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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略论第18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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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略论第18讲

2010年5月8日下午

首先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在还未听课之前,都必须要先调整我们自己听法的动机。为了利益如同虚空般的一切有情,我希望能够生起「为利有情愿成佛」的菩提心,以这样的心作为听法的动机,来听闻今天的这一堂课。

今天我们在这个地方,所要为各位介绍的,是宗大师所造的《菩提道次第略论》。请翻到《菩提道次第略论》的第173页。昨天我们介绍到的是十种烦恼当中的第六种烦恼,坏聚见。所谓的「坏聚见」它的所缘,是缘着近取蕴。缘着近取蕴之后,在内心中生起「我」或者是「我所」的这种执着,我们在这个地方称之为是染污慧。而这样的一种执着,它最主要执着的是「补特伽罗是独立自主的实有我」。如果能够破除这一点,我们就能够证得粗分的补特伽罗无我。所谓的「粗分的补特伽罗无我」,指的就是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们,所共同承许的无我,称之为叫做粗分的补特伽罗无我。而这样的一种执着,它在我们内心中生起的时候,呈现出什么样的一种现状呢?在缘着我们所拥有的五蕴当中任何的一蕴,很自然的你会生起,这是「我」或者是「我的」的这样一种感受。如果这样的一种感受在生起的当下,你所执着的「我」或者是「我所」,是不需观待蕴,它就能够独立自主的形成出来的话,这样的一种执着,就是我们这边所谓的坏聚见。它最主要执着的境,是执着着独立自主的实有我。这当中的独立,指的就是不观待、不依赖的意思。不观待什么样的对境呢?其实我们每一个众生都是必须要观待蕴,才有办法安立。但是如果在执着我的当下,是一种不需要观待蕴,就执着着我是独立自主、能够呈现的话,这样的一种执着,我们就称之为叫做坏聚见。

而这样的一种坏聚见,我们以更详细的方式来作介绍的话,这时候我们所执着的我,它就犹如同是一个控制者,而「蕴」就像是一个被控制的对象。所以我们的内心当中,我们会觉得我跟蕴这两者的关系,就犹如同是一个有权力的人,在控制另外一个被他控制的事物,也可以说像是主人跟仆人一样。但实际上我跟蕴之间的关系,却不是如此,他们是彼此互相依赖,而且他们的关系非常的密切,并不是说「我」控制着「我的蕴体」,并不是这样的一种方式。

而讲到了蕴,补特伽罗都具有四蕴,或者是五蕴,所谓的五蕴,提到的是色受想行识,这五蕴。如果这一位补特伽罗他是具有色法,具有形体的话,这样的补特伽罗在安立的当下,是必须要观待安立五蕴当中其它一者,在依赖着这一者之后,才有办法安立出来。如果他并不具有色法,并不具有形体的话,他也必须要透由其它四蕴当中的任何一蕴,在安立之后才能办法建立。所以从这当中,我们就知道,补特伽罗跟蕴这两者之间是很密切,并且互相依赖,并不是所谓的一者控制另外一者。

六、坏聚见:缘近取蕴,见我、我所之染污慧。这个提到有特别的提到坏聚见,为什么样这样的见解,它要特别的取名为坏聚见?其中「坏」是无常。这当中的「坏」指的就是,它的所缘,也就是蕴本身它的本质是无常的本质。「聚」是众多,所谓的聚就是聚集的意思。所以我们的蕴,比方以五蕴来说,五蕴这样的一种法类,它是众多的。甚至以色蕴这样的一种单一法类而言的话,色蕴本身也包含了头、手、脚等等众多的支分。所以从任何的一个角度我们来作分析,我们都知道「蕴」它本身是「众多」的。其中「坏」是无常;「聚」是众多。所以这个地方所提到的「坏」,坏聚见它的本质是无常的。而且它是由众多的支分,聚集之后所形成的。为显此者所见之事,唯是无常及众多法,在这个地方之所以要取名「坏聚见」,是为了要让我们知道这样的一种见,它所执着的对象是「无常」也是「众多」的。无有常、一补特伽罗,并不是像外道徒所说的,补特伽罗他是常、一、自主而能够形成的,并不是这样的一种形成方式,所以无有常、一补特伽罗,故立名曰「坏聚见」。坏聚见的这个名相,是从藏文的原文直接翻译过来,而以中文的方式而来表达的话称之为叫做坏聚见。如果以梵文的发音,直接来翻译的话,称之为叫做萨迦耶见。

接下来我们看到第七见,七、边执见:缘坏聚见所执之我,视为恒常;所谓的边执见,是

缘着坏聚见所执着的我,也就是独立自主的实有我,而认为这样的我,它是永恒不变的,也就是执着这样的我是属于永恒的「常边」。或执此后永无结生,视为断灭之染污慧。另外一种可能,当他缘着独立自主的实有我之后,他认为这样的「我」是「永远不会结生相续」,所以他执着的是我的「断边」。所以当缘着坏聚见所执着的我之后,不管是缘着它是永恒不变的,或者是它永不结生,这样的一种见,我们都称之为是边执见,也就是执着着「常边」或者是「断边」的一种邪见。这是第七种。

八、见取见:缘坏聚见、边执见、邪见三者其一,以他的所缘来说,他可以缘着坏聚见,可以缘着边执见,以及接下来我们所要介绍的邪见,这三种当中的任何一种,或者是,及彼所依见者之蕴,或者是它的所缘,并不缘着这三种的见,而是缘着这三种见的所依,也就是拥有这三种见的这一位补特伽罗他的五蕴,执为最胜之染污慧。认为前面所执着的见,或者是拥有见的这个人,它所拥有的五蕴,是最殊胜的一种错误的执着,我们称之为叫做见取见。

