:贪瞋痴慢之四种;于上二界各有:贪痴慢之三种,合为十种。大乘有十六:即于欲界有:贪、瞋、痴、慢、身见、边见之六惑,于上二界除瞋,余各有五惑,合为十惑,又合欲界六惑,即为十六惑。

见惑顿断,思惑渐断,声闻为钝根故,分为十惑为九界之九品而分断之。九地谓欲界五趣地、色界四禅地、无色界处四空地,即为九地。九品者谓此各地之思惑,分为上上品、上中品、上下品、中上品、中中品、中下品、下上品、下中品、下下品之九品,故为八十一品。既断见惑之圣者为预流果。断初地之一品至五品为一来向。断六品已,为一来果。以有下三品之欲惑尚一往来于人天故。次后方断下三品之惑为不还向。即断已谓之不还果,以不再还生于欲界故。次后渐断上二界八地之七十二品为阿罗汉向,正断结终,为阿罗汉果。阿罗汉译曰不生,以既断尽八十一品之思惑,不再受生于三界故。(见《俱舍论》十二)

五结:结为系缚众生于三界之妄惑:1、贪结;2、恚结;3、慢结;4、嫉结;5、悭结。(见集论)

五下分结:1、贪结;2、瞋结;3、身见结;4、戒取结;5、疑结。此五惑于欲界而起,不能超脱欲界,故名(顺)下分结。(见俱舍二十一)

五上分结:谓于色无色界起之,不能离色无色界,故名上分结。1、色爱结,贪色界妙欲。2、无色爱结,谓贪无色界定境。3、掉结,二界众生掉动而失定。4、慢结,二界众生恃自凌他骄慢之惑。5、无明结,二界众生痴暗惑。(见《俱舍论》)

九结:总结如上而立九结:1、爱结;2、恚结;3、慢结;4、痴结,不了事理之无明;5、疑结,疑惑三宝四谛;6、见结,身见边见邪见是;7、取结,见取见和戒禁取见二种之取着;8、悭结,悭惜已身生命财宝;9、嫉结,谓嫉他荣富。

结语:由上诸结使烦恼,令诸众生贪著三界不能解脱,流转生死,受无量苦,皆因业烦恼为因,众生随顺而转,不得自在,永无超脱。故应深观烦恼结使之过患,皈依三宝,修习道谛,行六度行,断诸业惑,积集福智二种资粮为因,成就福智圆满之胜果,以安立一切众生于二种涅槃及无住涅槃,以为胜愿而精进修习。

二十种譬喻僧宝,列表如下:

20、麟喻独觉

19、阿罗汉向

为欲尽断烦恼障故,精进修行的第七地菩萨。

喻十地菩萨,不依师教,以自然智而证菩提故。

三种一来

6、一来向

7、一来果

8、一间

钝根名信解

利根名见至

已断欲地第六品修所断惑之圣位菩萨。

为断欲地第六品修所断惑得解脱道故,精进修行之修道位菩萨。

已断欲地修惑第八品之圣位菩萨。

五种预流

1、钝根随信行

2、利根随法行

3、但住预流果

4、天家家

5、人家家

断欲惑三品之圣位菩萨,名曰家家。

安住见道八智之圣位菩萨,永尽见断三结。

预流向:大乘见道十六刹那中,安住八忍之圣位菩萨,名预流向。

十种不还

13、无行般

9、不还向

11、生般

10、中般

12、有行般

18、身证

17、现法涅槃

16、遍殁

15、半超

14、全超

勤修功行而得断随一烦恼障之解脱道者。

生色界乃得断随一烦恼之解脱道者。

圣位菩萨于色界中有身得断随一烦恼障之解脱道者。

为断欲地九品修惑得解脱道故精进修行之修道位菩萨。

钝根名信解

利根名见至

若从梵众天乃至色究竟天渐次受生,后证彼道者。

菩萨不求无色界生,故名为往有顶者,是说离色界贪之菩萨。

若先往梵众天生舍诸余处,次生色究竟天而证彼解脱道者。

尽断惑业结生相续者

不用功行而得断随一烦恼障之解脱道者。

若从梵众天殁,在下三净居天随受一生次生色究竟天而证彼道者。

证得八解脱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三·四顺抉择分

——《般若经》四零八卷十页至四一零卷十二页

庚二、修教授义(最初发起缘空性之修得)分二:辛一、略标;辛二、广释。

第三、释四顺抉择分

三、释教授果抉择支分二:一、结合;二、正释义。

(一)结合:问:若尔,释教授与抉择支,在释教授后即说大乘加行道是何因由?答:谓由菩萨资粮道修教授义,当在彼身中生起大乘抉择支故,说名结合。因为初业菩萨获得教授,而生起抉择支,是名抉择支。

(二)正释义分二:一、略标体性;二广释差别法。

1、略标体性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谓开示修道之教授处,说菩萨不堕过失,如是寻求善根圆满,当学般若波罗蜜多之余。“时舍利子,问善现言,何者名生。善现对曰,生谓法爱。舍利子言,何谓法爱。善现对曰,若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安住色空而起想着。”

辛一略标

(2)论释:就略标经义门说:

颂曰:所缘及行相,因缘并摄持,菩萨救世者,如暖等体性。

依具四分别,分下中上品,胜出诸声闻,及以诸麟喻。

就彼词义门释,是说诸菩萨获得闻等究竟,在信等顺解脱分性相之善根后,随顺通达四谛及四顺抉择分,皆从世间修所生。

此中分四:1、明大乘加行道具五种殊胜;2、显示胜出声闻独觉加行道;3、显示菩萨所缘种种法;4、断诤。

一、明大乘加行道具五种殊胜者:1、因殊胜;2、所缘殊胜;3、行相殊胜;4、就体性门分差别殊胜;5、分位差别殊胜故,名为诸菩萨等。显示因殊胜者,谓诸菩萨闻慧等。显示所缘殊胜者,谓随顺通达四谛。显示体性殊胜,谓四顺抉择分,从世间修所生名暖善根,其后名顶善根,其后名忍善根,其后名世第一法。小中大之差别等,谓小等以次第生起,或联系菩萨钝根等补特伽罗之差别分小中大。如是加行道者,胜出小乘加行道,显示就所缘门超胜。所缘差别体性谓缘四谛法,明行相门殊胜,谓由见法对治趣入无贪著等相。明就因缘门超胜,谓通达三乘分之因性。明遍摄持超胜,谓具足善知识方便善巧性相遍摄持,就具足法门显示殊胜,谓由见修所断,所取能取四种分别之理趣联系生起者,是胜出声闻等暖等超胜。

二、显示胜出声闻独觉加行道之因由,谓彼暖等善根者,胜出于色等变碍性相法之自体,谓所缘四谛;由趣入对治我见无常等行相;为了唯独通达自乘;远离遍摄持,不具足四种分别而生。

三、显示诸菩萨所缘的种种法,谓诸菩萨的顺抉择分等,以方便善巧力,或者就因,或者就果,或者就体性,或者就法性门,如其所有皆是缘四谛法,如前虽有其它行相,但一切皆缘四谛。

四、此中断诤。何故此处唯建立他者,是故任于何时皆不应说破坏依其它乘。

辛二、广释分三:壬一、释暖等前三胜法;壬二、释分别;壬三、释摄持。

壬一、释暖等前三胜法

颂曰:所缘无常等,是四谛等相,行相破着等,是得三乘因。

色等离聚散,住假立无说。色等不安住,其体无自性,

彼等自性一,不住无常等。彼等彼性空,彼等自性一,

不执著诸法。不见彼性故,智慧所观察,一切无所得。

色等无自性,彼无即为性。无生无出离,清净即无相。

由不依彼相,非胜解无想。正定正作用,授记尽执著。

三互为一性,正定不分别。是顺抉择分,下中上三品。

二、广释差别法:“所缘无常等”至“下中上三品”七颂。

此中分:1、所缘行相因缘三种差别;2、相应分别之差别;3、善知识遍摄持之差别有三种。

一)所缘行相因缘三种差别分:一、总的结合;二、各各差别。

1、总的结合:问:所缘行相之差别如何?答:是故所缘与行相清净由七颂解释。

2、各各差别分:暖顶忍世第一法之所缘行相之差别。

1暖:以下品暖四谛为增上之所缘行相之二种差别。“舍利子言,具寿善现,何为法爱?善现对曰,具寿舍利子,若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色无常起贪著;加行及此遍知者,舍利子,是菩萨摩诃萨法爱过。”是说此色应断,由此为所断色,名为贪著。菩萨摩诃萨修般若波罗蜜多时,于色无常起贪著,说明应断除贪爱色过患,应了知法,应当学。前三句明下品暖所缘者,即“所缘无常等,是四谛等相,行相破着等”是依苦等四谛,无常等十六行相。是破除于苦等行相实执贪著所缘等。

就因门殊胜,经说欲学声闻地,应听闻、应持、应受和应读诵、应遍知、应如理作意般若波罗蜜多,乃至是三乘广大之因。释彼义者谓“是得三乘因”应当了知,暖等一切法,亦获得通达三乘分之因体。

中品暖所缘行相之差别。经说:“菩萨与般若波罗蜜多不可得,真中不见。”是说如是名者亦不住,亦非不住,非离住。彼义是说,“色等离聚散”是中品暖所缘者,谓胜解和真如作意,修习色及破除色等皆不可得,是名不见。行相者谓由无一切名,不同相续与同相续随转之性相皆无。

上品暖所缘行相之差别。经说:“如是假立名句之法,蕴处界等,乃至十八佛不共法,皆无言说。乃至不住菩萨法,应知名住”。彼义是说:“住假立无说”,上品所缘者,说谓色乃至佛的中间,一切法假立名字之法,皆是名言。行相者谓善等法任于何时亦无言说。

彼等总义是说,如是无分别智火是先兆故为暖,所缘、行相、具足三种。

2顶:下品顶所缘行相之差别。经说:“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应住色”乃至“不取他自性空故”。彼义是说:“色等不安住,其体无自性,彼等自性一,不住无常等”。下品顶所缘者,谓于色等是离自性之体性,由自性空名不住于色等。行相者谓胜义中色等一切法;与空性相互是一体,由于空性中无常等皆无,所以于色等常与无常等是名不住。

中品顶所缘行相。经说;“一切相智者,不取于相,因为相是烦恼”乃至“世尊是此是诸菩萨摩诃萨的般若波罗蜜多”。彼义是说,“彼等彼性空,彼等自性一,不执著诸法”。中品顶所缘者,谓由法界自性,于无常等及诸空性者,是以无自性,则于无常等及与空性相互体性名为是一。行相者谓已破自性故于色等不执著以为自性。

上品顶的所缘行相。彼经义是说:“不见彼相故,智慧所观察,一切无所得”。上品顶所缘者,由无自性性,是名不见彼于色等青黄等相。行相者谓以般若智慧辨别真实法,决定通达一切法皆无所得。彼之总义是说,如是,是善根转动之顶故,顶所缘行相及具足行相三种

3明下品忍所缘行相。经义是说:“色等无自性,彼无即为性”。下品忍所缘者,谓性相之自性,及自性之性相,由空性即一性,故名色等无自性。行相者谓有所缘众生性,即色等法无自性。

中品忍所缘行相。“何以故?具寿舍利子,如是一切法者无生亦无出离。明”经义是说,“无生无出离,清净”。名中品所缘者,谓由自性不生,是名于色等亦无生,亦无涅槃。行相者唯通达一切法之自性,是名身等一切行相皆清净。

明上品忍所缘行相者。彼经义是说:“即无相,由不依彼相,非胜解无想。”上品所缘者,由于不应是自相和共相,是名一切法无相。行相者谓唯远离自性色等诸相之所依,以胜解作意,即非胜解,由真如作意,是名无一切想(遍知)。彼等总义是说以无如是恶趣,是上品法忍故,即成为忍所缘、行相及具足三种。

4下品世第一法所缘行相。经云:“具寿舍利子,一切相智法亦无自性故,无二无二事”乃至“彼者犹如虚空以无贪是名解脱而无染定(无诤三摩地)。”彼义是说:“正定定作用”,下品所缘者,谓应修一切法无生,及勇行等三摩地(正定)。行相者谓由自己之愿、福德、智慧及法界之力,任运成就在一切世间界中如实机缘,是入定作用(名入三摩地的作用)。

明中品世第一法所缘行相。彼经义是说:“授记尽执著”。中品世第一法所缘者,入真实三摩地相应瑜伽,诸佛作授记,此名法性。行相者谓无有一切分别,自己通达菩萨三摩地自性,根本定等无生想。

明上品世第一法所缘行相之差别。经说:“具寿善现,住此三摩地的菩萨摩诃萨,如来应供正等觉有否授记?善现告具寿舍利子言,无彼授记,乃至无识无有为”。释彼之义:“三互为一性,正定不分别”。上品世第一法所缘者,由法性三摩地、菩萨和般若波罗蜜多,三义互为一性。行相者谓由一切法无有性,无分别定(三摩地)者谓方便善妙。释彼等总义,是世间一切法最殊胜故,即名世第一法,所缘、行相、具足三种。

二)相应分别之差别法:谓“由所依对治”二颂所说。善知识遍摄持之差别法:谓由“心不惊怖等”一颂所说。彼等之内,“所缘及行相”二颂,则是略示。

抉择分二:一、释加行道之所依;二、释能依加行道之自性。

(一)释加行道之所依分二:一、身所依;二、心所依。

(1)身所依:大乘加行道,三洲男女及六欲天的所依身,皆有可能新生起,因彼等之所依身,皆具有新生起的顺缘,并有远离违缘故。《俱舍论释》中说:“唯人三洲。”是说唯人的所依身能生起者,毗婆沙宗所不许可,因为北俱卢洲人的所依身无有新生起,因彼等人大部分具足异熟障故。上界所依身无有新生起者,因上界异生贪著禅定乐,有少分厌离故。设若恶趣所依身有新生见道,那么,由业烦恼受生恶趣,必须要有加行道世第一法,则与《俱舍论》所说“忍不堕恶趣”成相违。广则在见道处说。

(2)心所依:若是能新生起大乘加行道的心所依者,悉是静虑根本定(正定),因彼有能新生起的心所依,彼无欲心,亦无三有之顶的心,及无近分静虑。若是安住上品资粮道的菩萨,若悉得静虑正定,则安住上品资粮道的菩萨身心相续中无近分定故。

(二)释能依加行道之自性:自宗分九:

(一)性相:大乘顺解脱分圆满后,生起的现观住种类,而与谛现观相顺的大乘世间义现观,是大乘加行道的定相。于性相方面谓大乘世间现观,需要有信解,因为通达声闻阿罗汉前的大乘加行道,是为所摄受彼故,有需要住种类胜解,成为大乘顺解脱之因,是为所摄大乘加行道故。有说,资粮道圆满后所生,未生见道之前的智不合道理。因为通达声闻罗汉之前,大乘加行道尚未决定故;因果的过失有多种故,是故于此体性主要是修所生,但亦有闻思,(彼不是闻思为主,密意是修所生为主。)于大乘资粮道亦有,相应故,如《集论》中说。

(二)差别:就体性门,大乘加行道暖等四种,彼一一中若就分位门分,各有下中上三种,共有十二种。

(三)各各的自性:首先是大乘顺解脱分,获得能摧毁所知障杂染所取分别现行功能之道,由住种类所显,是大乘加行道暖的定相。其二、获得能摧毁所知障清净所取分别现行功能的道,由住种类所显,是大乘加行道顶的定相。其三、获得能摧毁所知障实执能取分别现行功能的道,由住种类所显,是大乘加行道忍的定相。其四、获得能摧毁所知障假执能取分别现行功能的道,由住种类所显,是大乘加行道世第一法的定相。

(四)生起理趣:就最初大乘定性菩萨,由资粮道缘空性,若初得止观双运,既得大乘加行道暖;缘空性得修所生是同时。有说由现证空性的声闻罗汉,缘空性得止观双运,而未入小乘道的菩萨,由资粮道未得大乘加行道暖位之前,彼有所得故,是故在彼前有证空性故,因为在彼之前有如是通达小乘道故。

(五)闻思修三慧之差别:主要从听闻契经的词句多处所说所生起的慧,名闻所生慧;主要从契经的义理,思维力所生的慧,名思所生慧;主要是修初静虑以上的定力所生慧,是安立修所生慧。

(六)下中上三品的差别:由下品等渐次生起,或由菩萨有关(联系)钝根等之差别,说名下中上义,若由同一身心为增上,最初生起加行道,名下品加行道,中间生起名中品,最后生起是名上品。若就异身心为增上,钝根身中的名下品,中根身中的名中品,利根身中的名上品,以不同身中为增上的上品加行道,不全是上品等同类,否则,利根菩萨身中最初生起加行道(有法),应是上品加行道,由异身中为增上的彼是上品故,因为是利根身中的加行道故,若不能承认,彼是下品故,一身中为增上的彼是下品故。应遍许。

下中上三乘者,是由利中钝根所说。

(七)所有以心识正理观察(思择):于大乘加行道的现比量等虽有多种,但初就定性大乘于空性心一境性等持,大乘加行道根本智,彼是断知(再决识,谓已了知的事物,重行再了知的心识,如比量之第二刹那)故,彼是七种心识随一:现量识、比量识、已决识、伺察意、显现不定识、犹豫识、颠倒识,非现量随一故。初易知,第二是修所生的心故,中间等是解脱道,最后是异生身中通达空性的心故。如是于彼根本智显明法性,因为是法性义总显明故。如《疏》云:“如是根本定是由通达法性的断知相续修习之力而修所生,总显明空性义是诸修行之体性。”

(八)差别法:大乘加行道,彼胜出小乘加行道有五差别法,或就六门是特殊胜者,胜出彼小乘:1、所依境;2、行相;3、能行理趣;4、遍摄持的差别(殊胜);5、分别具足理趣;6、就小中大之差别分亦是殊胜故。(1)彼于四谛就正理异门无边门所缘,不是由单独如是所缘,首先就中品忍分位因门,就下品世第一法分位果门,就下品忍分位二谛体性门,就余九种[10]分位法性行相门所缘故。首先通达生死涅槃无谛实,此是身等五清净的因名能持(取)故(五因清净:道清净、定清净、寻思清净、正念无间、回向涅槃)。(2)勇行等三摩地此具饶益众生之果名分别故(健行,首楞严定,万行之总称)。(3)胜义中无自性,此即世俗中有体性故。(4)四谛离戏论胜义智慧故。其一、大乘加行道就正理异门差别无边门,是能断四谛增益之有相,不是单独故。其二、由彼大乘加行道证理三完全能作大乘见道之近因,由单独不能作故。其三、由胜应化身为自己所作事业,能作所化菩萨加行道宣说圆满大乘道的遍摄持,单独不能如是作故。(5)于大乘加行道暖等四,具足所断实执为主,单独不具足故。(6)大乘加行道世第一法小中大之差别合理,小乘加行道世第一法不合理故,因为彼是最后际刹那故,如《俱舍论》云:“彼者一刹那,如是世第一。”

(九)释名:谛现观是加行位的道即名加行道,身中见道所断,是抉择道分之相续,即名顺抉择分,由于是彼之支分,说名抉择支。由于是生起无分别智火之预兆则名为暖。能断邪见善根之顶,则名为顶。唯一生乐趣而断生恶趣业烦恼即名为忍。由于是世间第一法,说名世第一法。

论义是说,大乘加行道有法,具五殊胜者:(1)因殊胜,成为自因从大乘顺解脱分所生。(2)所缘及行相殊胜,成为自果通达四谛的见道,及缘四谛理相应。(3)体性殊胜,是缘空性世间修所生为主的心。(4)差别殊胜,就体性门分暖等有四。(5)就分位门具足小中大各三种之差别殊胜故。

大乘加行道(有法),胜出小乘加行道五差别法或就六门殊胜者,谓胜出彼:所缘、行相、能行理趣、遍摄持(善知识)、具足法、就小中大之差别亦是特别殊胜故。

壬二、释分别

释所知障杂染所取分别与能取分别二种

颂曰:由所依对治,二所取分别,由愚蕴等别,彼各有九种,

由实有假有,能取亦分二,自在我等体,蕴等依亦尔。

问:“由所依对治”等颂,如何广释相应分别之差别?答曰:此中亦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云:“佛告善现,善哉善哉,菩萨摩诃萨应如是学般若波罗蜜多,应学静虑、精进、安忍、静戒、布施波罗蜜多,应学诸菩提分法及十八佛不共法”乃至“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以一切法不可得是为学。”

二、论释分四:一、结合;二、略标;三、广释;四、略义。

一)结合:“由所依对治”广说相应分别之差别法(有法),有所为者,为略示未说依四种分别,彼义是为所断分别体性及差别等所显故,名结合具四种分别所显明故,即颂文所说。

二)略标分二:一、略标所取分别;二、略标能取分别。

1、略标所取分别:“由所依对治”等一颂,明杂染所取分别根本(始因)之所依,及由对治之所依有二种,由无明与清净蕴等所显之差别有九种。

2、略标能取分别:“由实有假有”等一颂,谓缘补特伽罗实有,及缘士夫假有,能取分别亦有二种,即缘我有自在,及缘蕴等,如是名各有九种。

三)广释分二:一、结合;二、释各各义。

(一)结合:于彼略标义者即是此结合。

(二)释各各义分二:一、广释所取分别;二、广释能取分别。

1、广释所取分别分二:一、广释所知障杂染所取分别;二、广释清净所取分别。

(1)广释所知障杂染所取分别有九种,此中就境门有九种故。

1有九境之初明无明境的杂染所取分别:经中所说(不录)。释彼之义,谓杂染的根本所依即是无明。

2明色等有漏蕴之有境分别:经文不录。释彼之义,谓于色等蕴。

3明贪著名色之分别:谓诸愚夫异生无明;及贪著爱染。彼等无明及爱染假有,乃至贪著佛不共法(上经说)。释彼之义,谓贪著名与色。

4明贪二边之分别:贪著诸法谓作分别有无二边,乃至彼等名为入愚夫数。释彼之义,谓贪二边。

5明杂染与清净无知之分别:彼等谓由无明与爱之缘,不知不见,乃至声闻独觉于诸法不能出离。释彼之义,谓于杂染与清净无知。

6明不住圣道之分别:彼等谓不信,云何不信?谓色由色空不信,乃至不生一切相智。释彼之义,谓不住于圣道。

7明于所缘分别:“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彼般若波罗蜜多皆不可得,真实中不见,若如是学,菩萨摩诃萨以不可得理,当生一切相智。”释彼之义,谓所缘(境)。

8明于我等分别:“舍利子,最极清净故,我不可得(无所缘)不可见。如是最极清净故,乃至一切相智皆不可得不可见。”释彼之义,谓于我等。

9明生起清净等之分别:“舍利子,清净者谓无生无起无现行。”释彼之义,谓于生起清净等所取诸分别。

(2)广释清净所取分别,对治清净所依之所取分别有九种故:

1明于清净蕴等义分别:谓由无方便善巧,分别色而起贪著,乃至分别识而起贪著。释彼之义,谓对治所依蕴。

2明于生门(处)义分别:分别眼而起贪著,如是乃至意及于色等而分别贪著,如是乃至法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生门(十二处)。

3明于种族(界)义分别:于眼识界而起分别贪著,如是乃至法界意识界,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种族(十八界)。

4明于生义分别:谓于无明而起分别贪著,如是乃至老死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生义。

5明于空性义分别:谓内空乃至无法自性空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空性。

6明于波罗蜜多义分别:谓于六波罗蜜多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波罗蜜多义。

7明于见道分别:于三十七菩提分法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见道。

8明于修道分别:谓于诸静虑、诸神通、诸无量,及诸无色定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修道。

9明于无学道分别:谓分别彼十力而起贪著,乃至于一切相智之中间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于无学道诸所取分别。

2、广释能取分别分二:一广释所知障实执能取分别;二广释假执能取分别。

(1)广释所知障实执能取分别有九种。

1明于我有自在分别:“舍利子,我不可得,如是乃至有情、命者、养者、士夫、补特伽罗、意生、儒童、作者、受者、见者皆不可得。”释彼之义,谓执补特伽罗实有所依我有自在。

2明分别我唯一(单独):“舍利子,色不可得乃至识不可得。”释彼之义,谓独一我。

3明分别因我行相:“舍利子,眼不可得,如是乃至意及色不可得,乃至法之中间皆不可得。”释彼之义谓因。

4明于见者等分别为我:“舍利子,眼、色、眼识不知,乃至意、法、意识不知。”释彼之义,谓见者等我。

5明分别杂染所依之我:“舍利子,缘起不可得,乃至无色界不可得。”释彼之义,谓杂染烦恼。

6明分别离贪欲之我:“初静虑不可得,乃至无色空不可得。”释彼之义,谓离贪欲。

7明分别见有所依之我:诸圣谛不可得。释彼之义,谓见有所依之我。

8明分别修有所依之我:八解脱及九次第定不可得。释彼之义谓修。

9明作利益之有所依分别为我:十力不可得,乃至一切相智皆不可得。问:如何不可得?谓于我(我自己、我体)。何以故?我最极清净故。释彼之义,谓于作利益之所依,能取诸分别。

(2)广释假执能取分别分二:

1总显:“复次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此幻化士夫学般若波罗蜜多,当出生一切相智。”

2明彼分别有九种:

〈1〉明于蕴假有分别:“善现如是心,色于他亦如幻,受想行识于他亦如幻。”释彼之义,谓分别假有士夫之所依蕴。

〈2〉明假有处分别:眼、法亦如幻。释彼之义,谓分别处。

〈3〉明界假有分别:眼、色、眼识,乃至识界如幻如幻性亦识界。释彼之义,谓分别界。

〈4〉明缘起假有分别:缘起如幻性,乃至老死亦如幻性。释彼之义,谓分别缘起。

〈5〉明清净假有分别:“善现”乃至“诸菩提分法亦如幻。”释彼之义,谓分别清净。

〈6〉明见道假有分别:“善现,空无相无愿,亦如幻。”释彼之义,谓分别见道。

〈7〉明修道假有分别:“善现,静虑及无色定亦如幻。”释彼之义,谓分别修道。

〈8〉明于胜进道假有分别:“善现,一切空性亦如幻。”释彼之义,谓分别胜进道。

〈9〉明无学道假有分别:“善现,如来十力、十八佛不共法如幻否”乃至“当知后得一切相智。”释彼之义,谓于无学道能取诸分别。经中有如是所说理趣者,谓杂染所取分别第二,七八九经中就对治门说,清净所取分别除第四,其余就体性门说。实有能取九种分别就对治门说,假有能取九种分别就境门说。

四)略义:如是四种分别,与四顺抉择是如数具足。

此处分辨抉择可分为二:一、释所断分别;二、释能断对治的建立。

一、释所断分别(分八):

(一)由谁分别的体性:

1、释总与别二种:

初总分别经中多处宣说。如《俱舍论》、《释量论》、《辩中边论》等所说;此处所说的分别,悉由执名义总和之分别,并非全面。是故执自境为谛实心,是此处所说所知障分别的定相。

2、释别破彼等分别或修行的行相云何?谓此处与顶加行处有二种:所知障分别与修行分别有共同所显示故,因为此处缘有烦恼的无明,于所受用执为谛实的心者,是所知障杂染所取分别;及缘清净品蕴,于所受用执为谛实的心者,是显所知障清净所取的分别故;于顶加行处,缘大乘加行道果,于转趣所取分别执为谛实的心者,是所知障转趣所取分别;及缘声缘道果,于退还所取分别执为谛实的耽著识者,是显所知障退还所取分别故。色谛空执为谛实的耽著识者,是此中所说所知障分别故。

(二)分别何境:此处所说的所知障分别境有二种者,谓所取与能取二种故。总之,于佛弟子所取能取之建立法有三种者,谓处、识及所知,以我及我所为增上有三种故。若初为增上,即所取六境,及能取六根。若第二为增上,是色等所取,及一切识能取。若第三为增上,我者是能取,我所是所取故。此中若是后者为增上,所取者谓实假之所受用即所食;能取者于此受用者即是食者故,如《金鬘论》及《二万颂光明论》等所说。如《明句论》中所说:于异生作为境,是能取士夫实有;于圣补特伽罗作为境,于彼名能取假有。所取与能取类加。

是故,由实执分别是所缘实执,由实执是所缘实有,由假执分别是所缘假执。由假执是所缘假有。补特伽罗有作用及补特伽罗独立实有二种,是此处所说的实有;能取彼的二种心为实执(实有能取)及于蕴聚于士夫假有,及于补特伽罗谛实空如幻,于士夫假有二种,是此处所说假有;及能取执彼的二种心,是假有能取。

(三)如何分别之理趣:缘染净之所取,此者如次所舍一边之所取认为不同;当取一边之所取执为相同者,即所取分别的耽著境。于补特伽罗假施设事成为实有,于彼假施设之唯假有,于此诸境实执为能取者,或受者,即是能取分别的耽著境故。

(四)彼分别之差别:此处所说所知障分别,若就根本门分有四。1、杂染所取分别;2、清净所取分别;3、实有能取分别;4、假有能取分别。若就境门分有多种者,就彼等各各境门各有九种故。

缘自所缘境之所取,于所受用执为谛实的耽著识,是所知障所取分别的定相。

缘自所缘境杂染品谛实,于所受用执为谛实的耽著识,是所知障杂染所取分别的定相。若分:缘自所缘境有烦恼的无明,于所受用执为谛实的耽著识等有九种。

缘自所缘境之清净品谛实,于所受用执为谛实的耽著识,是所知障清净所取分别的定相。若分:缘清净蕴于所受用执为谛实的耽著识等有九种。

缘自所缘境之能取,于能受用执为谛实的耽著识,是所知障能取分别的定相。

缘自所缘境的实执,于能受用执为谛实的耽著识,是所知障实执分别的定相。若分:缘能执我有自在之能取,于彼执为谛实的耽著识等有九种。

缘自所缘境假有能取,于能受用执为谛实的耽著识,是所知障假有能取分别的定相。若分:缘蕴等法执假有士夫之能取,于能受用执为谛实的耽著识等有九种。

缘一切相智于能受用执为谛实的耽著识,彼二俱是故,因为彼一切相智,执实有能取及假有能取,二俱是故,因能取彼补特伽罗有作用的心,及能取士夫假有的心,二俱是故。

(五)于彼四种分别数决定者:谓于所分别决定有所取能取二种,于所取决定有杂染品所取,及清净品所取二种。于能取亦有实有能取,及假有能取二种数决定故。

(六)次第决定:如此解说四分别之次第是有因由者,谓大乘加行道暖等有四,及由所断对治加行有如是次第故。缘大乘见道执为谛实的耽著识者,即是此处所说的分别故,因为是执谛实故。

(七)四句计算法:《二万颂光明论》云:“是所取分别,不是能取分别四句者,1于色等六境,2一刹那具足(相应)的识,3其余刹那是,4与彼等结合的般若波罗蜜多。”此义谓缘色蕴执为谛实的心,唯是所取分别句;缘时边际之刹那智执为谛实的心,唯是能取分别句,彼非所取分别者,因为由智只见最后时刹那不能现证故,缘有相续的识执彼为谛实的心者,彼二俱是句,若果般若波罗蜜多二俱不是句。

(八)差别法理趣:大乘加行道,就分别理趣门,胜出小乘加行道殊胜者,谓彼所知障四种分别能障碍菩萨加行道得菩提所欲境,由大乘加行道开始压服所知障分别现行故,需要作多种精进疲劳,具有杂染作用故。《庄严光明论》云:“如以下所说,由顶现观所摄见修道所断的四种分别数,如实四顺抉择分,此等依杂染所说。”

二、能断对治的建立下当解说。

壬三、释摄持(即善知识之名)

三)、善知识遍摄持之差别法。

问:那么,“心不惊怖等”一颂,如何广释遍摄持善知识的差别理趣?答:对此,一依经所说理,二依论所释理有二种。

一、经云:“佛告善现,设若菩萨摩诃萨新入大乘,若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无方便善巧,若无善知识引导,皆为一切惊恐怖畏所摄。”又云:“善现,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由具足一切相智等,各各分别色无常,假亦不可得。”这是说明方便善巧遍摄持,即善知识遍摄持。经义是说,善知识由说色无常不可得理而说法,而一切善根除一切相智,不随回向声闻或独觉地。乃至菩萨摩诃萨应了知恶友,如是了知以后亦应断除。

二、依论所释理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一)结合:颂文略标次第相顺,此处需说有善知识故,因大乘加行道如前所说的差别法,由彼以前为殊胜,皆依善知识遍摄持所摄,为应了知,故此处说遍摄持,名为结合,与结合颂文相顺,所以先说遍摄持。

二)根本:

颂曰: 心不惊怖等,宣说无性等,弃舍所治品,应知为摄持。

若如阿阇黎狮子贤及圣者解脱军所说,第一依经所说,菩萨在加行道内由遍摄持教化,释彼之义:谓“心不惊怖等,宣说无性等,弃舍所治品,应知为摄持。”由此论说,菩萨加行道的身,心不惊怖谓不恐怖不畏惧,通达空性的般若慧,及彼身心的福德资粮,正显彼是内的遍摄持故。《二万颂光明论》云:“方便善巧及善知识者,是菩萨的遍摄持。”是说方便善巧自在所作事业,菩萨从不恐怖不畏惧之因而作事业。是故,“宣说无性等,弃舍所治品,应知为摄持”。第二依经所说就释义门是正说外的遍摄持,由彼宣说一切法谛实空无自性等,是正说大乘法唯一的善知识故。《二万颂光明论》云:“由善知识遍摄持者,谓乃至色等不共法之间无常等皆不可得。”阿阇黎的八品如前依第一类经所说,为方便善巧遍摄持,第二说明善知识遍摄持。《庄严光明论》及《释》将此二摄为一者,明善知识遍摄持。就释彼经义之门,明菩萨加行道正说外遍摄持,令“心不惊怖等”等,《庄严光明论》云:“首先四种分别初业者,由方便善巧的善知识遍摄持故,是说新入大乘等。此中是由善知识即是遍摄持。”

三)解释分四:

(一)方便善巧之差别:“心不惊怖等”释彼之义,谓以心不惊怖而不恐惧等之方便善巧。

(二)说法之差别:“宣说无性等”释彼之义,谓能宣说如实思维一切法无我等。

(三)断除违缘之差别:“弃舍所治品”释彼之义,谓不与所治品法悭吝等相应。

(四)略义:“应知为摄持”说明是由善知识即是遍摄持。

论义是说,谓菩萨加行道身中的殊胜方便智慧(有法),是彼内遍摄持者,谓能破除堕三有寂灭任何一边,即是彼之智故。彼之增上缘的胜应化身(有法),是彼之外遍摄持,是宣说方便智慧法圆满为增上缘的善知识故。

是故此处于遍摄持的建立分六:

一、所依善知识的定相:

总之,于彼大乘善知识需要具足十种功德者:一、以增上戒学而调伏根,二、以增上定学而善寂静心,三、以增上慧学而寂灭心,四、胜出彼弟子功德超胜,五、精进说法作利他事业,六、多闻教法功德丰富,七、善通达真理体性的般若智慧具足,八、于所化众生说法善巧,九、方便悲悯体性的悲心具足,十、说法等利他难行断除疲劳厌倦,需要具足诸忍功德故。如《庄严经论》云:“知识调伏寂灭静,功德增上勤教富,自通真性语善巧,悲悯体性除疲倦。”此论中说大乘善知识具三殊胜法:一、方便善巧殊胜,谓宣说真性对治彼等所化众生的心,于空性能不惊不怖的方便善巧;二、说法殊胜,谓随所化众生的意乐,宣说一切法无自性等;三、断除违缘殊胜,宣说大乘六波罗蜜多,令弃舍所治品悭吝等法,能安立所化众生于增上生乐趣及决定善果之殊胜法三种,显示至少需要具足一种故。总之,诸希求解脱者自业殊胜,应寻求真善知识。由此三殊胜具足,缘大乘善知识,是此处正说遍摄持的定相。

二、能依弟子的定相:听闻大乘教授的大乘所化众生,彼亦需要具足三种功德:一、远离谄诳住质直慧;二、具足建立善恶过失各各能辨别的慧;三、信解大乘法而需要有希求故。如《四百论》云:“质直慧求义,说为闻法器。”于此是说,听闻般若经的所化众生,显示具三殊胜法:一、往昔承事供养诸佛等作殊胜事业;二、于彼诸佛菩萨的善根广大增上;三、显示需要不离大乘善知识的依怙故,谓于诸佛作为殊胜。是故就住“质直慧求义”等三种功德门,缘自己的遍摄持善士承认为依止的补特伽罗,是能依弟子的德相。

三、如何停止法的规则:诸弟子如何依止善知识法,需要从意乐加行二门所依止故。从意乐门依止法者,安立上师如同佛想,即是所依止故。经中说“如同佛想”。经云:“如何应观善知识?于如来即如是。”从加行门依止法者,谓获得饮食衣服奉献,顶礼起居恭敬供养,上师的衣被等如法承事修行门是所依止故。如《庄严经论》云:“恭敬供养及承事,修行应依善知识。”及《事师五十颂》所说:“殊胜恭敬于三时,坛城花朵而合掌,依止上师起恭敬,于师足下头顶礼。”

四、依止的利益:诸弟子如法依止依止善知识的利益广大者,谓分位及究竟的一切悉地,皆从如法依止阿阇黎生,由令自己上师欢喜即是三世一切诸佛所欢喜,无数劫难得的佛位,皆从依止上师生起故。初如《事师五十颂》云:“悉地随顺阿阇黎,是持金刚所说故,知已由是一切法,全由上师所欢喜。”二如《金刚心庄严续》中所说:“佛说一切方便法,持金刚尊胜上师,一切随顺所欢喜,彼喜即诸佛欢喜”。又云:“何故俱胝劫,无数难获得,即佛具精进,此生能施给。”《事师五十颂》云:“殊胜灌顶得金刚,于阿阇黎如来想,安住十方世间界,于三时中头顶礼。”

五、缘不依止的过患:需要断除轻蔑和不恭敬阿阇黎等,若如是作即是一切过失之生源故,若从真心诽谤自己的上师,如同诽谤一切佛,彼之异熟此生先受暴恶,后往地狱等过患故。如《事师五十颂》广说。

六、教授如何依止规则:如前所说弟子如是依止善知识,若从意乐、加行二门如是依止,善知识亦有如是摄受彼弟子规则,是故于彼弟子当与法财饶益所需,特别是适合所化众生根性,能令趣入闻思大小乘藏等门随所摄持故。如释迦光所著《三百颂》云:“具戒调伏知仪则,悲悯病内净眷属,利益法资财精进,时受教诫赞上师。”

已三、释如教授所修正行分四:庚一、释修行所依;庚二、释修行所缘;庚三、释修行所为;庚四、释修行自体。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四·释修行所依自性住种性

——《般若经》四一一卷一页至四一一卷七页

庚一、释修行所依分二:辛一、种性差别;辛二、断诤。

辛一:种性差别

一、经说:“善现当知,譬如虚空鸟迹句义,实无所有”等。略标种性各各差别有十三种。

二、论释分二:一、种性差别;二、断诤。

一)、种性差别分四: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四、略义。

1结合:论身建立即:“四种抉择分,正行之所依”。问:大乘加行道后随即说修行所依自性住种性[11](自性住佛性)是何因由?答:彼有所为者,谓前说四加行,随后当说四种修行(修行所依,修行所缘,修行所为,修行自体),需依止于种性,当知是所为故。是名结合修行说四顺抉择分,及见道等成为修行之所依。彼亦是所说次第,若由因果义理之次第为增上,故先说种性。种性者谓入大乘发心之前需先要种性觉醒,彼即是发心,以顺解脱分和顺抉择分等为前行,彼义之次第,由先明果然后说因即是次第故。

2根本:释彼经义说明各各种性之差别有十三种:

颂曰:通达有六法,对治与断除,彼等皆永尽,具智慧悲愍,

不共诸弟子,利他渐次行,智无功用转,所依名种性。

3解释分三:一、所依法性;二、次第;三、数决定。

一、所依法性,暂且为最初。第二、即是此之次第。第三、即是数决定。由此亦是圆满士夫一切义利。

4略义:由修行法的分位不同之差别,说菩萨十三种法为所依事,唯法界自性说名种性,然彼“暂且为最初”等义,即显此处所说种性有十三种。

(一)初说于大乘加行道暖所依自性住种性,经云:“善现当知,譬如虚空鸟迹句义,实无所有,菩萨句义亦复如是,实无所有,譬如梦境、幻事、阳焰、光影、水月、响声、空花、变化句义,实无所有,菩萨句义,亦复如是,实无所有。”

(二)于大乘加行道顶所依自性住种性,经云:“善现当知,如一切法真如句义,实无所有,菩萨句义亦复如是,实无所有。如一切法,法界、法性,不虚妄性,不变异性,法定法住,实际句义,实无所有,菩萨句义亦复如是,实无所有。”

(三)于加行道忍所依自性住种性,经云:“善现当知,如幻士色句义,实无所有,菩萨句义亦复如是,实无所有。”

(四)于大乘加行道世第一法,经云:“善现当知,如幻士行内空句义,实无所有,菩萨句义亦复如是,实无所有。”

如彼四经所说次第各有九种,如其次第显示所知障所取能取四种分别如次各有九种。释彼之义,谓暂为最初说世间顺抉择分。

(五)见道,经云:“善现,如来应供圆满正觉色句义无,皆不可得。乃至有为界、无为界无住亦不可得。善现,如是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多时,无句义,不可得。”由此四喻以表见所断四种分别。

(六)修道,经云:“善现,无生义无亦不可得,乃至诸见者最极清净无住亦不可得。善现,如是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句义皆无而不可得。由是九喻显修所断九种分别。”释彼二义,谓以下出世间见道和修道所说。

(七)明“对治“无间道,经云:“善现,譬如日轮升起时,其暗无住而不可得。”

(八)明修所断解脱道,经云:“善现,譬如劫火炽燃时,一切行相无住而不可得。”释彼之义,彼下所说由彼等生力,如驱贼闭门同时,对治与所治品生与灭等。

(九)能对治与所治分别“彼等皆永尽”者为“断除”。所依自性住种性,经云:“善现,如来应供圆满正觉于戒犯戒无住而不或得。乃至于解脱智见,无见无住而不可得。”释彼之义,谓彼以下所说,由彼等不可得,则永尽彼等生与灭相应之分别。

(十)明“具智慧悲愍”之修行,经云:“善现,譬如于日月光不住而不可得。”释彼之义,谓彼不可说,谓由往昔之愿与施等由方便善巧之力,不住生死涅槃相的般若智慧与方便。

(十一)明“不共诸弟子”之修行所依,经云:“善现,譬如声闻独觉于恒星、行星、牟尼宝及电光,无住而不可得。善现,菩萨摩诃萨修般若波罗蜜多时,句义皆无而不可得。”释彼之义,谓彼下所说,彼等生起声闻等不共法思维等。

(十二)“利他渐次行”修行所依自性住种性,“善现,譬如四天王众天光明不住不可得,乃至色究竟天光明不住不可得。善现,如是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无句义不可得。”就密意门谓安立三乘道的性相,是利他渐次行的次第。

(十三)明“智无功用转”的修行自性住种性,经云:“善现,譬如如来应供圆满正觉之光,不住而不可得。乃至菩萨摩诃萨所证一切法。”释彼之义,谓彼之下所说,乃至三有(生死)无相,利他任运之智当生起故。

二)、断诤:设若唯法界,此处抉择有各种所说。详讲种性有:有部、经部、唯识和中观四宗之不同主张,不作详述。今但依中观宗主要依《宝性论》所说九种譬喻等而说佛种性。

初依《宝性论》所说之理。

此处正说佛种性亦分二种:一、从无始以来固有当生的自性住种性;二、随增种性(佛性依于修造可成佛身者,谓以闻思修等为缘,造作长养,从而增长广大之性),即由闻思修等受持真实所生的随增种性。

一、自性住种性者犹如宝藏,宝藏者犹如宝来源,所以自性住种性者,亦是十力等佛一切功德之来源故。随增种性如同树有果,树有果者若以水肥等培养,则令诸果辗转向上增长,所以随增种性者若由闻思修等造作长养,其功德即辗转向上增长故。从彼自性种性及随增二种性当得佛三身,因为从缘自性住种性而修积智资粮得(佛)自性身,随增种性以慈心、悲心、菩提心任持令辗转向上增长,积集福德资粮,当得(佛)究竟色身。如《宝性论》云:“如宝藏果树,当知二种性,无始自性住,正受殊胜性。从此二种性,许得佛三身,初之身第一(自性住种-自性身),第二者后二(福慧资粮-二色身)。”

自性身者谓从宝成就的佛身如色,色身者谓彼之因宝,非新来造作,如满众生愿而示现;自性身者亦非由因缘新造作,而是为满众生愿所作事业故。如《宝性论》云:“自性身端严,如宝身应知,自性非所作,是功德宝藏。”

受用身如转轮王,转轮王自己受用国政,彼亦是受用圆满大乘法故。如《宝性论》云:“大法具大江山故,受用圆满如转轮。”

化身者如金造作是佛的色身,从金造作佛的色身者谓佛色是金体性所作相;于彼虽有多种喻,但化身是佛智体为所化众生之智眼应化示现;是彼化现种种故。如《宝性论》云:“色影自性故,化身如金色。”

二、如何修行理趣(随增种性)分九:一、能作种性醒觉之方便;二、种性醒觉之相状;三、如何从种性引导规则;四、种性醒觉之利益;五、种性的定相;六、差别;七、界限;八、异名差别;九、释名。

1、能作种性醒觉之方便:如皈依法所作,即成为种性醒觉,因为由如是作,悉是如法作为修积资粮故,由此种性醒觉修积资粮为前行有特别殊胜作用故。

2、种性醒觉之相状:若说缘生死过患,及解脱利益,则有身毛皆竖及啼泪悲泣等名言特殊相状(征相),即是测量小乘种性醒觉。在未入道分位时,以听闻甚深广大之法,有啼泪悲泣等名言(世俗)特殊相状,即是测量大乘种性醒觉,如是皆从《庄严经论》及《声闻地》所说。如《十法经》云:“从烟者知火,从云聚知水,菩萨智慧种,了知清净相。”

3、如何从种性引导规则者,谓随三士道次第善知修习,于诸定性小乘种性,就宣说小乘藏,即能引导于小乘道。于诸大乘种性醒觉,宣说解释大乘藏广大密意,是所引导趣向于大乘道故,诸大乘道者不是能令诸定性小乘种性圆满成佛的近道,因为彼诸小乘者若最初就引导于大乘,则由坏大乘发心罪堕而成染污故。就观待各各所化众生,唯一主要者是为圆满佛法能得佛位之方便,因为若就观待彼各各所化众生,对于佛的教法则无有劣胜次第故,譬如观待各各病症,于诸药物并无好坏之差别故。

4、种性醒觉的利益具足殊胜者,谓缘菩提之心最极坚固;精进超胜增长,能作勤策修行;速疾解脱恶趣业等之利益特别殊胜故。

5、种性之性相:堪能成为佛身之法,是佛种性的定相。

6、差别:总之,佛经中所说种性名言有多种者谓刹帝利种、婆罗门种、吠舍种、戍陀罗种、身语意种,五种性,六种性等,于诸法之总说为种性故(声闻、独觉、如来、不定和无种性)。此中所说的种性若分有二:一自性住种性,二随增种性。于自己所依法,有垢染心的法性,堪能成为自性身者,是自性住种性的定相。若佛种性堪能成为有为佛身,是随增种性的定相。初中若分:一、此处不说自性住种性,二、此处说彼自性住种性有二种。初此处不说者:如未入道的补特伽罗身心中的法性;二此处说彼分为:声闻修行所依自性住种性、独觉自性住种性及大乘自性住种性有三种。初如有学声闻相续身心之法性;二如有学独觉相续身心之法性。三大乘义分为:一此处不正说,二此处正说二种。初此处不正说自性住种性如菩萨资粮道身心中的法性;第二此处正说自性住种性分,此处不主要正说,及此处主要正说彼之法性二种。第一、如小乘圣者通达(证)为先的菩萨加行道相续身心中的法性;第二、即从最初定性大乘之菩萨,得受加行道菩萨相续身心之法性一义,此中就所依法修行门说,如前所说有十三种。

7、界限:总之,自性住种性之界限,从未入道乃至最后心。大乘修行所依自性住种性之界限,从大乘资粮道,及此处正说大乘修行所依自性住种性的界限,是从大乘加行道乃至最后心。缘种性醒觉障碍之过患,如前所说有四种。(四种过患:一烦恼过患,二修习(熏习、串习)过患,三依止恶友过患,四穷困厄难不能自主过患)

8、异名差别:经说种性名字之异门有多种,《菩萨地》中所说彼种性者亦名所依事(基本)、显示(教诫)、因、所依、近住、亦名前行亦名住。

9、释名:由于是圣者诸法的源泉,即名圣者种性。于彼界限,依阿阇黎法友所说:“第五见道(四顺抉择、第五见道),第六修道,第七(能治修行)和第九(所断)者谓彼等离与离得,第八者谓从发光地至第六地,第十者第七地,第十一者从不动地至法云地,第十二者谓一生补处及最后有,第十三者谓胜进道金刚喻定。”其它虽有多种说法,但皆非阿阇黎意趣。自宗所说之根本,自利“通达有六法”(四顺抉择分见修道有六种)总如见道与修道二种。

于彼修道,十地皆有者,其余七种如其所应彼等建立差别法者,分为:自利、道差别法及利他三种。初自利亦分:对治修行、断除修行二者,谓对治正生所断灭除,“彼等皆永尽”者即所断对治的作用二皆圆满。第二(道差别法)“具智慧悲愍”的修行者,是殊胜作用的因。“不共”修行者,是殊胜作用(所作)的果故。第三“利他渐次行”者,是利他的因。“智无功用转”者,是利他修行的分位故。如《善说金鬘论》中所说。

论义是说此处所说的大乘修行所依自性住种性(有法),于汝分为十三种,因为于汝修行所依法有十三种,因法性有十三种故。大乘修行所依法有十三种者,谓有:大乘通达六法、七“对治”修行、八“断除”修行、九“彼等皆永尽”修行、十“具智慧悲愍”修行、十一“不共诸声闻弟子”修行、十二能作“利他渐次行”、十三“智无功用转”修行等故。

辛二断诤分二:壬一、诤;壬二、答。今初

颂曰:法界无差别,种性不应异。

设若唯法界?对彼有问与答二种。初有二问:即有种性(声闻、独觉、大乘和不定种性四种)各各决定之诤,及种性各各不决定之诤二种。初者,有说:三种有种性(声闻、独觉、大乘)之分应不合理,因为一切有情皆住大乘道分位住种性故,有垢心的法界者,是大乘道分位住种性,彼于一切有情共(总)住故。如论说:“正行之所依,谓法界自性”故,若许可,那么,应非唯菩萨住大乘道分位的种性,即有三种有种性住彼大乘道故。说明为诤。设若唯法界,即是圣者通达法的因故,彼之自体若是菩萨无上佛法自性住种性,那么,彼时彼者即是共住故,所以不唯是菩萨,就劣慧众生面前有三种疑惑,即此颂文。

二者,有说:有垢心的法性,于彼三种性的名言应不合理,因为于彼体性无有不同之差别故。谓彼之诤云:“法界无差别,种性不应异”。二句之诤先后有二。是故于以法界体性无有不同之差别因由,所以于彼显示不应说三种有种性之差别,彼不合理之因由,故不应说三有种性之差别故。

壬二、答

颂曰:由能依法异,故说彼差别。

答:一、得义利正答;二、世间共许答二种。初,此论中有说:有垢心的法性安立种性,说有三种性之差别无有不合理的,无过。因为有垢心的法性,彼不是大乘道分位之种性故,因为于有垢心的法性,三乘正行以三所缘修习,若成为各各圣者生起现观有功能力量,那有垢心的法性,即名为修行所依道的分位种性,为名言所属故。因为有学声闻心的法性,是声闻正行之所依自性住种性,有学独觉心的法界,是独觉(胜)正行之所依自性住种性;有学大乘身心相续的法界,是大乘正行之所依自性住种性故。如是于声闻乘等由通达次第所缘皆如是,是圣者所通达的法故。就安立法界因性门说,种性属于名言。如《二万颂光明论》云:“如成为圣者诸法的因,如是说为种性故,是故于此太过,可作寻思。”

二、世间共许答:分三:

(一)结合:前答未尽,为易了知故,亦有世间共许答。于法性以世间语别答。

(二)根本:有垢心的法界,虽然体性无有不同之差别,但种性三种各异的建立无有不合理的过失。因为虽无如是差别,但就能依三乘法以三所证之差别,而说自性住种性之差别故,因为所通达之真如虽无有不同之差别,但通达彼真如的慧有妙中后三种。谓就有境心的门假立异故。故论曰:“由能依法异,故说彼差别”。

(三)解释:所依法界虽然无有体性之差别,但于彼应有三种性之差别,因为修行所依之法,三乘修行有三种,于彼应有三种差别故。譬如所依同一瓦瓶,然就能依盛蜜糖乳时,安立名蜜糖乳瓶之差别。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五·释修行所缘

庚二、释修行所缘

释修行所缘分二:一、经说;二、论释。

一、经说:所摄种性义,菩萨应通达一切法。经云:“具寿善现,即白佛言,诸菩萨摩诃萨,于何等一切法皆非实有,无着无碍当勤修学,诸菩萨摩诃萨,云何于一切法应正觉知。佛告善现,一切法者,谓善法,非善法,有记法,无记法,世间法,出世间法,有漏法,无漏法,有为法,无为法,共法,不共法。善现,菩萨摩诃萨于如是等一切法性,无着无碍,当勤修学。诸菩萨摩诃萨,于一切法实无所有,应正觉知。”经义是说所缘的自性,彼等皆是问答,显示十一种各各差别。

二、论释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一)结合:论身建立“正行之所依”“诸所缘”。问:释“修行所依之后,释修行所缘有何因由?答:彼之因由者,谓大乘修行所依自性住种性,需要依彼为所缘,因为大乘修行实施时,善品诸法应取,一切罪恶不善品应断,诸无记品就安住于舍,需要断除一切增益损减之散乱,所应了知是有所为。名为结合正行所依的所缘,即名“诸所缘”。

二)根本:

颂曰:所缘一切法,此复为善等,若世间所知,乃诸出世间,

有漏无漏法,诸有为无为,若共弟子法,及佛不共法。

就经义所说之门,显示大乘修行的所缘者,谓“所缘一切法,此复为善等,若世间所知,乃诸出世间,有漏无漏法,诸有为无为,若共弟子法,及佛不共法。”那么,何为一切法?谓善等三种少许广显即“此复为善等”,不但于彼,于彼还有世间法及出世间法之差别,即有十一种,释彼者谓若世间所知。

三)解释:分二:一、差别;二、如何所缘之理。

(一)差别:略标与广说有二:

1、略标:大乘修行所缘,于彼就善等三种门以略示理趣解释,且于最初总说,谓善、不善和无记如其次第,谓沙门法(善)、杀生等和无记身业等。此中三种之初说明为善法,即沙门法(沙门为修善,一切勤苦修持破灭烦恼,止轮回苦所有善法;即别解脱律仪的男女比丘)彼等说明世间善法。第二不善法,即十不善业道,杀生者名世间不善法,邪慢者等说名世间不善法(经文),经义是说杀生等。第三无记法,“佛告善现:谓无记身业,无记语业”乃至“无记十八界无记异熟法。”释彼之义谓无记身业等。

2、广说:于彼有八:(一)明通达世间,谓“若世间所知”,“佛告善现,谓世间五蕴”乃至“十二缘起法,善现,此等名为世间法。”经义是说,“若世间所知”谓与一切愚夫异生联系的五蕴。(二)明出世间法,“佛告善现,谓出世间四念住”乃至“十八佛不共法。善现,此等名为出世间法。”经义是说“乃诸出世间”,谓一切圣者众生所摄的四静虑。(三)明有漏法,“佛告善现,谓堕三界,若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静虑、四无量、四无色定,善现,此等名为有漏法。”经义是说“有漏”,谓不是对治我见的五取蕴。(四)明无漏,“佛告善现,谓四念住,乃至十八佛不共法,善现,此等名为无漏法。”释彼之义谓“无漏法”。经义是说,此中见的对治是四念处(住)。(五)明有为法,“佛告善现,三界系法,若五蕴,”“乃至十八佛不共法。善现,此等名为有为法。”释彼之义谓“诸有为”,即诸依仗因缘而生的欲界等法。(六)明无为法,“佛告善现,若法无生无灭无住无异,”乃至“实际,善现,此等名为无为法。”释彼之义谓“无为”,谓不观待因的真如。(七)明共法,“佛告善现,谓世间四静虑,四无量,四无色定,五神通,善现,此等名为共法,共异生故。”释彼之义谓“若共诸弟子”,即一切圣者众生身中生起的四静虑等。(八)明不共法,“佛告善现,谓四念住,乃至十八佛不共法。善现,此等名为不共法,不共异生故。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如是等自相空法,不应贪著,以一切法无分别故。”释彼之义谓“及佛不共法”,及正等正觉身中生起的有法为十力。

(二)如何所缘之理:于如是等一切法,以如是通达渐次所缘。此中观察(他觉)分四:一、性相;二、差别;三、各各自性;四、如何所缘之理。

1、性相:大乘修行断除增益之事,是大乘修行所缘的定相。若是彼大乘修行之所缘,彼不悉是所缘,因大乘见道无间道的所缘,不悉是(此处所说的)所缘故。

2、差别:略示有三,别释有八。

3、各各自性:释略示有三及别释有八。

略示有三:一若有记法,即白净异熟住种类,是善的定相。若分有:世间善法及出世间善法二种。二若有记法,即黑异熟住种类所显,是不善的定相。三若是法,即善不善随一皆不可记别所显,是无记法的定相。

别释有八:一、由业烦恼引发而从无始生死惯习住种类所显,是世间法的定相。如五取蕴;二、所有无漏,从无始虽有少许生死,但不惯习住种类所显,是出世法的定相。如圣者身中的四静虑;三、由业烦恼为增上所生,而不是我见的对治住种类所显,是有漏的定相。如五取蕴;四、不是由业烦恼为缘所生,是我见之能对治住种类所显,是无漏法的定相。譬如道谛;五、从自因缘所生,是有为法的定相;六、不是从自因缘所生,是无为法的定相;七、于所有圣者身中堪能出生的功德住种类,是共功德的定相。如四静虑;八、唯正等正觉身中堪能生起的功德住种类,是不共功德的定相。如十力。

4、如何所缘之理:问:菩萨所缘十一法,于彼如何所缘?答:所缘理趣者,谓诸菩萨首先思维生起自己的所取、所舍和应住等舍之心,就依于彼心所取摄持,思维先后所取世间道和出世间道二种心。其次世间道由于是有漏暂且所取,其后思维由于是无漏为决定所取,思维有漏无漏,其次思维彼无漏之所缘,有为世俗谛、无为胜义谛二种,其次安立有为者,就所缘无为观修的果有共与不共二种心作用故。

论义是说,一切法(有法),是大乘修行的所缘,是应断除彼增益之所依事故。大乘修行所缘(有法),有三种者,谓善、不善、无记三种法故。大乘修行所缘(有法),若广分有八种者,谓有:一世间五蕴;二世间四静虑;三有漏五取蕴;四无漏四念住;五有为道谛;六无为灭谛;七共四静虑;八不共十力等故。佛言:“于如是等自相空法不应执著等,以一切法无分别故”,“无分别,无执著。”谓于一切法断增益。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六·释大乘修行的所为

——《般若经》四一一卷十页至四一一卷十八页

庚三释修行所为

释大乘修行的所为分二:一、经说;二、论释。

一、经说:上面多处所说菩萨摩诃萨之余,“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何缘菩萨复名摩诃萨。佛告善现,由是菩萨于大有情众中,当为上首故,复名摩诃萨。”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联接上文):论体建立,谓“诸所缘所为”。是说修行所缘之后即说所为之因由,谓菩萨依修行所依自性住种性而缘一切法者,是为三大所为故,需要修行体验(实践),应当了知作如是宣说故,名为结合,如是修行所缘是何所为?即说名“所为”。

二)根本:就经义释大乘修行的所为,有三大所为事。

颂曰:胜诸有情心,及断智为三。当知此三大,自觉所为事。

三)解释:于一切行相,就一切相智遍知门说,当出生一切佛菩萨,彼等是略标。趣入如是修行,由于具足三大,当知名三大所为。

此处观察:菩萨有何所为趣入修行之究竟果者,即此处所说大乘修行所为的定相。若分有:心大、断大和证大三种。初心大,如佛圣者身中之大悲心。二断大,如佛圣者身中之灭谛。三证大,如现证补特伽罗无我之一切相智。界限唯在佛地。

庚四、释修行自体分四:辛一、意乐广大披甲正行;辛二、加行广大趣入正行;辛三、资粮广大资粮正行;辛四、定出一切相智出生正行。

辛一:意乐广大披甲正行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七·意乐广大披甲正行

——《般若经》四一一卷十八页至四一二卷十三页

释修行自体:论体建立:

颂曰:正行之所依,谓法界自性,诸所缘所为,甲铠趣入事,资粮及出生。

问曰:说修行所依,修行所缘,修行所为后,说修行自体,是何因由?答:彼之因由者,谓以发菩提心等,依自性住种性,缘所缘十一法,修行三大所为事,需要四种修行证受之因由而如是所说故。如是趣入修行,是故由具足三大,当知名为三大所为事,就如是说修行所依等。修行的自体云何?

披甲正行可分为二:一释总的自体;二释各各义。

一、释总的自体分:一智境的修行;二加行差别修行二种。初智境修行,即于三智境,总则为善法之有所依。二加行差别修行,谓圆满现证一切相等四种现观(四加行),一一现观皆具有六波罗蜜多之有所依作用修行。

此处观察分三:一定相;二差别;三界限。

一)定相:依大乘发心能修二利圆满之六大菩萨瑜伽,是大乘修行的定相。大乘修行(有法),具足六大者,谓住大、精进大、生果大、恒常誓愿大、忍大、义利大,能作真实修行事故。初住大,如住大乘发心故;二精进大,如为自他一切义利精进故;三生果大,如是能出生菩萨摩诃萨果故;四恒常誓愿大,如誓愿修行作一切众生广大义利故;五忍大,如为利他受一切苦故;六义利大,如能除一切有情众苦,及能作利乐修行事故。如《庄严经论》云:“住精生果大体性,许是诸佛子修行,常发大誓忍辱大,大义能作真实修。”

二)差别分二:一、就教理门有智境修行;二、加行差别修行。

就能修三智随一行相境,以般若慧任持的菩萨瑜伽,是初智境修行的定相。具足六波罗蜜多实修的意乐加行,随其所应任持的菩萨瑜伽,是第二加行差别修行的定相。彼二是等遍者,谓于初三品说智境修行分,中间说四加行差别修行分故。于初三品正说修行,说名智境修行的因由者,谓主要不是正说六波罗蜜多分。总则,是就善法的所依作用分正说故。除披甲正行品某些以外,初品之文及其它二品不是正说实修六波罗蜜多分。从四加行品正说修行,说名加行差别修行的因由者,谓彼等主要正说实行六波罗蜜多分故,谓第四品中说“缘佛等净信,精进行施等”。第五品中说“施等一一中”,第六品中说“布施至般若”,第七品中“施等一一中”。

三)界限:从大乘资粮道至最后心。

论义是说:大乘修行(有法),于汝就教理门分有二者,谓于汝有智境修行,及加行差别修行二种故。

二、释各各义分四:一、披甲于大乘的披甲正行;二、趣向于大乘的趣入正行;三、能作究竟趣向大乘的资粮正行;四、趣入究竟的出生正行。

一)披甲于大乘的披甲正行分二:一经说;二论释。

(一)经说:释修行自性。经云:“尔时满慈子白佛言,世尊,我亦乐以智慧辩才,说诸菩萨由此义故名摩诃萨。佛告满慈子,随汝意说。满慈子言,世尊以诸菩萨普为利乐一切有情,被大功德铠故,发趣大乘故,乘大乘故,名摩诃萨。时舍利子,问满慈子言,云何菩萨摩诃萨,普为利乐一切有情被大功德铠”。“满慈子言,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修行布施波罗蜜多时,不为利乐少分有情,修行布施波罗蜜多,普为利乐一切有情,修行布施波罗蜜多”乃至“普为利乐一切有情被大功德铠”。此即满慈子说趣入菩萨摩诃萨的因由之余,舍利子问披大功德铠之所答。

(二)论释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1、结合:论体建立:“甲铠趣入事”。大乘四种修行之初,说披甲正行之因由者,谓证受大乘修行时,最初欲实修一切妙法,需要善披一意乐广大甲铠,为应了知故,所以先说披甲正行故,譬如国王入战场,首先自己善披甲铠,名为结合。如是加行道、见道、修道、胜进道之自性修行的性相,从披甲、趣入、资粮、出生正行等之内,精进之自体首先说披甲正行。

2、根本:就彼经义所说门,于披甲正行分三十六种。

颂曰:由彼等别别,皆摄施等六,故披甲修行,六六如经说。

其义是说,披甲正行(有法),于汝有三十六种者,谓施之施披甲正行,乃至有般若之般若披甲正行故。

3、解释分:差别与略义二种。

(1)差别分:一、于施分六种;二、其余与彼相应有二种。

1于施分六六种:明布施披甲六种正行,经云:“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以一切智智相应作意,而修布施波罗蜜多,持此善根,以无所得而为方便,共同回向一切智智。”乃至“具被六波罗蜜多大功德铠。”释彼之义,谓“由彼等别别”等颂。若能施法施等,即能断除声闻作意等;宣说由一切众生不乐说忍辱;生起希求(为精进所依),不与其它乘共之一心性;回向无上正等菩提,如其次第由所施等皆不可得,皆由披甲能作。

2其余与彼相应,明净戒披甲正行六种。(经文不录)释彼经义谓:能如是护持净戒,能圆满忍辱,能勤精进,静虑正行,能修般若。

(2)略义:如是由施等波罗蜜多,若别别皆摄施等,有六六三十六种,皆同施等六法相顺故,披甲正行六种。

此处观察分九:

1性相:于施等一一波罗蜜多中,具摄六波罗蜜多六种,由欲乐实修意乐广大任持的菩萨瑜伽,是披甲正行的定相。

2差别:此中施之施披甲正行,乃至般若之般若披甲正行之间有三十六种。界限从大乘资粮道至最后心。

3分辨各各的体:于施等有六,就舍心,施体,就施所依门,于在家所依身为主应实行财物布施;出家所依身为主应实行法布施;于彼二者之所依身为主应实行无畏救护布施。

是故,圣者菩萨身心之布施(有法),具三差别法者:1谓能摧毁自己的悭吝所治品;2于助伴法之体以无分别智所摄;3作用利他事业之一切欲乐皆能圆满,并能成熟无量有情之差别法具足故。如《庄严经论》云:“坏施所治品,具无分别智,欲一切能圆,能熟有情三。”

修断心,谓律仪戒的体。就彼律仪戒体性门分:有律仪戒(防护罪恶)、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三种。圣者菩萨身心的戒(有法),具三差别法:1能坏自己犯戒的所治品;2于助伴法之我无分别智所摄;3作用能断除杀害他生命,即能成熟有情之差别法具足故。

不扰乱心,谓忍的体性。若分有: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观法忍三种。圣者菩萨身心的忍(有法),具三差别法者:谓能摧毁自己的瞋恚所治品;2助伴无分(别)智所摄;3作用就能忍他损害,即能成熟有情之差别法具足故。

于善法欢喜心,谓精进的体性。若分:有披甲精进、加行精进、能作有情义利精进、不怯弱精进等有多种精进。圣者菩萨身(相续)中的精进(有法),具三差别法:1谓能摧毁自己的懈怠所治品;2助伴无分别智所摄;3作用能令善法向上增长,就能助伴随作一切有情事业门,即能成熟有情之差别法具足故。

由善心所缘,住心一境性所显的修所生智,是静虑的体性。若分:就体性门分有:世间和出世间静虑二种。就作用门分有:1见(现)法乐住之静虑;2现前修行功德之静虑;3及能作有情义利之静虑三种。圣者菩萨身心中的静虑(有法),具三差别者:1谓能坏自己的散乱所治品;2以助伴随无分别智所摄;3作用能缘善心一境性。就堪能作心业用门,能作变化随有情欲乐,随欲变化成熟有情之差别法具足故。

善分辨诸法的智,是施等第六的般若体性。若分:有世俗智般若、胜义智般若、能作有情义利智般若故。圣者菩萨身心中的般若(有法),具三差别者:1谓能摧毁自己的恶慧所治品;2助伴以福德资粮所摄;3作用能善巧明处,以闻思观察门能成熟有情之差别法具足故。

4数决定:观待增上生与决定善者,施等六度数决定,以初四种能得增上生,最后二种能得决定善位故。《庄严经论》云:“受用业报与身皆圆满,精进眷属圆满增上生,恒常自在不随烦恼转,一切所作事业不颠倒。”以二利修行为缘彼数亦决定者,以初三种能作利他,后三种能作自利。《庄严经论》云:“利益有情善精进,施舍不害忍能作,住处解脱所依事,自利行相一切行。”就观待利他一切行相,彼数亦决定者,由布施能感受用不贫乏;以净戒不受损伤;以忍辱能忍损害;以精进利他不厌;以静虑能令他喜悦;以般若善于说法决定故。如《庄严经论》云:“不贫困及不损害,忍损所作不厌倦,能令喜悦善说故,他之利益是自利。”就摄一切大乘门说彼亦数决定,菩萨由施不喜现前受用;由戒修行般若恭敬;由忍精进二者利他不厌;由静虑得无分别;由般若不执相故。《庄严经论》云:“不喜现前所受用,极善恭敬不厌倦,修习瑜伽无分别,于一切乘此中尽。”就摄一切道的门为增上其数决定者,谓布施者不贪道;戒律者得不散乱门律仪道;忍辱于有情不损害道;精进善法增长道;后二种能净治障道故。《庄严经论》云:“于诸境界不贪道,所得散乱他律仪,不舍有情令增长,净治障碍能利他。”就观待三学,彼数亦决定者,初三种为戒学,第五静虑为定学,第六般若为慧学,精进惯属一切,依精进修习一切善法。《庄严经论》云:“三学自在所作业,胜者真实所宣说,六度初三后二二,一者三分可贯属。”

5次第决定:施等六度次第如此决定之因由者,谓生起次第、胜劣次第、粗细次第三种为缘,如此所说故。其一、生起次第,若不见受用施舍而持戒,若具足戒律能忍他损害,若具足忍即事业精进,若具足精进即能生定,若心住等持当成为如实所知慧故。其次,胜劣次第,谓后后胜于前前故。再次,粗细次第,谓施等六入于前等易于实修,入于后等实修最难故。《庄严经论》云:“依前而生后,住劣与胜故,粗者微细故,此等说如次。”

6修行理趣:菩萨于施等六波罗蜜多如是修行理趣者,如《庄严经论》云:“无希求布施,不欲后有戒,一切者忍辱,诸德生精进,静虑无色眼,般若方便具,六种波罗蜜,依止正加行。”是说所应修故。又善巧菩萨能真实行施等理趣者,谓从体性、因、果、作用、具足、趣入差别者,谓具足六种修持故,彼亦有六种殊胜:1体性者谓施舍心相续不断;2因谓不贪心;3布施果谓身受用圆满;4作用谓摄持自他及能作资粮圆满;5永断悭吝的功德具足;6善辩法施、财施和无畏施三种之差别皆具足。如《庄严经论》云:“诸利能施舍,依于根本心,身受用圆满,摄持二能圆,彼无有悭吝,法财无畏施,遍知如是施,善巧正修行。”

菩萨如何修持净戒之理者,谓以:1体性支所摄的能断心;2因谓出离;3果谓住乐趣;4作用谓所依、寂灭和无畏;5福德资粮圆满,名言安立为别解脱戒;6以法性所得静虑及无漏戒极善具足,具足六种殊胜实修故。如《庄严经论》云:“六支意乐摄,住乐趣能施,依寂灭无畏,福德资粮具,忍名法性得,安住于诸戒,遍知如是戒,智者正修行。”

菩萨如何修忍之理者,谓以体性、因、果、作用之差别具六种修行故:1体性谓无错乱(斗争等)心;2因谓大悲心;3果谓正持律仪得怨不报;4作用谓能作自他利益;5主要难行等皆具足;6不思损害,于法定证,忍受若之差别具足修持故。如《庄严经论》云:“能忍知不思,悲心依法故,正说五功德(利益),彼能作二利。难行一切具,许彼有三种(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谛观法忍),遍知彼忍辱,智者正修行。”

菩萨如何修习精进之理者,谓能随体性、因、果、作用、差别等修持。1体性谓于善法正生欢喜心;2因谓正信希求;3果谓念等功德向上增长;4作用谓能断一切业烦恼;5无贪等功德具足;6差别分身语意三甲铠精进等,具足六种修持故。如《庄严经论》云:“于善正欢喜,依正信希求,念等功德增,能对治杂染,无贪等功德,彼等有七种[12],遍知彼精进,智者正修行。”

菩萨如何修习静虑之理者,谓能随体性、因、果、作用之差别具六修行。1体性谓缘内心正受之自性;2因谓念精进殊胜;3果谓依静虑所得能生乐;4作用谓得神通自在;5一切法主要功德具足;6见法乐住静虑之差别,具足六种修持故。如《庄严经论》云:“心安住于内,依念及精进,能生静虑乐,住神通自在。诸法主要者,彼等有三种[13],遍知彼静虑,智者正修行。”

菩萨如何修习般若之理者,谓随体性、因、果、作用之差别具六种修行。1体性谓善分辨一切法的慧;2因谓三摩地;3果谓解脱烦恼;4作用谓以般若慧命抚育而善说法;5一切法殊胜功德具足;6差别有世俗智般若等六种具足修持故。如《庄严经论》云:“真善辨所知,依止三摩地,善解脱杂染,般若命善说,是诸法殊胜,彼等有三种[14],遍知彼般若,智者正修行。”

复次,菩萨于施等六,一一亦有六种修行者:谓:1所依(身)优越即依止菩提心;2法优越谓修习一切法;3所为优越谓行一切有情义利;4方便善巧优越谓三轮由无分别慧任持;5回向优越谓无上圆满菩提;6清净优越谓能净障。六种优越具足能修习故。

7修行的果:随即释彼等果者,如圣龙树菩萨的《宝鬘论》云:“施受用戒乐,忍光泽进威,禅寂慧解脱,悲成一切义。此七等无余,由波罗蜜多,智(得)不思议境,为世间依怙。(得一切相智)。”

8释名:由舍贫穷名布施;由除烦恼热名净戒;由忍忿恨即名忍;以加行修殊胜功德名精进;由摄意所缘境名静虑;由了知义名般若。如《庄严经论》云:“能舍于贫穷,得清凉忍忿,加行胜持意,说胜义智故。”

9附说四摄法。四摄法者:谓布施、爱语、于所化众生利行和同事故。如《庄严经论》云:“说施相应取随转,自义随顺趣入行,说爱乐语同行义,即是同事作事业。”又如阿阇黎马鸣说:“布施集善者,爱语所言谈,以利行安乐,同事能议论。”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八·释趣入正行

——《般若经》四一二卷十三页至四一二卷二一页

辛二、加行广大趣入正行

第八、释趣入正行分二:一经说;二论释。

一、经说:“尔时舍利子,问满慈子言,云何菩萨摩诃萨,普为利乐一切有情故,发趣大乘。满慈子言,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普为利乐一切有情,被六波罗蜜多大功德铠已,复为利乐有情故,离欲恶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入初静虑具足住。”广说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具足住。”

二、论释:

颂曰:静虑无色定,施等道慈等,成就无所得,三轮善清净,

所为及六通,于一切相智,能趣入正行,当知升大乘。

此有九种:

一)明静虑无色定等:经云:“舍利子,若菩萨摩诃萨,修行施波罗蜜多。”乃至“成熟一切有情,严净佛土。”释彼之义谓于“静虑无色定,施等”,“能趣入正行,当知升大乘。”是说静虑无色定等趣入正行。

二)明趣入境:谓施等六波罗蜜多。经云:“复次舍利子,若菩萨摩诃萨,以一切智智相应作意,为断一切有情烦恼故,宣说菩萨摩诃萨施波罗蜜多”乃至“舍利子,此为菩萨摩诃萨,修行六波罗蜜多,是名大乘。”释彼之义谓“施等”趣入正行,是说施等六波罗蜜多。

三)明升进境的道:“复次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大乘者,谓一切行相,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能修解脱门:空性、无相、无愿,如来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解、十八佛不共法。舍利子,此名菩萨摩诃萨大乘。”释彼之义谓“道”,趣入正行。释彼道为:见道、修道、无学道和胜进道。

四)明升进境:谓慈等四无量。经云:“复次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具足慈心广大无边,无二无量,无怨无敌”乃至“此是修行诸无量般若波罗蜜多”。释彼之义谓:“慈等”趣入正行。即四无量。

五)明升进境无所得具足之道:经云:“复次具寿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大乘者,内空性智所缘为方便。”乃至“以无为等不可得为方便入不可知。”释彼之义谓:“成就无所得”趣入正行。

六)明升进境:谓三轮清净道。经云:“舍利子告满慈子言,云何入菩萨摩诃萨大乘?满慈子告舍利子言,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升进施波罗蜜多,是故施波罗蜜多皆不可得”乃至“菩萨以无所得作意以无所得而为方便无所得,舍利子名升大乘。”释彼之义谓:“三轮善清净”趣入正行。是说于一切法三轮清净。

七)明升进境谓所为。经云:“复次舍利子,菩萨摩诃萨由一切智智作意,不共修习三十七菩提分法,彼以无所得能修”乃至“佛无所得故。此但有名言即名佛知真实,名升进大乘”。释彼之义谓“所为”趣入正行。即名所为。

八)明升进境谓六神通。经云:“复次具寿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初发心已所持者,坐菩提树下若为圆满一切神通故,能成办一切有情”乃至“未得一切智智之间,终不离彼乘”。释彼之义谓,“六通”趣入正行。是名“六神通”。

九)明升进境谓一切相智。虽已得一切智智,但不入一切声闻独觉。释彼之义谓:“于一切相智,能趣入正行,当知升大乘。”是说是真实住一切相智的定相。

于彼升进境安立九种的因由者:一、于彼以因道为增上;二、以果道为增上有二种故。初因道又分:以世间道为增上,及以出世间道为增上;彼二皆非大乘能作胜进道为增上,于彼建立九种故。初以世间道为增上建立静虑无色故。第二出世道亦分:自利正行道,及利他正行道为增上二种。初自利者,以彼自利为增上建立见道与修道等故,首先能得功德(见道),其后能断障故(修道)。第二利他正行道有二:一、就彼之增上即慈等四无量;二、贪著皆不可得的智。建立二种之因由者:由初能作精进利他;第二利他修行能作善巧故;第三胜进道者谓以三轮无分别,就所缘能作殊胜,由趣入所为就所得能作殊胜,以六神通力能作殊胜故。第二以果道为增上,建立一切相智者,谓已得一切相智于所化众生能转妙*轮故。

此处建立趣入正行分三:一、略标;二、别释静虑无色;三、别释四无量。

一、略标分三:一定相;二差别;三界限。

一)定相:大乘因果法,如其所应,就顶加行为主要门趣入实修,以般若慧任持的菩萨瑜伽者,是趣入正行的定相。

二)差别分九:1趣入静虑无色正行;2趣入施等六波罗蜜多之正行;3趣入道正行;4趣入慈等四无量正行;5趣入无所得正行;6趣入三轮清净正行;7趣入所为正行;8趣入六神通正行;9趣入一切相智正行。

三)界限:从大乘加行道暖位至第十地。

二、别释静虑无色分四:一、释由谁能得之因;二、释得何体性;三、释如是所得之相状;四、释得者之补特伽罗。

一)释由谁能得之因分四:一、略标能得之建立;二、别释能得初静虑;三、明与其余相应;四、释属何九道。

(一)略标能得之建立:由未至(近分)定所摄,而自所得能得上地根本定的方便,以上界地所摄的善心,是上地未至(近分)定的定相。此中分八者,谓从初静虑未至(近分)定乃至有顶未至(近分)定有八种故。若是未至(近分)定的受,悉是舍受,一般未至(净近分)定皆无烦恼清净定;初静虑未至(净近分)定无烦恼清净,有二种无漏者。因未得根本静虑的圣者,由彼等依初静虑未至(近分)定,自己所断的种子有断除故。

西方毗婆沙诸师许,初静虑的净近分、无漏及有烦恼性三种,如《俱舍论》云:“近分八舍净,初亦圣或三。”论文是说,“近分八”者,谓四根本静虑、四根本无色定,各有近分与八根本定为入门故。“舍”谓此八近分皆舍相应作功用转,故无喜乐。“净”谓八近分皆净定摄。“初亦圣”者谓初禅近分亦通无漏,此八近分皆无有味着,离染道故。“或三”者或显示别有所说,初未至定有味等至,未起根本定亦贪此故,由此未至定具三等至。

(二)别释能得初静虑分四:一定相;二差别;三各各的自性;四六作意摄为四世间道规则。

1、定相:由近分定所摄,并能得自所得初静虑近分定的方便,由初静虑地所摄的善心,是初静虑近分定的定相。

2、差别:此中若分有:初静虑近分作意的初业者;净治烦恼初静虑近分分二种。如《声闻地》云:“此中作意的初业者,谓未得心一境性所有作意,至未触心一境性之间是初业者。此中有净治烦恼的初业者,谓已得作意心欲净治诸烦恼了知各各相作意,修习受持。”(见《声闻地》原文)

是说得净治烦恼的初静虑近分定,必须得初静虑近分作意的初业者为前行者,净治烦恼的初静虑近分,及由毗婆舍那(观)所摄的初静虑近分二者是一义;初静虑近分作意的初业者,及由奢摩他(止)所摄的初静虑近分二者是一义。于得毗婆舍那(观)所摄的初静虑近分定,必须得奢摩他(止)所摄的初静虑近分为前行故,是说得观必须先得止故。如《入行论》云:“由具止之观,应知摧烦恼,故初应求止。”如《宝积经》中说:“已住净戒而得定者,谓已得定乃能修慧。”《修次第论》云:“断一切障后欲生遍智,安住止已乃能修慧。”

问:若尔,于得毗婆舍那,需得奢摩他为前行,那么,如何是修奢摩他(止)的规则?答:此中依《辨中边论》所说规则,及《集论》与《庄严经论》所说规则有二。

一、依《辨中边论》所说规则:依五过的对治八断行门,能修奢摩他者,如《辨中边论》云:“五过八断行,依止从因生。”

五过者:1谓修定加行时的违缘懈怠;2入定修时忘失修定的教授;3正修定时昏沉掉举;4昏沉掉举生起时不行对治;5离沉掉后心住一境时有诸对治现行故。如《辨中边论》云:“懈怠诸教授,忘失与沉掉,不行与行者,许此五种过。”

八断行者谓于第一过的懈怠有四对治,后四过有四对治,即有八种故。第一过四对治:1谓得轻安时需要遮止修定不悦的懈怠而生长轻安;2已生长彼轻安修定的精进必须勤奋;3已生长彼精进必须生长希求修定的欲乐;4已生长彼欲乐后见定的功德需要有夺意的信心故。《辨中边论》云:“住及安住彼,因与果体性。”其义是说,住者谓第七精进住。安住彼者谓精进或勤奋。因者谓希求的因即是信心;果者谓勤奋的果即是轻安。

如前所说后四过的对治者,1谓不忘失诸定所缘的正念;2沉掉生不起分别的正知;3对治沉掉现行的思维;4离沉掉时持心平等的舍故。《辨中边论》云:“不忘所缘境,沉与掉分别,断除彼现行,寂静持平等。”

二、依《集论》和《庄严经论》所说规则:依九住心的方便,需要修奢摩他(止),如《集论》云:“奢摩他者谓于内摄心令住、等住、安住、近住、调顺、寂静、最极寂静、专住一趣、平等摄持。”见《杂集论》卷十详解。

