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尼于佛化婚礼中应扮演什么角色
佛化婚礼在现今社会的逐渐流行,不可避免。
如何看待?
其逐渐流行,说明:有社会需要。
本着度生的精神,有社会需要的,只要不违法、不违戒,就要给予接受。
当年,女性要入僧团,一段时间内,佛陀一直不肯。佛陀认为,女性之入僧团,对僧团是有促进,但也有伤害。后来,佛陀还是同意了。也就是说,明知有伤害,佛陀还是接受了,因缘所致啊。
今天的佛化婚礼,既不违法也不违戒,也已经这样了,给予接受乃情理之中事,不必再作争议。但态度还应是:不提倡、不反对。或者说:默认。
现在,争议的关键是:比丘与比丘尼在此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在《四分律比丘戒本》十三僧残法中,有规定:若比丘!往来彼此媒嫁,持男意语女,持女意语男,若为成妇事,及为私通事,乃至须臾顷,僧伽婆尸沙。
在《四分律比丘尼戒本》十七僧残法中,有规定:若比丘尼!媒嫁。持男语语女,持女语语男。若为成妇事,及为私通事,乃至须臾顷。是比丘尼犯初法应捨,僧伽婆尸沙。
这告诉我们:比丘、比丘尼不可为男女作媒人。
中国人讲究:勿于瓜田下弯腰,勿于李树下扎鞋带,即所谓瓜田李下。因为,怕被人误会摘瓜摘李。
戒律中,虽无明确规定不可证婚,但如证婚,是否会给人产生为男女作媒的错觉。因为,两者之间,只有一线之差。
戒律中,也无规定可以证婚。佛陀及其十大弟子时代,也无先例。
佛陀曾经有交代,说他涅槃后,小小戒可以视因缘而舍。但作媒男女之戒明显的是不属于小小戒。
基督教教职人员为婚礼作证,非我们可以学习的理由。不同宗教,有其自己独特品质。东施效颦,不成别人,毁了自己。太虚大师提倡,有历史原因,为给民国没落的佛教一线生机,迫不得已而倡之,是为救急。以今天中国佛教的发展趋势,证婚之举不是非有不可的。
为此,我以为:比丘、比丘尼作证婚人,明显不妥。于佛化婚礼上,为作祝福者,为作开示者,无可非议。所有佛化婚礼仪式,皆应由此精神而制定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