九、戒禁取见:缘断恶行戒及服装、姿态、言行举止之定规禁行,这当中有提到的,「断恶行戒」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种见会生起?外道徒透由修学襌定,能够在内心当中生起神通。透由神通的力量,他可以了知到,过去生他是投生在什么样的一种状况当中。如果他们发现,他们在前一世投生为一只狗,或者是一只猪,接下来他们在今生有机会投生为人,这时候他们就会误以为,因为是在上一生投生为狗,或者是投生为猪的缘故,在今生才有机会投生为人。所以他们将投生为人的主因,着重在上一世必须是一只狗或者是一只猪,所以这时候他们就会表现出异于常人的行为,反而去模仿狗,或者是猪的种种行为。但实际上投生人的主因,并不是如此。我们要投生为人,并不是我们上一世造了什么样的业,在今生马上就会感果。说不定你上一世所造的业还没有感果之前,你前几世所造的其它业,有可能会先感果,这也是有可能的。所以纵使上一世是一只狗,或者是一只猪,这一生还是有机会转生为人。因为过去生,我们所造的业,到底是什么样的业?我们自己也不清楚。什么样的业会先感果?这也不是我们能够决定的。所以很多的外道徒,由于他有神通,他能够看到上一世他自己的现状,所以就以为是藉由这样的一种方式可以得到人身,因此而模仿了狗或者是猪的行为。

并且所谓的断恶行戒,以字面上来说「断恶行戒」,它是一种清净的戒律,但这个地方所谓的断恶行戒,是外道徒他们自以为是的一种清净戒律。但实际上以它的本质来说,它并不是一种清净的戒,只是以外道徒他的角度来说,他会认为这是一种断恶行的戒律,所以他所缘的断恶行戒,并不是真正的清净的断恶行戒。所以第一个地方提到的是,缘着「断恶行戒」以及「服装」,这时候他会穿着各式各样非常奇特的这种服装、姿态,表现出异于常人的行为。比方供奉火,或者是摧残自己的身体,「言行举止」表现出荒旦的言行举止,这「定规禁行」。这当中的「禁行」就包含了他会让自己的身体受苦,因为他认为藉由这样的一种方式,能够净化他心续中的恶业。或缘彼等所依之蕴,视为能净罪恶、能解烦恼、能出轮回之染污慧。所以不管是缘着上面的任何一种境界,如果你执着藉由这样的一种方式,能够净化罪业,能够解脱烦恼,甚至能够跳脱轮回的话,这样的执着我们称之为叫做「戒禁取见」。

十、邪见:执无前、后世及业果等,第一个部分,他是否定了前后世,或者是否定了业

果而作毁谤;第二个部分,或执自在天及胜性等为众生因之染污慧。以实际上的状况来说「自在天王」,或者是外道所承许的「胜性」,这样的一种法类,他并没有办法成为是众生之因。但是有很多的外道徒,他认为众生的苦乐,或者是众生,都是由自在天王,或者是胜性所变化出来的。所以他执着自在天以及胜性,为众生的因,其实这样的一种法类,是某一些的补特伽罗,他自以为是的捏造出来的法。所以这样的法,这样的一种执着,我们也称之为是邪见。所以这当中的邪见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有的,毁谤为无的。第二个部分,是本身不存在的,而捏造的一种邪见,所以邪见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邪见。

接下来,此等是明辨上、下宗所共许之烦恼,中观应成派于下将说。在之前介绍十种

的烦恼,是以「上、下宗」也就是中观应成派,一直到有部、经部所有的宗义师「所共许」的,也就是共同承许的方式来作介绍。「中观应成派于下将说」,而至于中观应成派所不共许的这些烦恼,在之后的文当中会为各位再作介绍。

癸二、如何生起之次第(174页)

接下来我们看到下一个科判「如何生起之次第」,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三:一《瑜伽师地论》中承许坏聚见与无明是相违。在无著菩萨所造的《瑜伽师地论》当中有特别的提到,「坏聚见」以及「无明」,这两者他们本身是相违的。但是中观的论师,或者是法称论师,他们却认为坏聚见本身就是无明。对于坏聚见跟无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首先我们看到第一个部分,也就是认为坏聚见跟无明,这两者是相违的人,他们所提出来的论点。若许坏聚见与无明为相异者,这当中的相异,指的是完全不同的法类,也可以说是相违的,他们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交集。若许坏聚见与无明为相异者,譬如于盘绳上略现昏暗,就比方说,如果有个地方,它当地有很多蛇出入。这时候你来到了这个地方,当你看到一条绳子,它的外貌就跟蛇非常的类似,而当时由于天候昏暗的缘故,这时候由于你之前已经听说了当地有很多蛇出入,所以你内心当中会生起怀疑,会觉得我看到的这个东西,是不是一条蛇?因而第一句提到的是,譬如于盘绳上略现昏暗,不能明见绳之实体,由于境它的状况,也就是它的外貌,跟蛇非常的类似,再加上天候昏暗的缘故,所以当时我们并没有办法清楚的看到「绳」,它真实的体性。于彼遂起执蛇之心;因此对于这样的境界,我们会误认为,我们当下所看到的这个境,就是一条真的「蛇」。