第一令住者,谓所缘天(佛、本尊等)身等随一,令倾心安住专住能修习的定。如《庄严经论》云:“于所缘境心倾住(思想集中)。”

第二等住者,谓所缘境令安住相续能修的定,如《庄严经论》云:“令彼相续不散乱。”

第三安住者,谓前心所缘散乱时,复令倾心安住前心所缘能修的定。如《庄严经论》云:“散乱速了知,复于彼安住。”

第四近住者,为令安住上所缘境向上增长能修的定。如《庄严经论》云:“智者辗转升,心应摄于内。”

第五调顺者,谓修定时,沉掉若生,从思维定的功德门,生起喜悦修定,令安住能持心所缘境的定。如《庄严经论》云:“次见功德故,于定心调顺。”

第六寂静者,谓修定时,若生掉举,从思维缘散乱的过患门,寂灭不喜于修定,令心安住能持心所缘境的定。《庄严经论》云:“见散乱过故,不喜应寂灭。”

第七最极寂静者,谓修定时,若生贪心及忧苦,立刻寂灭,令安住能修的定。《庄严经论》云:“贪心忧苦等,起已应寂灭。”

第八专住一趣者,谓就精进勤奋门,如欲于自心所缘境,令如欲安住的定。《庄严经论》云:“其次持精进,于心现行境,自然得生起。”

第九平等摄持者,谓无劳任运心,如欲于自所缘境,能令如欲平等摄持安住的定。《庄严经论》云:“修彼无行业。”

如是九住心,名为心一境性之定,心无劳任运于自所缘境,如欲等持之本性,若得由轻安任持的安乐,即名得止,名得初静虑近分,得修所生慧,名得上地的智(识)。如《庄严经论》云:“其次彼身心,已得大轻安,俱为有作意。”如是彼奢摩他(止)之本性,于自所缘境,由观察力引生的轻安任持之自境,若得观察的般若慧,是初静虑近分的定相。安住得各各智的作意,后当解说。

然则,于得毗婆舍那(观),需要得奢摩他(止)为前行。如《集论》卷五云:“或有一类已得毗婆舍那非得奢摩他,此类依毗婆舍那,进修奢摩他。”(此处分四类说)彼义是说,由现证四谛的初静虑近分地所摄,依毗婆舍那由现证四谛的初静虑本定所摄,需要修奢摩他,是彼的教诫(经教)义故。

是故依九住心的方便,如欲于自心所缘境,能如欲平等安住,以轻安乐任持的定者,即是奢摩他(止)的定相。若分有:缘尽所有的止;故缘如所有的止二种。说名止的因由者,谓寂灭心向外境后,若缘内住一境性,即说明是奢摩他故。止自然于自所缘境,由观察力引发的轻安乐任持门,能各各(别别)观察自境的般若慧,是毗婆舍那的定相。若分有:如前二种。说名毗婆舍那的因由者,谓若见增上(超胜)差别义者,说名为毗婆舍那故。于净治烦恼初静虑近分定,若分有:初静虑近分定别别了知相的作意,乃至加行究竟作意有六种者,如《集论》云:“云何等至建立?谓由七种作意证入初静虑,如是乃至非想非非想处。何等名为七种作意?谓了知作意、胜解作意、远离作意、摄乐作意、观察作意、加行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

3、各各的自性:初静虑近分作意的初业者,谓依九住心的方便,如欲于自心所缘,如欲安住,单独趣入止,安住于灭,彼止自然随欲,极苦众多尚未寂灭;短时等粗略;与初静虑相反,由闻思各各寂灭性相能作观察,由如是观察力引发的轻安之乐未生,即随顺观灭,为安住初静虑近分了知各各性相作意。如是各各了知性相之作意,依长久修习,如前粗欲;及于初静虑以般若慧观察寂灭行相能作观察,若由如是观察力引发的轻安乐任持,即安立初静虑近分胜解作意,尔时由彼补特伽罗得毗婆舍那,得止观双运。粗欲及于初静虑以般若慧观察寂灭行相,是得能观察修所生慧。依如是修止观双运的定,成为世间修所断欲界上上吕烦恼,若得能正对治,即安立得初静虑近分最极寂静作意。

4、六种作意摄为四世间道规则者:一、初二作意为世间加行道,二、最极寂静作意及加行究竟二作意,为世间无间道;三、观察作意为世间胜进道;四、摄集欢喜作意,是由世间四分所摄故。如《摄颂》云:“了知各各性相及胜解作意者,是由加行道摄。最极寂静及加行究竟二作意,是由无间道摄。摄集欢喜者是由四种道分所摄。观察作意者唯是由胜进道所摄。”是说若是初静虑近分,不悉是六种作意随一,因为初静虑近分未至定,彼随一皆非故。

(三)明与其余相应:谓于初静虑如是有八;第二静虑乃至有顶各有八作意者,如《集论》云:“证入初静虑如是乃至非想非非想处。”

(四)释属何九道:毗婆沙师说,初三静虑加行究竟果作意,近分与正定分各有二种,诸钝根声闻身中,彼三加行究竟果作意,是静虑之近分,诸利根声闻身中,彼等是静虑的正定。因为初三静虑的近分,及以正定不相应,所以诸钝根声闻自身中,静虑加行究竟果作意,彼不能生初静虑正定的体性故。

二)释得何体性分四:一正义;二差别;三分别各各体;四摄总建立。

(一)正义:由本定所摄,就支分与所缘随一门说,自超下地即由上地所摄的善心者,是上地本定的定相。(二)差别:有静虑本定,及无色本定二种。若广分有:初静虑本定乃至有顶本定有八种。(三)分别各各体性:就支分门分,超越自己的下地,由静虑地所摄的善心者,是静虑本定的定相。若分有:由四种本定地所摄善心,是初静虑本定的定相。(四)摄总建立分:世间道、出世道、释彼其它建立有三种。

三)释如是所得之相状:获得静虑与无色本定之相状者,谓与诸静虑本定,入定时出现如身与地下沉显现相状,于无色诸本定,入定时出现虚空星星如飞鸟显现相状。如《集论》云:“入诸静虑时者,如见身地下沉相状出生;入无色定时者,谓如见虚空星飞相状出生。”

四)释得者之补特伽罗分三:六道众生为增上;三界为增上;异生圣者所依身为增上,有三种。

(一)六道众生为增上:三恶道及俱卢洲(名声不悦,在北俱卢洲之东)之所依身,无新生静虑无色本定者,谓彼诸人新生的违缘违缘种类,大多具足异熟障故。诸阿罗汉及半择迦黄门二根的所依身,无新生静虑无色本定者,谓彼诸人大多具足新生障碍烦恼嫉妒障故。除彼诸人外三洲男女及欲天诸人的所依身皆有新生故。

(二)三界为增上:欲界所依身,已生新生初静虑本定,于无所有所依身,有新生有顶定者,因于欲界所依身,有生初静虑近分定,乃至于无所有所依身,有新生有顶近分故。于初静虑所依身,无新生初静虑本定等,乃至有顶类推。于初静虑所依身,无新修初静虑近分定故。若是初静虑,是悉得初静虑本定等故。于第二静虑所依身,有作证初静虑本定者,谓有得色静虑八种[15]的第二静虑者故。于有顶所依身,虽然无有新生无所有本定,但于彼所依身,有作证彼故。无所有本定,依声闻修道金刚喻定,作证阿罗汉果,有顶所依身有不还故。如《俱舍论》云:“诸定依自下,非上无用故,唯生有顶圣,起下尽余惑。”是说诸等至起,依自下地身,依上地身无容起下,一、上地起下地无所用故;二、自地有胜定;故三下定势力劣故。“唯生有顶圣,起下尽余惑”者,谓圣者生有顶必起下地,无所有处无漏等至,为尽有顶诸余烦恼,以自有顶无圣道,故于下胜道欣乐起故,唯起无所处者,谓最邻近故。

(三)异生圣者所依身为增上:有得色静虑八种的异生者,谓有有顶所依身的异生故。未得静虑本定的圣者有多种,亦有未得彼静虑的阿罗汉。是说有已得初静虑本定,未得第二静虑本定的圣者。若是菩萨悉得静虑近分,若如是悉得止观双运故。若是住上品资粮道的菩萨,悉得静虑本定,若如是悉得法流三摩地故。如《庄严经论》云:“尔时从法流。”又如《集论》云:“何等建立,谓从极边际生初静虑,及至非想非非想处名为建立。”此义由三增长修治的静虑无色,于彼等名极边际生。三增长者谓于色静虑八种,以次第顺逆入者名下增长。一一中建立入顺超者名中增长,逆入者名上增长。

三、别释四无量分六

一)因由:成为彼等无量自因,是从四缘所生者。1谓所缘缘乐与不乐等有情(心心所法,由托缘而生还,是自心之所缘虑);2因缘即意识上的无漏智种子(六根为因,六尘为缘,如眼对于色尘时,识即随生。);3增上缘即是开示无量等的善知识(六根能照境发识,有增上力用,诸法生是时,不生障碍。);4等无间缘即是在自己面前无间生起的心识(心心所法,次第无间,相续而起),即名从四缘所生故。如《庄严经论》云:“从乐与苦因,菩萨起悲愍,从因知识性,菩萨大悲心。”

二)差别:依自增上缘的根本静虑心,悲等随一行相正安住三摩地慧相应所显的心识,是无量的定相。如《集论》云:“此诸功德云何成就?谓外道或声闻或菩萨,亦堪能依清净四静虑成就无量。”又如:《庄严经论》云:“于诸有情具悲愍,远离、和合之意念,不相远离之慈念,意念饶益顶礼尊。”

三)各各的体性:有慈无量、悲无量、喜无量、舍无量四种。

四)差别法:云何无量?谓愿诸有情具足安乐所显住种类,是慈无量的定相。如《集论》云:“云何慈?谓依止静虑于诸有情与乐相应意乐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应诸心心所法。”若分有:缘有情慈、缘法慈、缘无缘慈(不可得)三种。云何无量?谓愿诸有情离苦所显住种类,是悲无量的定相。如《集论》云:“云何悲?谓依止静虑于诸有情离苦相应意乐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应诸心心所法。”若分有:缘有情悲、缘法悲、缘无缘悲(不可得)三种。云何无量?谓愿诸有情不离安乐所显住种类,是喜无量的定相。如《集论》云:“云何喜?谓依止静虑于诸有情不离乐相应意乐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应诸心心所法。”若分有:缘有情喜、缘法喜、缘无缘喜三种。云何无量?谓愿诸有情不具烦恼所显住种类,是舍无量的定相。如《集论》云:“云何舍?谓依止静虑于诸有情利益相应意乐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应诸心心所法。”若分有:缘有情舍、缘法舍、缘无缘舍三种。

五)释名:彼无量具四差别法具足者

(一)能断除诸所治品之差别具足故,谓由彼四种如其次第能断除损害心、恼怒心、不喜心,及损恼心和贪欲故。

(二)能对治品诸差别法具足故,谓由彼四种如其次第,以助伴无分(别)智任持门,能对治四种损害心等所得故。

(三)所缘差别法具足故,为由彼四种一一亦有:缘有情、缘法、缘无所缘各有三种故。

(四)诸作用差别具足故,由彼四种能成熟诸有情故。如《庄严经论》云:“永断依止梵所治,具足无有分别智,趣入三种所缘相,诸有情者能成熟。”《集论》云:“云何慈?等四差别法,开显有五:谓住所、所缘、行相、体性和助伴具足五种差别故。(一)住所:谓彼四种依自己的增上缘根本静虑清净故。(二)所缘:谓由彼四种如其次第,能断缘有情不具安乐;能断缘有情具足苦;能断缘有情不具安乐;能断缘有情具足远近贪瞋因故。(三)行相:谓由彼四种于彼有情如其次第,愿遇安乐;愿离众苦;愿不离乐;愿离贪瞋行相故。(四)体性:谓彼等由定慧随一所摄故。(五)助伴差别:谓彼等从心心所生的差别具足故。

六)文义:于彼四种说名梵住的因由者,谓依止修习此等四无量若生梵天如是说故。于慈无量说名无量的因由者,谓由彼若缘有情无量如是说故。如是悲无量说名无量的因由者,谓由若由集聚资粮无量之因如是说故。说喜无量之如是因由者,谓得彼无量法之因故。说舍无量之如是因由者,谓成为无量智之所行境故。

论义是说,趣入正行(有法),于汝有九种者,谓于汝从趣入静虑无色的趣入正行,乃至趣入一切相智的趣入正行有九种故。

界限:从大乘加行道暖位至第十地。

辛三、资粮广大资粮正行分二:壬一、总标;壬二、别释三资粮。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九·资粮正行

——《般若经》四一三卷一页至四一七卷十二页

壬一、总标

第九、释资粮正行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不录)

二、论释分三:一、结合;二、略标十七种资粮正行;三、别释难通达。

一)结合:论身建立:“甲铠趣入事,资粮”。是说趣入正行后释资粮正行的因由者,谓于一切正法,以加行精进受持于趣入正行中决定无疑,生起广大二种资粮如是说故。譬如国王入敌阵时,首先自己善披甲铠,其后趣入敌阵,再后善积集四部军众。因此先要披广大意乐甲铠,其后要有广大财富,趣入实修一切正法加行,其后需要积集广大二种资粮如是说故。结合如是作为生起资粮,故第三说资粮正行。

二)略标十七种资粮正行分:根本与解释二种。

(一)根本:就经义门释,需要善于积集资粮,故略标十七种资粮正行。

颂曰:悲及施等六,并修止观道,及以双运道,诸善权方便,

智福与诸道,陀罗尼十地,能对治当知,资粮行次第。

(二)解释分四:

1、能成就的体性:谓大悲心乃至地与诸对治。

2、如何成就之理趣:谓由不可得不超越世俗谛,修行一切大乘义。

3、成就的名义:谓由此等大悲心成就真实之体性,若能出生菩萨摩诃萨,即是大悲心等资粮。

4、成就的数决定:谓资粮正行有十七种。

三)别释难通达:此中所说智资粮者,彼亦是“悲及施等六”等义。此中分五:一、意乐加行为增上;二、定与非定为增上;三、见与行为增上;四、能取成办果的所缘为增上;五、能作功德所依为增上的五种资粮正行。

(一)意乐加行为增上分:由意乐所摄及由加行所摄二种。

1、, 由意, 乐所摄:悲心资粮正行,释彼之义谓“悲”,即大悲心。

2、由加行所摄:谓施等六波罗蜜多有六种故。

一明施资粮正行,释彼之义谓“施等六”的“施”。

二明戒资粮正行,释彼之义谓“净戒”。

三明忍资粮正行,释彼之义谓“忍辱”。

四明精进资粮正行,释彼之义谓“精进”。

五明静虑资粮正行,释彼之义谓“静虑”。

六明慧资粮正行,释彼之义谓“般若慧”。

(二)定与非定为增上分二:

1、以定为增上即以定所摄分三:即止、观及止观双运资粮。

一止资粮,释彼之义谓“止”。

二观资粮,释彼之义谓“观”。

三止观双运资粮,释彼之义谓“双运道”。

2、以非定为增上,即以非定所摄的方便善巧。释彼之义谓“诸善权方便”,即方便善巧。

(三)见与行为增上分二:

1、由见所摄的智资粮,释彼之义谓“智”。

2、由行所摄的福资粮,释彼之义谓“福”。

(四)能取成办果的所缘为增上分二:

1、由成办果所摄的道资粮,释彼之义谓“诸道”。

2、由能取所缘所摄所依法,受持法施的陀罗尼资粮,释彼之义谓“陀罗尼”。有词等陀罗尼。

(五)能作功德所依为增上分二:

1、能作功德所依的地资粮,释彼之义谓“十地”。

2、遣除过患对治资粮,释彼之义谓“能对治”。

论义是说:资粮正行(有法),于汝有多种者,谓于汝从悲资粮正行,乃至能对治资粮正行有十七种故。(以上十七种资粮各有经文)

分析此处之义分七:1定相;2差别;3各各体性;4界限;5释义;6次第;7数决定。

一、定相:由广大二资粮任持的大乘加行道,胜出中品世第一法以下最殊胜,并能出生菩萨摩诃萨自果的菩萨瑜伽,是资粮正行的定相。

二、差别:从大悲心资粮正行,乃至能对治资粮正行有十七种故。

三、各各的体性:十七资粮之初悲资粮正行分三:1定相;2差别;3差别法。

一)定相:若悲资粮正行,于自所缘境,欲离众生苦的悲愍心,是悲资粮正行的定相。

二)差别:于资粮正行有缘众生的悲、缘法的悲及缘不可得的悲(无缘悲)三种。

三)差别法:菩萨身中悲心,差别法有多种者。1、谓因缘差别依往昔修悲心之因,苦乐舍三受从依他为主,修六波罗蜜多,缘众生所治品为增上所依,在识上的无漏智种子。2、宣说大悲心者的善知识。3、从自往昔所生的大慈,缘所缘不同众生,而行相差别如由一子饮毒险情未除,而生悲愍欲离痛苦之行相。4、作用差别而断众生损害,能作成熟众生的差别法等具足故。如《庄严经论》云:“从彼乐苦因,菩萨大悲心,因及知识性,菩萨大悲心。”又云:“火焰敌自在,由苦伏暗障,难行入诸道,系缚分真实。贪著混毒食,随业善显示,入险道力微,诸菩萨悲愍。”等广说。

施等六者多数在披甲正行处说,差别者若资粮正行,施舍心的差别法有四,是施资粮正行的定相。差别者若资粮正行,具断除心四法,是戒资粮正行的定相。差别法者若资粮正行,具不动摇心四法,是忍资粮正行的定相。差别者若资粮正行,于善法具真实欢喜心四法,是精进资粮正行的定相。差别者若资粮正行,真实安住内心的三摩地,是静虑资粮正行的定相。差别者若资粮正行,极善辨别法的智慧,是般若资粮正行的定相。差别法等如前所说。

第八止资粮者,若是资粮正行,于心所缘境如何所欲,如欲无劳任运而转,由轻安之乐任持的定,是止资粮正行的定相。

若是资粮正行,于所缘境以观察力引发的轻安乐任持门,于自境伺察的般若慧,是第九观资粮正行的定相。

若是资粮(正)行,由止观二者任持,是第十止观双运道资粮正行的定相。

若尔,如何为止、观及双运呢?此中分六:一、修止观的利益,二、显示止观二定能摄一切,三、止观各各的体性,四、修习的因由,五、次第决定规则,六、各各学习规则。

一、修止观的利益:修止观利益殊胜者,谓大小乘的世间与出世间的一切功德,皆是止观的果故。如《解深密经》所说。

二、显示止观二定能摄一切:由诸希求定者,从研习修止观理趣后应当学习者,佛世尊说,大小乘所有定,一切皆由止观所摄。如《解深密经》所说。

三、止观各各的体性:止的体性能作心一境性的三摩地;观者谓是观察的般若慧。如《宝云经》云:“止者心一境,观者伺观察。”

四、修习的因由:诸希求解脱者必须修习止观,因为由离止观二道不能得解脱故。如《入行论》云:“心者散逸人,烦恼齿间住。”又云:“念诵诸苦行,虽经长时行,由他心散乱,了真性无义。”

五、次第决定规则:最初修止,其次应修观。《入行论》云:“由善具止观,当知摧烦恼,应初多求止。”是说不成就止即不能成办观故;由离止的观不能断烦恼故。

六、各各学习的规则分三:一、学止规则;二、学观规则;三、学止观双运规则。

一)学止规则分三:一、依止资粮;二、依彼资粮修止规则;三、修习已后成办止的量。

(一)依止资粮:依修止的顺缘而从断除违缘门说需要修止。如《庄严经论》云:“具慧修何境,善得善安住,善处所善友,瑜伽乐资具。”

(二)依彼资粮修止规则分:加行与正行二种。

1、加行:如前所说加行六法修菩提心,在彼支分中,先应于下中士道次第修心。

2、正行:柔软坐垫身相显明,应具七法[16]者,谓不喜悦修定,并破彼的懈怠障碍等已,集中思想缘所依境佛的身相等,如上所说,以九住心的方便,如其次第应当修习。

(三)修习以后成办止的量:由如是修习心所缘境,能安立无劳任运,已生起轻安的乐者是成就止。

二)学观规则分三:一、依观资粮;二、修观规则;三、成就的量。

(一)依观资粮:依止正士;听闻彼法;专心寻求;需要如法思维彼义等。

(二)修观规则:于止自然所缘,能作观察寻伺,抉择无我时,生死的根本是执蕴谛实的实执认识后,由彼实执所取执蕴谛实,实非实有以离一及多等正理善于观察者,作各各观察。

(三)成就的量:于止自然所缘,以观察的般若慧,由观察力引生的轻安任持者,是成就观的量。

三)学止观双运的规则:如是若成就止观,依远离止观二者一边,另外能引无功用,应当学习,如是能引向轻安之乐,若不加功用即能引发,名为止观双运。

若是资粮正行,由作意一切相智,能作众生义利精进,即是第十一善权方便资粮的定相。

若是资粮正行,通达空性般若殊胜所证住种类,即是第十二智资粮正行的定相。

若是资粮正行,通达殊胜方便住种类,即是第十三福资粮正行的定相。

若是资粮正行,精进修行上说的果,即是第十四诸道资粮正行的定相。

若是资粮正行,受持正法并能令增上的念与慧相应住种类,即是第十五陀罗尼的定相。

《广释》云:“陀罗尼的体性,为念慧三摩地,殊胜念慧即名陀罗尼。”若受持正法并能令增长的方便清净,由念慧相应所显住种类,是陀罗尼的定相。此之建立,此中不说,下当解说。

若是资粮正行,成为自果功德多种所依,即是第十六地资粮正行的定相。

若是资粮正行,自己所断能对治,即是第十七对治资粮的定相。

四、界限:从大乘上品资粮道世第一法乃至最后心。

五、释义:十七资粮正行(有法),说为法的因由者,谓是菩萨摩诃萨正受持或能成就的体性,如是说故。资粮的梵语名桑巴日阿桑者名正(真实)成就,巴者名体性,日阿者名趣入受持(能取)故。

六、次第:十七资粮的次第。如此决定的因由者,为以悲愍能作无数众生的义利,以大悲心为等起(出发点)心,安立一切众生此生之安乐,即要施舍;为得后生之安乐故,安立于净戒;为一生决定得安乐故,安乐于忍、精进及静虑三种,为毕竟得安乐故,即安立于般若。于六波罗蜜多的方便具足,由生起定安住利他心一境之止;已得彼止由生起观,通达止境不可得的观;由此缘空性,由小乘堕三有,以方便智慧不堕三有涅槃边的止观双运道;具足止观双运者,由一切相智作意,能作一切众生义利,即彼下之善权方便;方便智慧者谓以必须学习智资粮,即是通达空性的智;由修彼智以真实般若慧及三摩地(定),能作众生利益,由出生福德,则名福资粮,由精勤修习二资粮的三十七菩提分,已得见道在彼之后皆为诸道资粮;道具足者,由思维阿等字义之力,多劫中说法之因,转成无触念故,即彼之后的辞陀罗尼等陀罗尼资粮;已得陀罗尼,证得分位功德,由能作后后之所依,从彼即是地资粮;由成为见修道体性之地,断除各自所断之分位差别,成为能对治资粮,从彼说明能对治资粮故。

此处上说陀罗尼资粮处,是趣入彼因,于陀罗尼分四:一体性;二差别;三作用;四界限。

(一)体性如前所说。

(二)差别唯于陀罗尼分四:一、得忍之因的陀罗尼;二、咒陀罗尼;三、辞陀罗尼;四、义陀罗尼。

1、得忍之因的陀罗尼:于阿(日阿)巴扎那等字,为胜解彼等生灭及出生无法等义,若由修习圆满,已生起于彼义不恐惧之忍者,成为彼忍之念智,即名忍陀罗尼。是故于忍的忍陀罗尼性无作,作为彼之因,如《十万颂摧难论》云:“修如是得忍陀(罗)尼的因三摩地时,成为于般若慧及念,名为得忍的因陀罗尼。”是故说名忍陀罗尼的因由者,谓由得忍力无间生初地,及与相顺生起大忍,若由忍义如是说故。

2、咒陀罗尼:菩萨由得三摩地自在,为尽除众生的瘟疫、灾害、扰乱及罪障等,如由此仪轨愿成就彼义,以定(三摩地)与愿力加持,如殊胜密咒,如是修习念智,是陀罗尼的定相。诸咒字境以有境心,或于果假立之因名,即名密咒陀罗尼。

3、辞陀罗尼:已得地十方诸佛所说,昔未闻领受的法数,无数法一时皆能受持的念智,名辞陀罗尼。

4、义陀罗尼:谓能如是次第受持法义的念智。如是依阿等字,能通达一切法,由生起彼等念智陀罗尼,于彼等即名陀罗尼门。

此中有上中下三种,初如为此生虽不寻求,但由前生修习的异熟所得的陀罗尼;二如于此生精进闻思等法,多种辞义速速能持的陀罗尼;三如由修三摩地修所生力能持的陀罗尼。

彼中亦分上中下三种,初如胜解行分位的陀罗尼;二如七未清净地分位的陀罗尼;三如三清净地分位的陀罗尼。如《庄严经论》云:“异熟闻修习,由定陀罗尼,下与中上者,上亦分三种,未入具慧入,诸三清净地,下者与中者,净地上总持。”

(三)作用:彼等陀罗尼的作用具足者,自己受持佛的无余正法,并能于他宣说的作用具足故。如《庄严经论》云:“诸菩萨数数,于彼依真实,常于正法等,宣说能受持。”

(四)界限:陀罗尼资粮者谓同资粮正行,唯于陀罗尼分,下上陀罗尼,未入道皆有。总则,唯陀罗尼的界限,从未入道乃至佛地。

七、数决定:此中所说十七种资粮正行数决定的因由者,谓从意乐加行为增上,建立悲与不共有六种,以定与非定为增上,建立止、观、止观双运及善权方便,以见行为增上,建立智慧、福德二资粮,以受持修果之所缘为增上,建立诸道及陀罗尼二资粮,以能作功德所依为增上,建立地与能对治二资粮故。

壬二、别释三资粮分三:癸一、智资粮;癸二、地资粮;癸三、对治资粮。

此中智资粮者,谓此等难通达故,作别释分三:一、别释难通达智资粮;二、别释难通达地资粮;三、别释难通达对治资粮。

癸一、智资粮

一)别释难通达智资粮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复次,善现!菩萨摩诃萨大乘相者,谓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胜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际空、散无散空、本性空、自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无性空、自性空、无性自性空。

云何内空?内谓内法,即是眼、耳、鼻、舌、身、意。当知此中眼由眼空,非常非坏,乃至意由意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内空。

云何外空?外谓外法,即是色、声、香、味、触、法。当知此中色由色空,非常非坏,乃至法由法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外空。

云何内外空?内外谓内外法,即内六处及外六处。当知此中内法由外法空,非常非坏,外法由内法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内外空。

云何空空?空谓一切法空,此空复由空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空空。

云何大空?大谓十方,即东西南北四维上下。当知此中东方由东方空,非常非坏,乃至下方由下方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大空。

云何胜义空?胜义谓涅槃。当知此中涅槃由涅槃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胜义空。

云何有为空?有为谓欲界、色界、无色界。当知此中欲界由欲界空,非常非坏,色、无色界由色、无色界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有为空。

云何无为空?无为谓无生、无灭、无住、无异。当知此中无为由无为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无为空。

云何毕竟空?毕竟谓若法究竟不可得。当知此中毕竟由毕竟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毕竟空。

云何无际空?无际谓无初、后际可得。当知此中无际由无际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无际空。

云何散无散空?散谓有放、有弃、有舍可得;无散谓无放、无弃、无舍可得。当知此中散无散由散无散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散无散空。

云何本性空?本性谓若有为法性、若无为法性,如是一切皆非声闻、独觉、菩萨、如来所作,亦非余所作故名本性。当知此中本性由本性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本性空。

云何自共相空?自相谓一切法自相,如变碍是色自相、领纳是受自相、取像是想自相、造作是行自相、了别是识自相,如是等若有为法自相,若无为法自相,是为自相。共相谓一切法共相,如苦是有漏法共相、无常是有为法共相、空、无我是一切法共相,如是等有无量共相。当知此中自共相由自共相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自共相空。

云何一切法空?一切法谓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有色无色,有见无见,有对无对,有漏无漏,有为无为,是为一切法。当知此中一切法由一切法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一切法空。

云何不可得空?不可得谓此中求诸法不可得。当知此中不可得由不可得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不可得空。

云何无性空?无性谓此中无少性可得。当知此中无性由无性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无性空。

云何自性空?自性谓诸法能和合自性。当知此中自性由自性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自性空。

云何无性自性空?无性自性谓诸法无能和合者性、有所和合自性。当知此中无性自性由无性自性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无性自性空。

复次,善现!有性由有性空,无性由无性空,自性由自性空,他性由他性空。

云何有性由有性空?有性谓有为法,此有性由有性空。

云何无性由无性空?无性谓无为法,此无性由无性空。

云何自性由自性空?谓一切法皆自性空,此空非智所作,非见所作,亦非余所作,是谓自性由自性空。

云何他性由他性空?谓一切法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定、法性、法界、法平等性、法离出性、真如、不虚妄性、不变异性、实际,皆由他性空故,是为他性由他性空。

善现当知!是为菩萨摩诃萨大乘相。”

(二)论释:此中所说内空外空,许有二十种。

论义是说,此处从十七种资粮正行内,别释智资粮的因由者,谓彼难通达,密意是说若要通达,当由广义如是解释故。此中所说智资粮(有法),有多种差别者,谓通达二十种境空的有境智有二十种故。

此中观察抉择分三:一、释通达有境空的智,二、释通达二十种境空,三、智所缘观察。

一)释通达有境空的智:经说二十空如上所说。此经从正说境空有二十,引发通达二十种有境空的智力,由彼引发从大乘资粮道,至通达佛地空的二十种智力故。初三种空由经正说,显示通达空性的大乘资粮道下中上三品力。第四明通达空性的大乘加行道,第五第六如次明初地与二地,第七第八明三地及四地,第九第十明五地及六地,第十一明第七地,第十二十三明第八地,(第)十四十五明第九地,(第)十六十七明第十地,最后三种空明佛地故。初十七智安立于第十地以下的因由者,谓彼等所断现行,及类推远离种子,如是建立故。最后三种空性安立于佛地的因由者,彼三种空性是永断二障习气的所依,及是由自然(自觉、自性法界)生义如是建立故。

二)释通达二十种境空:此中二十种空性者,谓于彼二十种所破事由谛实空的空性有二十种故。二十所破者,谓眼等内六根、色等外五根,即由根之所依所摄的五境。一切法由谛实空的空性,谓十方、涅槃和道所得的胜义,从缘所生的三界,非从缘所生的无为,由断常边空的离边,离初后的轮回生死,一一方无取舍的无散,有为无为空性自性,由蕴界处所摄的一切法,生法等生灭色变碍等,或自相、过去等三时及相应众多因相和合总聚无法自性,相应法及虚空等的无为法;空谓诸法不颠倒性者即诸法本性,不异法的他性,即是外境的实际有二十种故。

三)智所缘观察,此分小乘宗经部、有部;大乘宗中观唯识宗。各家所说对空性不同的主张,此处不述。(此论是依《般若经》四一三卷·三摩地品之一佛说二十空经文最详,或见《入中论》解与《般若经》相顺)

癸二、别释地资粮分二:子一、释因位九地修治;子二、释果位第十地相

子一、释因位九地修治义分九:丑一、初地修治;丑二、二地修治;丑三、三地修治;丑四、四地修治;丑五、五地修治;丑六、六地修治;丑七、七地修治;丑八、八地修治;丑九、九地修治

别释地资粮分二:一、结合;二、正释地资粮。

一、结合:十七种资粮内别释地资粮的因由者,谓地资粮能诠词句多,所诠义广大,密意是说难通达,所以极尊慈氏作别释故,此为结合,地资粮按何地修治所有法如是所说故,此处有二十三颂。

二、正释地资粮分二:一、释因位九地修治;二、释果位第十地的定相。

一、释因位九地修治

丑一、初地修治

经云:“善现,是菩萨摩诃萨于所从趣地,不怯不思维,虽修治地业而不见彼地,是为菩萨摩诃萨修行六波罗蜜多时,从一地趣一地。云何菩萨摩诃萨修治地业?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地时,应善修治十种胜业,云何为十?一者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修治增上意乐,利益事相不可得故。二者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修治一切有情平等心业,一切有情不可得故。三者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修治布施业,施者受者及所施物不可得故。四者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修治亲近善友业,于诸善友无所著故。五者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修治求法业,诸所求法不可得故。六者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修治常乐出家业,所弃舍家不可得故。七者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修治爱乐佛身业,相随好因不可得故。八者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修治开阐法教业,所分别法不可得故。九者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修治破骄慢业,诸与盛法不可得故。十者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修治谛语业,一切语言不可得故。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初地时,应善修治此十胜业。”

颂曰:由十种修治,当能得初地,意乐饶益事,有情平等心。

能舍近善友,求正法所缘,常发出家心,爱乐见佛身。

开阐正法教,谛语为第十,彼性不可得,当知名修治。

“由十种修治,当能得初地。”此为略示,下为广释。一、谓修治于一切事无谄诳的意乐心;二、能饶益自他需要之事谓受持大乘;三、于诸有情修四无量其心平等;四、能舍内身资财善根等不生悭结;五、三业至诚亲近承事诸善知识;六、寻求三乘正法所缘;七、常发出家之心不乐居家;八、念佛不舍爱见佛身;九、开阐教法全无悭吝;十、誓愿究竟发诸谛实语。初极欢喜地之十法,当知由大悲与不可得自性之空慧所任持故名为修治。由此十法当生起一切行相故,修治的因殊胜体性,即以不可得而为差别相修治清净,当得初地欢喜故。

丑二、二地修治

经云:“复次,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二地时,当于八法思维修习,令速圆满。云何为八?一者清净尸罗;二者知恩报恩;三者住安忍力;四者受胜欢喜;五者不舍有情;六者常起大悲;七者于诸师长,以敬信心谘承供养,如事诸佛;八者勤求修习波罗蜜多。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二地时,于此八法应思应学,令速圆满。”

颂曰:戒报恩安忍,极喜及大悲,承事敬师闻,第八勤施等。

第二地中有八修治:一、谓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律仪戒等戒;二、谓酬报他恩;三、谓安忍怨害;四、谓最极欢喜修诸善行;五、谓于诸众生起大悲愍;六、谓恭敬承事邬波陀耶等;七、谓敬重师长诸善知识听闻正法;八、修治谓精进修习布施波罗蜜多等。由此八种能修治当得第二离垢地,以能摧彼所治品圆满对治故。

丑三、三地修治

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三地时,应住五法,云何为五?一者勤求多闻常无厌足,于所闻法不着文字;二者以无染心常行法施,虽广开化而不自高;三者为严净佛土植诸善根,虽用回向而不自举;四者为化有情,虽不厌倦无边生死而不骄逸;五者虽住惭愧而无所著。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三地时,应常安住如是五法。”

颂曰:多闻无厌足,无染行法施,严净成佛刹,

不厌倦眷属,及有惭有愧,五种无着性。

第三地中有五修治:一、谓勤求多闻闻法无厌;二、不求利誉等无诸染着为分说法;三、于自将来成佛国土净治情器世间诸过;四、虽见眷属邪行等过而不厌利他;五、观待自法不造诸恶名曰有惭,观待世间不造诸恶名曰有愧,于彼一切无执著心。由通达无我慧所摄持故,由修治此五法即能证得第三发光地。

丑四、四地修治

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四地时,应于十法受持不舍,云何为十?一者住阿兰若常不舍离;二者常好少欲;三者常好喜足;四者常不舍离杜多功德;五者于诸学处常不弃舍;六者于诸欲乐深生厌离;七者常乐发起寂灭俱心;八者舍一切物;九者心不滞没;十者于一切物常无顾恋。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四地时,于如是十法应受持不舍。”

颂曰:住林少欲足,杜多正律仪,不舍诸学处,

诃厌诸欲乐,寂灭舍众物,不没不顾恋。

第四地中有十修治:一、谓常住林丛阿兰若处远离愦闹;二、未得利养无诸贪欲名为少欲;三、已得利养不求多妙名为知足;四、誓行常乞食等十二杜多功德故正律仪。(十二种杜多功德者谓:常乞食、一坐食、一受食,此三对治饮食贪;住阿兰若、树下坐、露地坐、冢间坐,此四对治处所贪;常三衣、毳毛衣、粪扫衣,此三对治衣服贪;常端坐、随宜坐,此二对治卧具贪);五、所受学处乃至断命故皆不舍弃;六、观五欲乐过患深生厌离;七、称所化机令住寂灭;八、一切财物如欲而舍;九、修诸善法心不滞没;十、于一切物心无顾恋。如是十法修治当得第四焰慧地。

丑五、五地修治

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五地时,应远离十法,云何为十?一者应远离居家;二者应远离比丘尼;三者应远离悭;四者应远离众会忿诤;五者应远离自赞毁他;六者应远离十不善业道;七者应远离增上傲慢;八者应远离颠倒;九者应远离犹豫;十者应远离贪瞋痴。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五地时,应常远离如是十法。”

颂曰:亲识及悭家,乐猥杂而住,自赞及毁他,十不善业道。

骄慢与颠倒,恶慧忍烦恼,远离此十法,证得第五地。

第五地中有十修治:一、谓不求为获得利养乐与居家往还亲识,常乐出家;二、嫉他利养悭诸居家(远离诸比丘尼不与共住,不依具信之家);三、不爱与大众猥杂而住;四、若自称赞;五、若毁咨他;六、由此增上十不善业道;七、恃自多闻等不恭敬他令心高举;八远离于取舍处颠倒执著;九、执持邪见等恶慧;十、忍受趣向贪等烦恼。若能远离此十法,依止十种对治,即能证得第五难胜地。

丑六、六地修治

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六地时,应圆满六法,云何为六?所谓六种波罗蜜多,即布施乃至般若。复应远离六法,云何为六?一者声闻心;二者独觉心;三者热恼心;四者见乞者来不喜愁戚心;五者舍所有物追恋忧悔心;六者于来求者方便矫诳心。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六地时,常应圆满前说六法,及应远离后说六法。”

颂曰:施戒忍精进,静虑慧圆满,于弟子麟喻,舍喜舍怖心。

见求无愁戚,尽舍无忧悔,随贫不厌求,证得第六地。

第六地中有十二修治:谓由圆满布施、持戒、安忍、精进、静虑、智慧(般若)六种波罗蜜多。而远离六种所治:一、谓由圆满持戒与静虑故,于声闻弟子;二、于麟喻独觉地能远离喜乐;三、由圆满安忍波罗蜜多故,于怨害等能远离恐怖心;四、由圆满布施波罗蜜多故,见求者来心无愁戚;五、由爱乐布施静虑圆满故,舍一切物心无忧悔;六、由圆满般若波罗蜜多故,虽极贫乏而终不舍求者。由此十二修治证得第六现前地。

丑七、七地修治

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七地时,应远离二十法,云何二十?一者应远离我执乃至见者执;二者应远离断执;三者应远离常执;四者应远离相执;五者应远离见执;六者应远离名色执;七者应远离蕴执;八者应远离处执;九者应远离界执;十者应远离谛执;十一者应远离缘起执;十二者应远离住着三界执;十三者应远离一切法执;十四者应远离于一切法如理不如理执;十五者应远离依佛见执;十六者应远离依法见执;十七者应远离依僧见执;十八者应远离他戒见执;十九者应远离依空见执;二十者应远离厌怖空性。”

颂曰:执我及有情,命与数取趣,断常及相因,蕴界并诸处。

住三界贪著,其心遍怯退,于三宝尸罗,起彼见执著。

诤论于空性,违空性过失,由离此二十,便得第七地。

断除此说二十种过失即成二十种修治,由如前说空慧任持便能证得第七远行地。谓执我、执有情、执命者、执补特伽罗、如是执断边、常边、相、因、蕴、界、处,执三界真实应住,着为真实应舍,自觉不能得胜上功德心遍怯退,于三宝及戒起彼见而执著,妄执空性为破坏有事而与诤论,执彼空性与世俗相违,是为七地应离之二十种过失。

经云:“复应圆满二十法,云何二十?一者应圆满通达空;二者应圆满证无相;三者应圆满知无愿;四者应圆满三轮清净;五者应圆满悲愍有情,及于有情无所执著;六者应圆满一切法平等见,及于此中无所执著;七者应圆满一切有情平等见,及于此中无所执著;八者应圆满通达真实理趣,及于此中无所执著;九者应圆满无生忍智;十者应圆满说一切法一相理趣;十一者应圆满灭除分别;十二者应圆满远离诸想;十三者应圆满远诸见;十四者应圆满远离烦恼;十五者应圆满止观地;十六者应圆满调伏心性;十七者应圆满寂静心性;十八者应圆满无碍智性;十九者应圆满无所爱染;二十者应圆满随心所欲往诸佛土,于佛众会自现其身。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七地时,常应远离如前所说二十种法,及应圆满如后所说二十种法。”

颂曰:知三解脱门,三轮皆清净,大悲无执著,法平等理一。

知无生知忍,说诸法一相,灭除诸分别,离想见烦恼。

奢摩他定思,善毗钵舍那,内心善调伏,一切无碍智。

非贪地随欲,等游诸佛土,一切普现身,共为二十种。

由其所治有二十种,故第七地亦有二十种修治对治:一、二、三谓知诸法因果自相皆真实空故知三解脱门;四现证能杀所杀杀业三轮皆非实有故皆清净;五缘一切有情起大悲心;六于诸法上无真实执;七知一切法平等皆真实空,了知究竟唯一乘理;八知一切法胜义无生;九于甚深空性不起惊怖了知深忍;十宣说发心所摄诸法皆无实一相;十一摧毁一切实执分别;十二无有执著常乐我净等相之想;十三远离萨迦耶等五见;十四远离贪等烦恼;十五由奢摩他门决定思维一切相智,于毗钵舍那胜慧了知缘起如幻之方便获得善巧;十六调伏内心实执;十七于一切所知成就无障碍智;十八通达一切皆非贪著之地;十九随自所欲平等游历诸佛刹土;二十由于自身获得自在普于一切时会能自现其身。由此二十种修治能得第七远行地。

丑八、八地修治

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八地时,应圆满四法,云何为四?一者应圆满悟入一切有情心行;二者应圆满游戏诸神通;三者应圆满见诸佛土,如其所见而自严净种种佛土;四者应圆满供养承事诸佛世尊,于如来身如实观察。”

“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九(八)地时,应圆满四法,(此四法藏文《般若经》为第八地,故第八地即成八法,与论文同,因此将此四法乃归第八地)云何为四?一者应圆满根胜劣智;二者应圆满严净佛土净治有情;三者应圆满如幻等持数入诸定;四者应圆满随诸有情善根应熟,故入诸有自现化生。”

颂曰:知诸有情意,游戏诸神通,修微妙佛刹,观故亲近佛。

知根净佛土,安住如幻事,故思受三有,说此八种业。

第八地中有八修治:一、于诸有情意有贪离贪等能如实知;二、于诸(佛)国土游戏神通;三、修微妙佛刹以吠琉璃等而为自性;四、为欲观择诸法文义故亲近承事诸佛;五、由天眼故知诸根利钝;六、于自当来成佛国土净治有情所有过失;七、出定入定一切如幻而住;八、由悲愿故故思受生三有。此是第八不动地中八修治业。由此八事圆满证得第八不动地。

丑九、九地修治

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十(九)地时(藏文经为第九地),应圆满十二法,云何十二?一者圆满摄受无边处所大愿,随有所愿皆令证得;二者应圆满随诸天龙及药叉等异类音智;三者应圆满无碍辨说;四者应圆满入胎具足;五者应圆满出生具足;六者应圆满家族具足;七者应圆满种性具足;八者应圆满眷属具足;九者应圆满生身具足;十者应圆满出家具足;十一者应圆满庄严菩提树具足;十二者应圆满一切功德成办具足。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十(九)地时,应勤圆满此十二法。善现当知,若菩萨摩诃萨住第十(九)地已,与诸如来应言无别。”

颂曰:无边诸誓愿,了知天等语,辨说如悬河,入胎最第一。

种性族圆满,眷属及生身,出家菩提树,圆满诸功德。

第九地中有十二修治:一、谓由圆满九种波罗蜜多,无边大愿皆成办;二、又能了知天等一切有情语言差别;三、由得辨说无碍解故,说法辩才无尽犹若悬河;四、远离一切妇人过失,为一切人共所称赞,入此母胎最为第一;五、若刹帝利若婆罗门种族圆满;六、若日亲若甘蔗等姓氏圆满;七、母等七族圆满;八、自所教化令住菩提之眷属圆满;九、若帝释天及人王等称赞而生;十、由诸佛及净居天人劝令出家;十一、成办大菩提树,如大师之阿轮他树,慈尊之龙华树,燃灯佛之诺翟陀树;十二、圆满十力等一切功德。由此十二种修治,圆满第九善慧地。

子二、释果位第十地相

经云:“善现,云何菩萨摩诃萨住第十地趣如来地,善现,是菩萨摩诃萨方便善巧,行六波罗蜜多四念住乃至十八佛不共法,超净观地、种性地、第八地、具见地、薄地、离欲地、已办地、独觉地及菩萨地。又能永断一切烦恼习气相续,便成如来应正等觉住如来地。善现,如是菩萨摩诃萨住第十地趣如来地。”

颂曰:超过九地已,若智住佛地,应知此即是,菩萨第十地。

超过九地智已,后则名十地,菩萨应说唯佛,但非正等觉佛。此中所说超越九地,谓超越:种性地、八人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办地、声闻地、独觉地及菩萨地九地合为一菩萨地,此即声闻八地及一菩萨地,共成九地,是说超过三乘九地。前八地由智见超,其后一地由住处超,一来、不还和阿罗汉三向合一声闻地。经说超过九地安住佛地,谓菩萨瑜伽究竟为第十地的体。此分:十地无间、一生补处和三有最后智三种。

若尔,因住九地皆说修治,于果位第十地何故不说修治而说十地相耶?谓由第十地圆满以下诸地之断智功德种类,故不别说也。

小乘八地者:一、谓声闻种性地,如声闻加行道;二、预流向是居四双八单之最初智德名八人地,如预流向现观;三、预流是断三结所显之智德故名见地,如预流果现观;四、一来是多分离欲所显住果之故名薄地,如一来现观;五、不还是断下五分结[17]所显住果之智德故名离欲地,如不还现观;六、声闻阿罗汉,是断上五分结[18]所显小乘之智德名已办地,如声闻阿罗汉现观;上五分结者谓色无色贪、掉举、慢、无明。七、余一来、不还及阿罗汉三声闻果前之三向,是声闻果向所余智德故,同名一声闻地,如余三向现观;八、独觉圣现观以是中乘现观故名辟支佛地。(对于十地有广解释,见《华严经·十地品》及如《地道建立》,十地各功德增长数及修治等功德,文繁不录,见《入中论》释十地)

若自具足的地,能遣除彼地的过失,并能圆满功德的功德,是修治地的定相。九地有九修治,是正说为增上。第十地非无修治,因为第十地有能力遣除过失并能圆满第十地的智故,所以此处不正说第十地的修治,是依止第九地所显能力证得故。

释果位第十地的定相分二:

一、经云:“善现,住第十地菩萨摩诃萨说为如来,云何菩萨摩诃萨住第十地即名如来?菩萨摩诃萨一切圆满,彼圆满如来十力”乃至“善现,应如实了知菩萨摩诃萨。”

二、由论解释分三:

一)结合:就因位九地修治所显,果位第十地不说修治的因由者,因为由因位九地修治,意密是说有能力通达此第十地修治,是就此处第十地定相门正说故。此为结合。诸因地修治如是决定所显,故不说果地修治,就摄一切地门即是第十地的定相。

二)根本:释彼经义颂曰:“超过九地已,若智住佛地,应知此即是,菩萨第十地。”

三)解释分二:

(一)就第十地所相门认识:即事相、性相所表名事相,如云金瓶,即是瓶的事相。如是超过九地已于第十地菩萨摩诃萨唯应言佛,但非正等正觉,谁能住佛的智愿,应知彼即是第十地。

(二)释所超过九地的自性:声闻等的种性地,预流向、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六种,及余三向摄为一声闻地、独觉地,如其次第为:种性地、八人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办地、声闻地、独觉地及菩萨九地摄为一菩萨地。

第十地的后得智(有法),是菩萨第十地。因为所超越九地的智,住第十地之补特伽罗所作事业自在,于第十地菩萨应说为佛,但非正等正觉。于第十地说名佛地的因由者,谓由此第十地者在后得位就息灭粗功用门,能作利他获得与佛相等的因由故,说名非正等正觉,因彼断证还劣故。

此处所说超越九地,谓越过种性地、八人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办地、声闻地、独觉地,及如前所说菩萨九地摄为一菩萨地故。即:种性地如声闻加行道;二、八人地如预流向现观;三、见地如预流果现观;四、薄地如一来现观;五、离欲地如不还现观;六、已办地如声闻阿罗汉现观;七、声闻地如余三向现观;八、独觉地如独觉现观;九、菩萨地如前所说九地摄一菩萨地。彼第十地的智,此中所说谓超过三乘之理,初二种由智见起,其后能从住处超故。余三向现观(一来向、不还向及阿罗汉向)摄一声闻地者,谓此中所说是所超越乘:即声闻乘、独觉乘及菩萨乘有三乘,是为应了知故,是故自己所超,所超过九地圆满后所生,经说名佛地,是菩萨究竟瑜伽第十地的体,分为:得第十地无间、由一生补处和三有最后的智三种。

今依三宝无畏王大师所造《地道建立》中,释十地功德增上之特法分七:

一、波罗蜜多增上差别。

初地获得布施波罗蜜多增上,乃至十地获得智波罗蜜多增上。

二、功德数量增长差别(此数量须校十地经改正)。

初地后得智时,一刹那中能见百佛、得知百佛加持、往百佛刹、能照了百佛刹、能震动异类百佛刹、能住百劫、能于过去未来百劫正智见转、能如异类百三摩地、能辨异类百种法门、能正成熟一百有情、能变百身、于一一身有百菩萨眷属围绕。如是十二种功德,二地有千,三地有十万,四地有百亿,五地有千亿,六地有百千亿,七地有百千那由他亿,八地有佛刹极微尘数,九地有百万佛刹极微尘数,十地有不可说不可说转佛刹极微尘数,十二类功德。

三、受异熟生之差别。

初地菩萨受赡部洲转轮王生;二地菩萨受四洲王;三地菩萨受忉利王;四地菩萨受夜摩王;五地菩萨受覩史王;六地菩萨受化乐王;七地菩萨受他化自在王;八地菩萨受小千主大梵王生;九地菩萨受中千主大梵王生;十地菩萨受色究竟天大梵王生。此等皆依多分而言,非定如是。

四、三学及果增上差别。

初地菩萨由证法性,得行三学功德;二地菩萨得增上戒学;三地菩萨得增上定学;四五六地菩萨得增上慧学。其余四地亦得三学殊胜功德。

五、后得引生定智之差别。

十地从证法性根本定起,后得智时,于缘起无实如幻,引生定智有十不同。谓初地菩萨通达唯遮法我所显法性,普遍一切自他故,证遍行法性(即遍行真如)。二地菩萨通达证法性之大乘道,胜出小乘道,故证最胜义法性。三地菩萨了知听闻教法,是证法界等流之因,故证等流义法性。四地菩萨由无爱着教法之慢,故证无执持义法性。五地菩萨由知自他一切,无自立实体补特伽罗,故证无异体法性。六地菩萨通达染净非无因生,非邪因生,故证染净无异义法性。七地菩萨由知法性无契经等法相,故证无异义法性。八地菩萨通达染净无增减义,及无分别智净,佛国土自在义所依法性。九地菩萨由得四无碍辩,故证智自在义所依法性。十地菩萨由得事业与佛平等,故证业自在所依法性。

六、遍净之差别。

初地有十遍净;二地有八;三地有五;四地、五地各有十;六地有十二;七地有二十;八地有八;九地有十二遍净。(广如《大般若经》及《现观庄严论》说)

七、将得地相之差别。(如扎迦大师所造《地道建立》广说)

将得十地之时,各有不同之梦相。有作是念:得暖顶已,尚无睡眠等五盖,得十地时云何有梦耶?藏师有云,内心忽现彼相,犹如梦境。有智者云,真实睡眠是由现前错乱因缘所染污识,净地中无。皆不应理,于彼虽无染污睡眠,而有清净睡眠故。《现观庄严论·除意暗释》云:“睡眠有二,虽无大种收摄不自在之随烦恼眠,然为加持滋养身体善随行眠,净地亦有,故无过失。”《金鬘论》云:“睡眠有二,谓心于境不自在转染污睡眠,与滋养身善随行眠,前无后有,故无过失。”此答顺理。

癸三、别释对治资粮

别释难通达对治资粮分二:一经说;二论释。

一、经说分八:见所断有四:一、见所断杂染所取分别之对治。经云:“复次,善现,汝问如是大乘,从何处出,至何处住者,善现,如是大乘从三界出,至一切智智中住,然以无二为方便故无出无住。”二、清净所取分别之对治。经云:“善现,诸有欲令无相之法有出住者,则为欲令法界空亦有出住(布施波罗蜜多空〈藏本〉)。”三、实有能取分别之对治。经云:“善现,诸有欲令无相之法有出住者,则为欲令一来不还阿罗汉独觉菩萨如来空,亦有出住。”四、假有能取分别之对治。经云:“善现,诸有欲令无相之法有出住者,则为欲令名字假想施设言说空,亦有出住”乃至“善现,由此因缘,如是大乘,从三界中出,至一切智智中住,然以无二为方便故,无出无住,所以者何,无相之法无动转故。”

修所断有四:五、修所断杂染所取分别之对治。经云:“复次善现,汝问如是大乘为何所住者,善现,如是大乘都无所住,所以者何,以一切法皆无所住,何以故,诸法住处不可得故。善现,如是大乘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住无所住。”六、清净所取分别之对治。经云:“善现,汝问谁复乘是大乘而出者,善现,都无乘是大乘出者,何以故,善现,若所乘乘,若能乘者,若时若处,如是一切皆无所有不可得故。”七、实有能取分别之对治。经云:“善现,预流者无所有不可得故。”八、假有能取分别之对治。经云:“乘大乘者,亦不可得,所以者何?毕竟净故,善现,预流果无所有不可得故”乃至“如是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虽观诸法皆无所有都不可得毕竟净故”乃至“乘于大乘从三界生死中出,至一切智智中住,穷未来际利乐有情。”(以上见《大般若经》四百十六卷十四页至四百十七卷十二页)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从十七种资粮正行之内,别释对治资粮正行之因由者,密意是说彼难通达,故极尊慈氏别说故,名为结合,即对治资粮正行处末的颂文。

二)根本:就释彼经义门,明对治资粮正行有八种。

颂曰:见修诸道中,所能取分别,由灭除彼故,说八种对治。

三)解释:释彼之义,谓所取分别杂染法,及对治之所依有二种。能取分别补特伽罗实有,及士夫假有之所依有二种,各各在见道和修道中断除。当寂灭所取与能取八种分别故。就依二谛行相,由现行作用之所治品所分,唯在见修二道分位之差别中,能对治有八种。

此处所说对治资粮正行(有法),于汝有多种者,因汝有八种故,是故在自己面前所断实执,成为正对治的大乘无间道,是此处所说的对治资粮正行的定相。若分有:见道对治资粮正行,及修道对治资粮正行二种。若是对治资粮正行,缘见所断正对治,初者是见道对治资粮正行的定相。若分有:见所断所取能取四种分别的正对治有四种。若是对治资粮正行,缘修所断正对治,是第二修道对治资粮正行的定相。若分有:修所断所取能取四种分别的正对治有四种故。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十·释决定出生正行

——《般若经》四一七卷十二页至四二四卷十九页

辛四、定出一切相智出生正行

释出生正行分二:

一、经说:“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言大乘大乘者,超胜世间一切天人阿素洛等,最尊最胜最上最妙。世尊,如是大乘与虚空等,犹如虚空普能容受无量无数无边有情。”(见《般若经》四百一十七卷十二页十六行,至四百二十四卷十九页七行)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论身建立:“资粮及出生”。在资粮正行之后说出生正行之因由者,谓如是从积集广大二资粮起,以决定无疑出生一切相智之因由作如是说故。譬如国王入阵之时先披铠甲,其后趣向阵途,集聚四众军兵,然后摧毁敌人,如转轮王自在故,名结合。如是由于积集广大福智资粮,即能决定出生第四(辛四)出生正行。

二)根本:就经义所说,于彼出生正行分八解说。

颂曰:所为及平等,利有情无用,超二边出生,证得相出生,

一切相智性,道有境出生,当知此八种,是出生正行。

三)解释:就词义门说“所为”等分为八种。

一明决定出生三大所为正行:释彼之义,即“所为”。二明决定出生平等性正行:释彼之义,即“平等”,即一切法平等。三明决定出生有情义利:释彼之义,即“利有情”,即能作一切有情义利。四明决定出生无功用:释彼之义,即“无用”,即一切法无相,故不加功用。五明超越二边:释彼之义,即“超二边出生”,是说远离断常二边之体性分位之差别。六明证得性相出生:释彼之义,即“证得相出生”,是说当得三乘一切义利。七明定出生一切相智:释彼之义,即“一切相智性”,八明于定出生道:释彼之义,即“道有境出生”,是说出生彼之胜进道。

八种(定出生)分七:

(一)定相:能决定无疑出生一切相智清净地瑜伽,是定出生正行的定相。

(二)差别有八:1决定出生三大所为事正行;2决定出生平等性正行;3决定出生能作一切有情所得利益正行;4决定出生不加功用任运正行;5决定超越二边出生正行;6决定证得性相出生正行;7决定出生一切相智正行;8决定出生道有境所作已办出生正行故。

(三)解释此八种之次第,如何决定之因由者:谓是由主要首先明决定出生所为事,不通达平等性即不能生所为事,故在彼后说所为事。就作有情利益门说,不积集福德,即不能出生通达平等性,故在彼之后决定出生作有情利益。不出生无功用,即不能圆满生起作有情利益,故彼之后说决定出生无功用。不生起远离断常边,即不能出生无功用,故在彼之后决定出生离边。不生起三乘各各功德种类圆满殊胜分位,即不能生起离边,故彼之后证得性相出生。其后出生一切相智,无有道的出生,即无一切相智出生,故彼之后说道有境出生正行故。

(四)出生理趣者,谓由通达一切法谛实不可得,即是决定出生故。

(五)于出生正行分为八种的因由者,谓出生的事(根本事、所依)有八种而作如是分别故。

(六)释定出生的事,所出生的事有八者,谓如前所说三大所为事(事业),通达一切法平等性,悲悯有情,所得利益者能作无边,彼二双运能作利他无功用转,依止双运道能离常断二边之分位差别无住涅槃,有般若母为因,所谓三乘利益,证得一切断证种类。名一切相智性者,谓如前所说无分别智之体性的一切相智,故说彼一切相智之胜进道者有八种故。是故此等由经中所说定出生,亦说明能作决定出生正行。

(七)界限:在三清净地分位,是故此八种出生正行,能出生究竟地,于彼亦有就有学究竟,及就无学究竟二种。初七种在无学道中亦有,最后一种若在有学道中有,彼有即是相智因的胜进道,必须是无间顶加行故。

附录:华严经卷第七十八·入法界品第三十九之十九

唐于阗国三藏沙门实叉难陀译

尔时弥勒菩萨摩诃萨。如是称叹善财童子种种功德。令无量百千众生发菩提心已。告善财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为饶益一切世间。汝为救护一切众生。汝为勤求一切佛法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善男子。汝获善利。汝善得人身。汝善住寿命。汝善值如来出现。汝善见文殊师利大善知识。汝身是善器。为诸善根之所润泽。汝为白法之所资持。所有解欲悉已清净。已为诸佛共所护念。已为善友共所摄受。何以故。善男子。

菩提心者犹如种子。能生一切诸佛法故。

菩提心者犹如良田。能长众生白净法故。

菩提心者犹如大地。能持一切诸世间故。

菩提心者犹如净水。能洗一切烦恼垢故。

菩提心者犹如大风。普于世间无所碍故。

菩提心者犹如盛火。能烧一切诸见薪故。

菩提心者犹如净日。普照一切诸世间故。

菩提心者犹如盛月。诸白净法悉圆满故。

菩提心者犹如明灯。能放种种法光明故。

菩提心者犹如净目。普见一切安危处故。

菩提心者犹如大道。普令得入大智城故。

菩提心者犹如正济。令其得离诸邪法故。

菩提心者犹如大车。普能运载诸菩萨故。

菩提心者犹如门户。开示一切菩萨行故。

菩提心者犹如宫殿。安住修习三昧法故。

菩提心者犹如园苑。于中游戏受法乐故。

菩提心者犹如舍宅。安隐一切诸众生故。

菩提心者则为所归。利益一切诸世间故。

菩提心者则为所依。诸菩萨行所依处故。

菩提心者犹如慈父。训导一切诸菩萨故。

菩提心者犹如慈母。生长一切诸菩萨故。

菩提心者犹如乳母。养育一切诸菩萨故。

菩提心者犹如善友。成益一切诸菩萨故。

菩提心者犹如君主。胜出一切二乘人故。

菩提心者犹如帝王。一切愿中得自在故。

菩提心者犹如大海。一切功德悉入中故。

菩提心者如须弥山。于诸众生心平等故。

菩提心者如铁围山。摄持一切诸世间故。

菩提心者犹如雪山。长养一切智慧药故。

菩提心者犹如香山。出生一切功德香故。

菩提心者犹如虚空。诸妙功德广无边故。

菩提心者犹如莲华。不染一切世间法故。

菩提心者如调慧象。其心善顺不犷戾故。

菩提心者如良善马。远离一切诸恶性故。

菩提心者如调御师。守护大乘一切法故。

菩提心者犹如良药。能治一切烦恼病故。

菩提心者犹如坑阱。陷没一切诸恶法故。

菩提心者犹如金刚。悉能穿彻一切法故。

菩提心者犹如香箧。能贮一切功德香故。

菩提心者犹如妙华。一切世间所乐见故。

菩提心者如白旃檀。除众欲热使清凉故。

菩提心者如黑沉香。能熏法界悉周遍故。

菩提心者如善见药王。能破一切烦恼病故。

菩提心者如毗笈摩药。能拔一切诸惑箭故。

菩提心者犹如帝释。一切主中最为尊故。

菩提心者如毗沙门。能断一切贫穷苦故。

菩提心者如功德天。一切功德所庄严故。

菩提心者如庄严具。庄严一切诸菩萨故。

菩提心者如劫烧火。能烧一切诸有为故。

菩提心者如无生根药。长养一切诸佛法故。

菩提心者犹如龙珠。能消一切烦恼毒故。

菩提心者如水清珠。能清一切烦恼浊故。

菩提心者如如意珠。周给一切诸贫乏故。

菩提心者如功德瓶。满足一切众生心故。

菩提心者如如意树。能雨一切庄严具故。

菩提心者如鹅羽衣。不受一切生死垢故。

菩提心者如白氎线。从本以来性清净故。

菩提心者如快利犁。能治一切众生田故。

菩提心者如那罗延。能摧一切我见敌故。

菩提心者犹如快箭。能破一切诸苦的故。

菩提心者犹如利矛。能穿一切烦恼甲故。

菩提心者犹如坚甲。能护一切如理心故。

菩提心者犹如利刀。能斩一切烦恼首故。

菩提心者犹如利刃。能断一切憍慢铠故。

菩提心者如勇将幢。能伏一切诸魔军故。

菩提心者犹如利锯。能截一切无明树故。

菩提心者犹如利斧。能伐一切诸苦树故。

菩提心者犹如兵仗。能防一切诸苦难故。

菩提心者犹如善手。防护一切诸度身故。

菩提心者犹如好足。安立一切诸功德故。

菩提心者犹如眼药。灭除一切无明翳故。

菩提心者犹如钳镊。能拔一切身见刺故。

菩提心者犹如卧具。息除生死诸劳苦故。

菩提心者如善知识。能解一切生死缚故。

菩提心者如好珍财。能除一切贫穷事故。

菩提心者如大导师。善知菩萨出要道故。

菩提心者犹如伏藏。出功德财无匮乏故。

菩提心者犹如涌泉。生智慧水无穷尽故。

菩提心者犹如明镜。普现一切法门像故。

菩提心者犹如莲花。不染一切诸罪垢故。

菩提心者犹如大河。流引一切度摄法故。

菩提心者如大龙王。能雨一切妙法雨故。

菩提心者犹如命根。任持菩萨大悲身故。

菩提心者犹如甘露。能令安住不死界故。

菩提心者犹如大网。普摄一切诸众生故。

菩提心者犹如罥索。摄取一切所应化故。

菩提心者犹如钓饵。出有渊中所居者故。

菩提心者如阿伽陀药。能令无病永安隐故。

菩提心者如除毒药。悉能消歇贪爱毒故。

菩提心者如善持咒。能除一切颠倒毒故。

菩提心者犹如疾风。能卷一切诸障雾故。

菩提心者如大宝洲。出生一切觉分宝故。

菩提心者如好种性。出生一切白净法故。

菩提心者犹如住宅。诸功德法所依处故。

菩提心者犹如市肆。菩萨商人贸易处故。

菩提心者如炼金药。能治一切烦恼垢故。

菩提心者犹如好蜜。圆满一切功德味故。

菩提心者犹如正道。令诸菩萨入智城故。

菩提心者犹如好器。能持一切白净法故。

菩提心者犹如时雨。能灭一切烦恼尘故。

菩提心者则为住处。一切菩萨所住处故。

菩提心者则为寿行。不取声闻解脱果故。

菩提心者如净琉璃。自性明洁无诸垢故。

菩提心者如帝青宝。出过世间二乘智故。

菩提心者如更漏鼓。觉诸众生烦恼睡故。

菩提心者如清净水。性本澄洁无垢浊故。

菩提心者如阎浮金。映夺一切有为善故。

菩提心者如大山王。超出一切诸世间故。

菩提心者则为所归。不拒一切诸来者故。

菩提心者则为义利。能除一切衰恼事故。

菩提心者则为妙宝。能令一切心欢喜故。

菩提心者如大施会。充满一切众生心故。

菩提心者则为尊胜。诸众生心无与等故。

菩提心者犹如伏藏。能摄一切诸佛法故。

菩提心者如因陀罗网。能伏烦恼阿修罗故。

菩提心者如婆楼那风。能动一切所应化故。

菩提心者如因陀罗火。能烧一切诸惑习故。

菩提心者如佛支提。一切世间应供养故。

善男子。菩提心者成就如是无量功德。举要言之。应知悉与一切佛法诸功德等。何以故。因菩提心出生一切诸菩萨行。三世如来从菩提心而出生故。是故善男子。若有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则已出生无量功德。普能摄取一切智道。

 

道相智品第二

戊二、释趣彼方便道相智分二:已一、释道相智之支分;已二、释道相智之本性

已一、释道相智之支分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一·释道相智之支分

——《般若经》四二五卷一页至四二五卷六页

第一、广释能得道相智之支分分二:一、联系结合;二、广释能表道相智法。

一、联系结合:论身建立:“遍相智道智”是说释一切相智后说道相智的因由者,谓若修三乘道圆满之因,未得道相智,则不能得初品所说现证发心等十法究竟的一切相智故,以如是因由说故名为结合。是说通达一切相智者,若不遍知道相智,则无一切相智,故说道相智。

是故观察此处论义,依自宗建立分二:一、释道相智之支分;二、释有支分之道相智。

一)释道相智之支分分三:1定相;2差别;3界限。

(一)定相:由道相智的因、体和果三法随一所摄,以大悲心任持的殊胜功德,是道相智之支分的定相。

(二)差别有五:1谓远离生道相智障碍增上慢;2俱有缘发殊胜菩提心;3正因大乘醒觉;4所断自(本)性烦恼为主不求自身修断;5作用有善巧能成熟有情等故。是为道相智五支分。

(三)界限:从大乘种性醒觉乃至佛地。

二)释有支分之道相智分三:1定相;2差别;3界限。

(一)定相:自相续具足补特伽罗身中现证空性般若慧任持的大乘圣者智,是道相智的定相。

(二)差别分:声闻道智之道相智;独觉道智之道相智;菩萨道智之道相智三种,彼一一中亦有因道智与果道智二种。

(三)界限:从大乘见道乃至佛地。

二、广释能表道相智法:此第二品中就能表道相智十一法门广释。此中分二:一、道相智之支分;二、有支分之道相智。

一)道相智之支分分二:

(一)经说:“尔时,于三千大千堪忍世界,所有四大天王”乃至“第四静虑天众俱来集会,所有色究竟天,各与无量百千俱胝(百亿)净居天众俱来集会。是四大王天众乃至净居天众,所有净业异熟身光,比如来所现常光,百分不及一”,“乃至邬波尼杀昙分(算法,数之至极)亦不及一,何以故?以如来身所现常光炽燃赫奕,于诸光中最尊最胜,最上最妙,无比无等无上第一,蔽诸天光皆令不现,犹如焦柱对赡部金。”

(二)论释分二:

1、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调伏诸天故,放光令隐暗,境决定普遍,本性及事业。

就词义门释,是说堪能成办生道相智故。

2、解释:若略摄解释此根本颂义,可分为二:一、道相智之所依;二、能依道相智之差别。

(1)道相智之所依:经文是说:四天王众天等诸天,从异熟业所生的光明,乃至如来光明照耀,映蔽诸天光明。是说欲界诸天身中堪能生道相智法器,则必须远离障碍生道相智的增上现行慢,否则不能生道相智故。此即:“调伏诸天故,放光令隐暗。”

(2)能依道相智之差别分:生起理、本性、事业三种。

1生起理:分位生起理之差别、究竟生起理之差别二种。

〈1〉分位生起理之差别:是说仅以远离障碍生道相智的现行慢,并不满足,还需要一种顺缘发殊胜菩提心。释彼之义谓“境决定”,唯有发殊胜菩提心,是各各境决定,即是生道相智各各境决定,若是正生道相智的所依身补特伽罗,必须是发殊胜菩提心的补特伽罗故。

〈2〉究竟生起理之差别:问:若除菩萨身心外毕竟不生道相智耶?答曰:不是,因为一切有情身中皆能生道相智故,谓彼等一切有情身中悉有佛性故。“普遍”名为因种性之差别,是故远离贪欲及修瑜伽,为所得佛故,急应修习道相智。(此处广引经文辨三乘究竟一乘,及了不了义各宗之说,文繁不录)

附说乘的建立分三:一定相;二差别;三界限。1定相:何名为乘?谓担荷二利随一重担入道之现观,是乘的定相。2差别:乘分大乘之乘和小乘之乘二种。由于具足七大所显是大乘的定相。如《庄严经论》云:“所缘广大性,如是二修行,大智大精进,大方便善巧,大成就真实,佛事业广大,具足此大故,定说名大乘。”大乘乘(有法),具足七大:(一)所缘广大谓缘一切经藏等广大法具足;(二)修行广大谓修二利行;(三)智慧广大谓证二无我;(四)精进广大谓三无数劫积集二资粮;(五)方便善巧广大谓遍摄持眷属不作所断烦恼为主;(六)成就真实广大谓当成就如来十力等;(七)事业广大谓佛现前能作无边众生利益具足故。若不具足此七大所显,即是小乘的定相,此分声闻乘和独觉乘二种。

界限:从资粮道乃至佛地。

究竟一乘或三乘与经并不相违,佛陀的本意是为一切众生成佛,说三乘是权乘,因为众生三种分位及三种性、族别等不同,以方便善巧摄化众生故说三乘,是不了义,究竟一乘是了义,如《法华经》及《谛者品》一些大乘经中都说有究竟一乘之义。大乘与小乘二道由因位发心等不同,所得的果亦有胜劣之别。声闻独觉亦有回小向大,趋入大乘道。声闻独觉入大乘道,从何处入耶?依圆测法师的《解深密经疏》说:“声闻阿罗汉入大乘道,虽说从第八地入,但应从资粮道入。”月称论师的《明句论》说:“声闻独觉从寂灭界起,能了知殊胜道,从初显示发心,作为最初,第二第三亦应第一。”是说从大乘资粮道入,因为成佛在大乘资粮道分位,经一大阿僧祇劫;七非清净地(初地至第七地)经一大阿僧祇劫;三清净地经一大阿僧祇劫,需要经三大阿僧祇劫积集资粮故。

此品中虽说声闻道智之道智、独觉道智之道智、菩萨道智之道智,并非是说三乘道,而是菩萨应了知声闻、独觉和菩萨三道,作为菩萨修习道相智而成就一切相智。

2本性:道相智本性,谓不作所断烦恼为主等“本性”殊胜。发菩提心者,由于乃至三有利益一切众生,名为不是永断一切烦恼性相,即是本性。不是永断一切烦恼行相,此处所说,不断因的烦恼是说圣者菩萨为利他故受生三有之因,如《二万颂光明论》云:“一切随眠,一切皆无者是由无明及由见所摄的随眠,菩萨思念受生三有故,不是由欲有之漏所摄,名摧毁一切随眠。是断由无明及见所摄的随眠,不是欲有之漏,名思念受生三有故,由先未入小乘道的圣者菩萨,是所断实执无明,及所断萨迦耶见随眠为主要。由此以欲地所摄的贪欲,及以色地所摄的贪欲二种,菩萨为利他故,需要受生三有之因。如《海慧问经》及《吉祥鬘经》所说有二。如《海慧问经》云:”彼等生死之因,与善根相应之烦恼云何?(1)由遍寻求福资粮而不满足;(2)思念受生三有为众生遍摄持(善知识);(3)希求与佛相遇;(4)为成熟有情事业故而不厌倦;(5)精进受持正法;(6)随欲成办一切有情事业;(7)不离贪爱法的意乐;(8)不舍弃一切波罗蜜多诸加行。名圣者菩萨为利他故受生三有之八因。”

如《吉祥鬘经》云:“世尊,如是譬如以取缘有漏业因受生三有,世尊,以无明习气地为缘,从无漏业因所生,阿罗汉、独觉及得自在菩萨意自性出生三种身”。是说由业烦恼习气地,或无明习气地,及无漏业自因,依止唯所知障生微细等起功用之心心所生,声闻独觉阿罗汉等,及住三清净地菩萨为利他故,说为受生三有之因。

是故由欲地所摄的贪欲,及色地所摄的贪欲,彼等未入小乘道的圣者菩萨希求不断之因,即是此处所说的烦恼,因彼欲界受生时,自身中之欲贪,如转轮王生千子等,转成能作利他之支分;色界受生时,自身中之三有漏,能转成利他之支分故。未入小乘道的圣者菩萨(有法),汝身中的道相智,就胜出声闻独觉之道智自性门特别超胜,因汝自身中的欲漏三有漏,能转成利他之支分,即是圣佛子故。

3事业:释作用之差别者,如上所说,具足自性之道相智,非时不作证实际等事业殊胜。自性之业者不作证实际,及由善巧般若与方便,未遍摄有情能作遍摄等。先未入小乘道之圣者菩萨(有法),汝身中之道相智者,就胜出声闻独觉作用门说,是特别超胜者,因汝未遍摄有情眷属,能遍摄取安立成熟解脱,是佛子圣者故,因为不作证自利实际,及通达一切无谛实般若慧,是具足方便大悲的佛子圣者故。

已二、释道相智之本性分三:庚一、知声闻道之道相智;庚二、知独觉道之道相智;庚三、知菩萨道之道相智

庚一、知声闻道之道相智分二:辛一、自性;辛二、顺抉择分因

辛一、自性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二·知声闻道之道相智

《般若经》四二五卷六页六行至四二五卷十七页十九行

第二、释有支分之道相智:论身建立:“令其隐暗等,弟子麟喻道”。释道智之支分后说道智之因由者,谓未得道相智之支分即不能得道相智,以是因由如是说故。此分:一、释声闻道智之道智;二、释独觉道智之道智;三、释菩萨道智之道智。

一、释声闻道智之道智分二:一、道智法;二、彼声闻道智之因顺抉择分。

一)道智法分二:

(一)经所说:如《般若经》中,具寿善现告天帝释言:“憍尸迦,汝问何谓菩萨摩诃萨般若波罗蜜多者,汝等谛听,吾当为说。憍尸迦,若菩萨摩诃萨发一切智智相应之心,以无所得而为方便,思惟色乃至识,若无常若苦,若无我若空,若如病若如痈,若如箭若如疮,若热恼若逼切,若败坏若衰朽,若变动若速灭,若可畏若可厌,若有灾若有横,若有疫若有疠,若不安隐若不保信。”等。

(二)论释分: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1、结合:如上所说道相智所依身等之支分后说声闻道智之道智的因由者,谓在道智处菩萨身中生起一切三乘道后,必须了知圆满一切道,以是因由如是说故,名为结合。是说如是所依后于道智处必须应圆满一切道,故说“声闻道”。从三道智之内,先说声闻道智之道相智之因由者,谓显修三士道次第相顺故,因为于自身中生起上士道,必须了知共中士道修治心为前行故。

2、根本:就释经义门说声闻道智之道相智。

颂曰:道相智理中,由诸四圣谛,行相不可得,当知声闻道。

3、解释分二:一、当知之道;二、论证彼道之理(道智作用之理)。

(1)当知之道分二:一、杂染品之谛相;二、清净品谛相二种。

1杂染品之谛相分:各各行相、共相二种。

〈1〉各各行相分:苦谛四相,集谛四相二种。

一、明苦谛四相:经云:“思惟色乃至识,若无常若苦,若无我若空。”释彼经义,谓彼经义,谓苦谛如其次第,无常、苦、空、无我,彼等之性相谓寂灭四相。

二、明集谛四相:经云:“若如病若如痈,若如箭若如疮。”释彼经义,谓集谛之因、集、生、缘之体性,“若如病若如痈,若如箭若如疮。”

〈2〉共相:明共相,经云:“若热恼若逼切,若败坏若衰朽,若变动若速灭,若可畏若可厌。”释彼经义,谓厌离,应离贪欲,及是趣向灭故。以苦集谛彼等各各厌离的定相,谓热恼逼切有法行相之体性,离贪欲清净体性,谓变动速灭之清净行相,灭的体性谓可畏可厌之行相。

2清净品之谛相:

一、明灭谛四相:经云:“发一切相智相应之心,以无所得而为方便,思惟无明灭即行灭者谓无我,思惟寂灭、静、空性、无相、无愿、无行。”释彼经义谓灭谛之灭的自性名无我,寂静,妙相谓自体寂静,离相谓空无相无愿无行之清净相。

二、明道谛四相:“菩萨摩诃萨发一切相智相应之心,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修四念处,乃至十八佛不共法。”释彼经义,谓道理行出之相。

(2)明论证彼道之理:谓就体性不可得门,道智处于声闻诸道,菩萨应如是遍知,故颂:“由诸四圣谛,行相”是说当知是明声闻之道智。颂“道相智理中,不可得,当知声闻道。”是说明声闻道论证之理,谓大乘发心与回向二力所显。

是故自宗分四:一定相;二差别;三界限;四圣者菩萨于声闻道智论证之理。

一、定相:菩萨以发心、回向、通达般若慧三法任持门。为随顺摄持所化声闻种性故,应知是现证住种性的大乘圣智者,是声闻道智之道智的定相。

二、差别:此中分:菩萨圣者身中的彼声闻道智、佛圣者身中的声闻道智二种。

三、界限:从大乘见道乃至佛地。

四、由菩萨圣者于声闻道智论证之理:谓由此现证无常等十六的智,于自身中生起加行时的发心,于正行之时通达彼等体性谛实皆不可得,及结尾回向三差别法皆能具足了知故。

论义是说:就菩萨圣者发心、回向、通达空性般若慧三法任持门,修现证无常十六之智(有法),有所为者,因为是为随顺摄受所化声闻种性故。

二)彼声闻道智之因顺抉择分(分)二:

(一)依经所说:“尔时世尊赞善现曰:善哉善哉,汝善能为诸菩萨摩诃萨宣说般若波罗蜜多,亦善劝励诸菩萨摩诃萨,令生欢喜,劝修般若波罗蜜多。具寿善现白言:世尊,我既知恩不应不报,何以故?过去如来应正等觉,及诸弟子为诸菩萨摩诃萨众,宣说六种波罗蜜多,示现教导,赞励庆喜,安抚建立令得究竟。”

(二)论释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1、结合:声闻道智之道智之后,释彼声闻道智之因顺抉择分的因由者,谓现证四谛无常等十六行相之智,得彼声闻道智之道相智,彼的因必须得顺抉择分为先(前行),由此因由如是说故,名为结合。是说遍知四谛者谓以通达顺抉择分为前行,宣说的道即是顺抉择分。

2、根本:就释此经义之门,谓明声闻道智之道相智的因,即四顺抉择分。

颂曰:圣声闻道中,由色等空故,空无别为暖,由彼无所得,

许为至顶位,忍位于色等,破住常等理,依于十地等,

由广说无住,即名第一法,由佛以现智,不见诸法故。

3、解释:经说色等蕴及由自性空等,谓于声闻道智之道智因,即是顺抉择分:暖顶忍世第一法之初:

(1)明暖:“憍尸迦,色,色空,受想行识,受想行识空。菩萨,菩萨空,若色空,若受想行识空,若菩萨空,如是一切皆无二无二处。”经义是说:“圣声闻道中,由色等空故,空无别为暖。”是说色等蕴各各皆由自性空故,诸空性相互不异。

(2)明顶:“时天帝释,问善现言,云何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所不应住。善现答言,憍尸迦,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应住色,不应住受想行识。”经义是说:“由彼无所得,许为至顶位。”如前所说色等无所得。

(3)明忍:“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应住色常。”经义是说:“忍位于色等,破住常等理”是破除住色等若常若无常,有如是住者则有所得。

(4)明世第一法,“复次憍尸迦,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应住初地乃至不应住第十地。何以故?憍尸迦如是住者有所得故”乃至“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虽住般若波罗蜜多,而于色非住非不住。”经义是说“依于十地等,由广说无住,即名第一法,由佛以现智,不见诸法故”何以故?如来圆满正等菩提,不见诸法,就量士夫不以可得因亦合理,广说不住初地等,以彼诸行相如其次第于四谛之所缘,而生顺抉择分。

论义是说:声闻道智之道相智的因,即顺抉择分(有法),于汝有多种,因为于汝声闻现证住种类的大乘加行道暖等有四种故。是故,声闻现证住种类之大乘义现观者,声闻道智之道相智的因,是顺抉择分的定相。差别有四种。

庚二、知独觉道之道相智分三:辛一、所依差别;辛二、如何了知彼道;辛三、释顺抉择分因

辛一、所依差别分二:壬一、正说;壬二、断诤。

壬一、正说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三·知独觉道之道相智

——《般若经》四二五卷十七页至四二六卷五页

二、释独觉道智之道相智分三:一、行者所依之差别;二、释所行之道体;三、释彼道之因顺抉择分。

一、行者所依之差别分二:一、差别法;二、断诤。

一)差别法分:结合、根本、解释三种。

1、结合:若与论体建立之次第相顺,说声闻道智之道相智后,接着就说独觉道智之道相智理,如是不说独觉道之差别是何因由?声闻道与独觉道二者有无差别,若无,旁处解说不合道理;若有,如何差别?就胜出声闻道有多种差别门,特别超胜故,名为结合。声闻道之后接着说独觉道,如何胜出诸声闻,谁于彼等道别有之疑暂说差别。

2、根本:一、经说;二、以根本所说之理有二。

(1)经说:如上加行处所说住于不住及远离诸法,而住般若母所说之余。经云:“尔时会中有诸天子窃作是念,诸药叉等言词咒句”等。

(2)根本所说之理:经义是说:

