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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理经》简读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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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理经》简读之十一

刚晓法师

  2.2.21 (我们回答)这不是理由,因为无知觉具有不可知的特性。

  正理派回答了,说从无知觉中得到任何结论都是不确切的。声的障碍物我们是无知觉的,想从它那儿得到任何确切的结论都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这个根本就不是讲道理的事儿,但你要是想讲道理的话,咱也就讲讲,我会给你用你能够接受的语言、的方法来讲,还能讲得让你觉得我说的对。那你要问了,这不是讲道理的事儿是什么事儿呢?这是个信仰问题!信仰是不能全讲道理的,为什么呢?因为真的信仰者会懂得:所讲的道理根本就不是道理。但是,不是道理也得讲,若不这样的话,就度不了人了。就是说,讲道理只是为了度人方便而已。圣者就是度人的,要是不度人的话,他证圣也就没有意思了。当然了,我说的是真的信仰者,真的信仰者就是确实有宗教体验者,而不是只口中说自己是信仰者。这个体验很关紧,不然的话,你就读不出宗教典籍的味道。不说宗教了,比如说文学。中国古代有个诗人,就是唐朝前期的那个宋之问,诗写得很好,但是人品极臭,他有一首著名的诗,叫《渡汉江》,说:“岭外音书绝,经冬复立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我估计你要是没有这个体验的话,你读不出这句诗的绝妙。咱们出家人多有这个体验,我就有。当初我的出家是偷着出来的,而且我们那儿对出家是很笑话的,所以我出家后有七、八年没敢回过家,当我第一次回家的时候,我越是离家近越是内心忐忑,那个不安呀,外人是没法体会的。还故意走小道,害怕碰见认识的人。真叫“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宗教很强调一个宗教体验,连学外语也要看一个人的语感,语感要是好的话,学得就有可能成就。这都是相通的。研究宗教典籍却不知宗教体验为何物则就如入宝山而空归一般可惜。
  往下看。

  2.2.22 (有人说)由于摸不着,(所以声是常)。

  这一个其实给上一个问难是一样的,上一个问难是说因为看不见,这一个问难是因为摸不着,其实咱们经常把看不见摸不着放在一起来说,还是指的没有感知到。

  2.2.23 不对,因为(摸不着的)业也是无常。

  正理派用了一个反证法,说,比如业,业也是摸不着的,但你能说业是常的吗?这一连串的问难都是与声论派论对的,在声论派的理念里业是无常的,所以正理派这儿拿业来作证明了。

  2.2.24 不对还在于,原子是常,(但它们却是摸得着的)。

  原子应该是极微,在以前都是译成极微,沈剑英先生是译为微尘。这一句是又举了另一个例子来说明。上一句说了,说,你说因为声摸不着所以应该是常,我就举一个业,说业是摸不着的,但你却承认它是无常的。这一句说了,说原子倒是能摸得着的,但原子是常的。这一正一反两个例子刚好与外人的说法相反,所以说外人的说法是不对的。不过,这个原子的例子我倒是不明白,原子是常我知道,这是古印度的说法,古印度人都说极微是常的,但极微怎么可摸呢?它能摸得着吗?我不知道这个说法是怎么来的。沈剑英先生是译为“并非如此,因为微尘是常住的”,没有加刘金亮先生括号中的话,这是刘金亮先生自己的话,但这话我实在不明白。但没有这话我也还是不明白:外人说声是常的,正理派说不对,正理派说极微才是常的,极微的常怎么能证明声无常呢?先隔过去,我再竾嘿竾嘿(河南方言,思维、动动脑筋的意思)。[补充,极微的摸得着是有质碍的意思,这样就可以通了,并不是非得人去摸得着它]

  2.2.25 (有人说声是常)由于代代相传(指言教,师徒代代口传耳授)。

  外人又说了。声一定得是常,比如说,在秦汉时代1+1=2,隋唐时1+1=2,它没有变成等于3,明清时还是1+1=2,你能说不是常吗?我们再教给后辈,还是教说1+1=2,这就是常呀~~它没有说一下等于5,一下等于8……

  2.2.26 不对,因为间歇时间是感知不到的。(如果是常,则任何时候都应感知得到)。

  正理派从感知的角度来反驳了,说:常的事物就应该永远存在,既然存在应该能够感知,可是声是有间歇的,在间歇这一段时间我们就感知不到它,既然是一下可以感知到,一下不可以感知到,能说它是常吗?