相同的道理,如是于明见蕴之实体,由无明暗障蔽而生错乱,执蕴为我,由此而生余诸烦恼。相同的,如果我们没有办法了解「蕴」,它最究竟的本质,我们也不知道「蕴」跟「我」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比方以实际上的状况而言,「蕴」他称之为是补特伽罗或者是我的施设处。所谓的「施设处」,指的就是我或者是补特伽罗,他在安立的时候,他是必须要安立在这样的一个基点之上。所以蕴他称之为我,或者是补特伽罗的施设法,而我或是补特伽罗称之为蕴的施设法。如果我们没有办法了解「蕴」它的本质,我们也不了解蕴跟我这两者的关系,是如此呈现的话,这时候「如是于明见蕴之实体,由无明暗障蔽」,我们的内心当中,对于「蕴」这样的一种境,会生起无明,「由无明暗障蔽而生错乱」由于被无明所蒙蔽的缘故,我们对于这样的境,会产生一种不正确的、错误的判断。「执蕴为我」并且更进一步的会认为,这样的蕴,本身它就是我,但实际上并不是如此。「由此而生余诸烦恼」而透由无明生起了坏聚见,而更进一步的,透由坏聚见以此为因而生起诸多的烦恼。这是第一类的学者,他们所提出来的看法,他们认为坏聚见跟无明,这两者是相违的,应该以无明为因,才会生起坏聚见。这是第一类。

第二类,中观论师与法称论师,承许坏聚见即是无明。中观的论师与法称论师,他们认为,坏聚见它本身就无明。若许彼二为一,则坏聚见即为烦恼之根本也。他们认为,坏聚见跟无明之间,并不是所谓的因果关系,而是坏聚见它本身就是无明。但实际上如果我们要仔细的来分辨这两种不同的说法,其实这两种的说法,都有待考虑。为什么是有待考虑呢?如果以第二种方式,也就是坏聚见它本身就是无明的这种方式来作解释的话,其实坏聚见,它是属于什么样的一种心所法?它是属于「慧」的心所法,而无明它是属于「见」,所以以心所的角度而言,坏聚见跟无明,他们是属于不同的心所。以这样的角度来作分析的话,坏聚见应该没有办法被认定为是无明,因为他们是属于不同的心所,不同的心所他们本身,彼此之间应该是相违的。所以由于有一些人,看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会认为,应该是以无明为因,而生起坏聚见。但实际上纵使是以无明为因,而生起坏聚见的话,这样的一种论点,也不见得正确。如果要以无明为因,而生起坏聚见,就表示没有生起无明之前,是不会生起坏聚见,但实际上也不见得是如此。为什么呢?以我们刚刚所举的譬喻来说,有一些人,他有可能是直接看到绳子的当下,不需要去分辨当下的情境,或者是他是不是有了解这样的一种境界,他可能看到绳子的当下,就会莫明其妙的生起「这是一条蛇」的心。相同的道理,我们对于「蕴」也可以生起这样的一种执着。也就是不需要在无明生起的当下,就生起对于蕴的一种坏聚见。如果这样的一种方式是成立的话,就表示在坏聚见生起之前,是不见得要生起无明的。所以不管是第一种的论点,或者是第二种的论点,都是有待考虑的。

接下来我们看到这个科判当中的第三个部分,二派共同承许其余根本烦恼生起的方式。在之前,我们简单的介绍了,两派不同的论师们,他们对于坏聚见以及无明,这两种法类之间不同的看法。但不管是什么样的一种看法,他们都承许藉由坏聚见,会生起其余的诸多烦恼。正文当中提到,此复由坏聚见执为我时,遂即分辨自、他差别。透由坏聚见执着了独立自主的实有我之后,更进一步的,很自然的他就会分辨出自己跟他人这两者的差别。如是分已,便于自方生贪、他方起瞋,如果分了自他两方,我们很自然的会对于自方生起贪,对于他方生起瞋恨,缘我亦生自满,并且在缘着我们自己的功德面时,我们也容易心生自满。执我即为常断,而且也有可能会生起所谓的边执见。也就是缘着坏聚见所执着的我,认为这样的我,是永恒不变,或者是永不结生,而生起执着常、断二边的一种颠倒见。并于我见等及与彼相关之恶行执为殊胜。这时候,有可能执着着我见等,种种的颠倒见它是殊胜的,或者是执着于彼相关之恶行为殊胜的,这就如同我们之前所介绍的见取见,以及戒禁取见。如是便说无有开示无我之大师,由于执着了有一个独立自主的实有我,所以认为导师释迦世尊所说的无我法是完全不正确,甚至这是完全不存在的一种法类。更进一步的,既然导师释迦世尊所说的无我法类,是错误颠倒的,就表示他所说的其它法类,比方业果、四谛、三宝等法,也是不存在的。彼所示之业果、四谛、三宝等法,而生邪见。他认为导师释迦世尊,以及他所说的这些诸多法类都是不存在的,而在内心当中生起毁谤的邪见。或复思惟彼等有耶无耶、是耶非耶,而生疑惑。这个部分是提到了疑。《释量论》云:「有我知有他,贪瞋自他分,与此等相关,将生一切过。」这个偈颂的内容,就如同我们之前所介绍的,可以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作思惟。

癸三、烦恼之过患(175页)

烦恼之过患,这个科判当中最主的内容,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烦恼具有大过患,应视为仇敌。我们应该视烦恼为我们最大的敌人,这是第一个部分。在正文当中,弥勒菩萨所造的《经庄严论》中云:「烦恼坏自坏他坏净戒,在内心当中生起了贪爱、瞋恚种种的烦恼,不仅会伤害自己,也会伤害他人,甚至对于我们之前所受的清净戒律,也会藉由烦恼而让它完全的退失。退损,由于生起烦恼,我们之前的善行,可能因此而就完全的退失。失利,这时候别人对我们所作的恭敬利养,也会完全的消失。护法大师斥,这时守护我们的护法,以及我们的上师们,他们会用严厉的方式,来斥责我们。斗诤恶名,我们会与他人产生冲突,因此而带来种种的恶名。他世生无暇,并于来生当中投生无暇之处。失得未得,并且我们会失去过去已经得到的功德,「未得」指的是未得将生的功德。不管是过去已经获得的功德,或者是之前未得、即将生起的功德,都会因为内心当中生起种种的烦恼,而完全消失。意获大忧恼。」由于功德退失的缘故,我们的内心当中,会生起非常大的这种忧恼。