颂曰:自觉自证故,亦不依他教,是故当宣说,麟喻智甚深。

3、解释分:(1)经说:观待诸声闻由他所教说。此中分:一、行道之差别;二、说法之差别。

1明行道之差别:经云:“尔时会中有诸天子窃作是念,诸药叉等言词咒句,虽复隐密,而我等辈就可了知。尊者善现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虽以种种言词显示,而我等辈竟不能解。具寿善现,知诸天子心之所念,便告彼言,汝等天子于我所说不能解耶?诸天子言,如是如是。具寿善现复白彼言,我曾于此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相应义中不说一字,汝亦不闻,(是说般若中文字言说皆远离故)当何所解。”此显甚深般若(说者听者皆不可得)远离言说,所表甚深。释彼经义是说:“自觉自证故,亦不依他教。”经说诸声闻依他所教而自证菩提,要有言说法乃能生起善法。诸独觉往昔由闻修习善法等行,不依他教自证菩提。何以故?彼等不需由佛等说法,独自趣入胜进菩提。

2明说法的差别:经云:“尔时诸天子,复作是念,尊者善现,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虽复种种方便显说,欲令易解,然其义趣转深转妙,难可测量。”释彼经义是说:“是故当宣说,麟喻智甚深。”谓就言诠说法门,由诸闻者于说者之智慧锐利皆能通达,彼等由自得智力以无声说法,皆能趣入其它十善法等,是故未证彼等智者,是趣入胜进第二。经初义谓于根本智中证得离言说境之义现观者,智慧甚深不需依他教。经第二义谓后得位中离他言语不能通达者不言甚深。根本论亦说自己不需由声所摄依他所教。彼二甚深,是谓麟喻独觉的智甚深。经第三义者谓甚深者是声闻智,要依他教言乃通达四谛十六行相故,比较甚深作为独觉智,唯以此自证之缘特别殊胜故,微细者作为声闻智,唯断烦恼障即是果故,比较细者应作为独觉罗汉的智,谓永断能取色外境分别故,如《八千颂》云:“长远极长远”,此中“长远”者谓非外道所行境故,是声闻智;“极长远”者由非声闻境是独觉智。

(2)此处分:总义与文义二种。

一、总义分七:

1种性差别:麟喻独觉(有法)有三差别:一、由烦恼少不喜杂闹而爱独居。二、观待菩萨悲心小,不行利他广大事业,其住心劣小。三、虽为中根,但有慢行,不观待其他阿阇黎,自能证菩提,具三差别故。

2道行差别:有学麟喻独觉道之理者,谓住独觉种性,百劫中佛出世欢喜承事,其身能成熟自己的菩提,为以后得自己的菩提故,能作善巧事业善巧六法故。六法者:一蕴、二界、三处、四缘起、五处非处、六善巧诸谛等故。(其余多种如《集论》说。)

3成就真实差别:学三道成就果法有三:成就第一道理趣者,如前所说,依修习之道,若佛未出世又无阿阇黎,依能修三十七菩提分证法现观,能得阿罗汉故。成就后二道理趣者,如前所说,依修道若佛未出世,又无阿阇黎,依修三十七菩提分,能证法现观,乃至阿罗汉之间;及其余果如其次第乃至阿罗汉之间皆能获得。

4积集资粮法之差别:麟喻独觉需经一百大劫积集资粮。如《俱舍论》云:“麟角喻百劫。”《俱舍论释》云:“以一百大劫修行菩提资粮,如麟角。”如《集论》所说。

5住处差别:一、心住差别:三种独觉[19]皆胜解甚深法;一一观修甚深缘起,作意而住三解脱门。二、身住差别:麟喻独觉唯独一人而住,资粮行独觉有伴俱住。(先证声闻加行道,尔后便成独觉,即名部行独觉)

6行动差别:诸独觉入村及入城而住时,极善防护其身,游行严加守护诸根,安住于念入村城乞食而示现神变,作成熟所化众生安立于解脱。

7释名:总的释名者,谓不观待其他阿阇黎的教授(训释),单独为自己利益的佛弟子,以能得阿罗汉果这因由,故名独觉。经云:“以无言教单独自我觉悟者,即名独觉。”麟角喻若单独安住,即名麟角喻。如《俱舍论释》云:“麟角喻者谓如麟角无有第二,如是彼等有在家与出家,独觉不与其它共居,故名麟角喻。若有伴侣及共同行,即名资粮行。

二、文义是说:独觉阿罗汉(有法),胜出声闻就行道规则特别超胜者,谓在最后生时,不观待其他阿阇黎教授之所依身,是决定能证自己菩提的补特伽罗故。独觉阿罗汉(有法),胜出声闻就说法门特别超胜者,谓主要由无声于自己所化众生,能以身变化说法故。

壬三、断诤

颂曰:若谁于何义,欲闻如何说,于彼彼彼义,无声如是现。

二)断诤:(一)诤:设若麟喻独觉无声,以身变化而为说法,不合道理。因为若无声即与说法相违故。谓是一类怀疑为对治如何无声说法之怀疑而答诤。

(二)答诤分:1根本:虽然无声但与说法相违,因为麟喻独觉无声以身变化说法,于谁等所化众生,于何等义各各胜解如是,欲闻法即于彼所说法义与彼闻者欲如是听闻即如是现故,此即“若谁于何义”等所说。

2、解释:虽然无声但与说法并不相违,譬如佛。此中亦有因时发愿理趣相应,果时成就胜愿理趣相应二种。初者如佛无声说法的因,彼因谓积集资粮而发愿故,如佛世尊往昔为菩萨时,愿我成佛后不观待言说之声亦能说法,名发愿故。二果时成就愿理相应,如佛往昔愿力,在佛位时虽无声但于所化众生身中如何所欲即如是而说法,独觉亦由往昔无声说法的愿力,在得独觉菩提位,主要于自己所化众生无声以身变化说法。麟喻独觉罗汉(有法),主要于自所化众生无声以身变化说法,尔许相应能生起通达,因往昔如是功能愿力,善愿成就故,如佛。

二、释所行道之体分二:一)经云:“具寿善现,知诸天子心之所念,便告彼言:天子色乃至识非深非妙。”(四二五卷一页)

二)论释分结合、根本、解释三种。

1、结合:如是已说胜出声闻,独觉胜进,彼后真实通常(共同)而说独觉道智之体,名结合。如是已说胜进,以诸胜进道唯是超胜,名真实独觉道。

辛二、如何了知彼道

颂曰:远所取分别,未离能取故,当知由所依,摄为麟喻道。

2、根本:就释彼经义门说独觉道智之道智:“远所取分别”一颂。

3、解释:就词义门说,于独觉道智唯修谛理。依经、根本、颂释于此等之义分:1能依断证之差别;2所依种性之差别。

1能依断证之差别分二:

〈1〉永断执外境色分别之差别:经云:“诸天子,色乃至识非深非妙”乃至“一切相智”类推。“如是诸天子,诸菩萨摩诃萨从初发心,至得无上正等菩提,应住无说无听无解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常勤修学。”是说所取能取异体,由体空之空性,观待独觉智,非深非妙之因由,说明独觉圣者,远离断执所取能取异体分别之永断。释彼之义,谓“远所取分别。”

〈2〉于识上未断实执之差别:经云:“时诸天子,复作是念,尊者善现,今者欲为何等有情乐说何法,具寿善现,知彼所念,便告之言,诸天子,我今欲为如幻如化如梦有情”乃至“诸天子,幻化梦事,与一切法乃至涅槃,悉皆无二,无二处故。”是说现证幻师幻化的象马虽然不实。但未通达如是显现的识无谛实,所以独觉圣者虽然现证色外境空,但未通达彼外境显现的识无谛实,说明执于识的实执未断。彼彼之义,谓“未离能取故”。是说唯修独觉道所说的谛;及如实法即是修缘起,所取与能取分别义如其次第有断与未断。

2所依种性之差别:经云:“尔时,舍利子、大目连、执大藏、满慈子、大迦多衍那、大迦叶波等诸大声闻,及无量百千菩萨摩诃萨,问具寿善现言,所说般若波罗蜜多,如是甚深,如是难见,如是难觉,如是寂静,如是微妙,如是沈密,如是殊妙,谁能信受”乃至“彼非如来”。释彼经之义曰:“当知由所依,摄为麟喻道。”是说以独觉乘所摄的所依法事差别通达超胜法,是菩萨应当了知,不是一切相智,而是独觉道“远所取分别”。由此等文正说独觉自身中之道,显示独觉道智之道相力。

所依种性差别:如《中般若母》中说:1具寿等不退转菩萨摩诃萨众;2见谛之补特伽罗;3漏尽阿罗汉意乐圆满;4昔于胜者所作事业,于诸佛生起清净善根;5由善知识摄受的善男子与善女人,于此般若母甚深,说五种人。《八千颂》中说:1具寿等不退转菩萨摩诃萨众;2见圆满诸补特伽罗;3若漏尽阿罗汉真实宣说及真实受持彼等真实般若波罗蜜多,说三补特伽罗。《般若摄颂》说:1佛子善巧谛及2不退转,3阿罗汉断除污染并永断疑惑,4第四由善知识遍摄持,说四补特伽罗。

修行的所缘者,如独觉圣者身中的眼等六处法性,由三差别法任持门,为随顺摄受所化众生独觉种性,应了知的现观住种类大乘圣者的智,是独觉道智之道智的定相。界限从大乘见道至佛地。

论义是说:菩萨圣者(有法),由汝能作独觉道智,因汝由发心回向通达空性的般若慧三法任持门能了知故。麟喻独觉的修道(有法),具三差别者,能断尽执外境色分别;于了知自道,不能断内识能取谛实之实执;能依止独觉种性三差别具足故。

辛三、释顺抉择分因

颂曰:开阐假法性,无违相为暖,顶有达色等,无减等无显,

忍由内空等,不执色等故,色等无生等,相为第一法。

三、释彼道之因顺抉择分:一)经云:“时天帝释窃作是念,尊者善现,智慧甚深,不违假名而说法性。佛知其念,便告彼言,如憍尸迦心之所念,具寿善现,智慧甚深,不违假名而说法性。时天帝释,即白佛言,尊者善现,于何等法不违假名而说法性。佛言憍尸迦,色但是假名,具寿善现,不违假名,而说法性。”(四二六卷九页)

二、论释分:

(一)结合:独觉道智之道智后,说彼道智之因顺抉择分者,是说为得道智,需要得彼因顺抉择分为前行。若得顺抉择分,生起所说之道,名顺抉择分。

(二)根本:释彼经义,谓“开阐假法性”二颂。

(三)解释:就经词义门释,谓色等法,此中是暖等有四:

初、明彼暖:“佛言憍尸迦,色但是假名,具寿善现,不违色假名,而说色法性。”彼经义是说:“开阐假法性,无违相为暖”是说色等法,但从名言所生不违假法性。

二、明顶:经云:“不为色增故学,亦不为色减故学。”经义是说:“顶有达色等,无减等所显”,是说色等在胜义中为不增不减等义故学。

三、明忍:经云:“时舍利子问善现言,何因缘故,诸菩萨摩诃萨不为摄受色故学,亦不为坏灭色故学。不见有色是所摄受,何以故?内外空故。”彼经义是说:“忍由内空等,不执色等故”是说由自性空,以色等内外皆空即不执色等故。

四、明世第一法:“舍利子言,若菩萨摩诃萨,于一切法,不为摄受不为坏灭为方便者,云何能成办一切智智耶?善现对曰:舍利子,是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见色若生若灭,若取若舍,若染若净,若增若减。何以故?以色乃至一切相智,皆自性无所有不可得故。”乃至“则能成办一切智智。”经义(四二六卷十四页)是说:“色等无生等,相为第一法”是说以色等无生无灭诸行相,如其次第于四谛之所缘,即是生起顺抉择分。

论义是说:独觉道智之道相智的因顺抉择分(有法),于汝有多种者,因为于汝由独觉通达住种类之大乘加行道暖等有四种故。是故,通达独觉住种类之大乘义现观者,是独胜道智之道相智之因顺抉择分的定相。若分有:亦不舍假名以宣说不违法性之行相,当知名暖;以色等无减等所显,以为殊胜之行相,所通达名顶;从色等内空乃至无性自性空,以不摄受之行相,所通达名忍;以色等无生之行相,所通达名世第一法,有四种。

庚三、知菩萨道之道相智分二:辛一、见道;辛二、修道。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四·大乘见道

——《般若经》四二六卷十四页至四二七卷二十零页

辛一、见道分二:壬一、略标刹那;壬二、广释修相。

壬一、略标刹那

颂曰:由谛与谛上,忍智四刹那,说此道相智,见道具功德。

第四、释菩萨道智之道相智。

三、释菩萨道智之道(相)智分二:

一)总的结合。独觉道智之后,接着就释菩萨道智之道相智的因由者,谓就劣胜次第为缘如是说故,名结合。是故,独觉道之后接着说菩萨道。

二)释各各义分二:一释见道;二释修道。

(一)释见道分二:1经说。经云:“尔时天帝释问舍利子言,大德,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当于何求,舍利子言,憍尸伽,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当于善现所说中求。(善现品中所求)时天帝释谓善现言,大德神力,为依持故,令舍利子作是说耶?善现告言,憍尸伽,非我神力为依持故。”(四二六卷十四页)

2、论释分三:一、略示见道之体;二广释修法行相;三、破除许不说行相。

(1)略示见道之体分二:1根本:就释彼经义门,释略标十六刹那曰:“由谛与谛上”四句,其义谓有漏谛有二种、无漏谛有二种。于四谛中说忍智各四刹那,大乘见道十六刹那(有法),是道智品中正说大乘见道者,谓此处正说之外,即是有大胜利的大乘谛现观故。

2解释分四:一、谁为能修的补特伽罗;二、修何分位;三、当云何修;四、与何相应修。

一、谁为能修的补特伽罗?谓:菩萨。二、修何分位?谓:道相智位。三、当云何修?谓:此应当具足利他功德者,即说明见道大胜利。四、与谁相应修?谓:苦法忍、苦法智、苦类忍、苦类智;集法忍、集法智、集类忍、集类智;灭法忍、灭法智、灭类忍、灭类智;道法忍、道法智、道类忍、道类智,名苦集灭道四谛上忍智四刹那,各各与苦等谛联系相应(具足)。

壬二、广释修相

(2)广释修法行相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1结合:若尔,十六刹那的修法行相如何能修?就所问门结合,是说应如何修习行相?

2根本:明答彼所问:

颂曰:真如与诸智,无互能所依,故不许差别,广大无能量,

无量无二边,住彼于色等,执为佛自性,无取无舍等,

慈等及空性,证得佛陀性,遍摄诸净法,除遣诸苦病,

灭除涅槃执,诸佛守护等,不杀害生等,一切相智理,

自住立有情,所修布施等,回向大菩提,是道智刹那。

3解释:就词义门说,谓以胜义理“真如”等。此中亦有广说及略义二种。今初广说者,谓以胜义理等解说。二略义谓如道智刹那,是故依经根本解释广说此等义中,有大乘见道忍智十六刹那者,谓经说所证四谛十六行相力引发的有忍智十六刹那故。此中亦有:苦谛行相、集谛行相、灭谛行相、道谛行相四种。

第一、依苦谛行相之大乘见道忍智有四:

初明苦法忍:谓于真如亦与如来皆不可得,如来亦与真如不可得。释彼之义曰:“真如与诸智,无互能所依,故不许差别。”谓于胜义法性之真如,及于诸佛智无有能依所依之法,是故不许彼等互相差别而住。

二明苦法智:经云:“尔时天帝释,谓善现言,大德,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是大波罗蜜多。”“憍尸迦,色大故,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亦大。”(四二七卷二页)释彼之义,谓“广大”是说以色等法界体性广大。

三明苦类忍:经云:“憍尸迦,色无量故,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亦无量。”释彼之义,谓“无能量”。如是说彼等即无量。

四明苦类智:经云:“憍尸迦,色无量故,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亦无量。”释彼之义,谓“无量”。如前所说,由虚空无量,故名彼等无量,如是名苦谛行相。

第二、依集谛行相的大乘见道忍智四刹那。首先明集法忍,经云:“憍尸迦,色无量故,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亦无边。”释彼之义,谓“无二边”。是说以色等无自性,即无有常断二边等。

二明集法智:经云:“尔时众中天帝释等,欲界诸天,梵天王等色界诸天,及伊舍那(众生主,梵天异名)神仙天女(众生主母、梵天后妃),同时三返,称赞具寿善现所说,谓作是言,尊者善现。以佛神力为所依持,善为我等分别开示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四二七卷五页)释彼之义,谓“住彼于色等,执为佛自性。”谓住般若波罗蜜多者,以法界自性于色等执为如来自性。若顺经词句。谓通达色等在胜义中不可得的法智,即是住彼的菩萨堪应执佛的功德胜利。

三明集类忍:经云:“时诸天等,咸白佛言,希有世尊,希有善逝,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为希有,令诸菩萨摩诃萨众”(四二七卷七页)“于一切色无取无舍。”释彼之义,谓“无取无舍等”。是说如是安住修一切法无取无舍等。

四明集类智:经云:“复次,憍尸迦,是善男子善女人等,人及非人,不能娆害,何以故,憍尸迦,是善男子善女人等,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于诸有情善修慈悲喜舍心故。”(四二七卷八页)释彼之义,谓“慈等”是说应以胜解无自性为前行而修四无量心。如是即是集谛的相。于此第八刹那说修慈等有所为者,谓圆满了知苦集过患,第九刹那若见灭功德,安住三有是为当遮弃舍利他,趣向寂灭故,所破彼等即是所为故。

第三、依灭谛相之大乘见道忍智四刹那之初。一明灭法忍:经云:“憍尸迦,若善男子善女人等,不离一切智智心,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至心听闻受持读诵,精勤修学如理思维。”乃至“是善男子善女人等,不离一切智智心,以无所得而为方便,善修内空乃至无性自性空故。”释彼之义谓“空性”,(经说修般若者常受护法龙天保护,免除灾害。)是修行色等自性空唯自性空。

二明灭法智:“尔时天帝释白佛言,世尊,诸菩萨摩诃萨甚奇希有,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至心听闻受持读诵,精勤修学如理思维,书写解说广令流布,摄受如是希有现法功德胜利,成熟有情,严净佛土。”释彼之义谓“证得佛陀性,”(四二七卷十二页),是说法界平等诸善根果,当得如来体性。

三明灭类忍:经云:“时天帝释白佛言,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为希有,若能摄受如是般若波罗蜜多,则为具足摄受六种波罗蜜多。”释彼之义谓“遍摄诸净法”,是说般若波罗蜜多,总摄诸对治一切行相。

四明灭类智:经云:“憍尸迦,若于何方,善男子善女人,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若能受持读诵书写”乃至“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若作扰乱其心斗诤辩难或违缘事故皆不能至。”释彼之义谓“遣除诸苦病”。是说由彼能灭除内外一切诸病苦厄。如是者即是灭谛清净相。

第四、依道谛相之大乘见道忍智四刹那。

一明道法忍:经云:“何以故,憍尸迦,此般若波罗蜜多者能寂灭一切法,非能增长。”释彼之义谓“灭除涅槃执”。是说唯修无自性,即能灭除耽著色等及涅槃执。

二明道法智:经云:“常为三千大千世界四大天王,及天帝释堪忍世界主”乃至“善男子善女人等,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至心所闻,受持读诵,精进修学,如理思维,诸佛天等于彼恒常守护护念。”释彼之义谓“诸佛守护等”。是说若行般若方便善巧,诸佛常加守护救怙,及作隐藏。

三明道类忍:经云:“自能离杀生命,亦劝他离杀生命。”释彼之义谓“不杀害生等,一切相智理,自住立有情”。是说若欲成佛,自己能远离杀害生命等,住一切相智,安立一切有情。

四明道类智:经云:“复次憍尸迦,菩萨摩诃萨修行六波罗蜜多时,所有施舍,皆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与诸有情平等共有,回向无上正等菩提”乃至“不离一切相智心,必获如是现生他生功德胜利。”释彼之义谓“所修布施等,回向大菩提,是道智刹那”。是说欲作施等无尽,当回向正等菩提。如是名为道谛行相清净,即是经说保护救护隐藏义,如次由天等保护,出生事业,断除内障。

自身具足补特伽罗身中,现证空性般若慧任持,大乘谛现观者,是大乘见道的定相。大乘见道若分有:大乘见道根本智,大乘见道后得智,彼二随一俱不是的大乘见道三种。自境专一无我根本定的大乘谛现观者,是初者的定相。若分有:大乘见道无间道,大乘见道解脱道,及彼二随一俱不是的大乘见道根本智三种。若是专一通达空性的根本智,在自己面前所断实执遍计,能正对治的大乘谛现观者,是初者的定相。若分有:大乘见道的八忍。自己与根本定同一生起,在大乘见道无间道前障碍解脱的大乘谛现观者,是第二的定相。若分有:大乘见道八智。若是大乘见道无间道,不悉是能正对治实执遍计,因为实执遍计的因,在大乘见道无间道有故。若是断除实执遍计的大乘见道根本智,不悉是大乘见道解脱道者,谓大乘见道后得智后复有专一缘法性根本定的大乘见道根本智,彼大乘见道无间道与解脱道随一俱不是故。若从大乘见道根本智起的大乘谛现观,自身具足的补特伽罗身中生起现行,是大乘见道后得智的定相。若分有:由根本定忍智十六刹那引发十六后得。

辛二、修道分二:壬一、修道作用;壬二、有作用之修道。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五·修道作用

——《般若经》四二八卷一页至四二八卷九页

壬一、修道作用

(二)释修道分二:1、结合:论身建立:“见道,作用”(初品略义)大乘见道后随即释大乘修道的因由者,谓就因果义理之次第为增上作如是说故,即名结合。见道之后接着说修道义。

2、正释义分二:一、修道作用;二、有作用之修道。

(1)修道作用分:一经说;二论释二种。

1经说:在道类智处说,菩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应知自己的过失,于道修学之余,经云:“尔时天帝释,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为希有,调伏菩萨摩诃萨众,令不高心,而能回向一切智智。”

2论释分三:结合、根本、解释。

一、结合:修道之初说修道作用的因由者。谓修道作用在修道中所说甚少,如是所说是有所为,谓由所化众生已见修道之果的作用而生欢喜为因,所趣入修道有所为故。所言甚少及为所化众生生起趣入于果故,所以暂且说彼修道之作用。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遍息敬一切,能胜诸烦恼,怨敌不能害,菩提供养依。

三、解释:就词义门说:谓一切相于心中有自在作用。于此六种作用中可分为二:一、自身中所属的作用;二、他身中所属的作用二种。

一、自身中所属作用分为:1分位作用;2究竟作用二种。

(一)分位作用分四:一内:调伏内心作用;二外:恭敬于他作用;三内:息灭贪等烦恼;四外:他作损害而不报复的作用四种。

1明内:调伏内心作用:“世尊,此般若波罗蜜多甚为希有,调伏诸菩萨摩诃萨众,令不高心”释彼经义谓“遍息”灭,是说一切相于心中,有自在作用。

2明外:恭敬于他作用:经云:“世尊,若菩萨摩诃萨,行出世布施波罗蜜多时,善修般若波罗蜜多故,不得施者、受者、施物,能如实调伏高心,亦能回向一切智智。”释彼之义谓“敬一切。”是说恭敬善知识等一切众生。

3明内:息灭贪等烦恼作用:经云:“尔时佛告天帝释言,憍尸迦,若善男子善女人等,能于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典,至心听闻,受持读诵。”乃至“自能降伏贪欲刀杖,亦能除他贪欲刀杖。”释彼之义谓“能胜诸烦恼”,是说能胜过(映蔽)贪等烦恼。

4明外:他作损害而不报复作用:经云:“复次憍尸迦,若善男子善女人等,常于如是般若波罗蜜多,至心听闻,受持读诵” 乃至“一切毒药蛊道鬼魅,厌祷咒术,皆不能害,水不能溺,火不能烧,刀杖恶兽怨贼恶神众邪魍魉,不能损害,何以故,憍尸迦,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四二八卷六页)释彼经义谓“怨敌不能害,”是说外敌所作损害即非修行的境。

(二)明究竟作用:经云:“何以故”,“不得我,不得有情,乃至不得知者见者,不得色”乃至“而证无上正等菩提,观诸有情心行差别。”释彼经义谓“菩提”。是说修行正等菩提。

二、明他身中所属的作用:经云:“憍尸迦,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典随所在处,当知是处,即真制多,一切有情皆应敬礼,当以种种上妙花鬘、涂散等香、衣服、璎珞、宝幢、旙盖,诸妙、珍奇、伎乐、灯明而为供养。”(四二八卷五页)。释彼经义“供养依”,是说应供养所依境的作用,名为六种作用。

论义是说:大乘修道作用(有法),于汝有多种,于汝由修大乘修道力,于心能得自在等有六种故。是故,为自己能得方便以大乘修道力所得的胜利者,是大乘修道作用的定相。其差别有六:1遍息灭内在烦恼现行。2恭敬外部境其它众生。3能胜内部贪等烦恼。4外部怨敌等不能损害。5内能趣入修行无上菩提。6外部于自身补特伽罗随所住处,皆成天等所供养处。界限:从大乘修道第二刹那乃至佛地。

壬二、有作用之修道分二:癸一、有漏修道;癸二、无漏修道。

癸一、有漏修道分三:子一、胜解修道;子二、回向修道;子三、随喜修道。

子一、胜解修道分二:丑一、正释;丑二、胜利。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六·胜解修道

——《般若经》四二八卷九页至四三零卷十九页

丑一、正释

(2)释有作用之修道分二:一总的结合;二释各各体性。

一、总的结合:说大乘修道作用之后,明大乘修道的因由者,谓显明大乘修道作用之论文中,所说大乘修道有多种因由,作如是说故,此中所说大乘修道亦分二种:一是大乘有漏修道、是大乘无漏修道故。名为结合。修道作用后说修道者,亦分有漏与无漏之二种差别。

2此处观察分二:一释修道的所依;二释能依修道之自性。

〈1〉释修道的所依分:身所依与心所依二种。

初、身所依者,谓三洲男女六欲诸天的所依身,皆有新生大乘修道,彼等之所依身能正新生大乘修道,但要具顺缘并远离违缘故。色界之所依身无有正新生,因上界有所依身无有菩萨见道故,已生起大乘修道任持处的所依身色界虽有但无色界无,因无色界无有所依之菩萨圣者故。

二、心所依者:新生大乘修道的心所依,三界九地皆有,如《广释》云:“说名欲界色界无色界者,谓以欲等九地修道所取。”

〈2〉释能依修道之自性分三:一定相;二差别;三界限。

一、定相:大乘随现观,是大乘修道的定相。

二、差别分二:一大乘有漏修道;二大乘无漏修道。堪与名义结合有能取分别的大乘随现观,是大乘有漏修道的定相。若分有:胜解修道、回向修道、随喜修道三种。远离彼有能取分别的随现观,是大乘无漏修道的定相。若分有:清净修道、引发修道二种。然彼大乘修道分下中上品则有九种,一一中又有:无间道和解脱道,后得智等如前所说。

三、界限:从初地第二刹那至最后心。

道相智十一法之六 释胜解修道

颂曰:胜解谓自利,俱利及利他,当知此三种,各有下中上,

别别为三品,又以下下等,复各分为三,共二十七种。

二、释各各体性分二:一有漏修道;二无漏修道。

一、有漏修道分三:一结合;二释各各自性;三就作用门略结。

一)结合:于大乘修道有:有漏修道和无漏修道二种,是故于有漏修道有:胜解修道、回向修道和随喜修道三种。是故名为有漏修道,即胜解修道、回向修道和随喜修道作意。

二)释各各自性分:胜解修道、回向修道和随喜修道(功德、利益)三种。

(一)胜解修道分:一胜解法;二胜解之胜利

1、胜解法分二: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中所说:在上六种修道作用处所说般若波罗蜜多,随所住处,能作供养之处所余。经云:“尔时天帝释,白佛言,世尊若善男子善女人等,书此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典,种种庄严供养恭敬尊重赞叹,复以种种上妙花鬘涂散等香,衣服璎珞宝幢旙盖,诸妙珍奇伎乐灯明,而为供养。有善男子善女人等,佛涅槃后,起窣堵波,七宝严饰宝函盛贮佛设利罗,安置其中,供养恭敬尊重赞叹,复以种种上妙花鬘涂散等香,衣服璎珞宝幢旙盖,诸妙珍奇伎乐灯明,而为供养,二所生福,何者为多,佛告憍尸迦,我还问汝,当随意答。”

此中有自利胜解、俱利胜解、利他胜解三种,初中(后)如其次第有下中上九种。

经云:“憍尸迦,于意云何?如来所得一切相智及相好身,依何等法修学而得?天帝释言,世尊,如来所得一切相智及相好身,依此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典,修学而得。”乃至“不思议,无等无上,无等等一切相智,要由此般若因而起。”是说成佛要由修般若为起因,由此应供养般若为根本故。“尔时天帝释白佛言,世尊,赡部洲人,于此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典,不供养恭敬尊重赞叹者。”(四二八卷十一页)乃至“何以故?憍尸迦,诸佛无上正等菩提甚难可得,恶慧懈怠,下劣精进,下劣胜解,下劣有情不能证故。”(四二八卷十四页)又“憍尸迦,由是因缘,若善男子善女人等,发心定趣无上正等菩提。”乃至“应于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数数听闻。”(四二八卷十四页)“乃至供佛舍利,福德广大增长。”

(2)以论解说:如次有下中上九种,经中广说修学般若供佛舍利等,文广不录。(见四二八卷九页至四三0卷十九页)

论义是说:胜解修道(有法),有二十七种者:有自利胜解修道九种、俱利胜解修道九种、利他胜解修道九种,共有二十七种。

此处观察分:胜解的境、胜解的体、胜解的因、胜解的作用、抉择此处所说的胜解,有五种。

1胜解的境:谓胜解教道果三般若波罗蜜多,是胜解修道的胜解境,胜解教道二者为一般境,胜解果般若波罗蜜多是主要境,如《庄严光明论》云:“般若波罗蜜多无二,彼智者谓如来。”是说主要为法身如来是般若母境,由此所显作用,若供胜者母即是供养一切相智的智法身故,是生众多福德。

2胜解的体分为总体和差别体二种。初总体:总体胜解者,当能持无量义的心生起决定境。此处的胜解者谓缘般若波罗蜜多功德的清净信心,或信任或信赖信心。如《明句论》云:“此之体性者谓所决定的法决定受持。”又《具清净论》云:“胜解者谓净信及希求者,即是信赖信心与欲乐的定相。第二差别体以下当说”

3胜解的因:能抉择般若波罗蜜多诸功德的教证清净。

4胜解的作用:谓胜解修道作用特别殊胜,由其它宣说不能包括其它教法等;及能积集无量福德聚的作用具足故。

5抉择此处所说胜解分六:

〈1〉性相:胜解三般若母义随一之生源,并确信大乘随现观,是胜解修道的定相。

〈2〉差别分:一根本差别;二支分差别;三支节差别;四略义有四种。

1〉根本差别:此中就根本门分有自利胜解、俱利胜解、利他胜解有三种。颂曰:“胜解谓自利,俱利及利他,当知此三种。”

2〉支分差别:此中支分有三种,一一中各有大中小等三种故。颂曰:“各有下中上,别别为三品。”

3〉支节差别:就支节门分,彼三种中各各有下中上等三种故。颂曰:“又以下下等,复各分为三。”

4〉略义:是故胜解修道有二十七种,如是三类九种故。颂曰:“共二十七种。”

〈3〉分各各体:胜解般若母为自利来源(源泉),由信心所显的大乘随现观,是自利胜解修道的定相。若分有九,其余二种类推。

〈4〉分析三种之因由:分析胜解修道三种之因由者,谓意乐缘利他虽无差别,但由加行修自利为主名自利胜解;修利他和自利二种为主要,名为俱利胜解;及由加行修利他为主,建立利他胜解故。

〈5〉修胜解的所为:胜解般若母(有法),是有所为者,谓如是修自利与俱利及利他胜解,当能得善法利益圆满[20]所依身故。

〈6〉界限:自利胜解非清净七地之后得位为主要,俱利胜解三清净之后得位为主要,利他胜解第十地后得位为主要,总之,彼一切于十种地中皆有。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七·胜解之胜利

——《般若经》四三零卷十九页至四三二卷十页

丑二、胜利

第七、胜解之胜利

二、释胜解之胜利分:一、经说;二、论释二种。

(一)经说:胜解修道处的般若波罗蜜多者,所说多种功德具足之余。经云:“天帝释白佛言,世尊,此般若波罗蜜多者,为圆满一切功德,成就广大殊胜功德。”此中有:赞美、承事、称扬三种中。明初赞美有九种;承事、称扬各有九种,经文广不录(四三零卷十九页至四三二卷十页十五行)。

(二)论释分:结合、根本、解释三种。

1、结合:胜解修道之后,说彼胜解修道胜利之因由者,谓令胜解修道的补特伽罗生欢喜是所为故。即由修彼道,菩萨生欢喜故,于如是胜解佛等作赞美。即是赞美、承事、称扬。

2、根本:就彼经义,明胜解修道胜利。

颂曰:般若波罗蜜,于诸胜解位,由三种九聚,赞事及称扬。

3、解释分二:(1)一释根本义:如是胜解,见法的定相,即趣入般若波罗蜜多的胜解作意,初三者因分位各各有九,如其次第后后转胜,赞美、承事、称扬,能令现前欢喜。

(2)自性认识:是故,此等赞美者,是如实通达真实义的定相,非虚妄性。

论义是说:胜解修道的胜利(有法),有多种者,谓赞美有九,承事有九,称扬有九种故。是故自己能得之方便胜解修道,由修习力所得的功德者,是胜解修道胜利的定相。若分有:胜解修道初九种修习处有九赞美,中九种修习处有九承事,后九种修习处有九称扬。界限:胜解修道从修习的第二刹那乃至佛地。

子二、回向修道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八·释回向修道

——《般若经》四三二卷十页至四三三卷十五页

第八、释回向修道分:一、经说;二、论释。

(一)经说:胜解修道胜利处,由有般若波罗蜜多,说一切增上生和决定善所余已。“尔时慈氏菩萨摩诃萨,白具寿善现言,大德,若菩萨摩诃萨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于诸有情所有功德随喜具行诸福业事,与一切有情平等共有回向无上正等菩提。”等。(四三二卷十页)

(二)论释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1、结合:胜解修道后说回向修道的因由者,谓以胜解积集诸善根,能回向圆满无上正菩提,如是于胜解生起回向[21],名为第二回向作意。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殊胜遍回向,其作用最胜,无所得行相,不颠倒体性,

远离佛福品,自性念行境,有方便无相,诸佛所随喜,

不系于三界,下中及上品,是余三回向,生大福为性。

“殊胜遍回向”,显示彼回向殊胜,说明回向的作用,即“其作用最胜”。明回向的体有十一法。“无所得行相”是显破除于所回向的事上起实执。“不颠倒体性”显彼于能回向的心破除实执。“远离”谓于回向者破除实执。“佛福品,自性念行境”谓于自性善根破除实执。“有方便”谓于六波罗蜜多的善根好坏破除实执。“无相”是显于一切回向破除三轮实执。“诸佛所随喜”显示彼等谓在名言中了知缘起如幻后,善根回向于佛地,而不回向生死之因。“下中及上品”等显彼回向之差别。

3、解释分:一、回向的数;二、回向何处;三、为何回向;四、何所为故回向;五、由谁回向。

一、回向的数:有十二种。二回向何处:回向无上正等菩提。三为何回向:为一切有情利益。四何所为故回向:应无穷尽故。五由谁回向:缘不可得三乘所化众生,于诸有情宣说近道之因、体性、作用成就,而回向有十二种。

(1)明殊胜遍回向:“殊胜遍回向”是说胜解殊胜,以名言假立作意,如次回向无上菩提。回向的作用:经云:“何以故?声闻独觉乘者皆从施等出”乃至“遍回向无上正等菩提。”释彼经义谓“其作用最胜”及缘住无上菩提皆不可得,于三乘所化一切众生宣说近道之因体作用皆具足。此是本论释二种回向一切作用类推。

(2)明无所得遍回向:经云:“尔时具寿善现问慈氏菩萨摩诃萨言,大士,从此东方世界,无数无量无边诸佛世尊”乃至“一切如来戒蕴等,是善男子善女人等作如相,回向无上菩提缘彼等法无所得。”释彼经义,谓“无所得行相”。名无所得及戒等蕴。

(3)不颠倒的定相遍回向:经云:“慈氏菩萨言,大德善现,若新趣入乘的菩萨摩诃萨,于诸佛世尊,声闻僧等,思维彼等一切善根等。”释彼经义谓“不颠倒体性”,是说不颠倒与能回向的心。

(4)了知远离回向:经云:“若菩萨摩诃萨,所作福德现行法聚者,谓想蕴处界远离,”经义是说“远离”乃寂静我等法。

(5)随念佛福德品类与自性回向:经云:“复次,菩萨摩诃萨,诸佛世尊声闻僧俱般涅槃,随念彼等一切善根如是回向。”经义是说“佛福品,自性念行境。”是说如来所说念善根资粮自性,及念三世诸佛善法。

(6)有善巧方便回向:“慈氏菩萨摩诃萨言,大德善现,菩萨摩诃萨于彼等善根不作相而遍回向无上正等菩提。”经义是说“有方便”,即是于施等有方便善巧。

(7)三轮所缘无相遍回向:经云:“譬如有食,虽具上妙色香美味,而和毒药,愚人浅识食取啖之,虽初适意欢喜快乐,而后食销(消)备受众苦,或便致死若近失命。”经义是说“无相”及相。

(8)诸佛所随喜回向:经云:“慈氏菩萨摩诃萨言,如是过去未来现在出世诸佛世尊,所有善根应当随喜遍回向。”经义是说“诸佛所随喜”是说诸佛教敕及一切道。

(9)不系于三界回向:经云:“复次菩萨摩诃萨,新入乘善男子善女人,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此诸善根应遍回向,不堕欲界色界无色界,则非过去未来现在,若缘彼道相则不能遍回向。”经义是说“不系于三界”是说不系属于三界,及贪欲等界。

(10)出生广大福德下品回向:经云:“尔时世尊赞具寿善现言:善哉善哉!善现,汝今已为一切菩萨摩诃萨作佛所作,谓为菩萨摩诃萨等,善说无倒随喜回向,如是所说随喜回向,以无相为方便,”乃至“于余善根,为最为胜,为尊为高,为妙为微妙,为上为无上。”

(11)出生广大福德中品回向:经云:“复次善现,假使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皆得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果独觉菩提。”

(12)出生广大福德上品回向:经云:“复次善现,假使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皆趣无上正等菩提”乃至“一一菩萨摩诃萨所,以无量种衣服饮食卧具医药,及余资生上妙乐具而奉施之。”

释彼三段经义,即“下中及上品,是余三回向,生大福为性。”下中上者谓出生广大福德;十善等业道;预流等及住无上正等菩提。

又遍回向的作用,经云:“尔时四大天王,各与眷属二万天子,顶礼佛足,合掌白言,世尊,彼诸菩萨摩诃萨,乃能发起如是广大随喜回向。谓彼菩萨摩诃萨方便善巧,以无相为方便,无所得为方便”乃至“遍回向”。

论义是说,第二地者身中的回向(有法),胜出声闻独觉回向最殊胜者,谓能转变自他善根圆满菩提支分,名义是能取有分别的大乘随现观故。

总义分六:

1、所回向的事:三世一切善根是回向的所依事者,谓彼一切应转变为圆满菩提。

2、回向的心:菩萨修道身中的方便智慧最殊胜者,谓于此所显是能回向的心,谓彼一切善根能转成圆满菩提的清净方便故。是故就三轮以无谛实分别的般若慧任持,能转变自他善根圆满菩提的心,及无尽欲乐随类所摄是回向体性。

3、回向的势力:前诸佛菩萨是回向的势力,如是回向的义是速加持者故。

4、回向的所为:为佛教及诸有情作无尽善根故是所应回向。如《海慧问经》云:“如堕大海之内一滴水,乃至大海未尽彼不尽,如是善法回向因,未得菩提彼不尽。”

5、回向的需要(所为):善根回向圆满无上菩提(有法),具有特殊需要(所为),小果转变成殊胜,异熟果受用转成无尽的需要故。是故虽然悉由愿回向,但不悉是回向愿,因为我希求所得圆满佛位,彼是愿而不是回向故。

6、回向修道法:自他随一善根,能转成圆满菩提支分的名义,能取(心)有分别的大乘随现观,是回向修道的定相。若分有十二种。界限从初地乃至最后心。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九·释随喜修道

——《般若经》四三三卷十五页至四三三卷十九页

子三、随喜修道

第九、随喜修道分二:一、经说;二、论释。

一、经说:在回向处说诸善根摄为一,当说随喜之余。“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说,是善男子善女人等,随喜回向,于余善根,为最为胜。”“世尊,何说是随喜回向,于余善根,为最为胜,为尊为高。”“佛言善现,是善男子善女人等,普于过去未来现在十方世界,一切如来应正等觉,声闻独觉菩萨,及余一切有情诸善根等,不取不舍,不矜不蔑,非有所得。”乃至“以方便善巧于余一切功德善根”,“回向无上正等菩提。”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回向修道后说随喜修道之因由者,谓由胜解所积善根,回向无上菩提,由自欢喜随喜令善根向上增长之因由,如是由善于回向现前增长,是名第三有漏修道之随喜作意。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由方便无得,随喜诸善根,是此中所说,修随喜作意。

三)解释:就词义门说,由极欢喜心,缘世俗方便诸善根,以胜义中无所得,应作随喜。

略结此中略义者,谓由胜解作意来源清净,犹如金器,福德现行。回向作意者犹如金庄严具,能作正等菩提支分。随喜作意者谓自他所作福德,当得平等性,即是此处所说。

自宗所说,欢喜修自他随一善根,能持名义结合,有分别的大乘随现观,是随喜修道的定相。若分有(自他)二种。界限:从初地至最后心。

论义是说:第二地菩萨身中欢喜修自他善根的智(有法),是随喜修道者,谓欢喜修自他善根,能持名义结合,是有分别的大乘随现观故。

癸二、无漏修道分二:子一、引发修道;子二、清净修道。

子一、引发修道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十·引发修道

——《般若经》四三四卷一页至四三四卷十七页

二、无漏修道分:一共结合;二释各各义。

(一)共结合:有漏修道后说无漏修道之因由者,谓由有漏修道积集二资粮业,乃能出生摧毁二障功能之无漏修道,作如是说故;及由劣胜次第为增上作如是说故。无漏修道亦分:引发修道及清净修道二种,是说有漏修道后说二种无漏修道。

是故自宗:若是无漏大乘随现观,成为自所得之证悟,能安立究竟成就,是引发修道的定相。差别分为五种。成为自所得之永断,能安立究竟成就者,是清净修道的定相,差别分为九种。此有无间道及解脱道二种。界限从初地乃至十地。说无漏修道之无漏,谓远离名义合一能取分别,是能作大乘修道。于大乘修道,有漏修道如前所说故。总则,有漏有多种,如《俱舍论》云:“除道余为有,有漏。”是说非道谛的一切法说为有漏。《明句论》云:“由无明习气所染的识说为有漏。”又如《集论》云:“云何有漏,几是有漏,为何故观有漏耶?谓漏自性故,漏相属故,漏所缚故,漏所随故,漏随顺故,漏种类故,是有漏义。”是说就漏六种门随一相属建立有漏。《俱舍论》中说,从所缘相应漏堪随增,说为有漏,有多种故。

(二)释各各义分:释引发修道、释清净修道二种。

1、释引发修道分二:一经说;二论释。

(1)经说:如上通达无所得的般若波罗蜜多善根回向及随喜之余,经云:“尔时具寿舍利子,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能作照明,究竟净故,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皆应敬礼,诸天人等所钦奉故。”(四三四卷一页至十七页)

(2)论释分:结合、根本、解释三种。

1结合:以解释次第,有现前引发功德的定相而说引发修道,大乘无漏修道,于彼即是引发修道,及清净修道有二种故,名为结合。是故最初说现前引发的定相,名为修道。

2根本:从解释经义门,说引发修道有五种。

颂曰:此自性殊胜,一切无作行,立法不可得,是大义利性。

3解释:就词义门说色等,若就经、根本颂、与解释的略义谓:1由谁能引发的自性;2观待所引发的功能二种。今初:由谁能引发的自性分三:一自性坚固是引发修道的自性,二果坚固是引发修道的定相,三作用坚固的引发修道,于一切诸法不作现行。1经云:“尔时舍利子白佛言”乃至“无法自性空,一切法由自性真实。”经义谓“此自性”,是说见色等不颠倒者即是“自性”。2经云:“世尊,应如是住般若波罗蜜多,世尊告舍利子言:如是应住般若波罗蜜多”乃至“无等无,无等等。”经义是说“殊胜”,其余未得佛者即名殊胜。3经云:“尔时舍利子白佛言,世尊,云何引发般若波罗蜜多,佛告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不为引发色乃至识故,应引发般若波罗蜜多”乃至“一切法无作、无生、无缚、无坏、无自性故,应引发般若波罗蜜多。”经义是说“一切无作行”。谓通达一切法差别无生加行者,一切皆无作行。

2、观待所引发的功能分二:一分位功德坚固,能立现证一切法无所得;二究竟功德坚固能作广大义利。今初(经文不录)经义是说能依“立法不可得”。如是具足自性等道,一切不可得瑜伽在身中生起,名为“立法”。二究竟功德坚固,即是“是大义利性”。是说能作佛大义利故,名为“是大义利性”。

论义是说:引发修道(有法),具五差别法者:1自性差别,2果差别,3作用相属差别,4分位功德相属差别,5究竟功德相属差别具足故。1引发修道(有法),自性差别具足者,谓现见色等一切法不颠倒,远离一切谛实戏论故。2引发修道(有法),果差别具足者,谓由汝不任持施等其它有漏应不得成佛故。3引发修道(有法),作用相属差别具足者,于缘染净一切法生灭差别,通达胜义中无以后,能修加行或能引发故。4引发修道(有法),分位功德相属差别具足者,谓由前三差别法及由具足彼功德,一切法相不可得瑜伽,能在修道身中生起故。5引发修道(有法),究竟功德相属差别具足者,谓所得胜义果广大即能成佛故。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十一·清净修道

——《般若经》四三四卷十七页至四三六卷九页

子二、清净修道分四:丑一、因差别;丑二、境差别;丑三、果差别;丑四、自性差别。

丑一、因差别

2、释清净修道分:因清净、清净法二种。

一)因清净分二:

(一)经说:经云:“尔时具寿舍利子白佛言,世尊,若菩萨摩诃萨,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能信解者,是菩萨摩诃萨,从何处没来生此间,发趣无上正等菩提已,经几时,曾亲近供养几所如来应正等觉,修习布施乃至般若波罗蜜多为已久如,云何信解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深义趣?”(四三四卷十七页至四三六卷十八页说,与藏本同)

(二)论释分三:1结合:引发修道后说清净修道者,谓以义理、次第为缘如是说故,然在清净修道之前说彼顺缘与违缘者,是说顺缘遍所取,违缘遍弃舍,当得清净修道,为遣除对此生因与不生之因的疑惑为先所显,彼是所为故。此后由遍所取与遍所舍,当得遣除此生因及不生因之疑,是第二最极清净修道之定相。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依佛及施等,善巧诸方便,此是胜解因,诸法衰损因,

谓魔所魅著,不信解深法,执著五蕴等,恶友所摄持。

3、解释:就词义门说:能作佛欢喜等。

就经、根本颂与解释此等略义分为:生因及不生因二种。

(1)初生因亦分三:1明外缘依佛等善知识并能亲近生欢喜。经云:“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从十方世界恭敬(亲近)供养无量无数如来应供正等觉,法会中没来生此间。”释彼经义谓“依佛”及能亲近令佛欢喜。

2明内缘修行施等波罗蜜多:经云:“舍利子,是菩萨摩诃萨,已于无量百千俱胝那由多劫,于如来应正等觉,常勤修行施等波罗蜜多。”释彼经义谓“施等”,及能圆满施等波罗蜜多。

3明方便善巧止观双运:经云:“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菩萨摩诃萨于此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能精勤者,乃至长久修行。世尊告言,善现此应分别说(授记),善现,菩萨摩诃萨从初发心乃至执受,于此甚深般若波罗蜜, 多,以无, 所得而为方便能勤精进。”释彼经义谓“善巧诸方便,此是胜解因”名为善巧奢摩他者是生起清净的因。

(2)明不生因分四:

1明因往昔未做善业由魔作损害:以法衰损(感匮正法业)之因业,经云:(见四三五卷一至九页,九页说四因缘。)释彼经义谓“诸法衰损因,谓魔所魅著”。

2明于甚深法不信解:经云:“于甚深法无胜解而不信。”释彼经义谓“不信解深法”。及于甚深法无有胜解。

3明由实执系缚:经云:实执蕴等。释彼经义谓“执著五蕴等”。及执著于法。

4明无善知识摄持:经云:“具不善根恶友所摄,具瞋恚行,自赞毁他。”乃至“恶友所摄,懈怠增上,随魔力行,精进微劣,失念恶慧,实难信解。”(四三五卷十二页)释彼经义谓“恶友所摄持”及于不善友及恶友摄持者是名不生因。

论义是说:清净修道的顺缘有多种:1外缘依佛等善知识;2内缘有修行施等;3善巧止观双运的方便故。违缘者亦有多种:1由往昔未做善业即由魔损害;2不信解甚深法;3于蕴等执为谛实;4有随恶知识及恶友自在等故。能得自果清净修道的方便白法功德者,是清净修道顺缘的定相。若分有三。得白法清净修道,能作障难所显的缘,是清净修道违缘的定相。若分有四。

丑二、境差别

二)清净法分二:一、略标清净;二、释差别。

一、略标清净又分为二:一经说;二论释。

1、经说:经云:“复次善现,色清净即是果清净,受想行识清净即是果清净,界处缘起清净即是果清净”乃至一切相智类推。“复次善现,色清净即是果清净,果清净即是般若波罗蜜多清净,般若波罗蜜多清净即是色清净,如是色清净、果清净,般若波罗蜜多清净,无二无二分,无异亦无断,乃至果清净即般若波罗蜜多清净,般若波罗蜜多清净即一切相智清净,如是一切相智清净,果清净,般若波罗蜜多清净,无二无二分,无坏无断”即名“果法清净性”。

无二即能所无二,无二分者密意谓无有二分,心亦不能有能所取二分。无分或无异者谓无有自性不同多种,无断谓无有多种支分。

2、论释分:结合、根本、解释三种。

(1)结合:如是释当得清净修道的因与不得的因已,何为清净修道法?当前就总示清净法而作解说,名结合。如是释当得与不当得之因已总示清净。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果法清净性,即色等清净,以彼无二异,不可分故净。

(3)解释:就词义门说,若是圣补特伽罗沙门果法者,谓远离一切所治品清净,即是色等清净,因为果与色等皆清净者,即远离贪著色等为我等所显,即是彼等清净不坏不断,是说自相与共相皆不异,是故如是而说清净。

四、沙门果不断,无二,能所取无二,无异,自性多种无不相同。

丑三、果差别

(二)释差别分:一道差别法;二究竟道差别。

1、道差别法分二:(1)经说:“复次善现,我有情乃至知者见者清净,即色清净。”

(2)论释分三:1结合:如上所说清净各各不分略示已,今者各各分说,名结合,是总说清净后而说差别。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惑所知三道,断故为弟子,麟喻佛子净,佛一切最净。

3解释:就词义门分,谓贪等烦恼。就经、根本颂、及论释。此等义分有:声闻清净、独觉清净、菩萨清净、佛最极清净四种。(各有经文不录。四三五卷十四页至十八页)

此颂是说:贪等烦恼及所知障一分所取境分别;永断三乘道三障故,如其次第,是声闻、独觉、菩萨清净。烦恼、所知障习气一切永断故,是最极清净从法界出(生)者,许为是无上佛陀。

论义是说:声闻罗汉身中的灭谛(有法),是声闻清净者,是永断烦恼障之声闻离系故。独觉罗汉身中的灭谛(有法),是独觉的清净者,谓永断执色外境分别的独觉离系故。菩萨修道身中的灭谛(有法),是菩萨的清净者,谓三乘道的所断,如其次第永断,是菩萨的离系故。佛圣者身中灭谛(有法),是最极清净者,是断尽二障习气之离系故。

是故,自己能得方便的无间道,断障的择灭,是清净的定相。若分有:声闻清净、独觉清净、菩萨清净、最极清净四种。自己能得方便无间道前断障的声闻离系,是声闻清净的定相。彼与声闻灭谛是一义。似彼一样独觉离系者,是独觉清净的定相。彼与独觉离系是一义。似彼一样菩萨离系,是菩萨清净的定相。彼与菩萨灭谛是一义。永断无余二障之离系,是最极清净的定相。彼与佛地的灭谛是一义。

界限:从声闻见道乃至佛地。

丑四、自性差别分二:寅一、是否清净之差别;寅二、立佛清净为最极清净。

寅一、是否清净之差别

2、释究竟道差别分:道差别法;断诤。

(1)道差别法分二:

1经说:清净修道下三品,经云:(经文长不录。)

2论释:一问,二答。

〈1〉问:以上主要是说菩萨清净,附说“佛一切最净”,是说佛最极清净。论说“惑所知三道,断故为弟子”,是何因由说:声闻独觉非最极清净,道相智处附说清净,佛与声闻等清净,如其次第说最极及相反非最极清净,是何原因?

〈2〉答分二:一、根本;二、自宗

一、根本:

颂曰:对治九地中,上上等诸垢,谓由下下等,诸道能清净。

就九段经文释彼之义门,说佛清净为最极清净,说其它非最极清净的因由谓“对治九地中”一颂。第二就彼词义门说,欲界、静虑、无色定,于九地上上所治品等,有九种对治的体性,如其次第有下下道等九种一切行相,及清净的因故,所以名最极清净与非最极清净。

论义是说:佛清净是最极清净,声闻独觉清净非最极清净应有差别。因为大乘修道无间道有下下等九种,彼是各各的二种障亲对治无间道,声闻独觉无间道下下品等则非如是故。

二、自宗分二:1、释由谁所依身为增上:是欲等九地修道的所依身,而此中所释是清净道的所依身。《广释》云:“若说欲界色界无色界,由欲界等九地是修道所取,欲界及有顶。”释彼之义谓无色初三种及静虑六地[22]者为九种,依三界九地说二道并一切行相,此二作为后者,现前上下二者相顺。

2、释菩萨修道由九无间道如何断法:由菩萨修道无间道九种,有断除修所断九种实执分别之理趣者,首先是菩萨修道生下品三类,其后生中品三类,其后生上品三类。由彼等如其次第能断修所断上品实执三类,中品三类,及能断下品三类故。下品能对治,及所断上品次第,而建立的因由者,谓于对治有劣胜次第,及能断所断有难易次第,如是建立故。

(2)断诤分二:1诤;2答难

1诤:上品修断九种次第,能对治下品次第后,生起的大乘修道九种,能清净彼垢杂染,若是如是,由彼等佛果清净应非最极清净,因为断与对治次第不合理故,因为上品所断由上品对治,由下品对治下需要下品断故,请彼答疑,何为最极?

2答难分二:一、经说之理;二、论释之理。

〈1〉 经说之理:经云:“舍利子白佛言,世尊,清净者非生欲界。”

〈2〉 论释之理:

颂曰:由断诤门中,道能量所量,由是平等性,遍对治三界。

说根本与解释。

此中分:能对治理、通达境理、断诤三种。

一、能对治理:经云:“舍利子白佛言,世尊,清净者非生欲界,佛告舍利子,最极清净故。”乃至“世尊告舍利子言,无色界由自性不生故,名清净不生。”释彼经义谓“遍对治三界”。是一切对治的体性故,是建立佛最极清净。

二、通达境理:经云:“舍利子白佛言,世尊,清净者不求无有,佛告舍利子言,最极清净故。”乃至“舍利子,由自相空故一切法不知。”释彼之义谓“道能量所量,由是平等性”。谓由了知三界行相及所知皆不可得,即是“平等性”。

三:断诤:经云:“舍利子白佛言,世尊,般若波罗蜜多者,不作一切相智,不作损害。佛告舍利子言,最极清净故。”乃至“佛言,道相智故,此善现者,是诸菩萨摩诃萨般若波罗蜜多。”释彼之义谓“由断诤门中”。此中对治谓上上等所治品者,于下下等理谓诤,如洗除衣物微细垢染,要勤加努力乃能永尽,而说修道最极。

论义是说:圆满佛的清净者是最极清净,谓所量与能量一切空乐,通达离戏论的最后心无间道,是正对治三界一切障故。如洗除衣物微细垢染,需要设大劬劳,洗除粗垢染无需要设大劬劳,断除微细所断,需要上品对治故。

 

一切智(体智)品第三

戊三、释净道智之支一切智分二:已一、一切智体;已二、总结三智。

已一、一切智体分三:庚一、释远近道;庚二、一切智加行;庚三、修加行之果。

庚一、释远近道分三:辛一、远近道之理;辛二、成立彼理;辛三、所治能治之差别。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一、之二·由智不住三有;由悲不住涅槃

辛一、远近道之理

第三、广释能得清净道智广释体智之支分分二:一、建立联系结合;二、广释能表体智之法;三、总结。

一、建立联系结合:论身建立:“道智,次一切智性。”释道智之后,随即释体智的因由者,谓以共中士道次第所摄,在未通达无常等十六之道,则不能获得以上士道次第所摄的道智,以如是因由建立联系结合。是说由不遍知一切事,不善遍知道,即名一切智。

是故体智(一切智)分四:

一)定相:若是补特伽罗,自身相续中现证补特伽罗无我以般若慧任持的智,通达小乘住种性,是体智(一切智)的定相。

二)差别:此中有对治品的体智,及所治品的体智二种。

三)界限:一切圣者身中皆有。

四)兼说三士道的建立:自己为解脱恶趣苦,唯修增上生安乐,正精进的补特伽罗,彼即是下士;自己为解脱一切生死苦,唯修习安乐(涅槃)正精进的补特伽罗,彼即是中士;为解脱一切众生的生死苦故正精进的补特伽罗,彼即是上士。彼三士道如其次第,谓唯能修习增上生的安乐;唯能修习解脱乐;为一切有情利益,能修一切相智的诸意乐。彼诸意乐有士夫的量者,谓自己欲离恶趣苦;自己欲离生死苦;欲离一切有情生死苦的诸意乐,若心决定,由彼等安立三士故。生起彼诸意乐的方便者,谓缘恶趣过患;缘一切生死过患;从见一切有情唯有垢染,彼等由生死苦所逼恼,依此意乐则利他心生起故。

第一、由智不住诸有之体智。

第二、由悲心不住涅槃之道智。

二、广释能表体智法分六:一、一切智体性;二、安立远近之因由;三、所断与能治之差别;四、如何修习之理趣;五、如是修习之果;六、释总结三智。

一、一切智体性;

颂曰:非此岸彼岸,不住其中间,知三世平等,故名般若度。

就随转门说有大乘之体智;就退转门说有小乘之体智二种。

1、就随转门说有大乘之体智,即“非此岸彼岸”等二句,由殊胜方便智慧二者任持门,修现证无常等十六的智,即是正说“知三世平等”的修法,彼即是正说修果般若母邻近道。释彼之义,谓通达三世诸法无生平等性,彼即是与诸佛菩萨邻近的般若波罗蜜多。如经云:“世尊,诸菩萨摩诃萨的般若波罗蜜多者,非此岸非彼岸,彼二之中间皆不可得。佛告善现言,最极清净故。”是说生死与涅槃,胜义中不住。释彼之义,谓由殊胜方便智慧二者任持,现证无常等十六的智,是正说彼的修法。

“非此岸彼岸,不住其中间”释彼之义,是说由般若不住此岸生死,由悲心不住彼岸涅槃,如其次第由不住断常的性相及彼等中间,即是不住诸生死及不住寂灭涅槃。经云:“善现白佛言,世尊,何以故,菩萨摩诃萨的般若波罗蜜多,非此岸非彼岸,彼二中间皆不可得。最极清净故。佛告善现言,三世诸法平等性故。”释彼之义,如前修法即是正说修果般若母邻近之道。

“知三世平等,故名般若度”释彼之义,是说三世诸法。

2、就退还门说小乘之体智:由初二句颂,就远离殊胜方便智慧二者门说,是附说现证无常等十六之智的修法,释彼之义,仅以自己通达,远离般若波罗蜜多悲心与智慧故,由缘有法与无法,当知即是住诸有生死,及住寂灭涅槃。后二句颂修法,彼即是附说修果般若母遥远之道。释彼之义,是说声闻等不知三世平等故,成为与真实般若波罗蜜多遥远。

论义是说:1、现证无常等十六之大乘见道(有法),不住三有边者,因为以能灭三有边之般若慧任持,是大乘圣者之智故。2、彼(有法),不住寂灭边者,因为以能灭寂灭边之悲心任持,是大乘圣者之智。3、彼(有法),三有寂灭二者之中在胜义中皆不住者,因为以现证三有寂灭谛实空之般若慧任持,是大乘圣者之智故。4彼(有法),于佛菩萨身中是邻近者,因为以现证三世谛实空之般若慧任持,是大乘圣者身中之智故。

自宗分二:一、释此中所说二种道智;二、此中所说释住三有涅槃边义。

一、释此中所说二种道智:观待世俗事能灭三有边之现证住种类的大乘圣者之智,是由智慧不住三有之道智的定相。譬如现证补特伽罗无我之大乘见道。观待世俗事能灭寂灭边现证住种类之大乘圣者的智,是由悲心不住寂灭边之道智的定相。譬如菩萨见道身中的大悲心。

二、释此中所说释住三有寂灭边义:谓以业烦恼引发的生死,即是此处所说观待世俗的三有边;此中就分位所说,是观待世俗住三有边义。彼就般若说,是此岸生死常远的定相。小乘涅槃者是此处所说观待世俗为寂灭边,安住于彼,即是此处所说观待世俗住寂灭边义。彼以悲心是离彼岸边涅槃的定相。执生死谛实,观待胜义是三有边。于生死一边所舍实执,即此中所说观待胜义住三有边义,当知由彼缘有法即是住生死。执涅槃谛实,即此中所说观待胜义的寂灭边;及于小乘涅槃所取一边执为谛实,即是观待胜义住寂灭边义,当知彼由缘无法即是住涅槃。如《道业论》云:“于三有涅槃边,观待世俗及观待胜义有二,初者以业烦恼为缘于三有结生相续是堕三有边;唯断生三有业所得的涅槃边,及得彼涅槃名堕寂灭边。三有边即三乘种性皆应灭除,彼寂灭边唯有菩萨断除。三有边前已破除,由悲心及愿力为增上受生者能修涅槃故。观待胜义随三有涅槃边者,谓于三有涅槃所舍所取执为谛实,彼由菩萨通达空性的般若慧断除。若如许声闻独觉有证法无我,则观待胜义虽非堕边,但观待世俗即名堕边。”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三、之四·于果般若遥远之体智;于果般若邻近之体智

辛二、成立彼理

第三、明于果般若遥远之体智

第四、明于果般若邻近之体智

安立大小乘二者于果般若母远近之因由。

二、安立远近之因由:

颂曰:彼由缘相门,非方便故远,由善巧方便,即说为邻近。

此中分二:一明小乘于果般若母遥远;二明大乘于果般若母邻近。

今初,就释经第一类义门:说明于果般若母,所缘贪著谛实的过患,即:“彼由缘相门,非方便故远”。

(二)明大乘于果般若母邻近,释第二类义门,说明不贪著谛实的功德,即“由善巧方便,即说为邻近”。

释初二句义,是说由幻师于幻化的显现事,不了知彼之自性,若由实执于有法则不显现无自性,如离善知识等方便善巧故,则由通达有事相(有法),于声闻等不知有法体性,即无平等性智,是故彼等于佛母即遥远。释后二句义,是说菩萨从长时期中真实欢喜善知识的无倒教授,依二谛听闻等智生起的方便善巧,即能遣除于法实执错乱相者,谓遍知色等法自性,遍知平等性,是故彼等于般若母真实邻近。略明彼义:谓由无方便者即是遥远,由有方便者即是非遥远。

论义是说:未通达空性的声闻圣者身中,现证补特伽罗无我的智(有法),是于果般若母遥远的一切智,因为若是一切智由远离大悲并由执相所系缚故。菩萨见道身中现证无常等十六的智(有法),是于果般若母邻近的一切智,若是一切智,由大悲心及现证空性般若慧任持,是大乘圣者身中的智故。是故,若是一切智,远离大悲而由实执系缚,则是于果般若母遥远一切智的定相。彼与所治品一切智[23]是一义。通达小乘住种类之大乘圣者的智,谓由大悲及现证空性慧任持,是于果般若母邻近一切智的定相。彼与能治品[24]的体智是一义。初的界限,从小乘见道至小乘无学道;第二的界限,从大乘见道至佛地。

辛三、所治能治之差别分五:壬一、一切智相执所治;壬二、能治;壬三、果上相执所治;壬四、能治;壬五、结。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五·所治品一切智

壬一、一切智相执所治

三、所断与能治之差别分三:一、于体道相执所断对治;二、于果上相执之所断对治;三、彼二结尾。

一)于体道相执的所断对治分:所断与对治二种。

(一)所断:论释分三:

1、结合:如上所说之理,声闻独觉于果般若母遥远,缘能修的相是对治品之体,是由所治品所显示,名为结合。是说声闻等于果般若母遥远的修行,即是所治品。

2、根本:释彼之义

颂曰:色蕴等空性,三世所系法,施等菩提分,行想所治品。

3、解释:就词义门释,是说色等三时的有漏法及无漏法,二者一切无自体法,由缘有法(有为法)依他遍计我等见为空性,及修行想者,彼等若是能对治,以趣入颠倒,应是所断故,即是所治品。

论义是说:未通达空性的声闻见道身中,现证补特伽罗无我的智(有法),是所治品的一切智,因彼一切智远离殊胜方便智慧,并由实执系缚故。此处所说的所治品有多种者,谓从色乃至一切相智的蕴等;从施乃至一切相智于空作相想;三世所属诸法于彼等作相想;施等六及三十七菩提分法,乃至一切相智中于修行道有作相想故。若是一切智,远离殊胜方便智慧,并由实执系缚,即是所治品一切智的定相。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六·明对治品之一切智

壬二、能治

第六明对治品之一切智。

释于体道上相执之对治,论释分三:

1、结合:诸菩萨于果般若母邻近之因由者,谓于彼相不可得,所断相反即是能对治,名为结合。是说诸菩萨的遮遣即是能对治。

2、根本:总则分:观待修行见的断对治,及观待行的断对治有二种。

(1)、观待修行见的断对治:就明对治门释彼经义。

颂曰:施等无我执,于此令他行,此灭贪著边。

是说此论正断后的对治,附说初二对治。

(2)观待行的断对治:释彼之义谓:“于此令他行,此灭贪著边”。是说此论正说对治后附说所断。

3、解释:释此论三句颂文之词义,是说由三轮清净,以通达施等无我,及自他加行趣入真实故;及破除一切贪著聚类处,即是应取故,是能对治一切行相。

论义是说,菩萨见道身中现证补特伽罗无我的智(有法),是对治品一切智者,谓若是通达小乘住种类的大乘圣者的智,皆由殊胜方便智慧任持故。

此处所说的对治有多种者,谓于五蕴通达色等无耽著;于三世通达过去等无耽著;从施乃至一切相智,通达我执由我于此所行,于此所得皆无有耽著故。

此处所说有观待行的所断者,谓有能回向的心与所回向的善法,由相执回向圆满菩提的有相行故。彼的能对治者,谓以自己我施舍我持戒等已破执著,如是所行与他所化众生亦能修加行,能灭除自他一切贪著边故。是故,远离三轮有所得,则能通达于施等,行者得者皆无我已后自安住于彼,亦于其它所化众生能修加行,菩萨见道的智(有法),如一些非声闻独觉的对治,一切行相能对治者,唯是应取故,真实趣入色等真性故;由对治贪著聚类处一切种子已破除故。通达小乘住种类的大乘圣者智,由殊胜方便任持,是对治品一切智的定相。

壬三、果上相执所治

二、释于果上相执之所断对治分四:一、贪的体性;二、是贪的因由;三、贪著的对治;四、从因由所说旁义。

一)贪的体性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尔时世尊赞善现曰:善哉善哉,汝今善能为诸菩萨说执著相,令趣大乘诸善男子善女人等,离执著相,修诸菩萨摩诃萨行。善现,复有此余微细执著,当为汝说,汝应谛听,极善思维。善现白言,唯然,愿说,我等乐闻。佛言,善现,住菩萨乘诸善男子善女人等,欲趣无上正等菩提,若于如来应正等觉取相忆念,皆是执著。”

2、论释分二:

(1)根本:

颂曰:执佛等微细。

(2)解释:就词义门释,顶礼如来等者以是福德资粮之因,虽是能对治,但由微细贪著自性,皆非一切行相,即是菩萨道所治品。

论义是说,就于如来真皈依处执为谛实门,顶礼赞叹及于彼等善法,就执相门回向圆满菩提(有法),是菩萨道歧途所治品,因为彼是菩萨所应摧毁故。问曰:设若彼等是对治则与所断相违?答曰:以是福德资粮之因,虽是某些业障等的能对治,但不是能对治一切行相故无过,因为彼贪著的是微细体性故。

壬四、果上之能治分三:癸一、是所治品之理;癸二、正对治;癸三、旁义。

癸一、是所治品之理

二)是贪的因由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最为甚深,佛言如是,以一切法本性离故。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皆应敬礼。佛言,如是功德多故,然此般若波罗蜜多,无造无作,无能证者。”

2、论释分三:

(1)结合:微细贪著是所治品的因由者,谓不但自性,亦有其它因由,名为结合,是说微细贪著即是所治品。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法道最甚深,自性远离故。

3、解释:释彼之义,何故诸法种类唯由自性空,因彼是甚深性故,所以虽缘如来亦是所治品。

论义是说,缘如来为谛实,由于是微细贪著即是所治品,何因由故诸法种类谛实唯有自性空,彼等真性即是甚深性故。所以缘如来亦需要但有言说,因为缘色等谛实不但是所治品,就是缘如来为谛实亦是所治品,如是所说是有所为故。

癸二、正对治

三)贪著的对治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世尊,一切法性,不可证觉。佛言如是,以一切法本性唯一,能证所证不可得故。善现,当知诸法一性,即是无性,诸法无性,即是一性,如是诸法一性无性,是本实性,此本实性,无造无作。善现,若菩萨摩诃萨,能如实知诸所有法一性无性,无造无作,则能远离一切实执著。”

2、论释分三:

(1)结合:于皈依如来执为谛实,彼若是微细贪著,由何对治法如是断除,名为结合,是说若尔如何断除。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知诸法性一,故能断贪著。

(3)解释:就词义门释,是说色等诸法唯是一性,如是名为无自性,遍知所知境与知平等性一,即能断除贪著。

论义是说,如是断除微细贪著的对治与断除理者,谓一切法无谛实之自性,由了知自性一,则能断除彼贪著故。圣者菩萨身中现证空性的智(有法),是于果上断除实执,是彼能正对治住种类故。

癸三、旁义

四)从因由所说旁义分二:一、甚深的因由;二、难通达的因由。

(一)甚深的因由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具寿善现复白佛言,如是般若波罗蜜多,难可觉了。佛言如是,由此般若波罗蜜多,无能见者,无能闻者,无能觉者,无能知者,离证相故。”

2、论释分三:

(1)结合:若说“法道最甚深,自性远离故。”那么,诸法的住或自性甚深,是何因由,名为结合,如是诸法是由自性甚深。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由遣除见等,故说难通达。

(3)解释:就词义门释,由遣除识一切所缘义,说为彼自性难通达,是故说彼是甚深性。

论义是说:一切法的真性甚深的因由者,因彼难通达故。一切法谛实空(有法),是难通达者,因超过凡夫所见的现前境,是理智获得义故。

(二)难通达的因由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不可思议。佛言如是,由此般若波罗蜜多,不可以心取,离心相故,不可以色乃至识取,离彼相故。”乃至“善现,由诸作者及色等法不可得故,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无所造作。”

2、论释分三:

(1)结合:若“故说难通达。”而一切法的真性或自性,说彼难通达的因由何在,名为结合,是说云何难通达。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色等不可知,故为不思议。

(3)解释:就词义门释,从色等乃至十八佛不共法,自性完全不可知,许为超过思维境相,是故彼是难通达。

论义是说,一切法谛实空(有法),由名言识难通达的因由者,因为超过名言思维境,不可思议故。从色乃至十八佛不共法,一切法的自性或真性,不是由名言识所能了知,不能作有法(有为法)境故。

壬五、结

三、彼二之总结分三:

(一)结合:如上所说之理,如是已说所治品之体智,及对治品之体智,今当明彼总结,名为结合,如是已说所治品等总结。

(二)根本:略明如前所说彼之义:

颂曰:如是一切智,所治能治品,无余诸差别,当知如经说。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一切智处如是所说之理趣,如其次第,当知即是显示声闻及菩萨等的所治品,及能对治品之差别。

论义是说,如前一切智处所说的所治与能对治品之差别,当知亦是此处所说者,因为于果般若母遥远之体智,及于果般若母邻近之体智,当知即是“色蕴等空性”等,及“施等无我执”等当知即是此处所说。此中所说的体智(有法),于汝有对治品的一切智,及所治品的一切智二种。此处不广说所断及能对治之差别,其因由谓上已广说竟,当知亦是此处所说故。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七·一切智加行

——《般若经》四三六卷十五页至四三七卷四页

庚二、一切智加行分二:辛一、加行差别;辛二、自性

第七明体智加行

辛一、加行差别

如何修习之理趣分二:一、体智加行之自性;二、体智加行之行相或定相。

(一)体智加行之自性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应行般若波罗蜜多。佛言,善现,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若不行色,是行般若波罗蜜多。”

(2)论释分三:

1结合:如上已说所治品及能对治品,彼后有何因由明一切智加行道?已了知彼等所断与对治的定相,如何修彼等不可得加行?为答彼问需要解说故,名为结合,是说如是已说所治品等,修习彼等是何加行?即名“加行”。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色等无常等,未圆满圆满,及于无贪性,破实行加行。

不变无造者,三难行加行,如根性得果,故许为有果。

不依仗于他,证知七现事。

3解释分二:一正说菩萨瑜伽;二兼说引发彼理。

谓初说色等,二兼说与声闻等相反即是加行。

一切智加行有十:

一、明色等加行,经云:“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若不行色,是行般若波罗蜜多。”乃至“不行一切相智,是行般若波罗蜜多。”释彼之义谓“色等”,是说色等一切法。

二、明于彼色等无常等加行,经云:“若不行色若常若无常,是行般若波罗蜜多。”乃至“不行十八佛不共法,及一切相智。”释彼之义谓:“无常等”,是说彼等即是无常及性空等。

三、明彼色等未圆满圆满加行,经云:“复次,善现,若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行色圆满,不行色不圆满。”乃至“不行一切相智,是行般若波罗蜜多。”释彼之义谓:“未圆满圆满”,是说各各未圆满及圆满。

四、明于彼色等无贪著加行,经云:“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甚奇如来应正等觉,善为大乘诸善男子善女人等,宣说执著不执著相”,“不行色若执著不执著,是行般若波罗蜜多。”释彼之义谓:“及于无贪性,破实行加行”,是说无贪性。

五、明不变加行,经云:“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甚深法性,极为希有,若说不说,俱不增不减。”乃至“尽寿量住赞毁虚空,而彼虚空无增无减。”释彼之义谓“不变”,是说不为他转变。

六、明无造作者加行,经云:“善现,譬如幻士,于赞毁时,无增无减,亦无忧喜,甚深法性亦复如是。”释彼之义谓“无造者”是说无造作者。

七、明所为难行,加行难行,所作难行诸加行难行,经云:“世尊,若菩萨摩诃萨,为欲成熟解脱有情,擐功德铠勤精进者,如为虚空成熟解脱。”“世尊,若菩萨摩诃萨,为拔有情出生死苦,擐功德铠勤精进者,如为举虚空置高胜处。”“世尊,诸菩萨摩诃萨,最极勇健,为如虚空所求无上正等菩提。”释彼之义谓“三难行加行”是说如其次第即一切智三智之自体,即所为、加行及所作三难行,即是所为难行、加行难行、所作难行。

八、明由得果许为有果加行,经云:“时,众会中,有一比丘,窃作是念,我应敬礼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此中虽无诸法生灭,而有戒蕴定蕴慧蕴解脱蕴解脱智见蕴施设可得。”乃至“亦有佛宝法宝僧宝施设可得,亦有诸佛转妙*轮令诸有情利益安乐施设可得。”释彼之义谓“如根性得果,故许为有果”,是说由知如是根性得果不空。

九、明不依仗他缘加行,经云:“时,天帝释问善现言,大德,若菩萨摩诃萨,欲学般若波罗蜜多,当如何学。善现答言,憍尸迦,若菩萨摩诃萨,欲学般若波罗蜜多,当如虚空精进修学。”“若善男子善女人等,如佛所说安住般若波罗蜜多,即为守护。”乃至“当知一切人非人等,伺求其便,欲为损害,终不能得。”是说以他缘不能劫夺。

十、明证知七种显现事加行,经云:“时,天帝释问善现言,大德,云何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虽知诸法如幻如梦,如响如像,如光影,如阳焰,如变化事,如寻香城,。而是菩萨摩诃萨,不执是幻是梦,是响,是像,是光影,是阳焰,是变化事,是寻香城。”释彼之义谓:“证知七现事”。是说了知所变现故如梦,和合所现故如幻,相违故如阳焰,仗缘现故如响,如是现故如影像,无实所依如寻香城,无实作者如变化事。是就了知七种显现遣除门,诸菩萨随行彼彼十种加行门所说。

论义是说,在一切智处所说菩萨加行(有法),于汝有多种,于汝通达色等无谛实的菩萨加行等有十种故。是故于世俗事体性,及差别颠倒执著,于胜义真理体性,及差别颠倒执著,随一能修对治的菩萨瑜伽,即是一切智处所说的菩萨加行的定相。若分有十种者,谓由于三种难行,为一难行加行,则有十种故。分析十种加行的因由者,谓就加行的境有十种门,作如是分别故。

是故,菩萨加行有二种者,为就境分有四;就体性分有三;就作用分有二;就证知七喻门分有一故。

一、就境分有四:谓缘世俗谛有三,缘胜义谛有一故。(一)缘世俗谛有三者:1、从差别事色等乃至一切相智,破一切法实执加行;2、从色乃至一切相智,破彼等差别无常、空、苦、乐等实执加行;3、于彼色等一一中,破功德所依圆满未圆满实执加行。(二)缘胜义谛有一者,谓破除贪著于色等有无所缘,有贪无贪实执加行。

二、就体性分有三:1、就词义说与不说,就增减门不变为主要,于般若母无分别智作业破除实执加行;2、由说赞与不赞随贪瞋等诸法无造作者自性破除造作者实执加行;3、就一切相智体性门名所为难行,道相智体性者名加行难行,一切智体性者就指示门名所作难行,破除于三种难行实执加行,或破除于所作果实执加行。三难行合为一种故。

三、就作用门分有二:1、学般若波罗蜜多,于自己根性如实当得胜果,许为有果,得果不空,破除实执加行;2、于般若波罗蜜多,精进瑜伽的补特伽罗,由自殊胜救护不依仗他缘救护或不依靠他破除实执加行。

四、就证知门分有一:于识上显现境,破除七显现事实执加行。是故若是此处论义正说加行,即悉是通达大乘住种类,如由通达空性总义之理趣的菩萨加行道。此之所说若是主要的菩萨加行,悉是通达小乘住种类,如由通达无常等十六总的理趣的大乘加行道。此之所说若是主要的加行,虽然悉是此之附显加行,但不悉是此之附显,因为由实执系缚的声闻加行道,即是此之附显的加行故。

界限:从大乘资粮道至最后心。

证知七现事之义者,一切法(有法),无谛实,是缘起故,如梦、幻、阳焰、空谷回声、影像、寻香城及如变化。七喻(有法),无谛实者,因现象与本质少许不同故,如虚空之莲花。依彼七种譬喻通达一切法无谛实的菩萨瑜伽(有法),是此中所说菩萨身中的加行,如前定相即是彼故。是故此等加行主要在后得智位,如《入无分别陀罗尼经》云:“以无分别见一切法如同虚空轮,由彼之后得智见一切法如幻、如阳焰、如梦等相同。”是说于菩萨后得智中内外诸法显现如梦等,而显现的因由者,如其次第:由习气识及于彼变化显现境则如梦;由眼坏之咒药和合所生则如幻;虽然无谛实而现为谛实以显现境相违则如阳焰;由依缘显现则如空谷回声;如能建立所知法影像,以谁习气如是引发显现则如阳焰,于此阳焰总即名影像,《庄严光明论》中名阳焰,《摧难略论》说,由翳眼现毛轮,有说如旋为轮等;由实无所依处显现境故如寻香城;唯由身语作用因果显现境则如变化事。由彼七种譬喻,抉择一切法无谛实。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八·加行相平等性

——《般若经》四三七卷四页至四三七卷五页

辛二、加行自性

第八明加行相平等性。

(二)体智加行的行相或定相分二:

1、经说:破执七显现事谛实之余,“善现答言,憍尸迦,若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执是色、是受、是想、是行、是识。”乃至“不执是幻。”(有不执是色、不执属色、不执依色等,广如经说。)其义是说,由色于胜义中无自性,名不执色,由此色法如是修行不执著,于色重担(主仆)法不执著,于色利害所坏皆不执著。

2、论释分三:

(1)结合:若说加行平等性,云何在一切智的加行后,说加行平等性的因由何在?其因由谓就通达境与有境平等,需要修习加行,故加行后说平等。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不执著色等,四种平等性。

(3)解释:从词义门释,谓贪著色等,于青等色相;及色等差别戏论,通达的诸贪著一切行相皆不可得者,是由加行平等,即加行平等性。

论义是说,在体智处所说的菩萨加行平等性(有法),汝有四种:1、于汝从色乃至一切相智于彼彼诸法起贪著;2、执著青黄等色等名言之因相;3、执著色等差别戏论;4、由破除通达顺抉择分之执著,是通达(证)者与所知一切法,通达在胜义中皆不可得的菩萨加行平等性故。是故,于法的体性、差别、名相事相、境与有境等,破除实执的菩萨瑜伽者,即是一切智处正说的菩萨加行平等的定相,若分有四种。

界限:从大乘资粮道乃至最后心。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九·大乘见道

——《般若经》四三七卷五页至四三七卷十二页

庚三、修加行之果之二:辛一、略标刹那;辛二、广释行相

辛一、略标刹那

第九明修习加行之果。

五、如是修习之果分二:

(一)、经说:平等性圆满。“尔时,如来威神力故,于此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四大王众天,乃至净居天,各以天花檀沈香末,遥散佛上(土),来诣佛所,顶礼双足,却住一面。”乃至“亦于此处宣说般若波罗蜜多。”谓总标十六刹那已,彼等各个分别解说。(以下广说善现白佛,慈氏菩萨成佛如何宣说般若波罗蜜多等,文广不录。)

(二)论释分二:

1、结合:若说平等性及声闻等见道,那么,在加行平等性后,说见道是何因由?因由是说,四加行平等性,就通达彼各各不混杂,就需要修习见道,如是说故。是说已通达各各加行平等性,必须修习见道,故说见道。

2、释义分三:一、略标见道;二、广释行相;三、不说修道之合理。

(1)略标见道分二:

1根本:就释彼经义门以略标释大乘见道十六刹那。

颂曰:苦等诸圣谛,法智及类智,忍智刹那性,一切智见道。

2解释:就词义门释,于各各谛有:法智忍、法智、类智忍、类智,如十六刹那之自体者,即是一切智处的见道。

辛二、广释行相

(2)广释行相分三:

1结合:云何能通达四谛忍智十六刹那行相理趣?这是从问门结合,是说何为四谛行相。

2根本分二:

〈1〉解说十六刹那:

颂曰:色非常无常,出二边清净,无生无灭等,如虚空离贪,

脱离诸摄持,自性不可说。由宣说此义,不能惠施他,

皆悉不可得,毕竟净无病。断除诸恶趣,证果无分别,

不系属诸相,于义名二种,其识无有生。

〈2〉略摄:即:

