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檀波羅蜜法施之餘(卷第十二)
舍利弗退心因缘:要深知众生心行,方能不因为观过而退心。
【论】问曰:云何名檀波罗蜜满?
答曰:檀义如上说。波罗(此言彼岸)蜜(此言到),是名渡布施河,得到彼岸。
问曰:云何名不到彼岸?
答曰:譬如渡河未到而还,名为不到彼岸。如舍利弗。于六十劫中行菩萨道,欲渡布施河。时有乞人来乞其眼,舍利弗言:眼无所任,何以索之?若须我身及财物者,当以相与!答言:不须汝身及以财物,唯欲得眼。若汝实行檀者,以眼见与!尔时,舍利弗出一眼与之。乞者得眼,于舍利弗前嗅之嫌臭,唾而弃地,又以脚蹋。舍利弗思惟言:如此弊人等,难可度也!眼实无用而强索之,既得而弃,又以脚蹋,何弊之甚!如此人辈,不可度也。不如自调,早脱生死。思惟是已,于菩萨道退,回向小乘,是名不到彼岸。若能直进不退,成办佛道,名到彼岸。
此六波罗蜜,能令人渡悭贪等烦恼染着大海,到于彼岸,以是故名波罗蜜。
大小乘彼岸的差异:
问曰:阿罗汉、辟支佛亦能到彼岸,何以不名波罗蜜?
答曰:阿罗汉、辟支佛渡彼岸,与佛渡彼岸,名同而实异。彼以生死为此岸,涅槃为彼岸,而不能渡檀之彼岸。所以者何?不能以一切物、一切时、一切种布施;设能布施,亦无大心,或以无记心,或有漏善心;或无漏心施,无大悲心,不能为一切众生施。菩萨施者,知布施不生不灭,无漏无为,如涅槃相,为一切众生故施,是名檀波罗蜜。
大菩萨如何以布施度化六道众生:
复次,七住菩萨得一切诸法实相智慧,是时,庄严佛土,教化众生,供养诸佛,得大神通。能分一身作无数身,一一身皆雨七宝、华香、幡盖,化作大灯如须弥山,供养十方佛及菩萨僧;复以妙音赞颂佛德,礼拜供养,恭敬将迎。
复次,是菩萨于一切十方无量饿鬼国中,雨种种饮食、衣被,令其充满;得满足已,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复至畜生道中,令其自善,无相害意,除其畏怖,随其所须,各令充足;得满足已,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于地狱无量苦中,能令地狱火灭汤冷,罪息心善,除其飢渴,得生天上、人中;以此因缘故,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若十方人,贫穷者给之以财,富贵者施以异味异色,令其欢喜;以此因缘故,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若至欲天中,令其除却天上欲乐,施以妙宝法乐,令其欢喜;以此因缘故,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若至色天中,除其乐着,以菩萨禅法而娱乐之;以此因缘故,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如是乃至十住,是名檀波罗蜜具足满。
世间人与出世间人布施的差异:
复次,施者有二种:一者、世间人;二者、出世间人。世间人能舍财,不能舍施。出世间人能舍财,能舍施。何以故?以财物、施心,俱不可得故。以是故言具足无所舍法。
三轮体空的真实义:
复次,檀波罗蜜中,言财、施、受者,三事不可得。
问曰:三事和合,故名为檀。今言三事不可得,云何名檀波罗蜜具足满?今有财、有施、有受者,云何三事不可得?
如所施叠实有。何以故?叠有名,则有叠法,若无叠法,亦无叠名;以有名故,应实有叠。复次,叠有长、有短、麁、细、白、黑、黄、赤,有因有缘,有作有破,有果报,随法生心。十尺为长,五尺为短;缕大为麁,缕小为细;随染有色;有缕为因,织具为缘,是因缘和合故为叠。人功为作,人毁为破;御寒暑,弊身体,名果报。人得之大喜,失之大忧。以之施故,得福助道;若盗若劫,戮之都市,死入地狱。如是等种种因缘,故知有此叠,是名叠法。
云何言施物不可得?
答曰:汝言有名故有,是事不然。何以知之?名有二种:有实、有不实。不实名,如有一草名朱利。(朱利秦言贼也),草亦不盗不劫,实非贼而名为贼。又如兔角、龟毛。亦但有名而无实。叠虽不如兔角、龟毛无,然因缘会故有,因缘散故无。如林、如军,是皆有名而无实。譬如木人,虽有人名,不应求其人法。叠中虽有名,亦不应求叠真实。叠能生人心念因缘,得之便喜,失之便忧,是为念因缘。
心生起的因缘:
心生有二因缘:有从实而生,有从不实而生。如梦中所见,如水中月。如夜见杌树谓为人,如是名从不实中能令心生。是缘不定,不应言心生有故便是有。若心生因缘故有,更不应求实有。如眼见水中月,心生谓是月,若从心生便是月者,则无复真月。
复次,“有”,有三种:一者、相待有;二者、假名有;三者、法有。
相待者,如长短、彼此等,实无长短,亦无彼此,以相待故有名。长因短有,短亦因长;彼亦因此,此亦因彼;若在物东,则以为西,在西则以为东;一物未异而有东、西之别,此皆有名而无实也。如是等,名为相待有,是中无实法,不如色、香、味、触等。
假名有者,如酪有色、香、味、触,四事因缘合故,假名为酪。虽有,不同因缘法有;虽无,亦不如兔角、龟毛无;但以因缘合故,假名有酪;叠亦如是。复次,有极微色、香、味、触,故有毛分,毛分因缘故有毛,毛因缘故有毳,毳因缘故有缕,缕因缘故有叠,叠因缘故有衣。若无极微色、香、味、触因缘,亦无毛分,毛分无故亦无毛,毛无故亦无毳,毳无故亦无缕,缕无故亦无叠,叠无故亦无衣。
分析没有任何东西是实有的,而是因缘有,名叫分破空
问曰:亦不必一切物皆从因缘和合故有,如微尘至细故无分,无分故无和合。叠麁故可破,微尘中无分,云何可破?
答曰:至微无实,强为之名。何以故?麁细相待,因麁故有细,是细复应有细。复次,若有极微色,则有十方分;若有十方分,是不名为极微;若无十方分,则不名为色。复次,若有极微,则应有虚空分齐;若有分者,则不名极微。复次,若有极微,是中有色、香、味、触作分,色、香、味、触作分,是不名极微。以是推求,微尘则不可得。如经言:“色若麁若细,若内若外,总而观之,无常无我。”不言有微尘——是名分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