《入行论》中亦云:「瞋爱等怨敌,全无手足等,非勇亦非智,何令我如仆?不管是瞋念或者是贪爱的念头,这些烦恼敌,它完全没有手、也没有脚,甚至它也没有勇气,也没有智慧,由于没有脚的缘故,它的手中并没有任何的兵器可以伤害我,由于它没有双眼,所以它也不知我生在何处?但为什么它能够以种种的方式来控制我,就好像我是他的仆人一样呢?安住我心中,虽然它没有手,也没有脚,也看不到我,但是它却牢牢的安住在我的内心当中,任意伤害我,于彼忍不瞋,忍非处应斥。如果我们对于这样一种现状,我们对它修学忍辱的话,实际上这是不应该的,而且这是不正确的忍辱。也就是我们所修的忍辱是不正确的。我们在认识烦恼的时候,我应该视烦恼为我的敌人,这时候我们不应对它修学忍辱。我们一般的人该修忍辱的时候不修忍辱,但是不该修忍辱的对象,比如面对我们心中的烦恼,我们的忍辱却修得非常的好。我们对于内心当中的烦恼,不容易生起瞋恨,我们也不想要去伤害它,我们就让它为所欲为。所以这当中就提到了,「于彼忍不瞋,忍非处」,它并不是我们应该修学忍辱的对象,「应斥」。一切天非天,纵与我为敌,彼不能令入,无间大火中;在这个世间上,不管是天人,或者是非天人,甚至我们一般世间的敌人,用各种的方式来伤害我们,顶多就是伤害我们的身体,或我们这一生的寿命,但是它完全没有办法,藉此而让我在来生投生地狱或者是畜生、饿鬼的三恶趣,这是它没有办法作到的。因而提到了,「一切天非天,纵与我为敌,彼不能令入,无间大火中」。但是相反的,安住在我们心中的烦恼敌,强力烦恼敌,剎那掷我入,纵须弥遇彼,灰烬亦无余。我们内心当中强而有力的烦恼敌,它只要生一剎那的时间,透由一剎那的时间所累积的恶业,就有可能带我进入无间地狱当中。无间地狱当中的大火,如果遇到了须弥山的话,这时候看似坚固的须弥山,也会在一瞬间之内变成是灰烬,甚至完全没有剩余。

我心烦恼敌,长时无始末;其余诸怨敌,不如此长久。我内心当中的烦恼敌,从无始以来,就是在我的内心当中,并且无时无刻的在伤害着我,它没有一秒钟曾经利益过我。但是其余我们认为的世间烦恼敌,却不是如此的,他并不是无时无刻都在伤害,甚至他在过去生有可能是我们的亲人,有可能是我们的朋友,所以他也曾经利益过我。所以相较于我们心中的烦恼敌,其实世间的敌人,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友善的。若随顺侍敌,彼皆利乐我;如果更进一步的,我们去恭敬世间的敌人,甚至按照他所说的,如果能够如实去作的话,这时候他可能会进一步的来想要帮助我。若随顺侍敌,彼皆利乐我;若近诸烦恼,反作苦损恼。」但是相反的,如果我们善待我们心中的烦恼,这时候它不仅不会帮助我们,反而会让我们生起种种的痛苦。应思此处所说过患。应该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思惟烦恼所带来的过患,而视烦恼为我们最大的敌人。

接下来我们看到下一段,这个科判当中的第二个部分,配合先贤们的说法,修习烦恼的对治。正文当中提到:衮巴瓦云:「欲断烦恼,须知烦恼之过患、性相、对治、能生之因。如果想要断除烦恼,我们必须要先了知烦恼所带来的过患,以及烦恼的定义,以及这样的一种烦恼有什么样的对治,以及生起烦恼的因为何?这是我们必须要了解的。由知过患,视为过失,执为怨敌;透由了解烦恼所带来的过患,我们应该视烦恼为一种过失,并且视他为我们的怨敌,若不知其过患,则不知为怨敌,如果我们不知道烦恼会带来什么样的过患,自然而然的我们就不觉得烦恼是我们的敌人。是故应如《经庄严论》及《入行论》所说而作思惟。」又云:「欲了知烦恼之性相,则须听闻《阿毗达磨论》,下至亦须听闻《五蕴差别论》,了知根本及随烦恼。如果想要进一步的了解,烦恼它的定义,这时候我们可以去学习《阿毗达磨论》,如果你没有办法学习这样的一部论,至少你应该要去听闻《五蕴差别论》,了知根本及随烦恼,透由这些论典当中的内涵,而了解根本的烦恼以及随顺的烦恼。

于心相续,倘若任起贪、瞋等时,便能明辨,而念:『此即是彼,他今生起。』如果你了解了烦恼的定义,烦恼它的性相,这时候你再观察你自己的心相续当中,生起什么样的烦恼时,这时你就能够知道,「此即是彼」也就是我内心当中,现在所生起的这一种烦恼,就是论典当中所说的那一种烦恼。因而提到了『此即是彼,他今生起。』他今天已经生起了。与烦恼斗。」而更进一步的,与烦恼互相抗衡。须如是知。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了解烦恼。

第二个部分「由彼集业之理」,透由烦恼它会累积业,而用什么的方式来解释这一点呢?