颂曰:一切智刹那。

3解释分二:一、正说菩萨见道;二、兼说见道。

一、正说菩萨见道分二:一、各各解说;二略义。

(一)各各解说:即是无自性故等。

(二)略义:如是行相,彼等一切智刹那者,即是诸菩萨的见道。

二、兼说见道分:与诸声闻等相反,所修无常等清净行相者,是一切智见道。彼各各解说十六行相分为: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行相四种。

1、苦谛四相:谓无常、苦、空、无我四相。

1明无常:释彼之义即:“色非常无常”是说无自性故。若胜义中远离色等常与无常,即是非常亦非无常。(以下远离等皆指胜义中)

2明苦:释彼之义即:“出二边”,是说由远离苦非苦性,即远离断常二边。

3明空:释彼之义即:“清净”,是说远离空与不空故,即是清净。

4明无我:释彼之义即:“无生无灭等”,是说由于非是我与无我体性,即名无生无灭,及非杂染,非清净等者,是苦谛之清净相。

2、集谛四相:谓因、集、生、缘四相。

1明因:释彼之义即:“如虚空”,是说因与非因虚妄性故,犹如虚空。

2明集:释彼之义即:“离贪”,是说集与非集皆不具足故,即永断烦恼及随烦恼。

3明生:释彼之义即:“脱离诸摄持”,是说生与不生苦都无系属,即名脱离诸摄持。

4明缘:释彼之义即:“自性不可说”,是说缘离苦与非苦缘皆脱离故,名为自性不可说,是集谛的行相。

3、灭谛四相:为灭、静、妙、离四相。

1明灭:释彼之义谓:“由宣说此义,不能惠施他。”是说灭与不灭皆系属故,就词义说,不能惠施于他身中。

2明静:释彼之义谓:“皆悉不可得,”是说无有寂静与不寂静,皆悉不可得。

3明妙:释彼之义谓:“毕竟净”,是说远离妙与非妙故,超过二边,毕竟清净。

4明离:释彼之义谓:“无病”,是说亦无出离与不出离故,名为不生一切病。是灭谛的行相。

4、道谛四相:谓道、理、行、出四相。

1明道:释彼之义谓:“断除诸恶道”,是说远离道与非道故,即断除诸恶道。

2明理:释彼之义谓:“证果无分别”,是说理与非理不混杂故,由所证果义,于方便无有分别性。

3明行:释彼之义谓:“不系属诸相”,是说脱离修行与非修行,即不系属一切法相。

4明出:释彼之义谓:“于义名二种,其识无有生”,是说由无出离与不出离,则所诠与能诠体性之性相,所知法与声二者,名为其识无有生。

(以上四谛十六行相,各有经文,尤恐文繁,故不抄录,当见《般若经》四三七卷五至七页)

论义是说,大乘见道智忍十六刹那(有法),是此处正说的大乘见道,因为是此处正说的大乘谛现观故。现证四谛十六行相离戏论,是此处正说的大乘谛现观者,即是此处正说大乘见道的定相。又速能引发所超越的见道,是此处正说的能超越的谛现观,即是此处正说大乘见道的定相。若分有智忍十六刹那。

(3)不说修道之何理:不说修道之因由者,因为声闻的道者是由菩萨应遍了知,但不作证,所以不说修道。如《二万颂光明论》云:“于一切智无修道故。”

已二、总结三智

三、总结三智分二:经说与论释。

一、经说:“善现,如是般若波罗蜜多,于一切法非有自在,非无自在,不取不舍,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又“善现,如是般若波罗蜜多,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不趣欲界,不舍欲界,不住欲界。”乃至“不住无色界。”又“善现,如是般若波罗蜜多,于布施波罗蜜多,乃至般若波罗蜜多,不与不舍。”乃至“于诸佛法,不与不舍。”

(二)论释分三:

1、结合:如上已说三智圆满,其后总结三智,名为结合。如是广说后,由能摄一切义理,即名总结三智。

2、根本:从释彼三段经文之义而总结三智。

颂曰:如是此及此,又此三段文,当知即显示,此三品圆满。

3、解释:就词义门释,接着所说之理趣,此即是一切智、此即道相智、此即一切相智,如是作为此三品三种智圆满。

论义是说,广释三智之后,接着总结三智之因由者,谓仅由此三种相,当知是显示为希求解脱及一切智士夫,能修习一切义理故。作总结三智已于其余现观不作总结之因由者,主要是说三智能摄八现观一切义,故此中总结,于其余诸现观义亦当了知故。第一段经文(有法),是显示一切智圆满,因为是能显示总结殊胜行品的论义故。第二段经文(有法),是显示道相智圆满,因为是能显示总结二边清净品的经义故。第三段经文(有法),是显示一切相智圆满,因为是能显示总结善现品的经义故。

《现观庄严论》集释

(下)

任杰 翻译选编

五台山大塔院寺倡印

西元二零零二年三月·北京

《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1

圆满一切相加行品第四……………………………………………………………………………1

释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一·行相………………………………………………………1

释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二·加行………………………………………………………31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三·加行功德……………………………………………………39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四·加行过失……………………………………………………43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五·加行性相……………………………………………………47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六·大乘顺解脱分………………………………………………63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七·大乘顺抉择分………………………………………………66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八·有学不退众…………………………………………………70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九·生死涅槃平等加行…………………………………………99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十·严净佛土加行……………………………………………101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十一·善巧方便加行…………………………………………102

果顶加行品第五…………………………………………………………………………………109

顶加行八法之一·暖顶加行………………………………………………………………110

顶加行八法之二·释顶顶加行……………………………………………………………112

顶加行八法之三·释忍顶加行……………………………………………………………114

顶加行八法之四·释世第一法加行………………………………………………………115

顶加行八法之五·释见道顶加行…………………………………………………………117

广释十二缘起支……………………………………………………………………………139

顶加行八法之六·释道顶加行……………………………………………………………158

顶加行八法之七·释无间道顶加行………………………………………………………171

顶加行八法之八·释遣除邪执……………………………………………………………173

渐次加行品第六…………………………………………………………………………………179

释能表渐次加行十三法……………………………………………………………………179

刹那加行品第七…………………………………………………………………………………183

释能表刹那加行四法………………………………………………………………………183

果法身品第八……………………………………………………………………………………189

释果法身四法……………………………………………………………………………………189

能表果法身四法之一·自性身……………………………………………………………195

能表果法身四法之二·智法身……………………………………………………………196

能表果法身四法之三·受用身……………………………………………………………206

能表果法身四法之四·应化身……………………………………………………………215

圣慈氏愿……………………………………………………………………………………233

 

《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

(下)

《现观庄严论》圣弥勒菩萨造颂

法尊法师由藏译汉

《现观庄严论疏·总义游戏海》极尊却吉坚赞大师着

任杰由藏节要译释

圆满一切相加行品第四

丁二、广释四加行分二:戊一、自在因果;戊二、坚固因果(顶加行)。

戊一、自在因果分二:已一、自在因一切相加行;已二、果顶加行。

已一、自在因一切相加行分二:庚一、一切相加行总建立;庚二、从顺解脱分释生起次第。

庚一、一切相加行总建立分三:辛一、一切相加行自性;辛二、修加行德失;辛三、加行之性相。

辛一、一切相加行自性分二:壬一、智相差别;壬二、明胜加行。

壬一、智相差别分二:癸一、略标;癸二、广释。

释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一·行相

——《般若经》卷437·15-437·22页

二、广释趣入四加行支分二:一、广释自在因果支;二、广释坚固因果支。

第一、广释自在因果支分二:一、广释能自在因一切行相支;二、广释所自在果顶加行支。

一、广释能自在因一切行相支分三:一、说联系结合;二、广释一切行相法;三、品结。

(一)由联系结合:若说论身建立,谓“次一切智性,一切相现观”,是说三智后即说四加行的因由者,谓已了知初三品三智行相,所修三智行相,彼即需要由殊胜加行任持,而于此中亦需了知加行,所以三智后随即说四加行故。从四加行内,初说圆加行的因由者,谓第七品主要所说的是得坚固三智行相所得刹那加行。第六品主要所说的是为得三智行相坚固义,需得修渐次加行为前行。第五品主要所说的是得三智行相自在之果,需要得顶加行为前行。第四品主要所说的是为得三智行相自在义为修行的因,所以需要得圆加行为前行的因由,故作如是说。说名联系结合,遍知三智所自在故,亦是就一切相智、道相智及一切智略摄门,由能修三智圆满通达一切行相。

是故,就略摄三智行相,以能修般若慧任持的菩萨瑜伽,即是圆加行的定相。若分有:一百七十三法。界限从大乘资粮道乃至最后心。从略修三智行相止观双运加行,是修三智行相义。

(二)广释一切行相法分二:一、第四品主要所说是圆加行在自身中生起;二、于身中生起后修行的次第。

[一]第四品主要所说是圆加行在自身中生起分四:一、加行相;二、修加行者补特伽罗;三、加行自体;四、加行前行法。

1、加行相分二:一、经说;二、论释。

(1)经说:加行殊胜品圆满。“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是无边波罗蜜多。佛言如是,譬如虚空,无边际故。”乃至“善现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是无动转波罗蜜多。佛言如是,住法界故”乃至“善现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是正等觉波罗蜜多。佛言如是,于一切法一行相能现觉故。”

壬一、智相差别分二:癸一、略标;癸二、广释。

癸一、略标

论释分:一、略标;二、广释;三、略义三种。

一、略标分:根本所说理;解释所说理二种。

(一)根本所说理:就释经义门略说有一百七十三种。

颂曰:“一切智差别,行相为能相,由三种智故,许行相为三。”

(二)解释所说理:就能相门释,是说于常等执持等。“一切智差别,行相为能相”谓略标行相的体性。释彼之义,谓持常等所治品,能治法性的体性,即缘无常等智之差别,建立诸行相是名性相。“由三种智故,许行相为三”谓略标行相之差别。释彼之义,谓一切智三种差别,唯许三种行相。

论义是说,就三智随一行相现起门,能修般若慧任持的菩萨瑜伽(有法),是菩萨身中能治品智相的定相,是彼之能安立故。此处所说的智相有三种者,谓一切智之智相,道相智之智相,一切相智之智相三种故。能摧毁自己所治品的智(有法),是此处所说能治品智相的定相,是能安立彼故。于彼菩萨身中类推。如《疏》云:“三智随一行相现起以后,名为能修的智,是此处所说能治的定相,彼是安立能治品这智的行相,若略摄类,许为三种故。”

应知自宗定相等加行分四:1、行相的认识;2、经说;3、论略摄之理;4、如何修法。

1、行相认识:此中显示所修的行相有二种者,即于彼有由所证四谛,及由能证者三智法的差别义相与智相二种故。如《金鬘论》、《明句论》云:“行相者谓差别,于佛地等法所有之差别为一。”是说杂染与清净法之差别,或显明诸差别。

2、经说:经云:“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无有波罗蜜多”乃至“善现,一切法一切相能现觉故”。此中经义大致有:一切智相行相二十七,道相智行相三十六,即成六十三。一切相智的行相者,随声闻弟子有三十七,随顺菩萨有三十四,唯佛有三十九三类,即成一百一十,总成一百七十三法。

3、论略摄之理:《现观庄严论》慈氏菩萨造,说“始从无边相”等,由从此至此之间,显示一切智及一切相智行相作为一段落(章节),于道相智行相不正作段落的因由者,谓由一切智与一切相智始终所摄,在彼之中间皆是道相智行相,密意易于了解,所以不正作段落故,即于道相智行相是得段落义者,谓离贪欲所摄,至无法自性之间,当得从义所生故。

4、如何修法:问:若尔,智相与义相,此等如何所修?答:由智相一百七十三法,于义相一百七十三法,断除增益执即是所修,即是所修的义相与智相二者。譬如若修习有为法无常,通达的心是正修故,然此中主要所修许为智相。如《金鬘论》云:“然佛说密意是从论文由加行修习行相,主要是修智相显现。”又云:“如是名修无我与大悲心是修行境,有境之体性是能修心,此二中取后者有境心为主要。”

二、广释(上三页)分二:结合与释义二种

一、结合:总明三智行相各各不分,今者说各各差别,是说总明一切行相后,今者说差别。

二、释义分三:一、广释一切智行相;二、广释道相智行相;三、广释一切相智行相。

癸二、广释分三:子一、一切智相;子二、道相智相;子三、一切相智相。

子一、一切智相

(一)广释一切智行相分四:一、结合;二、略标;三、广释;四、略义。

[一]结合:明三智行相,暂且初明一切智行相,此中从了知一切为缘,此后虽有解释但取为结合。

[二]略标:如前所说第一段经文,就释彼之义,说一切智行相有二十七种。

颂曰:始从无边相,乃至无动相,三谛各有四,道中说十五。

[三]广释分二:一、三谛行相;二、道谛行相。

1、三谛分经说:从无相乃至无生有十二种行相。苦谛四相:即无常、无生、远离、不能屈伏;集谛四相即:无住、如虚空、不可说、无名;灭谛四相即:无行、不可夺、无尽和无生的行相者,如其次第有十二种,是苦谛等三谛无常等的清净定相。

2、道谛行相分二:一、所依道之差别;二、能依行相差别;三、就数门略义。

1所依道之差别:烦恼障之对治无漏道一;由一切智性亦摄独觉,是故彼等所知障之对治,是有漏修道及由无漏二者说三道相。

2能依行相之差别分为:四差别、五差别、六差别三种。四差别从彼三道之内,初有无漏四行相。彼中之初:谓无作者、无知者、无移转者、无调伏之行相者,如其次第是道等的清净定相。五差别者,二道有漏行相有五:如梦、如响、如影像、如阳焰、如幻五种行相,如其次第谓:无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之定相。总则是所知障之对治。六差别者三道无漏行相六种,谓:无杂染、无清净、无染、无戏论、无味着、无动转。此六行相如其次第,谓所知障:杂染、清净、烦恼习气、于色等戏论、自证、退转,是通达诸相各各决定的能对治。

3就数门略义:如是道谛十五相,于第四略义,总则,一切智相有二十七种。

论义是说:体智行相有二十七种者,谓依初三谛的体智行相有十二,依道谛的体智行相有十五种故。是故,由能修体智行相般若慧所任持的菩萨瑜伽,于菩萨身中体智所缘法,是邪品增益的增益对治的定相。所修体智行相之圣者身中的智,通达小乘住种类,是体智智相的定相。若分于三谛各各有四,依道谛行相有十五种,即成二十七种。初苦谛行相,谓通达无常苦空无我四种行相;集谛行相谓通达因集生缘四种行相;灭谛行相谓通达灭静妙离四种行相。后十五种下当解说。

是故,若烦恼障与所知障随一为主,在得解脱中能作障碍的障住种类,是烦恼障的定相。若分有六根本烦恼[25],及二十种随烦恼[26],主要在得一切智的中间,能作障碍的障住种类,是所知障的定相。若分有粗细二种者,谓执色外境能取分别有二种故。

子二、道相智相

二、广释道智行相分四:1、结合;2、略标;3、广释;4、略义。

(一)结合:体智行相之后说道相智行相,名结合。彼后说道智行相。

(二)略标:就如前所说释第二段经文义,就略标道相智行相三十六种门释。

颂曰:于因道及苦,灭中如次第,说彼有八七,五及十六相。

(三)广释分:1、次第断诤;2、释有次第之行相。

1次第断诤:依杂染品与相反另一品类,说集谛与道谛是因,苦谛与灭谛是果故,是就义理门显示。

2释有次第之行相:1、就数门略标;2、就体性门广释法有二种。

初就数门略标,明集、道、苦、灭谛如数有八种,说为应了知。

2、就体性门广释法分:1集谛八相是就断与对治门释;2道谛七相是就宗与合理门释;3苦谛五相是就自共相门释;4灭谛十六相是就利益门释。

初集谛八相是就断与对治门释:谓远离贪欲、无住、寂灭无贪、无瞋、无痴、无烦恼、无有情等行相者。如其次第是因者,谓希求、贪欲、欢喜。是集者,谓贪瞋痴。是生者谓一切分别,是缘者谓贪著有情。彼等对治谓三三一一,如是因谛有八种。

2道谛有七:无量、不系二边、无异、无见取、无分别、无数、无贪之行相者。如其次第启发开示一切有情为道,如开发一切有情,所有正理即是理,如是所有修行是名行,所有出离是离,彼等体性二、二、二、一,如是即是七种行相。

3苦谛:谓无常、苦、空、无我四相,第五无性相之行相体性,即是苦谛五相。

4灭谛:灭的行相体性者谓:内空、外空、内外空、由诸法灭,谓内空、外空及内外空的行相有三种。寂静行相的体性:谓假名我空、器世界、胜义、有为、无为、常断边、生死无始终、通达的无散灭除贪著,谓:空空、大空、胜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际空、无散空有八相。妙的行相由灭除遍计作者谓:自性空相。离的行相谓外境错乱的假体,由灭除相与时错乱谓:一切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有三相,唯出离相由自性灭,即无法自性空一相。如是灭谛相有十六种。

(四)略义:总则,道相智行相有三十六种。

论义是说:此处所说道相智行相有三十六种者,谓依集谛上的道相智有八种,依道谛有七,依苦谛有五,依灭谛有十六故。是故由能修道相智行相的般若慧任持的菩萨瑜伽,于菩萨身中道相智所缘的法,是增益颠倒品之增益对治的定相。由修能得自己方便的道相智加行力,所得的大乘圣者身中的对治智相,是菩萨圣者所许修行功能义者,是道相智之智相的定相。若分有三十六种者,谓从远离欲行相乃至无有情行相之间,是依集谛四相之道谛的智相有八种。从无量行相乃至无实质,是依道谛四相的道智之智相有七种。从无常相乃至无相自性相之间,依苦谛四相的道相智之智相有五种。从内空相至无性自性空,依灭谛四相的道相智之智相有十六种故。

1、依因相谓离贪欲相、无住相、寂静相有三。依集相谓无贪相、无瞋相、无痴相有三。依生相谓无烦恼相有一。依缘相谓无有情相等有一故,是集谛八种。

2、依道的行相谓无量相、无系二边相有二。依理之行相谓无异相、无见取相有二。依行之行相谓无分别相、无量相二种。依出离相有无贪相一种故。即是道谛七相。

3、依苦之行相谓无常、苦、空、无我有四相。彼四相悉是共的无相自性相有一种故。是苦谛五相。

4、依灭之行相有:内空、外空、内外空三智相。依静之行相有:空空、大空、胜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际空、无散空八种。依妙相有:本性空一相。依出离相有:一切法空、自相空、不可得三相。灭谛体相依出离相有:无法自性空等一相故。是灭谛十六相。

子三、一切相智相

三、广释一切相智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一)结合:释道相智后说一切相智,名结合彼道相智后说一切相智相。

(二)根本:前说后第三段经文,释彼经义:

颂曰:始从四念住,究竟诸佛相,道谛随顺中,由三智分别,

弟子及菩萨,诸佛如次第,许为三十七,卅四三十九。

三、解释分二:

1略示:“始从四念住”是说佛的行相究竟者,谓就一切智三类所摄的道门,以一切相智摄尽一切圣补特伽罗故。如其数类:许诸声闻有三十七相,诸菩萨有三十四相,佛有三十九相。

2广释:1、广释随顺声闻弟子的一切相智相;2、广释随顺菩萨一切相智相;3、广释唯佛不共一切相智相。初如前所说释第一段经文,即是说一切智,二释第二段经文之义,即是说于道相智名对治道,释第三段经即是说一切相智的行相。

3略义分二:

一)明体性略义:此中一切相智者谓以声闻与菩萨之差别,如其次第有无漏与有漏。道智行相者谓由诸菩萨烦恼未断尽故,唯是有漏,一切相智道的行相者,以圆满正觉,烦恼所知障习气一切二相永断,则一切法不自在故唯是无漏。

二)说明数的略义:若总合一切行相,有一百七十三种相。从彼等内谓“始从四念住”等。

论义是说,一切相智之智相有一百一十种:谓随顺声闻弟子一切相智之智相有三十七;随顺圣者菩萨的一切相智有三十四;随顺佛圣者有三十九种故。是故,由自能得方便修一切相智加行力,所得的究竟智相,菩萨修佛圣者的意趣义能修习圆满,是一切相智智相的定相。若分有一百一十种,由能修相智行相以般若慧任持之菩萨瑜伽,在菩萨身中缘相智之法,是破除增益颠倒之增益对治的定相。

此中于一切智,首先遍观诸法道智等文,由此释随顺声闻弟子之一切相智行相。“始从四念住,究竟诸佛相”等二颂。

三十七菩提分法,就七类解脱,此中分二:一、略标三十七菩提分法;二、释各各体。

(一)略标三十七菩提法分六:

1、界与地之次第:初静虑中有一切三十七菩提分法。如《俱舍论》云:“初静虑一切,未至除喜根,二静虑除寻,三四中除二,前三无色地,除戒前二种,于欲界有顶,除觉及道支。”是说初静虑具三十七,未至定除喜根,有三十六;第二静虑除正思惟,有三十六;第三、第四静虑除喜与正思惟二种,有三十五种。初三无色中除正语与正业、正命、喜与思惟,有三十二。与欲界及有顶除七菩提支,及八圣道支,有二十二[27]。

2、修何道:若大致为缘,初三类如其次第在上中下三品资粮道中修,根力二种如次在暖顶及上品忍位中修。菩提支在见道及圣道支修道中修。如《辨中边论》、《庄严经论》、《俱舍论》中说。

3、差别:顺菩提分法,有三十七。即:四念住、四正勤(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支、八圣道支故。

4、略摄或实假之差别:三十七菩提分法就实事同类门集为十种。即:慧、勤、定、信、念、喜、舍、轻安、戒、寻故。如《俱舍论》云:“此实事唯十,谓慧勤定信,念喜舍轻安,及戒寻为体。”[28]又云:“四念住正断,神足随增上,说为慧勤定,实诸加行善。”[29]

5、数决定:于彼菩提分法,三十七种数决定者,谓从资粮道及至佛地之间现证实事同类数决定故。

6、释名(训释):此三十七说名顺菩提的因由者,谓尽无生智是菩提,随顺彼生起之因由作如是说故。如《俱舍论》云:“觉分三十七,谓四念住等,觉位尽无生,顺此故名分。”[30]

(二)释各各体分七类:1、于法寻伺道;2、从精勤所生道;3、定净治道;4、现观加行道;5、现观联系道;6、现观道;7、出离道。

第一类于法寻伺道又分:四念住,首先于遍寻伺(观察)法道,是所趣入四谛故。身、受、心、法,以自共相遍观察念住有四种。

论义是说:于法遍观察道(有法),有多种者,谓有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等故。

观察分八:1、所缘境;2、修法;3、修习之所为;4、体性;5、差别;6、界限;7、释名;8、修大乘念住殊胜。

1所缘境:念住的所缘境者,谓身受心法四种故。于身有三,如非所依根的色声等五境为外身;如眼等五根为内身;根所依色等五二俱是身故。受有三种,有苦乐舍三种故。心者作为识,法者谓非受的一切心所有,及不相应行和无为诸法。[31]如《集论》云:“四念住所缘者,谓身受心法。”

安立彼四种所缘的因由者,谓诸愚(凡)夫于身执为我所依事;于受执为我受用事;于心执为我事;于法贪著我等杂染,是为断除贪著等信等清净故。如《集论》云:“我所依事,我受用事,我自体事,我染净事。”

2修法分:共与不共二种。一共:如何修法者,于身受心法,以自相共相各二观察,是能修故。如《俱舍论》云:“为观修念住,以自相共相,观身受心法。”是说以止观修四念住,观无常苦空无我是共相;及一切有为法无常,一切有漏皆苦,一切法空名无我,于差别事与差别法结合说为共相。《俱舍论》云:“依已修成满胜奢摩他(止),为毗婆舍那(观)修四念住。如何修习四念住耶?谓以自共相观身受心法。身受心法各别自性名为自相,一切有为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为共相。身自性者,大种造色,受心自性如自名显,法自性者,除三余法。”是故,自相亦于身大种及大种成身的体;于受是领受的体;心是能缘的体;法是心所等各各的体。二不共分三:1所缘:诸声闻独觉唯缘自身等;诸菩萨缘自他二身故。2作意:由诸声闻独觉作意无常等,诸菩萨于一切法相能修不可得等故。3诸声闻独觉唯修离有漏身等故,诸菩萨与彼有漏离与不离二俱皆非,为成办不住涅槃,能作修习故。

3修习之所为:如是修习有所为者,是为趣入四谛取舍故。由修身念住了知有漏身粗重苦性;由修受念住,谓苦乐受者,是欲离和不离之爱因故,就果门分别,爱亦是集的主要,彼是能断除;心念住我执所依事,由观心无常等遮止贪著。是故,由断我无疑能作证灭而不畏惧;由修法念住,若了知一切杂染法为所治,及一切清净法是彼所治之能对治,了知遮止损害的方便后,能生起之理趣,由彼趣入四谛故。如《辨中边论》云:“粗重爱因故,事故不愚故,所入于四谛,修习于念住。”

4体性:于身受心法,由自共相二二观察后能修之念与般若慧随一所摄入道的智,是念住的定相。《集论》说体为慧念,《俱舍论》说念住慧。

5差别:若分有身念住等四种。

6界限:从资粮道乃至佛地。

7释名:由般若慧所缘念境安住不忘,名为念住。

8修大乘念住殊胜:大乘念住(有法),胜出小乘念住最殊胜者,谓修彼大乘念住以十四种殊胜故。1、所缘大乘;2、依般若慧;3、能对治十六种邪行;4、入修四谛;5、缘自他一切身等;6、身等空性作意;7、离有漏身已当得无漏身;8、受持六波罗蜜多相顺;9、摄受声闻独觉等相顺;10、知身如幻;11、知受如梦;12、知心如虚空;13、知法如云;14、思念受生三有作转轮王等,若自性利根修念住则不同于小乘作意等修法,当成就无余涅槃等具足故。如《庄严经论》中所说[32],广知别处所说。如《大般涅槃经》卷第十二,圣行品第七所说。《大般若经》卷四一五,念住品所说。

第二类从精进所生道,四正勤(断),遍观察法道之后,说从正勤生起道的因由者,谓就身等法自共相门观察,能生起趣入断与对治取舍的精进故,即彼念住之后由生起精勤,从勤生起之道。不善与善,已生与未生等如其次第正断与不生,增长与生起之因,有四种正断。

论义是说,从勤所生之道(有法),有多种者谓善法未生令生,已生增长,不善法未生令不生,已生令断除之正断等故。

观察分八:1所缘境;2如何修法;3所为;4体性;5差别;6界限;7释名;8修大乘正断殊胜。

1、所缘境:善法清净与不善法杂染,已生未生有四种。即是彼之所缘境。

2、如何修法:谓不善法未生令不生,已生令断除;善法未生令生,已生等为增长故生起希求,精进勤奋,善持于心,能善安立于心故。经说:生起欲乐,发起精进,善持于心,善安住于心。如《集论》云:“生欲策励,发起正勤,策心持心。”

3、所为:能坏无余所治品;能增长无余对治品;净治念住之垢染;速疾引发神足是有所为故。

4、体性:于断与对治能作取舍,喜发精进入道之智,是正断的定相。是说精进为体,如《集论》云:“何体性谓精进”,《俱舍论》说:“安住正精进。”

5、差别:差别有四种。

6、界限:从资粮道至佛地。

7、释名:若由正断所断,即名正断。

8、修大乘正断殊胜:大乘正断胜出小乘正断,特别超胜。如《庄严经论》云:“诸坚固正断,诸有身无等,由于修念住,诸过能对治。”

三、第三类定净治道四神足:正勤所生之道后,说定净治道之因由者,谓具足断与对治能做取舍之精进具足者,由定令心堪忍,能引生殊胜功德事故。具足精进者能令心业堪忍,是定遍净治之道。分为欲、勤、心、观之行相应的神足有四种。

论义是说:定遍净治之道(有法),有多种者,谓有欲神足、精进神足、心神足、观神足故。

观察(分析)分八:1所缘境;2修法;3所为;4体性;5差别;6界限;7释名;8修大乘神足殊胜。

1、所缘境:一身变多身、多身变一身等神变事业,即是彼所缘境。如《集论》云:“四神足所缘者,谓已成满定所作事。”

2、修法:能依八断行对治五过患。如《辨中边论》云:“五过八断行,从依止因生。”五过患者:1谓趣入修定时的懈怠障碍;2修加行时忘失教授过患;3正修时昏沉掉举;4沉掉生起时不能作对治;5离沉掉后于定不精勤,入任运时能对治行故。如《辨中边论》云:“懈怠忘教授,昏沉与掉举,不行与能行,许彼过有五。”

八断行者谓有:欲、精进、信、轻安、正念、正知、思惟、舍等故。初四种是对治懈怠,后四种是后四过患的对治。彼四如其次第,建立能依所依及因果关系。欲乐者谓以勤为前行,即是彼之所依;是故勤者是能依;所依欲的因是信,因为深信因果若有信心,许为等至作业故,能依勤的果者,即是轻安。因由精勤造作,令身心轻安生起安乐故。

3、所为:能作种种变化,获得一切世间出世间一切富饶有特殊所为故。如《慈氏问品》说:“世尊,彼等是何果?佛言:是慈心清净的果、般若清净的果。”

4、体性:依对治五过患,修八种断行成为定的入道之智,是神足的定相。如《集论》中说:“体性是三摩地。”《俱舍论》说是“神足定”。

5、差别分:欲、勤、心、观四神足。1依身加行精进,触心一境性三摩地;2依相续加行精进,触心一境性三摩地;3依前行修习定,触心一境性三摩地;4依此生由他所教的般若慧,触心一境性三摩地。如《集论》云:“助伴者谓欲勤心观。”

6、界限:从资粮道至佛地。

7、释名:就神变门说具足能往无量佛刹的功能神足,名为神足。

8、修大乘神足殊胜:大乘神足胜出小乘神足特别超胜。如《庄严经论》云:“坚固诸神足,性相殊胜四,自体及他等,诸义成就生。”

四、第四类现观加行道五根:净治三摩地道后,说现观加行道的因由者,谓所净治欲等心能得谛现观,由生起暖顶作如是说故。所净治心由出生暖顶加行,于现观加行道是暖顶体性,即是信、精进、念、三摩地、般若慧根的行相。

论义是说:现观加行道(有法),是多种者,谓有三十七菩提分之内的信等五根故。此中亦如前有八种:

1、所缘境:彼即是四谛故。此等以圣道加行所摄,即是四谛的行相故。如《集论》云:“五根所缘者谓四圣谛。”

2、修法:依修所生瑜伽,以忍可四谛取舍之信,于所缘行相受持不忘之念,相续能修故。如《集论》云:“修习者谓信根于诸谛起忍可行。”

3、所为:谓速疾圆满暖顶,速疾获得上品忍有所为故。如《集论》云:“修果者谓速发谛现观,及能修暖顶引发忍世第一法。”

4、体性:能生起自果圣道自在智,是三十七菩提分法内根的定相。

5、差别分:信根、精进根、念根、三摩地(定)根、般若慧根有五种故。如《集论》云:“自体者谓信、精进、念、定、慧。”1忍可四谛取舍之信;2精进所通达四谛;3由彼为缘于所缘行相受持不忘;4于彼四谛义心一境性;5拣择彼等各各行相。

6、界限:从加行道暖位至佛地。

7、释名:于生起自果圣道,若成自在即名为根。

8、修大乘五根殊胜:修大乘五根胜出小乘五根特别超胜。

五、第五类现观联系道五力:现观加行道后,说与现观相系属之道的因由者,谓得暖顶体性五根,以生起忍及世第一法之体五力,作如是说故。已得暖等以生起忍与世第一法,即是与现观相属之道,即是忍与世第一法的体性,谓有信、精进、念、定、慧力五种。

论义是说,与现观相属之道有多种,谓有三十七菩提分之内的信等五力故。

观察(分析):1所缘境者如前;2修法者谓以前前因,趣入后后故;3所为者谓生起见道,及速圆满加行道后二忍与世第一法有所为故;4体性者谓由自己的所治品不能屈服的智,是三十七菩提分法之内清净力的体性故;5差别者分: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6界限:从加行道忍位至佛地;7释名者问:何故名力?谓不能由自己所治品所屈伏义,即名为力。根力二者是有差别,清净根能对治不信等所治品相互生起,另外与彼不混合生起能对治体性故。如《广释》云:“五根五力有何差别?谓不信等所治品,与信等能对治二者相互和合生起者名根,以所治品不混合,唯独生起能治者名力。”

六、第六类现观道七觉支:联系现观道后,说现观道的因由者,谓得现观与加行相属道的体性暖等有四,现观道的体性是新生起谛现观的见道,如是说故。由通达暖等四生起见谛之道。于现观道有:念、择法、精进、喜、轻安、定、舍觉支七种。

论义是说:此处所说的现观道(有法),有多种者,谓念菩提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舍觉支等故。此中分九:1所缘境;2修法;3所为;4体性;5差别;6成为支理;7界限;8释名;9支喻结合。

1、所缘境:四圣谛即是彼的所缘境。如《集论》云:“七觉支所缘者,谓四圣谛如实性。”

2、修法:由念觉支所缘苦谛,寻求彼之寂静(远离)而住;缘集谛寻求远离贪欲而住;缘灭谛寻求作证而住;缘道谛能寻求修习而安住故。如《集论》云:“修习者谓依止远离、依止无欲、依止寂静,回向弃舍修念觉支。如念觉支乃至舍觉支亦尔。”

3、所为:断见所断一切有所为故。如《集论》云:“修果者谓见所断烦恼永断。”

4、体性:能作自果菩提因,圣者身中的智,是菩提支的定相。

5、差别:此中有七。如《集论》云:“自体者谓:念、择法、精进、喜、安、定、舍。”

6、成为支理:彼七支亦合为五者:1住(所依)支;2自体支;3出离支;4利益支;5最后三支是无烦恼(不染)支故。如《集论》云:“念是所依支,择法是自体支,精进是出离支,喜是利益支,安定舍是不染支。”如《辨中边论》云:“自体支住支,第三出离支,第四利益支,三种无染支。”

7、界限:从见道至佛地。

8、释名:若是成为自果菩提的因,即名为菩提支。

9、支喻结合:此七支喻转轮王七宝与法相等者,谓如其次第:1诸未战胜所知境能胜;2能摧毁一切相执分别;3能成办神通等诸功德;4诸法显现增长能令心欢喜;5解脱胜粗重障碍生起轻安乐;6依止三摩地成就一切所欲义;7依止根本定摧毁诸所断,依止后得智受持正理功德故,如《庄严经论》所说。

七、第七类出离道八圣道支:现观道后说清净出离道的因由者,谓先未见谛新得真实见道,生起修道清净体性出离道,作如是说故。由遍知见谛以生起修道,于清净出离道分八:1正见、2正思惟、3正语、4正业、5正命、6正精进、7正念、8正定,此即八圣道之八种。

论义是说,清净出离道(有法),有多种者,谓正见道支等有八种故。此中如上分九:

1、所缘境:四谛即是彼所缘故。如《集论》云:“八圣道支所缘者,谓即此后时四圣谛如实性。”

2、修法:如前故。如《集论》云:“修习者如觉支说。”

3、所为:断除所断烦恼,及根本智所见义,后得位能遍观察;能了知正法;能令他信;能清净根本烦恼障;能清净功德定自在障的果具足故。如《集论》云:“修果者谓分别诲示他信。”

4、体性:成为自果圣道的因,圣者身中的智,是圣道支的定相。

5、差别:谓正见圣道支、正思惟圣道支、正语圣道支、正业圣道支、正命圣道支、正精进圣道支、正念圣道支、正定圣道支有八种。如《集论》中说“正见”等故。

6、集合支理趣:彼八种集合为四者,如《集论》云:“正见是分别支;正思惟是诲示支;正语、正业、正命是令他信支,见戒命清净性故;正精进是净烦恼障支;正念是净随烦恼障支;正定是能净最胜功德障支。”后三支合为一支。当见《辨中边论》及《庄严经论》所说。略义:谓正见者是分别(观察)支,是观察通达根本定故。诲示支者,由彼为等起以语能(诲示)令他了悟故。彼后三支是令他信支者,谓由名言相属言说教诲能令见清净,由不作非业能令戒清净,由命(生活)以依如法允许法衣等受用,能令他信用具减缺故。后三合为能对治支者,谓由精进能对治修所断烦恼,以念能对治随烦恼昏沉掉举,及以定引发神通最胜功德,能对治自己的所治品故。

7、界限:大致从修道(至佛地)。

8、释名:成为自果的圣道支,若由能行即名圣道支。

9、支喻结合:此圣道八支分二:(一)如经说:如转轮王的轮宝是与法相等者。谓彼于所化众生身中渐次转移,彼轮从他境转移他处与法相等,正见、正思惟、正精进和正念四者,合为增上慧学,由彼若摧毁自己的所治品,则能断的车轮辐条与法相等。正语、正业、正命三支合为增上戒学,彼三者能作一切功德事所依,即是能令所依轮的中轴与法相等。正定者是增上定学,由彼若能摄收心所缘,即是能收集的毂辋与法相等故。

(二)如《宝性论》中所说:八支具足水者,由流入水器之差别,转成为甜酸苦味皆具足。此八圣道支以大乘中乘小乘联系之差别,成为妙(上)中后(下)三种。如《宝性论》及《庄严经论》中所说。七觉支与八圣道支,此二虽正建立在见修二道,但从见道当获得圆满三十七菩提分。解说彼等略义,如是于诸声闻弟子,是一切智的道所依,即三十七菩提分法。

二、广释随顺菩萨一切相智相有三十四:明道相智的行相分二:一各各解释;二略义。

(一)各各解释说道相智等;(二)略义:如是于诸菩萨道相智之道所依的行相有三十四种。

(一)各各解释分六:1对治道;2变化道;3现法乐住道;4出世间道;5断道;6佛道。

1、(第一)对治道分三:1以道相智对治的道由见作为对治;2以彼因由思惟的对治;3于三界愿的对治。如是体性如其次第谓空无我相之体性者是解脱门为第一;灭与道谛之体性者为第二;无常、苦、集谛行相之体性为第三。如是三解脱门有三种。

文义:自所遣除增益执,就通达无境门,自所遣除由能摧毁增益执所显的智(有法),是此中所说对治道的定相、是彼之能立三法具足故。此中所说的对治道(有法),汝有三种者,谓于汝有三解脱门的智有三种故。

1、观察分:《俱舍论》、《庄严经论》和《集论》所说理。初如《俱舍论》:“空(空三摩地)谓空非我,无相谓灭四(灭谛四相为无相三摩地),无愿谓余十(无愿谓缘十谛行相),谛行相相应。此通净无漏,无漏三脱门。”即缘灭谛四相,缘余十谛谓色等五,男女二种,三有为相(除住相),缘十相三摩地者谓无相解脱门;缘苦空无我三摩地者谓空解脱门三摩地;缘其余诸谛行相三摩地者谓无愿解脱门三摩地。[33]

2、如《庄严经论》卷十一云:“三三昧行境,二种无我相,我见所依者,彼等名寂灭。无分别背舍,恒常具欢喜。”是说空解脱门、无相及无愿解脱门。三三昧有三种所行,一人法、二无我,是空三昧所行;二彼人法二执所依五取蕴,是无愿三昧所行;三彼依毕竟寂灭,是无相三昧所行。彼三种所取体为三种境界,彼三能取体为三种三昧。其义谓空定无分别,是空三昧义。无愿厌背生者,厌背义是无愿三昧义。无相恒常具欢喜乐,彼依常寂灭者,乐得义是无相三昧义。

3、如《集论》云:“十六行相中,空摄几行相谓二,无愿摄几行相谓六,无相摄几行相谓八。”是说缘苦谛有空无我二行相,缘苦谛下无常、苦,及缘集谛下的因集生缘四行相有六,缘灭谛下的灭静妙离,及缘道谛下的道如行出总有八行相。如其次第谓空解脱门,无愿解脱门,无相解脱门,此说与释相顺。通达一切法的体性、因、果三法谛实空的三摩地,名空三摩地解脱门、无愿三摩地解脱门和无相三摩地解脱门,说明了知三解脱门。

2、(第二)变化道分为:于变化道有色想相不坏,行相坏故,如其次第有内色,及由非色,名见诸外境色,能对治变化的障碍,此解脱有二;于色净与不净变化,如其次第,谓喜与不喜,杂染等对治的净解脱门,身作证已圆满安住,名一解脱,如是解脱门有三种。

论义是说:变化(有法),有三种,谓于有色(具体的色)观色解脱,于无色观色解脱,遣除障碍净解脱故。

观察分五:一解脱所依;二能依解脱的自性;三彼之修法;四释名;五所为。

1、解脱所依:谓身所依,由得大乘资粮道的菩萨,及不还身作证,俱分解脱的声闻罗汉修习解脱,因为由此等为得色静虑八解脱故色三解脱,依色身修习后,修无色四解脱皆依三界身修(修八背舍转名八解脱)。如《俱舍论》云:“无色依三界,余唯人趣起。”是说灭定解脱,通依三界所依身修起故,余唯人趣起,由教力故异生及圣者皆能现起。心所依者谓依极边际四静虑等生起。

2、能依解脱的自性分三:一定相;二差别;三界限。

(1)定相:依自己增上缘极边际定,随类解脱定障,能示现种种变化所显的智,是此处所说变化道的定相。

(2)差别:差别有三种。

(3)界限:以大乘为缘从资粮道皆有。

3、彼之修法:依极边际根本静虑,于自己瑜伽建立有色想,如欲能修诸色好坏大小等,于自己瑜伽建立非有色想者如前修法,缘外色贪瞋分别,观待净不净等诸色,以自体成就遣除分别后,能修随欲显现一切净色,如欲修无色解脱灭解脱定五种。

4、释名:此中说解脱的因由者,谓解脱一些定障作如是说故。

5、所为:如是修习(有法),有殊胜所为者,因解脱能障变化的障碍等,自他利益易于成就有所为故。

3、(第三)现法乐住道:住解脱相顺道的自性,无色定有四种;住寂灭道的自性,灭受想定一种,如是有五种。

论义是说:见法乐住道有五(现前安住法味五根静虑),于无色解脱有四,灭尽解脱有一种故。圣者菩萨于此定(有法),有所为者,谓自己从现法乐住门,安立他成熟解脱有所为故。是故得解脱任持的补特伽罗身中粗烦恼未坏的智,是现法乐住道的定相。差别有五:1灭尽定与2灭解脱是一义,谓3八解脱诸圣者菩萨能生出世道的体性,4由灭定出世道力,5说为所得的世间道。

4、(第四)出世间道:谓出世间道四静虑及四无色、灭尽定有九种。

论义是说:出世间道从言诠正理门分有多种,此中有出世间道的四静虑、出世间道的四无色,及灭尽定等故。观察此处,有声闻部解释、唯识宗解说、及应成宗解说、自续宗解说有四宗。(此处不录)

此中分四:一定相;二差别;三界限;四释灭尽定的建立。

一、定相:所破事细微意识上,破除粗分所破相应所显的住种类,圣者身中的定属不相应行,是灭尽定的定相。

二、差别:就所依身门有:声闻、独觉和大乘三种灭尽定;就体性门分有渐次灭尽定和超越灭尽定二种;就受异熟理趣门分有已生受、及数次他受、及不定出现异熟三种。

三、界限:从不还身作证乃至佛地。

四、释灭尽定之建立分八:1 以何补特伽罗入定;2依何定;3依何道;4以何作意;5破除何所破;6观察是何体性;7定若干时间;8于何界入定。

初三种是说所依身及所依心的时间。

4以何作意:诸小乘以粗受想厌倦意,苦与忧愁等受,及诸颠倒行所见病疮疾苦,灭彼等之寂灭者犹如涅槃,就观察门入灭定,为涅槃的义利入此定故。如《集论》云:“由住寂灭想为前行作意。”诸大乘者以慈心悲心的意乐入灭定故,菩萨唯独利他入定故,获得勤三摩地圆满已,为了于他宣说教法不颠倒义,入彼灭定故。

5破除何所破:在欲界入灭定时,灭定的所破是六识聚,色界四识聚,无色唯一识。是说欲界六识聚,色界除鼻舌二识有四识,无色界除一切根识,唯有一识故。

6观察是何体性:灭尽定者谓有漏与无漏二者内是无漏。如《集论》云:“灭尽定者应说为无漏。”彼就假实二者内是假有故,如《略论》云:“应知是假有。”彼就善不善无记等三种之内是善法,是善等起心(出发点)故,由善等起心力所得故,《俱舍论》中说是“善”。

7定若干时间:诸小乘自己引发若干时间中入定,诸菩萨不决定时边,由彼以所化众生的意乐相顺而入灭定故,譬如法涌菩萨说,常啼菩萨为正法生起稀有甚深等想故,乃至七年中入一三摩地灭定故。《大悲白莲华经》中说:“一生补处菩萨以入灭定心,能超过十劫。”如是说法有多种。

8于何界入定:有依三界身入灭尽定者,谓非坚固,诸入灭定的识有六识聚、四识和一识,如其次第有欲界、色界和无色界。

5、(第五)能断道:断道无间道的行相,谓以四谛所摄不具烦恼的定相有四。

论义是说:此处所说的断道(有法),有多种者,谓有所缘四谛无间道苦法忍、集法忍、灭法忍、道法忍四相故,是故成为自己面前所断的障,能正对治的无漏智,是无间道的定相。成为自己正受,在无间道前(方面、面前)解脱障的根本智,是解脱道的定相。

6、(第六)佛道:佛道有施等波罗蜜多十种。

论义是说:此处所说的佛道有十种者,谓从施波罗蜜多至智波罗蜜多十种故。是故能趣入佛地之道住种类的智,是佛道的定相。若分有十波罗蜜多的修法加行十种。

三、广释唯佛不共的一切相智行相有三十九种。此中分三:略示;二广释;三略义。

(一)略示:一切相智的行相者,最极殊胜生起故,是唯一不共之道。

论义是说:佛力等七类有法,是不共一切相智的行相,是最极殊胜究竟的智故。自己能得方便由修一切相智加行力,若所得的究竟智相,佛子于佛圣者所许义(义趣、密意)能圆满修习,是一切相智之智相的定相。此分七类:一、佛十力;二、四无所畏;三、四无碍解;四、十八佛不共法;五、真如行相;六、自然行相;七、佛的行相。

(二)广释分四:一、功德殊胜差别;二、彼等功德之自性;三、彼是何等;四、是何所为。

{一}、功德殊胜差别分四:一、十力;二、四无所畏;三、四无碍解;四、十八佛不共法。

第一类十力:1处非处智力;2业异熟智力;3种种解智力;4种种世间界智力;5胜根非胜根智力;6趣一切道智力;7染净智力;8宿住随念智力;9生死智力;10漏尽智力有十种。

论义是说:于佛力有十种,1从处非处智力至漏尽智力有十种故。是故依止自己的增上缘,极边际静虑,能映蔽自己的所治品所显的究竟智,是佛力的定相。此中分:身力、语力和意力有三种。初身分:如如来身具有那罗延力(无爱子力)。《宝性论》云:“无爱子力坚固身。”《俱舍论》云:“身那罗延力,或节节皆然,象等七十增。”[34]

2语力:如来语力具有六十种韵音者,如《庄严经论》云:“如来语者无边际,六十支音不思议。”(汉译《不思议秘密大乘经》中说六十四种梵音,藏文经中说六十种。)

3意力有十:处非处智力;业异熟智力;种种胜解智力;种种世间智力;胜劣根智力;趣一切道智力;染净智力;宿住随念智力;生死智力;漏尽智力故。《宝性论》云:“处非处诸业,异熟胜劣根,诸界及胜解,诸趣道静虑,烦恼净无垢,宿处随念力,天眼及寂静,十种智慧力。”何故名力?谓自己的所治品不能屈服,犹如百施金刚杵之因由如是说故。《宝性论》云:“力金刚摧无明障。”十力的初六种者如百施金刚杵,由彼能摧如非天甲胄之所知障故。其三种如百施金刚杵,彼三如墙能摧定障故。其后一种如百施金刚杵,能摧如树的烦恼障故。如《宝性论》云:“力等中力六,由三一如次,所知障定障,灭除诸习气,如铠甲墙树,穿孔毁断故。”

第二类四无所畏:一、自云我成正觉无能如法攻难,谓智无所畏;二、为利他故宣说烦恼障所知障解脱障与一切智,无能如法攻难。谓说障道无所畏;三、说一切智等道定出生三菩提,无能如法攻难。谓说出离道无所畏;四、自云我已尽一切漏,无能如法攻难。谓说自己断德圆满无所畏。

论义是说:无畏者有四,谓以自利为缘说断德圆满无所畏,说证德圆满无所畏。以利他为缘说障道法无所畏,说出离道无所畏等故。依止自己增上缘极边际静虑,宣说正法,在眷属中无畏惧所显的究竟智,是无畏的定相。分为:在眷属中说我已成佛,同法无能攻难,为自利证德圆满无所畏。说我漏尽永断无余障碍,同法无能攻难,为自利断德圆满无所畏。说贪欲等障此等能障三乘,无能攻难,为利他断障法无所畏。由说一切智道相智的道,是出离生死与小乘,无能攻难,为利他说出离道无所畏。问:何故名无畏?谓由狮子与法相应的义,名无所畏。如《宝性论》中说:“四种无畏众中如狮子。”又云:“法身菩提皆圆满,一切障碍能灭除,说障道法说灭除,无所畏俱有四种。”

第三类四无碍解:谓异门差别,法义,境语,法差别境,如其次第谓有法、义、词、辩无碍解四种。其义是说:无碍解有四种。此中有法、义无碍解,词、辩无碍解故。依止自己增上缘极边际静虑,所说能说,以永断贪著所显的究竟智,是为一切相智的智相之无碍解的定相。若分有:于十二分契经等能诠的名相异门差别境,无有味着及所知障阻碍转的法无碍解行相;于十二分教所诠诸法、自相共相境,即如前的义无碍解;属于六道众生的语言或境,即各各语言境,如前的词无碍解;为他宣说故,于法等现行诸法,实有假有等体性及行相所显的境,即如前的辩无碍解。如《庄严经论》云:“所要及能依,所说经善说,智慧无阻碍,顶礼善说尊。”

第四类十八佛不共法:如来无错失狂乱行,杂乱语(无卒暴音),损坏念(不忘失念),意不等持(无不定心),异想(无种种想),无不择舍的行相有六种。希(欲)求(志欲无退),精进(正勤无退),念(念无退),定(等持无退),慧(慧无退),解脱无退的行相有六种。一切身语意诸事业为前行随智而转的行相有三。于过去未来现在无着无障碍智的行相有三。如是为十八佛不共法的清净行相。

论义是说:佛不共法有十八种者,以行所摄有六;以证所摄有六;以事业所摄有三;以智所摄有三种故。此处分:总示与别释三时的建立二种。

初总示:依止自己的增上缘极边际静虑,与以下诸圣者功德种类及少许部类不共所显的究竟智,是佛不共法的定相。如分:由行所摄有六;由证所摄有六;由事业所摄有三;由智所摄有三。

一、由行所摄(集合)有六:1如来不与醉象(黑蛇践踏)等错乱同行之身业清净;2不在稠林(道路上)发狂叫声等之语业清净;3不忘失所作迟误等念清净;4一切时中无(无时)不住意等舍;5生死涅槃或三有寂灭,于胜义中不同及持寂灭之无异想;6调伏有情时等无不观察放舍的行相者谓意业清净故。

二、由证所摄有六:1如来于一切时中作有情利益,于大慈大悲心等法,欲乐不断生起的希求不退的行相;2为一一有情故,往来于无数世间中精进不退;3佛从三时一切有情心行,调伏方便等安立念道,其后需要意乐之念不退;4安立一切法真如平等三摩地不退;5一切有情心行说法的智无尽般若慧不退;6乃至尽生死(轮回)中作一切的利益无尽解脱不退的行相有六种故。

三、事业所摄有三:以放光等调伏有情身业(事业);随顺一切有情意乐等教授的语业;永断无余习气具大慈心的意业,以智为先之因所生智为前行,以智俱有因智随行的行相有三种。

四、由智所摄有三:过去未来现在所生的一切法的智无碍,以一切智无碍智的行相有三。如《宝性论》云:“无错无卒暴,证念无忘失,无种种异想,无不作择舍。由欲精进念,慧解脱解脱,智观不退失,业者智前导。于时智无碍,如是此十八,不共他功德。”何故名不共?如无为如虚空,彼四大种与性相皆住不共。与以下诸圣者功德种类,及少许部类亦皆不共,作如是说故。如《宝性论》云:“如来不共如虚空。”

二、别释三时建立:(此各宗所说不必译录)

{二}、第五类真如行相,彼等功德之自性:一切佛所说的真如。

论义是说:真如常不起以为方便,根本智(有法),为一切相智的智相,是真如行相的定相,能安立彼故。一切佛所说的真如无垢清净,是由自性涅槃故,佛出世由某些所化众生的差别,仅除说一乘三乘,无不宣说真如故。

{三}、第六类自然行相(彼是何自然行相):一切法转移自然。其义者,一切相智(有法),是为一切相智自然行相者,谓以转一切*轮获得自在所显的究竟智,即是自然行相的定相。

{四}、第七类佛的行相:(是何所为)一切行相圆满正等菩提(觉)的佛行相有三种,其义为:一切相智(有法),此中所显是佛的行相,如所有尽所有一切法,现前一切行相者,谓现前圆满正等菩提,是证德究竟的智故,彼即是佛行相的定相。

(三)略义:如是诸佛的行相,一切相智道所依的行相者有三十九种。

此中一切智的行相义者,谓声闻圣者身中的一切智行相有二十七(就四谛),名无烦恼漏的因由者,谓有学声闻圣者,以所断烦恼障为主,作如是说故。圣者菩萨身中一切智行相有二十七(就四谛),假名有烦恼漏之因由者,谓圣者菩萨不以所断烦恼障为主故,因圣者菩萨身中道相智行相有三十六,假名有烦恼漏,即是因相故。一切相智的智相有一百一十(有法),唯是无漏,因为二障习气永断故。

释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二·加行

——《般若经》卷438·1-439·9页

壬二、明胜加行分二:癸一、积善根之身;癸二、正明加行。

癸一、积善根之身

二、释修加行者补特伽罗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438-439·9页)。经云:“时天帝释作念言,若善男子善女人等,得闻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法门名字一经耳者。”乃至“亲近供养,发宏誓愿,种诸善根,多善知识之所摄受。”

(二)论释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一)结合:论身建立,谓“行相诸加行”等。加行行相之后说修加行者补特伽罗的因由者,谓以上所说一切相智行相,彼等虽是由殊胜加行任持有所为,但彼无有修加行者补特伽罗即不能修,以如是因由所说故。由殊胜加行,需要修诸行相,然彼等不能说无有修加行者,于听闻等法器即名修加行者。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昔承事诸佛,佛所种善根,善知识摄受,是闻此法器。

亲近佛问答,及行施戒等,诸胜者许此,是受持等器。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有过去现在出世的诸佛等。于此经、根本、解释诸义有:听闻般若母,佛问答,受持,如理作意四种。今初听闻般若母:经云:“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般若波罗蜜多一经耳者,皆于往昔承事诸佛如来善根所生。”释彼经义,即“昔承事诸佛”等四句,于过去现在出世诸佛,总则是由善根生长而修治,如其次第如是行相性相,是听闻此般若母教典之法器,为诸佛等所许。

2、佛问答经云:“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般若波罗蜜多一经于耳,能受持读诵,如理思惟,为他演说,或能随力如说修行,皆承事诸佛”等,释彼经义,谓“诸胜者许此,是受持等器”。谓于诸如来以身等承事令生欢喜,即是受持法器,是诸佛等所许。

3、受持:经云:“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般若波罗蜜多一经于耳者,是往昔于如来应供正等觉,亲近请问,依止承事”等,释彼经义,谓遍请问受持,“是受持等器”是说遍请问疑义,及受持不忘。

4、如理作意:经云:“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般若波罗蜜多一经于耳者,皆于往昔于诸佛所修行施波罗蜜多,修行戒波罗蜜多,修行忍波罗蜜多,修行精进波罗蜜多,静虑波罗蜜多,彼等于俱胝诸佛修行般若波罗蜜多。”释彼经义谓“及行施戒等”许诸人等是如理作意的法器。是说修行施等十波罗蜜多,以诸善知识的加持者,是如理作意的法器,是诸佛所许。

论义是说:菩萨资粮道(有法),是听闻般若母的法器,是有大乘善知识有依怙,往昔承事诸佛等内外二缘具足的菩萨故。是故具足内外二缘,是此处正说的菩萨,是此处正说修加行者所依补特伽罗的定相。若分有:1缘如来能修宫殿等于诸佛所作殊胜事业;2于诸佛乞食供献等善根生长;3由依怙大乘善知识遍摄持之差别有三种。

1听闻般若母主要词义之法器;2就依止诸佛承事门,心受持般若母词义之法器;3承事诸佛,遍请问疑义受持法义不忘之法器;4由承事诸佛修施等行相如理作意之法器有四种。若是修加行者补特伽罗,不悉是菩萨,因为声闻资粮道,彼是修加行者的补特伽罗故,但不是修圆加行道的补特伽罗,若是修圆加行道,必须是菩萨故。

壬二、正明加行

三、释加行自性分二:一、经说;二、论释。

(一)经说,在修加行者处,“天帝释白佛言,世尊,如是菩萨摩诃萨住般若波罗蜜多及加行问答,憍尸迦,此智慧辩才亦是佛加持所生,憍尸迦,是故心识执持,我应为汝说。”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论身建立说“行相诸加行”,是说修加行者后说加行的因由者,谓如是彼修加行者补特伽罗,需修加行作如是说故,名为结合。如是说加行者后名为加行。

二、根本:大乘加行分为二十种

颂曰:不住色等故,遮彼加行故,彼真如深故,此等难测故,

此等无量故,劬劳久证故,授记不退转,出离及无间,

近菩提速疾,利他无增减,不见法非法,色等不思议,

色等诸行相,自性无分别,能与珍宝果,清净及结界。

三、解释:就词义门说,是说名为色等无自性等,就彼等略义说,有二十种加行。

此中就加行自性门分:一、生起加行理趣;二、生长加行有二种。

一、生起加行理趣分五:1、不住色等加行;2、破除加行住之加行;3、甚深加行;4、难测量加行;5、无量加行。

1、不住色等加行:经云:“憍尸迦,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住于色,何时不住于色,尔时能行色瑜伽。”释彼经义谓“不住色等故”由色等无自性则不住,以如是通达如数不住色等地。

2、破除加行住之加行:“憍尸迦,菩萨摩诃萨不作色加行,何时不作色加行,尔时即能观行于色。”释彼经义谓“遮彼加行故。”谓于色等不作加行即是加行及不加行。

3、甚深加行:经云:“尔时舍利子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最为甚深,佛言如是,舍利子,色真如甚深故,般若波罗蜜多最为甚深。”释彼经义谓“彼真如深故”。是说由色等真如性甚深,名甚深加行。

4、难测量加行:经云:“舍利子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难可测量,佛言如是,舍利子,色真如难测量故,般若波罗蜜多难测量。”释彼经义谓“此等难测故。”是说难测量,及难测量加行。

5、无量加行:经云:“舍利子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最为无量,佛言如是,舍利子,色真如无量故,般若波罗蜜多亦无量。”释彼经义谓“此等无量故”是说名为无量,是无量加行,总有五种。

二、生长加行分十五:1设大劬劳长时难通达加行;2得授记加行;3不退转加行;4出离加行;5无间加行(无中断、无间断);6近菩提加行;7速疾加行;8利他加行;9无增减加行;10不见法非法等加行;11不见色等不思议加行;12无分别加行;13能与宝果加行;14清净加行;15结界(界限)加行。有十五种。

1设大劬劳长时难通达加行:“尔时舍利子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既最甚深难测难量,难可信解,不应在新学大乘菩萨前说,恐彼闻此般若波罗蜜多,其心惊惶,恐怖犹豫,不能信解。”释彼经义谓“劬劳久证故”。谓于般若惊怖,则于修行次第,要长久设大劬劳乃能成等正觉。

2得授记加行:“时天帝,复问具寿舍利子言,大德,颇有菩萨未受无上大菩提记,闻说如是般若波罗蜜多,心不惊怖,不恐不怖,不犹豫否?舍利子言有,憍尸迦,是菩萨摩诃萨,不久当授大菩提记。”于般若不惊惶,不恐怖,或“不过一佛二佛所,定当得授大菩提。”释彼经义谓“授记”,名为修行不恐怖等,当得授记。

3不退转加行:“佛言,若善男子善女人,听闻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听已修行,彼等善根成熟。”乃至“如理作意,彼等当授无上菩提记。”释彼经义谓“不退转”,名真实受持修行具足者,即名不退转。

4定出离加行:“世尊,譬如有人,游涉旷野,经过险路,百逾缮那,或二或三,或四五百,见诸城邑王都前相,谓放牧人围林田等,见诸相已,便作是念,城邑王都,去此非远”(当得授记,近大菩提)。释彼经义谓:“出离”。是说断除障碍留难法,修行具足者决定出离。

5无间加行:“时舍利子复白佛言,世尊,譬如有人,欲观大海,渐次往趣,经于多时,不见山林,便作是念,今睹此相,大海非远,所以者何,失近海岸,地必渐下,定无山林,彼人尔时,虽未见海而见近相,欢喜踊跃,我速定当得见大海。”释彼义谓“无间”,是说恒常修法引发具足者名无间加行。

6近菩提加行:“世尊,譬如春时,花果树等,陈叶已落,枝条滋润,众人见已,咸作是言,新花果叶,当出不久,所以者何,此诸树等新花果叶先相现故,赡部洲人,男女大小,见此相已,欢喜踊跃。”释彼经义谓“近菩提”,名无漏法新所依,圆满正等菩提相近,名近菩提加行。

7速疾加行:“世尊,譬如女人,怀孕渐久,其身转重,动止不安,饮食睡眠,悉皆减少,不喜多语,厌常可作,受苦痛故,众事顿息,有异女人,见是相已,即知此女,不久产生。”释彼经义谓“速疾”,是说果法身现当成就,速疾圆满现证菩提,名速疾加行。

8利他加行:“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甚奇如来应正等觉善能摄受诸菩萨摩诃萨,善能付嘱诸菩萨摩诃萨,佛告善现,如是如是,如汝所说,何以故,善现,诸菩萨摩诃萨,求趣无上正等菩提,为多有情得利乐故。”释彼经义谓“利他”,是说转妙*轮修行,名利他加行。

9无增减加行:“具寿善现复白佛言,甚奇世尊,稀有善逝,是菩萨摩诃萨,成就如是大功德聚,为欲饶益一切有情,修行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求证无上正等菩提,转妙*轮,利乐一切,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令速圆满。佛告善现,若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见色若增若减。”释彼之义谓“无增减”,是说不见增减修行具足者名无增无减加行。

10不见法非法加行:“复次善现,若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见(真实中不见)是法,不见(真实中不见)是非法。”释彼之义谓“不见法非法”,是说欲界不可得加行具足者,名法非法等不可得加行。

11不见色等不思议加行:“善现复白佛言,世尊,如来所说不可思议,佛告善现,色不可思故,如来所说不可思议。”释彼之义谓“色等不思议”,于色等不思议行相无有贪著修行具足者,是破除色等不思议行相加行。

12行相无分别加行:“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义趣甚深,谁能信解,佛告善现,若菩萨摩诃萨,久已修行六波罗蜜多,久植善根,多供养佛,事多善友,是菩萨摩诃萨,能信解此甚深般若波罗蜜多。”(439·1页)乃至“一切相智甚深故,般若波罗蜜多甚深。”释彼经义谓“色等诸行相,自性无分别”,是说色及色相与色自性皆无分别修行具足者,是于色等法行相无分别加行。

13能施果宝加行:“善现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是大宝聚,是大宝聚故,能与有情预流果,一来果,不还果,阿罗汉果,独觉菩提,无上正等菩提。”释彼经义谓“能与珍宝果”,是说最初见果修行具足者,名施大珍宝果加行。

14清净加行:“善现复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是清净聚,佛言如是,善现,色清净故。”释彼经义谓“清净”,是说色清净修行具足者名清净加行。

15结界加行:“尔时善现复白佛言,甚奇世尊,希有善逝,如是般若波罗蜜多,以极甚深,多诸留难,而今广说,留难不生,佛言,善现,如是如是,如汝所说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多诸留难,佛神力故,今虽广说,留难不生。”释彼经义谓“结界”,长年不舍精进修行具足者,名结界(界限)加行。

总集论义,此处所说的菩萨加行有二十种,就加行自性门分:加行生起理趣有五;生长加行有十五种故。

总义分四:一、定相;二、差别;三、次第;四、界限。

定相:缘空性以止观双运任持,是此处正说的菩萨瑜伽,是此论正说所说为主要的加行定相。

差别:此中若分有十九种,此处正说于彼加行有二十种。就加行自性门分有五,就所依补特伽罗门分有八,就加行圆满方便门分有四,就果与时间门分有三种故。

就加行自性门分有五:1从色乃至十八佛不共法不住耽着加行;2破除耽着色等加行之加行;3通达彼色等真如甚深加行;4通达色等自性难测量加行;5通达色等自性无量加行故。

就所依补特伽罗门分有八:1设大劬劳经长时乃能通达而获得菩提加行;2于法性不恐惧等如梦修六波罗蜜多者,不超越三如来定得授记加行;3由通达般若母于自生起受持等名不退转加行;4胜出一切相智的留难障碍法名出离加行;5受持般若母等授记相近名无间加行;6近圆满菩提加行;7速疾圆满菩提加行;8为利乐一切众生故请转*轮之利他加行故。

就加行圆满方便门分有四:1见诸法假相无增减加行;2胜义中不见法白业及非法黑业加行;3不轻慢色等不思议加行;4不耽着色等性相及体性不分别加行。

就果与时间门分有三:1施与他六宝果加行;2微细粗重能清净加行;3结界加行故。

次第:明此等加行如是次第的因由者,谓于色等一切法由无耽着,于不住加行之加行起精进者,谓通达色等五处甚深、难测量及无量,其次令非真实加行耽着色等的初业者,以设大劬劳当得菩提,除彼以外易得授记及不退转地,不离出离近圆满菩提,及速疾得圆满菩提。其次能利他当得无增无减加行,其次总则法非法等,及色等不思议等差别,永断一切想的无分别者,由与施宝果殊胜清净究竟者,如前所说加行能令在心中生起加行故。是故以现观次第分,初生起次第,第六以上非生长者,谓第六加行是初业加行故。是故以初五加行总明生起加行理趣,若生起加行于境有境需无贪著初二加行,及通达三法生起以后由三显示故,彼等是《庄严光明论》所许,如《金鬘论》说。

界限:此处正说的加行界限,从大乘资粮道至最后心,此处主要正说的加行界限,从大乘加行道暖位至最后心。

辛二、修加行之得失分二:壬一、加行功德;壬二、加行过失。

壬一、加行功德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三·加行功德

——《般若经》卷439·9-440·4页

释加行功德

加行之前行法分四:一、释所得功德;二、释所舍过失;三、释所知性相;四、释依身中所作顺解脱分。

释所得功德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经说(439·9-440·4页):加行之后修般若波罗蜜多,是说魔不能作留难所余。“尔时舍利子白佛言,世尊,是谁神力,令彼恶魔不能留难诸菩萨摩诃萨,书写受持,读诵修习思惟,广说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典。佛告舍利子,是佛神力,令彼恶魔不能留难诸菩萨摩诃萨,书写受持,读诵修习广说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典。”

论释分三:

1、结合:论身建立“行相诸加行,德”加行后说加行功德的因由者,谓见加行功德,若先了知彼功德之因,即能修诸加行故,名结合见功德为前行,即能修诸加行,所以加行后说彼等功德。

2、根本:就释彼经义门,明加行功德,颂曰:“摧伏魔力等,十四种功德。”

3、解释:就词义门释谓“摧伏魔力等”,此中亦分:加行差别及因由二种。

1加行差别:谓摧伏魔力,乃至定当获得诸功德。

2因由:如数由诸佛加持,乃至圆满获得般若波罗蜜多,于不颠倒加行现前生起欢喜,而当得十四种功德。谓:有“十四种功德。”

(一)由佛威神力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此中显示摧伏魔力的功德,经云:“是佛神力,令彼恶魔不能留难,诸菩萨摩诃萨,书写受持读诵修习思惟广说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典。又舍利子,亦是十方一切世界诸佛神力”乃至“一切如来应正等觉,皆共护念修行般若波罗蜜多诸菩萨故。”释彼经义名摧伏魔力之功德者,谓如数名为佛加持力,修无倒加行现前当获得喜悦之菩萨。

(二)由诸佛护念而显智功德:“舍利子,若善男子善女人等,能于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典,书写受持读诵修习思惟广说,一切皆是十方世界诸佛世尊神力护念,令彼所作殊胜事业,一切恶魔,不能留难。”释彼经义谓诸佛护念诸功德,名为护念。由此以下类推。

(三)佛真实事业功德:“舍利子白佛言,世尊,诸菩萨摩诃萨,能于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典,书写受持”乃至“若善男子善女人等,佛眼观见。”释彼经义谓佛真实事业及智慧观见。(此品或此段经义广说般若经兴盛及佛法没灭)

(四)近正等正觉菩提功德。经说:“大乘善男子善女人等,近无上圆满菩提。”释彼经义谓近正等觉菩提。

(五)广大义利等功德。经云:“住菩萨乘诸善男子善女人等。”释彼经义谓定当获得大财大胜义、大果大异熟等大功德。

(六)观察境的功德:“舍利子,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典,我涅槃后,至东南方,渐当兴盛。”释彼经义谓观察境及能作事业。

(七)能圆满一切无漏法功德:“诸善男子善女人等,得闻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其心不惊不恐不怖,亦无忧悔。”释彼经义谓圆满一切无漏功德,及能圆满能对治法。

(八)宣说般若丈夫功德:“何以故,舍利子,我当为彼诸善男子善女人等,说一切相智相应之法。”释彼经义谓宣说甚深般若丈夫,及宣说一切相智。

(九)不能破坏(不能分开)功德:“舍利子,彼诸善男子善女人等,身心安定,诸恶魔王及彼眷属,尚不能坏求趣无上正等觉心,何况其余乐行恶者,毁谤般若波罗蜜多,能阻其心。”释彼经义谓不能破坏,及善友摄受。

(十)引生不共善根之功德:“舍利子如是大乘诸善男子善女人等,闻我说此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心得广大妙法喜乐,亦能安立无量众生于胜善法,令趣无上正等菩提。”释彼经义谓引发不共善根,及生大喜乐。

(十一)誓愿如实而行功德:“舍利子,是善男子善女人等,今于我前发宏誓愿,我当安立无量百千诸有情类,令发无上正等觉心。”释彼经义谓发宏誓愿义如实而行,及于彼誓愿词句而生随喜。

(十二)遍摄持广大果功德:“是善男子善女人等,信解广大,能依色声香味触,修广大施,修此施已,复能种植广大善根。”释彼经义谓遍摄持广大果,及欲乐甚深法。

(十三)引发一切有情义利功德。经云:“于诸有情,能舍一切内外所有,彼回向如是所种善根,愿生他方诸佛国土。” 释彼经义谓能引发有情义利,及能作有情义利。

(十四)未得及不全得般若波罗蜜多,令转变获得圆满功德。经云:“世尊,若菩萨摩诃萨,于六波罗蜜多,勇猛精进,常求不息,彼于此六波罗蜜多,为有得时不得时不”乃至“常于此六波罗蜜多,勇猛精进,欣求不息。”释彼经义,名为决定当得功德,完全获得般若波罗蜜多,于不颠倒加行获得喜悦。

论义是说:大乘加行功德(有法),汝有多种,于汝由修大乘加行力时,此中摧伏魔力,乃至后生中决定出生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故。总义分三:一、定相;二、差别;三、界限。

一、定相:成为自己能得的方便,由修大乘加行力所得的功德,是大乘加行功德的定相。若是加行功德,不悉(完全)是大乘加行的功德,因为声闻有加行功德故。

二、差别:此中若分有十四种:1修加行分位时,为摧伏魔力故,由诸佛加持;2引发加行功能义利,由如来护念;3引发彼加行殊胜义利,由诸佛智慧观见;4接近如来;5书写受持般若母的利益广大;6能作如来事业;7二障的对治法圆满;8获得诸如来宣说一切相智;9如来与善友摄持;10勤求世间诸法之欣喜等;11誓愿作一切有情义利如来皆随喜;12欲乐甚深广大增上胜解;13能作一切有情义利功能殊胜;14后生中亦能完全获得般若波罗蜜多故。

三、界限:从大乘资粮道第二刹那至佛地。

壬二、加行过失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四·加行过失

——《般若经》卷440·4-441·17页

第四、释加行过失

二、释所舍过失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440·4-441·17页魔事品、两不和合品):以上所说,修行般若波罗蜜多,生起诸功德所余,经云:“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诸善男子善女人等,发趣无上正等菩提,修行六波罗蜜多,成熟有情,严净佛土,赞说彼等功德,世尊,是善男子善女人等,云何应知留难魔事。佛言,善现,若菩萨摩诃萨,乐为有情宣说法要,应时言辩,不速现前,当知是为菩萨魔事。”(藏汉文经文义稍别)

(二)根本:就释彼经义门释彼加行过失有四十六种。

颂曰:当知诸过失,有四十六种。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由设大劬劳乃能获得。此中分:加行未生令生,已生安住,近违缘住有二十三种;缺乏顺缘有二十三种。

若于加行生、加行住和加行圆满随一留难魔事,是加行过失的定相。界限:从未入道乃至第七地。

修加行之过失有四十六种魔事,依自违缘有二十种:

一、谓修加行时长时勤劳乃能得知,由此疲厌;

二、修加行时速得辩才,由此憍逸;

(此二是依辩才而生)

三、修加行时,频申欠呿无端戏笑等,由身粗重令心散乱;

四、修加行时,由心粗重令心散乱;

五、修加行时,非理发起持诵等事;

(此三是由粗重而生)

六、修加行时,持取退转般若之因;

七、修加行时,于得一切相智之因甚深般若等退失信心;

八、修加行时,弃舍甚深般若,趣小乘道退失妙味;

九、修加行时,于小乘法寻求一切相智,退失摄持大乘;

十、修加行时,弃舍所得般若而于小乘法寻求一切相智,退失所为;

十一、修加行时,唯修小乘法便欲得一切相智,退失随顺因果;

十二、修加行时,执大乘法同小乘法,退失无上三身之因;

(此七是退失大乘之因)

十三、修加行时,于色身等众多欲尘起下劣寻伺辩才;

十四、修加行时,弃舍义理,唯着书写,为般若波罗蜜多;

十五、修加行时,执著无性为真实义;

十六、修加行时,执著文字为般若波罗蜜多;

十七、修加行时,执无文字为般若波罗蜜多;

十八、修加行时,贪著境界作意国土等;

十九、修加行时,味着利养恭敬称誉;

二十、修加行时,弃舍佛道于魔法中寻求善巧方便;

(此八是散失大乘之因)

依自他随一缺乏顺缘有二十三种:

二一、修加行时,闻者欲乐增上,说者懒惰增上,不能和合退失法行;

二二、闻者欲于此方听闻,说者欲往他方讲说;

二三、闻者少欲,说者大欲;

二四、闻者具足杜多功德,说者不具杜多功德;

二五、闻者勤修善业,说者勤作不善业;

二六、闻者广大好施,说者上品悭吝;

二七、闻者欲施,说者不受;

二八、闻者略说便领,说者广演乃知;

二九、闻者欲知三藏十二分教,说者不知;

三十、闻者成就六度,说者不具六度;

三一、闻者大乘法有方便善巧,说者无方便善巧;

三二、闻者已得陀罗尼,说者未得陀罗尼;

三三、闻者欲书写,说者不欲书写;

三四、闻者远离五盖,说者未离五盖[35],不能和合退失法行;

(此十四种是依说者过失)

三五、闻毁说地狱等诸苦深生怖畏,背弃利他而不往恶趣;

三六、闻赞说天趣等安乐贪爱善趣,退失大乘;

(此二依自过失)

三七、修加行时,说者欲独处远离,闻者好领徒众,不能和合退失法行;

三八、闻者欲随行,说者不许;

三九、说者为名利故而为说法,闻者不施;

四十、说者欲往有命难处,闻者不欲随往;

四一、说者欲往饥馑难处,闻者不欲随往;

四二、说者欲往多诸盗贼兵乱等处,闻者不欲随往;

四三、说者数数顾施主家欢喜散乱,闻者不乐,两不和合退失法行;

(此七是俱依自他过失)

依余违缘有三种:

四四、谓修加行时,有诸恶魔作比丘形,离间人法方便破坏;

四五、魔说伪假般若波罗蜜多;

四六、有诸恶魔作佛形象乱菩萨心,令于非实发生爱乐。

此上共为四十六种魔事。又彼二十三种缺乏顺缘中,有二十一种属于师资观待成过,或反上说,如弟子懒惰,师长欲乐增上等亦成过失。

论义是说:《金鬘论》说:“所知(有法),修大乘加行的过失或留难有四十六种。此中于加行未生令生,或已生安住或圆满。近住违缘有二十三种,缺乏顺缘有二十三种,共有四十六种。”

《心要庄严疏》说:所知(有法),修大乘加行的过失有四十六种:1依自己修加行违缘有二十种:1依辩才为缘有二;2依粗重为缘有三;3依退失大乘因为缘有七;4依散失大乘因为缘有八,共有二十种。2依自他随一缺乏顺缘有二十三种:1依说者阿阇黎有十四;2依闻者自己有二;3俱依自他过失有七,共有二十三种。3依余违缘有三。共为四十六种过失或留难。

总义:,

,

一、定相:加行生起、安住及圆满随一留难的魔事,是加行过失的定相。

二、差别:差别有四十六种。

三、界限:从未入道至第七地。

辛三、加行之性相分二:壬一、略标;壬二、广释。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五·加行性相

——《般若经》卷441·17-447·12页(总计)

壬一、略标

圆加行之五

第五、释加行所知的性相

三、释所知的性相分二:

(一)经说(441·17页):在加行过失处,由诸如来意念修加行者,令所作事业究竟,此般若母能生诸如来,是示导世间所说。“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说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能生如来应正等觉一切佛法,能与如来应正等觉一切相智,能示世间诸法实相”乃至“佛言,善现,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能生如来应正等觉所有十力。”此为问答。

(二)论释分二:一、结合;二、释义。

[一]结合:论身建立谓“德失及性相”。问:加行过失后,说加行性相是何因由?答:谓就所取功德及所舍过失门,所修诸加行者,是说需要了知加行性相为前行(先导),作如是说故,如其次第由取舍功德过失。是说所修诸加行者是由了知性相为先导,所以过失后而说彼等性相。

[二]释义分三:一、就自性门略标;二、就差别门广释;三、就数门摄义。

1、就自性门略标分:根本与解释二种。

(1)根本:就释经义门以略标加行性相之理趣。

颂曰:由何相当知,即性相分三:谓智胜作用,自性亦所相。

(2)解释:就词义门释,由修行作用,以此为诸加行能相(名相),即智相、胜相及作用相,由修行业用,以彼等即是所相(所表)自性之性相,性相者当知有四种。

论义是说:成为自所得果,能得般若波罗蜜多方便,止观双运菩萨瑜伽(有法),说汝名性相之因由者,谓汝是道般若波罗蜜多瑜伽的能相(象征、能表)故。此处所说的大乘加行性相(有法),于汝从言诠正理门分差别有多种,于汝有:大乘加行的智相、胜相、作用相和自性相等故。

总义分:1性相名相的建立;2了知性相为前行理趣;3明彼界限。

1性相名相的建立,分为破与立二种(破不录)。

2]立自宗分四:所相、名相(所表)、性相、如何表法。

(一)所相:谓烦恼相状等寂灭的菩萨有十六种瑜伽即是所相,彼即是“离烦恼状貌”所显。

(2)名相(所表)分:总与别二种。(初)总者:名加行性相之加行者,是道般若波罗蜜多瑜伽,彼的性相即名加行性相。(二)别:若以差别为缘,菩萨身中的体智(一切智)加行,道智加行,一切相智加行,胜出声闻独觉加行特别殊胜加行,是能作利他的作用特别殊胜诸加行,名为此处所说的名相。

(3)性相分:总与差别二种。初以总为缘,自所得之果如如能得般若波罗蜜多的方便止观双运菩萨瑜伽。以第二差别为缘,1如来出现世间等一切智行相随一所缘,通达小乘住种类的菩萨瑜伽;2空性无相等道智行相随一所缘的菩萨瑜伽;3如来见法乐住等,一切相智行相随一所缘的菩萨瑜伽;4不思议等殊胜的菩萨瑜伽;5利乐救护等作用殊胜的菩萨瑜伽,是此处所说的性相。

(4)如何表法分:总的认识与各各的认识。

1总的认识:由离烦恼状貌等的菩萨瑜伽十六种所相,为道般若波罗蜜多瑜伽相,是自所得之果,能得般若波罗蜜多方便止观双运的菩萨瑜伽。

2各各的认识:从后颂说“离烦恼状貌”等处(此处说十六自性)正说菩萨瑜伽初四种所相。菩萨身中的一切智加行相,了知如来出现世间一切智行相随一所缘,是通达小乘住种类的菩萨瑜伽。又“离烦恼状貌,障品及对治”显示所相。“如来出现世”等显示性相。从“难性”等处,正说利他披甲难行事等修行的菩萨瑜伽五种所相,是道智加行相,空性无相等道智行相随一所缘的菩萨瑜伽。又“难性与决定,所为无所得,破一切执著”是说由所相及空性无相等,显示彼性相。在所缘处正说体道殊胜等,是一切相智行相随一所缘的菩萨瑜伽七种所相,是一切相智加行相,如来见法乐住等,一切相智行相随一所缘的菩萨瑜伽。又“及名有所缘”等显示所相。“依真如法性”等显示性相。以“离烦恼状貌”的菩萨瑜伽十六所相,彼是胜出声闻独觉加行殊胜的加行相,是以不思议等殊胜的菩萨瑜伽。又“不思议无等”显示所相,彼有十六种所相,是利他修行作用殊胜加行相,是利乐救护等作用殊胜的菩萨瑜伽。又利乐等显示性相。显示诸所相,烦恼相状等。

界限:从大乘资粮道至最后心。

壬二、广释分四:癸一、智相;癸二、胜相;癸三、作相;癸四、自性相。

癸一、智相分三:子一、一切智加行相;子二、道相智加行相;子三、一切相智加行相。

子一、一切智加行相

2、就差别门广释分四:一智相;二胜相;三作用相;四自性相。

(1)智相分三:1一切智加行的智相;2道相智加行的智相;3一切相智加行的智相。

1一切智加行的智相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1]结合:大乘加行性相,就言诠正理门分四,此中智相有三智差别三种内,暂且初说菩萨身中一切智加行的智相,名结合彼智故。因一切智三种差别不同,所以暂且从一切智门说。

[2]根本:

颂曰:知如来出现,世界无坏性,有情诸心行,心略及外散,

知无尽行相,有贪等及无,广大无量心,识无见无对,

及心不可见,了知心出等,除此等所余,知真如行相,

能仁证真如,复为他开示,是摄一切智,品中诸智相。

[3]解释:就词义门释“知如来出现”等,此中一切智行相有十六。

第一、由如来胜出菩萨身中的一切智加行,显示了知能生如来力等,如经云(441·27-442·15页):“佛言,善现,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能生如来应正等觉,所有十力。”释彼经义谓“知如来出现”。

第二、一切智加行,依般若波罗蜜多,知如来出现世间,通达世间胜义中不坏。“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云何如来应正等觉,依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说示世间五蕴实相”乃至“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俱不说示五蕴有成有坏。”释彼经义谓“世间无坏性”及世间无坏。

第三、知一切有情心行:“复次,善现,一切如来应正等觉,皆依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普能证知无量无数无边有情心行差别。”释彼经义谓有情心行,即“有情诸心行”。

