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第七次课程总第十三讲之:十二缘起之二:无明为因、生死为果
主讲人: 上明下贤法师
主办:北大禅学社
时间:2009年5月2日晚
地点:北京大学二教407室
十二缘起之二:无明为因、生死为果
缘起有着大的因和果,就是从前面的“无明”到“受”这个部分为因,因为有了无明,无明再进行延续和推动,才有了我们的习惯、根本习气,根本习气再进行推动就使我们对于外境进行了解,人在了解世界的过程中得到一些假名的东西,得到一些有形、有色、有障碍的这样一些法,这些产生以后,对他们的习惯和习气产生作用,这些作用就发挥在“六处”,或称为“六入”,也就是我们的眼、耳、舌、鼻、身、意。当我们第一次或者有了一个看红色的习惯,等到我们第二次通过眼睛再看到红色就像触电一样来了兴奋:
“啊,红色好看!”就发生在六入上。基于六入而产生“触”,“触”就是一个好的情绪、一个不好的情绪就产生了;“受”就是让我们接触到一个情绪,我们产生苦乐的分析,产生厌离或执着。从无明到受的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大的因。
什么是果呢?一个大因出现了,一个大果就出现了。这个大果就是“爱、取、有、生、老死”,这个大因和大果之间又各有因果。在因当中最根本的因是无明和行。因为我们都没有正见,我们绝对没有光明和智慧,因为有这个根本无明覆盖着,所以这个行才会出现。根本无明像潜流一样在水底下推动,无明和这种推动是根本的因,由这两种力量、这两种因才有这五个果,这五个果就是这两种因推动而来的。这五个果就是人从了解事物一直到产生执著、产生情感的整个过程。在这个果当中本身也有因果。在这个大的生死的果中也还各有因果,“爱、取、有”是生死忧悲苦恼的因,所谓“爱、取、有”,这里的“爱”非常形象地表述人的特征、特性、习惯、脾气、习性或是人的习气当中一些触碰不得的东西,如尊严等等。“取”就是人因为有了各自不同的倾向,习惯、习性上的倾向,遇到一个事物和自己有缘的就记下了、留下了,没有缘的就把它给推走了。就像交朋友的过程一样,是好朋友的,他的手机号码就很快地在手机中记下了;不是好朋友的就在黑名单上一加,他也就进不来了。在我们的头脑思维当中也有这么样的习惯,很好的、有缘的就取,无缘的就舍。“有”就是一种存在、一种累积,累积了你的这么多好朋友、好的知识、好的见解、好吃的、好喝的、好穿的。这些累积完以后的结果是“生”:生存、出生、生生世世的这个生死流转。“生”当中最为不好的结果,让我们认为十二因缘中最为极致的结果就是“老死”。为什么我们认为老死是可怕的呢?因为老死当中包含忧悲苦恼,其他的我们并不是特别害怕,老死是最害怕的,因为老死直接带来的我们的被动之处就是忧悲苦恼,这个问题太不好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