壬二、由彼集业之理(分二)

癸一、明辨所集之业

癸二、如何集业之理

癸一、明辨所集之业(176页)

这个部分当中的内容,分二:第一个部分是提到了「思业」,第二个部分是提到了「思已业」。首先我们看到第一个部分,思业:与心相应,役使其心于境转动之心所意业。所谓的思业,它是与心王相应的,并且它能够促使心王在面对境的时候,产生一种动力,所以它的本质是心所,并且它是属于一种意业,所以这就是思业的特质。

第二个部分所提到的是「思已业」。思已业当中又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所提到的是正文。思已业:由思发起身、语之业。透由之前的思业,而策发出身语之业,我们称之为叫思已业,也就是在思惟过后,所造的一种身语之业。所以这当中提到了思业以及思已业。

接下来介绍的是第二个部分「体性」。有部师许此分有表、无表二种,唯是有色;四部宗义当中,有部的论师,他们认为所谓的身语之业的特质,是怎么样的一种特质呢?「有部师许此分有表、无表二种」,所谓的有表,就是有表相的。无表,指的就是无表相的。身语之业,它可以分为有表相的跟无表相的这两种,「唯是有色」而它的本质,它是属于色法、心法、不相应行法三者当中的色法。世亲论师破已,世亲论师对于有部的论师他们所提来的这样的一种观点,破除了之后,许为与身、语之有表俱转之思,世亲论师他认为说,所谓的身语之业,并不是有部论师所承许的那个样子,它并不是所谓的色法,它还是属于心法。所以这时候,他认为所谓的身语之业,指的是「许为与身、语之有表俱转之思」也就是透由思业而生起了身语的行为,在身语造作的当下,同时所在内心当中现起的思,它认为这样的一种思是身语之业,所以「许为与身、语之有表俱转」,同时生起的这种「思」。故二种业皆说为思。所以不管是身业或者是语业,它的本质都是属于思业。

在之前我们有简单的为各位介绍了,思业以及思已业这两种不同的业。简单的来说,在还未付诸身语的行动之前,我们会在内心生起一种动机,也就是想要造作的身语业的一种动机。在这种动机生起的同时,我们的内心,如果能够生起之前我们所介绍的「与心相应,役使其心于境转动之心所意业」的话,就表示在同一个时间之内,我们会生起所谓的思业,这是与动机,它是同样的一个时间点当中而产生的,而它的本质是属于意业。而更进一步的,透由内心的动机,策发出身语的行为。对于这个部分,有部的论师他们会认为,这样的一种身语业是属于色法,它分为是有表相跟无表相这两种。其实不只是有部的论师,认为身语业是属于色法,其实中观应成派的论师,他们也认为身语业应该是属于色法。但是世亲论师在破斥了这一点之后,他认为身语业并不是色法,它还是属于「思」。跟之前我们所介绍的思业有什么不同呢?之前所介绍的「思业」,是在动机一开始生起的当下所生起的思业,我们称之为是思业。之后的「思已业」,指的是在付诸于身语的行动的同时,所生起的思,这样的一种心所,我们称之为叫做身语业,或者称之为叫做思已业。所以以世亲菩萨的观点,他认为身语业,它也是一种思心所。

接下来这个科判当中的第三个部分,介绍三种业。其中不善业为「非福业」;所谓的「非福业」是让我们来生堕入恶趣的业,我们称之为非福业。「福业」是欲界地所摄之善业;而「福业」是让我们在来生,能够投生在欲界当中的天道,或者是人道的一种善业,我们称之为福业。「不动业」则是色、无色地所摄有漏之善业。而「不动业」是让我们来生能够投生在色界以及无色界当中的一种有漏善业。

我们先上到这个地方,休息十五分钟。(校稿中)

癸二、如何集业之理(177页)

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说明「集」能引轮回之业者。也就是什么样的有情,他会造作能引业呢?现证无我已,虽有由惑、业之力所使而于轮回受生者,然不新造能引之业。当一位补特伽罗在现证无我之后,虽然藉由往昔所造的业,以及现今在内心当中所生起的烦恼,透由烦恼以及业力的缘故,会在轮回当中受生。「然不新造能引之业」,但是它并不会新造能引之业,也就是他心续当中的业,是过去生所留下来的业,他并不会新造能引之业,也就是能够让我们引生在来生的轮回当中的一种业。故集能引轮回之业者,是住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以下之一切凡夫。所以什么样的补特伽罗,他会新造能引之业呢?是在大乘的加行道,也是凡夫道的最高的境界「世第一法」以下的一切凡夫,也就是还没有成就圣者的所有凡夫,都会造作流转轮回的能引之业。这是第一个部分,先介绍什么样的补特伽罗,他会造作能引之业。
第二个部分,彼者如何集业之理。而这样的一位补特伽罗,他如何的来造作以下我们所介绍的这几种业呢?又以彼身,由三门行杀等不善,集非福业;透由身语意的三门,造作杀等不善的业,是累积非福业。「非福业」就是我们之前所介绍,会感觉恶趣的业。若行布施、持戒等欲界善法,是集福业;如果透由布施、持戒等六度的行为,而累积欲界的善法所造的业,我们称之为是福业。若修静虑及无色地所摄之奢摩他等,则是集不动业。如果我们是修学襌定,不管是修学静虑,或者是无色地所摄的奢摩他,当下所造的业,我们称之为是不动业。透由不动业能够让我们来生,投生在色界以及无色界当中。这是第一个部分。

壬三、死殁及结生之理(分五)