第四、知心摄略及心外散者:“复次,善现,一切有情,三界五趣,施设言说,若有色,若无色”乃至“一切如来应正等觉,依般若波罗蜜多,由法性故,能如实知诸有情类略心散心。”释彼经义谓“心略及外散”。是说略心及散心。

第五、知心无尽行相者:“善现,如来应正等觉,依深般若波罗蜜多,由尽故、离染故、灭故、断故、寂静故、远离故,能如实知诸有情类,略心散心。”释彼经义谓无尽行相,即“知无尽行相”。

第六、知有贪离贪心、有瞋离瞋心、有痴离痴心,离诸戏论体性有三种(六、七、八)。“复次,善现,一切如来应正等觉,依深般若波罗蜜多,能如实知诸有情类,有贪心、离贪心、有瞋心、离瞋心、有痴心、离痴心。”释彼经义谓“有贪等及无”,是说诸有情有贪心等的“等”字所摄离贪欲心。

第九、知广大心:“复次,善现,一切如来应正等觉,依深般若波罗蜜多,能如实知诸有情类所有广心。”释彼经义谓“广大”及广大心。

第十、知大心者:“复次,善现,如来应正等觉,依深般若波罗蜜多,能如实知诸有情类所有大心。”释彼经义谓“大”及大心。

第十一、知无量心:“能如实知诸有情类所有无量心。”释彼经义谓无量及“无量心”。

第十二、知无对心:“能如实知彼诸有情类,所有无见无对心。”释彼经义谓“识无见无对”及无对心。

第十三、知心不可见:“能如实知诸有情类,所有无色不可见心。”释彼经义谓“及心不可见”及心不可见。

第十四、知出等:“能如实知诸有情类心心所法,若出若没,若屈若伸。”释彼经义谓“了知心出等”及心出没等。

第十五、知出没心等真如行相者:“佛言,善现,一切如来应正等觉,依深般若波罗蜜多,如实知色如真如,无变异,无分别,无相状,无作用,无戏论,无所得。”释彼经义谓“除此等所余,知真如行相”是说出没等真如行相。

第十六、知如来自证真如,复为他所化众生宣说假立名言,建立真如,领悟真如,知真如殊胜,开示真如实际,摄为一切智一种。“复次,善现,五蕴真如,即有情真如,有情真如,出没屈伸真如。”五蕴真如,即十二处真如,十八界真如,即一切法真如。“由此故说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能生诸佛,是诸佛母,能示诸佛世间实相。”释彼经义谓“能仁证真如,复为他开示”是说如来现证真如,为他开示,假设名言,此等智相差别有十六种。

略摄彼等义谓“是摄一切智,品中诸智相”一切智如理诸加行,若如是所表,即是智的定相,是由一切智所摄。

论义是说:1谓于贪等烦恼现行;2贪等烦恼相状果三门粗重;3贪等的相因法处为非理作意,乐执补特伽罗等;4贪与无贪等所治品与能对治品,远离耽着的菩萨四瑜伽(有法),是菩萨身中的一切智加行,谓如来出现等,所缘一切智随一行相,通达小乘住种类,即是菩萨瑜伽故,显明彼相状即是彼的定相。

此处总义分四:1、恶见差别;2、略摄;3、是何补特伽罗;4、释名。(总说六十二见,十四无记,各派外道所执的断常二见等,经中广说,文繁且止,依尊法师的《略释》为准)

子二、道相智加行相

——《般若经》卷442·15-443·3页

2释道相智加行的智相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1]结合:释一切智加行的智相后,说道相智加行智相的因由者,谓由生起次第为缘作如是说故,所以在彼之后说道相智门。

[2]根本:

颂曰:空性及无相,并舍弃诸愿,无生无灭等,法性无破坏,

无作无分别,差别无性相,道相智品中,许为诸智相。

[3]解释:就词义门释谓:“空性”等。此中道相智加行的境有十六种。

第一:1知一切法空性;2知因无相;3知果无所愿有三种。经云(442·15-443·3页):“尔时三千大千世界,所有欲界色界诸天,各以种种天妙花香,遥散世尊而为供养,来诣佛所,顶礼双足,却住一面,俱白佛言,世尊,所说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以何为相。尔时佛告诸天众言,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以空为相,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以无相为相,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以无愿为相。”释彼经义谓“空性及无相,并弃舍诸愿”说明空性、无相及无愿有三种。

第四:1知顺缘起无生;2知还灭缘起无灭,颂文“等”字显示;3知无杂染;4知无离垢之清净;5知无取舍事(法);6知涅槃自性;7知法界事处无所依有七种,及知彼等亦如虚空相(性相)有八种。经云:“诸天子,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以无生为相,以无灭为相,以无染为相,以无净为相,以无取为相,以无自性为相,以无依为相,如虚空相。”释彼经义谓“无生无灭等”无生无灭等的“等”字摄无染、无净、无事、无自性、无所依,如虚空相六种。经说“无自性”是说应为了知自性,《二万颂光明论》云:“知自性”。《庄严光明论》云:“涅槃名为知自性”。

第十二:1知天人等法性无错乱(无破坏)或无舍(无破坏);2知因缘无行(无造作);3知法性无分别;4知诸法行相无差别;5知胜义中无一切性相有五种。释彼之义谓“法性无破坏,无作无分别,差别无性相”。经说法性无破坏、无造作、无分别、无差别、无性相。

总摄彼等义谓“道相智品中,许为诸智相。”如是智相差别有十六种,若表道相智加行,即是智的性相,即由道相智所摄。

论义是说:1胜义中无披甲利益有情,名言中披甲利他于涅槃,修披甲难行;2不随余乘之性相,决定安住唯一大乘;3三无数劫所修之三大,为修行所为;4所修、修者、修诸法,通达胜义中不可得的不可得;5于一切法破除一切实执耽着,破除耽着在菩萨身中之自性五瑜伽(有法),是道相智加行,是空性无相等道相智行相随一所缘的菩萨瑜伽故。显示彼相状,即是彼的性相。

子三、一切相智加行相

——《般若经》卷443·3-443·21页

3释一切相智加行的智相分三:

[1]结合:释道相智加行的智相后,明一切相智加行智相的因由者,谓以生起次第为缘如是说故,名为结合以下说一切相智门。

[2]根本:一切相智加行的智相

颂曰:依真如法住,恭敬善知识,尊重及承事,供养无作用,

及了知遍行,能示现无见,世间真空相,说知及现见,

不思议寂静,世间灭想灭,一切相智中,是说诸智相。

[3]解释:就词义门释,即如来真如法性,此中一切相智的加行境有十六种。

第一:1了知如来见法乐住;2了知若宣说般若母应敷设座等恭敬;3了知所修教示(佛语)应恭敬上师(善知识);4了知宣说功德等应生欢喜;5了知应以散宝花等供养,如其次第有五种。“尔时世尊告具寿善现曰,善现,当知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是诸佛母,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能示世间诸法实相,是故如来应正等觉依法而住,供养恭敬,尊重赞叹,摄受护持所依住法(知恩报恩等)。”释彼经义谓“依真如法住,恭敬善知识,尊重及承事,供养”,是说如来依法而住,应恭敬,应尊重善知识,应欢喜承事,应供养。

第六:1了知由生灭及由自性空应恭敬等无作用;2了知一切境遍行无着转;3了知色等境(义)真如中全无所见,名言中显示见真如。此三种如其次第,“复次,善现,一切如来应正等觉,无不皆依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于一切法无作无成,无生智转”乃至“能生如来应正等觉,亦能如实示世间相(佛言依世俗说)。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如来常说一切法性,无生无起,无知无见。”释彼经义谓“无作用,及了知遍行,能示现无见”,是说无作用,遍行和无所见义。

第九:1了知蕴等世间空性行相;2了知摄受所化眷属宣说世间自性本空;3了知成熟所化众生身中证知世间空性;4了知解脱所化众生现见世间空性,有四种。释彼经义(经文不录)谓“世间真空相,说知及现见”。是说:1了知世间空性行相;2宣说世间空性;3证知世间空性;4现见世间空性。

第十三:1了知五蕴真如不思议;2了知五蕴法性一切戏论皆寂灭;3了知世间境有漏五蕴灭;4了知灭除五蕴有境心取舍,或此世间及他世间想灭有四种。(经文不录)释彼经义谓“不思议寂静,世间灭想灭”,是说明:1不思议;2寂灭;3世间灭;4想灭。

总摄彼等义谓“一切相智中,是说诸智相”。如是一切相智的智相差别有十六种,若表一切相智加行,即是智的性相,是由一切相智所摄。

论义是说:1一切智及道相智境法差别,所缘体道,行相及真如;2所取一切法及非所取起耽着,通达远离取不取边之不同;3由智一切法无着的无着碍;4由能取所取不可得通达有所依之空性;5通达真如性无去来之无行;6通达色等无自性无生之无生;7有法、无法、二俱、俱非蕴界体性真如不可得故,通达者谓真如不可得,缘一切相智随一行相之菩萨身中自性七瑜伽有法,是一切相智加行,是如来见法乐住等,一切相智行相随一所缘的菩萨瑜伽故。彼相状即是彼的性相。一切相智加行境有十六种者,谓依一切相智加行,从如来见法乐住,乃至了知灭除五蕴取舍,或此世间他世间异想有十六种故。

癸二、胜相分二:子一、略标;子二、广释。

子一、略标

——《般若经》卷444·1-445·11页

二、释胜相分:结合及释义二种。

(一)结合:如前九颂总明智相加行,在智相之后以四颂释胜相者,谓以智相(性相)行相,总则能生佛智作为遍知加行,是为了知彼等如是殊胜,应知是所为故。如是此处以九颂说明智相总的自性,应知是以智之行相部分殊胜,所以由智的性相后以颂说明胜相。

(二)释义:菩萨身中十六体性,彼即胜出加行特别殊胜。谓“由难思等别”。此中分三:一、就差别法数门略标;二、就自性门广释;三、不正说小乘极为应理。

一、就差别法数门略标分:根本与解释二种。

1、根本:

颂曰:由难思等别,胜进谛行境,十六刹那心,说明殊胜相。

2、解释:释彼之义谓由难思及无比等差别为缘,明苦等谛有境心苦法与苦类智忍,及以智相十六种,若表道相智等加行,即是胜相(性相)。

子二、广释

(二)就自性门广释分三:

[一]结合:何为难思等差别法?就问门结合,是问难思等差别云何。

[二]根本:广释前面颂义,即难思与无比。

颂曰:不思议无等,超越诸量数,摄圣智者了,证知诸不共,

通疾无增减,修行及正行,所缘与所依,一切并摄受,

及无味当知,十六殊胜性,由此胜余道,故名殊胜道。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谓由应正等觉等而说。此中分:殊胜体,及超胜二种。

1、殊胜体分:苦谛集谛灭谛道谛四刹那殊胜。

(1)苦谛:能行佛智四因:1超过分别行境名不可思议;2以无能比喻名为无等;3真实中超过名言是所能称量名超越诸量;4胜出以言诠等数真实中超出数量,显示通达苦谛自性四殊胜。“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为大事故,出现世间;为不可思议事故,出现世间;为不可称量故,出现世间;为无数量事故,出现世间;为无等等事故,出现世间。”释彼经义谓“不思议无等,超越诸量数”。谓以正等觉等,能善遍取般若慧力,即名不思议、无等,真实中超过所量、真实中超过数量。

(2)集谛:1如能舍王位付嘱大臣能作彼事(喻事是大法王,付嘱般若波罗蜜多),如般若母无分别所摄一切圣补特伽罗,摄一切断证功德;2了知智者所应觉了如是之义;3遍知不共之殊胜非声闻独觉所行境甚深广大事;4了知速疾殊胜不错,显示集谛有境心,法忍等四刹那殊胜。“佛告善现,如是如是,如汝所说”“何以故,善现,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能成办布施波罗蜜多,亦能成办净戒安忍精进静虑波罗蜜多,亦能成办内空”乃至“亦能成办道相智一切相智。善现,如刹帝利灌顶大王,威德自在,降伏一切,以诸国事,付嘱大臣,端拱无为,安稳快乐,如来亦尔。为大法王,降伏一切。”是说声闻独觉菩萨一切佛法,付嘱般若等。释彼经义谓“摄圣智者了,证知诸不共,通疾”。是说:1所摄一切圣补特伽罗;2智者所应了知;3遍知非声闻等行境之事;4观待自宗了知神通最极速疾。

(3)灭谛:1世俗谛体性一切法无减,胜义谛体性一切法无增,了知远离增益损减边;2了知施者等见三轮垢染清净胜解施等与作意,了知恒常修习殊胜;3了知由胜义中三轮清净加行经多劫中修行所得,当成就福德智慧不颠倒之殊胜;4由了知无分别耽着所缘施等一切法,受持不舍般若波罗蜜多的所缘殊胜,显示灭谛有境心,法忍等四种殊胜。“尔时欲色界诸天众,俱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最为甚深,难见难觉,不可寻思”等。释彼经义谓“无增减,修行及正行,所缘”。是说:1依世俗谛及胜义谛一切法无减无增体性;2依三轮清净恒常修行施等波罗蜜多;3正加行经多劫修行,当真实成就福德智慧;4所缘一切法无分别。

(4)道谛:1了知所依殊胜;2了知无缺殊胜;3了知遍摄持殊胜;4(了)知无味着殊胜。是道谛有境心,法忍等四殊胜。“佛告善现,譬如泛海,所乘船破,其中诸人,若有取木器物浮囊板片死尸为依附者,定知溺死,不至彼岸。”乃至“菩萨摩诃萨,终不中道退入声闻,或独觉乘”乃至“譬如有人年百二十,老耄衰朽,复加重病”乃至“菩萨摩诃萨以如是方便善巧遍摄持,当成无上正等正觉。”释彼经义为“所缘与所依,一切并摄受,及无味当知”。是说:1法界自性为菩萨所依;2愿等波罗蜜多圆满因之资粮;3由善知识方便遍摄持;4无耽着味着。如是名为“十六殊胜性”者如其次第为苦等谛诸刹那殊胜。

2、超胜:“由此胜余道,故名殊胜道”。是说谁能胜出声闻等道,即是趣入菩萨等道相智第二殊胜道。

(三)不正说小乘极为应理:是故彼等者由生起远离耽着殊胜等性相,易于了知故不解说。

论义是说,烦恼相状等寂灭的菩萨十六瑜伽(有法),是胜出声闻独觉加行最极殊胜的加行,是不思议等为殊胜的菩萨瑜伽故。显明彼(征)相状是彼的性相,大乘加行胜相有十六种者,谓四谛有境心,智忍十六刹那殊胜的性相有十六种故。

癸三、作用

——《般若经》卷445·11-446·8页

三、释作相分三:

(一)结合:大乘加行胜相之后,说大乘加行作相的因由者,应知由胜相胜出声闻独觉加行最殊胜,由诸加行能成办利他作用故,说有二颂,名为结合加行,若是由胜相决断(部分)诸作用,即是此处二颂作用的性相。

(二)根本:于彼作相分十一种。

颂曰:作利乐济拔,诸人归依处,宅舍示究竟,洲渚及导师,

并任运所作,不证三乘果,最后作所依,此即作用相。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是说作未来的利乐等。此中分:1、菩萨身中一切智加行作相;2、道相智加行作相;3、一切相智加行作相三种。

1、菩萨身中一切智加行的作相分三:1未来后生利乐的作相;2此生利乐的作相;3济拔利乐的作相三种。经云(445·11-446·8页):“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诸菩萨摩诃萨能为难事,于一切自性空中,希求无上正等菩提,欲证无上正等菩提。佛告善现,如是如是,如汝所说。”又云:“善现,云何菩萨摩诃萨,为诸世间得义利故,发趣无上正等菩提,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为欲解脱一切有情诸苦恼事。”又云:“善现,云何菩萨摩诃萨,为与世间作皈依故,发趣无上正等菩提。”乃至“作舍宅故”。释彼经义谓“作利乐济拔”。是说:1作未来利乐;2作此生利乐;3以引发无苦非异熟法性义利,是一切智利乐等之差别有三种。

2、道相智加行作相分七:1皈依作相;2住处作相;3亲眷作相;4洲渚作相;5导师作相;6任运作相;7不作证三乘果作相有七种。释彼经义(经文不录)谓“诸人皈依处,宅舍示究竟,洲渚及导师,并任运所作,不证三乘果”。是说:1毕竟利乐;2灭除苦因;3通达生死涅槃平等性;4通达自他义利所依性;5成办利他;6一切有情义利任运而转;7不作证以三乘出离果。此等时中以如实修行义利,是道相智皈依等的作相有七种。

3、一切相智加行作相:作所依事唯有一种。经云:“善现,一切法色本性,不可超越彼等本性。”乃至“无量善友摄受护念,乃于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能生净信及生胜解。”释彼经义谓“最后作所依”。是说一切相智宣说一切法成办义利,是一切相智所依事业一种。

略摄彼等义,即“此即作用相”。如是以作用行相,如是若表三智加行,即是作用的定相。

论义是说,由烦恼相状等寂灭的菩萨十六种瑜伽(有法),是修行利他作用殊胜加行,是利乐济拔等作用殊胜的菩萨瑜伽故。显示彼相状即是彼的性相。大乘加行的作相有十一种,以一切智加行为缘的作相有三;道相智加行为缘的作相有七;一切相智加行为缘有一种故。

癸四、自性相

——《般若经》卷446·8-447·12页

四、释自性相分三:

(一)结合:以作用相十一种,作为能了知生起利他圆满诸加行的自性,即在此自性处以三颂显示故,名以结合作相若了知诸自性,即是此三颂的自性相。

(二)根本:明自性相有十六种:

颂曰:离烦恼状貌,障品及对治,难性与决定,所为无所得,

破一切执著,及名有所缘,不顺无障碍,无迹无去生,

真如不可得,此十六自性,由如所相事,许为第四相。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谓欲贪等烦恼。于此等根本与释义分:一、释自性各各义;二、释略义所表理趣二种。

1、释自性各各义分三:一、一切智加行自性相;二、道相智加行自性相;三、一切相智加行自性相。

一、一切智加行自性相有四种:1远离贪等烦恼现行;2远离彼贪等烦恼的相状粗重果;3远离彼贪等的相貌因事(事物)现象(状况),持乐净等非如理作意,及执五蕴等谛实;4远离耽着贪无贪,瞋无瞋,痴无痴,所治品与对治品之自性有四种。经云(446·8-447·12页):“具寿善现复白佛言,世尊,若菩萨摩诃萨,能于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生于净信及生胜解,是菩萨摩诃萨心,何性何相,何状何貌。佛告善现”乃至“心以调伏贪瞋痴及远离贪瞋痴,为性为相,为状为貌。”以及无贪寂灭性。释彼经义谓“离烦恼状貌,障品及对治”是说:1了知贪等烦恼性;2了知贪等烦恼相状身粗重;3了知烦恼状貌非如理作意;4了知贪无贪等所治品与能对治品一切皆空性,即名远离一切智自性有四种。

二、道相智加行自性相有五种:1在胜义中无披甲作有情义利,在名言中披甲解脱有情忧苦的难性自性;2以不堕小乘自性决定趣一大乘自性;3长久修行修三大所为事的所为自性;4通达所修修者修法,在胜义中不可得的无所得自性;5从般若母至一切相智之中,破除执著诸法的无执著自性有五种。释彼经义(经文不录)谓“难性与决定,所为无所得,破一切执著”。是说:1在胜义中无解脱有情忧苦的难性;2不堕余性相决定一乘;3长久所修殊胜所为;4所修、修者、修法不可得;5破除执著一切法如是清净者,是道相智自性五种。

三、一切相智加行自性有七种:1一切智及道相智所缘境中差别之事体道行相,及缘真如自性;2破除执著世间之所取及非所取,从色乃至一切相智之间,通达执著一切法远离所取非所取边,与世间一切法不顺自性相;3由智了知色等一切无障碍自性相;4通达所取能取胜义中不可得无所(依)迹自性相;5通达真如无去来自性相;6由色是无自性空性通达无生自性相;7通达有性无性二俱二非第三聚本性,真如不可得自性相,如其次第有七种。释彼经义(经文不录)谓“及名有所缘,不顺无障碍,无迹无去生,真如不可得”。如是以此十六自性,如是所相三智加行性相,许为第四自性的性相。

2、释略义所表理趣:就数门摄义:总则若总摄为一,加行性相有九十一种。三智相各有十六,胜相有十六,作相有十一,自性相有十六,加行性相总有九十一。

论义是说:远离烦恼相状等菩萨十六瑜伽(有法),于汝显示性相名言的因由者,谓汝是能表十六加行之事,作如是说故。是说大乘加行自性相有十六种,谓此中一切智加行自性相有四,道相智加行自性相有五,一切相智加行自性相有七种故。(初)一切智加行自性相者谓:1远离烦恼;2烦恼状貌;3所治品与4能对治品的自性相有四种故。(二)道相智加行自性相,谓有:1难行事自性相;2决定一乘自性相;3所为自性相;4无所得自性相;5无执著自性相有五种故。(三)一切相智加行自性相,谓:1有所缘自性相;2与一切世间不顺自性相;3无障碍自性相;4无迹(无基础、空)自性相;5无去自性相;6无生自性相;7真如不可得自性相有七种故。

庚二、从顺解脱分释生起次第分三:辛一、明正所为机;辛二、生能熟道之次第;辛三、生殊胜现观之次第。

辛一、明正所为机分二:壬一、道总相;壬二、明正所化机。

壬一、道总相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六·大乘顺解脱分

——《般若经》卷447·12-448·1页

第六、释大乘顺解脱分

第四、释依身中所作顺解脱分分二:一、经说;二、论释。

一、经说(447·12-448·1页):如《真如品》中说,菩萨摩诃萨,失坏六十有法,成为小乘阿罗汉,虽亲近承事五百佛而修行布施等,但不以般若波罗蜜多及方便善巧所摄受之余。经云:“舍利子,是菩萨乘补特伽罗,从初发心,乃至究竟,常不远离一切智智心,于一切时,大悲为上首,虽修布施、净戒、安忍、精进、静虑,亦修般若而不取相。”乃至“修一切相智而不取相。”“摄受般若波罗蜜多,常不远离方便善巧。”

二、论释分:结合与释义二种。

(一)结合:前说功德过失性相解脱,加行性相之后,说顺解脱分的因由者,谓顺解脱分具足善法,唯在身中生起,从诸加行性相门即能了知生起,如是说故。是对顺解脱分的善根说为回复加行生起遍知,名顺解脱分。

(二)释义分二:一、自性;二、差别。

[一]自性分根本与解释二种。

1、根本:就释经义门名顺解脱分。

颂曰:无相善施等,正行而善巧,一切相品中,谓顺解脱分。

2、解释:就词义门释,谓由所缘无相之智的行相,从施等波罗蜜多至一切相智,在自身中善巧生起者,谓现证圆满一切行相,于此许为是顺解脱分。

壬二、明正所化机

[二]差别分三:

1、结合:“缘佛等净信”等二颂有法,有所为者,谓施等在自身中善巧生起,为显示彼故所说,名结合。何为善巧?为显彼故即说颂文。

2、根本:

颂曰:缘佛等净信,精进行施等,意乐圆满念,无分别等持,

知一切诸法,智慧共为五,利易证菩提,许钝根难证。

3、解释:就词义门释,“净信”与“精进”等,彼亦分体性与身中差别有二。

(1)体性:谓:信、精进、念、定及慧的本身即具有顺解脱分如次有五种。释彼之义(经文不录)谓:“缘佛等净信,精进行施等,意乐圆满念,无分别等持,知一切诸法”。是说:信、精进、念、三摩地(定)、般若慧殊胜根,无自性。如数谓:佛、施、意乐圆满、无分别、一切法,是善巧遍知一切行相的五种境。

(2)身中(相续)差别:信等利根或上根,易得圆满菩提,信等钝根或下根,则难得圆满菩提,以及信等中根如次有三。“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说诸佛无上正等菩提,极难信解,甚难证得。”乃至“时舍利子语善现言,由此因缘,诸佛无上正等菩提,极难信解,甚难证得,所以者何?诸菩萨摩诃萨,观一切法都无自性,皆如虚空,譬如虚空不作是念,我当信解,疾证无上正等菩提。”释彼经义谓“利易证菩提,许钝根难证”。如此一切是说非得无上菩提,于信等上等利根易证无上正等菩提,说名钝根难证。若以法性力,诸中根者证独觉菩提,诸下根者证声闻菩提。

此处论文可分:总义与论义二种。

一、总义分四:一、资粮道之所依身;二、能依资粮道自性;三、相状;四、释名。

(一)资粮道之所依身分:身所依与心所依二种。

[一]身所依:大乘资粮道六道众生之所依身皆有新生之小乘资粮道者,唯三洲男女身皆有新生之所依,是毗婆沙师所许。如《俱舍论》云:“殖在人三洲”。是说顺解脱分,唯三洲人。三恶趣无,无般若故。诸天无,无厌苦故。北洲无者以无厌离心及般若故。(见《俱舍论释》)

[二]心所依:由已得诸静虑根本定,名静虑根本定;尚未得彼名近分静虑;诸未得是依欲心生起。

(二)能依资粮道自性:自性者谓闻思所生为主,亦有修所生。如《集论》云:“何等资粮道,谓诸异生所有尸罗,守护根门,饮食知量,初夜后夜当不睡眠,勤修止观,正知而住。复有所余,进习诸善,闻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修习此故,得成现观,解脱所依器性。”《俱舍论》云:“闻思成三业。”是说顺解脱分,闻思所生唯散地,故三业为体。密意是说非是修所生为主,是故,一切相智于自身中修习善巧的菩萨法现观,即是此处正说顺解脱分的定相。若分有下中上三品。

(三)相状:总则,何时若已生起真实希求解脱之心,即安立为顺解脱分,是得大乘顺解脱分的相状者,谓缘生死过患,闻说无我及涅槃功德教诫,身毛皆竖,涕泪悲泣,应知有顺解脱分的善根,如见夏季芽生,便知有种。大乘资粮道殊胜者,谓后当说(法身品)二十一聚无漏智所摄的现观一切正理,由闻思断除增益,随后修习一切现观,若生起殊胜受用,为大乘资粮道殊胜,及是三无数劫成佛道之初,即是大乘顺解脱分,是此处正说安立得大乘顺解脱分。于彼无尽甚深义,不惊不怖,无有恐惧等,亦是得大乘资粮道的相状。如《二万颂光明论》云:“谁能作证顺解脱分,此的相状有三种,谓心不退不怖的性相;不恐不惧的性相;意不悔不惊的性相。”

(四)释名:为各自获得菩提故,若从无始积集资粮之道,即名资粮道;由于是与得解脱随顺之道,即名顺解脱分。

二、论义是说:菩萨资粮道利根身中的智(有法),是此处正说大乘顺解脱分,一切相智于自身中修行善巧是菩萨的法现观故。

菩萨资粮道利根(有法),善巧修习信等五境,是:1缘正法的信心;2修习一切善法的精进;3意乐圆满的大乘发心;4无分别三摩地;5善巧修习缘如所有尽所有诸般若慧故。大乘顺解脱分就体性门分有五种,是以信等五根所摄有五种故。1以大乘不共皈依为缘,是善巧道的根本信心;2总以学行为缘是善巧精进;3以行的所依发心为缘,是善巧意乐圆满;4学最后定慧二波罗蜜为缘,是善巧定慧故。庄严所为的所化众生(有法),于汝有二种者,谓于汝利根钝根二种故。

辛二、生能熟道之次第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七·大乘顺抉择分

——《般若经》卷448·1-448·7

第七、释大乘顺抉择分

第二、释殊胜加行在身中生起的修行次第分三:一、殊胜加行生起之时;二、已生起殊胜加行所依的补特伽罗;三、彼补特伽罗修行次第。

一、殊胜加行生起之时分二:一、正说;二、断重复过。

(一)正说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一]结合:论身建立谓“顺解脱抉择”是说顺解脱分后,说顺抉择分的因由者,谓顺解脱已在身中生起,欢喜利他,当出生顺抉择分,作如是说故。是说已生起顺解脱分之欢喜心,当出生顺抉择分。

[二]根本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448·1-448·7页):“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若菩萨摩诃萨,欲疾成办所求无上正等菩提,当于何住,应云何住。佛告善现,若菩萨摩诃萨,欲疾成办所求无上正等菩提,当于一切有情,住平等心。

2、论释:释彼经义

颂曰:此暖等所缘,赞一切有情,缘彼心平等,说有十种相,

自灭除诸恶,安住布施等,亦令他住彼,赞同法为顶,

如是当知忍,自他住圣谛,如是第一法,成熟有情等。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谓通达一切行相现前圆满。此中亦分:一、各各解释;二、略义。

1、各各解释分:暖、顶、忍、世第一法。

(1)暖:暖分下中上三品,如其次第有三种。经云:“若菩萨摩诃萨,欲疾成办所求无上正等菩提,当于一切有情,住平等心”等。释彼经义谓“此暖等所缘,赞一切有情,缘彼心平等,说有十种相”。谓通达一切行相现前圆满,有:1平等心;2大慈心;3饶益心;4无瞋恚心;5无恼害心五种。又其余五种:当于一切有情:1起父母心;2如兄弟姊妹心;3如子女心;4如亲朋心;5如亲族心。如是缘一切有情者许为暖。初二心是下品暖行相者,谓欲此生成办利他故。其次三心为中品暖行相者,谓欲此生后生饶益他故。其次五心是上品暖行相者,谓欲此生后生俱成办利他故。

(2)顶:顶分下中上三品,如其次第有三种:经云:“应自离害生命;亦劝他离害生命;恒正称扬离害生命法。”“应自圆满六波罗蜜多;亦劝他圆满六波罗蜜多;恒正称扬圆满六波罗蜜多法。”“应自住十八空;亦劝他住十八空;恒正称扬住十八空法。”释彼之义谓“自灭除诸恶,安住布施等,亦令他住彼,赞同法为顶”经义是说,善不善如数断除及受持门,遮止及趣入之自体;就彼之门亦令他离罪业,住善法清净加行有二种;自他趣入真如称扬赞叹二种同法,名为无边,以彼等缘诸有情者即名为顶。

(3)忍:忍分下中上三品所缘,如其次第有三种:经云:“应自知苦、断集、证灭、修道。亦劝他知苦断集证灭修道,恒正称扬知苦断集证灭修道法。”“应自起证预流果智,而不证实际得预流果。”“应自入菩萨正性离生位”等。释彼之经义谓“如是当知忍,自他住圣谛”。是说顶位以自他所依之差别,如是所缘与行相清净,如是以加行与称扬同法诸行相,缘自他所依苦等谛者是名为忍。

(4)世第一法:世第一法亦分下中上三品所缘如其次第,经云:“应自严净佛土成熟有情。”“应自起菩萨神通”“应自起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乃至“说是菩萨所住法时,二千菩萨得无生忍。”释彼经义谓“如是第一法,成熟有情等”。如前所说,唯自他所依,以能成熟能解脱等清净行相,所缘有情者即是世第一法。

2、略义:如是即是顺抉择分。

论义是说:大乘加行道(有法),是所缘一切有情者,就见一切有情心平等门所缘故。此中亦有以大乘加行道暖,于一切有情心平等十门所缘者,谓下品暖于一切有情贪瞋品类未断平等心;以欲成办现在利义慈心行相所缘,以中品暖欲成办未来利益心所缘;以破憍慢于他安乐无瞋心所缘;以无恼害心所缘,上品暖以男女老年如父母心所缘;等辈如兄弟姐妹心所缘;少年如子女心所缘;饶益亲友心所缘;坚意朋友心所缘;及亲属心所缘故。

大乘加行道顶于一切有情心有三种所缘,自离不善处,于他所化众生离不善加行;自住施等善法,劝勉他所化众生住善法加行为一种;劝勉他所化众生自能行善恶取舍、自语称扬赞叹;由心欢喜见同法行时亦称扬赞叹,二者由三门所缘。

下品顶处自离害生命,亦安他所化众生;并加称扬离害生命法,未待劝勉能作称扬欲乐欢喜。中品时自住六波罗蜜,乃至亦劝他安住,安立彼如前;上品时自住内空,乃至修顺逆十二缘起,亦安立他住如前故。

大乘加行道忍时于一切有情心有三种所缘,下品自住知四谛乃至安立他住四谛三种。中品时虽自知预流果智而不作证实际得预流果,乃至安立他等三种。上品时自住菩萨见道的因,亦安立他等所缘故。

世第一法,于一切有情心有三种所缘,谓下品时自住成熟有情等;乃至令他安住,不待劝勉以语称扬;以欢喜心作同法者赞扬三种所缘。中品时自起菩萨神通,亦安立他等三种所缘。上品时自起一切相智,断除贪等习气结生烦恼,安立他等有三种故。

若略摄此处义,正说大乘顺抉择分(有法),主要是后得智之体性,意乐加行圆满以十九种所缘有情,是故主要以方便分为殊胜,是此处正说的菩萨义现观,是此处正说大乘顺抉择分的性相。

(二)断重复过:由于修习一切行相、道和体的种种差别,如其次第,于一切相智等现观三种中,以通达世间顺抉择分为先导,是通达出世间的见道和修道,圆满现证一切行相等有三种者,令修习辗转向上分位差别,由一切行相殊胜道所摄的无漏智,由令下中上三品渐次生起,同时为生起所破故,应知顺抉择分等是就名言中所说。(恐文繁不录)

辛三、生殊胜现观之次第分二:壬一、不退无上菩提之相;壬二、引发三身之殊胜道。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八·有学不退僧

——《般若经》卷448·7-450·18页

壬一、不退无上菩提之相分二:癸一、略标;癸二、广释

第八、释有学不退转相

二、释已生起殊胜加行所依的补特伽罗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448·7-450·18页):“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我等当以何行状相,知是不退转菩萨摩诃萨。佛告善现,若菩萨摩诃萨,能如实知诸异生地,诸声闻地,诸独觉地,诸菩萨地,诸如来地。如是诸地,有说有异而于诸法真如理中,无变异,无分别,皆无二无分。”乃至“知是不退转菩萨摩诃萨。”这是总显不退转相,乃至各各分别解说。

(二)、论释分:结合与释义二种。

[一]结合:论身建立谓“抉择,有学不退众。”是说顺抉择分后,说不退转相的因由者,谓从如前所说顺抉择分,当出生不退转相,如是说故。不退转菩萨僧由顺抉择分所生,是不退转菩萨的定相。

[二]释义分三:一、就相状有门略示;二、广释有法相状体性;三、略摄相状与有相状义。

1就相状有门略示分:根本与解释二种。

(1)根本:就略示经义门释

颂曰:从顺抉择分,见修诸道中,所住诸菩萨,是此不退众。

(2)解释:就词义门释,从四顺抉择分,及见道与修道解说,通

达彼彼(加、见、修)以为方便所安住,彼等即是有学不退转菩萨僧。

论义是说:得不退转相的菩萨有三种者,谓有得不退转相加行道利根菩萨;见道中根菩萨;住清净地的钝根菩萨故。

总义分五:一、不退转补特伽罗的体性;二、差别;三、不退转义;四、不退转相;五、由彼相以表不退转规则。

一、不退转补特伽罗的体性:于色等上退转实执现行等四十四相状,在身中随得一种之菩萨,是得不退转相状菩萨僧的定相。

二、差别:得不退转相的菩萨加行道等有三种,若是圆满无上菩提不退转的菩萨,不悉是得不退转相的菩萨,首先大乘定性菩萨在资粮道者,圆满无上菩提虽是不退转僧,但未得不退转相,说明虽有不退转,但未得不退转相,与《金鬘论》所说相同。

三、不退转义:就意乐门说,唯独自已希求解脱之意乐,能克制生起现行之机缘;就加行门说若通达方便智慧坚固,安立为得不退转相。若是专为自己希求解脱不起意乐现行的补特伽罗,就意乐门说不悉是得退转相,因为钝根菩萨加行道,即是与彼补特伽罗相同故,身中同彼意乐现行的菩萨在加行道无有故,彼无有舍大乘发心故。若通达方便智慧获得坚固,就加行门说不悉是获得不退转,因为住大乘加行忍位的钝根菩萨亦得彼故,由彼得大乘加行道忍故。

四、不退转相:于谁自具的补特伽罗圆满无上菩提业,作为坚信不退转即能成办清净者,即是不退转相的体性。此中若分有:加行道不退转二十种相,见道不退转十六相,修道不退转八相,总有四十四相。

五、由彼相以表不退转规则:加行道利根菩萨(有法),具足智慧殊胜者,就空性种类差别无边门所显示等,是具足身语名言殊胜的菩萨故。加行道利根菩萨(有法),具足方便殊胜者,谓不忍有情有少许苦的身毛皆竖,涕泪悲泣等,是具足身相(相状)殊胜的菩萨故。加行道利根菩萨(有法),就专为自己希求解脱的意乐现在机缘已灭尽门为因,是具有功能威力圆满出生菩提者,因为是通达方便智慧殊胜坚固,安住大乘顺抉择分的菩萨故。

癸二、广释分三:子一、加行道不退转相;子二、见道不退转相;子三、修道不退转相。

子一、加行道不退转相分二:丑一、略标;丑二、广释。

丑一、略标

2、广释有法相状体性分:结合与释义二种。

(1)结合:得不退转相三种补特伽罗,彼的性相若是不同异别,即是就询问门结合,是问彼等性相云何不同。

(2)释义分三:一、释加行道不退转相;二、释见道不退转相;三、释修道不退转相。

〈1〉释加行道不退转相分:略标与广释二种。

[1]略标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1]结合:彼等之初释加行道不退转相的因由者,谓以生起次第为缘如是说故,名为结合,且以一颂为安住顺抉择分等之定相。

[2]根本:略标释加行道不退转相

颂曰:由说于色等,转等二十相,即住抉择分,所有不退相。

[3]解释:就词义门释,谓于遮转色等,及尽疑惑等行相有二十种相,当知是安住顺抉择分不退转的定相。其义是说,得大乘加行道,得后得智住暖位的利根菩萨(有法),是不退转圆满无上菩提业者,因为是遮转于色等分别实执现行等二十种相(相状),于自身中随一所得的菩萨故。加行道有二十种不退转相,从遮转色等分别实执现行,至“诸佛欢喜行”有二十种故。

[2]广释分三:

[1]结合:“由于色等转”六颂有法,有所为者,有问:何为于色等转等的性相?为答彼问,名为结合。何为遮转等性相?为显彼等故此处有六颂。

[2]根本:广释二十种相:

颂曰:由于色等转,尽疑惑无暇,自安住善法,亦令他安住,

于他行施等,深义无犹豫,身等修慈行,不共五盖住,

摧伏诸随眠,具正念正知,衣等恒洁净,身不生诸虫,

心无曲杜多,及无悭吝等,成就法性行,利他求地狱,

非他能牵引,魔开显似道,了知彼是魔,诸佛欢喜行,

由此二十相,诸住暖顶忍,世第一法众,不退大菩提。

[3]解释:就词义门释,谓由无自性。此中亦分:住暖顶忍世第一法的相(相状)有四种。

1、暖亦分十一种:1遮转色等分别实执现行;2于真皈依处灭尽疑惑现行;3灭尽八无暇;4自住十善法亦安立他住十善法;5以自乐他苦相换,缘他有情身中修施等六波罗蜜,而于彼等意乐圆满回向菩提善法;6于甚深离戏论义无有疑豫;7三门一切行皆为利他修慈愍行任持的身语意三业;81、戒蕴的障碍为贪五欲,及2瞋恚他为二种,3障碍般若蕴的心境所摄的睡眠,心不堪任的昏沉为一种,4定蕴的障碍为掉举追悔(恶作)为一种,5疑惑谛理的障碍者五盖皆不共住(五盖:贪欲、瞋恚、睡眠、掉举、疑);9摧伏无明恶见一切随眠羸劣;10于四威仪正念具足;11法衣等受用诸行洁净,如其次第有十一种。“善现白佛言,世尊,何等名为诸行状相。佛言,善现,诸法无行,无状无相,当知是为诸行状相。”“是菩萨摩诃萨,于色转故,名不退转。”乃至“诸佛无上正等菩提”“由不转故,说名不退转菩萨摩诃萨”。释彼经义等谓“由于色等转”乃至“衣等恒洁净”。

这是说:1、由无自性遮转色等法;2、由智得信而尽疑虑;3、由愿成就不生邪见、地狱、饿鬼、畜生、不闻佛语、生边下贱、根支缺(不全)及喑哑事、及生长寿天,名八无暇断尽;4、自住悲心及令他住善法加行;5、自他相换于一切有情境布施回向等;6、由通达真实法即于甚深义不复疑豫;7、以利益于他皆慈愍三业诸行;8、以加行圆满不共五盖:即贪欲、瞋害、睡眠昏沉、掉举恶作及疑五盖;9、由修对治行相摧伏无明等一切随眠[36];10、以恒常等持具正念正知;11、由净洁一切行,名衣等受用净洁,总有十一种。

2、顶住顶之相状行相分六:1身不生八万户虫;2心无曲屈超过声闻独觉作意;3不顾见财物正受十二杜多功能;4由修施等六波罗蜜无悭吝所治品等;5不违趣法界一切法真实,与一切法性相顺无违,行般若波罗蜜多;6为利他有情欲求往地狱受诸苦,如其次第有六种。“复次善现,一切不退转菩萨摩诃萨,身心清净,非如常人身中,恒为八万户虫之所侵食,何以故,是诸菩萨善根增上,出过世间,所受身心,内外清净,故无虫类侵食其身”等。释彼经义谓“身不生诸虫”乃至“利他求地狱”是说:1出过世间善根,现前圣者身中不生八万户虫;2由善根最极清净,心无曲屈;3不顾恋财物等,着粪扫衣等正受持十二杜多功德;4由修施等六波罗蜜多殊胜,无悭吝毁戒等过;5由一切法摄为真实,不违法性行般若波罗蜜多;6由自行所作为利他故欲往地狱有六种。

3、忍:住忍之状相行相分二:1虽有恶魔能引往劣道,但一切恶魔不能顷动;2虽有恶魔宣说相似伪道,但能通达恶魔行相有二种。“复次善现,一切不退转菩萨摩诃萨,设有恶魔作沙门相,来至其所,说如是言,汝先所闻,应修布施波罗蜜多。”乃至“如是所闻,皆为邪说,应速弃舍,勿谓为真”等等。释彼经义谓“非他能牵引,魔开显似道,了知彼是魔”是说由深信现证法性,非他所能引转;由善巧佛的方便智慧,魔宣说相似道,了知彼是魔有二种。

4、世第一法:住世第一法的诸行状相,一切所行诸佛皆欢喜。“复次善现,一切不退转菩萨摩诃萨,恒作是念,若菩萨摩诃萨,如佛所教,精进修学,常不远离布施净戒,安忍精进静虑般若波罗蜜多,所摄妙行相应作意。”释彼经义谓“诸佛欢喜行”。是说由三轮清净一切修行,名为诸佛欢喜以为一种。

略摄彼等义理谓“由此二十相,诸住暖顶忍,世第一法众,不退大菩提”是说如其次第,安住暖顶忍世第一法的菩萨,是无上菩提不退转诸状相,应知有二十种。

论义是说:加行道不退转的诸行状相有二十种,此中住暖不退转的诸行状相有十一,住顶有六,住忍有二,住世第一法有一故。是故自己具足菩萨加行道,能坚信不退转修行清净者,是加行道不退转状相的定相。此中分:住暖顶忍世第一法不退转诸行状相有四种。

一、住暖:有十一种者,1遮转于色等实执现行;2灭尽于真皈依处的疑惑现行;3断尽生八无暇处;4自他善法加行;5缘他有情境,修行施等意乐圆满,善根回向圆满菩提;6于甚深法无疑;7慈愍三业清净;8不共五盖住;9摧伏无明等随眠;10具足正念正知;11法衣等行净洁故。

二、住顶:有六种者,1身不生八万户虫;2心无曲屈;3正受持杜多功德[37];4不生悭吝等心;5通达法性无违具足般若波罗蜜多瑜伽;6为利他故求往地狱受诸苦故。

三、住忍:有二种者,1由他恶魔不能引向小乘道;2恶魔说相似道了知是魔故。

四、住世第一法:有一种者,谓一切三门诸行诸佛皆欢喜。

子二、见道不退转相分二:丑一、略标;丑二、广释。

丑一、略标

二、释见道不退转相分(《般若经》卷449·2-449·17页):结合与释义二种。

(一)结合:加行不退转相后,说见道不退转相的因由者,谓于身中生起次第为缘如是说故,是说顺抉择分不退转的性相后,即是见道不退转的性相。

(二)释义分:状相数略标及广释体性二种。

1状相数略标分三:

1、结合:“见道中忍智”等说一颂(有法),有所为者,谓就见道不退转状相之性相数门所释略标之理,即是所为故,名结合以一颂而说。

2、根本:略标见道不退转十六状相之理

颂曰:见道中忍智,十六刹那心,当知此即是,菩萨不退相。

3、解释:就词义门释,就苦等谛门分苦法智忍,“十六刹那心”者,是菩萨住见道不退转的定相。其义是说,得大乘见道后得智的见道中根(有法),是不退转圆满无上菩提,因为以大乘见道智忍十六刹那引发后得智,是获得身语殊胜行的菩萨故。

丑二、广释

2广释体性分三:

1、结合:“遣除色等想”等说五颂(有法),有所为者,谓有问见道不退转诸行状相如何。名答问所显十六行相是所为故,名结合所问如何是刹那性相,谓明诸相论说五颂。

2、根本:广释见道不退转十六状相:

颂曰:遣除色等想,心坚退小乘,永尽静虑等,所有诸支分,

身心轻利性,巧便行诸欲,常修净梵行,善清净正命,

蕴等诸留难,资粮及根等,战事悭吝等,加行及随行,

破彼所依处,不得尘许法,安住三地中,于自地决定,

为法舍身命,此十六刹那,是住见道位,智者不退相。

3、解释:就词义门释,说由自相空等,此中分:广释各各谛相,及略摄认识解释状相二种。

1广释各各谛相分四:

1苦谛相:苦谛相如其次第智忍四刹那。经云(449·2-450·18页):“善现白佛言,是菩萨摩诃萨,于何法想有退转故,亦名退转。佛言,善现,是菩萨摩诃萨,于色想有退转故。”“复次善现,有诸恶魔,到是菩萨摩诃萨所,欲令厌背无上菩提,语菩萨言,一切智智与虚空等,自相本空。”乃至“其心坚固,不动不转,依此坚固不动不转心,恒正修行布施净戒安忍精进静虑般若波罗蜜多,由此六种波罗蜜多,随分圆满,已入菩萨正性离生。”释彼之义谓“遣除色等想,心坚退小乘,永尽静虑等,所有诸支分”这是说苦谛四相:1、由自相空遣除于色等法分别实执;2、由佛等加持令无上菩提心坚固;3、由修大乘法殊胜遣除声闻独觉乘心;4、由抉择法力真中,尽除生静虑无色定等支分,是苦谛四相。

2集谛相:明集谛智忍四相。“复次善现,一切不退转菩萨摩诃萨,成就无上正等菩提作意,常不远离大菩提心,不贵重色”等。释彼经义谓“身心轻利性,巧便行诸欲,常修净梵行,善清净正命”。这是说:1、由远离不善法而身心轻利性;2、由调伏有情方便善巧力,无染着诸欲行;3、由现见缘境过失而常修清净梵行;4、由善士法性名行清净正命(真中清净),是集谛四相。

3灭谛相:明灭谛智忍四相。“复次善现,一切不退转菩萨摩诃萨,复有所余诸行状相,知是不退转菩萨摩诃萨,吾当为汝分别解说,汝应谛听,极善思惟。”释彼经义谓“蕴等诸留难,资粮及根等,战事”,“加行及随行,破彼所依处”。这是说:1、由安住空性不作蕴处界加行及随加行,如是各各破除加行及随加行处;2、由遣除所治品了知留难法,如前各各破除加行及随加行处;3、由遍分别过失于施等菩提资粮,各各破除加行及随加行诸处;4、由所断能取所取于根及所依城市战争事等,如前各各破除加行及随加行处,是灭谛四相。

4道谛相:明通达道谛有境心四相。经云:“修行施等波罗蜜多不住悭吝语言加行及随加行。”“复次善现,一切不退转菩萨摩诃萨,常修布施及至般若波罗蜜多。常行内空乃至无性自性空”等。释彼经义谓“悭吝等,加行及随行,破彼所依处,不得尘许法,安住三地中,于自地决定,为法舍身命”。这是说:1、由通达施等殊胜各各破除于悭吝毁戒加行及随加行处;2、由一切法是三解脱门体性,通达不可得尘许诸法;3、由得现前坚信,自安住一切智三智体性,如实决定住,自地有三;4、由专注一心为求一切相智等护持正法不惜身命,是道谛四相。

2摄义认识解释状相:谓“此十六刹那,是住见道位,智者不退相”。如是由忍智十六刹那所摄,若得此等真实,以执著清净世间能取所取之行相,随心所摄生起遮遣与自相同的色果等想故,是菩萨住见道不退转的定相。

论义是说,见道不退转相有十六种,谓以见道根本定忍智十六刹那所引发,就执著色等法相门,遮止彼等想等,后得智身语(根)殊胜行有十六种故。后得智身语殊胜行十六种,此中以根本定假立智忍名之因由者,谓是彼诸根本定智忍之果如是说故。言假设名言有所为者,谓诸圣者后得智身语名言一切行相,与通达根本智唯是相顺,应知是所为故。

抉择分:一、不退转相法;二、别释根的建立。

一、不退转相法:自己具足菩萨见道中根,能修无上菩提清净信心不退转,是见道不退转状相的体性。此中若分有十六种者,谓通达苦谛有境心四相,集谛四相,灭谛四相,道谛四相。

(一)苦谛四相:1就执一切法谛实门说,从色乃至佛之间遮遣假法种子的苦法忍;2由佛菩萨加持在得菩提之间,魔业不能障碍发心,无上菩提心坚固之苦法智;3由修大乘法殊胜发心及般若慧等,欲胜出声闻独觉乘心,不离一切相智作意的苦类忍;4由色等一切法谛实无生的无分别智,以抉择力虽入世间色静虑及灭定,但彼等为缘无生,由能生调伏有情相顺的后得智四法,引生的后得身语名言殊胜有四种故。

(二)集谛四相:1由远离见法分别,即离身心不堪能的粗重,令身心轻柔的集法忍;2居家等由方便善巧调伏有情之力,而不贪著居家五欲行的集法智;3由现见缘贪家境过失,为利自他故一切生中不乐居家,恒修清净梵行的集类忍;4由得心不散乱根支具全,得不忘菩提心的正士法性,本性清净正命等的集类智,由四种忍智引发有四种故。

(三)灭谛四相:1执著蕴处界及缘起法的加行,及执相续的随加行处,于各各破除蕴等,安住通达空性,真实中不见所有胜劣法的灭法忍;2由见道所通达能障碍善法动转,犹如盗贼贪著一切言论善品动不动转体性等,如前各各破除,由自性空通达动不动转皆无自性的灭法智;3已破除贪著菩提之因如军众的言语众多少法等的灭类忍;4对治能害及所断所害二者,贪著战事起贪瞋取舍等事,如前各各破除的灭类智有四种故。

(四)道谛四相:1由通达三轮远离施等差别,贪著悭吝等所断事,如前各各破除的道法忍;2由一切法谛实空,以成为生灭及染净之理,是见三解脱门自性,何况所通达菩提法退转不退转大法,微尘许皆不可得的道法智;3由得自地现前信心,通过体道相三谛实无生的三智体性三,明决定为一安住的道类忍;4由唯一专注大乘殊胜发心坚固,一切相智宣说法义,舍一身类及舍一切及自不惜身命的道类智,由此四种引发的后得智,殊胜身语行有四种故。

二、别释根的建立:即:“及根等,战事”“加行及随行,破彼所依处”。问:彼根如何?答:此中分二:一、所破根的体性;二、安立于何界理趣。

1、所破根的体性分四:1、根建立;2、根所依;3、根境;4、我执。

1根建立分八:1、差别;2、各各体性;3、略摄;4、释名;5、数决定之因由;6、根的得舍;7、各定量成就规则;8、释最后三根的界限有八。

1、差别:于根若分有二十二种者,谓杂染品的根有十四,清净品的根有八种。初者谓:眼等六根、男女二根、命根、乐受根和喜根二种,苦根和忧根二种,及舍根等故。二者为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最后三根与此不相违者,谓未知当知根,与具知根亦不相违,初者与见道无学道不相违故,二者与修道无学道不相违故。是说二十二根:1、眼根;2、耳根;3、鼻根;4、舌根;5、身根;6、意根,即眼等之六根;7、女根,即女子身中生起色欲之处;8、男根,即男子身中生起色欲之处;9、命根,即有情一生之寿命;10、苦根;11、乐根;12、忧根;13、喜根;14、舍根(以上五者为五受根);15、信根;16、精进根;17、念根;18、定根;19、慧根(以上五根所谓信等五根);20、未知当知根;21、已知根;22、具知根(以上三根所谓三无漏根)。根有能生之义,增长之义。如《俱舍论》曰:“根者是何义?最胜自在光显名根,由此总成根增上义。”

2、各各体性:自宗:成为自己果的眼识为增上缘,内有色根光显,或成为自己果的眼识作增上缘的所依,由有色眼根与有色眼根随一所摄,是眼根的定相。若分有:有所依的有色眼根,及与彼相应有二种。一、如眼识正见色的眼根;二、如正熟睡分位的眼根,由此后四根类推。成为自己果的识增上缘主要的识者,是意根的定相。意根与意处是一义。

男女根随一,自身具足的补特伽罗,能表男相住种类,是男根的定相。男女根随一,自身具足的补特伽罗,能表女相住种类,是女根的定相。

暖与识如其所应能作所依的寿,是命根的定相。身乐受根及由第三静虑地所摄乐受根,以随一地所摄的受,领受快乐,是五受内乐受根的定相。此中若分有:身乐受根及心乐受根二种。若与自己相应的根识眷属所生的受,领受快乐,是初者定相。若分有:眼识眷属所生的乐受根等五种。若是身受,领受痛苦,是五受内苦受根的定相。若是心受,领受痛苦,是忧根的定相。若由第二静虑以上地所摄的心受,领受安乐,是喜根的定相。若是受领受苦乐中间,是舍受的定相。若是信根不悉是信,因为若是信,悉是心所,信根主要是心(心王)故。由彼精进、念、定及慧类推。三无漏根下当解说。

3、略摄:杂染品十一根略摄为四:谓入胎之所依身,怀胎之生长,已生之安住,安住之受用,合为四种故。清净品八根亦合为四:趣入清净之所依身,趣入之生长,已生之安住,安住之受用,合为四种故。

4、释名:眼等五根(有法),于汝说为根的因由者,谓由汝如其次第缘色等五境,能作增上之因由如是说故。意(有法),于汝说为根之因由者,谓汝缘一切法,能作增上之因由如是说故。男女二根(有法),于汝说为根之因由者,谓男女体性与差别,能作增上之因由如是说故。命根(有法),于汝说为根之因由者,谓已生未死中间,身因类住(等流)能作增上之因由如是说故。由世间杂染品所摄的五受(有法),于汝说为根的因由者,谓为其余烦恼法作增上故,由世间善法所摄的信等五根(有法),于汝说为根之因由者,谓缘清净法作增上故。见道信等五根,意、乐、喜、舍受有九种说为根的因由者,谓得已知根,于见断所断作增上故。于修道九种说为根的因由者,谓得具知根,于修断所断作增上故。无学道九种说为根的因由者,谓得无余涅槃及于见法乐住作增上故。如《俱舍论》云:“了自境增上,总立于六根,从身立二根,女男性增上,于同住杂染,清净增上故,应知命五受,信等立为根。未当知已知,具知根亦尔,于得后后道,涅槃等增上。”[38]

5、数决定之因由:杂染品十四根数决定之因由者,谓流转生死之所依为缘,建立眼等六根。于彼已生之所依身为缘,建立男女根,及安住彼已生为缘建立命根。以苦乐受用为缘,建立五受根故。八清净根数决定之因由者,谓趣入清净为缘,建立信等五根,已生彼信(清净)为缘,建立未知当知根,已住于彼信为缘,建立已知根;及受用清净为缘,建立具知根故。如《俱舍论》云:“或流转所依,及生住受用,建立前十四,还灭后亦然。”[39]

6、根的得舍分二:一、得根规则;二、舍根规则。

[一]得根规则:如《俱舍论》云:“欲胎卵湿生,初得二异熟,化生六七八,色六上唯命。”其义是说,欲界胎卵湿生之生有分位,新得二异熟根者,谓新得身根与命根二根故。在彼身中意根和舍根虽有二种,但彼非新得者,谓彼二根是生有烦恼根故。欲界无形(变)化生(劫初时)之生有分位,新得六异熟根者,谓眼等五根及命根是新得六根故。欲界有形化生(诸天)之生有分位,是新得异熟七根者,谓眼等五根、命根及男女随其一根即是新得七根故。欲界二形化生(恶趣中容有二形化生)之生有分位,是新得异熟八根者,谓眼等五根、命根及男女二根为新得八根故。色界补特伽罗生有位,新得异熟六根者,谓眼等五根及命根是新得六根故。无色界生有位,唯新得异熟一根者,谓唯得命根故。

[二]舍根规则:如《俱舍论》云:“正死灭诸根,无色三色八,欲顿十九八,渐四善增五。”其义是说,无色补特伽罗,由无记心死,死时同时灭三根者,谓命、意及舍根同时灭故。色界补特伽罗,由无记心死,死时同时灭八根者,谓眼等五根及命意舍三根同时灭故。欲界二形化生(恶趣),由无记心死,死时同时灭十根者,谓眼等五根、命意舍三根、及男女二根,十根同时灭故。欲界有形化生(诸天),彼死时同时灭九根者,谓眼等五根、命意舍三根、及男女随一根,九根同时灭故。欲界无形化生(劫初),彼死时同时灭八根者,谓眼等五根、命意舍三根同时灭八根故。欲界胎生,彼死时同时灭四根者,谓身命意舍同时灭故。欲界胎生由善心死时,同时灭五根者,谓信等五根同时灭故。谓在彼上加命意身舍与五根同时灭故。[40]

7、各定量成就规则分二:一、定量成就;二、成就少与多根。

[一]定量成就:如《俱舍论》云:“成就命意舍,各定成就三,若成就乐身,各定成就四,成眼等及喜,各定成五根,若成就苦根,彼定成就七,若成男女忧,信等各成八,二无漏十一,初无漏十三。”

其义是说,命意舍三根随一若成就,彼悉成就三者,谓彼三各定成就根故。乐根身根随一若成就,各定成就四根者,谓成就乐根时必有命意舍,若成身根时亦必有命意舍故。眼等五随一若成就,各定成就五根者,谓命意舍、身根及眼等随一根,各定成就五根故。若成就喜根,各定成就五根者,谓命意舍及身根本身,各定成就五根故。若成就苦根,各定成就七根者,谓命意舍三根,,乐受根、苦根、喜根及身根,各定成就故。男女二根及忧根随一若成就,各定成就八根者,谓前七根及命意舍随一各定成就故。已知根及具知根随一若成就,各定成就十一根者,谓信等五根,意根、喜根、乐根及舍根,于施设事九根上加命根,本身二根(二无漏根)随一各定成就故。未知当知根若成就,必成就十三根者,谓施设事之九根,即意、乐、喜、苦、及信等五根,及身、命和舍根,及加本身(未知当知根)定成就故。

[二]成就少与多根:如《俱舍论》云:“极少八无善,成受身命意,愚生无色界,成善命意舍。极多成十九,二形除三净,圣者未离欲,除二净一形。”

其义是说断善根补特伽罗(阐提人)的身中极少成就八根者,谓受等五根,及身、命、意根,成就八根故。无色异生亦成就八根者,谓信等五根,舍、命、意成就八根故。大部分异生极多成就十九根者,谓除三无漏根,成就十九根故。主要由二形异生为缘者,谓若是二形,定不成就三净根(三无漏根),因为彼非圣者所需要故。未离欲的圣者(初果至不还向)亦成就十九根者,谓男女随其一根,三(无漏)清净根随一,其余成就十七根故。若住见道,除已知具知二净根,若住修道,除未知具知二净,故名“除二净”。“一形”者谓男女根随除一种,因圣者无二形故,即成十七。

8、释最后三根的界限分:《俱舍论》、《集论》、《二万颂》及《摄颂》所说。

[一]《俱舍论》所说,建立见道信等九根者,谓未知当知根;建立世间修道九者谓已知根;建立无学道九者谓具知根。信等九谓:信、精进、念、定、慧、意、喜、乐受及舍根等。如《俱舍论》云:“见修无学道,依九立三根。”若在见道,依此九根立未知当知根;若在修道,依此九根立已知根;若在无学道,依此九根立具知根。故名“依九立三根。”

[二]《集论》所说:加行道与见道,由初十五心所摄的信等九根者,谓立未知当知根。道类智后世间修道九根者,谓立已知根。无学道九者谓立具知根。如《集论》云:“三根者谓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云何未知当知根?谓于加行道及于见道十五心刹那中所有诸根。云何已知根?谓从第十六见道心刹那已上,于一切有学道中所有诸根。云何具知根?谓于无学道所有诸根。”

[三]《二万颂》所说,预流向及菩萨胜解行所摄的信等五,建立未知当知根;预流果、一来和不还,从初地至第九地之间信等五,建立已知根;声闻独觉阿罗汉,第十地及如来身中的信等五,建立具知根。如《二万颂》云:“云何未知当知根?谓有学补特伽罗现观等信根,虽无显现,但能作调伏。”“云何已知根?谓有学补特伽罗成就已知,从信根至慧根。”“云何具知根?谓无学补特伽罗阿罗汉、独觉、菩萨及诸如来的信根至慧根。”

[四]《摄颂》所说分二:一、以小乘为缘;二、以大乘为缘。

1、以小乘为缘:加行道预流向身中的信等五根,立为未知当知根。从预流果所摄,至修道金刚喻定所摄的信等五根,立为已知根。无学道信等五根,立为具知根。《摄颂》云:“云何未知当知根义?谓于谛现观精勤品等,从欲乐所取者,所有一切加行道中五根义,当知即是此义。云何已知根?谓从预流果所摄,乃至金刚喻定之间五根义,当知即是此义。云何具知根?谓从无学道所摄,乃至无余涅槃界中的五根义,当知即是此义。”是说见道中非无未知当知根。如《摄颂》云:“未知当知根者,谓于沙门果遥远,而是所有世间分别,彼者即是有漏。于沙门果邻近,而是世间所有分别,当知彼者即是无漏。”

2、以大乘为缘:大乘胜解行地所摄的信等五根为第一;从初地至第九地为第二;第十地者及如来心相续,彼是第三故。如《摄颂》云:“云何建立诸菩萨的未知当知根等?谓建立胜解行地第一,除彼于增上意乐清净者为第二,于如来者当知第三根清净。”

二、根所依:根所依者谓四大种,及大种所造色,与根不异随转等。

三、根境:根的境者谓从色乃至法之间的六种境等。

四、我执或执我理趣:我所执或我执;彼之眷属我所知及执我有二故,彼二经说我为王臣的因由者,因于我与我所,密意是说能作自在及通达转变故。

2、安立于何界理趣:安立于何界,若以境为缘,欲界有六境。若于色界,除香味有四境,无色界唯有法界。若以根的体性为缘,欲界杂染品有十四根全,色界除男女苦根忧根,杂染品有十根,无色界除有色五根,乐与喜根,有命意舍三根。如《俱舍论》云:“欲色无色界,如次除后三,兼男女忧苦,并余色喜乐。”是说欲界中除后三无漏根,余有十九根。色界中除后三无漏根外,兼除男女忧苦四根,余有十五根是色界系。无色界中除后三无漏根,及男女忧苦四根外,并更余色及喜乐根,所余八根。“余色”者,谓眼等五根,男女根外,名之为“余”。除此以外所余八根者,谓信等五根及命意舍八根。

是故欲界有十九根者,谓除三无漏根,其余一切皆有故,色界有十五者,谓除三无漏根、男女二根、苦受忧二根,除此七根,其余一切皆有故。对于根相之理,彼根以村庄喻所显之因由者,如由彼村庄能作众生之所依处,由彼眼等五根亦能作识的所依故。根所依以村庄喻显示的因由者,如由彼城市能作村庄的所依,由根所依亦能作根的所依故。彼根境以市镇喻所显的因由者,谓如市镇是能作士夫随转等的境,根境色声香味触等,亦是由识随转的境,如是所说故。

于识以我言诠显示的因由者,谓于心所自在等因由如是说故。于心所以显补特伽罗声显示的因由者,谓是识所自在的因由如是说故。由此村庄、城市与城镇等有差别者,谓玛拉雅等境;于一家等者名村庄;有十八种工艺差别者名城市;有众多商人者名城镇;于四种姓所住的境是名区域故。其义是说,得灭类智住后得位的中根菩萨(有法),是不退无上圆满菩提者。谓是由灭类忍引发后得身语殊胜行的菩萨故,其余十五忍智由此类推。

子三、修道不退转相分二:丑一、广释大乘修道;丑二、不退转相。

丑一、广释大乘修道

——《般若经》卷449·17-450·18页

三、释修道不退转相分二:

《一》、结合:见道不退转相后说修道不退转相的因由者,谓释略标次第相顺故,所以彼后是住修道不退转的性相。

《二》、释义分二:一、附带义;二、平常义(一般)。

(一)附带义(顺便)分三:一、释修道之殊胜;二、释殊胜事业之修道;三、释修道之差别。

[一]释修道之殊胜分三:

1、结合:若与略标相顺,首先若说状相类,或说彼等修道殊胜第一之因由者,谓修道殊胜决定,应知彼需要决定殊胜是所为故。如吉祥法称宗说:“殊胜殊胜事,联系世间理,所取应总集,如是达非余。”譬如有棒,心不执取能作殊胜法棒,执殊胜法棒之心即不生故。名与法合不执殊胜宗说,即不生殊胜的心故,所以暂且说修道殊胜。

2、根本:

颂曰:修道谓甚深,甚深空性等,甚深离增益,及损减边际,

于顺抉择分,见道修道中,有数思称量,及观察修道。

此常相续故,诸下中上品,由下下等别,许为九种相。

经说无数等,非胜义可尔,佛许是世俗,大悲等流果。

不可说性中,不可有增减,则所说修道,何断复何得。

如所说菩提,此办所欲事,菩提真如相,此亦彼为相,

初心证菩提,非理亦非后,由灯喻道理,显八深法性。

3、解释:就词义门释,是说空性等。此中亦可分三:一、显甚深修道之殊胜;二、甚深之自性;三、甚深之因由。

1显甚深修道之殊胜:经云(449·17-450·18页):“尔时善现白佛言,世尊,能如殑伽沙劫,宣说不退转菩萨摩诃萨诸行状相,由佛所说诸行状相,显示不退转菩萨摩诃萨成就无边殊胜功德,惟愿如来应正等觉,复为菩萨摩诃萨众,说甚深义,令诸菩萨摩诃萨众安住其中,能修布施乃至般若波罗蜜多,令速圆满。”乃至“十八佛不共法,令速圆满。”释彼经义谓“修道谓甚深”。是说具足甚深性故,即是修道甚深。

2甚深之自性:“佛告善现,善哉善哉,如今乃能为诸菩萨摩诃萨众,请问如来应正等觉甚深义处”“善现,当知甚深义处,谓空无相无作”等。释彼经义谓“甚深空性等”。

3甚深的因由:“尔时善现白佛言,世尊,云何色真如甚深”乃至“色真如,非即色非离色,是故甚深”。释彼经义谓“甚深离增益,及损减边际”。是说空性等亦非即色,空性等亦非离色。如其次第,若是空性等离增益与损减边,即名甚深。

论义是说:大乘修道(有法),说名甚深,以现证甚深空性般若慧所任持,即是大乘随现观故。此中显示甚深性者,谓空性、无相、无愿、无行、无生、无厌、离贪、灭、寂灭、真如、实际等,即是此中显示的甚深故。空性等十一(有法),是甚深者,是远离增益损减边的真如故。

[二]、释殊胜事之修道分三:

1、结合:如上所说显示修道作用殊胜法,今说殊胜事修道自性,名结合,由如是殊胜显示殊胜事。

2、根本:明殊胜事修道的体性分性相、所相及利益,如其次第有三种。“善现,若菩萨摩诃萨,能于如是诸甚深处,依止般若波罗蜜多相应理趣,审谛思惟,称量观察,如深般若波罗蜜多所教而住,如深般若波罗蜜多所说而学。是菩萨摩诃萨,由能如是精进修学,依深般若波罗蜜多,起一念心,尚能摄取无数无量无边善根,超无量劫生死流转,疾证无上正等菩提”等等。释彼经义谓“于顺抉择分,见道修道中,有数思称量,及观察修道”。

3、解释:就词义门释,有从闻思修所生的般若慧,或由三摩地加行、正行、及随行所生的般若慧,如其次第,于顺抉择支等有三种,定见之义数数思惟,称量观察者是修道相续。

经义是说:在顺抉择支分位以四道理[41](四道理:1观待道理、2作用道理、3证成道理、4法尔道理)观察所闻其义,数数思惟;在见道分位以九奢摩他等至观察思惟其义数数称量;在修道分位观察彼九义,分辨、抉择、遍审察、遍观察四毗婆舍那数数观察决定,即能通达加行道、见道和修道三处任持,相续生起的大乘随现观(有法),即是此处显示大乘修道的定相,是能安立彼故。

[三]、释修道之差别分:一、差别法;二、分别断诤二种。

1、差别法分三:

(1)结合:如是差别事修道,于彼就数量门分有几许行相,名为就请问门结合,是说问有几多行相。

(2)根本分:所治品上中下九品;对治品上中下九种。所治品上中下九品又分:上上所治品,及下下对治品二种。如其次第“复次善现,若菩萨摩诃萨,远离般若波罗蜜多,设经殑伽沙数大劫,布施供养佛法僧宝”“佛告善现,若菩萨摩诃萨,经一昼夜如说而学,所获功德,甚多于彼。”是说上中品及下中品二种。乃至“福德增长”,是正说所治品,附说对治品。(以经文分上中下品,文长不录)释彼经义谓“此常相续故,诸下中上品,由下下等别,许为九种相”。

(3)解释:就词义门释,即是说诸菩萨。此中亦分所断与对治次第断诤,及所断体性断诤二种。

1所断对治次第断诤:最大黑暗者以小光明即能灭除,以小灭除大之喻,是说诸大中小分别一一皆以大中小之差别各异故。彼等对治虽有小中大,但一一各有小中大之差别各异故。

2所断体性断诤:诸菩萨的烦恼者谓分别,生起故。就词义法解释,如是就胜义中空性之性相行相门分,如数胜出分别对治之差别,欲界等九地九种相续生起故即是修道。

论义是说:如其次第,大乘修道(有法),于汝应有多种差别者,谓于汝有大乘修道从下下品,乃至上上有九种差别故。亦是此中九种数决定者,谓无数劫前后二刹那相续生起故。大乘修道辨别上中下九种差别行相的因由者,谓从欲界乃至有顶三界九地修所断之对治数,无二相续生起故。修道分为九种者,谓修道分别对治之差别中所断九种,如数对治分为修道九种故。修所断分别的根本差别有上中下三品,一一中各有上中下差别各异则有九种故。彼等所断之对治修道亦有上中下,由一一有上中下各异则有九种故。

2、分别断诤分:对治数决定;作用断诤。

(1)对治数决定分:1诤;2答。

1诤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分:表无数等性相及无数诤事二种。“尔时善现白佛言,所说无数无量无边,有何差别。佛告善现,言无数者,数不可得,不可数在有为界中,不可数在无为界中”“善现白佛言,世尊,颇有因缘,色亦说无数无量无边。”

2论释:释彼经义,是说彼佛母中说一一品,所生福德无数无量无边故。问:差别行相岂非多,何为九品?其义有说,分大乘修道差别者数有九种,岂不应是多吗?因三佛母中说大乘修道一一品皆能引生无数无量无边三种福德故。是说果有多少是随因故菩萨摩诃萨不离般若波罗蜜多,如是能增长无数无量无边福德故,是说修道九品不离般若波罗蜜多,若“许为九种相”如是九种数则不决定。

2答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佛告善现,如是如是,如汝所说,无尽无数无量无边,若文若义,俱无差别,皆共显了诸法空故”乃至“或说涅槃,或说真如,或说实际,如是等义,皆是如来方便演说”(藏文为:皆是如来大悲等流演说)。

2论释分:根本与解释二种。

1根本:释彼经义谓“经说无数等,非胜义可尔”四句,前二句明诤,后二句明答。

2解释:就词义门释,说无数无量无边之辞句体性者,若在胜义中说修道性相唯有一义,应为对待退转加行生起有异,非是体性差别,在世俗中说,说法体性谓于凡夫异生引发大果,如来所许是无缘大悲自性法界等流故,应不成多。

论义是说:若引生大乘修道无数果等,而大乘修道九品数应无需不定,因大乘修道的果非胜义有,以名言中修道九品,一一出生无数果是佛亲见故。以大乘修道胜义中生无数果等之因由,是说大乘九品数应无需不定,因大乘修道的果非胜义有故,名言中说大乘修道生无数果等(有法),有所为者,谓依汝由所化众生于修道果生欢喜后,趣入因位修道是有所为故。

(2)作用断诤分:一、诤;二、答。

一、诤分三:

1结合:有说,修道所断对治应不作少许可得,因一切法胜义中不可得,以是胜义中不可得的性相,所以于彼悉是不作修习为先殊胜故,是谓对劣慧异生之疑惑所需,名为结合。以空性性相岂非无有修习殊胜,何以故,有许亦无作用,认为只是对劣慧异生之疑所需要。

2根本:不可言说无增无损之诤,经云:“尔时善现白佛言,世尊甚奇,方便善巧,诸法实相,不可宣说,而为有情方便显示”乃至“白佛言,若不可说义无增无减者,则布施波罗蜜多乃至般若波罗蜜多,亦应无增无减。”释彼经义谓“不可说性中,不可有增减,则所说修道,何断复何得”。

3解释:就词义门释,由许法性自性之道法,以无自性若真实中,自性、他性及俱性,及非俱性皆不可说,殊胜修无所到故,如其次第离所治品与对治品皆不应生。以是修道不应安立。何为修道所治品性,何为得清净,皆无少许所作。

二、答分:正答;断诤。正答分三:

(一)结合:弃舍断对治则无所得之理,即非如是,从因由后如是生起故,名结合。非如是说名如是。

(二)根本:1、显现境示作增损;2、于自性不作增损。1经云:“佛告善现,如是如是,不可说义无增无减。”释彼经义谓“如所说菩提,此办所欲事”。2经云:“世尊,何谓无上正等菩提,佛告善现,一切法真如,是谓无上正等菩提。”释彼经义谓“菩提真如相,此亦彼为相”。

(三)解释:就论词义门释,如是无差别之真如菩提,离戏论智的体性唯是以法身等性之佛陀,于所化众生福德智慧随顺义显现殊胜,就发心门说,欲作现前义利如是修行,就客尘离垢门现前所修之道,彼之性相即是此中世俗中能作现前事业,胜义中许破除增损之理,尔时无加行即是加行故无过失。

论义是说:大乘修道若胜义中无增减,是由大乘修道所断损坏;能对治应无不需要作增事业,大乘修道虽胜义中无增减,但名言中大乘修道所断损坏,能作对治增长事业故,譬如无上菩提智法身,胜义中虽无增减,但名言中能作所化众生义利,即是如是故。

说尔时等,其义是说,如其次第,智法身虽在胜义无增减,但在名言中能作所化众生义利并不相违,因彼在胜义中虽无增减,但名言中先在学道分位修习,依胜义与世俗菩提心,能作所化众生义利故。大乘修道胜义中若无增减,由彼应不能作所断损坏,及能对治增长之业事,虽是如是,但在名言中能作如是故,譬如智法身在胜义中虽无增减,但在名言中能作所化众生义利。由大乘修道应不能作所断损坏,及能对治增,因胜义中无增减故,名应成有法,非是汝中观师不能损害应成真实,由彼于汝,不但名言无全面答复,就是许胜义中答,达到顺义故。是故大乘修道此中分修所断对治九品无有不合理之过,因彼大乘修道胜义中不作断对增减,名言中能作增减故。

二、断诤分:一、诤;二、答二种。

(一)诤分三:

[一]结合:说“初心证菩提”等(有法),有所为者,因胜义中无增损,不但胜义中能作利他,为答世俗中不应能得菩提义利之怀疑所说故,名结合如是认为在世俗中亦不应作义利之疑。

[二]根本:经云:“世尊,是菩萨摩诃萨,为初心起,能证无上正等菩提,初心起时后心未起,无和合义”乃至“如是前后心心所法,进退推征,无和合义,云何可得积集善根,若诸善根不可积集”,“如何菩萨能证无上正等菩提。”释彼经义谓“初心证菩提,非理亦非后,由灯喻道理,显八深法性”。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是说前后心等。谓观察一一刹那及观察多刹那之诤有二种。若是前后一一心,能成办佛菩提一切相智等,一切义皆不显现故,由一一心成菩提不合理。若观察多刹那同时生,及次第生之诤有二种。欲成办义利显现的心,亦非同时生多种,因一切有情心识身中一一生无有故。能成办无上佛菩提,通达念住等乃至十八佛不共法,由自体次第生,心所前后刹那亦非多体,若彼无间无有随行则灭,相互无联系故。

论义是说:有说,在道时以世俗胜菩提心出生菩提不合道理,唯从前刹那心得菩提不合道理故,不但不合理,就是后刹那心得菩提亦不合理故,因为如是之心前后无相迂故。

经云:“佛告善现,吾当为汝略说譬喻,令有智者于所说义,易可得解。善现,于意云何,如燃灯时,为初焰能燋炷,为后焰能燋炷”。释彼经义谓“由灯喻道理,显八深法性”。论文多义广,不需全录,今引经义以明灯喻。“佛告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证得无上正等菩提,亦复如是。非初心起,能证无上正等菩提,亦非离初心起,能证无上正等菩提,非后心起,能证无上正等菩提,亦非离后心起,能证无上正等菩提,而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令诸菩萨善根渐渐增长,证得无上正等菩提。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从初发心,修行般若波罗蜜多,圆满十地,证得无上正等菩提。”

论义是说:如其次第,若大乘发心前后刹那皆无谛实,由彼二刹那总合,即无有应不生自果菩提之过。彼二刹那虽无谛实,但前后刹那如其次第相互观待而生,能生自果三身故。譬喻是说,互相观待前后刹那灯焰能燋炷故,就譬喻答有法,有所为者,谓依汝则易于通达生灭甚深等八种甚深即是所为故。所以由大乘发心生起自果三身之喻,而说灯焰有所为故,于汝易于了知八甚深故。

二、平等义分三:

(一)结合:说生等有法,有所为者,谓“显八深法性”。前仅说名言甚深八法,何为彼境有法?为答彼故,作所缘故,所说菩萨住修道不退转状貌的性相是所为故,各结合说住修道菩萨不退转诸定相故,何为甚深八境?

