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主为客
宾主是有界限的,宾主各有各的立场。所谓「宾」者,是客体;如中华航空公司喊出的「以客为尊」、像一般商业团体的「顾客第一」,乃至一般人家请客,也要讲究待客之道。请客,就要让客人受到尊重,受到礼遇,让客人感到欢喜,因此主人在客人前面谦卑一些,这也是应该的,甚至纵然吃一点亏,也没有什么要紧。
东村的人到西村来,东村为客,西村为主;西村的人到东村去,西村的人为客,东村的人为主。彼此互为宾主,互有立场,互有调换,这都是自然而正常的礼貌。
大国的总统到小国访问,是小国的上宾;小国的国王应邀到大国去,也是大国的上宾。不能因为你是大国,就是多大多高;我是小国,就该多矮多低。以国为单位,国家都是平等的,如果宾主的礼貌没有把它分清楚,就会乱了次序,乱了伦理。
例如开会,不管商会、工会、教育会,都有主席、代表、会员,都是主体,有时即使是上级长官莅临与会,也只能是来宾。宾主不能只论大小,而是平等的论角色;宾主自有它一定的内涵与规矩。
一个小茶馆,里面的店小二虽是伙计,但也代表茶馆,也算是半个主人;你是高官厚爵,你进来喝茶,总是宾客。你是消费者,你是宾客,当然应该受到礼遇;但是店小二也应该给予尊重,因为彼此只是各人的角色不同罢了,如果谁傲慢自大,不懂「客随主便」,不懂「以客为尊」,破坏了此中的伦理关系,就不成为宾主之道了。
现在虽然是民主时代,以民为主,政府的公教人员,名曰公仆,但是人民到各级政府洽公,政府的办事人员仍然是这一个单位的主人,民众前来,也应该称之为客,不可以「反宾为主」,当然也不可以「反主为宾」。
学校的教师在讲台上,要用粉笔写字,他是这个教室之主;学生在台下抄录,因为在这个教室里,你是学生,师生各有界限,长幼各有分寸,宾主各有所辖。
宗教师、教堂的主教、牧师,虽然是上主的仆人,但是信徒进了教堂,仍然要尊重主教、牧师,以他们为主,自己为客。佛教寺庙也是欢迎十方檀那信者,但是僧侣毕竟是代表寺庙,称为主人,信徒永远要扮演信徒的角色,不可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坏了教规。
闻近来有些佛教信徒主持寺庙,诵经拜忏,邀请十方僧侣参加,并且沾沾自喜说:那一位大德法师我一请就到;那一位大德法师为我来主持八关斋戒、主持佛七法会,此诚末法之现象也!由此亦不免令人忧心:现在的社会,官不官,民不民,师不师,徒不徒,宾不宾,主不主;喧宾夺主,反主为宾,此皆颠倒之现象也!
《人间福报》200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