癸一、死缘

癸二、死心

癸三、暖从何处收摄

癸四、死后形成中阴之理

癸五、次于生有受生之理

癸一、死缘

藉由什么样的方式我们会死呢?这个部分,分三:一、寿命竭尽而死,宿业所引寿量,一切竭尽,时至而死。透由过去我们所累积的业,而感得的寿量,因为业力消失的缘故,所感生的寿命也是同时的消失,以这样的一种方式而死,这是第一种寿命竭尽而死。二、福尽而死,如无资具而死。有一些人他的寿命虽然没有竭尽,但是他的福报已经用尽了,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他也必须要面临死亡。所以人死的时候,有一些人是寿命用尽而死的,有一些人是福报用尽而死,这个都是有可能产生的。三、未离恐惧而死,这当中的恐惧最主要指的是违缘,就比方地震,风灾,或者是我们所做的一些不适当的行为,这些行为是会令人产生恐惧的。由于我们没有远离这些违缘的缘故而死亡的,经中说有九死因缘,如食无适量等。比方,我们吃东西不知节制,吃太多,也有可能会造成我们死亡。或者是我们到危险的地方去,一不小心,也有可能因此而死亡。所以这是未离恐惧而死,所以死的方式有这三种,就是第一个部分提到了死缘,第二个部分我们提到的是死心。

癸二、死心(178页)

在死心的这个科判当中,最主要的内涵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死心」,第二个部分「死时的景相」,第三个部分「三种死心皆以爱为连结」。首先我们看到第一个部分,死心。死心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善,一种是不善,另外一种称之为无记。此心以显教的角度来说,可以分为「粗分」的死心以及「细分」的死心。在粗分这个阶段,会生起善心、不善心以及无记心这三种。但是在细分的死心生起之后,这时就不会生起所谓的善心、不善心,一切的心都处在一种无记的状态,这是以显教得角度来作解释。所以在正文当中有提到,信等善心及贪等不善心二者,或自忆念,或依他人令忆,直至粗想现行之前,于心生起;在临终的时候有可能会生起善念,有可能会生起恶念。不管是透由我们自己思惟串习而生起,或者是周边的人让我们生起了这样的念头,直至粗想现起之前,也就是当我们还有粗分的这种想法的时候,不管是善或者是恶,种种的念头会在我们的内心当中生起。这是前面的两种死心,提到的是善跟不善这两种。具无记心而死殁者,第三种提到的是无记心,也就是非善、也非不善。以无记的方式而死殁。自身未能忆念善与不善二心,亦无他人令忆。自己没有办法生起善念,或者是恶念,他人也没有办法让我们生起善恶之念。对于死心的这个部分,如果我们这一生所造的业,是以恶业居多,我们所串习的都是恶行的话,想要在临终前,生起善念或者是生起善的这种死心,其实这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情。如果真的有办法在临终前生起善念的话,之前我们所造的恶业,虽然不会完全的消失,但是在临终前,恶业的续流,它会暂时的中断,而以善念来结生相续。所以这时候我们会暂时的不堕恶趣,而投生在善趣当中。

相同的道理,如果我们一生行善,但是在临终的时候,你生起了瞋念,或者是因为周遭的一些事物,而让你感到不愉快,这时候你的内心感到不满,或者是生起瞋念、生起烦恼,纵使你在这一生你造了很多的善业,但是你善业的续流也会在此暂时的呈现出中断的现象,而以恶念来结生相续,所以这时候你会投生的地方,就是恶趣。如果是以无记的方式在面对临终的话,这时候内心是不会生起善、恶之念,所以过去,也就是在这一生,或者是过去生当中,我们串习恶业的机会多,还是善业的机会多,或者是我们所造的善业它的力量比较大,或者是恶业的力量比较大,这时候他们就会呈现出他们的一种功用。所以这个提到了三种的死心。

接下来我们提到的是,死时的景相。正文当中,此中,造作善者,如从暗处趣向光明;他内心当中所现起的影像,就如同是从暗的地方,顿时间走到具有光明的地方,他的内心呈现出明亮的这种感觉。临命终时,现见种种如梦悦意之色,在临终前,他的内心会现在好像是在作梦的一些悦意的景相。比方他会看到自己的上师,自己的善知识,或他所喜欢的一些事物。安详而逝;以非常安祥的方式而离开人世间。解支节苦,亦极轻微。这当中的支节苦我们在之后会稍微的来作介绍。

第二个部分所提到的是「作不善者」,正文当中,作不善者,如从光明趣向暗处;临命终时,现见种种如梦不可爱色,生起猛厉苦受;解支节苦,亦极剧烈。接下来第二个部分提到的是,断除解支节的疑点。又「解支节」,除天与地狱外,其余生处一切皆有。除了在天道以及地狱道的有情众生之外,其它的有情在临终的时候,都必须要面临解支节苦。所谓的解支节苦,就是当临终的时候,我们身体的温度会慢慢的收摄,在此同时我们的意识,也会离开了我们的身躯,这时我们的头,或者是我们的脚、手,种种的关节,这时候会产生一种非常不舒服的状态。但是如果是以行善的人来说,这时候解支节苦,会感到相当的轻微,但是如果是以造恶者而言的话,他会感到相当剧烈的疼痛。

接下来我们看到下一句,具无记心者,如前所说苦乐悉皆不生。如果在临终的时候,我们是现起了无记的死心,以这样的一种方式而死去的话,在之前所说的苦受以及乐受都不会产生,这是属于正文的部分。

第二个部分,会现起何种的死心?死时,善与不善二心,何多串习,彼即现起,不随余心而转;在临终的时候,我们怎么会知道生起善念,还是恶念呢?在这一生,如果我们所串习的,是以善念居多的话,在临终的时候比较有可能会生起善念,所以「何多串习,彼即现起,不随余心而转」。若于二者串习相等,何者先念,彼先现起,如果对于善恶的两种念头的串习力是完全相同的,这 时候 先生起什么样的想法,就会以这样的一种想法维持下去。所以「何者先念,彼先现起」,不随余转。

第三个部分,微细的死心,皆是无记法。心微细时,善与不善二心皆止,而成无记之心。这就如同我们之前所说的,死心可以分为粗分以及细分的这两种死心。之前我们所介绍的善心、不善心以及无记心的这些内涵,最主要是从粗分的死心,这个角度来作介绍的。如果是以细分的死心来作介绍的话,「善与不善二心皆止,而成无记之心」。