(二)根本:分八:谓生甚深、灭甚深、真如甚深、所知甚深、智甚深、行甚深、无二甚深、方便善巧甚深,如其次第有八种。经云:

1“善现白佛言,世尊,如来所说缘起理趣,极为甚深,谓诸菩萨摩诃萨,非初心起,能证无上正等菩提”又2“佛告善现,于意云何,若心已生,有灭法不,善现对曰,如是世尊,善心已生,定有灭法。”3“佛告善现,于意云何,心住为如心真如不,善现对曰,如是世尊,如心真如,心如是住”4“佛告善现,于意云何,即真如是心不,善现对曰,不也世尊”5“佛告善现,于意云何,真如为能见真如不,善现对曰,不也世尊”6“佛告善现,于意云何,若菩萨摩诃萨,能如是行,是行深般若波罗蜜多不,善现对曰,如是世尊,若菩萨摩诃萨,能如是行,是行深般若波罗蜜多。”7“佛告善现,于意云何,若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为何所行,善现对曰,若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行胜义谛,此中现行及现行处,俱无所有,能取所取,不可得故”8“佛告善现,是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云何不遣相,亦不遣相想。善现对曰,是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不作是念,我当遣相及遣相想”乃至“善现,是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如是入此三三摩地,随其所应,方便成熟一切有情”。释彼经义,是说生与灭等。

(三)解释分:甚深性及通达彼甚深状相二种。

[一]甚深性:1、亦非由前后刹那,亦非无有体性,由修习生起殊胜所通达义,即名缘起;2、一切法生起皆由自性无,世俗中亦灭说名为灭;3、一切分位虽修真如,但不作证即名真如;4、于真如自性一切法,随顺修行施等诸多行相,名为所知;5、由真如自性不可见即是见即名为智;6、以法性于一切无行即是行名为行;7、修一切法无二性名为无二;8、于一切法圆满,圆满彼佛果不可得名为善巧方便。

丑二、不退转相

颂曰:生灭与真如,所知及能知,正行并无二,巧便皆甚深。

[二]甚深状相:就得不思议解脱门,由修习相互相违义即是甚深。

论义是说,住第八地后得位菩萨(有法),是圆满菩提不退转,因为由了悟(通达)生甚深等八种甚深引发的后得智,是得身语殊胜行的菩萨故。此处所说的有八种甚深者,谓有为、无为、境与有境、行甚深为增上有八种故。第一为缘,生或缘起甚深,及灭甚深;第二为缘,真如甚深;第三为缘,所知甚深,及智甚深;第四为缘,行甚深,及无二甚深,以及有方便善巧甚深故。安立生等八种是甚深性者与义不相违,但在有贪著心前生等则相互相违和合显现故。由菩萨修道则通达彼等不相违的因由者,谓由彼有边执不思议获得解脱故,是故由证悟八种甚深所引发后得,获得住随现观身语殊胜行的菩萨,是获得不退转状相菩萨修道的定相。自己具足菩萨修道深信不退转无上圆满菩提,能修清净者,是修道不退转状相的定相。若分有根本智通达甚深八种,及随顺后得智身语名言殊胜有八种。

住第八地后得位的菩萨(有法):1、是证悟生甚深者,谓由发心前后一一刹那,及多刹那同时集合等不生菩提,不依彼虽不生菩提,但由发心修习通达所得殊胜义,通达(领悟)生无上菩提之后,是住现观位的菩萨故。彼(有法),2、是通达(领悟)灭甚深者,谓在名言中一切但从自身中生起以灭任持,不复再灭,由胜义中无自性,虽胜义无灭,但世俗名灭,是名通达(领悟)彼故。彼(有法),3、是通达(领悟)真如甚深者,谓以般若慧于道的一切分位,虽能修真如,但以大悲心不作证自利真如即是彼故。彼(有法),4、是通达(领悟)所知甚深者,谓于一切法真如自性中虽无修施等,但在世俗中能随顺施等六波罗蜜多修习即是彼故。彼(有法),5、是通达(领悟)智(能知)甚深者,谓一切法远离一切戏论即是真如性,以无分别智不见戏论即是见真如,即是通达(领悟)彼故。彼(有法),6、是通达(领悟)一切行甚深者,谓住法性,即是一切法无行相,彼在名言中修施等行,即是通达(领悟)彼故。彼(有法),7、是通达(领悟)无二甚深者,谓以相与无相想,通达无二行体性,所修能修虽然无二,但能修一切道,即是通达(领悟)彼故。彼(有法),8、是通达(领悟)善巧方便甚深者,谓在世俗中积集福德智慧资粮圆满,胜义中亦无得佛果,即名通达(领悟)之后住现观的菩萨故。(以上文长义广,难于理解,日后选其重点,以明论义,令他通俗易解而作备用,不必全用上文)

壬三、引发三身之殊胜道分三:癸一、法身因生死涅槃平等加行;癸二、受用身因严净佛土加行;癸三、化身因善巧方便加行。

癸一、法身因生死涅槃平等加行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九·生死涅槃平等加行

——《般若经》卷451-451·3页

第九、释生死(三有)涅槃平等性加行

三、殊胜加行在身中生起的补特伽罗,由此以释修道之次第分三:一、释能依得佛的因;二、释能作彼等所依刹土的因;三、释佛刹土能作义利的因。

一、释能依得佛的因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住方便善巧甚深三解脱门,能成熟一切有情之余,经云:“尔时具寿舍利子问善现言,若菩萨摩诃萨梦中行此三三摩地,于深般若波罗蜜多有增益不。善现答言,若菩萨摩诃萨昼时行此三三摩地,于深般若波罗蜜多有增益者,彼梦中行亦有增益”乃至“圆满无上正等菩提”。

论释分三:

[一]结合:论身建立谓“有学不退众,有寂静平等。”是说不退转相后,说生死涅槃平等性加行等的因由者,谓已得不退转相的菩萨,为了当成佛故,应知需要精勤修习三有涅槃平等性加行,名结合已得有学众,为当成佛故精勤,成佛之因由即是生死涅槃平等性。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诸法同梦故,不分别有静,无业等问难,如经已尽答。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是说生死与清净。此中亦分:正义与问难二种。

1、正义:“诸法同梦故,不分别有静”是说证得生死与涅槃清净,所治与对治诸法如影像如梦幻故,若生死与涅槃异体皆无分别,即名平等性。

2、问难分:一、诤;二、答。

(1)诤:难云:胜义中应:无业,无果,与理相违,梦中应有业等,四种问难,此即“无业等问难”,若是如梦即无十不善及布施等,若在未熟睡分位,岂不如同熟睡分位。

(2)答:“如经已尽答”是名答诸问难。

论义是说:三清净地的智(有法),是生死涅槃平等性加行者,谓以现证生死涅槃谛实空的般若慧任持门说,在后得分位灭尽生实执现行之机缘,即是清净地的智故。生死涅槃(有法),皆无谛实者,谓是缘起故,譬如以梦任持门,后得分位灭尽生实执现行之机缘,是清净地的智故。生死涅槃(有法),无谛实者,是缘起故,如梦。实事师说中观师昼时积业应不合理,因为业果在胜义中无故,如梦,名引发此应成有法,汝中观师应非真破,因中观师说,汝不成立遍之答其义相同故。此中观察(抉择)分:法义与断过二种:

(一)法义:就现证生死涅槃谛实空的般若慧任持门,后得位灭尽生实执现行的机缘,是清净地的智,是生死涅槃平等性的定相。

(二)断过分:断无业果,胜义中应有业果,与教相违,及梦中积集业的过。

[一]断无业果分诤与答二种:1、诤:“时舍利子问善现言,诸菩萨摩诃萨,梦中造业,为有增益有损减不”。其义是说,若一切法无谛实如梦,是为断除执空与缘起相违的邪分别,在昼日亦以加行正行和结行三种所摄的业道应不圆满,因业果在胜义中无故,如梦。2、答:“时舍利子问具寿善现言,世尊说一切法如梦,如是无增减。何以故,梦中诸法等增减无所缘故,然在觉时起分别乃有增减。”其义是说,舍利子的破应非正破,要对待胜义许答,观待世俗则非完全答故。成立第一,由梦无谛实,彼法在胜义中不作增减故。成立第二,梦中亦在醒觉时所行业有增减故,是故因遍与喻亦不成立。

胜义中应有业果分:诤与答二种。(经已尽答不录)

癸二、受用身因严净佛土加行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十·严净佛土加行

——《般若经》卷451·4-451·9页

第十、释严净佛土加行

二、释能作彼等所依刹土的因分二:一、经说;二、论释。

一、经说:(451·4-451·9页)“尔时佛告具寿善现,有菩萨摩诃萨修行布施波罗蜜多,见诸有情,饥渴所逼,衣服弊坏,卧具乏少,所欲资财皆不如意。见此事已,作是思惟,我当云何拔济如是诸有情类,令离悭贪无所匮乏。既思惟已,作是愿言,我当精勤无所顾恋,修行布施波罗蜜多,成熟有情,严净佛土,令速圆满,疾证无上正等菩提,我佛土中,得无如是资具匮乏诸有情类”乃至“尔时世尊告庆喜曰,令此天女,于未来世当成如来应正等觉。”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论身建立:“有寂静平等,无上清净刹”。三有涅槃平等性之后,说严净佛土加行的因由者,谓由修三有涅槃平等性,为庄严自己未来成佛的佛刹,如是说故,名结合。修二俱平等行相者,谓自己当来成佛的佛刹,所以在彼后说严净佛刹。

(二)根本:释彼经义谓

颂曰:如有情世间,器世未清净,修治令清净,即严净佛土。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有:于有情与器世间之差别及佛刹清净有二种。如其次第,若有由饥渴与修行,及块石与荆棘等未清净,就彼的能对治修天受用,及纯金为地等出生清净门而清净者即是佛刹清净。

论义是说:第八地智(有法),是严净刹土加行者,谓当成就佛的情器世间,刹土殊胜的愿等善根,强盛有力的清净地瑜伽故。当成就佛弟子自己的佛刹殊胜,成为愿等因善根能力清净地的瑜伽者,是严净佛土加行的定相。若分有:器世间刹土清净加行,及有情世间刹土清净加行二种。

癸三、化身善巧方便加行

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十一·善巧方便加行

——《般若经》卷452·1-452·14页

第十一、释方便善巧加行

三、释佛刹土能作义利的因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452·1-452·14页):“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修行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诸菩萨摩诃萨,云何习近空,云何入空三摩地;云何习近无相,云何入无相三摩地;云何习近无愿,云何入无愿三摩地;云何习近四念住,乃至八圣道支;云何修四念住,乃至八圣道支。”谓彼显示善巧方便的境,显示善巧方便的加行。“佛告善现,修行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诸菩萨摩诃萨应观色空。”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论身建立谓“无上清净刹,满证一切相,此具善方便”。是说严净佛土加行之后,说善巧方便加行的因由者,谓佛弟子修习自己的佛刹清净,成办利他的善巧方便,于所化众生如是根性,需要作佛事业,如是说故,名为结合。修成办自己的佛土清净者,以善巧方便需要以如实机缘(善根),作佛事业,即名善巧方便。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境及此加行,超过诸魔怨,无住如愿力,及不共行相,

无着无所得,无相尽诸愿,相状与无量,十方便善巧。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是说超过诸魔法等障难。此中分四:一、加行境;二、有境加行体性;三、各各差别;四、就境与事门摄义。

[一]加行境:《二万颂光明论》及《八品释》中说:三解脱、七菩提分法为十种,及如来十力、十八佛不共法等境。释彼之义谓“境”。

[二]有境加行体性:以般若慧虽能修一切法,但以悲心等不作证自利果,不住二边修行,如前所说的境即是加行者。经中说:非根本定于诸有有情界随大悲心转,不坏佛法事业。释彼之义谓“此加行”。

[三]各各差别:于此善巧方便加行,就境门分有十种。

1、明真实中超过诸魔怨的善巧方便加行,经云:“善现,如有壮士,形貌端严,威猛勇健,见者欢喜,具胜圆满,清净眷属,于诸兵法,学至究竟,善持器杖,安固不动,六十四能[42],十八明处,一切技术,无不善巧,众人钦仰,悉皆敬伏,善事业故,功少利多。”释彼经义谓“超过诸魔怨”是说以真实中超过诸魔业,即能超过诸魔怨。

2、明住无住:经云:“善现,如坚翅鸟飞腾虚空,自在翱翔久不堕落,虽依空戏而不据空,亦不为空之所拘碍。”释彼经义谓“无住”,是说由修一切法平等性,住于无住。

3、明由往昔愿力引发利他:经云:“善现,如有壮士,善闲射术,欲显已技仰射虚空,为令空中箭不堕地,复以后箭射前箭栝,如是辗转经于多时,箭箭相承不令其堕。”释彼经义谓“如愿力”是由成就誓愿利他威力,皆以往昔愿力引发。

4、明不共行相:经云:“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诸菩萨摩诃萨甚为希有,能为难事,虽学诸法真如法界法性实际,虽学诸法皆毕竟空,乃至自相空,虽学苦集灭道圣谛,虽学四念住乃至八圣道支,虽学空无相无愿解脱门,而于中道不堕声闻及独觉地,退失无上正等菩提。”释彼经义谓“及不共行相”是说由修一切最难行事而不共。

5、明无贪著: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于甚深处常乐观察,谓乐观察内空,外空”乃至“无性自性空”。释彼经义谓“无着”以一切白净法,于一切法无执著。

6、明无所得:经云:“复次善现,若菩萨摩诃萨,常作是念,诸有情类于长夜中,为诸恶友所摄受故,其心常行四颠倒,谓常想倒心倒见倒,若乐想倒心倒见倒,若我想倒心倒见倒,若净想倒心倒见倒,我为如是诸有情故,应趣无上正等菩提。”释彼经义谓“无所得”是说由解脱门空而无所得。

7、无相:经云:“复次善现,若菩萨摩诃萨,常作是念,诸有情类于长夜中,为诸恶友所摄受故,常行诸相,谓执男相,或执女相,或执色相”等。释彼经义谓“无相”是说以无相解脱门名为无相。

8、明无愿:经云:“复次善现,若诸菩萨摩诃萨,常作是念,诸有情类于长夜中,为诸恶友所摄受故,常行诸愿”等。释彼经义谓“尽诸愿”,是说以无愿解脱门名为无愿。

9、明不退转相:经云:“复次善现,若诸菩萨摩诃萨,已善修行菩提分法”等。释彼经义谓“相状”,是说由先所说不退转法,即名不退转相状。

10、明境无量方便善巧:经云:“尔时善现复白佛言,多有菩萨摩诃萨,修行无上正等菩提,少有能如实答,如不退转地菩萨摩诃萨”“善现,少有菩萨摩诃萨,得受如是不退转地微妙慧记”“善现,若能于此如实答者,当知是菩萨摩诃萨,善根明利,智慧深广,世间天人阿素洛等不能引夺”。释彼经义谓“无量”,是说由了知一切境无量。

[四]就境与事门摄义:谓“十方便善巧”是说般若波罗蜜多作为十现量境,了知时非时加行者即是方便善巧。论义是说,方便善巧加行有十种,此中就境门分有十种故。方便善巧加行境十种者,谓此中有三解脱,及七菩提分故。

观察抉择分二:一、略示方便善巧加行;二、别释摧伏四魔规则。

一、略示方便善巧加行:就寂灭粗精进门,圆满事业任运的净地瑜伽者,即是方便善巧加行的定相。若分有十:1超过四魔现行的方便善巧加行;2安住无住加行;3利他所化众生由往昔如是愿力引发加行;4不共声闻独觉加行;5于一切法无实执无贪著加行;6无所得加行;7无相加行;8尽诸愿加行;9如前所说八种不退转相状由彼能表加行;10无量方便善巧加行。

二、别释摧伏四魔规则分四:一四魔各各的体:二安立四魔的因由;三释名;四摧伏四魔界限。

(一)四魔各各的体:1、四魔内部,依自因业烦恼所生的有漏蕴,及依无明习气地随一所需,是蕴魔的定相。若分有细粗二种,细者如依无明习气地所生的身意;粗者如五取蕴。2、主要能障碍得解脱障住种类,是烦恼魔的定相。若分有细粗二种。细者如烦恼种子,粗者如六根本烦恼,及二十种随烦恼。3、能灭命根自无主宰分之住种类,是死主魔的定相。若分有细粗二种,细者如不可思议的死亡,粗者如由业烦恼能灭命根自无主宰之分。4、超过其它三魔障碍,属欲天种类,是天子魔的定相。如他化自在天欢喜自在王,由此有障碍规则者,谓于所化众生成就解脱及一切智,以神通窥视,各各射出:烦恼贪瞋痴慢疑五箭故,是故于此立为:具花箭者、具花弓者、及五箭等名(俱名欲天异名),如《声闻地》说。

(二)安立四魔的因由:凡以死为增上名蕴魔;由谁死为增上即名烦恼魔;以死性为增上名死主魔;超过其它三魔障碍为增上,安立为天子魔故。

(三)释名:若能障碍涅槃即名为魔。

(四)摧伏四魔界限:《金鬘论》云:“烦恼魔至第八地;于死魔由业烦恼为缘,至初地虽无,但身意死亡乃至未成佛,皆不能遮死主魔;蕴魔乃至未成佛中间;天子魔虽能障碍余三,乃至随彼三种转皆为三有。”若依自宗《疏》中所许,以小乘为增上,得见道后摧伏天子魔者,因于归敬处(佛)能亲对治疑难之怀疑故。已得阿罗汉摧伏烦恼魔者,因断尽烦恼障故。已得俱解脱阿罗汉摧伏死主魔者,因永断粗用功生死故。已得无余涅槃,摧伏粗蕴魔者,因永断由业烦恼为缘所生的有漏蕴故。《注疏》中说:“已得小乘见道超过天子魔;已得阿罗汉超过烦恼魔;已得俱解脱阿罗汉摧伏死主魔者,因获得寿行加持故。已得无余涅槃超过蕴魔。”若以大乘为缘,已得不退转相,摧伏天子魔,因为已得坚信三宝的信心,获得不退转身语殊胜行故。已得第八地摧伏粗烦恼魔,因彼已断烦恼障故。于彼摧伏粗死主魔,因就有粗用功门说永断能死的死主魔故;于彼摧伏粗蕴魔者,因有粗用功,依无明习气地及无漏业所生的身意永断故。《注疏》云:“已得大乘不退转相即超过天子魔,已得第八地即超过其它粗三魔,摧伏一切四魔者唯佛陀。”又云:“第七地以下虽然精进修行,但依无明习气地及无漏业意能自性受取身,由自然任运力成就者,应知与声闻独觉罗汉相同,是获得自在的菩萨。”摧伏一切四魔与同时成佛者,因为若摧伏死主魔,不可思议的死亡完全永断,若摧伏蕴魔,即依无明习气地及无漏业所生的身意,完全不受取故。

 

己二、自在果顶加行分四:庚一、加行道顶加行;庚二、见道顶加行;庚三、修道顶加行;庚四、无间道顶加行。

庚一、加行道顶加行分四:辛一、暖顶加行;辛二、顶顶加行;辛三、忍顶加行;辛四、世第一法顶加行。

果顶加行品第五

二、广释所自在果顶加行支分三:一说联系结合;二广释能表顶加行法;三品略摄。

《一》说联系结合:论身建立:“一切相现观,至顶”。是说圆满一切相加行之后,说顶加行的因由者,谓为三智行相获得自在义而修圆满一切相加行,当出生三智行相获得自在的顶加行,以是因由如是说故。由现前获得圆满通达一切行相,当生起通达最极究竟,为应易于了知故,说状相等为前行的顶现观。就顶加行状相所说(有法),有所为者,是为易了知所为故。

是故于自宗分二:一释顶加行之所依;二释能依顶加行的自性。

〈一〉释顶加行之所依分:身所依及心所依二种。

(一)身所依:加行道顶加行者,谓三洲人及欲天之所依身皆有新生者,因大乘加行道即是彼故。见道顶加行亦与彼同,因于大乘加行道即彼故。修道顶加行亦与彼同,因彼是大乘加行道故。若是正新生无间道顶加行所依身的补特伽罗,必须是色所依身,因为若是菩萨最后心,必须是彼故。

(二)心所依:加行道顶加行及见道顶加行二者,都是依根本静虑心生,修道顶加行及无间道顶加行二者,都是依正新生起之心,三界有九种。

二、释能依顶加行的自性分三:一定相;二差别;三界限。

(一)定相:就大乘加行道证得暖门说,总修三智以般若慧任持的菩萨瑜伽,是顶加行的定相。

(二)差别:加行道顶加行等有四种,此即:加行道顶加行、无间道顶加行、解脱道顶加行、胜进道顶加行四种。如《俱舍论》云:“应知一切道,略说唯有四,谓加行无间,解脱胜进道。”《俱舍论释》云:“加行道者,谓从此后无间道生;无间道者,谓此能断所应断障;解脱道者,谓已解脱所应断障最初所生;胜进道者,谓三余道。道义云何,谓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故。或复道者,谓求所依,依此寻求涅槃果故。解脱胜进如何名道,与道类同,转上品故,或前前力至后后故,或能趣入无余依故。”

又如《集论》云:“云何加行道,谓由此道能舍烦恼,是名修道中加行道。云何无间道,谓由此道无间永断烦恼令无所余。云何解脱道,谓由此道证断烦恼,所得解脱。云何胜进道,谓为断余品烦恼,所有加行无间解脱道,是名胜进道。”

(三)界限:从大乘加行道暖乃至最后心。

《二》广释能表顶加行八法之一·暖顶加行

第一、释具足十二相顶加行

二、自在果顶加行分四:一加行道顶加行;二见道顶加行;三修道顶加行;四无间道顶加行。

一、加行道顶加行分四:一暖顶加行;二顶顶加行;三忍顶加行;四世第一法加行。

顶加行八法之一·暖顶加行

辛一、暖顶加行

暖顶加行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452·15-453·19页):经说方便善巧不退转,许为不退转状相。“尔时佛告具寿善现,若菩萨摩诃萨,乃至梦中”等。

二、论释分:根本与解释二种。

1、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梦亦于诸法,观知如梦等,是至顶加行,所有十二相。

2、解释:就词义门释,谓最极熏修故。彼亦分为:得暖顶加行十二状相。

明初四种状相:1“尔时佛告善现,若菩萨摩诃萨乃至梦中”“常观一切法如梦如响、如像如幻、如阳焰、如光影、如变化事、如寻香城。虽如是观察而不证实际,当知是菩萨不退相”。2“复次善现,若菩萨摩诃萨,乃至梦中亦不爱乐称赞声闻地及独觉地,于三界法亦不起心爱乐称赞”。3“复次善现,若菩萨摩诃萨,梦见如来应正等觉,有无数量百千俱胝那庾多众”。4“复次善现,若菩萨摩诃萨,梦见如来应正等觉,腾涌虚空,现大神通,于圣比丘僧,说正法要”。释彼经义谓,最极熏修故。1乃至梦中亦观诸法皆如梦等;2亦不爱乐声闻独觉等地;3梦见如来应正等觉等;4梦见如来现大神变。

明彼后四种状相:1“复次善现,若菩萨摩诃萨,梦见狂贼破坏村城,或见火起焚烧聚落,或见狮子虎狼猛兽毒蛇恶蝎”。2“复次善现,若菩萨摩诃萨,乃至梦中,见有地狱旁生鬼界诸有情类,便作是念,我当精勤修菩萨行,速趣无上正等菩提,我佛土中,无有地狱旁生鬼界恶趣之名,从梦觉已亦作是念,善现当知”“是菩萨不退转相”。3“复次善现,若菩萨摩诃萨,觉时,现见大火卒起,烧诸城邑,或烧聚落,便作是念,我在梦中或在觉位”。4“复次善现,依前所说种种因缘,知是不退转菩萨摩诃萨,复有成就余状相”“佛告善现,若菩萨摩诃萨,见有男子,或有女人,现为非人之的魅着”。释彼经义谓:1生起宣说正法心;2见地狱等有情,随念我成佛土中无诸恶趣;3发诚实言大火顿灭变为清凉;4发谛实言,无有非人药叉魅着。

明最后四种状相:1“是故善现,若菩萨摩诃萨,真实不舍一切智智,不舍无上菩提”。2“是故善现,若菩萨摩诃萨,欲得不随他语行,欲得不随他语住”。3“尔时善现白佛言,世尊,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以何为相,佛告善现,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虚空为相,无着为相,无相为相”。4“善现白佛言,世尊,若菩萨摩诃萨,能行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及一切法空远离相,是菩萨摩诃萨则不行色”乃至“如是行时则为邻近一切智智。”释彼经义谓:1以自具神通能亲近映蔽魔业之善知识;2了知一切行相修学般若波罗蜜多;3于一切法无实执贪著;4邻近佛菩提。名为十二种者,是得顶现观分位的殊胜状相。

论义是说:得顶现观十二状相是经中所说,因为乃至梦中亦见一切法如梦止观双运等十二状相,是经所说故。得顶加行十二状相,随得一相的大乘顺抉择分,即是第一暖顶加行的定相。得顶加行状相有十二种者:(一)乃至梦中亦见诸法如梦的状相;(二)不生爱乐得声闻独觉地及欢喜三界心的状相;(三)见如来等的状相;(四)见佛神变现大神通说正法要的状相;(五)梦中亦能为无边众生说法的状相;(六)随念自己成佛刹土中亦远离恶趣的状相;(七)见村城聚落火烧发谛实语加持令息灭的状相;(八)见他人被药叉非人等魅着,发谛实语令无魔事的状相;(九)依止以自神通映蔽魔业,依止善知识的状相;(十)了知一切行相为利他故,修学般若波罗蜜多的状相;(十一)于一切法无实执贪著的状相;(十二)邻近佛菩提的状相(形相)。

顶加行八法之二·释顶顶加行

辛二、顶顶加行

第二、释福德增长的顶加行

顶顶加行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454·1-456·4页):状相后说福德增长理趣。“复次善现,于意云何,假使于此南赡部洲,诸有情类。”

二、论释分三:

1、结合:论身建立:谓“此相及增长”,是说状相后说福德增长的因由者,谓以如是十二状相表示所得之顶,彼之福德增长有多少,是为答彼所显故,名结合。以如是状相所表福德增长行相有多少增长。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尽赡部有情,供佛善根等,众多善为喻,说十六增上。

3、解释:就词义门释谓“南赡部洲”等。此中主要有外福德增长八种,主要有内福德增长八种。

一、明外福德八种者,彼释经义(经文不录)谓:1赡部洲等三千大千世界诸有情类,以香花等供养如来尤为超胜;2思惟般若波罗蜜多尤为超胜;3得无生法忍;4所证菩提能证菩提诸法无所得;5十善法等及得无色定尤为超胜;6诸天众皆来自所;7映蔽一切魔障;8供养菩萨等同大师。

二、明内八种者,彼释经义(经文不录)谓:1于一切行相学方便善巧清净;2得佛种性;3当得佛果之因;4不生六度所治品心;5通达色等不生分别心;6了知波罗蜜总摄一切;7获得一切圆满;8邻近正等菩提。

论义是说:住顶顶加行的菩萨(有法),获得十六福德增长者,主要是得八种外福德增长,及主要是得八种内福德增长的菩萨故。较与三千大千世界有情数量平等供养诸佛,尤为超胜的福德增长,十六种具足的大乘第二顺抉择分,是顶顶加行的定相。主要是外福德增长八种者:1三千大千世界有情供养诸佛,较前福德尤为超胜;2殊胜般若波罗蜜多思惟自性增长;3获得超胜无生法忍自性增长;4所证菩提与能证菩提法皆不可得性相增长;5殊胜善根具足自体增长;6欲色诸天众皆来到所,一切人天护念自性增长;7映蔽一切魔业自性增长;8恭敬其它众生与佛等同性相增长故。

主要有内福德增长八种者:1于一切行相方便善巧学习清净自体增长;2转成佛性相增长;3获得佛果之因由自体(自己)增长;4不生波罗蜜多所治品之心自性增长;5不生执著色等分别等心自体增长;6了知摄持一切波罗蜜多性相增长;7获得圆满一切自性增长;8邻近正等菩提自性增长故。

顶加行八法之三·释忍顶加行

辛三、忍顶加行

第三、释坚稳顶加行

释忍顶加行分三:

一、结合:论身建立:“增长,坚稳”释增长之后经说决定坚稳的因由者,是说前释福德如是增长的顶顶加行,所增长通达自在出生的究竟诸性相者,由是决定坚固,作如是说故名为结合。如是增长之所增长自在究竟诸性相者,是由决定坚固则名决定坚稳。(经说:“坚固”大愿)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由三智诸法,圆满最无上,不舍利有情,说名为坚稳。

三、解释:说词义门释,谓如是真实。此中分二:一、由通达自利摄持一切智三智诸法,所证种类圆满;二、不舍有情义利决定坚稳。

(一)由通达自利摄持一切智三智诸法,所证种类圆满。释彼之义谓“由三智诸法,圆满最无上”是说于一切相智等,如是所说于三智诸法发心等,说为向上圆满无上者,即是决定坚稳。

(二)不舍有情义利决定坚稳:释彼之义谓:“不舍利有情”如是由真实方便善巧之力,若通达无分别位,由大悲心现前作用之体性,即是不舍有情义利的定相。

论义是说:大乘加行道忍(有法),是坚稳顶加行者,因为是方便智慧之所证,获得坚稳的第三大乘顺抉择分故,随顺三智所得的第三大乘顺抉择分者,即是忍顶加行的定相(经456·4-456·6页)。

顶加行八法之四·释世第一法顶加行

辛四、世第一法顶加行

第四、释心遍住顶加行

世第一法顶加行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456·7-458·19页):显示以后之余:“天帝释白佛言,世尊,若善男子善女人等,于初出发心菩萨摩诃萨功德善根,起随喜心,得几许福;于久发心菩萨摩诃萨功德善根,起随喜心,得几福德;于不退转地菩萨摩诃萨功德善根,起随喜心,得几福德;于一生所系菩萨摩诃萨功德善根,起随喜心,得几许福。尔时佛告天帝释言,憍尸伽,四大洲界可知两数,此善男子善女人等,随喜俱心所生福德,不可知量。憍尸伽,乃至三千大千世界可知两数,此善男子善女人等,随喜俱心所生福德,不可知量。憍尸伽,假使三千大千世界为一大海,有取一毛析为百分,持一分端,沾大海水,可知滴数,此善男子善女人等,随喜俱心所生福德,不可知量。”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论身建立:“坚稳心遍住”决定坚稳后,说心遍住顶加行的因由者,谓如是能作决定坚稳之忍,显示决定或已作事的性相者,即是心遍住顶加行,作如是故,名为结合。由能作决定坚稳,显示决定之性相者,是由心遍住则名心遍住。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四洲及小千,中大千为喻,以无量福德,宣说三摩地。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有量者以称可知两数则能为称量,由此理趣以四洲三千大千世界等,波罗蜜多等一切体性三摩地,福德智慧各各为喻则较彼等超胜,超过数量福德尤多,由此说三摩地定相者,即是心遍住。

论义是说:经中正说世第一法顶加行者,经中显示福德多故,于初发心菩萨、于久发心菩萨、于不退转地菩萨、于一生所系菩萨功德善根起随喜俱心,所生福德,不可知量。四洲三千大千世界地轮,可知两数。一大海水,有取一毛析为百分,持一分端,沾大海水,可知滴数,随喜四菩萨俱心所生福德,不可知量。

此中四菩萨者,谓初地、第二地至第七地、第八地以上及第十地者,是圣者(解脱军论师)所许。如《二万颂光明论》云:“新入大乘,经久修行,不退转,及一生所系者,如其类推分别的四,见能对治品,及通达修道者四种。”略摄经义,古印度有说:加行道住四顶加行的菩萨许为四种。阿阇黎(狮子贤论师)说:胜解行地、七非清净地(初地至第七地)、三清净地及通达住第十地体性之差别。是说初入大乘者名胜解行;以入修行者住极欢喜等七地;不退转者谓住不动等三地;一生补处者谓第十地者。是故于自果生起见道功能成熟的无边三摩地,获得心遍住的大乘第四顺抉择分,是世第一法顶加行的定相。略义是说,大乘加行道世第一法(有法),是世第一法顶加行。经说:由福德众多相所显示,即是大乘四顺抉择分故。略摄经义,是说彼相状者,如是次第是暖等四顺抉择分体性,应当了知。

顶加行八法之五·释见道顶加行

庚二、见道顶加行分二:辛一、所治分别;辛二、分别之对治。

辛一、所治分别分二:壬一、略标;壬二、广释。

壬一、略标分二:癸一、略标所取分别;癸二、略标能取分别。

第五、释见道顶加行

二、见道顶加行分:结合与释义二种。

《一》、结合:论身建立谓“心遍住。见道”。加行道顶加行后,说见道顶加行的因由者,谓就生起次第相顺如是说故,所以四顺抉择分后,即是见道。

《二》、释义分二:一所断分别;二彼所断分别之对治见道顶加行。

(一)所断分别分:结合与释义二种。

[一]结合:见道顶加行之初,说彼所治品见所断分别的因由者,谓于见道顶加行,间接显示彼之所治品,以有对治品四种所显示彼故。此中所治品与对治品有四种。

[二]释义分:略标与广释及对治所表理趣三种。

癸一、略标所取分别

《1》、略标分:略标所取分别;略标能取分别。

(1)略标所取分别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经云:“不退转及一生所系(补处)菩萨摩诃萨功德善根,起随喜心”乃至“回向无上正等菩提,而不应生无想无二想。”如是回向。是说就见所断转趣所取分别对治门略标。“时舍利子问善现言,为但般若波罗蜜多无分别,为静虑精进安忍净戒布施波罗蜜多,亦无分别。善现答言,非但般若波罗蜜多无分别,静虑精进安忍净戒布施波罗蜜多,亦无分别。”是说就退还所取分别对治门略标。

{2}论释分三:

[1]结合:云何见所断四种分别:且就第一见所断二种所取分别略标门说,名为结合暂时所治品二种所取分别。

[2]根本:释彼经二义:

颂曰:转趣及退还,其所取分别,当知各有九,非如其境性。

[3]解释分四:一、分别体性;二、明所治品;三、差别;四、成立错乱。

一、分别体性分:所缘与行相二种。

(一)所缘:转趣与退还皆不可得;如其次第于所缘体性。

(二)行相:就菩萨与声闻等法取舍门说为所取,即是所取分别。

二、明所治品:与烦恼相同为所治品。

三、差别:由境分别各各有九种。

四、成立错乱:由于与法不联系转趣,显现颠倒故,非如实其境之自体应当了知。

论义是说:见所断的所知障所取分别(有法),于汝有多种者,谓于汝有见所断所知障转趣所取分别;及见所断所知障退还所取分别有二种故。彼二有所缘境者,谓菩萨道转趣所缘境相,及彼退还所缘境相之体性等,如其次第是二种所缘故。彼二之行相者,第一就菩萨与佛法取舍门,是应取之所取起执著想;第二就声闻与独觉法欲舍门,是当舍之所取起执著想故。彼二是见道顶加行之所治品者,谓是彼之所断故,譬如见所断烦恼相同故。彼二分别(有法),各各有九种者,谓以境之差别有如是故,彼等十八种者,当知能取非如实境之体性,谓于自境颠倒显现故。

是故于自所缘境,缘菩萨道应转趣,于所受用起实执之实执遍计,是见所断所知障转趣所取分别的定相,若分就境门有九种。于自所缘境,缘菩萨道应退还,于所受用起实执之实执遍计,是见所断所知障转趣所取分别的定相。若就境分有九种。

(2)略标能取分别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时舍利子问善现言,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为行坚法,为行非坚法。善现答言,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行非坚法,不行坚法,何以故,舍利子,般若波罗蜜多乃至布施波罗蜜多,非坚法故。”此等是说,就见所断所知障实执分别对治门略标。“谁住真如修菩萨行,谁当安住不退地,谁证无上正等菩提,谁转*轮,说何等法,度何等众。善现,真如尚不可得,何况得有安住真如修菩萨行。”此等是说,就假执分别对治门略标。

{2}论释分三:

[1]结合:如是四种分别,已略标二种所取分别,在彼之后就略标二种能取分别门说,名结合。如是已明二种所取分别品,当说二种能取分别。

癸二、略标能取分别

[2]根本:释彼经义谓

颂曰:由异生圣别,分有情实假,是能取分别,彼各有九性,

若所取真如,彼执为谁性,如是彼执著,自性空为相。

[3]解释:就词义门释,是说“由异生”等,此中分四:一分别体性;二明所断;三差别, ;四成立错乱。<, /P>

1分别体性:“由异生圣别,分有情实假,是能取分别”,是说异生与圣者补特伽罗,如其次第,由有执能取实有士夫与假有士夫之所依身,即名能取分别。

2明所断:是能作障(阻)碍故,即名所治品。

3差别:“彼各有九性”由境分别(区分)各各有九性。

4成立错乱:“若所取真如,彼执为谁性,如是彼执著,自性空为相”何时于彼等境法,如实所取义,即名所取无有自性,尔时谁亦无能取。是故彼等者谓以能取性是寂灭性,以颠倒显现故,当知即非如实境的体性。

论义是说:如其次第,见所断所知障能取分别(有法),于汝应分为多种,因为于汝有见所断所知障实执分别;及彼假执分别二种故。于汝有异生与圣者之区别,所以彼执有二种故。彼二分别(有法),是见道顶加行所断者,是能阻碍彼生起故,譬如见所断烦恼障。彼二分别(有法),各各有多种,就境分各有九种故,说名于此等分别的因由者,谓由自分别彼等,如是耽着,如是由能取性是有相故,执著彼待分别境,许为谁能取,即非能取彼故。若以何故因由,分别所取义,即所取非如实故。

观察抉择:法义谓于自所缘境,从实执所缘能作受用,执为谛实的实执遍计,即是见所断所知障实执分别的定相。于自所缘境,从假执所缘能作受用,执为谛实的实执遍计,即是见所断所知障假执分别的定相。就彼二者各各境分别,各有九种。

壬二、广释分二:癸一、广释所取分别;癸二、广释能取分别。

癸一、广释所取分别分二:子一、转趣所取分别;子二、退还所取分别。

《2》、广释分二:一广释所取分别;二广释能取分别。

(1)广释所取分别分二:一广释转趣所取分别;二广释退还所取分别。

子一、转趣所取分别

一、广释转趣所取分别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说,诸法如幻乃至诸如变化事,云何菩萨摩诃萨以如幻心能证无上正等菩提(456·9页)。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说:“自性及种性”等。有所为者,谓所取分别云何先,说转趣所取分别有九种。答:彼所显示是有所为故,名结合。所问云何所取分别,先说转趣所依身有九种。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自性及种性,正修行诸道,智所缘无乱,所治品能治,

自内证作用,彼业所造果,是为转趣品,所有九分别。

(三)解释分:分别体性及能对治二种。

{一}分别体性:谓由远离(寂静)等。

{二}能对治:许是见道加行位的所断。今初亦分:于彼九种境是菩萨道所转趣。此分总与差别二种。

[一]总:以菩提因果远离自性分别“佛告善现,于意云何,汝见菩萨摩诃萨等如幻心不,善现对曰,不也世尊,我不见幻,亦不见有如幻之心。”彼义是说“自性”,谓由远离则无分别远离自性。

[二]差别分:因、道、果三种。

1、因:谓分别大乘种性。“世尊,譬如虚空,不作是念,我去彼法若远若近,何以故,虚空无动,亦无差别,无分别故。”释彼经义谓“种性”,谓由转趣不动地等,决定为佛种性。

2、道分:道体、境、遣除所治品之功能。

(1)道体:分别正修行大乘圣道。“世尊,譬如幻士,不作是念,幻质幻师,观众去我若远若近,何以故,所幻之士,无分别故。”释彼经义谓“正修行诸道”以通达如幻,正修行见等道。

(2)境:了知空性等分别所缘境。“世尊,譬如影像,不作是念,我去本质,及我所依,若远若近,何以故,所现影像,无分别故。”释彼经义谓“智所缘无乱”。是说但有显现影像,则智能所缘境无有错乱。

(3)遣除所治品之功能:能作所断对治舍取之所治品,及对治品分别者。“世尊,如诸如来应正等觉,于一切法,无爱无憎。”释彼经义谓“所治品能治”。是说见功德与过失为前行,由应取与应舍,即是对治与所治品。

3、果:分为自利及利他二种。

(1)自利:于自利作证境分别。“世尊,如诸如来应正等觉,一切分别,种种分别,周遍分别,皆毕竟断。”释彼经义谓“自内证”。是说以远离一切垢染,自所内证。

(2)利他分:作者的能力;所作事业;所作的果三种。

{1}作者的能力:分别能作有情利益。“世尊,如诸如来应正等觉所变化者,不作是念,我远声闻独觉地,我近无上正等菩提。”释彼经义谓“作用”。又云:“非以劣妙而远声闻等地。”

{2}所作事业:分别能作义利的所作事业者。“世尊,如诸佛等欲有所化,化作化者令作彼事,而所化者不作是念,我能造作如是事业,何以故,诸所化者,于所作业无分别故,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亦复如是。”释彼之义谓“彼业”。是说所有意乐与所化相顺,作有情利益事业。

{3}所作的果:分别所造利益的涅槃果者。“世尊,如巧工匠,或彼弟子有所为故,造诸机关,或女或男,或象马等,此诸机关虽有所作,而于彼事无所分别。”释彼之义谓“所造果”。是说由真实方便善巧力,应安立一切众生于涅槃所造果,而无过失。略摄彼等义理,“是为转趣品,所有九分别。”名为应所取应转趣,是分别第一转趣品之九种所依。

论义是说:此中所说所知障转趣所取分别(有法),于汝有九种者,谓于汝就境门分,有九种故,于彼之境亦有九种故。1在胜义中以因六波罗蜜多寂静,未证寂静无上菩提果之因义,依彼当得果体;2不动地等三法转趣,决定佛种性;3通达一切法谛空如幻的见道等正修行;4通达一切法但唯影像,大乘智所缘境不错乱;5就见功德与过失为前行门,由能所取与所舍,能对治品与所治品生起与遣除;6了知三智境,远离一切垢障,如实自内证境;7非由因劣而果妙能远离声闻等地;8变化与所化众生的意相顺,能作义利,即能作利益一切有情事业;9由真实方便智慧与大悲善巧力,所安立一切所化众生于涅槃果有九种故。分别彼等之理趣者,谓无有所缘法及不修利他之过失,已见于彼,此是自己应取之所取,是说作为实执故。彼等分别(有法),是见道所断者,谓见道加行所得圆满分位,佛许为所断故。

子二、退还所取分别

二、广释退还所取分别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经义是说:菩萨以方便善巧,经长久乃至一生方证菩提。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问:若尔何为见所断所知障退还所取分别九种,名请问结合,是问何为第二退还所取分别所依九种。

{二}根本:释彼之义

颂曰:堕三有寂灭,故智德下劣,无有摄受者,道相不圆满,

由他缘而行,所为义颠倒,少分及种种,于住行愚蒙,

及于随行相,九分别体性,是所退还品,声闻等心起。

{三}解释分二:一所断分别;二能断对治。

[一]所断分别:是说三有。

[二]能断对治:是说诸菩萨见道心心所转趣分住,是许为所断。此中分:分别的体性与境二种。

一分别的体性:颂曰:“九分别体性,是所退还品,声闻等心起”。是说第二种所取分别退还品的所依身,是声闻独觉身中生起应取有九种。

二境:彼境有九种者,谓于此有五劣道及四劣果故。

1五劣道分:1证德劣;2遍摄持劣;3道劣;4根性劣;5方便善巧劣五种。

1证德劣:分别证德劣即:“堕三有寂灭,故智德下劣”是说由堕三有及涅槃随其一边,是证德下劣。经义是说具方便善巧菩萨摩诃萨,经无数俱胝劫乃入真实。

2遍摄持劣:分别遍摄持劣,经义是说,如家中无方便的妇女,则易被荡妇损害。五波罗蜜若离般若波罗蜜多,则易被诸天魔类损害。释彼之义谓“无有摄受者”是说若离方便善巧的善知识,则无有遍摄持者。

3道劣:分别道劣,经义:“如入敌阵士夫,身披圆满甲胄,诸敌难胜。是说五波罗蜜若不离般若波罗蜜多,诸天魔类皆不能胜菩萨。”释彼之义谓“道相不圆满”。是说所知的一切障碍由无能对治,修行的道则不圆满。

4根性劣:分别根性劣,经义:诸小王随顺转轮王,恭敬供养而来,是说五波罗蜜,由般若波罗蜜多任持当往一切相智。释彼之义谓“由他缘而行”。是谓观待如来等的教诫,由他缘而行。

5方便善巧劣:分别彼义,经义:如一切小河水流入恒河大河,伴同恒河流入大海。五度入于般若度。释彼之义谓“所为义颠倒”。是说不随一切有情殊胜大心等,是颠倒(退还)所为。

2四劣果分:1断德劣;2证德劣;3利他事业劣;4涅槃劣四种。

1断德劣:明彼分别,经义:如士夫右手能作一切所需,如实般若波罗蜜多,余五波罗蜜多左手如实是。释彼之义谓“少分”。是说烦恼障对治能作少分之道。

2证德劣:明彼分别,经义:一切小河水及所有大河水,流入大海皆同一味,五度由般若度摄,于一切相智一味。释彼之义谓“种种”。是说由有所缘,证第一果有异。

3利他事业劣:明彼分别,经义:转轮王四部军具足,轮宝随行转轮王军众,一切所需轮宝不动,如是五度由般若度引导入一切相智。释彼之义谓“于住行愚蒙”。是说由一切无明随眠未断除,即不了知住与行。

4涅槃劣:明彼分别,经义:如轮王七宝皆随四众军行,般若度亦在五度前行,般若摄一切善法而不住为方便,即住一切相智。释彼之义谓“及于随行相”。是说由大乘能摄一切,一切相智终归涅槃,非应所取,应为颠倒。

论义是说:此中所说所知障退还所取分别(有法),于汝有九种者,谓汝的境有九种故。1声闻独觉道所证果劣;2增上缘遍摄持劣;3成办二利方便劣;4断证殊胜退失;5得殊胜道果退失有五种。于第三亦分成办二利方便劣又分:1成办利他方便劣,修菩提的道相不圆满;2及成办自利方便劣,有最后有时亦随他缘行;3成办二俱利益方便劣,所为颠倒有三种。第四断证殊胜退失亦分:1断德劣即道所断能断仅少分;2证德劣从预流至阿罗汉,种种所证或各异。于第五得殊胜道果退失亦分:1得殊胜道退失,从趣入一切相智乃至相续住,最初趣入或行皆愚蒙无知;2得殊胜果随行衰退有二种故。此后亦分:一、大乘涅槃是所得一切之结终故;二、是一切大乘补特伽罗所行故;三、是趣入一切相智故;四、三乘内唯大乘能摄三乘断证一切功德种类向上增长故。

癸二、广释能取分别分二:子一、实执分别;子二、假执分别。

(2)广释能取分别分二:一、广释实执能取分别;二、广释假执能取分别。

子一、实执分别

《一》广释实执能取分别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世尊,般若波罗蜜多者遍摄持一切法或不舍一切法。”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何为见所断所知障实执能取分别九种?从问门结合,谓异生能取分别,初士夫实有能取分别之所依有九种。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所取及所舍,作意与系属,所作意三界,安住与执著,

法义唯假立,贪欲及对治,失坏如欲行,当知初能取。

(三)解释分:所断分别与能断对治二种。

{一}所断分别:谓世俗中如幻等。

{二}能断对治:许是见道加行分位所断。此中分:分别体性及境差别二种。

[一]分别体性:初应知能取,即能取分别初九种。

[二]境差别:1失坏无耽着因之道;2不得一切相智果。

1、失坏无耽着因之道分:1执著行;2执著所知;3执著断对治。

(1)执著行分:1等起;2体性;3所缘过失。

1等起:明取舍分别,经云:“世尊,般若波罗蜜多法无取无舍,佛告善现,不也,般若波罗蜜多法有取有舍。”释彼经义谓1“所取及所舍”。是说世俗中取舍如幻。

2体性:明作意:“世尊,色无取无舍,如是乃至一切相智皆无取无舍也,世尊告善现言,色不作意,是色不取不舍。”释彼之义谓2“作意”。又云:真实中不作意,即名作意。

3所缘过失:明贪著三界与系属:“世尊,如是色不作意,受想行识不作意”乃至“世尊告言,由有作意,即与欲界色界无色界混合系属,若无作意亦无系属混合,是故菩萨摩诃萨皆无混合”。释彼之义谓3“系属,所作意三界”。是说与法性三界分相近系属。

(2)执著所知分:1执著法;2执著相续;3执著名言。

1执著法:明执著安住。“世尊,菩萨摩诃萨,于般若波罗蜜多,应安住如是行。佛言,善现,如是行的菩萨摩诃萨,不住于色。”释彼之义谓4“安住”是说由不住空性即名为住。

2执著相续:明执著不错乱法。“世尊,不住一切相智,佛言,无执著故则不住。”释彼之义谓5“执著”。是说由不执著法,名执著一切。

3执著名言:明分别假立法,(经文不录)释彼之义谓6“法义唯假立”。是说由无实有则一切法义唯假名安立。

(3)执著断对治分:执著所断及执著对治二种。

1执著所断:明分别贪,谓7“贪欲”是说由真实智无贪欲(由了知真如无贪著),则无执著为前行之贪欲。

2执著对治;明对治分别,“世尊,般若波罗蜜多,不离般若波罗蜜多,乃至一切相智不离一切相智。”释彼经义谓8“对治”。是由修平等性对治名对治。

2、不得一切相智果:明如欲行贪著分别,彼义谓9“失坏如欲行”。是说由不知真实般若波罗蜜多即贪著如欲行,执著胜义法。

论义是说:此处所说所知障实执分别(有法),于汝分九种者,因汝的境有九种故。此中有九者:一、失坏一切相智因有八;二、失坏一切相智果有一。则有九种故。

(一)失坏一切相智因有八者:1、执著行有三;2、执著所知有三;3、执著断对治为增上有二故。

1、执著行有三:1能取舍世俗中如幻境,执取功德者舍过失之等起;2不作意一切法真中如幻谛实作意者体性;3由作意无相法性系属三界,彼等所缘者,所缘过失有三种故。

2、执著所知有三:1由不安住空性无执著,则执著色等有安住者;2不执著谛实法以为方便,则执著一切法于境为能作者;3由胜义中无实有法,则色等一切法唯名言假立为分别者有三故。

3、执著断对治为增上有二:1由了知真如三轮无贪,就无执著为前行门,则贪著六波罗蜜多而精进为能作者;2由修三有涅槃平等性之对治,于彼执为取舍对治能作者有二种故。

(二)失坏一切相智果有一:由不知般若波罗蜜多真实中不颠倒,以施等五度如欲行贪著者即是彼故。由彼等分别则分别彼等境者,谓于彼九种境具足的补特伽罗,或心相续中执实有我,由执著胜义法而能取分别故。彼九种分别(有法),是见所断,是见道顶加行前行(预备)分位所断故,由此经中正说九种对治。彼复说第三第六第七断与对治二种,论中兼说彼能引发于九法实执分别境。

子二、假执分别

《二》广释假执能取分别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善现,譬如调御师。”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见所断所知障假执分别有九种,彼等云何?谓就所问门结合,是说能取分别第二,假有士夫所依如何是九种。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不如所为生,执道为非道,谓生俱有灭,具不具道性,

安住坏种性,无希求无因,及缘诸敌者,是余取分别。

(三)解释:就彼词义门释,谓声闻等出离。此中亦分:所断分别及能断对治二种。

{一}所断分别:是说声闻等。

{二}能断对治:谓入见道心心所生之分位,许为所应断。初中亦分:分别体性及境差别二种。

1、分别体性:是其余能取分别及能取分别第二有九种。

2、境差别分三:假执能取分别有九种境,彼亦摄为三者:一、所希求不得果;二、以颠倒分别任持;三、与真实道相违。摄为三种故。

(1)所求不得果:谓如实所为事不出离分别者,释彼之义谓1“不如所为生”。是说由声闻等出离,不能如所为事出离。

(2)以颠倒分别任持分:道颠倒与所知颠倒。

{1}道颠倒:于道执为非道分别,释彼之义谓2“执道为非道”。是说由无自己希求之道,于其它道定执为非道。

{2}所知颠倒分三:一、实执破立;二、实执具不具法;三、实执安住义。

一、实执破立:明分别生与灭,释彼之义谓3“谓生俱有灭”。是说由因果世俗性生与灭。

二、实执具不具法:明具不具分别,释彼之义谓4“具不具道性”。是说由无间另一显现具与不具一切法。

三、实执安住义:明安住色等分别,释彼之义谓5“安住”。是说如由安住虚空事,安住于色等。

(3)与真实道相违分三:一、失坏劣种性;二、缺乏顺缘;三、以违缘任持。

一、失坏劣种性:明坏灭种性分别,释彼之义谓6“坏种性”。是说就发菩提心等门说,则失坏声闻等种性。

二、缺乏顺缘分二:一于殊胜果无希求;二彼之因无般若波罗蜜多。

一于殊胜果无希求:明无希求分别,释彼之义谓7“无希求”。是说由无希求真如殊胜法,则名不希求。

二彼之因无般若波罗蜜多:明无因分别者,释彼之义谓8“无因”。是说依胜义谛无因。

三、以违缘任持:明缘怨敌法之分别,释彼之义谓9“及缘诸敌者”。是说由所熏修悭吝法,缘魔等怨敌之事,执著假法。

论义是说,此处显示所知障假执分别(有法),于汝有九种者,因为汝的境有九种故。九种境者:(一)由声闻独觉菩提出离,则不能如实出生三大所为之士夫;(二)于大乘道中见无有希求声闻独觉寂灭之方便道,即于其余大乘定为非真实道能取者;(三)因生与果灭能抉择世俗唯假法分别者;(四)无间显现由分别胜义无差(分)别,则具足色等一切法,由了知无差别及无间,则以胜义中另有显现境,由分别世俗有差别,则不具足色等一切,由了知无差别为前行,则为有差别知者;(五)以如安住虚空事无所依处,则于色等诸法不欲安住者;(六)就发无上菩提心及教授所取门说,声闻等种性但求寂灭心,失坏而退还者;(七)由除真如殊胜外余法无成佛,无乐欲希求成佛分别者;(八)依胜义谛者谓彼之体性无说法等因分别者;(九)由熏修悭吝等六波罗蜜多的所治品之法性或力,以缘四魔怨敌(障碍)法有者故。由彼等分别九种境,则有彼分别理趣者,谓所治品与对治诸法等具足心相续中,此者许假有之地为谛实。从执著假有法能取故,然此等为经中所说,引生正说对治之力而建立论。彼诸分别(有法),是见所断者,谓入见道顶加行心心所生者,是法的分位所应断故。

《3》、对治所表理趣:如是以九颂四相,各各明见道所治品九种,彼等所断对治有四种,如是差别各异,应当了知。

论义是说:见所断分别,不但有四差别,彼的对治见道顶加行亦有四种,即由见所断分别之差别,则应有对治之差别故。

辛二、分别之对治分三:壬一、见道顶加行之因;壬二、彼大菩提果;壬三、见道顶加行之自性。

二、释见所断分别之对治分:附说与通释。

(一)附说分二:一、见道顶加行之助伴;二、见道顶加行之果。

壬一、见道顶加行之因

{一}见道顶加行之助伴(因)分三:

1、结合:此段说一颂(有法),有所为者,谓如前所说见道顶加行,所治品与对治品有四种,彼等间接直接显示如其所应任持,在彼之后见道顶加行以何因能成就菩萨摩诃萨,或许为是生起之因,显示彼即是所为故,名结合。如是俱显见道所治品对治,是能成就菩萨摩诃萨的见道之因,若许为之因即此处之颂。

2、根本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经文不录:457页)。

颂曰:为他示菩提,其因谓付嘱,证彼无间因,具多福德相。

(2)论释:释彼经义谓“为他示菩提”一颂。

3、解释:就词义门释,说明性相。此中分:净治他身心及净治自身心有二种。

(1)净治他身心分二:一安立通达果法;二安立因教法。

一、安立通达果法:(经文不录:457页)。释彼之义谓“为他示菩提”。是说有性相菩提,建立开示他等所见之道,是一种。

二、安立因教法:(经文不录:458页)。释彼之义谓“其因谓付嘱”。是说唯于彼等菩萨因相,就真实句义等门,各各正付嘱般若波罗蜜多是第二。

(2)净治自身心:明菩萨摩诃萨能得无间因。(经文不录:458页)。释彼之义谓“证彼无间因,具多福德相”。是说能得菩提的无间因,是自修证般若波罗蜜多等,则具足多种广大福德性相者是第三。

论义是说:由菩萨加行道,于他具根所化众生见道,及通达修道能生授记(有法),说为了知垢尽无谛实生的性相,是生菩提或当得菩提的因者,谓是彼之能生(菩提)故,由菩萨加行道,于具根所化众生,开示教导般若波罗蜜多(有法),是当得见道顶加行的因者,谓彼是能生福德资粮故。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是见道顶加行的因,是能生彼的智资粮故。菩萨加行道能得菩提无间决定因见道,由自根本定修般若波罗蜜多,在后得位为他宣说教法(有法),是大乘阿罗汉广大福德殊胜者,谓较安立三千世界有情,从预流乃至阿罗汉是福德广大甚多的性相。显示三因处,经说从不动如来刹土不再显现有所为者,谓见道时能沉没(息灭)一切颠倒分别,是显所为故。

壬二、彼大菩提果分三:癸一、明自宗之大菩提;癸二、许实有性不应道理;癸三、欲证究竟大菩提须许诸法皆空。

{二}见道顶加行之果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癸一、明自宗之大菩提

[一]经说:明尽无生智大菩提。(经文不录:458页)。

[二]论释分二:1、明经义大菩提;2、破以分别假名大菩提。

1、明经义大菩提分三:

(1)结合:此处说一颂有法,有所为者,谓是问为何果义,前说许见道三因,是何大菩提果,所显彼之答问是所为故,名结合。为何义许见道的因是何大菩提果,以一颂说名大菩提。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垢尽无生智,说为大菩提,无尽无生故,彼如次应知。

(3)解释:就词义门释谓烦恼等。此中亦分:安立因法;成立宗法二种。

{1}安立因法:谓诸垢永尽及无生智,是通达一切法不颠倒的定相。法身等如所有性者,说为是大菩提。

{2}成立宗法分:以教成立;以理成立二种。

[1]以教成立:观察烦恼与所知障之垢,已生与未生者,谓除法界,如此法皆非有,是说法界体性如虚空皆无生灭故。

[2]以理成立:如其次第,谓一与多的体性及因与果的量等,应无实法,如其次第如虚空花皆无灭与生故。

一切相智(有法),是大菩提者,谓是尽无生智的究竟智故。一切相智(有法),是尽智之智者,谓是现证二障在胜义中无尽的究竟智故。一切相智(有法),是无生智的智者,谓是现证二障在胜义中无生的究竟智故。二障(有法),是胜义中无生灭者,谓胜义中无是法界离戏论性故,如虚空无生灭。二障(有法),无谛实者,谓谛实的一与谛实的多随一皆无有(不成立)故,如虚空之莲花。二障(有法),胜义中无生者,谓胜义中自、他、俱(自他)及无因随一皆不生故,如虚空之莲花。二障(有法),胜义中无生者,谓胜义中有亦不生,胜义中无亦不生,有无二俱亦不生,胜义中有无二俱非亦不生故,如虚空之莲花。二障(有法),胜义中无者,是缘起故。如幻。(以上见《辨中边论》及《七十空性论》)是故现证垢尽无谛实生究竟的智,是真皈依处究竟大菩提的定相,如是之智,是此处正说大菩提的定相。

癸二、许实有性不应道理

2、破以分别假名大菩提分二:一破实事师宗;二建立无自性师宗。

(1)破实事师宗分二:一以正理相违破;二以所许相违破。

一、以正理相违破分三:

(一)结合:通达二障胜义中作生灭的智,彼不应为大菩提,因为二障在胜义中尽无生故,二障碍谛实空任持故,名结合。由所有法坏灭想,于尽以为尽智,以法不生想,于彼不生以为无生智,亦说为尽无生智,菩提亦说为尽无生智,于彼等唯尽无生应不合理,此处以颂说明。

(二)根本:

颂曰:无灭自性中,谓当以见道,尽何分别理,得何无生相,

若有余实法,而于所知上,说能尽诸障,吾以彼为奇。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已生与未生如其次第,远离尽与生障破相的灭,若是胜义中真如性,若是有自性,即是于法颠倒执著,汝说以见道力分别等的自性生者有何尽,未生之有法尚未生者有何生,因为唯是少许亦无,是故应以我宗所许是其密意。

论义是说:所知(有法),名对治见的道,如实事师所许见所断分别之理,先有云何能尽,从当生未生,尚未生有何得,如是能得之尽应无有,已生与未生诸垢未成,是无灭的离戏论自性故。是故若许得尽无生智的智,于我们中观宗所说,一切法无谛实性,必须唯应许可,因为倒执诸法无谛实性者,即执为有谛实性。汝事实师假立之垢尽及无生之理,唯是少许亦无有故。因成立者,如汝所说假名,由对治见道力所断分别,所知障与烦恼障体性,先已谛实生,何物为尽,先未生当生之垢有谛实者,以后未生之有法,如何生或如何得,因为得尽尚未尽未生,得体无有故,已生之诸垢尽相已灭,未生当生之诸垢,远离生的障碍相已灭,所以胜义中真如离戏论体性是有自性故。

二、以所许相违破分三:一取根本义安立所释;二明总结根本义;三后当广释。

一取根本义安立所释:中观宗许诸法无谛实,若不尔者,若许色等一切法在真实中有谛实,那么,佛说所知障与烦恼障一切分别,无余永断最希奇之处应非有,因为二障在真实中实有故,是此处颂文所说。名结合。若不尔者,若许一切法真实中有,那么,世尊说烦恼和所知障一切分别永断,是最希奇之处,颂已宣说。

二明总结根本义:除中观宗外,诸事实师虽说所取能取及自证法,但许为胜义中有,于大师佛说为所知障尽,我以慈氏怙主所说算为最奇可笑了。因为相违所许故。是故唯识师许二障有谛实,大师佛说永断障宗,依极尊慈氏怙主所说,算为有最希奇之因由者,若许二障有谛实,必须说大师佛说障未永断故。

三后当广释分:一所许相违的因由;二所许相违法。

一所许相违的因由:广说中观师断障修习次第圆满,实事师不圆满等。(文长不译,见藏释325-332)

(2)建立无自性师宗分三:

一、结合;如是遣除许能取所取等胜义中有的宗后,其后由许解脱圆满菩提,宣说一切法无谛实宗,此唯应许可。谓此处依颂文安住宗法,以教及正理决定的宗派(有法),有所为者,谓许一切法无谛实宗法作为坚定,是所为故,名结合。如是遣除有的宗法后,由坚定无自性宗法,诸欲解脱者唯应许此,是说以颂文安住宗法。

癸三、欲证究竟大菩提当许诸法皆空

二、根本:

颂曰:此中无所遣,亦无少可立,于正性正观,正见而解脱。

三、解释:此中亦分三:一远离增益损减之中事(法);二不执增益损减之中道;三由彼道所得的中道果。

(一)远离增益损减之中事:是由自性清净,此中二我若先有应新遣除;二无我若先无应新建立,少许亦无者,因为二种我先已有不曾见,是二无我的自性故。谓“此中无所遣,亦无少可立”。何以故,耽着法不应解脱,是故于任何法,皆应遣除损减与增益的性,及不作可安立。

(二)不执增益损减之中道:现证真如之智(有法),是正观者,谓是现证真理的见故,即是“于正性正观”。是说色等缘起有为世俗中有正之体性,此即应观察无自性等之体。

(三)由彼道所得的中道果:以殊胜方便智慧二者任持门,修真理(本性)(有法),有所为者,谓当得佛位有所为故,即是“正见而解脱”。如是由幻化的象,败于其它幻化象,由灭除颠倒,若见真如当得解脱,是故名“此中无所遣”等。此为《现观庄严论》自论所说。

壬三、见道顶加行之自性分二:癸一、正说;癸二、断德自在。

(二)通释分二:一法与如何修习之理趣;二取舍自在理趣。

癸一、正说

{一}法与如何修习之理趣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458卷末):(不录)

2、论释分三:

(1)结合:以论身建立颂不摄,随后颂说,真正或一般说见道顶加行的体性,名结合如是随后说真正见道。

(2)根本:释彼经义谓

颂曰:施等一一中,彼等互摄入,一刹那忍摄,是此中见道。

(3)解释分:一正说见道顶加行;二彼见道顶加行的作用二种。

一、正说见道顶加行:于施等六波罗蜜多,于各各施等体性,一一如前互摄,以一刹那摄苦法智忍,以三轮清净差别分生起三十六种行相,彼即顶现观,即是此中所见的道。

二、彼见道顶加行的作用:若彼已生,以欲色无色界分,有四种分别,各各有九,以断所取分别,及能取分别一百零八[43],由彼等所摄断能生分别习气烦恼一百零八,当得缘起法性。

论义是说,于施等六种一一中者,谓施等六种彼等互相摄,似修般若慧任持的见道,以一刹那苦法智忍所摄(有法),是此处顶现观的见道者,谓见所断分别种子能正对治住种类,即是大乘谛现观故。此中所说见道顶加行(有法),作用殊胜具足者,谓汝以修习力,俱能断除见所断能取所取之一百零八分别种子,彼由缘起力当得故。见所断能取所取分别(有法)[44],于汝应分为一百零八者,谓于汝以三界之差别有一百零八种故。见所断分别种子,能正对治住种类的大乘谛现观者,是见道顶加行的定相。若分有见道忍智十六刹那,以后得住修习门分,见道顶加行的体性,于施等六一一中亦分施等六,即有三十六种。

癸二、断德自在

{二}取舍自在理趣:释如何修习理趣道断德自在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见道顶加行,住一一六度中,各摄取余五度,安住般若波罗蜜多,乃至摄静虑处。八解脱及九次第定,广分彼等,有狮子奋迅三摩地,及观察顺逆缘起十二支等,如经广说。

2、论释分三:

(1)结合:见道顶加行的体性,能数数修习,此处以颂文所说(有法),是有所为者,谓于彼见道顶加行证德自在是所为故,名结合。于彼自在故能再再修习。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次由入狮子,奋迅三摩地,观察诸缘起,随顺及回逆。

(3)解释:就词义门释,即得所见的道。此中分:由根本定所摄的见道顶加行,于后得位的见道顶加行二种。

{1}由根本定所摄的见道顶加行,此即“次由入狮子,奋迅三摩地”。是说已得见道瑜伽,于烦恼所知障无怖畏故,入狮子奋迅三摩地。

{2}于后得位的见道顶加行分二:一、能观顺缘起;二、能观逆缘起。

一、能观顺缘起:以后世缘起由无明缘行等,名为顺观缘起。由生灭则老死灭,名为回逆观缘起。

此处分:论义及抉择二种。

(一)论义是说:住见道顶加行的菩萨(有法),是断德自在的作用具足者,谓根本定时入狮子奋迅三摩地,后得位时观顺逆缘起是安住谛现观的菩萨故。住见道解脱道的菩萨(有法),是入狮子奋迅三摩地者,就正断所知障遍计种子门分,是住见所断二障无怖畏谛现观的菩萨故。菩萨见道(有法),后得位时能观顺逆缘起者,谓是证悟四谛真理安住谛现观的菩萨故。

广释十二缘起支

经云:“善现,诸菩萨摩诃萨,如是观察十二缘起,远离二边,是诸菩萨摩诃萨众不共妙观。善现,诸菩萨摩诃萨菩提树下坐金刚座,如实观察十二缘起,譬如虚空不可尽故,便能证得一切智智。善现,若诸菩萨摩诃萨以如虚空无尽行住,引发般若波罗蜜多,如实观察十二缘起,不堕声闻及独觉地,疾证无上正等菩提”“善现,诸菩萨摩诃萨,应当如是观察缘起,修行般若波罗蜜多。”(《般若经》卷四百五十八。)

断德自在分二:一、释缘起总建立;二、别释杂染品缘起。

第一、释缘起总建立分四:一、性相;二、差别;三、甚深的因由;四、名义。

一、性相:观待自分成就是缘起的定相。若是成实(真实存在的事物)悉是缘起,因为若是成实悉由缘起故,如《中论》云:“故非缘起法,少许亦非有,是故不空法,少许亦非有。”

二、差别:总之,于缘起若分有:观待体性缘起,及名言安立缘起二种。初如依火生烟,及依种子生芽。二如观待彼山安立此山,及观待长安立短。又于缘起可分为:有为缘起及无为缘起二种。若是成为自己的因从三种缘所生(不动)无作缘,坚定不移;无常缘;能力(势力)缘或功用或性能缘;(或所缘缘、增上缘、等无间缘)观待自分成就,是初有为缘起的性相。此中若分:有外缘起和内缘起二种。若不由内身心相续所摄,观待自分成就,是初外缘起的定相。譬如器世间。若由内身相续所摄,观待自分成就,是第二内缘起的定相。如有情世间。此中若分有:杂染品缘起和清净品缘起二种。若不从自因生,观待自分成就,是第二清净品的定相。譬如所知障。

复次,缘起差别有八种。如《大乘阿毗达磨集论》(后简称《集论》)云:“何等差别故:(一)谓识生差别故(眼色为缘眼识得生);(二)内死生差别故(依有情世间说,谓无明等为缘能生行等);(三)外谷等生差别故(谓种子缘芽,芽缘茎如是展转枝叶花果次第得生);(四)成坏差别故(一切有情共业增上力为缘大地等生故);(五)食持差别故(谓以四食为缘三界有情相续住故);(六)爱非爱趣分别差别故(妙行恶行为缘往善恶趣故);(七)清净差别故(谓顺解脱分为缘生顺抉择分,善知如是见道等,渐次乃至得阿罗汉果等。或外从他闻音,内如理作意为缘生正见,次第乃至诸漏永尽);(八)威德差别故(谓内证为缘发神通等最胜功德),是差别义。”这是说,主要成为果的杂染品缘起为增上,及主要成为因的杂染品缘起为增上,有八种差别。

三、甚深的因由:有为诸缘起(有法),就五差别法(特征或优点)门说是甚深者,谓由因甚深;相甚深;由生甚深;由住甚深;由转甚深故。初、因甚深者,谓彼等法虽然离无因及离心造作的无作者,但即刻能生起故(为对治不平等因无因论故);二、相甚深者,谓虽然由补特伽罗我空,但有现似补特伽罗我的缘起故(是显无我相故);三由生甚深者,谓虽依仗其它不同因缘生起,但彼等缘无作者故(虽从众缘果法得生,然非彼所作故);四住甚深者,谓虽然于一一刹那坏灭,但现似住故(实无安立显现似住故);五转甚深者,谓虽从自因生,但于自他等生起规则,若从四边门观察实难通达故(因果流转难了知故)。如《集论》云:“何等甚深故,谓因甚深故、相甚深故、生甚深故、住甚深故、转甚深故,是甚深义。”(《维摩经》云:“深入缘起,断诸邪见。”《大日经》云:“缘起甚深难可见。”)

四、名义:诸情器世间(有法),于汝说名缘起是有因由者,谓从相依或值遇和合或观待成就的因由,作如是说故。又缘起的梵语为:杂则得雅萨母扎巴打。译为相依、和合、观待之义。如《集论》中说缘起有十一种名义,《集论》云:“何等义故,谓无作者义,有因义,离有情义,依他起义,无作用义,无常义,有刹那义,因果相续不断义,因果相似摄受义,因果差别义,因果决定义,是缘起义。”(《杂集论》释此十一义云:“(一)谓离自在天等作者故,是无作者义;(二)以无明等为因故,是有因义;(三)无自然我故,是离有情义;(四)托众缘生故,是依他起义;(五)众缘作用空故,是无作用义;(六)以非恒故,是无常义;(七)生时过已无暂住故,是有刹那义;(八)因刹那灭果刹那生时分等故,是因果相续不断义;(九)不从一切一切生故,是因果相似摄受义;(十)从非一一类因一非一类果生故,是因果差别义;(十一)于余相续不受果故,是因果决定义”)。如是所说十一种名义的因由者,谓从许为无常、苦、空、无我四义所显作如是说故。初谓空义,第三谓无我义,最后三种谓苦义,其余六种谓显无常义故。

第二、别释杂染品缘起分四:一、许刹那缘起宗;二、许分位缘起宗;三、许相属缘起宗;四、自宗。

一、许刹那缘起宗:佛教自部有说:十二支缘起是从一刹那时成就者,谓以贪欲为等起(动机或念头)断有情命时,若在彼分位的愚痴者,即是无明缘起;若在彼分位的心者,即是行缘起;若在彼分位各各了别诸法者,即是识缘起;若在彼分位的五蕴者,即是名色缘起;若在彼分位有五蕴六根者,即是六处缘起;彼诸和合即是触缘起;领受触即是受缘起;贪爱彼受者,即是爱缘起;与爱相应的缠缚者,即是取缘起;在彼分位的身语行为者,即是有缘起;彼诸已生即是生缘起;彼诸成熟即是老缘起;彼诸坏灭立为死缘起故。如是于彼说名刹那缘起的因由者,是所谓由彼十二支以一刹那时成就作如是说故。

二、许分位缘起宗:迦湿弥罗毗婆沙师说:我们是许分位缘起者,谓如前时(生)来至此,从此往至后的三时圆满十二缘起支。能从前时来至此时业等起的分位五蕴者,是无明缘起。如彼能积集业分位的五蕴者,是行缘起。此时入胎结生相续无间分位的五蕴者,是识缘起。从彼第二刹那所取(摄)六根未全出现之间的分位五蕴者,是名色缘起。出现六根具全所取,依眼根等以眼识等无功能取自境之间的五蕴者,是六处缘起。从根境识三和合有功能为所取行境。于苦乐舍三因食资具等无功能了别之间的五蕴者,是触缘起。从有功能了别彼所取境,但无功能行淫欲之间的五蕴者,是受缘起。从彼虽有功能所取,但未入寻求妇女淫欲境分位的五蕴者,是爱缘起。已向彼淫欲境所取,能作趣向来生业等起心的分位的五蕴者,是取缘起。能作积集趣往来生业分位的五蕴者,是有缘起。于后生中入胎结生相续无间分位的五蕴,是生缘起。从彼第二刹那所取,无功能行淫欲分位的五蕴者,是老死缘起故。能从前时来至此中的业等起心的分位五蕴,安立无明缘起的因由者,谓在彼分位由无明最胜如是建立故。如《俱舍论》云:“宿惑位无明,宿诸业名行,识正结生蕴,六处前名色。从生眼等根,三和前六处,于三受因异,未了知名触。在媱爱前受,贪资具媱爱,为得诸境界,遍驰求名取。有谓正能造,牵当有果业,结当有名生,至当受老死。传许约位说,从胜立支名。”

论说缘起差别有四:刹那缘起:谓一刹那顷由贪行杀具十二支,痴谓无明,思即是行,于诸境事了别名识,识俱色、想、行、三蕴总称为名色,住名色根说为六处,六处对余和合而有名触,领触名受,贪即名爱,与爱相应诸缠名取,所起身语二业名有,如是诸法起位名生,熟变名老,灭坏名死。

刹那连缚名连缚缘起,遍有为法十二支位,所有五蕴皆分位摄,名分位缘起。悬远相续无始说名远续缘起。言刹那者约一刹那说;连缚者约因果无间相续连起,因为情与非情皆有念念相续故。分位缘起约顺生受业及不定受业,三世十二支皆五蕴分位。言远续缘起即前分位约顺后受业,隔越多生无始远续因果。所以刹那、连缚、分位与远续四缘起,说明一切有情由业烦恼受生轮回的因果关系,有远近位次前后相连的因果关系。

此十二支缘起有略广之分,如《俱舍论》云:“三烦恼二业,七事亦名果,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

三烦恼谓无明、爱、取,以烦恼为性。二业谓行、有二支以业为体。七事亦名果者,谓除前五支其余的识、名色、六处、触、受、生、老死七支为事,是烦恼所依事,亦名为果义。就其余法亦名因,谓无明、行为因;识、名色、六处、触、受等五支为果;爱、取、有三支为因,生、老死二支为果。“略果及略因”者,后际略果者谓识等五支合为二果,前际略因,谓烦恼唯一,是说爱取二烦恼为无明一因,即名略因。中际广说因果,谓开识等五果,惑(烦恼)分无明为爱取二种。由中可比二者,谓释前妨难,由中际广可以比度前后二际。《俱舍论》云:“前后际各二,中八据圆满。”即前后各立二支,无明、行在前际,生、老死在后际,中八谓中际立八支,在现在世,据圆满者,中际八支,非诸有情皆悉具足,今言八者说历八支位名圆满。这是说十二支分位缘起的因由,是建立五蕴分位缘起,故作是说。

三、许相属缘起宗:谓经部与唯识二宗许相属缘起,此与有为缘起是一义。是故说相属缘起的因由者,谓由因果相属而生的缘起,是说由因果二者的缘起,许为悉是有为法故。和合义许为因缘和合,起义许为生,即因缘和合而生。

四、自宗分二:一安立所释的经;二释彼经义。

第一、安立所释的经:如《佛说稻秆经》云:“佛告诸比丘,谁见缘起彼即见法,谁见法彼即见佛。何等名为缘起?名缘起者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由无明缘行(义为由无明之缘则有行,如此类推),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入),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由生缘老死,老死缘忧悲苦恼(即忧愁痛苦,叫苦悲叹,痛苦,愁苦忧恼),及诸恼乱而生,如是生此纯大苦蕴。于彼由无明灭则行灭,由行灭则识灭,由识灭则名色灭,由名色灭则六处灭,由六处灭则触灭,由触灭则受灭,由受灭则爱灭,由爱灭则取灭,由取灭则有灭,由有灭则生灭,由生灭则老死灭,由老死灭则忧悲苦恼诸恼乱灭,如是则灭此纯大苦蕴。”

第二、释彼经义分二:一、释经词义;二、别释杂染品缘起。

一、释经词义:“诸比丘”乃至“见佛”之间,显示缘起总建立,“此有”乃至“此生”之间,正显杂染品缘起,附显还灭缘起。“由无明灭”乃至“灭此纯大苦蕴”,是正显清净品缘起,附显还灭缘起。如是显示(有法),是有所为者,谓是生死流转皆由愚痴,还灭是为应远离彼等愚痴故。如《集论》云:“何等顺逆故,谓杂染顺逆故,清净顺逆故,是说缘起顺逆义”。(《杂集论》云:“杂染顺逆者,或依流转次第说,谓无明缘行,如是等顺次第说;或依安立谛说,谓老死,老死集老死灭,老死趣灭行,如是等逆次第说。清净顺逆者,谓无明灭故行灭,如是等顺次第说;由谁无故老死无,由谁灭故老死灭,如是等逆次第说。应知是观缘生起义,一切皆是缘生。”)

二、别释杂染品缘起分十:1总相;2略摄各各差别;3次第决定规则(理趣);4数决定规则;5成为缘的规则;6各自作用;7时圆满;8地相应之建立;9如何修习之理趣;10如是修习之果。

1、总相:若是为自因三缘所生,即成为苦集随一的生死,是杂染品缘起的定相。约性相分为生死是有所为者,是为所应断除不净器世间杂染品缘起故;及有余涅槃身中的色蕴,彼是为所应断除故。初者,若是杂染品缘起,必须是内缘起故。第二者,因为在有余涅槃身中无杂染品缘起故,由彼永断故,因为十二支一切皆永断故。《瑜伽师地论》云:“云何阿罗汉永断支,谓三界一切行。”

三缘者:谓无作用缘、势用缘、无常缘等故。是故在说有为缘起性相时,从无作用缘所生有所为者,因为情器世间不是从大自在等他心中作用施设建立,彼等是成为自因无作用缘所生,应知是有所为故,如《经》云:“此有故彼有”。《集论》云:“何等相故,谓无作用缘生故。”说无常缘生有所为者,谓不是由自在常及苦常等所作,彼等是成为自因无常缘所生,当知是有所为故。如《经》云:“此生故彼生。” 《集论》云:“无常缘生故”。说势用缘生有所为者,谓彼等不但为自因初二缘生,亦是为破除计执从一切是因非因,生一切是果非果的邪分别后,说明诸有为缘起是从自生势用(自有生的功能)与自同类因生,当知是有所为故。如《经》云:“谓由无明缘行”。《集论》云:“势用缘生故。”是说彼等由自生势用功能,自与同类因生譬者,谓如依无明有行缘起,依通达无我的般若慧,彼无明则不生。

2、略摄各各差别分三:一差别;二各各体性;三略摄。

(一)差别:若从杂染品缘起根本门分有二种,即成为彼杂染的苦集二谛故。于此若就支分门分有十二种故。如《集论》云:“何等分别支故,谓分别缘生为十二分,何等十二分?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及老死。”若就支节门分有无边,因为于无明缘起有能引善业为等起的无明;能此不善业的无明;及能引不动业的无明有三种故。于行缘起亦有能引欲界乐趣异熟蕴的福业,能引恶趣的非福业,能引上二界的不动业等有多种故。

(二)各各体性:从无明乃至老死有十二种。自宗分二:一释无明总建立;二别释此处所说的无明。

《一》释无明总建立:总之对于无明,各宗派师所许不同有多种。毗婆沙师所许,如《俱舍论》云:“明所治无明,如非亲实等。说为结等故,非恶慧见故,与见相应故,说能染慧故。”[45]

经部师许:通达补特伽罗无我慧的敌者,所治品的心所许为无明,如《释量论》云:“明所治品故“。许萨迦耶见为无明,故《经》说萨迦耶见与无明相应并不相违,因为萨迦耶见[46]与无明是同一品类,如甄叔迦树(紫梗树或苏木)森林。

有部经部二师,对于无明许有遍计和俱生二种,而有部师许萨迦耶见悉是遍计。由此许见的五结(贪结、恚结、慢结、嫉结、悭结)为遍计故,及预流向永断萨迦耶见故,是故由愚自境的行相随转的心所,是无明的性相。此中就体性门分,有染污无知和不染污无知二种。就增上缘分,有成为根识的无明及意识的无明二种。就感觉门分,有邪知无明及非邪知无明二种。就所依门分,有三界的无明三种。就所缘境分,有愚业果无明及愚真如的无明二种。就对治门分,有见所断的无明及修所断的无明二种。

{二}别释此处所说的无明分三:一定相;二差别;三观察体性。

一、定相:属自与缘起一同能引业为等起,愚迷真如的心所,是十二缘起支内无明的定相。彼与无明缘起是一义。此中十二支内的无明,有非生死根本的无明,有是与俱是俱非四句。初如预流永断十二支内的无明,二如法我执的无明,三如一般凡夫异生身中十二支内的无明。

十二支内的无明,与愚业果的无明不同分。若是同分,必须是愚迷真如的无明故。如《集论》云:“愚者有二种,谓愚果异熟及愚真如,愚果异熟者谓非福业现行,愚真如者谓福业与不动业现行。”论中所说并不相违。因为于果异熟等是愚业果的无明为非福业,仅就彼时能作等起所说,不是能作彼因的等起所说故。是故与愚真如不同,因为若彼业时的等起,必须与彼业相应,福业与不动业相应,无有愚真如无明故,因为若是福业与不动业随一必须是善业故。

二、差别:三界的业有三种,谓福业、非福业和不动业。

三、观察体性:十二支内的无明者,谓于善等三种中属无记,二种所断内的体性属修所断,约五蕴内是行蕴。若于谁补特伽罗身中有,即异生身中有,圣者身中无,因为圣者身中无有能引的业故。

《二》行缘起:自宗分二:一释行缘起;二总标业的建立。

一、释行缘起分三:1定相;2差别;3观察体性。

1定相:属自与缘起一同的无明为等起心,自己所引后有,能引的心所者,是十二支内行缘起的定相。彼与行缘起是一义。

2差别:此中行缘起的福业、非福业和不动业有三种。初福业有能引生四大部洲的人及六欲天的诸业;二非福业有能引生三恶趣的诸业;三不动业有能引生住色界十七天,及能引无色界四天的诸业。

3观察体性:若是十二支内的行缘起,必须是五蕴内的行蕴故,若是彼行必须是与行蕴相应故,若是彼行蕴必须是心心所故。若约善等三内体性分是属无记,约见修二所断内体性分是修所断。

二、总标业的建立:对于业总则就体性门分,有意业和思业二种。如《集论》云:“何等是业?谓意业故,思业故,此总摄业相。”彼二业亦有差别,谓意业即是心业,身语二业是思业故。如《俱舍论》云:“思即是意业,所作谓身语。”又随业的理趣门分,有身语意三业三种。

身业有六种者,谓杀生、不与取及非梵行,是身业三不善业,与彼相反的身三善业,总有六种。语业有八种:谓妄语、离间语、粗恶语及绮语,是语不善业四种,与彼相反语善业四种,总有八种故。意业有贪心、瞋心、及拨无业果的邪见,彼等非业故,因为彼是烦恼故。如《俱舍论》云:“此中三唯道[47],七业亦道故。”

对于业就因门分为有漏业和无漏业二种,及彼二随一俱不是的业总有三种。

一、有漏业:如仅由自因烦恼为等起的心心所。有漏业就作用分,有能引业、能生业及能满业三种。初如定能出生异熟体性的业;二如定能成就异熟体性的业;三如由能引业所引,由能生业所生成就的身,能引发各各苦乐的业。是故由能引善法所引,能圆满善法所圆满;由能引不善所引,能圆满不善所圆满;能引善法所引,能圆满不善所圆满;能引不善所引,能圆满善所圆满有四种。初如欲天及大部分人;二如大部分恶趣;三如人身受用缺少寿多病;四如龙身受用无量。

又有漏业:就生起异熟理趣门分:有见法领受业、生余处领受业、于其它数次领受业、异熟生不定的业有四种。初如积集业时于彼定起异熟业;二如积集业时以后定起异熟业;三如积集业时后后生定起异熟的业;四如在第二刹由四种对治力(所依对治力、厌患对治力、返回对治力、现行对治力)。决定忏悔清净杀生的业。

又就受异熟理趣门分:有乐受业、苦受业、及舍受业三种。初如第三静虑以下地所摄的善业;二如不善业;三如第四静虑以上地所摄业。

又就界与意乐门分:有福业、非福业及不动业三种。初如能引生欲界乐趣成就的业;二如恶趣业;三如上二界,能引生上界成就的业。说明不动是有因由者,谓能引生上界成就的业不由散乱所动,或能引生上界的业与彼能圆满的业,由此于余界异熟及余地不动者,谓以不出生因由如是说故。引生欲界成就的诸业是动摇者,谓以供施广大施舍的异熟果受用圆满,施者若戒律清净具足而生乐趣身,又由犯戒为增上有生恶趣身故。

二、无漏业:不是唯由自因烦恼为等起,如依自因所知障生起等起微细勤奋的心心所,此必须说明,诸声闻独觉阿罗汉受生清净刹土的因,及住三清净地诸菩萨为利他故而受生轮回的因。

三、彼二俱随一都不是的业者,谓成为无分别根本智体性的业。

又于业有白异熟业、黑异熟业、黑白混合的业三种。初如由意乐加行二种善法所作的业;二如由意乐加行二者俱不善所作的业;三如于意乐善所作,但由加行不善所作的业。

又于业有所作不积集,积集不所作,所作积集二俱齐全,彼二俱不齐全的业有四种。初如梦中所作的业,及自己虽不欲作,但由他强制不自主所作的业;二如由杀生业造作加行,虽于对方伤损,但对方未死的业;三如正想作杀生业而究竟成就的业;四如意乐杀生加行,但彼后又欲求反悔的业。

又于业有律仪业,非律仪业,二俱中间的业有三种。初如舍静虑心;二如自身中若具足一切律仪,在身中生起,但中间又相续生起中断障的业,此在屠夫与狱卒身中有;三如中间出家的律仪。

《三》释识缘起:自与缘起同属能引业习气熏习无间的主要意识者,是识缘起的定相。彼与十二支内的识是一义。

《四》名色缘起分定相与差别二种。

1、定相:同属自与缘起能引的业,亦是所引的果,生有结生相续无间所取者,谓六根未全出现的蕴共同住种类,杂染品缘起者,谓除化生其它如其所应名色,是名色缘起的定相。

2、差别:此中十二支内的名缘起,及成为彼名的色缘起有二种。若以胎生为缘,一般凡夫异生胎中结生无间所取者,如六根未全出现的分位异熟蕴,如受等后四蕴(受想行识)是第一,在彼分位的色蕴是第二。若以人为缘,成人分位受等后四蕴是第一,在彼分位的色蕴是第二。有成人与人之差别,在人分位有十,胎中分位一半与出胎后五位以上建立为成人故。分位有十者,谓:凝酥、膜疱、血肉、坚肉、支节,名胎中五位。幼儿、童年、少年、壮年、老年,名出胎后人生五位故。同属自与缘起能引的业,亦是所引的果,六根具全出现的所取者,谓根境识三缘和合后,但无功能所行境分位,亦是异熟蕴相同住种类,是杂染品缘起。