这个科判当中的第三个部分,三种死心皆以爱为连结。一切人临终时,其想未至不明之前,贪着长时串习之我;所有的人,他在临终的时候,如果他还有清楚的想法,这时候「贪着长时串习之我」,由于我们在这一生当中,最长串习的对境,就是自我。所以在临终的时候,如果我们还有清楚的想法,这时候我们就会贪爱,我们长时所串习的这个「我」。次由贪我之力所使,念我将无,便爱自身,由于我们贪爱自我的缘故,所以我们想到,我即将要消失了,我即将要死去了,「便爱自身」所以这时候,我们就会格外的贪爱我们自己。此即能成中阴之因。由于这样的一种贪念,它就能够促成我们投生在中阴的这个阶段,因而提到了,「此即能成中阴之因」所以投生中阴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贪爱的缘故,贪爱什么样的对境呢?贪爱自我。为什么会贪爱自我?因为我们长时的串习这样的一种我,并且在临终的时候,由于想到我即将要死亡,即将要消失的缘故,所以我们会贪爱这样的一种对境,而投生在中阴的阶段。

预流及一来者,虽于自我亦生贪念,如果是以圣者的角度来介绍的话,圣者当中获得预流果,以及一来果的这两种圣者,「虽于自我亦生贪念」,虽然他们已经现证了无我,但是他们还是会在内心当中,生起贪爱自我的这种念头。但是这样的一种念头,它是不具力的,也就是它的力量不会像凡夫一样这么的强大,然以智慧观察并作遮止,由于他们现证无我的缘故,可以透由现证无我的智慧来作观察,更进一步的来作遮止,而不忍受,譬如具力人捶打力弱者;这个譬喻最主要是在譬喻说,现证无我的智慧,它就像是一个具力人,而贪爱自我的这一颗心,它就像是力弱者。所以具力者捶打力弱者,指的就是对于预流者以及一来者来说的话,由于他的内心当中能够现证无我的缘故,它的力量相较于贪爱自我的这一颗心,它的力量是比较强大的。所以透由智慧来作观察,是可以将贪爱自我的这一颗心,暂时的遮止。诸不还者不生贪我之念。而对于不还者的这一类圣者来说,他不会生起粗分的这种贪爱自我的念头。

癸三、暖从何处收摄(179页)

造不善者,初从上身摄暖,至心处舍;如果是以造作不善业为主的这些人,他身体的温位在收摄的时候,会从上半身,也就是头部开始收摄,而到心间将这样的一种温度,暂时的舍置。而上半身的温度收摄完之后,才会收摄下半身,也就是从脚开始收摄下半身的体温。造作善者,初从下身摄暖,至心处舍。如果是造作善的话,他刚开始是从脚部,下半身开始收摄体温,而到心间的位置,之后才从上半身的头部开始收摄。不过这样的一种叙述方式,是指说平常并不会有手脚冰冷,或者是头部特别冷的这种人来作介绍的。如果你在平时,你就容易有手脚冰冷的现象,这时候这样的一种法则,就没有办法拿来作为判断的准则。或者是,你时常头部就是处在一种很冰凉的状态的话,也没有办法用这种法则,来判断你是会投生在哪一个趣?所以这是以身体正常的情况下,来作介绍的。二者皆从心间出识。不管是造作善业的或者是造作恶业的人,这两者他的意识,要离开身体的时候,都是从心间离开的。初于精血之中,识于何住,则成心脏(间);这个字透由仁波切刚刚的解释,我觉得应该翻成心「间」会比较恰当,心间的部位跟心脏的部位是不同的地方。所以这当中提到的是「初于精血之中,识于何住」,一开始我们的意识,投生在父精母血的和合体当中哪一点,这一点就会成为心间的位子。后从何出,即最初所入也。所以最后是从心间离开的话,就表示这个地点,也是一开始意识进来的地点,所以这样的翻译会比较符合上面的那一句话,二者皆从心间出识。也就是造作善业的,或者是恶业的人,他的意识都会从心间离开。为什么会从心间离开呢?因为一开始意识在进入父精母血的和合体的时候,意识是进住在哪一个位子,这个位子就会成为心间的位子。所以「后从何出」,之后会从哪一个地方出去,就代表之前你是从哪一个地方进来,也就是进跟出的位子,是同一个位子。所以这边的翻译,应该用「则成心间」会比成为「则成心脏」更为恰当。

癸四、死后形成中阴之理

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九,一、中阴于何处形成?也就是中阴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形成出来?如前所说识从何出,即由彼处形成中阴,如秤高低,死与中阴无间而成。就如同之前我们所说的,意识从什么样的地方出去,在出去的当下就会形成中阴身。如果以详细的方式来解释的话,当我们在心间的红白明点打开的时候,这时候我们的意识,就会从红白明点的位子离开我们的身体,顿时他就会形成中阴身。「如秤高低」就犹如同是秤的两端,一边如果高起来,另外一边就会在同一个时间点自然的低下去。相同的,「死与中阴无间而成」在死的这一剎那,中阴也会同时的产生,他们的之间并不会有间断的现象。这是第一个部分,中阴于何处形成?