《五》六处品类缘起的定相,若分有从眼处乃至意处有六种。同属自与缘起的能引业,亦是所引果,根境识三和合后能成为行境所取者,谓有苦乐舍三受因食(财物)等,但无功能了知因食(财物)等分位,亦是异熟蕴住种类共同的心所。

《六》触缘起的定相,若分有眼和合者触等有六种,彼触有了知功能所取者,谓乐苦中间如其所应领受分位,亦是异熟蕴共同住种类的心所。

《七》受缘起的定相,若分有眼和合者,谓从触所生的受等六种。

《八》爱缘起的定相,总则,贪欲与爱是一义。对于爱有贪著爱、刹那坏灭爱、及三有爱三种。初如欲与乐和合的贪著;二如欲离苦的贪著;三如贪异熟蕴的贪著。先爱缘起其余增长者,谓有能引业习气熏习能力的贪欲。

《九》取缘起的定相,若分有成为彼取的欲取、见取、戒禁取和我见取四种。初如贪爱五欲的贪欲;二如贪六十二种恶见[48]的贪欲;三如贪断食五火炙身,贪牛戒狗戒猪戒等一切行人贪欲;四如贪补特伽罗我执及我所执的骄慢贪欲。先由爱取二者能引业习熏习能成就后有的能(成)生业。

《十》有缘起的定相,总则,有与生死轮回的一义。若分有:中有、生有、本有和死有四种。初如前生的死有,与此生的生有二者中间生起的有名为中有;二如结生入胎无间分位的异熟蕴;三如成就生有的第二刹那乃至未成死有之间的有,名为本有。

总之,三有与生有二者并不相违,因为佛经说往色究竟天的不还圣者有:全超、半超、遍没的三超越作证,由彼超越色界本有身作证涅槃故。于有分四彼二相违者,如烦恼与随烦恼。本有有多种,利益(药)、诸天威力、唯欲心思、依精血所生四种。初如枯树王;二如成就转轮(天)王;三如东方欢喜世界的人;四如现在一般人。

死有者谓从此时往至后生时的有。由本有缘起力令生三有结生无间住的异熟蕴住种类,皆是杂染品缘起。

《十一》生缘起的定相,若分有:化生、湿生、卵生和胎生四种。问:生处有几?答:生处谓人与傍生生处四种。地狱、天、中有诸有情悉是化生,一般饿鬼有化生及亦有胎生。如《俱舍论》云:“于中有四生,有情谓卵等,人傍生具四,地狱及诸天,中有唯化生,鬼通胎化二。”(如孔雀等从卵壳生是名卵生,如牛马等从胎藏生是名胎生,如飞蛾等生从湿气生是名湿生,如诸天等诸根顿具无而欻(忽)有是名化生。)人傍生具四者,人傍生趣各具四生。人卵生者谓如世罗(此云:大山)、邬婆(此云:小山,近山生故以山为名)(世罗生从鹤卵、鹿母所生三十二子,盘遮罗王五百子等)人有化生者,劫初之人是化生故。人有湿生者如顶生王故(是布杀陀王顶疱面生),人有卵生者,如婆娑论云:昔于此洲有商人入海,得一雌鹤,形色伟丽,奇而悦之,遂生二卵,于后卵开生二童子(大者名世罗,小者名邬婆),端正聪明,年长出家得阿罗汉果,如《戒经》说。

傍生生处有四生者,如金翅鸟四生处,以龙为食。《阿含经》说:饿鬼有胎生者,如饿鬼母白圣者观自在言,我夜生五子,随生皆自食,昼生五子亦然,虽食尽而无饱。如《俱舍论释》云:“四生虽摄五道,但五道不摄四生,何等不摄?谓中有故。”如是色的中有是色界,因色中有是色界故,若是依色中有身作证涅槃的补特伽罗,必须是色身作证涅槃的补特伽罗故。(世罗鹿母,是弥伽罗长者儿妇有子名鹿,故名鹿母,从子得名,生三十二卵,卵各生一儿。般遮罗王有妃生五百卵,各出一子。)

《十二》老死缘起者,谓成就生有的第二刹那,乃至未成死有之间异熟蕴,时分变异分是老缘起;及舍异熟蕴等流分,安立为死缘起。老死二者合为一支的因由者,谓彼二者次第生无决定,由此因由算为一支,是故经说在未老之间有死的密意。又如世间共许寿量发白面皱等多种,密意是说未老有死。未老中间不死者名老缘起,从成就生有的第二刹那生起故。忧愁苦恼等不摄为十二支的因由者,谓由业烦恼能作一切生死,彼等生起无决定的因由,如是不算作支数故。彼无决定者,谓具足律仪戒的一些比丘有意乐死故。彼等虽不摄为支,如经所说是有所为者,是为所化众生生起厌离生死故,如是而生此纯大苦蕴,于前后生往来的补特伽罗无我,假施设五取蕴之我或自我者,谓应通达业果之身是有所为故。是故彼等异熟分位变异,安立为老缘起合理故。

(三)略摄分四:一、摄为四支;二、摄为三烦恼;三、摄为苦集二谛;四、摄为因果二分。

一、摄为四支:十二支缘起摄为四支者,谓无明、行、识三缘起合为能引支;名色、六入、触、受四缘起合为所引支;爱、取、有之缘起合为能生(成)支;生、老死二支合为所生支故。如《集论》云:“何等略摄支故?谓能引支,所引支,所生支。能引支者谓无明行识,所引支者谓名色六处触受,能生支者谓爱取有,所生支者谓生老死。”

二、摄为三烦恼:十二支全为三烦恼者,谓无明、爱、取三缘起,摄为烦恼杂染;行、有二缘起摄为业杂染,其余七支摄为生杂染,或者寿杂染或摄为苦杂染故。如《中观缘起心要颂》云:“初八九烦恼,二及十是业,余七皆是苦。”如《俱舍论》云:“三烦恼二业,七事亦名果。”又如《集论》云:“何等支杂染摄故,谓若无明若爱若取,是烦恼杂染所摄;若行若识若有,是业杂染所摄;余七是生杂染所摄。”是说识缘起为业杂染(识支为若,此处说为业,故下解说),谓在因时的识缘起是能引业习熏染的所依事,故于彼假立业名。

三、摄为苦集二谛:十二支摄为苦集二谛者,谓无明、行、爱、取、有等,摄为集谛,其余是为苦谛故。

四、摄为因果二分:十二支摄为因果二分者,谓摄为能引因果,及摄为能生因果二种故。因为无明乃至受是为初者,爱乃至老死是为第二者故。

3、次第决定规则:由一分缘起所摄十二支,彼的次第决定规则者,谓初无明缘起,彼后行、彼后识、彼后爱、彼后取、彼后有缘起。彼后名色、彼后六处、彼后触、彼后于受缘起,生缘起与成就名色缘起是同时生,老死缘起从成就名色缘起的第二刹那生故。这也是由无明为等起而积集业,安立业习识上,后有业习识缘起生。能引业的习气即是由爱最初熏习作用,彼后即爱缘起生,彼爱殊胜增长业,由取缘起生,其后名取缘起。由爱取二者能引业习熏染,能生后有的业功能势力而生起有缘起,彼之于后生中则出生六种果故。

4、数决定规则:杂染品十二缘起支数决定之因由者,谓一切众生皆由业烦恼受生轮回,分为能引因,所引果,能生因,所生果,四种数决定。以初为缘立无明、行、识三种。以第二为缘立名色、六处、触、受等四,以第三为缘立爱、取、有三,以第四为缘立生、老死二种故。

以初为缘立三种的因由者,谓从能引业为增上立行缘起;由彼业为等起增上立无明缘起;由业习熏习之所依事为增上立识缘起。以第二为增上立四支的因由者,谓引发即引发身,及引发受用有二种故。初引发身为增上是立名色,引发身圆满为增上立六处。于受用有受用因及受用事二种,以初为增上立触,以第二为增上立受缘起故。以第三为增上立三支的因由者,谓能生亲业为增上立有,于彼业习为增上立爱、取二缘起故。以第四为增上立二支的因由者,谓成就亲果为增上立生,缘彼果的过患为增上立老死缘起故。

在谛现观圣者身中无行缘起,因为圣者身中无有能引新积业习故。于离爱的阿罗汉身中,十二支一切皆无,因为阿罗汉已断尽生后有的业种子故。

5、成为缘的规则:由前前支为后后四种缘,随其所应,如《集论》云:“何等建立支缘故?谓习气故、引发故、思惟故、俱有故,建立支缘随其所应。”(依四缘建立支缘,且如无明望行前生习气故得为因缘,由彼熏习相续所生诸业能造后有故,当于尔时现行无明能引发故为等无间缘。由彼引发差别诸行,流转相续生故,思惟彼故为所缘缘,以计最胜等不如理思惟,缘愚痴住为境界故,彼俱有故为增上缘,由彼增上力令相应思颠倒缘境而造作故,如是一切,随其所应尽当知。(见《杂集论》))

6、各自作用:如《集论》云:“何等建立支业故?谓无明有二种业:一令有情于有愚痴;二与行作缘;行有二种业:一令诸有情于诸趣中种种差别,二与识作缘;由熏习故识有二种业:一持诸有情所有业缚,二与名色作缘;名色有二种业:一摄诸有情自体,二与六处作缘;六处有二种业:一摄诸有情自体圆满,二与触作缘;触有二种业:一令诸有情于所受用境流转,二与受作缘;受有二种业:一令诸有情于所受用生果流转,二与爱作缘;爱有二种业:一引诸有情流转生死,二与取作缘;取有二种业:一为取后有令诸有情发后有识,二与有作缘;有有二种业:一令诸有情后有现前,二与生作缘;生有二种业:一令诸有情名色六处触受次第生起,二与老死作缘;老死有二种业:一数令有情时分变异,二数令有情寿命变异。”

此义是说,相同作用与不同的作用二种。初如由无明生行,乃至由受生自果的爱等,由前前支能生后后支故。二如由无明愚痴见实际境,或障碍门作诸有情烦恼,由行起后有种子门作诸有情烦恼。由识引后有门作诸有情烦恼,由名色遍持身门作诸有情烦恼。由六处身圆满门作诸有情烦恼,由触行境门作诸有情烦恼,由受受用异熟果门作诸有情烦恼,由爱贪著后有门作诸有情烦恼,由取生后有加行门作诸有情烦恼,由有生后有现前门作诸有情烦恼,由生老二者苦门作诸有情烦恼。

7、时圆满:十二支有于第二生圆满者,谓于人的身,于前生中由无明为等起,能引发生天之积业,业习气在识上建立,即于下生由依爱取二者熏习业功能力而成就有。在彼后生中生天者,谓六种果有一种现前故。亦有第三生圆满者,先已成就故。此十二支受生处,若是积集业,有第二生圆满,若不尔者第三生必须圆满。如《俱舍论》云:“一业引一生,多业能圆满。”初句是释引业,后句是释满业。是说唯有业力能引能满,一切善不善有漏法,皆由引满,说明业胜故。《集论》中亦说:“亦有由一业能引多身,亦有由一业能引一身故。”[49]

8、地相应之建立:从三界九地生九地有八十一种[50]。从九地随一生欲界,彼生十二支地相应者,谓生一切皆属欲地故。从九地随一生初静虑除无明支,其余诸地相应,彼生一切皆属初静虑地故,与无明支不相应,因此生无明是由欲界地所摄故。从九地随一生第二静虑,彼生除无明支,其余一切地相应,因彼生一切属第二静虑地,彼生与无明支不相应,彼生无明属初静虑地故。从九地随一生有顶,彼生除无明支,其余一切地相应,彼生一切由有顶地所摄故,因彼生与无明地不相应,谓彼生无明由无所有处地所摄故。如是类推。

彼等能生者,谓从九地随一生欲界,彼生无明属欲地者,谓能引欲界异熟业等起,彼无明即是属欲界地所摄故。从九地随一生欲界,彼生之行缘起者,是由欲地所摄,若彼生能引欲异熟业,其余地的业不引其余地异熟故。彼生识缘起者,谓是能引欲地异熟业习熏习之所依事,主要是意识故。彼生名色(名色、六入、触、受)等四,谓彼等能引欲异熟业的所引果,其余地的业不能引其余地的异熟故。彼生是爱取二者属欲地者,若是彼二能引欲异熟习气烦恼,其余烦恼能引其余地异熟业习故。彼生是有缘起,若彼能生欲地异熟业,由其余地的业,不生其余的地异熟故。彼生老二缘起者,皆属于彼,若能生欲异熟业的所生果,余地的业不生余地异熟故。其余类推。

9、如何修习之理趣(规则):《集论》云:“何等顺逆故?谓杂染顺逆故,清净顺逆故,是说缘起顺逆义。”如是《杂集论》说“杂染顺逆者,或依流转次第说,谓无明缘行,如是等顺次第说;或依安立说,谓老死,老死集老死灭,老死趣灭行,如是等逆次第说。清净顺逆者,谓无明灭故行灭,如是等顺次第说;由谁无故老死无,由谁灭故老死灭,如是等逆次第说。应如是观缘生起义,一切皆是缘生。”若结合诸谛建立,说杂染品缘起顺逆者,谓地之本事。何以故?谓缘起从老死所取显示顺逆次第,生与老死是苦谛的差别故。其义是说若老死生即是生等,老死灭等分别有所为者,是为应当善巧苦谛与苦谛灭的灭谛,因老死二者是苦谛故,彼二是业烦恼的究竟异熟故。说由无明为缘而生行等,及由无明灭则行灭等有所为者,是为应善巧集谛与道谛故,因为无明与行二者是集谛,能灭彼集谛者即是道谛故。

10、如何修习之果:如是修习已通达,有特别殊胜功德利益者,谓善巧流转生死与还灭生死,于彼生死作为取舍修习,是生起一切利乐之生源,有得佛位的殊胜功德利益故。

顶加行八法之六·修道顶加行

第六、释修道顶加行

庚三、修道顶加行分三:辛一、修道顶加行;辛二、所断分别;辛三、断除所断之胜利。

辛一、修道顶加行

三、释修道顶加行分三:一、所依修道;二、所断分别;三、能依功德。

一、所依修道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经说见道顶加行,狮子奋迅三摩地所余义。经说:“于此狮子奋迅等持,善成熟已,复入菩萨超越等持。”“云何狮子奋迅等持,善现,谓菩萨摩诃萨,离欲恶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等。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已释见道顶加行,彼后释修道顶加行有所为者,谓断除修道所断,及生起功德胜利者,谓若是通达彼等所依修道为前行,则易于了知,如是说故,名结合如是说见道已,断除所治品者,谓若是成就所依身为前行,则易于了知所依之修道。

{二}根本:释彼之义

颂曰:灭尽等九定,修往还二相,后以欲界摄,非定心为界,

超越入诸定,超一二三四,及五六七八,至灭定不同。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谓诸菩萨等。此中分:加行、正行、摄义三种。

[一]加行:“善现,谓菩萨摩诃萨,离欲恶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入初静虑,次第乃至超一切非想非非想处,入灭想受定。复从灭想受定起,还入非想非非想处定,次第乃至入初静虑,是为狮子奋迅等持。”释彼之义谓“灭尽等九定,修往还二相”是说诸菩萨从初静虑所取,乃至往灭尽定其后从灭尽定所取,乃至初静虑,如是乃至往初静虑,如是顺次与非顺次,由第二静虑、第四静虑及四无色定、灭想受定,往返有九。

[二]正行分二:1、往再往;2、还复还。

1、往再往分:灭不间杂及间杂二种。

(1)灭不间杂:此狮子奋迅等持善分有超越等持。“善现,云何菩萨超越等持。善现,谓菩萨摩诃萨离欲恶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从初静虑起,次第乃至入灭想受定。”彼义由论根本释中附说。

(2)间杂:“从初静虑起,入灭想受定,从灭想受定起,入第二静虑,从第二静虑起,入灭想受定”乃至“从灭想受定起,入非想非非想处定”。此义谓“超一二三四,及五六七八”此谓附说。释彼之义,谓入初静虑,从初静虑起,入灭想受定,从灭想受定起,如是乃至入非想非非想处定。

2、还复还:“从灭想受定起,住不定心,从不定心入非想非非想处定”乃至“从初静虑起,住不定心。”释彼之义谓“后以欲界摄”。是说从彼定起,缘无间之定,为欲界行识,安立界限体性,以方便善巧力起,住不定心。(广如《略释》有《般若经》459·18-20页说,故不重录)

[三]摄义:如是从舍一等持,入灭定之间不同门分,往还不同,安住如是超越等持,若能证自在相,即是修道。

论义是说:菩萨修道身中之超越等持(有法),是修道顶加行者,是能正对治修所断分别住种类的大乘随现观故。显明彼状相即是彼的性相。

自宗分三:一、经说;二、论摄;三、释超越自性。

一、经说:此处经中所说,间杂次第九定有顺不顺二定加行,即狮子奋迅等持;彼九中唯不间杂相顺定一等持,色静虑有八,间杂灭定相顺等持往超越等持;次第定有九,间杂欲界心不顺的等持往超越等持有一,此中有广中略多种。

二、论摄:“灭尽等九定,修往还二相”谓诸菩萨,正说加行狮子奋迅。“后以欲界摄,非定心为界”是说以欲界行的识(心),摄为界限,正说欲界心。“超一二三四,及五六七八,至灭定不同”是说彼之后为灭定,于次第定有九,欲心间杂等持,正说未还超越相顺定。说初静虑等,谓“超越入诸定”及“至灭定不同”彼显摄义与超越释名。(以上可略或不用,因《略释》与经中广说)

三、释超越自性分二:一超越加行;二正行。

(一)超越加行分三:

{一}定相:自所得为得超越正行定义,至九次第定中间,不间杂定的大乘随现观,是超越加行的定相。此中若分有:远加行与近加行二种。初远加行者,谓菩萨第二地者身中九次第定中间,不间杂顺与不顺二种定的等持,彼之安住有十八者,谓从初静虑至灭定中有九,从灭定至初静虑有九种故。

{二}差别:如是加行,先舍狮子奋迅已,至次第九定之间,唯不间杂相顺定的等持,彼之安住有九种,谓此中次第定有九种故。经中说此为超越定,彼与《金鬘论》所说相同,此亦如上论释处是相同,彼非正超越,因为若是超越等持,于彼定必须是超越定之等持,但非彼彼故。

{三}界限:从初地至第二地中皆有者,谓从初地已得超越加行,即是得第二地的正行。

(二)、正行分四:

{一}定相:能得自己的方便,由修超越加行力所得定,由间杂事间杂法不同相杂差别,是大乘随现观超越正行定的定相。

{二}差别:分往超越定与还超越定二种。

{三}界限:从第二地至未得第八地。第八地以上无须要超越定故,因于彼定已善精细欲界九定故,因由第一阿僧祇劫决定出生的菩萨,与如来皆无此定者,因是欲定故。

{四}释名:间杂事间杂法不同间杂,以求次第定义。

辛二、所断分别分二:壬一、所取分别;壬二、能取分别。

壬一、所取分别分二:癸一、转所取分别;癸二、还所取分别。

癸一、转所取分别

二、释所断分别分三:一结合;二释义;三释表对治理趣。

(一)结合:释修道顶加行之后,释修所断分别有所为者,谓于彼修道顶加行断除所断故,必须说所治品四种分别,如是说修道后,于彼所断故需要说所治品四种分别。

(二)释义分二:一所取分别;二能取分别。

{一}所取分别分二:一修所断所知障转趣所取分别;二修所断所知障退还所取分别。

[一]修所断所知障转趣所取分别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经文不录)

2、论释分三:

(1)结合:从修所断四种分别之内,且于第一说修所断所知障所取分别有九,名结合暂说所取分别为第一。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略标及广释,佛所不摄受,无三世功德,

及于三妙道,所取初分别,加行相行境。

(3)解释:就词义门说谓“略标”。此中分为:分别境,体性,及对治三种。

{1}分别境:即“略标及广释,佛”是说“略标”等。

{2}体性:此一所取分别,及所取分别第一分位,于此以所应断。

{3}对治:谓加行行相有境(心)行,及修道之道加行分位的有境(心)有九种。初又分:略摄九种境,合为三种:一所知;二知者;三能知的道。以初为缘,有略摄法及广分别二种。经义是说“略标及广释”谓随顺摄受欢喜略标的有情说略标法;随顺摄受欢喜广解的有情说广法。

第二为缘佛弃舍所取分别,此是经义第二所说,释彼之义谓“佛所不摄受”是说由于不能如理精进,佛即弃舍所不摄受。

第三为缘有六种之初,一无加行道分别;二无见道分别;三无修道分别有三种。是说菩萨摩诃萨住般若波罗蜜多,应知此者不应退转等;及现前修行般若波罗蜜多;能修般若波罗蜜多者,应知有此等胜利功德,释彼之义谓“无三世功德”。以生灭性皆无加行道功德;以不具足生真实之因,即无见道功德;以无未来性即无修道功德。

第四不知加行道的分别;不知见道的分别;不知修道的分别三种。(经文不录)释彼之义谓“及于三妙道”。是说以颠倒等性执为涅槃加行道;以现修空性即见道;由能修无自性即修道。

论义是说:此中所说修所断所知障转趣所取分别(有法),于汝有多种者,谓于汝就境门分有九种故,因汝的境有九种故:1不知经(十二部)法略摄的分别;2不知广说的分别;3不知佛不舍众生的分别;4不知加行道无的分别;5不知见道无的分别;6不知修道无的分别;7不知加行道的分别;8不知见道的分别;9不知修道的分别故。由彼等分别于彼九种境分别理趣。如《庄严光明论》云:“由我如幻所转,依如是转趣品类之所取分别。”是说执著如幻所转故。彼诸分别(有法),是修道顶加行所应断者,谓是预备圆满获得修道顶加行的分位,即是所应断故。

癸二、退还所取分别

[二]修所断所知障退还所取分别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经文不录)

2、论释分三:

[1]结合:如是已说第一所取分别,当说第二所取分别,即九种退还所取分别,名结合。如是已说第一,当说第二所取分别。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次许心心所,转趣时有境,不发菩提心,不作菩提意,

作意小乘法,不思大菩提,有修与无修,及与彼相反,

非如义分别,当知属修道。

[3]解释:就词义门释,是说善知识等。此中分:分别境、体性及对治三种。

{1}分别境:即是“不发菩提心”等,是说善知识等。

{2}体性:即“次”(第二)字,是说第二所取分别。

{3}对治:即“许心心所,转趣时有境”,是说彼分位,由所应断则修道从心心所生转趣之分位,有境(心)有九种。

约境门分有九种故:

1明不发菩提心分别:“佛言,从初发菩提心应当观察”。释彼之义谓“不发菩提心”,是说由远离善知识等,即不发菩提心。

2明不作意所得菩提藏(树),是说乃至坐菩提树下,应修行般若波罗蜜多,应如是成办,应如是修行。释彼之义谓“菩提”,是说不作意菩提藏,及无有缘佛殊胜福德,所以不作意菩提藏。

3作意所得声闻乘。

4作意所得独觉乘。释彼之义谓“作意小乘法”,是说具声闻种性故,即作意声闻乘,具独觉种性故,即作证独觉乘。

5明不作意所得圆满正等菩提之分别,释彼之义谓“不思大菩提”,是说由不修行般若波罗蜜多,即不作意圆满正等菩提。

6明修行的分别,释彼之义谓“有修”,是由有所得而修。

7明无修之分别,释彼之义谓“无修”,是说由无所得即无修。

8明亦非修亦非无修分别,释彼之义谓“及与彼相反”,是说由亦无所得亦无不得,亦无修亦无不修。

9明不如实义分别,释彼之义谓“非如义分别”,是说由颠倒执著,即非如实义分别。(以上九种各有经文,待后详对。)

论义是说:此处所说修所断所知障退还所取分别(有法),于汝有九种分别者,谓于汝约境门分有九种故。于汝从不作意菩提藏分别,乃至不如实义分别有九种故。彼九种境者,就小乘资粮道为缘有二,小乘加行道为缘有二,小乘见道为缘有一,小乘修道为缘有一,小乘无学道为缘有一,与彼相反为缘有一,迷误颠倒为缘有一者有九种故。由彼九种分别即有九种境,于彼有分别理趣者,谓就执著诸法实有门分,此乃认为我所应退还(应遮)分别故。彼诸分别(有法),是修道顶加行所断者,是为得修道顶加行圆满分位的所应断故。

壬二、能取分别分二:癸一、实执分别;癸二、假执分别。

癸一、实执分别

{二}释能取分别分二:一实执分别;二假执分别。

一实执分别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经文不录)

2、论释分三:

(1)结合:如是已说第一所取分别,应释第一能取实执分别,彼约境门分有九种,名结合。如是说第二能取分别之第一。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施设有情境,施设法不空,贪著简择性,为寂事三乘,

受供不清净,破坏诸正行,经说是第一,能取应当知。

(3)解释:就词义门释,即是说实有等。此中分四:

{1}分别体:即第一能取,应知是宣说。

{2}境:即有情及实有等。

{3}感受(感受境,内心对外境的感受境):即如前所说能取分别等。

{4}对治:修道加行分位的有境(心)有九种。

境又分:境、有境、以道为增上三种。

1、境:明以补特伽罗无我为增上,假有有情之分别;以法无我为增上,假法分别二种。释彼之义谓“施设有情境,施设法”,是说由不生实有即名假施设有情;但唯显现境故,即名假施设法。

2、有境:明以有境心为增上,非空性分别。释彼之义谓“不空”,是说一切众生故,于一切相智等法皆不空。

3、以道为增上分:圣道和凡夫道二种。

(1)圣道:分方便与智慧二种。

{1}方便:以方便为增上,以小乘般若慧为增上,贪著一切法的分别;以大乘般若智慧为增上,简择法的分别。释彼之义谓“贪著简择性”,是说未断除贪著一切行相则贪著法;由通达无自性,则能简择法。

{2}智慧:以小乘方便为增上,能修所为事的分别;以大乘为增上,三乘决定出生的分别有二种。释彼之义谓“为寂事三乘”,是说由不作所为,即能作所为事,由色等不可得故,三乘决定出生。

(2)凡夫道:以见为增上,分别受供不清净;以行为增上,于破坏正行起分别有二种。释彼之义谓“受供(功德、资粮)不清净,破坏(扰乱)诸正行”,是说未善入真实性即受供不清净;以缘施等修行则破坏(捣乱)正行。

论义是说:此处所说修所断所知障实执能取分别(有法),于汝有九种者,谓于汝就境门分有九种故。于汝从假施设有情分别,至破坏正行分别有九种故。由彼等分别九种境,即有分别理趣者,谓具足彼等九种境法以为实有,即从贪著能取者之我能取故。彼诸分别(有法),是修道顶加行所断者,谓得修道顶加行,是未圆满加行预备分位所应断故。

癸二、假执分别分二:子一、略标;子二、广释。

二假执能取分别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总显假执能取分别。“佛告善现,以一切法但有名相,如是名相,唯假施设,名相性空,诸有情类颠倒执著,沉沦生死,不证涅槃。”(462·16页)乃至“然诸名相,无生无灭,亦无住异施设可得。”

2、论释分二:一结合:二释义。

(1)结合:如是明第一能取分别实执能取分别已,彼后说第二能取分别假执能取分别,如是已明第一后,说第二能取分别。

(2)释义分:略标与广释二种。

子一、略标

{1}略标分:根本与解释二种。

[1]根本:就略标门释

颂曰:设有情及因,由此所摧害,故是修道系,其余九违品。

[2]解释:就词义门释,谓所治品等。此中分:分别之差别;明所治品及境有三种。

1分别之差别:谓“其余九种相”有九种。

2明所治品:“由此所摧害,故是修道系”。

3境:“设有情及因,有境”是说第二所治品能取分别假施设有情。

论义是说:除修所断所知障外,其余假执分别(有法),于汝有九种者,谓于汝就境门分有九种故,彼诸分别(有法),是修道顶加行与断对治联系者,谓修道顶加行的能摧害故,彼的有境者,谓异生圣者有情在名言中假立,及假施设摧害的因由,是二者之有境故。

子二、广释

{2}广释分三:

[1]结合:此处说二颂(有法),有所为者,谓问何为假执能取分别九种,为答彼问所显即是所为故,名结合。如何是九种,即以二颂宣说。

[2]根本:广释彼经义

颂曰:如自所缘性,三智障有三,静道真如等,相应不相应,

不等及苦等,诸烦恼自性,及无二愚蒙,为最后分别。

[3]解释:就词义门释,谓说一切行相等。此中分四:一分别境;二体性;三感受;四对治。

1分别境:即“如自所缘性”等,说一切行相等。

2体性:即“为最后分别”(许为最后分别)是说如前所说能取分别之最后。

3感受(对境感受):是修道从心心所生转趣分位的有境心,许为九种分别。第一就境门分有九种者,谓:1菩萨道的障为缘有三;2体性为缘有一;3所缘为缘有二;4差别为缘有一;5所断为缘有一;6道相为缘有一种故。

1、菩萨道的障有三:1遣除生一切相智的障碍之方便,一切愚蒙分别;2遣除生道相智的障碍之方便,一切愚蒙分别;3遣除生一切智的障碍之方便,一切愚蒙分别。释彼之义谓“如自所缘性,三智障有三”是说由不了知一切相,即于一切相智的障碍,一切愚蒙分别;由不了知道相智,即于道相智的障碍,一切愚蒙分别;由不了知一切智,即一切智的障碍,一切愚蒙分别。

2、体性为缘有一:于能寂灭一切障的道体,一切愚蒙分别。释彼之义谓“静道”,是谓由不了知般若波罗蜜多,即于一切寂静道,一切愚蒙。

3、所缘为缘有二:于色等所知境及真如等相应不相应,一切愚蒙分别;及于苦等四谛真理义,一切愚蒙分别。释彼之义谓“真如等,相应不相应”“及苦等”是说由不了知色等所知境,及不了知真如,即于真如等相应不相应,一切愚蒙分别,及由如言取义,即于苦等谛,一切愚蒙分别。

4、差别为缘有一:于其余道及不平等而不共,一切愚蒙分别。释彼之义谓“不等”,是说由不了知魔等自性,即于不平等性,一切愚蒙分别。

5、所断为缘有一:于所断杂染自性,一切愚蒙分别,释彼之义谓“诸烦恼自性”,是说由不了知欲贪等体性,即于烦恼自性,一切愚蒙分别。

6、道相为缘有一:于能取所取其它实有空,一切愚蒙分别,释彼之义谓“及无二愚蒙”是说由不了知能取所取的性相,即于无二,一切愚蒙分别。(以上九种各有经文不录,上不了知应为不遍知,即不全面了知)

论义是说:此处所说修所断所知障假执分别(有法),于汝有九种者,谓汝的境有九种故,从遣除生一切相智障碍的方便,一切愚蒙分别,乃至于粗法无我,一切愚蒙分别有九种故。九种分别有四类是经中正说对治,附带引发论中所说。

4对治。

(三)释表对治理趣:修道所治品四种分别,为彼等所断,对治品亦有四种,彼之差别合理,应当了知。由修所断能取所取四种分别之差别,于对治修道顶加行亦有四种差别者,谓由所断差别对治差别合理故。

辛三、断除所断之胜利

三、能依功德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最为甚深,诸菩萨摩诃萨,能为难事,谓不得诸有情,亦不得彼施设,而为有情速求证得一切智智”乃至“譬如有人,良田种树,是人虽复不识此树根茎枝叶花果受者,而种树已,随时灌溉,勤加守护,此树后时,渐得生长,根茎枝叶花果茂盛,众生受用,愈疾获安。”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此处二颂(有法),有所为者,谓如前见道顶加行处所说,断除修道所断分别现行一百零八,及由同时断除唯由彼等分别为因所摄的烦恼随眠一百零八之力,是说一切三乘功德圆满种类,皆依菩萨住修道,当知是所为故,名结合。断除如前一百零八分别,及由同时断除唯彼等所摄一百零八烦恼,即一切功德圆满,名为菩萨依安住修道,即由此处颂文所说。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如诸病痊愈,常时获安稳,恒修众生乐,一切胜功德,

任运而依附,胜果所庄严,上品位菩萨,如众流归海。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谓熟练(熏修)所修之道,此中分五:1所依于谁;2谁能依;3譬喻;4所依功德之因由;5彼因由所显之喻五种。

1、所依于谁:即“胜果所庄严,上品位菩萨,任运而依附”(藏文应为第八句)(“如众流归海”藏文为第五句)是说菩萨安住修道,所得究竟胜果,由彼等所庄严,以一切行相现前任运而来能作依附。

2、谁能依:即“恒修众生乐,一切胜功德”是说恒修大悲利他自在之一切行相,善巧令诸众生生起安乐,圆满一切殊胜功德,一切皆由三乘所摄。

3、譬喻:即“如众流归海”是说犹如清净河流归于大海。

4、所依功德之因由:即“如诸病痊愈”是说由熏修所修之道,以四种分别种类,能作损害,此诸瘟疫病染尽皆痊愈,无有阻碍。

5、彼因由所显之喻:即“常时获安稳”是说如以欢喜获得安稳。

论义是说:谓能为所依,引发解说之事,从所依于谁作用,至住第十地最后心的菩萨。所依于谁,善巧令一切众生生起增上生与决定善,获得一切殊胜功德。观待如理思惟一切功德粗功用行,至现前任运行相,譬如四大河流俱归大海。如是所依功能之因由者,谓由长久修习修道顶加行,修所断四种分别种类,如在身中能作损害之瘟疫染病,此等现前尽皆断除已,令彼等能依功德无有阻碍。彼因由之喻者,谓从常久病症,由病因恼而得解脱,由双喜获得安稳休息。若总括其义,安住最后心无间道的菩萨(有法),三乘断证一切功德种类,能依于自身中之因由者,谓能依于自身中顺缘不缺,而远离违缘故。远离违缘之喻者,谓瘟疫病症善于清净,由欢喜而获得安稳,顺缘不缺之喻者,如四大河流自然归于大海。

顶加行八法之七·无间道顶加行

庚四、无间道顶加行分二:辛一、正说;辛二、除邪执。

辛一、正说分二:壬一、多福喻显;壬二、释所缘行相。

壬一、多福喻显

无间道顶加行分三:一体性;二因;三所断。

一、体性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以上功德处,由自己发心,复次如是生起所说之余,“具寿善现白佛言,若诸菩萨摩诃萨,普为饶益一切有情,初发无上正等觉心,得几所福。佛告善现,假使充满小千世界一切有情(藏文:三千大千世界),皆趣声闻或独觉地,于意云何,是诸有情其福多不,善现对曰,甚多世尊,彼所获福,无量无边。”是说无间道顶加行获福甚多,以显一切相智的性相。(是说菩萨初发菩提心,胜声闻独觉地,所获福聚百分不及一等。)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释修道顶加行后,释无间道顶加行的因由者,谓修道顶加行随顺自果生起无间道顶加行,如是说故,名结合。是说于修道之后即是无间道,无间三摩地。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安立三千生,声闻麟喻德,及离生菩萨,众善为譬喻,

经以无量福,明佛无间道,无间三摩地,证一切相智。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初说经第一段义即“安立三千生,声闻麟喻德”是说将三千大千世界有情,皆安立于声闻地、独觉地、菩萨正性离生地,所生众多福德为喻,由此超胜福德甚多。释经第二段义即“明佛无间道”等。是说一切相智即是佛,佛得的无间三摩地,即是此中所说名为无间三摩地。

论义是说:最后心无间道(有法),是无间顶加行者,谓三智所摄修行以般若慧任持的菩萨究竟瑜伽,是能亲生自果一切相智故,显彼状相即是彼的定相。即是经中所显无间道顶加行福德甚多,因为三千大千世界诸有情,皆安立于声闻及独觉地作为喻,以此亦表福德广大故。如是以表彼之自果一切相智福德更多故。

壬二、释所缘行相

二、因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具寿善现白佛言,一切智智,以何为性,何所缘,何增上,何行相,何为相,佛告善现,一切智智,无性为性,无相为因,无所警觉,无生现故。又汝所问一切智智,何所缘,何增上,何行相,何为相者,善现,一切智智,无性为所缘,正念为增上,寂静为行相,以法界为相。”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此处说一颂(有法),有所为者,谓无间道三摩地,彼的所缘境、增上和行相如何?所显答彼之问是所为故,名为结合彼的所缘等如何,即以颂说所缘等。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无性为所缘,正念为增上,寂静为行相,爱说者常难。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无间道三摩地,此之所缘缘,是缘一切法无相,增上缘是正念。行相者是由自性寂静。于此处者难测量故,颇有诸未通达方便善巧者常发攻难,故以方便善巧遣除彼等,是说此甚深性显示密意。

论义是说:无间道顶加行(有法),汝具三差别法者,谓所缘差别,增上差别,行相差别三种故。蕴无谛实(有法),是无间道顶加行的所缘者,是所断彼之增益所依事故。无间道顶加行有彼等无间缘的大乘发心(有法),是无间道顶加行的增上缘者,谓无间道顶加行是能自在(自主)生起故。无间道顶加行(有法),是能寂灭二现(内心外境存在的感觉)戏论者,谓是现证蕴等无谛实的菩萨究竟瑜伽故。无间道顶加行的所缘(有法),于汝有实事师攻难之因由者,谓于汝二谛差别由不善巧的实事师,是难通达甚深义故。

顶加行八法之八·遣除邪执

辛二、除邪执

三、所断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具寿善现白佛言,为但一切智智无性为性。”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无间道顶加行之后,说遣除邪执分别之因由者,谓如理抉择二谛之心,于般若慧有错乱,诸菩萨由遣除如是邪分别,则应生起三摩地是所为故,名结合。由于遣除心错乱邪执分别,则应生起三摩地。

{二}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于所缘证成,及明所缘性,一切相智智,胜义世俗谛,

加行与三宝,巧便佛现观,颠倒及道性,能治所治品,

性相并修习,说者邪分别,依一切相智,说为十六种。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分二:一说有为等;二如《金鬘论》遣除邪分别。

[一]说有为等:是说“爱说者常难”即是于此处根本解释等。

[二]如《金鬘论》遣除邪分别:是说所缘证成。此中分:一所遣除邪分别,谓说有为等;二能遣除之答难,是故于世俗胜义门攻难,如其次第,需从胜义世俗门答。三遣除后生起三摩地理趣,菩萨善于许依二谛方便善巧,遣除空执为前行,决定生起一切真实行相已,所生无间三摩地。初中分四:

1、所遣除邪分别之差别事:即“依一切相智”及一切相智之所依。

2、差别体有十六:即“说为十六种”是说十六种邪分别。

3、辨十六种因由:即如是所说之有境。

4、各各体性:有十六种:

(1)明于所缘证成起邪分别:“具寿善现白佛言,为但一切智智无性为性,为色受想行识亦无性为性”“如是乃至有为界无为界,亦无性为性。”谓彼之义谓“于所缘证成”及有为法。此中亦分四:1分别何境,即“于所缘证成”;2如何分别法:谓由成立相互相违义,以为不应道理,说名怀疑为体;3如是分别之因由:以有为无为界皆无性;4诸邪分别师补特伽罗:谓诸说者邪分别。诸异生菩萨不了知方便善巧,爱说一切邪执分别。分别规则及分别师,二者以后类推。

(2)于所缘体性起邪分别:“复次善现,一切法,皆以空为自性。”“应知一切法皆无性为性。”释彼之义谓分别何境,彼者即“及明所缘性”是说审观所缘境的体性,如是分别的因由者,谓一切相无有故,以下如是类推。

(3)于一切相智起邪分别:“复以无障清净佛眼,遍观十方三世等法(藏文为:三千大千世界),尚不得无,况当得有。”释彼之义谓“一切相智智”是说有法无法皆不可得,即名一切相智之智。

(4)于二谛起邪分别:“善现复问,世俗胜义为有异不,佛告善现,非异世俗别有胜义,所以者何,世俗真如,即是胜义。”释彼之义谓“胜义世俗谛”是说由真如体性,即是世俗胜义二谛。

(5)于加行体性起邪分别:“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所说菩萨行菩萨行者,何法名为菩萨行耶,佛告善现,菩萨行菩萨行者,谓为无上正等菩提行生死故,名菩萨行”乃至“当于色受想行识空,行菩萨行。”于诸法中,不作二相。释彼之义谓“加行”是说于施等不可得加行。

(6)于佛宝起邪分别。

(7)于法宝起邪分别。

(8)于僧宝起邪分别:有三种:“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所说佛陀佛陀者,依何义故,名为佛陀,佛告善现,觉义,实义,薄伽梵义,故名佛陀。”乃至“通达实法,故名佛陀”。“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所说菩提菩提者(藏文为菩萨),依何义故,名为菩提。佛告善现,菩提者,是空义,是真如义,是实际义,是法性义,是法界义”乃至“唯假名相,无实可得”。“善现白佛言,世尊,诸菩萨摩诃萨,为菩提故,修行六波罗蜜多”乃至“佛告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为菩提故,修行六波罗蜜多,乃至一切智智时,于一切法,无益无损,无增无减,无生无灭,无染无净。”释彼之义谓“与三宝”是说由所通达无,名为佛宝;但唯假名施设,名为法宝;由破除缘色等实执,名为僧宝。

(9)于差别行方便善巧起邪分别:“具寿善现白佛言,何等名为方便善巧,诸菩萨摩诃萨,成就如是方便善巧,诸有所为,定能证得一切智智。佛告善现,若菩萨摩诃萨,从初发心,修行布施波罗蜜多时,以一切智智相应作意”乃至“如是一切智智相应作意,虽行布施,而无施想,无受者想,亦无一切我我所想。”释彼之义谓“巧便”是说由施等皆不可得,以为方便善巧。

(10)于如来现观起邪分别:“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有性法为能现观有性不,佛言不尔”乃至“若尔,每应有性不能现观有性,无性不能现观有性”等。释彼之义谓“佛现观”,是说破除有性无性通达二俱体性,则是如来现观。

(11)于颠倒起邪分别:“具寿善现白佛言,诸菩萨摩诃萨,以何为戏论。佛告善现,诸菩萨摩诃萨,观色乃至识,若常若无常,若乐若苦,若我若无我,若净若不净,若寂静若不寂静,若远离若不远离,是为戏论。”释彼之义谓“颠倒”,是说由安立戏论无常等,即是颠倒执常等。

(12)于道体起邪分别:“具寿善现白佛言,若菩萨摩诃萨,先于诸道遍学满已,后由自道,得入菩萨正性离生,世尊,岂不第八、预流”乃至“若菩萨摩诃萨,成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独觉已,能入菩萨正性离生,必无是处。”释彼之义谓“及道性”是说修习道相,以不作证果即是道性。

(13)于对治起邪分别。

(14)于所断所治品起邪分别:“何谓圣法毗奈耶,佛告善现,若诸声闻,若诸独觉,若诸菩萨,若诸如来,与贪瞋痴非合非离。”释彼之义谓“能治所治品”是说由无舍无取,即是所治品与能治品。

(15)于诸法自共相起邪分别:“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于此无色无见无对一相无相,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常应修学,学已不取一切法相。”释彼之义谓“性相”,是说由无(有法)(前陈,宗法之主词),即是法的性相。

(16)于诸法自共相修道起邪分别:“善现即白佛言,若一切法,皆以无性为自性者,云何如来应正等觉”乃至“以佛妙智,安立有情三聚差别(正性、邪性、不定聚,别:藏文为记别)。”释彼之义可分为四:1分别何境,谓“修习”,即是修;2如何分别法:谓成立彼此相违之义,即以为不应道理而生怀疑体性;3如是分别之因由:谓由自共相不应道理;4邪分别师补特伽罗:谓“说者邪分别”,异生菩萨不知方便善巧,即爱说一切邪分别。

论义是说:此处所说应遣除邪执分别(有法),有十六种者,谓就境门分有如是故。有说一切相智所缘或至顶的所缘皆不应理,有为无为界胜义中无故,名应成(有法),是说于汝中观师能作损害之应成应非真实,汝中观师所说悉不能成立之答复其义相同故。希求自他二利圆满的菩萨(有法),于二谛之差别善巧为先,是应生起无间顶加行三摩地者,因遣除十六种邪执分别已,当生起无间三摩地故。若是总说:彼(有法),应需要善巧二谛差别者,谓于世俗门攻难,需从胜义门答,于胜义门攻难,需从世俗门答故。

是故,执二谛不能摄为同一性,或由种子与现行随类所摄,即是此处所说所遣除邪执的定相。若分有十六种:1于无间道顶加行的所缘起邪执;2于无间道顶加行的自性或行相起邪执;3于果起邪执;4于二谛起邪执;5于加行的体性起邪执;678于修行所依皈依境三宝起邪执;9于修行的差别法起邪执;10于现观起邪执;11于所断起邪执;12于道性起邪执;1314于断与对治差别起邪分别;15于诸法自共相起邪执;16于修习自共相起邪执。有十六种。

 

 

戊二、坚固因果分二:已一、为得坚固修渐次加行;已二、已得坚固刹那加行。

已一、为得坚固修渐次加行

渐次加行品第六

释能表渐次加行十三法

第二、广释坚固因果支分二:一广释坚固因渐次加行支;二广释坚固果刹那加行支。

一、广释坚固因渐次加行支分二:

(一)由安立系属结合:论身建立:“渐次现观中”是说顶加行后说渐次加行的因由者,谓由得顶加行,如其次第决定需修三智行相,应当了知即是所为故。如是修习(有法),有所为者,谓于三智行相应得坚固是所为故。名结合获得顶现观通达各各及略摄诸义,如其次第则易于坚固,由能修行相即名渐次现观。

(二)广释能表渐次加行之法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经说通达一切法无性为性,即当成佛所余。“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若菩萨摩诃萨,于一切法无性性中,起四静虑,发五神通,证得无上正等菩提”“云何初发心菩萨摩诃萨,于一切法无性性中,作渐次业,修渐次学,行渐次行,证得无上正等菩提。”此为略显渐次加行。

{二}论释分:根本与解释二种。

[一]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布施至般若,随念于佛等,法无性自性,许为渐次行。

[二]解释:就词义门释,经说六波罗蜜多者,若略摄此经、根本、解释等义分:一道渐次;二道殊胜作用渐次;三能作清净道渐次。

一道渐次:施等六波罗蜜多渐次加行,如其次第有六种:一“善现,当知是菩萨摩诃萨,从初发心,修学布施波罗蜜多时,应自行布施”;二“复次善现,是菩萨摩诃萨,从初发心,修学净戒波罗蜜多时,应自行净戒”;三“复次善现,是菩萨摩诃萨,从初发心,修学安忍波罗蜜多时,应自行安忍”;四“复次善现,是菩萨摩诃萨,从初发心,修学精进波罗蜜多时,应自于诸法发勤精进”;五“复次善现,是菩萨摩诃萨,从初发心,修学静虑波罗蜜多时,就自入四静虑”;六“复次善现,是菩萨摩诃萨,从初发心,修学般若波罗蜜多时,以无所得而为方便,应自行六波罗蜜多。”释彼之义谓“布施至般若”是说五波罗蜜多者,皆摄入般若波罗蜜多中故,由施波罗蜜多等三轮清净,分为六种一切皆能圆满,则能真实成办十地。

二道殊胜作用渐次分:随念佛、随念法、随念僧、随念戒、随念舍、随念天的渐次加行如其次第有六种:一“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作渐次业,修渐次学,行渐次行时,从初发心,以一切智智相应作意,信解一切法,皆以无性而为自性,先应修学佛随念”;二“善现,云何菩萨摩诃萨,修学法随念,谓菩萨摩诃萨修学法随念时,不应思惟善法非善法,不应思惟有记法无记法”;三“善现,云何菩萨摩诃萨,修学僧随念,谓菩萨摩诃萨修学僧随念时,应作是念,佛弟子众,具净戒蕴,定蕴,慧蕴,解脱蕴,解脱知见蕴,四双八支,补特伽罗,一切皆是无为所显,皆以无性而为自性”;四“善现,云何菩萨摩诃萨,修学戒随念,谓菩萨摩诃萨修学戒随念时,从初发心,应念圣戒无缺无隙,无瑕无秽,无所取着,应受供养,智者所赞”;五“善现,云何菩萨摩诃萨,修学舍随念,谓菩萨摩诃萨修学舍随念时,从初发心,常应念舍”;六“善现,云何菩萨摩诃萨,修学天随念,谓菩萨摩诃萨修学天随时,从初发心,应作是念,四大王众天,乃至他化自在天,由有净信戒闻舍慧,从此命终,生彼天处。”

释彼经义谓“随念于佛等”,是说念住等;菩提支,八圣道支,在胜义中无念相是佛随念,三种如其次第能诠四顺抉择分,见道、修道,如是善不善及无记法随念,如前菩萨圣者不退转僧随念,如是净戒,舍及天随念。

三能作清净道渐次:“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若欲圆满作渐次业,修渐次学,行渐次行,以一切法无性为性,方便力故,应学内空乃至无性自性空”乃至“一切恶魔及魔眷属,皆不能坏。”释彼之义谓“法无性自性,许为渐次行”,是说由了知色等一切法无性为性,若通达彼者,即是此中所许渐次行。

渐次加行的修法者,谓事业圆满边际一刹那顷,于三智行相一百七十三法,如其次第决定修习,为得坚固,贯串修习彼等,即是彼之义故。如是修习亦就十三法任持门说,在资粮道处为修渐次行,在加行道处为修渐次学,在见道处为行渐次精进。

是故,修三智行相为得坚固,能修三智行相以般若慧任持的菩萨瑜伽,由最后心以前所摄,是渐次加行的定相。若分有:六波罗蜜多渐次加行六种,六随念渐次加行六种,及无性自性渐次加行,共有十三种。由修施业任持,为得坚固三智行相,渐次修三智行相般若慧任持的菩萨瑜伽,由最后心以前所摄,是布施渐次加行的定相。其余五波罗蜜多类推。由修佛随念业任持等,是佛随念渐次加行的定相。如是法、僧、戒、舍、天随念类推。

界限:从大乘资粮道至最后心之前。

 

 

刹那加行品第七

已二、已得坚固刹那加行

释能表刹那加行四法

二、广释坚固果刹那加行分二:

(一)联系结合:论身建立,渐次,即:“刹那证菩提”,是说渐次加行后,随即释刹那加行的因由者,谓修三智行相,由渐次加行修,于修三智行相获得坚固,由此生起刹那加行,如是说故。修渐次现观者,谓所修最极故,彼等以一刹那修习,即是一刹那现证圆满菩提。

(二)广释能表刹那法:问:能表刹那加行法有几种?答:有四种。以性相退还分有四种故,即由性相有四种。何为四种?此中分:作证功德刹那加行,及通达境的自性为增上之刹那加行二种。

《一》作证功德刹那加行分二:〈一〉非异熟刹那加行;〈二〉异熟刹那加行。

〈一〉非异熟刹那加行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渐次加行第十三法处,说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修六波罗蜜多皆不可得,所说之余。“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一心现起,则能摄受六波罗蜜多,亦能摄受四静虑”乃至“亦能摄受三十二大士相八十随好。”这是略标刹那加行。“佛告善现,若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所修布施乃至般若波罗蜜多,皆为般若波罗蜜多之所摄受”乃至“于一切法无相,以离相心三摩地能圆满六波罗蜜多。”

{二}论释分二:一结合:二释义。

[一]结合:从四刹那加行之内:第一非异熟之一切无漏法,就一刹那性相门通达,说为一刹那现证圆满菩提之刹那加行。名结合第一非异熟一切无漏法,以一刹那之性相,一刹那现证圆满菩提。

[二]释义分二:法义及释彼所表之喻。

一法义分:根本与解释二种

1、根本:就释彼经义门,明非异熟刹那加行

颂曰:施等一一中,摄诸无漏法,当知即能仁,一刹那智德,

犹如诸士夫,动一处水轮,一切顿转动,刹那智亦尔。

若时起异熟,一切白净法,般若波罗蜜,即一刹那智。

由布施等行,诸法如梦住,一刹那能证,诸法无相性。

如梦与能见,不见有二相,一刹那能见,诸法无二性。

2、解释:就词义门释,如云:“法界自体性,一法诸法性,诸法一法性,谁见一法如,彼见诸法如”。是说不但以多摄一,然于施等智所缘一刹那,了知各个法远离颠倒之体性,从施等至三十二相八十随好,摄一切法故得菩萨所证者,谓一刹那现证圆满菩提,应当了知。

二释彼所表之喻分三:

1、结合:若一无漏智所缘,与彼同类所摄一切无漏境,如是世间共许之喻。问:如是若一无漏智所缘,如何摄一切无漏。答:以世间譬喻,即可明了。

2、根本:正明譬喻即:“犹如诸士夫”一颂。

3、解释:就词义门释,譬如士夫摇水车轮,但动一处其余一切处皆同时顿动故。是说由往昔愿力引发,及由法界力,唯于一刹那一无漏智所缘,皆能现证同类诸法。

〈二〉异熟刹那加行分二:

{一}经说:“善现白佛言,世尊,诸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安住无相法圆满般若波罗蜜多。佛告善现,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不见少法实有成就,谓不见色实有成就”乃至“圆满佛十八佛不共法。”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如是自己明第一刹那加行,第二异熟法性分位之一切无漏法,就一刹那性相门通达,说为一刹那圆满现证菩提加行。如是已说第一刹那,当说第二异熟法性分位的一切无漏法,以一刹那性相,一刹那圆满现证菩提。

[二]根本:释彼经义谓“若时起异熟,一切白净法”一颂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若时菩萨由修对治,若远离一切所治品,成熟清净品异熟法性分位,远离一切垢障,犹如秋月光明发出白净体性,尔时唯一刹那通达异熟分位无漏智者,是以般若波罗蜜多一刹那圆满现证菩提。

《二》通达境的自性为增上之刹那加行分二:一、无相刹那加行;二、无二刹那加行。

〈一〉无相刹那加行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尔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云何于一切法无杂无相自相空法中能圆满六波罗蜜多”。“佛告善现,诸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安住如梦、如响、如像、如光影、如阳焰、如幻、如化五取蕴中,为诸有情布施持戒安忍精进修定学慧,如实了知如梦乃至如化五蕴,皆同一相,所谓无相,所以者何?梦乃至化,皆无自性,若法无自性,是法则无相。”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如是已明第二刹那加行,当明第三无相刹那加行,就一切法一刹那性相门通达,一刹那现证圆满菩提加行。如是已明第二、第三一切法无相,以一刹那之性相门通达,说为一刹那现证圆满菩提。

[二]根本:就释彼经义门,明无相刹那加行,即:“由布施等行”一颂。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由往昔修一切法如梦,受用二资粮所证分位,于五取蕴等皆如梦性,是说于一切法修布施等六波罗蜜多而安住者,决定通达施等自性,一切法唯由一刹那者说名无相,若了知杂染及清净性,诸法无相,即是一刹那现证圆满菩提。

〈二〉无二刹那加行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如实了知诸法性相,一切如梦乃至如化。佛告善现,诸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不见梦,不见见梦者”乃至“如是善现,诸菩萨摩诃萨,应以无相而为方便,修学般若波罗蜜多。”

{二}论释分三:

[一]结合:如是已明第三刹那加行,当就第四一切法无二相一刹那性相门所证,现证圆满菩提的刹那加行,名结合。如是已明第三,当说第四一切法无二相,一刹那现证圆满菩提。

[二]根本:释彼经义谓“如梦与能见”一颂。

[三]解释:就词义门释,从长久无间修习任运断除二现,拔除二现习气之菩萨,何时于能取所取之理,不见所取梦及执为见梦,尔时一切法亦如法性,若时唯以一刹那通达诸法真如无二,即是一刹那现证圆满菩提。

论义是说:刹那加行(有法),汝有多种者,谓于汝有:非异熟刹那加行;异熟刹那加行;无相刹那加行;无二刹那加行故。

是故,已得三智行相坚固的菩萨究竟瑜伽者,是刹那加行的定相。若分有:非异熟刹那加行;异熟刹那加行;无相刹那加行;无二刹那加行四种。事业圆满于边际一刹那顷,若作证无漏非异熟一法,皆能证得与彼同类一切法之功能,能亲对治所知障住种类的菩萨究竟瑜伽者,是第一非异熟刹那加行的定相;事业圆满于边际一刹那顷,若作证无漏异熟一法,皆能证得与彼同类一切法之功能,能亲对治所知障住种类的菩萨究竟瑜伽者,是第二异熟刹那加行的定相;就现证空性般若慧任持门,能亲对治所知障住种类的菩萨究竟瑜伽者,是第三无相刹那加行的定相;就现证能取所取异体空般若慧任持门,能亲对治所知障住种类的菩萨究竟瑜伽者,是第四无二刹那加行的定相。

最后心无间道(有法),是非异熟刹那加行者,谓智所缘施等体性一刹那,以各个体性境为缘,从施等至三十二相八十随好的性,无漏诸法事业圆满边际一刹那顷为境,即是以般若慧任持的菩萨究竟瑜伽故,彼(有法),事业圆满于边际一刹那顷,若证无漏非异熟一法,皆能证得与彼同类一切无漏法之因由者,谓先由事业圆满刹那具足的般若慧智,愿证一切法名发愿的愿义成就,而与一切法法界不异故,譬如先有艺人善造水车,士夫摇水车轮,但动一处其余一切处皆同时顿转动故。最后心无间道(有法),是异熟刹那加行者,谓边际一刹那于自身中异熟分位,是通达一切无漏法的菩萨究竟瑜伽故。彼(有法),是无相刹那加行者,谓于边际一刹那,是现证染净一切法,在胜义中无相的菩萨究竟瑜伽故。彼(有法),是无二刹那加行者,谓是现证能取所取异体空,以般若慧任持的菩萨究竟瑜伽故。

此非异熟是何义?《明句论》云:“异熟者有三,谓于初地出世间,第八地无相,佛地不可思议任运而成异熟。非异熟者,谓未生起见道身中由能取所取所摄的所有法。无漏者彼等虽非无漏,但彼等自性是无漏者,谓凡夫虽不了知菩提,但彼善于安住于彼。”

 

果法身品第八

丁三、广释法身分二:戊一、身建立;戊二、事业。

戊一、身建立分四:已一、自性身;已二、智法身;已三、受用身;已四、胜应身。

已一、自性身

释果法身四法

第三、广释果法身支分二:一安立系属结合;二广释果法身法。

一、安立系属结合:刹那加行后,说果法身的因由者,谓由修一刹那现证圆满菩提加行,第二刹那即圆满现证果法身菩提。若以经的系属为缘,在第四刹那加行处,经云:“如是善现,诸菩萨摩诃萨,应以无相而为方便,修学般若波罗蜜多”乃至“复次,菩萨摩诃萨,应学无漏法如梦相空”。这是说自性身。若以论的系属为缘,即论身建立:“刹那证菩提,法身。”说刹那加行后随即得果法身的因由者,谓已修刹那加行,当得果法身的因由如是说故,是说已修第一刹那加行圆满现证菩提,第二刹那即是圆满现证果法身的菩提。

二、广释果法身法:然此第八品中,此中广释果法身法分二:

{一}释作者身自性分四:(一)自性身,即“能仁自性身”一颂。(二)智法身,即“顺菩提无量”五颂。(三)圆满受用身,即“许三十二相”十一颂及随好十二颂。(四)胜应化身自性,即“若乃至三有”一颂。

{二}释事业自性:即“如是尽生死”七颂。

然则“能仁自性身”等是自性身,此中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以上第四刹那加行处,“如是善现,诸菩萨摩诃萨,应以无相而为方便,修学般若波罗蜜多。”以明自性身,经云:“复次善现,无漏法如梦,不与有法相应,无法由自性相空,一切行相清净,彼等一切自性一相者谓无相,应知即是如来应供正等佛,善现,如是菩萨摩诃萨应学般若波罗蜜多。”

二、论释分二:一、由根本所显之理;二、由论释规则。

(一)由根本所显之理:就释彼经义门,即第一身为自性身。

(二)由论解释规则:就结合门说,自性身等之差别有四种:一自性身,就词义门说,谓能仁佛陀等,就答难门说,即其三身等。

“能仁自性身”者,显差别事自性身,就词义门说,即能仁佛世尊的自性身者,即“得诸无漏法”明具足自性身之差别,释彼之义,谓念住等智体,说出世法界自性无漏,即“一切种清净”显彼果的差别,释彼之义谓由一切垢染清净,即“彼自性为相”彼之自性差别,释彼之义,谓由自性寂灭相,此即是彼等之自性无生之自性。

自性身之名义,谓由不虚伪义(真实、胜义),自性身依何所得,谓由出世道得。得的理趣,由非所作,以识(了知)如幻,通达一切法即是得。从彼等之内,修习第一刹那圆满现证菩提,第二刹那即是现证圆满法身菩提。

自宗所说分二:一释当成就果的时分;二释身建立。

一、释当成就果的时分分为:一安立所释的教;二释彼之义。

(一)安立所释的教:《心要庄严疏》云:“十地最后心无间道根本定于真如于水中水建立,无间道时,尔时根本定照见前,所知境尽所有相,虽少许亦不现起,但执二谛异体的垢染尚未断尽故,然在彼时,得现证无漏智二十一聚无余种类的体性安住,其次在第二刹那已生起解脱道时,如所有所知境,二现寂灭至建立于水中,在彼之根本智(定)照见前,亲见尽所有一切所知境,如掌中之庵摩罗果,彼时断尽所知障;作证真实际;作证法身;名为现证一切法一切行相菩提。住十地最后心时,以相好庄严其身,即彼同类自性之后,获得法身时具足五相;具五功德,当成就具五决定之圆满受用身,以受用身为增上缘,就十二事业[51]门随顺摄受所化众生的胜应化身,尔时虽不是一聚类,但佛胜应化身许多支分,皆依圆满受用身亲因聚为一分,当知获得成就关系有多种。”

(二)释彼之义:于学道究竟果的佛身,佛亲得的所依身,是菩萨最后心,由此佛的究竟色身,彼安住色究竟天作证,如《入中论》云:“如净虚空月光照,生十力地复勤行,于色界顶证静位,众德究竟无与等。”

二、释身建立分二:一作者身的自性;二所作事业的自性。

(一)作者身的建立(自性):分三:一体性;二差别;三认识各各体性。

{一}体性:若众多功德支聚合或聚集究竟,即名为身,是故由自能得方便,修四加行所得的究竟果,是果法身的定相。

{二}差别分四:1、二差别;2、三差别;3、五差别;4、四差别有四种。

1、二差别:于果法身分为:自利法身和利他色身二种,如圣龙树菩萨《宝鬘论》云:“一切佛色身,从福资粮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资粮生,因此二资粮,即是成佛因。”又有:自利法身正士,利他色身正士。如圣龙树菩萨《六十正理论》云:“以此之善根,回向诸众生,积福智资粮,愿得福智身。”又有:自利胜义身,利他世俗身二种。如圣弥勒菩萨《宝性论》云:“自利利他胜义身,依彼胜义世俗身。”

2、三差别:分为:自性身、受用身、胜应化身三种。如《庄严经论》云:“三身清净佛,略摄身应知,三身清净性,显示此所依。”是说受用身自利,应化身利他,自性身是彼二身之所依故。如《宝性论》云:“彼分深与广,大士之功德,由法显体性,等三身清净。”《二万颂光明论》云:“今所说法身,应知彼有三种者,谓自性身,圆满报身,胜应化身。”又此中分:自利法身及受用身与应化身三种差别。《庄严光明论》云:“从般若母所说,生我善根种,一切成殊胜,愿定得三身。”

3、五差别:于果法身有许为五种数决定者,《明句论》中亦说:“有说于圆满报身,现证圆满菩提,唯独是于第十地菩萨显现的道,说为圆满大报身诸智所依事;安住极欢喜地等显现的道,是于化身施设圆满受用身;及胜应化身者许有五种。其余者于胜应化身分为:异熟化身和非异熟化身之差别许为五种。”是说:自性身、智法身、大报身、假名(施设)报身、及化身五种。亦有在前二身上加:报身、异熟化身和非异熟化身,说为五种。阿阇黎妙吉祥月称说:“自性身、法身、智身者,谓法身之差别分三,及圆满报身和化身。”阿阇黎格比(欢喜)多吉说:“自性身、圆满报身、异熟身、化身、法身。”

4、四差别:安立许四与不许四宗,观察应理宗。

(1)许四身宗:《庄严光明论》及《释》,此二的第八品,主要正说佛身谓:“自性身、智法身、受用身、应化身是显示四种差别者,因为于自性身等之差别是四种”及“如是从第一身至第二法身”。是故当知与其它宗说四身一切并不相违。《明句论》中亦说:般若生论师与布达室利亦说四身,是破童吉祥许三身后说为四身。

(2)不许四身宗:圣解脱军着的第八品主要正说佛身为:自性身、受用身、及胜应化身许为三身。如《二万颂光明论》云:“今者所说法身,当知彼有三种。”与彼相顺的《二万颂释》中所说,而《心要殊胜论》中亦说,现观第八品者谓法身,彼之法有四种者,谓三身与事业。

(3)观察应理宗:从彼二宗之内,阿阇黎(狮子贤)宗此即自宗所许,彼的因由者,谓以下数决定处所说故。

{三}认识各各体性分二:一身的各各体性;二智身。

1、身的各各体性分四:一自性身;二智法身;三受用身;四胜应化身。在以下各各处所说。

2、智身分三:一智的体性;二彼智的因;三明彼智身。

(1)智的体性:总则,佛的智有五:法界智、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诸智者说有五种。《圣佛地经》云:“集合佛地由五种所摄,何等为五,谓法界清净,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经说五智之初法界清净,以除五智名外经未宣说。初是自性身,如《金鬘论》说。于佛智分为后四,亦同《庄严经论》所说。如《庄严经论》云:“镜智不动摇,三智皆依彼,平等性观察,唯一成所作。”彼义是说,大圆镜智说为不动之因由者,谓时无间断生如是说故。

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三(有法),汝非无所依者,谓汝能依大圆镜智故,大圆镜智者就五差别法门说。如《庄严经论》云:“镜智无我所,恒常不间断,诸所知不愚,非恒常现前。”其义是说,大圆镜智(有法),具五差别法者,谓我、我所、所取、能取及无分别故。我所由自性无之差别;就现起境界等门分种类不断之差别;就时间门分具恒常之差别;由恒常远离障碍于一切所知境随顺不愚蒙之差别;各各境非恒常现前之差别法等具足故。

彼之名义者,《庄严经论》云:“诸智因由者,智生源广大,圆满报身佛,智色影生故。”其义是说,彼(有法),智生源广大者,谓后三智(除前法界及圆镜智)一切因由具足故。彼(有法),圆满受用(报身)佛施设名者,谓彼之施设所依事是究竟故,彼(有法),说名圆镜智的因由者,谓是其余三智色影生起之所依的究竟智故。

平等性智就三差别法门说,《庄严经论》云:“修净于有情,许平等性智,无住趣寂灭,许是平等智,一切时中慈,具大悲清净。”其义是说,平等性智(有法),具因差别者,是在菩萨位时,由修自他平等离垢清净所得的究竟智故。平等性智(有法),具体性差别者,谓是不住生死与涅槃边的究竟智故。平等性智(有法),具作用差别者,谓于一切时中具足大慈大悲,一切有情如实信解,就青黄等门决定显示佛身故。

妙观察智就三差别法门说,《庄严经论》云:“妙观察智者,所知常无碍,三摩地, 总持,犹如大宝藏。”其义是说,妙观, 察智(有法),具足体性差别者,谓于一切所知境,是常无着碍智故。妙观察智(有法),具足功德差别者,谓诸三摩地及陀罗尼的诸功德,唯是犹如宝藏故。彼(有法),具足作用差别者,谓佛为诸眷属显现一切神变诸坛城,断除一切疑惑是降大法雨的智故。

成所作智就释义门说,《庄严经论》云:“成所作智者,一切种诸界,化无量无边,成办众生利。”其义是说,成所作智(有法),说汝成所作之因由者,谓诸一切世间界中化现种种身,化现无量刹土于所化众生,成办不可思议众生利益的究竟智故。

(2)彼智的因:《庄严经论》云:“取(能取)故心平(平等)故,示现真(正、真实)法故,成所作性故,四智正(真实)出生。”其义是说,所知(有法),真实生起彼四智非无因者,谓能持正法不颠倒;修习心平等性;善宣说真实法;由成办所化众生事业。四智如其次第生起故。

(3)明彼智身:四智(有法),是智法身者,谓是转成究竟智故。是故,释迦牟尼佛(有法),汝眼等五根及五境趋入一切,五种出生一切功德百一十二(三十二相八十种好)获得殊胜圆满者,因汝有漏五根转成究竟大士故。如《庄严经论》云:“五根者转异,随诸义一切,生德百十二,圆满善获得。”

(二)所作事业的自性:佛的事业有二十七种故,总之,广义下当解说。由修刹那加行力当获得果法身,果法身(有法),有四种者,谓有:自性身、智法身、受用身、胜应化身故。

能表果法身四法之一·自性身

能仁自性身,得诸无漏法,一切种清净,彼自性为相。

第一、释自性身分四:

一、定相:具二清净之究竟法界,是自性身的定相。

二、差别:分为:自性清净分之自性身,及离垢清净分之自性身二种。初如佛圣者身中的法性,;二如佛圣者身中的灭谛。

三、界限:唯在佛地。

四、广释功德分二:一自性身五性相;二具五功德。

(一)自性身五性相:如《宝性论》云:“此中诸佛者,自性身五相,若略应当知,具五功德性。”

自性身(有法),具五性相者:1谓远离生灭无为相;2断证功德体性无分别相;3永断增益损减二边相;4解脱烦恼障、所知障和定障相;5自性光明功德清净相具足故。

(二)具五功德者:谓自性离垢如是所有分别皆无分别,于瑜伽者诸佛是现量行境,是由自性离垢清净之究竟法界故。如《宝性论》云:“无为无差别,永断二边净,烦恼所知定,三障者解脱。无垢无分别,瑜伽所行境,由法界自性,清净故光明。”自性身(有法),具五功德者:1谓无量功德;2无边功德;3由四句分别心皆无思的功德;4无等功德;5垢净究竟诸功德具足故。对于无量等功德,如其次第:广大;无数;非如是分别现前行境;唯佛身中乃有;由烦恼习气无余永断之因由,安立具足彼功德故。《宝性论》云:“无量及无数,无思无等净,究竟诸功德,真实自性身。大故无数故,非分别境故,唯永断习故,无量等如次。”

自性身(有法),具三差别法者,谓具足差别,离系差别,自性差别,三种具足故。

其余三身由胜义中法性体性真实,世俗境如是胜解显现者,是建立佛菩萨声闻等之行境。由此论文说,能仁自性身者,谓若就答难门释,是何理结合,谓由自性身之差别有四种。

然其余三身与法性身是异体或是一体?若是异体,彼二法当成为非有法,若是一体,彼二显示有异岂不相违?由此论答彼说。彼有法之其余三身与法性身,虽非异体,但彼三身显示有异并无过失,因为于如是显示有因由及所为二差别故。有法余三身(有法),与法性身体性不异者,谓是法性身之体性故,是说余三身是胜义法性之体性,与彼三身体性虽然不异,但彼显示异是有因由者,谓由所化众生信解为缘,如是建立故,是正世俗境如是信解显示,如是显示是有所为者,因为智法身者唯在佛圣者内互相之现前所行境;圆满报身者唯在住地以上菩萨之现前所行境;胜应化者唯是异生以上之现前所行境,应知是有所为故,是建立佛、菩萨及声闻等所行境。

能表果法身四法之二·智法身

第二、释智法身

已二、智法身分三:庚一、正义;庚二、差别;庚三、断诤。

庚一、正义:

“顺菩提分法,无量及解脱。”五颂

若由此论文释智法身,此中分:经说与论释。

一、经说:即如上所说“得诸无漏法”之所余,何为无漏法耶?显答彼问,此依经说。“善现白佛言,世尊,云何无漏法,佛言:1三十七菩提分法;2四无量;3八解脱;4九次第定;5十遍处;6八胜处;7无诤三摩地;8愿智;9六神通;10四无碍解;11四一切种清净;12十自在;13十力;14四无畏;15三不护;16三念住;17不忘失法性;18永害随眠;19大悲心;20佛十八佛不共法;21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善现,此等名为无漏法。”

二、论释分二:

(一)根本颂:

颂曰:顺菩提分法,无量及解脱,九次第等至,十遍处自体,

最为殊胜处,差别有八种,无诤与愿智,神通无碍解,

四一切清净,十自在十力,四种无所畏,及三种不护,

并三种念住,无忘失法性,永害诸随眠,大悲诸众生,

唯佛不共法,说有十八种,及一切相智,说名为法身。

(二)解释:智法身显示异身,就经义门释,是明第二身之智法身,即由“顺菩提分法,无量”等,谓彼以身心坚稳为增上,显示佛的不共功德;以性相坚稳为增上,显示与声闻等所证种类共的功德,即由“顺菩提分法,无量”乃至“神通无碍解”是说以身心坚稳为增上,显示佛的不共功德;以性相坚稳为增上,显示与菩萨所证种类共的功德,即由“四一切清净,十自在”是说以身心坚稳为增上,显示佛的不共功德,即是“十力”乃至“说名为法身”。

是故观待照见如所有性与尽所有性之究竟智者,是智法身的定相。彼与佛地智是一义。若分有:佛地无漏智二十一聚,若广分:颂文正说有一百四十四,“及一切相智”的“及”字所摄一切智及道智二种,则有一百四十六种。

佛地无漏智二十一聚(有法),是智法身者,谓是观待照见如所有性和尽所有性之究竟智故。彼(有法),汝作用具足殊胜者,谓就生起自果二种色身显现门说,能作放光及说法事业故。彼(有法),断德具足殊胜者,谓是安住无漏故。彼(有法),体性具足殊胜者,谓具足心心所生殊胜故。

此智法身分二十一聚:

“第一聚,谓三十七菩提分法。”又名三十七道品,是道谛所包括的三十七种法,故名道品。道是能通向涅槃,是到达涅槃道路的资粮。因为与菩提法相顺,故名顺菩提分法。此三十七分法,总分七类:1、四念处,又名四念住;2、四正勤,又名四正断,四正胜;3、四如意足,又名四神足;4、五根;5、五力;6、七觉支;7、八正道。

“第二聚,谓慈等四无量心。”1、慈无量心,能与众生安乐之心;2、悲无量心,能拔众生苦之心;3、喜无量心,见众生离苦得乐生欢喜庆悦之心;4、舍无量心,指对如上三心不存耽着,舍怨舍亲,怨亲平等。由此四心能善缘无量众生,能引发无量福德,故名无量心。

“第三聚,有色观色等八解脱。”1、内有色想观外色解脱,内身有色想之贪,为除此贪,观外不净青瘀等色,令贪不起,故名解脱;2、内无色想观外色解脱,内身虽无色想之贪,而欲令更为牢固,观外之不净青瘀等色,使不起贪,故名解脱。此二为不净观;3、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谓观净色,故名净解脱,于定中除不净相,唯观色等光明清净光洁如妙宝之色,观净色而不生贪,足以显示观之转胜,证得此性解脱于身中,故名身作证,具足圆满而得住于此定,故名具足住;4、空无边处解脱,行人厌患色,心欲舍离,即舍色想而缘无边虚空之心,与虚空无边相应;5、识无边处解脱,行人更厌前外尘,舍虚空而缘内识为心识无边,心与识无边相应;6、无所有处解脱,行人更厌其心识,观心识无所有想,心与无所有相应;7、非想非非想处解脱,舍前现有想名为非想,舍无所有;无想为非非想,观苦空无常无我,生厌离心而舍弃,故名解脱;8、灭受想定身作证具足住,灭受想定者,或名灭定或灭尽定,即息灭粗分受想之定,已离无所有处贪著,弃舍非想非非想的一切所缘,故名解脱。

“第四聚,谓九次第等至”。即四禅,四无色及灭尽定,此以深心智慧利行的九种禅定,不杂他心,不令异心间生,次第自一定入于一定之法。若有异心间生,故非次第。1-4初禅次第定至四禅次第定为四定,此四为色界四禅天之根本定;5、空处次第定;6、识处次第定;7、无所有处次第定;8、非想非非想处次第定(此四为无色四处之根本定);9、灭受想次第定,即止息一切心识之定,是九次第定的最后定,以是禅定之至极。

“第五聚,谓十遍处。”遍以增上缘依止静虑,所缘缘为:地、水、风、火四大种能造色及青、黄、赤、白四大种所造色,并空、识二境,令其如欲遍一切处,即世间定慧相应之十种等至(定)。所余诸处不立为遍者,以诸根不能向外展,声处不能相续,香味二处色界无故。遍者,谓相续普遍开展义。又名十一切处,谓观青、黄、赤、白、地、水、火、风、空与识之十法(见《大智度论》二十一卷),令其如欲周遍于一切处。十中前八观色之清净,即依第四禅缘欲界,后二以空无边处、识无边处定为所依,缘其它受想行识四蕴,依青、黄、赤、白所造色,知依于四大种能造色故地水火风一一观为无边。再思此觉以何所依而广大,了知由于虚空,故次观虚空无边,次观识无边。

“第六聚,谓八胜处。”发起胜知胜见以舍贪爱的八种禅定,是为起胜知胜见之依处,故名胜处。1、内有色想观外色多胜处:观内不净,观境渐成熟则多观外色亦无妨,观一死尸至一千万死尸等,由观境扩大到外色清净,谓观外色多胜处;2、内有色想观外色少胜处:即内心有色想,观外色少,但观内身不净,或观外色清净;3、内无色想观外色多胜处:谓由内心无色想,观外色多。如第二说;4、内无色想观外色少胜处:观境渐胜妙,虽观外色,而内心亦不存色想。以上四种为净、不净杂观,为形色胜处;5、青胜处:观外诸色,转变自在,使少为多,使多为少,于所见之青相不起法爱;6、黄胜处:观黄色而不起法执,如青胜处说;7、赤胜处:观赤色如青胜处说;8、白胜处:观白色如青胜处说。以上四色观,以为胜处,为显色胜处,此四为净观。凡观净色,必远离不净色。此与八背舍同,此二胜处,为使八解脱之观心,自在妙胜,对于所缘色境,不起执著染惑,如人骑马能破前阵,故名胜处。如《现观庄严论略释》云:“由此形显诸胜处,发生奢摩他(止)胜知与毗钵舍那(观)胜见之定慧相应也,前四胜处从初二解脱因生,后四胜处从净解脱因生。”

“第七聚,谓无诤,由佛无诤三摩地力能令众生有拔除烦恼之功能”。此即安住解空与他无诤之定,此定声闻亦能证得。如《智度论》卷十一云:“舍利子,佛弟子中智慧第一;须菩提,于弟子中无诤三昧最为第一。”如来无诤三摩地则胜出声闻,如《金刚经》中“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离欲阿罗汉。”无诤三昧定相,常观众生令心不恼,多行怜愍慈悲之念。

“第八聚,谓愿智。”乃至生死未空,随愿成办众生义利,乃至生死未空,安住三摩地的作用恒常而住。

“第九聚,谓六神通。”神者不测之义;通者无碍之义。即神妙莫测,无碍自在之六种智慧,是曰六神通。1、神境智证通,又名身如意通,又云身通、神足通。即变化不思议境界之通力,故云神足通,即自身能得变化自在之通力,故云身如意通;2、天眼智证通,得色界天眼根,能见细微色境,观照外境无碍;3、天耳智证通,得色界天耳根,听闻细微音声无碍;4、他心智证通,知他人心念而无碍;5、宿命智证通,又云宿命住随念智证通,知自己及六道众生宿世生涯而无碍。此五通有依有漏之禅定,或依药力、咒力而得,故外道仙人亦能成就,但此五智证通者,是各依无漏智慧而证得之通力故。6、漏尽智证通,三乘之极至,诸漏断尽为无碍,成就此六通只限于三乘之圣者,故是无漏,唯佛乃能圆满究竟清净无碍。

“第十聚,谓四无碍解。”又名四无碍智、四无碍辩,意业为解、为智、为辩。1、法无碍,于名句文能诠教法名为法,于教法无有滞碍,故名法无碍;2、义无碍,知教法所诠内容之义理而无滞碍;3、辞无碍,又云词无碍,于诸方言名辞通达自在无碍;4、乐说无碍,又云辩无碍。以上三种之智慧为众生乐说自在无碍。

“第十一聚,谓四一切种清净:所依身清净、所缘受用清净、心三摩地清净、智清净,是为究竟四清净。”

“第十二聚,谓十自在:能住寿一劫名寿自在;于无数三摩地获得自在名心自在;已得虚空藏定名资具自在;开示一切工巧艺术等事业名事业自在;能随愿而受生名生自在;能现佛身充满一切世界,名胜解自在;成就无数调伏众生大愿,名愿自在;能于一切时顿现无量神变调伏众生,名神通自在;获得殊胜四无碍解,名智自在;如欲能演讲十二分教,名法自在。”

“第十三聚,谓十力。”1、处非处智力,谓佛悉能了达一切法的因果。如《入中论·善显密意疏》云:“若彼从果法定从此因法生,知者诸佛,即说此因为彼果之处,如从不善业生不可爱果,从圣有学道得涅槃次第等。若与上说相违,名为非处。”又云:“如是处非处境无量无边,佛智无碍着转,说名处非处智力。”2、业异熟智力,又云知三世业报智力,佛能如实了知一切众生三世因果业报处,是为业异熟智力;3、种种解智力,诸佛遍知一切众生贪等烦恼,等取信等诸法,所生种子,由彼种子之力,所发欲解,此有下中上殊胜极不相同之种种差别,然佛妙智遍三世转,了达一切众生欲解,名为种种解智力;4、种种界智力,《入中论·善显密意疏》云:“诸佛善巧一切界之差别,谓眼根等,等摄耳至意为六根,色至法六尘,眼识至意识六识,说彼(根境识)之内空等本性名界,正等觉智,遍于一切界差别转,说明种种界智力。”5、知根胜劣智力,谓诸众生虚妄增益分别,于生贪等诸根有自在力,总摄有胜、中、劣根,眼等二十二根及诸根互能生果。佛一切种智于彼一一根性皆甚了达,无碍着转,说为诸根胜劣智力。见《俱舍论释》卷三云:“二十二根:眼、耳、鼻、舌、身、意、女、男(男女身中起色欲之处)、命根,有情一生寿命;苦、乐、忧、喜、舍,上五为受根;信、精进、念、定、慧,上五根为信等之五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俱知根(即三无漏慧根);6、知遍趣行智力,《入中论疏》云:“颇有行道能趣佛果,有行能趣独觉菩提,有行能趣声闻菩提,有行能趣天、人、饿鬼、畜牲、地狱诸趣。等字显示正定邪定等种种诸行,于彼一切智无障碍,说为遍趣行智力。”7、杂染清净智力,同上《疏》云:“无边世界中,行者各差别,如四静虑,八解脱,奢摩他等持,及九次第等至,与杂染清净无边差别,佛智于彼一切均无质碍,说名杂染清净智力。”8、宿住随念智力,同上《疏》云:“始从愚痴展转传来,于过去世住三有中,随自他一一有情,一切生事尽有情数无有边际,并念其因,并念相貌,谓念自他如是色类,并念处所,谓念从彼处没来生此处,于彼一切随念境上,所有彼彼无障碍智,说为宿住随念智力。”9、生死智力,同上《疏》云:“尽虚空边际诸世界中,诸有情类,一一有情死时、生时,又种种业感种种果,佛清净智于彼众多境界,无障碍转,说名生死智力。”10、诸漏尽智力,同上《疏》云:“诸佛由得一切种智之力,永断贪等一切烦恼及诸习气,言速者,显示佛智一刹那顷,最细习气尽皆断除。声闻与独觉辈,以无漏慧灭诸烦恼,佛智于彼无障无碍,是名漏尽智力。”

“第十四聚,谓四无畏。”又名四无所畏。1、一切智无所畏。佛于大众中云:我为一切正智之人,无有怖畏心。如佛自云:我成正觉无能如法攻难,名智无所畏。2、说障道法无所畏,佛于大众中作狮子吼,说障究竟佛道之法无有怖畏心。3、说苦尽道无所畏,佛于大众中作狮子吼,说尽苦道无有怖畏心,宣说一切智等道定能出生之菩提,无能如法攻难,名为说出离无所畏。4、说漏尽无所畏,佛于大众中说:我已断尽一切烦恼,无有怖畏心。自云:我已断尽一切漏,无能如法攻难,名为说自断德圆满无所畏。

“第十五聚,谓三不护。”如来身语意行,究竟清净故,不恐他知三业邪行而护过失,如来三业纯净,远离诸过,不需防护,故名。阿罗汉三业虽净而常需防护,方能离过,如来与彼异。

“第十六聚,谓三念住。”佛说法时于善听者不起贪心、于不善听者不起瞋心、于间杂者不起二心,唯念住不舍。佛当说法时,念住法界平等之中,毕竟无有灭退之相,故众生虽不一心听法,亦不以为忧,是为第一念处;又念住法界平等之中,增进之相,毕竟不可得,故于众生虽一心听法,亦不以为喜,是为第二念处;又念住法界平等之中,毕竟生死涅槃之相不可得,故常行舍心于一切时,利益众生,而无利益众生之念,是为第三念处。

“第十七聚,谓不忘失法,利益有情不越时。”佛不忘失所作事业及迟误时间等念不忘失。

“第十八聚,谓永害随眠,永断烦恼所知二障习气种子。”

“第十九聚,谓大悲心。昼夜六时以饶益心恒观一切众生谁已成熟,谁未成熟,谁成增上生器,谁成决定胜器。”

“第二十聚,谓佛十八佛不共法”。此十八种不共法,只限于佛之十八种功德法,唯佛具足,而不共同于其它声闻、独觉和菩萨,故云不共。1、身无失。佛自无量劫以来,常用戒定慧,以智慧慈悲而修其身,此等一切功德圆满具足,由于一切烦恼悉皆断尽,是名身无失。2、口无失。佛具无量智慧辩才,所说之法随众生之机宜而使其皆得证悟,是名口无失。3、念无失。佛修甚深之禅定,心不散乱,于诸法中心无所著,得第一义谛之安稳,故名念无失。4、无异想。佛于一切众生平等普度,心无间杂,是名无异想。5、无不定心。佛之行住坐卧常不离甚深之胜定,是名无不定心。6、无不知已舍。佛于一切诸法皆悉照知而方舍,无有了知一法而不舍者,是名无不知已舍。此六种是名六不共行。7、欲无灭。佛具众善常欲度诸众生,心无餍足,是名欲无灭。8、精进无灭。佛之身心,精进满足,常度一切众生,无有休息,是名精进无灭。9、念无灭。佛具三世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应满足,无有退转,是名念无灭。10、慧无灭。佛具一切智慧无量无边不可尽,故名慧无灭。11、解脱无灭。佛远离一切执著,具二种解脱,一者有为解脱,谓无漏智慧相应之解脱;二者无为解脱,谓一切烦恼净尽而无余,是名解脱无灭。12、解脱知见无灭。佛于一切解脱中,知见明了,分别无碍,是名解脱知见无灭。此六种是名六不共证。13、一切身业随智慧行。佛示现一切殊妙相调伏众生,称于众生之智而演说诸法,各使证入解脱,是名一切身业随智慧行。14、一切口业随智慧行。佛以微妙清净之语随智而转,化导利益一切众生,是名一切口业随智慧行。15、一切意业随智慧行。佛以清净之意业随智而转,入于众生之心,为说法而除灭众生无明痴惑之膜,是名一切意业随智慧行。此三种是名三不共事业。16、智慧知过去世无碍。佛以智慧照知过去世所有一切,若者众生法,若者非众生法,悉能遍知而无所碍,是名智慧知过去世无碍。17、智慧知未来世无碍。佛以智慧照知未来世所有一切,若者众生法,若者非众生法,悉能遍知而无所碍,是名智慧知未来世无碍。18、智慧知现在世无碍。佛以智慧照知现在世所有一切,若者众生法,若者非众生法,悉能遍知而无所碍,是名智慧知现在世无碍。此三种是名三不共智。(见《大智度论》卷二十六)

“第二十一聚,谓一切相智。”“及”字亦摄究竟道相智,一切智。如是二十一聚无漏智,即说明智慧法身。一切相智,又译一切种智,或名一切智智,即智中之智,是为佛智;菩萨智为道相智,或道种智;声缘智为一切智。如《大智度论》第二十七卷云:“佛说一切智,是声闻辟支佛事,道智是菩萨事,一切种智是佛事,声闻辟支佛,但有总一切智,无有一切种智。”

庚二、差别

颂曰:声闻无诤定,离见者烦恼,佛无诤永断,聚落等烦恼。

佛所有愿智,任运无碍着,无障碍常住,普答一切问。

如来无诤三摩地,胜出声闻等之无诤三摩地。以声闻之无诤三摩地,唯断自身为众生作生烦恼之所缘缘。佛之无诤三摩地,谓入聚落时,能尽断除见自众生身中之烦恼故。

又如来愿智胜出声闻等之愿智。佛者无少用功相故任运而转,无执著故不贪著色等,永害二障故于一切所知智无障碍,乃至生死未空,三摩地作用安住故恒常而住。由得四无碍解故能普答一切问。声闻等之愿智则不能尔。

庚三、断诤分二:辛一、于法身常住断诤;辛二、于遍常断诤。

辛一、于法身常住断诤:

颂曰:若善因成熟,于彼彼所化,尔时能饶益,即于彼彼现,

如天虽降雨,种坏不生芽,诸佛虽出世,无根不获善。

若佛现身饶益有情者,需彼有情已集善根,要由值遇善知识等宿植善根,遇佛等因势力成熟,于彼彼所化,彼时彼处现身说法能有利益,乃于彼彼所化现身说法故。于未集资粮之有情,则不能如是现,由彼众生业障障蔽,不具现佛因故。诸佛世尊虽出世间,亦有一类众生不获闻法等善根,以彼等无亲见佛之善根故。譬如天虽降雨,然焦烂之种不发青芽也。

辛二、于遍常断诤

颂曰:如是事广大,故说佛为遍,即此无尽故,亦可说为常。

诸佛世尊可说为遍,如上所说,若有众生调伏时至,则一切时处现身说法,作广大利他事故。事业相续亦可说为常,乃至生死未终,安住利他时无尽故。

能表果法身四法之三·受用身

第三、释受用身

已三、受用身分二:庚一、略标行相;庚二、广释功德。

庚一、略标行相:此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复次善现,学此般若波罗蜜多,已得一切法性,现证无上正等正觉者,一切行相如来应供正等正觉,以三十二大士相而为庄严,八十随形好为庄严,诸菩萨摩诃萨胜乘受用,无上欢喜安乐充满。善现,如是菩萨摩诃萨,当学般若波罗蜜多。”

二、论释:就释经义门略标圆满受用身的自性。

颂曰:许三十二相,八十随好性,受用大乘故,名佛受用身。

就功德门广说:即“手足轮相具,足底如龟腹”。智法身后随即说受用身,谓由智法身所化众生的眼识自果能生受用身的显现境,如是说故。就结合门说,如是已明二身。

受用身的色身体性相好炽盛,就词义门释,此三十二相,及八十随好的体性者,谓诸菩萨摩诃萨入第十地,唯一方便欢喜受用大乘法乐无过行故,即是佛世尊圆满受用身。

庚二、广释功德分二:辛一、释相;辛二、释随好。

辛一、释相

手足轮相具,足底如龟腹,手足指网连,柔软及细嫩,

身七处充满,手足指纤长,跟广身洪直,足膝骨不突,

诸毛皆上靡,腨如瑿泥耶,双臂形长妙,阴藏密第一,

皮金色细薄,孔一毛右旋,眉间毫相严,上身如狮子,

膊圆实项丰,非胜现胜味,身量纵横等,譬诺瞿陀树,

顶肉髻圆显,舌广长梵音,两颊如狮王,齿洁白平齐,

诸齿极细密,数量满四十,绀目牛王睫,妙相三十二。

此中此此相,所有能生因,由彼彼圆满,能感此诸相。

迎送师长等,正受坚固住,习近四摄事,布施妙资财,

救放所杀生,增长受善等,是能仁因相,如经所宣说。

(《般若经》469卷末)

佛圆满报身的三十二种妙相:1由于往昔在有学道时,极善迎送师长等故,感得能仁手足具足轮相;2由于往昔正受律仪,坚固安住故,感得能仁足下平整如龟腹状;3由于往昔修习四摄事故,感得能仁手足指间缦网相连,犹如鹅王;4由于往昔布施善妙食物等故,感得能仁手足柔软细嫩;5由于往昔布施善妙饮物等故,感得佛手、足、四背、双肩及颈间七处皆充满;6由于往昔救脱被杀、被缚、被打诸有情故,感得能仁手足诸指纤长可爱;7由于往昔饶益他活命故,感得足根宽广;8由于往昔远离杀生事故,感得佛身洪直;9由于往昔正受布施等善法故,感得能仁足踝膝骨皆不突现;10由于往昔自所行善展转增上他故,感得能仁诸毛皆悉上靡;11由于往昔将医方明、工巧明等传授他故,感得能仁双腿渐次细圆如瑿泥耶仙鹿腿;12由于往昔不舍诸来求财物者故,感得能仁双臂长妙;13由于往昔安立一切有情于梵行律仪中,及善护秘密语故,感得能仁阴藏相密最为第一;14由于往昔施他妙好敷具故,感得能仁皮肤如金色清净鲜明;15由于往昔施他胜妙宫殿故,感得能仁身皮细薄润滑;16由于往昔远离愦闹散乱等故,感得能仁一一毛孔各一毛生皆向右旋;17由于往昔恭敬承事一切众生及师长等,亦令他恭敬承事故,感得能仁眉间毫相庄严,量如橄榄核许形如银管,洁白软柔,展长三肘,缩即右旋毫端上靡;18由于往昔未曾轻毁他故,感得能仁上身犹如狮子;19由于往昔随顺他善说故,感得能仁臂膊圆实;20由于往昔施他医药等故,感得能仁双肩之中项部极善丰满;21由于往昔承事众生作看病人等故,感得能仁于非上味中亦得上妙味;22由于往昔建造园林等故,感得能仁身量与弓相等如诺瞿陀树;23由于往昔施他寺院等故,感得能仁顶上乌瑟泥沙高显周圆;24由于往昔三无数劫说和爱语等故,感得能仁舌相薄净广长如红莲色;25由于往昔以一音为一切世界有情宣说正法故,感得能仁成就五支梵音[52];26由于往昔远离绮语过故,感得能仁两颊如狮子王;27由于往昔承事称赞一切众生故,感得能仁齿洁白相;28由于往昔远离邪命,正命清净故,感得能仁齿平齐相;29由于往昔修谛真实语故,感得能仁齿细密相;30由于往昔远离离间语故,感得能仁整四十齿;31由于往昔视一切众生如一子故,感得能仁眼如绀青宝相;32由于往昔视一切众生无贪瞋故,感得能仁两眼上下睫毛不相杂乱犹如牛王。

此等即是能仁圆满报身定能感得此三十二相,谓由能感得此诸相之彼彼因,皆圆满故。迎送师长等因,随各各相时已广宣说,最重要是观察其因而得三十二相之果。此等名为妙相者,谓由谁具足此三十二相即能表现彼是大丈夫故。

辛二、释随好

佛爪赤铜色,润泽高诸指,圆满而纤长,脉不现无结,

踝隐足平隐,行步如狮象,鹅牛王右旋,妙直进坚密,

光洁身相称,洁净软清净,众相皆圆满,身广大微妙,

步庠序双目,清净身细嫩,身无怯充实,其身善策励,

支节善开展,显视净无翳,身圆而相称,无歪身平整,

脐深脐右旋,为众所乐见,行净身无疣,无诸黑黡点

手软如木棉,手纹明深长,面门不太长,唇红如频婆,

舌柔软微薄,赤红发雷声,语美妙牙圆,锋利白平齐,

渐细鼻高修,清净最第一,眼广眼睫密,犹如莲花叶,

眉修长细软,润泽毛齐整,手长满耳齐,耳轮无过失,

额部善分展,开广顶周圆,发绀青如蜂,稠密软不乱,

不涩出妙香,能夺众生意,德纹相吉祥,是为佛随好。

佛受用身有八十随好:1由于一切诸行离贪爱究竟故,感得能仁爪如赤铜色鲜红光明;2由于一切有情增上利益意乐到究竟故,爪色润泽;3由于上等族姓生故,爪甲高起;4由行境无罪故,诸指圆形;5由集善根究竟故,诸指丰满;6由渐次修三种智德故,指渐细长;7由往昔善护十不善业道及邪命故,筋脉不现;8由已解脱烦恼结故,筋脉无结;9由能了知甚深密义,踝骨不现;10由从生死等虽可行处度诸众生故,足无不平;11由善巧映覆人故,行步如狮子;12由善巧映覆龙故,行步如象王;13由善巧腾空故,行步如鹅王;14由善引有情至安乐处故,行步如牛王;15由顺绕路而行故,回身右旋;16由行步善巧端庄故,行步善妙;17由心常无曲屈故,行步直进;18由称赞他功德故,身盘紧密;19由不染着诸恶法故,其身光洁;20由说称机法故,身次第相称;21由行清净故,身最洁净;22由心具大悲故,身柔妙;23由意垢清净故,身善清净;24由法毗奈耶圆满故,众相圆满;25由为他说广大妙法功德圆满故,身广大微妙;26于一切有情心平等故,行步安详平等;27由说清净法故,双目清净无翳;28由说易解法故,身极细嫩;29由于难行处心不退故,身容无怯弱;30由修善根胜出一切世间故,身最充实;31由尽后有故,身善策励;32由善分别缘起顺逆故,支节善开展;33由说清净法义故,顾视清净无翳;34由弟子戒圆满故,其身圆满;35由未染着生死过故,身部相称;36由摧伏我慢故,身无歪倒;37由说无尽法故,身相平整无诸高下;38由通达甚深法故,脐底深妙;39由弟子受持顺自之教授故,脐纹右旋;40由诸徒众行端严故,威仪端庄众所乐见;41由意净故,三业行净;42由于非时不说法毗奈耶故,身无疣赘及诸魇点;43由说身等安乐法故,双手柔软如兜罗棉;44由得光明大沙门故,手纹光明;45由住甚深法故,手纹甚深;46由数数说真净法故,手纹长直;47由为众生宣说众多学处故,面门不太长;48由通达一切世间犹如影像故,唇红如频婆果;49由柔和语调伏众生故,舌极柔软;50由说众多功德正理故,舌极微薄;51由所说法毗奈耶诸着我我所之凡夫难测故,舌赤红色;52由无一切怖故,语雷音;53由说和爱语故,音韵美妙;54防护三有结故,四牙圆整;55调伏难调故,四牙锋利;56降伏烦恼法毗奈耶最洁白故,四牙洁白;57安住通达生死涅槃平等地故,四牙相平齐;58渐说三乘现观故,四牙渐细;59安住方便所持胜慧故,鼻相高修;60具足众生信仰净行故,鼻清净;61由说广大法故,眼目宽广;62由度众生出生死故,眼睫厚密;63由善能令众生欢喜称赞故,眼目青白分明圆满如莲花叶;64由常时回顾诸有情故,双眉修长;65由善巧和缓调伏非以五火炙身等故,眉毛细软;66意为善故,双眉润泽;67遍见贪等过患故,眉毛齐整;68由遮遣有情损害故,手长圆满;69由战胜贪等故,两耳相齐;70令诸有情相续不坏故,耳根不坏;71不由边执见等扰动心故,额部与发际极善分展;72由摧坏一切邪说故,额部开展广大;73由圆满胜愿故,顶圆如盖;74由于色等断除贪爱故,发绀青色如蜂;75遍尽见修所断随眠故,头发稠密;76由说圣教妙慧遍知故,头发柔软;77由意不为贪等乱故,头发不乱;78常时不说粗恶语故,发不粗涩;79由于三宝前散布妙花故,发出妙香夺众生意;80手足拇指有德纹相,犹如金刚,手足掌中有四方吉祥纹,其外无名指等有七纹右旋,而善庄严。如《般若经》云:“如来手足,及胸臆前,俱有吉祥善旋德相,纹同绮画,色颜朱丹,是第八十。”此八十种名佛随好者,由身外现功德相表内心功德故。

自宗分三:一受用身的定相;二所相;三广释差别法功德。

一、受用身的定相:具足五种决定的究竟色身,是受用身的定相。五决定者:1处决定,唯住色究竟天密严宫;2身决定,唯是相好庄严之身;3众决定,唯圣者菩萨之所围绕;4法决定,唯说大乘法;5时决定,乃至生死未空而住世故。

此处经说,除住处决定说四种决定,根本颂中正说身决定与法决定二种,释中在彼之上正说眷属众决定有三种。此之眷属众是何圣位菩萨?有些论中说是住第十地,与彼相顺的大阿阇黎亦许可,如《二万颂光明论》与《释》说,“住地诸菩萨摩诃萨。”自宗作为得地的一切菩萨,因为有些论说,是“住十地”,而《庄严光明论》说“住地上诸菩萨摩诃萨”,如《般若灯论》及《具名称分论》亦如是说。《具清净论》亦说,“诸得地的菩萨圆满受用”。与彼相顺如吉祥月称论师亦许可。如月称论师的《皈依七十颂》云:“诸佛妙色身,相好极炽然,众生随自解,执为种种身。无量福资粮,所生彼色身,十地诸佛子,始能快先睹。此身受用乐,则是诸佛行。”(诸佛子所行境)

二、所相:色究竟之所依身,如圣者金刚持。

三、广释差别法功德分三:一《宝性论》所说理趣;二《庄严经论》所说理趣;三别释佛相好功德。

(一)《宝性论》所说理趣:圆满受用身(有法),具五差别法者,谓:1身示现;2语说法;3意作事业不断三种;4于彼等不加功用行;5如于不同身心有多种显现,如是示现多种成就,具五差别故。成立初二因者,谓若于诸了义不了义法圆满受之自性,是语说法不断显示之色身故;第三,大悲清净等流之诸菩萨摩诃萨,相续作三种性众生义利不断故;第四,无间宣说三种功德,精勤无分别如其满足所化众生的欲乐故;第五,如如意珠相同之体性,虽有不同种种颜色,但若与颜色相遇彼珠自色无性,即如彼等颜色显现,即随自意乐的众生以种种缘为增上,遍主受用身自身无为虽有种种显现,但非似现色身故。如《宝性论》云:“语说法业无间断,不加精勤功用行,彼无体性所示现,此者所说五种相。如是种种颜色者,牟尼无为而似现,如由众生种种缘,遍主无为而显现。”

(二)《庄严经论》所说理趣:圆满受用身(有法),具六差别法者,谓:1一切界中普贤等眷属集会差别;2吠琉璃等刹土差别;3根顶庄严等相差别;4大小等身差别;5智慧无尽等法圆满受用差别;6所作事业清净各异差别等具足故。如《庄严经论》云:“圆满受用诸界中,眷众集会刹土相,身量与法圆满受,事业清净各不同。”

(三)别释佛相好功德分四:一体性;二差别;三佛已成就相好殊胜;四释能得相好的因。

1、体性:依自己增上缘根本静虑之心,能表诸如来大士,或能了知如来心相续其它功德,随一白净功德者,是佛相好功德的定相。《庄严经论》云:“诸有情见尊,善见胜大士,由仅见妙善,所作顶礼尊。”

2、差别分:此中若分有妙相与随好功德二种。依自己增上缘根本静虑,能表诸如来大士白净功德,是佛相好功德的定相,依自己增上缘根本静虑,诸如来心相续清净功德,其它所化众生能了知白净功德,是佛随好功德的定相。如《集论》云:“相随好者谓依止静虑,于相随好庄严所依示现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应诸心心所,并彼所起异熟。”

3、佛已成就相好殊胜:佛的相好殊胜,相与好有主有随之差别,故名随形好。是说佛陀的相好最极殊胜,如《菩萨地持经》中说佛有七无上:1身无上者,谓如来以三十二相,八十随好,庄严其身,世出世间,无有超过其上,是名身无上;2道无上;3见无上;4智无上;5神力无上;6断谤无上;7住无上,谓如来本住大寂灭定。如《中观宝鬘论》云:“一切转轮王,虽有此诸相,净严及明显,不逮佛一分。”释曰:“问:佛与转轮王的相好有何差别?答曰:一切转轮王虽有此等相好粗形,但与诸佛有极大的差别。因为佛陀无有所治品(所要断的烦恼习气)的垢染故,极其清净,见者悦意故端严,及无有障垢,一切支分极其圆满故明显,所以转轮王的相好不及佛陀一分。”

4、释能得相好的因:《般若经》中说:由往昔有学位时修习极善迎送师长等,乃至由修习视诸众生无贪瞋,感得手足轮相,至感得两眼上下睫毛不相杂乱犹如牛王的三十二相。于修习一切行远离贪爱,乃至修习行步严肃美好,感得如来八十随好。与经相顺释中亦作解说。《贤劫经》中说:三十二相,一一相皆由修六度因所生,如眉间白毫相右旋,无量光明遍照,如其次第,皆是修六波罗蜜多之果。

是故,独觉等十倍福德量,当感佛陀一毛孔相;成就一切毛孔的百倍福德量,当感得能仁一随好相;出生一切随行好的百倍福德量,成就能仁一妙相;出生一切妙相的千倍福德量,成就能仁眉间白毫相;出生眉间白毫相的十万倍福德量,成就能仁无见顶相。

如圣龙树菩萨的《宝鬘论》云:“从不思议福,出生佛妙相,大乘经中说,王应如是听。诸独觉所生,学无学所生,世间所生福,如世间无量。以此福十倍,感一毛孔相,佛一一毛孔,与彼福相等。生一切毛孔,所有诸福德,以彼之百倍,感一随形好。所有福国王,感一随形好,如是至八十,所生福亦尔。感八十随好,所有福德聚,此等之百倍,成一大士相。三十二相因,是大福德聚,以此等千倍,感毫如满月。白毫相福聚,亿倍共合集,能感无见顶,救怙之顶相。如无见顶福,百亿俱胝倍,当知能感得,具十力法螺。”(后二句,极尊却吉坚赞《释》中为:感佛语妙音,六十支殊胜。)

能表果法身四法之四·应化身

第四,释应化身

已四、胜应化身

此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复次善现,学此般若波罗蜜多者,谓通达彼等一切法,证得圆满无上正等正觉已,一切时中于无量无边世界,如来应供正等正觉,种种化现作一切众生利益,善现,如是菩萨摩诃萨当学般若波罗蜜多。”以上经所说,是说已得彼等无漏法,佛能作化现。

二、论释分:根本与解释二种。

(一)根本:就释彼经义门是说第四身应化身。

颂曰:若乃至三有,于众生平等,作种种利益,佛化身无断。

(二)解释:论身建立:即“自性圆满报,如是余化身”。是说由受用身后随即说胜应化身的因由者,谓由受用身于所化众生的眼识自果,能生化身显现境如是说故。又此第八品如其次第说四身的因由者,谓自性身是所依身,及余三身是能依,所以先说自性身。从三身之内,以智法身为自果受用身的增上缘;然以受用身亦为自果胜应化身的增上缘,作如是说故。彼三已劣胜次第为缘,亦作如是说故。智法身唯是佛圣者现行境,圆满受用身唯是住地上菩萨的现行境,胜应化身是从异生以上的现行境。如是结合已说三身,第四胜应化身是一切愚夫异生的共同境。就词义门说,如释迦能仁等色,若乃至三有未空,平等作一切世界一切有情欲乐利益之身,由彼身相续不断,即是佛世尊胜应化身无间断。

此处有说不具足五种决定的究竟色身,是胜应化身的定相。

自宗分四:一佛化身的定相;二差别;三释佛化身主要所作事业;四释成熟所化众生安立解脱规则。

一、佛胜应化身的定相:由不具足五种决定,所显示的究竟色身,是化身的定相。

二、差别:此中若分,一般所许有:工巧化身、生化身及大菩提化身三种。遍智子等及我的大宝上师说,在彼三身之上加涅槃等十二种事业,随顺摄受所化众生的胜应化身者,作为四种。初如为调伏乾闼婆王令生欢喜,化现持乾闼琵琶师的如来;二如如来化现 叨叨的如来;三如无量光佛,閦(鞞)佛;四如我们的大师释迦牟尼。如《庄严经论》云:“工巧生菩提,恒示现涅槃,此佛化身者,解脱大方便。”彼《释》云:“彼化身者谓常为所化众生利益,持琵琶等;工巧生化生;现证圆满菩提;由示现涅槃,是解脱之大方便故,应知是利他圆满的定相。”总之,佛化身无量有一者,谓如来为一切众生所欲乐之事,虽有种种化现,即是佛的化身故。如《庄严经论》云:“化佛无量身,是故名化身。”

三、释佛化身主要所作事业:胜应化身主要所作事业,略摄可分为十二种。在诸经论中所引甚多。如《宝性论》云:“1兜率降世;2入住母胎;3圆满诞生;4少年嬉戏;5受用妃眷;6从家出家;7行苦难行;8趋金刚座;9降服魔军;10成正等觉;11转妙*轮;12入大涅槃。”

四、释成熟所化众生安立解脱规则:由佛化身等令所化众生成熟,安立于解脱之规则者,谓随应化诸众生各自善根本性,从宣说无常苦空无我等之法声,令生起厌离,渐次安立三乘涅槃的事业故。如《宝性论》云:“无常苦空及无我,以寂灭声方便智,三有众生生厌离,善作趋入于涅槃。”

戊二、事业

“如是尽生死”七颂,由此论义是说佛所作事业自性广大,此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在第四刹那加行处,说一切法如梦相空所余。(经文不录)

二、论释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一)结合分:已说结合及当说结合二种。

颂曰:如是尽生死,此事业无断;诸趣寂灭业,安立四摄事,

令知诸杂染,及知诸清净,有情如证义,六波罗蜜多,

佛道自性空,尽灭二戏论,假名无所得,成熟诸有情,

及立菩萨道,遣除诸执著,得菩提严净,佛土及决定,

无量有情利,亲近佛等德,菩提分诸业,不失坏见谛,

远离诸颠倒,无彼根本理,清净及资粮,有为与无为,

悉不知有异,安立大涅槃,许法身事业,有二十七种。

(二)根本分:1约时间门略示:“如是尽生死,此事业无断”。2、约差别门广释:“诸趣寂灭业”乃至“安立大涅槃”。3、约数门略结:“许法身事业,有二十七种”。

(三)解释分三:1、事业之差别;2、彼事业之时间;3、由彼次第所表。

1、事业之差别:最初安立善趣,乃至安立如来地涅槃。

2、彼事业之时间:如是如法身,此之事业有二十七种,名为“尽生死”者是所作事业。

3、由彼次第所表:从初发心及最后事业所显之次序,由次第显示,其余之间就词义等次第亦应了知,尤恐文繁即不录。

此处如圣者解脱军宗所说化身事业;及如何阿阇黎狮子贤宗所说智法身事业分五:一定相;二差别;三由论所显理趣;四事业随转理趣;五余义。

一、定相:由自己增上缘的智法身,从增上缘所生的白净功德是智法身事业的定相。

二、差别:此有所作境的事业及有能作者的事业二种。若广分有:从安立道之所依乃至安立道之果有二十七种。

三、由论所显理趣:由第一段经文略标事业,乃至释彼之义,即“如是尽生死,此事业无断”。

是故于彼二十七种事业分三:一安立所化众生道之所依身;二安立于道;三安立于道果事业。

一、安立所化众生道之所依身:安立中士意乐希求解脱事业。此显寂灭五趣苦的事业。释彼之义谓:“诸趣寂灭业”及最初住善趣及非善趣皆无贪著相,作为趣入寂灭的事业。

二、安立于道分四:一安立资粮道;二安立加行道;三安立见道;四安立修道。

(一)安立资粮道分五:

1、安立四摄事:释彼之义谓“安立四摄事”即安立施等四摄事[53]。

2、安立了知四谛:释彼之义谓:“令知诸杂染,及知诸清净”是说闻所生等慧,通达所治品与对治品,应舍与应取。

3、安立利他意乐:释彼之义谓:“有情如证义”是说如于幻师远离随顺贪著,为有情义利,安立利他慈等性相如实体性。

4、安立于行:释彼之义谓:“六波罗蜜多”及随彼自利由三轮清净,开显修行六波罗蜜多。

5、安立修行二利事:释彼之义谓:“佛道”,彼后自他二利的性相,即是佛道者,谓十善业道。

(二)安立加行道:释彼之义谓:“自性空”,其次修一切法由自性空。

(三)安立见道:释彼之义谓:“尽灭二戏论”是说由彼之后,依止布施波罗蜜多,通达初地法界遍行无二相法。

(四)安立修道分六:

1、安立通达一切唯假名的第二地至第五地。释彼之义谓:“假名”,其次由圆满一切资粮的因,于安立第二地等了知净戒、安忍、精进、静虑等波罗蜜多,一切法唯假名。

2、能取所取二相一切法无所得第六地:释彼之义谓:“无所得”是说如是次第,依止般若波罗蜜多,了知第六地,及所知法无贪著性相,一切法无所得。

3、堪能断有情身中障碍,及能生对治能成熟第七地,释彼之义谓:“成熟诸有情,”是说彼后第七地,以方便波罗蜜多力,能成熟诸有情。

4、安立化八地分二:

(1)安立殊胜行:释彼之义谓:“及立菩萨道”是说由力波罗蜜多力,是第八地与声闻等不共的菩萨道。

(2)安立寂灭实执现行:释彼之义谓:“遣除诸执著”其次于一切法断除执著。

5、安立第九地:释彼之义谓:“得菩提”是说第九地以愿波罗蜜多力而得菩提。

6、安立第十地事业分三:

(1)安立无间得十地:安立严净佛刹:释彼之义谓:“严净,佛土”是说彼后由智波罗蜜多力,于第十地严净种种佛土。

(2)安立一生补处分三:

1安立后一生决定成佛:释彼之义谓:“决定”是说有一生相隔自体各各决定圆满正等菩提。

2安立利他任运:释彼之义谓:“无量有情利”是说安立十方世界有情义利,及于一切世界亲近佛等功德。

3安立圆满其余佛法:释彼之义谓:“亲近佛等德”是说安立于一切世界中,亲近佛等功德。

(3)安立最后有之事业分四:

1安立能力殊胜分二:

1安立能引菩提:释彼之义谓:“菩提分”,如是次第,于自己能引胜进道自体,一切菩提之法性相菩提分。

2安立道不失坏:释彼之义谓:“诸业,不失坏”是说业与果的联系不失坏。

2安立证德殊胜分二:

1安立见四谛所有证德:释彼之义谓:“见谛”是说如实证得一切法。

2安立如是证得生死涅槃平等性:释彼之义谓:“有为与无为,悉不知有异”是说安立由空性之体性有为与无为,遍知无有异。

3安立断德殊胜分二:

1安立尽颠倒:释彼之义谓:“远离诸颠倒”是说永断一切颠倒。

2安立尽颠倒根本所依事:释彼之义谓:“无彼根本理”是说永断无颠倒根本所依事的智。

4安立清净因资粮殊胜分二:

1安立自性清净法身之因资粮垢染清净:释彼之义谓:“清净”是说由自性圆满(遍)清净之性相,即是菩萨清净。

2安立离垢清净之因资粮:释彼之义谓:“资粮”是说远离一切垢染的清净之因资粮。

三、安立于道果事业:安立不住道果涅槃如来地:释彼之义谓:“安立大涅槃”及作为安立如来地涅槃。这是阿阇黎(阿阇黎狮子贤)宗说竟。(以上二十七事业各有经文见经文详,不译)

若如圣者(圣者解脱军)所许化身事业:

此中分二:一安立于道;二安立道果。

《一》、安立于道分四:

(一)安立于资粮道分三:

1安立意乐圆满:谓“诸趣寂灭业”。

2安立能成熟他身心加行圆满:谓“安立四摄事”。

3安立通达四谛:谓:“令知诸杂染,及知诸清净”。

(二)安立加行道分三:

1安立意乐圆满:谓“有情如证义”。

2安立能成熟他身心加行圆满分二:

1安立法:谓:“六波罗蜜多”。

2安立二利行:谓“佛道”。

3安立清净见:谓“自性空”。

(三)安立见道:谓:“尽灭二戏论”。

(四)安立修道分六:

1安立于第二地(二地、三地)谓“假名”。

2安立第四地(四地、五地、六地)有三:谓“无所得”。

3安立第七地:谓“成熟诸有情”。

4安立第八地分四:

1安立了知三道之道智:谓“及立菩萨道”。

2安立息灭实执:谓“遣除诸执著”。

3安立假名佛宝:谓“得菩提”。

4安立严净佛土加行:谓“严净佛土”。

5安立第九地分二:

1安立自己决定成佛:谓“决定”。

2安立成熟他身心:谓“无量有情利”。

6安立第十地分二:

1安立由第十地所摄依止善知识:谓“亲近佛等德,”。

2安立证德展转向上增长分八:

1安立得菩提支:谓“菩提分”。

2安立业果不失坏:谓“诸业,不失坏”。

3安立通达四谛:谓“见谛”。

4安立尽颠倒:谓“远离诸颠倒”。

5安立无根本(空性、本无):谓“无彼根本理”。

6安立圆满菩提:谓“清净”。

7安立圆满资粮:谓“资粮”。

8安立通达三有涅槃平等性:谓“有为与无为,悉不知有异”。

《二》、安立道果:谓“安立大涅槃”。

问:那么,上说得十地无间时,生起佛刹清净显现境,是何理趣?答:彼是从放大光明得灌顶而生,此中分二:一由此显现事业成就;二由供养获得灌顶。

(一)由此显现事业成就分三:

1器世间清净显现:得十地无间时,得十亿无数三摩地后,名为一切智三摩地与智不分之名灌顶,才得无间即出现与十亿三千世界广大相等大宝莲庄严之座;再彼之轮围有十亿三千世界微尘数相等莲花充满光明显现。

2情世间清净显现:其次在自己座前有应缘而降诸眷属众,第九地以下诸菩萨围绕而住。

3事业成就理趣:彼菩萨两足掌两膝脐间两手放无数百亿大光明,如其次第息灭饿鬼、地狱、畜生、天、人、非人等处一切痛苦。从两肩两颈背及面门放无数百亿大光明,如其次第于十方声闻、独觉及初发心菩萨,乃至第九之间三处显现,法光明门,寂静三摩地门,般若及方便善巧理趣,如其次第皆能成就。

(二)由供养获得灌顶分二:

1供养:彼菩萨从毛孔放无数十万光明,映蔽十方一切魔业,示现得灌顶的菩萨,隐没于彼等身中。从菩萨头顶放无数三千十亿微尘数相等光明,示现十方一切如来坛城,围绕十世界上至虚空光明网坛城,供养如来作众生利益,沉没如来足掌。

2灌顶:于彼菩萨灌顶时十方一切菩萨齐皆降临,从十方第九地以下的无边菩萨齐皆来临,见彼菩萨而与供养,入百千三摩地。菩萨由得诸灌顶吉祥结、金刚及吉祥战胜魔业,名一尊胜光明围绕出现无数十百亿光明,照耀十方现无边神变,因彼菩萨的吉祥结、金刚和吉祥如其次第隐没。彼菩萨之威力比以前更殊胜增长。从诸如来毛孔名一切智神通具足一光明围绕,出现无数百亿光明,照耀十方,围绕十世界,息灭一切恶趣痛苦,映蔽一切魔业,沉没彼菩萨头顶,围绕光明者,没于诸眷属头顶。

法身事业(有法),于汝有二十七种,于汝安立所化众生道的所依身事业,至安立道果涅槃有二十七种故。

四、事业随转理趣分三:一《宝性论》所说理趣;二《庄严经论》所说理趣;三以喻成立随转理趣。

(一)《宝性论》所说理趣分二:

1事业任运随理趣分二:

1总示:能仁佛世尊的事业,是恒常任运而转者,谓于何众生的身心,以何方便所调伏,所化众生的所作事业,于何境何时,需要调伏成办事业,不加功用无分别而生的事业任运而转故。如《宝性论》云:“由谁何所化,何所作何时,无分别生故,能仁恒任运。”

2各各解释:佛事业是任运而转者,谓于种性及种子等所化众生界,于谁身心调伏的方便由有多种,需要何时调伏所化众生的所作事业及于何境,于何时需要调伏的境与时,即于如实精勤寂灭门,事业任运而转故。如《宝性论》云:“所化众生界,调伏众方便,于所化事业,何时境时现。”

2相续不断随转理趣分三:

1略标:佛的事业相续不断随转之因由者:谓菩萨摩诃萨出离;彼出离之所依身;彼所依之果;彼果能遍摄持;于得彼果能障(阻难)的障碍及能断彼障的对治诸缘,无功用分别事业任运而转故。如《宝性论》云:“出离彼所依,彼果彼摄持,彼障彼缘行,无有分别故。”

2广释分三:

1认识六义:从出离乃至缘有六种安立者,谓:1十地菩萨摩诃萨能出离;2二资粮者菩萨摩诃萨能出离,是彼之所依或因;3菩提殊胜圆满之菩提者是彼二资粮之果;4众生身中有种性者,是彼菩萨摩诃萨能遍摄持;5烦恼及随烦恼习气者,于得菩萨摩诃萨是能作阻难的障碍;6能断(摧毁)彼诸障碍的缘,及菩萨摩诃萨的缘者,是佛的大悲心故。如《宝性论》云:“十种地出离,二资粮彼因,彼果胜菩提,菩提摄众生,无边障烦恼,随烦恼习气,一切时摧毁,缘者是大悲。”

2安立六喻:事业相续不断随转处,彼等亦有六喻,如是亦应了知者,彼等六种如其次第应知:如海、如日、如虚空、如库藏、如云、如风等故。如《宝性论》云:“此等诸六处,如其次第海,日与虚空藏,如云风应知。”

3释同法喻义:第十地如海,谓以智水能增广;具足无量功德大宝故。如《宝性论》云:“智水功德宝,故诸地如海。”二资粮如日者,谓彼二是一切众生的生命处故。《宝性论》云:“诸众生命故,二资粮如日。”菩萨摩诃萨如虚空者,谓彼是功德大宝无边无中体性故。《宝性论》云:“广无边中故,菩提如空界。”堪成菩提即众生身中的自性住种性者如库藏,因是堪生正等正觉的法性,出生一切自性清净功德,即是真性处故。《宝性论》云:“正觉法性故,众生界如藏。”众生身中的烦恼,及随烦恼习气者如云,因为彼诸离垢,悉皆所障,皆无谛实自性故。《宝性论》云:“忽然(离垢)悉无性,烦恼如云聚。”佛的大悲心无尽如风,是散失彼障处故。《宝性论》云:“散失住处故,悲无尽如风。”

3略摄总义:佛事业是相续不断随转者,谓以十地及二资粮所摄其它缘为增上,决定出生利他相续不断的因殊胜;是照见自己与众生相应法性自体处,菩萨摩诃萨与众生界二者,利他相续不断的体性殊胜;能摧毁烦恼及随烦恼习气的缘,是大悲心利他相续的果殊胜,从此三门所作事业皆悉圆满故。《宝性论》云:“他缘定出生,自众生相应,所作圆满故,尽生死不断。”

(二)《庄严经论》所说理趣分二:

1任运随转理趣:佛事业是不劳任运随转者,譬如天鼓不击自鸣,谓由往昔愿力能出生宣说四法印(四法嗢柁南)之一切法声;如牟尼大宝不加功用自现一切光明,所以诸佛不加功用造作及分别因,于所化众生宣说正法,并安立利乐之事业皆自然随转故。《庄严经论》云:“如是不击鼓,出生一切声,如是胜无作,出生一切音。牟尼无劳作,自现一切光,佛虽无劳作,如是决定作。”

2相续不断随转理趣:佛的事业是相续不断出生者,譬如于虚空中情器世间所作事业相续不断;于虚空中,情器世间所作先坏随转而后生起者成果,诸佛法界虽然不动,但安立所化众生利乐的事业,相续不断生起故。《庄严经论》云:“如虚空世间,所作不断现,如是无漏界,胜所作不断。如虚空恒常,所作坏生起,如是无漏界,佛事业生灭。”是故诸佛所作的一切事业,唯一是成办众生利乐随转者,譬如无为虚空无有不同体性之差别,虚空日轮同时升起,虚空诸光合集令谷稼成熟;泥干枯能令白邬波罗花合闭;佛的法身并无不同体性差别,但佛的事业成办所化众生利乐,唯一合集是能灭除苦故。《庄严经论》云:“犹如日轮光,无量而合集,常一所作业,亦能现世间。如是无漏界,佛无量合集,所作一事业,许智显现作。”

(三)以喻成立随转理趣分二:

1论说:诸佛事业是无功用任运相续不断而转者,谓:1以百施色喻佛色身任运相续不断出现;2以天鼓喻佛语任运相续不断出生;3以云雨喻佛意任运相续不断生起;4以梵变化喻佛身语二种事业;5以日喻佛意事业任运相续不断生起;6以牟尼大宝喻佛意密任运相续不断生起;7以声影回声喻佛的语密任运相续不断生起;8以虚空喻佛的身密任运相续不断生起;9以大地宝喻彼佛一切所依大悲不加功用任运相续不断生起,是能表彼故。

如《宝性论》云:“百施鼓云梵,如日摩尼宝,如来谷响声,如虚空大地。”

2解释分九:

1色身以百施喻表理者,谓佛色身同百施色,譬如天王百施一身,如吠琉璃地基清净一一现多种色影,于众多不同众生清净信心等显现色身故。《宝性论》云:“琉璃地清净,天王现身相,众生心地净,能王现身影。”

2语善教诫以天鼓喻显示者,谓佛语如同天鼓,譬如三十三天处等,天鼓不击从往昔愿等白净业力,出生四法印等说法声,诸佛能仁世尊说法不加功用分别,随众生各各业与根性宣说教法故。《宝性论》云:“如天诸天鼓,从自业出声,世间能仁法,语从自业生。”

3意以云雨喻显示者,谓佛的意如云降雨,譬如夏季时阴云密布,为世间秋收丰满之因,皆由雨水续降大地,佛意亦从大悲云为众生善法秋收之因,即不加功用分别而相续降正法雨。《宝性论》云:“犹如夏时云,秋收圆满因,水积无功用,续续降于地。如来意悲云,胜者正法雨,众生善获(秋收)因,续降无分别。”

4如来身语二事业以梵喻显示者,谓如来身语二事业如梵变化,譬如彼梵从自处虽无所住,但于余天处及余梵处不加功用多种示现,诸佛能仁虽然法身不动,但于诸世间界具根所化众生,以化现无量,不加功用宣说正法故。《宝性论》云:“如梵从梵处,如是虽无住,从天处一切,无劳示显现。如能仁法身,无功于诸界,无劳诸具根,化现作宣说。”

5意事业以日喻显示者,谓如来意事业如日,譬如日光暑热时,一时莲花开敷,令邬波罗花(睡莲)合闭,能令秋收成熟等一时而生,然日光令水生(莲花)开敷的功德,睡莲合闭的过患,彼彼作用无有分别。如来虽契合有些所化众生的根性,虽说法安立增上生与决定善位,但有些所化众生,以业为缘,安立增上生;有些以业为缘,令安立于决定善,如来于彼彼无分别无劳任运出生故。《宝性论》云:“如日暑热于一时,莲花开敷睡莲闭,水生(莲花)开合功与过,日无分别圣如日。”

6意密以摩尼宝喻显示者,谓如来意密如摩尼宝珠,譬如摩尼宝珠由希求衣食等若祈祷,随各自所欲皆能圆满,然彼珠宝皆能满足彼诸乐欲而无分别,佛为所化众生说法时,由所化众生意乐信心,各各所闻胜解诸法,如来于此所化众生宣说此法事业,悉无分别任运而转故。《宝性论》云:“如是如意珠,虽无分同时,行境处意乐,一切各圆满。如佛依如意,诸意乐各异,听闻种种法,于彼无分别。”

7语密以声响喻显示者,谓如来语密如声影(响),譬如声影(响)之声能令他识生起,无分别行,不加功用造作,不住内外。如是如来的语,虽然能令他识生起,但无分别行,不加功用造作,不住内不住外的事业任运而转故。如《宝性论》云:“如空响回声,从他识所生,无分无造作,不住内与外。如是如来语,从他识所生,无分无造作,非住内与外。”

8身密以虚空喻显示者,是说如来之身密犹如虚空,譬如虚空虽无少许触碍,但非显色非形色,及非眼识所取,无色无表之虚空,虽见有高下等之行相,但虚空无高下等。如来的身虽在有些所化众生前显现高与低,但如来身无有差别故。《宝性论》云:“无少许无显,不得(无缘)亦无依,超越眼识道,无色及无表。如虚空高低,彼见非如是,如是一切佛,彼见非如是。”

9彼佛一切所依大悲心为大地宝以喻显示者,是说如来的大悲心如大地宝,譬如大地宝虽无分别,但一切秋收等生长皆依大地增长、坚固和宽广(发展),圆满佛世尊依不加功用分别,增长一切众生善根故。《宝性论》云:“于地生一切,依地无分别,增长坚固广,如圆满佛地,依于无分别,众生诸善根,一切令增长。”总之,圆满诸佛不加功用而无分别等起,依大悲心相续任运宣说正法,令诸具根众生获得增上生与决定善故。《庄严经论》云:“于一切世间,昼夜六次观,具足大悲心,顶礼饶益尊。”

五、余义(旁义):有说,如来身语意三密,以宝等喻显示不合理者,因为于彼所谓无证明故。彼的证明者即诸经中所说故。

佛的身密者譬如由菩萨势力所系不能见如来顶,寻求如来无量无边身,但自身化现八万四千踰缮那身者,虽观如来身,但见如来身六十八亿踰缮那,其次自己生起化现力,虽见上方百千俱胝兢伽沙数佛刹世界莲花,但不能见如来顶髻,不能见如来身量边际。如《秘密不思议经》中所说。

佛的语密者如大目犍连为观察如来语量,虽住须弥顶,亦同样闻如来语,其次自己生起神通变化力,于娑婆世界西方山超过四洲,超过周围世界中周围之上,同样闻如来语。其次由如来力及由自己神通变化力,过西方九十九兢伽沙数佛刹,至世界名光明幢,至光明王如来钵下经行住处,如是如前皆听闻如来说法语。广说如《秘密不思议经》中所说。

佛的意密者即彼经中所说:“如来意无退转,意无分别”如是广说。其义是说,智法身(有法),汝相续不断,汝的事业亦相续不断者,谓汝是尽生死际究竟作一切众生利益故。

乙三、释余略义分二:丙一、摄为六义;丙二、摄为三义。

丙一、报为六义

二、信乐中者分为六义分三:

(一)结合:为施设饶益乐广众生,分为八现观义门为他解说。

(二)根本:

颂曰:相及彼加行,彼及彼渐次,彼竟彼异熟,余六种略义。

(三)解释:是说最初一切相智等,即一切智三智,即是由现前所表处的定相。其义是说,从现观次第分为八种。其后摄为六义显示(有法),是有所为者,是为随顺摄受不乐广义乐中义故。现观庄严所诠(内容)(有法),于汝摄为六种者,谓抉择彼性相即是:1一切相智、道相智和一切智三智为境;2圆加行;3顶加行;4渐次加行;5刹那加行等四种加行为修持;6一切相智之果法身为果,摄为六种义故。

丙二、摄为三义

三信乐略者分为三现观分三:

(一)结合:为施设饶益乐中众生,分为六现观义门解说,复为施设饶益乐略众生,分为三义门为他解说。

(二)根本:

颂曰:初境有三种,因四加行性,法身事业果,余三种略义。

(三)解释:初说一切相智、道相智和一切智三种体性者,是趣入境之因。其义是说,现观庄严次第摄为六种所说之后,摄为三义解说(有法),是有所为者,是为随顺摄受乐略义所化众生故,现观庄严所诠(有法),于汝分为三种者,谓有趣入境为三境;修持为四加行;果法身等有三种故。

甲三、论后义

其造论者,谓此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是成就究竟大悲大智现住覩史多天一生补处弥勒菩萨所造。由梵译藏者,谓天竺明本论师与吉祥积译师翻译校对,后又经天竺大德无死论师与具慧译师重译校阅善为抉择也。

谨依先觉论,摘译少分义,归命慈氏尊,加持成佛事。

一九九八年十月于北京 任杰摘译讲录

 

圣 慈 氏 愿

梵语:阿雅弥勒杂里达那纳杂

此云:圣慈氏愿王

顶礼一切佛菩萨

阿难!慈氏菩萨摩诃萨,往昔修行菩萨行时,夜三次,昼三次,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发如是誓言。(上段文说明此愿是从古印度译为藏文的,但缺译者和造愿者。其中小字是佛说慈氏往昔发愿的,所有愿文皆是慈氏往昔誓愿。)

顶礼一切佛,顶礼天眼仙,一切菩萨众,及诸声闻僧。

恶趣道者作遮止,增上生道善教示,

善作引入无老死,顶礼最胜菩提心。

由心成为自在转,以我所造众罪业,

今依十方诸佛前,我今发露皆忏悔。

我由身语意三业,所生一切福资粮,

是我一切智种子,愿我菩提皆无尽。

十方诸佛刹土中,随愿所生供养佛,

随喜一切佛智慧,我于彼佛尽随喜。

一切罪障发露悔,随喜一切福德善,

恭敬顶礼一切佛,我愿获得殊胜智。

十方一切净刹土,安住清净于十地,

勤求菩萨胜菩提,劝请成就正等觉。

菩提净妙正等觉,降伏一切魔部已,

为利一切众生故,请转无上妙*轮。

祈愿以大法鼓声,解脱一切众生苦,

无量俱胝难思劫,惟愿说法而住世。

沉没贪欲污泥中,爱欲绳索所系缚,

于诸捆绑束缚者,敬请诸佛常关照。

其心成为诸垢染,一切佛者不轻蔑(愿作)

于诸众生慈愍心,祈愿救度三有海。

现在圆满佛住世,过去未来一切佛,

我随彼等佛修学,愿常修行菩提行。

六波罗蜜圆满后,愿解六道诸众生,

现证六种神通已,无上菩提愿获得。

诸法未来不当生,无有自性无所住,

无有了别无有法,自性空法愿通达。(了别:识)

犹如大觉大金仙,无有情者无命者,

无众生者无养者,无我之法愿通达。

我执及与我所执,于一切法皆不住,

为利一切诸众生,无有悭吝愿施舍。

一切净财无自性,愿我受用任运成,

一切事物终归灭,施波罗蜜愿圆满。

利益戒法无亏损,清净尸罗皆相应,

心不高慢戒律仪,戒波罗蜜愿圆满。(高慢:贪恋)

如地或复水火风,四大种界皆不住,

忍辱或无有瞋恚,忍波罗蜜愿圆满。

生起勤勇以精进,坚固勇猛不懈怠,

具足精进力身心,精进波罗蜜圆满。

由修如幻三摩地,及修健行三摩地,

如金刚喻三摩地,禅波罗蜜愿圆满。

修习三种解脱门,三世诸法平等性,

由于三明悉现前,慧波罗蜜愿圆满。

一切诸佛所称赞,光明威光炽燃焰,

菩萨由于精进故,自他意乐愿圆满。

如是难行及能行,共同称赞慈氏尊,

六波罗蜜圆满已,极善安住十地顶。

慈氏誓愿陀罗尼曰:南无纳那杂雅雅,南无巴噶瓦德释迦牟尼耶,打他噶打雅,阿哈德萨玛雅桑布达雅。打雅他,嗡阿孜德阿孜德阿巴纳孜德,阿孜打杂雅哈纳哈纳弥勒阿瓦洛格德嘎纳噶纳玛哈萨玛雅色的巴纳巴纳玛哈薄底曼茶比则玛纳玛纳阿玛港萨玛雅薄底薄底玛哈薄底莎诃。嗡摩嘿摩嘿玛哈摩嘿莎诃。嗡牟尼牟尼玛纳莎诃。

从此逝世即无间,生住兜率心欢喜,

慈氏怙主所喜爱,祈愿得授菩提记。(咒文及最后一颂回向文可能是编者根据藏文编入。汉译《弥勒菩萨愿》未译开头一段和结尾咒语及回向。)

二000年十月二六日 任杰译于北京

 

--------------------------------------------------------------------------------

[1]、四种语:1、边方语,2、鬼趣语,3、庸俗语,4、善枸语、天语。

[2]小五明:1、修辞学,2、辞藻学,3、韵律学,4、戏剧学,5、星象学。

[3]无遮:遮遣之一种。认识自境之心,或称自境之声,仅直接破除自境应破之一分,以进行认识。如云:“人无我”,在破除“我”之处,不引出其它事物,如“婆罗门不饮酒”,只说婆罗门不饮酒,不会引出其它问题。

[4] 非遮:遮遣之一种。在已破自境应破之处,引出其它事物者,如云:胖子天授在白天不进食,否定白天进食,引出夜间进食。

[5] 增益:捏造虚构,以无为有,谓诸法本无谛实,而执为实有谛实。

[6] 损减:抹杀客观事实,认为世间实际存在的一切事物为不存在,即诽谤因果事实等。

[7] 踰缮那:亦名由旬,为此方一馆站地,有四十、六十、八十里地,有上中下之分

[8] 三千大千世界:一须弥山一日月,一四天下一帝释,名为一世界。一千个世界,名小千世界,千个小千世界,名为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名大千世界.

[9]吠陀:此为古印度宗教文化经籍,译为明论、韦陀、吠陀。总有四吠陀:耶柔吠陀,即祠祀明论;梨俱吠陀,即禳灾明论;阿达婆吠陀,即赞颂明论;娑摩吠陀,即歌咏明论。为古印度婆罗门所传四种经籍。

[10]九种:暖顶忍世第一四法,各分上中下,合为十二分位,除上三分位,即是九种分位。

[11]自性住种性:即自性住佛性,是一切有情可以成佛或成就自性身依住之处,即染污心的真如法性。菩萨身中的法性,复作大乘修行所依,即大乘修行所依自性住种性的定相。

1七种:1学戒精进2学定精进3学慧精进4身精进5心精进6无间精进7尊重精进

2一、有寻有伺、无寻唯伺、无寻无伺;二、喜俱、乐俱、舍俱

3三种:通达世俗般若;通达胜义般若;通达能作众生利益般若

[15]色界四静虑,各有正定(本定)和近分定,共成八种。

[16]七法:即毘卢七法,为静坐姿势。1两足跏趺,2手结定印,3脊椎正直,4颈部微俯,5眼觑鼻尖,6肩臂后张,7舌尖抵上腭。

[17]下五分结:贪、瞋、身见、戒取结、疑结。

[18]上五分结:色爱结、无色爱结、掉结、慢结、无名结。

[19]三种独觉:一麟角喻独觉,前世未生顺抉择分,先未修声闻之道,出无佛时,无师自己悟道,有如麟角独自居住者。二部行独觉,先证声闻之加行道,尔后即便成独觉者,最后有际之前须依余师的钝根独觉。三住法独觉,甫证声闻预流果位即成独觉,即资粮行之部行独觉。

[20]圆满:族姓圆满、色力圆满、财宝圆满、眷属圆满。

[21]回向:转变、增长,是回向义。转变轮回因力之诸善根成为大菩提因,增长有尽诸善根成为无尽。亦即欲求转变、增长三世所积一切有漏无漏一切福德成为无上菩提之因,名为回向

[22]静虑六地:初静虑将禅未至定,初静虑粗分正定,初静虑殊胜正定,第二静虑正定,第三静虑正定,第四静虑正定。

[23]所治品一切智:远离殊胜方便智慧,颠倒执著事物的本性,成为大乘圣者应断之体智。

[24]能治品的体智:大乘圣者所有大悲方便与智能功能,对治执著实相之体智。

[25] 六根本烦恼:贪、瞋、慢、无明、疑、邪见之六大烦恼。为一要诸烦恼生起之本,故名为根本烦恼。烦心恼身,造作恶业,使自心不能平静的情绪,名为烦恼。

1、贪烦恼:贪即贪爱。谓于色声香味触五欲顺情等境,求而未获,爱而不舍,以不舍故,便起烦恼,故名贪烦恼。

2、瞋烦恼:谓于五欲违情等境,即起瞋恚忿恨,缠结记忆在心,而生烦恼,故名瞋烦恼。

3、慢烦恼:慢即轻慢,谓自任其能,轻凌于他,起不敬心,傲慢结缚而生烦恼,故名慢烦恼。

4、无明(痴)烦恼:谓于一切诸法,无所明了,故曰无明。以不了故,起贪瞋痴等烦恼,故名无明烦恼。

5、疑烦恼:犹豫不决为疑。谓因前无明不了,即起疑惑,以乱真心,或是或非,或善或恶,辗转缠结,而生烦恼,故名疑烦恼。

6、不正见烦恼:谓因前疑心不了,所见不正,以不正故,遂起邪见,含藏结缚,而生烦恼,故名不正见烦恼。(出《瑜伽师地论》)

不正见者即邪见,邪见者谓邪心取理,颠倒妄见,不信因果,断诸善根,作阐提行(外道),是名邪见。邪见分四:1、身见:谓于五蕴中妄记有身,强立主宰,恒起我见,执我我所(执一蕴为我,余四蕴为我所),是名身见。2、边见:谓计我身,或断或常,执断非常,执常非断,但执一边,是名边见。3、戒取见:谓于非戒之中,谬以为戒,强执胜妙,希取进行,是名戒取见。4、见取:谓于非真妙法中,谬计涅槃,心生取着,妄记所得为胜,是名见取。(出《涅槃经》)合之则为六根本烦恼,加四见,开之则为十根本烦恼,实则开合不同。

[26] 二十种随烦恼:谓亲近随顺根本烦恼,使诸昏沉烦恼乱心神所生之法,随逐众生,造无量业,故名随烦恼。

1、忿随烦恼:暴怒之心名忿。谓对现前一切违情之境,即发暴怒,恼乱其心,是名忿随烦恼。

2、恨随烦恼:恨即怨恨。谓由忿怒不舍,结诸怨恨,恼乱其心,是名恨随烦恼。

3、覆随烦恼:覆即隐覆。谓自作罪恶,不能忏悔,故意隐覆,惟恐人知,恼乱其心,是名覆随烦恼。

4、恼随烦恼:恼即热恼。谓外遇违情之境,热恼于心,不自安稳,是名恼随烦恼。

5、嫉随烦恼:嫉即嫉妒。谓持心不平,常怀嫉妒,恼乱于心,是名嫉随烦恼。

6、悭随烦恼:吝惜曰悭。谓于一切财法,贪求积蓄,不能惠施,恒恐散失,恼乱于心,是名悭随烦恼。

7、诳随烦恼:诡诈不实曰诳。谓与世交接,语言虚诳,巧虑多谋,心不自安,而生恼乱,是名诳随烦恼。

8、谄随烦恼:谓谄佞阿谀,媚悦人意,心烦愧赧,而不自安,是名谄随烦恼。

9、害随烦恼:谓含恨蓄怨,常欲损害于人,求快已意,恒恐不遂,恼乱其心,是名害随烦恼。

10、憍随烦恼:矜已傲他曰,谓心不谦下,常欲胜人,傲彼有德,恼乱其心,是名憍随烦恼。

11、无惭随烦恼:谓屏处为非,不知惭天以自悔改,恼乱其心,是名无惭随烦恼。

12、无愧随烦恼:谓阴为不善,不知愧人以自悔改,恼乱其心,是名无愧随烦恼。

13、掉举随烦恼:谓外境纷扰,身心动摇,不能摄伏,因而恼乱,是名掉举随烦恼。

14、昏沉随烦恼:谓心神昏暗沉迷,而于诸法,无所明了,恼乱其心,是名昏沉随烦恼。

15、不信随烦恼:谓邪见多疑,于诸正法不生信心,因而恼乱,是名不信随烦恼。

16、懈怠随烦恼:谓身心懒惰,于诸道业不能精进修习,因而恼乱,是名懈怠随烦恼。

17、放逸随烦恼:谓纵恣自逸,耽着欲境,不见检束,因而恼乱,是名放逸随烦恼。

18、失念随烦恼:谓心逐邪妄,正念遗失,遂致沦堕,恼乱其心,是名失念随烦恼。

19、散乱随烦恼:心常放逸,名曰散乱。谓着诸缘境,令心流逸,恒不寂静,因而恼乱,是名散乱随烦恼。

20、不正知随烦恼:即于法邪解,远离正知,背觉合尘,以妄为真,恼乱其心,是名不正知随烦恼。(出《华严经随疏演义钞》)

[27] “初静虑一切”者,谓依初静虑具足三十七支,故言一切。“未至除喜根”者,谓依未至地定,唯有三十六支,以除喜根一故,因近分地励力转故,于下地法犹有疑虑,故无有喜觉支。“二静虑除寻”者,依第二静虑,亦有三十六,谓彼除寻,故无有正思惟支。“三四中除二”,三四者为第三及第四静虑,中谓中间禅,此三四静虑中各有三十五支,谓除前喜及寻支。“前三无色地,除戒前二种”者,谓除正语、正业、正命戒三支。前二种者,谓前三无色除戒三支,并除前前二喜寻二支,总除五支,故三无色各有三十二支。“于欲界有顶,除觉及道”者,谓欲界有顶除觉及道支,因欲界有顶无有无漏,故除七觉支及八圣道支,即有其余二十二支。

[28] 名虽三十七,论其实体唯十:一慧二勤三定四信五念六喜七舍八轻安九戒十寻。此三十七品中,(一)且慧摄八:谓四念住、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此八以慧为体;(二)勤亦摄八:谓四正断、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支、正精进,此八以勤为体;(三)定亦摄八:谓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觉支、正定,此八以定为体;(四)信但摄二:谓信根、信力,此二以信为体;(五)念唯摄四:谓念根、念力、念觉支、正念,此四以念为体;(六)喜唯摄一:谓喜觉支,以喜为体;(七)舍亦摄一:谓舍觉支,行舍为体。此言舍者,非是舍受,是大善地法中之行舍名舍;(八)轻安摄一:谓轻安觉支,以轻安为体;(九)戒但摄三:谓正语、正业、正命,此三以戒为体;(十)寻唯摄一:谓正思惟,以寻为体。总上所说,慧、勤、定三,各摄八种,即有三八二十四种。信摄二,足前成二十六,念摄四,足前成三十。喜摄一,舍摄一,轻安摄一,戒摄三,此七足前成三十七。

[29] 四念住等三随增上义说为慧勤定,若论实体,三位 摄诸加行善,谓念住等相应俱有五蕴,即名加行善。于四念住位慧为增上,于正断位勤为增上,于神足位定为增上。问:何缘于慧立念住名?答:萨婆多释,慧由念力持令住故。依论主解,理实由慧令念住境,如实见者能明记故。问:何缘于勤名为正断?答:于正修习勤断二恶,勤修二善,由此勤力能断懈怠故,或名正胜于正持,策身语意中,此最胜故。问:何缘于定立神足名?答:神谓神变,诸灵妙德所依止故。足即是定,神所依止,神依定发,定为神足,故名定足。

[30] 经说觉分有三十七,四念住者,谓身受心法。四正断者,谓勤断二恶,勤修二善。四神足者,谓欲勤心观。五根五力者,谓信进念定慧。七觉支者:一择法觉支、二精进觉支、三喜觉支、四轻安觉支、五念觉支、六定觉支、七行舍觉支。八正道者:一正精进、二正念、三正定、四正见、五正思惟、六正语、七正业、八正命,是名三十七菩提分法。菩提者此云名觉,无明睡眠皆永断故,以尽无生智为此觉体。此三十七法,顺趣菩提,故名菩提分法。

[31] 一切心所有法,依大乘有五十一法,此分六科:1、遍行法有五:触、受、想、思、作意。此五法,起则同起,故云遍行。2、别境法有五:欲、胜解、念、定、慧。此五法,起时各起,故云别境。3、善法有十一: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此十一种法,皆是善法,故名为善。4、烦恼法有六:贪、瞋、痴、慢、疑、恶见。此六种法,能恼乱众生,故总云烦恼。5、随烦恼法有二十: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骄、无惭、无愧、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此二十法,随逐前六根本烦恼而生,故云随烦恼。6、不定法有四:恶作(悔)、睡眠、寻、伺。此四法,于善恶无记三性,不定而起,故云不定。

依小乘《俱舍论》,心所有法,有四十六种。

不相应行法和无为法:

小乘不相应行法有十四:得、非得、众同分、无想异熟、无想定、灭尽定、命根、生、住、异、灭、名身、句身、文身。小乘无为法有三:一择灭无为:择即拣择,灭即断灭,即以智灭惑,所显真理,理无作为。二非择灭无为:谓不假智力断灭诸惑,性本清净,无所作为。三虚空无为:真空之理离诸障碍,犹如虚空,无所作为。此之三法,是出世间法,故名无为。

大乘不相应行法有二十四: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报、名身、句身、文身、生、住、老、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方、数、和合性、不和合性。此二十种不相应行法,有名无体,不与色法心法及心所法相应,故云不相应行法。无为法有六:一虚空无为;二择灭无为;三非择灭无为;四不动无为,即第四禅天,得不动地;五受想灭无为:受想心灭,所显真理,六真如无为,真如之理,无所作为。此之六法,是出世间法,故名无为。

[32] 论释曰:“菩萨四念处有十四种胜修。一依止胜修;二对治胜修;三入谛胜修;四缘缘胜修;五作意胜修;六至得胜修;七随顺胜修;八随转胜修;九觉境胜修;十受生胜修;十一限极胜修;十二最上胜修;十三长时胜修;十四后证胜修。1、依止胜修者:谓依大乘经起闻思修慧为自体故。2、对治胜修者:谓能对治不净苦无常无我法想四倒,由入身等法无我故。3、入谛胜修者:谓如其次第入苦集灭道谛故,自入他入,如《中边分别论》说。4、缘缘胜修者:谓缘一切众生身等为境界故。5、作意胜修者:谓等身不可得故。6、至得胜修者:谓身等不离不合故。7、随顺胜修者:谓得诸障对治能对治彼障故。8、随转胜修者:谓凡夫二乘所修念处亦摄随顺转为教授故。9、觉境胜修者:谓知身如幻色相似故,知受如梦皆邪觉故,知心如空自性净故,知法如客,客谓缠垢,譬如虚空有烟云尘雾故。10、受生胜修者:谓故意受生成就转轮王等最胜,身受心法亦不染故。11、限极胜修者:谓修下品念处亦过余人修最上品,自性利故。12、最上胜修者:谓能不作功用总别修习四念处故。13、长时胜修者:谓修至无余涅槃亦无尽故。14、后证胜修者:谓十地及佛地中皆可得故。”

[33] “空谓空非我”者,是说空三摩地即空解脱门。谓苦谛四相中的空与无我二行相相应的定。由观诸法为因缘所生、无我无我所有、空此我及我所二者,即名空三摩地。

“无相谓灭四”者,是说无相三摩地,谓缘灭地之灭静妙离四种行相相应的定,故名无相的定,由缘无相得无相名。言十相者,谓涅槃离色声香味触五法,男女二相,及有为法的生、异、灭三相(除住相)之十相,故名为无相三摩地。

“无愿谓余十”者,是说与苦谛四相中的苦与无常二行相,集谛之因集生缘四行相,道谛这道如行出四行相相应的定,即名无愿三摩地。因为苦谛之苦、无常;集谛是可厌恶故;道谛如船筏,必应舍故,故缘彼谛得无愿名,由不愿乐故,即名无愿三摩地。

“此通净无漏”者,谓以上等持,各通二种,二谓净及无漏,世间出世间的等持所别故。

“无漏三脱门”者,唯是无漏者,故名三解脱门。能与解脱涅槃为入门故,即是趣入涅槃之门。

三解脱门:又名三三摩地、三定、三等持,此通有漏无漏,世出世间等持,无漏定者谓三解脱门。

[34] “身那罗延力”者,谓佛生身力等,那罗延此云人种神。“或节节皆然”者,“或”言表有余师说,佛身支节一一皆具那罗延力。大德法救说,诸如来身力无边,犹如心力大觉独觉及转轮王支节相连,其有差别者,谓诸佛世尊,似龙盘结,独觉似钩鏁,轮王似相钩,故三相望力有胜劣。“象等七十增”者,说明那罗延力之量,象等七力十十倍增,一十凡象力,当一香象力,二十香象力,当一摩诃诺健那力(此云大露形神),三十摩诃诺健那力,当一钵罗赛建提力(此云胜蕴神),四十钵罗赛建提力,当一伐浪伽力(此云妙支神),五十伐浪伽力,当一遮努罗力(此云执持 神),六十遮努罗力,当一那罗延力,故象力等七十十倍增,即名那罗延力。

[35] 云何五盖:盖即盖覆之义,谓诸众生由此贪等五盖,盖覆心识,而于正道不能明了,沉滞三界,不能出离。(一)贪欲盖:贪欲者,引取无厌曰贪。希须乐慕为欲。谓诸众生贪爱世间男女色声香味触法及财宝等物,无有餍足,以此贪欲,盖覆心识,禅定善法不能发生,沉滞三界,不得出离,故名盖也。(二)瞋恚盖:瞋恚者,即忿怒之心,谓诸众生或于违情境上,或追忆他人恼我及恼我亲而生忿怒,此为恚盖,盖覆心识,禅定善法不能发生,沉滞三界,不得出离,故名为盖。(三)睡眠盖:睡眠者,意识昏熟曰睡;五情(五根)暗冥曰眠,谓诸众生以此睡眠,盖覆心识,禅定善法不能发生,沉滞三界,无有出期,故名盖也。(四)掉悔盖:掉悔者,掉动也。身无故游行谓掉,掉已思惟,心中忧恼为悔,谓诸众生以此掉悔,盖覆心识,禅定善法不能发生,沉滞三界,无有出期,故名为盖。(五)疑盖:疑者,犹豫不决之义,即痴烦恼也。谓诸众生无明暗钝,不别真伪,犹豫之心,常无决断,以此痴惑,盖覆心识,禅定善法不能发生,沉滞三界,无有出期,故名为盖。(出《法界次第》)

[36] 随眠者:谓烦恼妄惑依附不舍曰“随”,眼耳鼻舌身五情暗冥曰“眠”,以无明种子潜伏于心识,而能生一切烦恼结业,故名随眠。此说七随眠:一、贪随眠:贪者引取无厌,谓此贪欲之惑,潜伏心识,随附不舍而为种子,能生一切贪染之欲,故名贪随眠。二、瞋随眠:瞋者忿怒不息,谓此瞋恚之惑,潜伏心识,随附不舍而为种子,能生一切粗重忿怒,故名。三、爱随眠:爱者于顺情境上爱幕不舍,谓此爱惑种子,潜伏心识,随附不舍,能生三界粗重爱欲,故名。四、慢随眠:慢者恃已凌他,谓慢惑种子,潜伏心识,随附不舍,能生种种粗重憍慢,故名。五、无明随眠:无明者,无所明了,谓此无明种子,潜伏心识,随附不舍,能生种种粗重烦恼,故名。六、见随眠:见者谓分别执取,由此分别妄惑种子,潜伏心识,随附不舍,能生三界种种妄见,故名。七、疑随眠:疑者犹豫不决,谓此疑惑种子,潜伏心识,随附不舍,能生三界粗重疑惑,故名疑随眠。

见《俱舍论》分别随眠品。此品广说六随眠,七随眠,十随眠,九十八随眠。

[37] 十二种杜多功德:一、常乞食;二、一坐食;三、一受食。此三食对治饮食贪;四、住阿兰若;五、树下坐;六、露地坐;七、冢间坐。此四对治处所贪;八、常三衣;九、毳毛衣;十、粪扫衣。此三对治衣服贪;十一、常端坐;十二、随宜坐,此二对治卧具贪。《现观庄严论》说为四地菩萨修治。

十二头陀经:一住阿兰若;二常行乞食;三次第乞食;四一食;五节量食;六过中不饮浆;七着弊衲衣;八但三衣;九冢间坐;十树下坐;十一露地坐;十二但坐不卧。

梵语头陀,华言抖擞,谓抖擞烦恼之尘垢。比丘当离愦闹,不乐饰好,心绝贪求,无诸骄慢,清净自信。以求无上正真之道,故有十二种之行焉。

[38] 释曰:“了自境增上”者,谓六识身能了境故,眼等六根能发六识,于了自境有增上用,故眼等六总立为根。“从身立二根”者,女男二根于女男性中有增上故,女性形类,音声作业,志乐差别,名为女性。作业者缝衣等也,志乐者乐脂粉也。男身形类,音声作业,志乐差别,名为男性。作业者书写等业也,志乐者乐弓马也。二性差别,由男女根故说女男根于二性增上。“于同住杂染,清净增上故”者,谓取下二句,释此二句。应知命根于众同分住有增上用,应知五受于杂染法有增上用,故经云:“于乐受贪随增,于苦受瞋随增,于舍受痴随增。”应知信等于清净法有增上用,由信等五分,于暖顶位,伏诸烦恼,引圣道故。言“应知”者,谓劝许一一各能为根。三无漏根于得后后道,涅槃等有增上用者。言“亦尔”者,类显一一各能为根,谓未知当知根于得已知根道有增上用,未知根是见道,已知根是修道,由见道引修道,故于已知根增上也。已知根于得具知根道有增上用,谓已知根是修道具知根是无学道,谓从修道引无学道,故已知根于具知根有增上用也。具知根于得涅槃有增上用,由具知根心得解脱,心若解脱,方证涅槃,故于涅槃有增上用。故《论》云:“非心未解脱,能得涅槃故。”颂曰:“后后”者,谓已知根是未知根后,具知根是已知根后,故言“后后”等,有说:未知当知根,于见所断烦恼灭中有增上用,已知根于修所断烦恼灭中有增上用,具知根于现法乐住有增上用,由此具知根,能领受解脱身中喜乐事业故。

[39] 此颂约流转还灭,立二十二根。言“流转”者以识为体,于生死中流转故。流转有四:1、流转所依:谓眼耳鼻舌身意六根;2、流转生:谓由女男根,从彼女男根生故;3、流转住:谓由命根,依彼住故;4、流转受用:谓由苦乐喜爱舍五受根,能领纳故。约此四义立前十四根。

言“还灭”者:谓生死止息,名为还灭。取涅槃得,为还灭体,还灭位中,同前四义,立后八根。1、还灭所依:谓信进念定慧五根,是一切善法生之本故;2、还灭生:由未知当知根,正定聚中此初生故;3、还灭得住:由已知根令涅槃得相续起故;4、还灭得受用:由具知根受用现法乐住故。又《论》结云:“根量由此,无减无增,即由此缘,经立次第。”是说二十二根,更不可增减,其数决定。

[40] “正死灭诸根”者,皆并言以下三句。“无色三色八”者,谓无色界中,将命终位,灭根有三,即命意舍三根。色界命终灭根有八,谓命意舍及眼等五根。《论》云:“一切化生,必具诸根而生死故。”“欲顿十九八”者,谓欲界顿死十九八根,于最后灭。灭十根者,谓二形人,顿死终时,眼等五根及女男命意舍于最后灭。灭九根者,谓一形者顿死于前十中,除女男随一。灭八根者,谓无形人,顿死于前十根除女男二根,以无形故。“渐四善增五”者,渐谓渐死,欲界渐死,将命终时,唯灭四根,谓身命意舍。“善增五”者,善谓善心,于善心死更增五根,谓信等五根。前说顿渐死灭三根等,是依染污无记心命终者说。若善心死,于前诸位更增信等,故前三根增至八根。前灭八根增至十三,前灭九根加至十四,前灭十根增至十五。渐死四根增至九根,谓三界善心死,皆有信等五根。

[41] 四种道理:即世间事物所有四种如实情况。一、观待道理:依靠原因始生结果的道理,如苗芽观待种子而后生,十二因缘的行支观待无明支而后生起的道理。二、作用道理:不同诸法各别作用,如青稞种子只生青稞不生其它麦豆类。三、证成道理:或正量道理。量知实际无有错乱的正理。此分现量、比量、圣教量三者。四、法尔道理:如水流湿,如火向上,世间共知的自然法则。

[42] 六十四能:《大智度论》卷二四:“四韦陀经中治病法,斗战法,星宿法,祠天法,歌舞法,论议难闻法,是等六十四世间技艺,净饭王子广学多闻,若知此事不足为难。”六十四书、六十四能,见《佛本行集经》卷十一。

十八明处:见《百论疏》

[43] 就所取与能取分别:一百零八。

所取分别:转趣分别有九

退还分别有九

能取分别:实执分别有九

假执分别有九

以三界分,共有一百零八。

[44] 见修所断一百零八烦恼:见所断八十八使者,谓于四谛下,苦谛下有十烦恼,集谛下有七,灭谛下有七,道谛下有八。此属欲界总有三十二。就色无色界所断,苦谛下有九,集谛下有六,灭谛下有六,道谛下有七烦恼,总上二界除瞋,各有二十八,总为八十八使。修所断有十,即:欲界有贪瞋痴慢,色无色界各有贪痴慢,即成十烦恼,总上有九十八。再加以:无惭、无愧、昏沉、恶作、恼、嫉、掉举、睡眠、忿和覆十缠,合为一百零八烦恼。(见上册77页)

[45] “明所治无明”者,是说明有实体,谓此无明不了知四谛,由明所对治,名曰无明。与明相违,方名无明,非是离明之外,皆有无明,亦非明无之处即名无明。“如非亲实等”者,是举喻成立,如诸亲友所对怨敌,亲友相违,即名非亲友。非异亲友者,谓说怨家名非亲友,非异亲友外皆名亲友。此喻无明有体。非实者,谓谛语名实,此所对治虚诳言语,名为非实,非异于实皆名非实,亦非实无名为非实。“等”者等取非法、非义、非事,此不善法,名为非法。不善又名为非义,不善事名为非事,此与善法等相违,名为非法等。论中所说,如是无明,别有实体,是明所治,非异非无。解云:非异者,谓非是异明之外,总是无明。非无者,非是明无处,名为无明。如《契经》说:“无明缘行”,故知有体,此则略证。

下一颂的初句,是引证下三句破异说:“说为缠等故”者,说谓经说,结是九结(爱、恚、慢、无明、见、取、疑、嫉和悭结九种)。“等”者,谓等取三结(身见、戒取和疑结)。结即系缚之义,谓诸众生,因此妄惑,造诸恶业,而为众苦系缚,流转三界,不能出离,故名为结。及等取三漏(欲漏、有漏、无明漏。欲色无色界见思惑),十随眠(欲界有四:贪瞋痴慢,色无色界各三,贪痴慢),及四瀑流(见、欲、有和无明流),为三界的见思惑。经说结等,皆有无明,岂无实体,说为结等。“非恶慧见故”者,是有余师说,无明以恶慧为体,如是恶慧,应名无明。论主为破此故言:“非恶慧见故”。谓染污慧名恶慧,于中有见,非故无明,如身见等是恶见慧,慧既有见,宁是无明。“与见相应故”者,是破彼转救,谓有余师言,若尔,非见恶慧应许是无明,如贪等相应慧,是非见恶慧,既非是见应是无明,为破此救,故言“与见相应故”,谓此无明与见相应,故知无明不可是慧,无明若是慧,岂有二慧共相应耶?既许无明与见相应,故知无明不是慧。“说能染慧故”者,谓引教所证,如《契经》言:“贪欲染心令不解脱,无明染慧令不清净。”此经既说无明染慧,故知慧体不是无明,无明若是慧,岂可慧体还能染慧,然无明体,谓不了知四谛三宝善恶业果,即是了知所治别法。大德法救说,无明体是诸有情恃我类性。解云:无明恃我而起,即我慢之类也。

[46] 萨迦耶见:即身见,谓于五蕴法上,妄生执取,计我我所,故名。又谓缘五取蕴,执我我所之染污慧。

[47] 三唯道者,十业中贪瞋痴三业唯道,是业之道故立道名。七业者谓十业中身语七业亦是道故,谓身语亦业之道,以思所游故。

[48] 六十二种见:大小乘经及各家解有所不同,此依《大般涅槃经》所说六十二见。六十二见者,谓外道之人,于色受想行识五阴法中,每一蕴(阴)起四种见,则成二十见。约过去未来现在论之,成六十见。此六十见,以断常二见而为根本,则总成六十二见。四种见者,谓于五阴中,如计色大我小,我在色中,为一见;我即神我,谓神识也。又计我大色小,色在我中,为二见;又计离色是我,为三见;又计即色是我,为四见。色阴既尔,受想行识亦然。

[49] “一业引一生”者,谓释引业,旧云:总报业。依萨婆多宗所许,但由一业唯引一生,若许一业能引多生,时分定业应成杂乱。若此一生多业所引,应众同分、分分差别,以业果别故(分分差别者,谓数死数生),故知一业唯引一生。“多业能圆满”者,旧云:别报业。谓一生身圆满庄严,许由多业,譬如画师先以一色图其形状,后填众彩。一色图形喻一引业,后填众彩喻满业多。是故虽有同禀人身,而于其中有具支体色力庄严,或有缺减。

[50] 三界九地者,谓欲界五趣杂居一地。地有载持之义,众生依之而住。一、五趣杂居地者,谓欲界六天、人、饿鬼、畜生和地狱。修罗通趣,故但言五趣。杂居谓五趣众生虽果报苦乐不同,但总居于欲界。二、初禅。三、二禅。四、三禅。五、四禅天,为色界四地。无色界四空天为四地,即三界九地。三界九地有八十一品烦恼(思惑)。欲界有贪瞋痴慢四惑而分上上等九品。色界无色界亦各有九品,有贪痴慢。九地各有九品思惑,共八十一品。

[51] 十二事业:十二宏化、十二相成道:1兜率降生;2入住母胎;3圆满诞生;4少年嬉戏;5受用妃眷;6从家出家;7行难苦行;8趋金刚座;9调伏魔军;10成等正觉;11转妙*轮;12入大涅槃。

[52] 五支梵音:一者其音正直;二者其音和雅;三者其音清彻;四者其音声满;五者周遍远闻。广说佛有八十种梵音。

[53] “四摄事”者,或言四摄法,谓菩萨欲导化众生,必须以此四法摄受,使其依附,然后导以大乘正道。如《维摩经》云:“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四摄法者,谓布施、爱语、利行和同事。一、布施摄者,谓菩萨以财法二种布施摄受众生,若众生乐财,即以财施摄受,若众生乐法,即以法施摄之。众生即蒙二施利益,因是生亲爱心,依附受道,得住真理,故名布施摄。二、爱语摄者,谓菩萨随顺众生根性,善言慰谕,则一切众生乐闻善言,因是生亲爱心,依附受道,得住真理,故名爱语摄。三、利行摄者,谓菩萨起身口意善行,利益一切众生,因是生亲爱心,依附受道,得住真理,故名利行摄。四、同事摄者,谓菩萨以法眼明见众生根性,随其所乐,即分形示现,同其所作,使其各霑利益,因是生亲爱心,依附受道,得其真理,故名同事摄。详如《庄严经论》所说。


{返回 任杰居士 文集}
{返回网页版}
{返回首页}

上一篇:已经没有了
下一篇:略讲观修三宝功德及其意义 第五、爱国爱教与人间佛教问题
 中观根本慧论文句释宝鬘论(任杰 藏译汉)
 关于藏传《中论》八不颂的意义
 古印度中观论著九种(任杰 藏译汉)
 《般若经》与《现观庄严论》之注疏
 略讲观修三宝功德及其意义 第四、住持三宝的重大责任
 《增一阿含经》(Ekottaragama-sutra)导读
 三藏
 略讲观修三宝功德及其意义 第二、别观佛法僧三宝
 略讲观修三宝功德及其意义 第一、观三宝出现世间甚为稀有难值难遇..
 回忆我的亲教师观空法师
全文 标题
 
【佛教文章随机阅读】
 我常会看到一些宗派斗争,包括居士团体里无休止的争吵...您怎么看待这些呢?[栏目:索达吉堪布·问答释疑]
 大威德度亡灌顶密仪[栏目:参考]


{返回首页}

△TOP

- 手机版 -
[无量香光·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教育、非赢利、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www.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2003-2015)
站长信箱:yjp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