第二部分,中阴身的身形等。又此中阴,具足眼等诸根,中阴身它的特质,是五根具全的。纵使他所要投生的对象,是双眼失明的一个人,但是他在中阴的阶段,他还是五根具全。将生何趣,即具彼之身形。如果是投生在人趣的话,也就是投生在人道的中阴,他所呈现出来的外貌,就跟人是很类似的。相同的道理,天道或者是恶趣也是如此。未受生前,眼如天眼无有阻碍;在还没有正式的投生之前,中阴身的有情众们,他们的眼就如同是天眼,能够看穿一切的事物。身亦无碍,并且不仅是眼能够看穿一切的事物,他的身体想要到达哪里,他就可以到达哪里。如具神通,就如同是具有神通般,但是这当中的神通并不是平常我们所谓的透由奢摩也所生起的神通,而是指业力的神通。也就是当有情投生在中阴的这个阶段的时候,他自然而然的就会现起的一种,类似的神通的业神通。所以这个地方是提到了,如具神通。此为同类中阴及由修所成离过之天眼能见。中阴的有情彼此之间,他能够看见对方,这当中的彼此之间,指的是同类的中阴身有情。比方,即将投生在人道的中阴身的有情众们,他们能够彼此看见对方,天道的也是如此。但是即将投生人道的中阴身,他却没有办法看到即将投生天道的中阴身。「由修所成离过之天眼能见」,或者是在人道当中的,透由修学奢摩他,而生起了天眼通的这些人,他也能够看到中阴的有情众生。

《俱舍论》中虽说若成何趣中阴,其后不可转生余趣,在《俱舍论》当中有提到,一开始形成什么样的中阴,之后就完全没有办法改变,也就是一开始如果你所形成的中阴,是即将投生在人道的中阴的话,这时候纵使有外在的违缘,也没有办法让你转变为是即将投生在畜生道的中阴。相同的,如果你是即将投生在天道的中阴,也不会透由其它的外缘,而让你有所转变。这是在《俱舍论》当中所提到的观点。然《集论》中则说是可转换。但是在《集论》当中他所提出来的观点,刚好是相反的。他们认为,可以藉由外在的力量,而让中阴身产生一种变化,也就是如果来生是即将投生在畜生道的中阴身的话,这时候可以透由上师或者是佛力,藉由回向或者是修法的种种外在的善缘,能够转变而让他不堕恶趣,投生善趣,这是有可能的事情。所以在这个地方也有特别的提到,然《集论》中则说是可转换。但是如果已经投生了,也就是已经投生恶趣,或投生善趣的话,这时候就没有办法再改变了。这是第二个部分,中阴身的身形等。

第三个部分,造作善、不善者之中阴所呈现的外貌。造作不善者之中阴,如黑羊毛毯光或暗夜光;造作不善者的中阴,他所呈现出来的外貌,色泽是黑暗的。造善者之中阴,如白衣光或月夜光。而造善者的中阴身,他所呈现出来的外貌是光明、明亮的,这是第三个部分。

第四个部分,能见何境?能够看到什么样的对境?能见与己同类之中阴,他能够看见跟自己是同类的中阴身有情,亦见彼等与己所将投生之处。他不仅能够看到同类的中阴,他也能够看到自己或者是同类的中阴身有情众们,即将投生的地方,比方像母胎,这也是中阴的有情能够看到的。

第五个部分颜色。地狱中阴色如焦木;畜生中阴其色如烟;饿鬼中阴颜色如水;人、天中阴色如黄金;色界中阴其色雪白,此为《入胎经》中所说。这是第五个部分颜色。

第六个部分,有没有中阴的差别。若从无色界投生下二界,则有中阴;若从下二界投生无色界,于何处死,即于彼处成无色蕴,如果是欲界、色界即将投生在无色界的话,你在什么地方死,在死的当下,就会形成无色蕴,也就是这个当下,这样的一个环境,就是所谓的无色界。所以从这段文当中,我们就可以知道,无色界它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地理位置,也就是人如果要投生在无色界,他在什么地方死去,在死的当下,他就会形成无色蕴,也就是投生在无色界的状态,无有中阴,这时候是不需要有中阴的。

第七个部分,行走的方式。又说天人之中阴往上而行;人之中阴往前直行;诸作恶业者之中阴,目向下视倒立而行,而且他所行走的方向是往下的,意指三恶趣者皆同。

第八寿量:若未获得投生因缘,最久能住七日;中阴的有情,如果在短时间之内,并没有办法获得投生的机缘,他最多能够活七天。若得投生因缘,则无定准。如果马上就获得了投生的因缘,这时候他不见得要住七天这么久,有一些人他在死之后,马上就会投生,所以他的中阴身的阶段,是非常短暂的。所以这个地方提到,「若得投生因缘,则无定准」。纵虽未得,亦换其身,如果短时间之内,没有办法获得投生的因缘,而超过了七天的话,这时候他的中阴身会自动的转换,所以提到了「纵虽未得,亦换其身」。直至七七以内而住,但是纵使他短时间没有获得投生的因缘,但是他最多只能活七七四十九天,并不会超过这样的一个时间的限制。于此期内定得生缘,在七七四十九天当中,他一定会获得投生的因缘,故于此后则不安住。所以在这之后,并不会又像之前一样,安住在中阴的状态下,他一定会投生。这是第八个部分,寿量。

第九部分,转变为其它中阴之理。如天人之中阴七日死已,或仍生为彼天人之中阴,如果是以天人的中阴来说,他在死去之后,他有可能还是会形成天人的中阴,但是有可能也因为外在的逆缘,而产生让他变成是恶趣的中阴,这都是有可能的。或转生为人等中阴,由余业作用转变故,为什么中阴,他在还未投生之前,会有这样的一种转变的现象呢?「由余业作用转变故」因为他所造的业,或者是他在死后透由外在的因缘所呈现出来的业力,不断转变的缘故,所以中阴身的有情,他的现状也会因此而改变。能令中阴之种生变。所以这时候中阴的种子,也就是他会因缘会不断的转变,由于因缘转变的缘故,果也会跟着转变。余亦如是。

我们下午的课就上到这个地方。(校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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