  2.2.27 (论敌回答说)不矛盾,因为传授是存在的。

  外人就说了,说,不对,为什么说你的话不对呢?传授就可以证明声常。就是说,若说声在发出之后,一下子就消失了,如果说消失就是没有了的话,就不能够再往下传了,就象我拿一根火柴来点蜡烛,在火柴的火还没有灭的时候,我可以拿火柴火往下一根一根地点,但火柴火灭了、没有了,我就不能凭火柴的火去再往下点了,而要凭蜡烛的火去往下传。现在我能够往下传授就说明了我的火柴火没有灭,既然不是没有,就该是常。也就是说,消失只是当时缘不具而没有显现出来,没有让你感知到而已,但这不是没有了,还是有的。因为一直有,所以就是常。

  2.2.28 (你的观点)不能否定(我们的观点),因为在两种观点中,传授属于这种情况,或是那种情况。

  正理派说,你的说法还是不能驳倒我的观点儿。因为传授有两种情况,就是经文中说的两种观点儿:一种是知识从老师那儿传到学生那儿;另一种是学生模仿老师。这个说法有点儿不大好,为什么呢?其实这不叫两种观点儿,应该是两种情况,一种是老师为主,传授学生;另一种是学生为主,去模仿老师。这两种情况恰恰都是证明了声无常而不是声常。在第一种情况中,声要从老师那儿传到学生那儿,这声音其实是一个灭下一个起,再接着灭,重接着起……就这么一个灭、起、灭、起的过程,直到传到学生那儿。这种情况中,在传的中间,一直充满着灭、起、灭、起,所以是无常。这是第一种情况,再看第二种情况。第二种情况是学生模仿老师,就象学跳舞一样,这学生模仿老师这更证明了无常,因为声一出口就灭了,有生有灭就是无常呀。
  或者这么说,两种观点儿是指双方。从老师一方来说,声要被造出来,从学生一方来说,模仿老师也得造声,所以也是无常。
  这句经文就是说,传授就这两种情况,或者属于第一种,或者属于第二种,都是只能证明无常而证明不了常。

  2.2.29 (论敌继续说),(声是常),因为可以重复。

  外人说了,说声可以重复,就可以证明声常。什么意思?就是说,比如一种颜色,你可以去看无数遍,它是不会改变其颜色的,因为颜色是常存的,所以看无数遍也不会改变,声音既然也可以重复,所以,声就应该象颜色一样常存。当时古印度人以为颜色是物体的固有属性,所以举颜色也是比较常见的。

  2.2.30 不对,因为即使(换了)其它不同的东西,也可以叫重复。

  正理派说了,说你的这种论证方法是不行的,比如说吧,老师在教舞蹈,学生跳了一遍,老师说再跳一遍,这再跳的第二遍我们也说是重复,那么,你能说重复就可以证明常?不行吧~~因为第一遍与第二遍不可能绝对的一样。就是复印机复印出来的东西也可能稍有变形呢何况跳两次舞。

  2.2.31 (有人说)“其它性”是不存在的,因为“其它”是针对别的东西来说,针对非其它(即自身)则不是其它。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张三把自己以外的人叫“其他”,这其他就包括李四,李四把自己以外的人叫“其他”,这个其他就包括张三。也就是说,“他”是互称的。有没有不能叫“他”的?没有吧~~既然都能被叫做“他”,就是说都具有“他性”,如果有一个不能被称为“他”的,就说明了他自己不具备“他性”,也就是说,纯粹的他是不存在的。这一句话其实是中观派说的,经文中的“有人说”就是指中观派说。

  2.2.32 (我们回答)在其它不存在的情况下,就不会有不同,因为两者是互指的。

  正理派说,假如有一个不能被称为“他”的,也就成了“他”不存在,“他”不存在则其他所共具的“他性”就在“他”身上体现不出来,因为“他”根本不存在么。“他”与“他性”是互相依存的。
  这里我们先把“他”当成人来说吧,因为“他”不单单是人――六道众生。他是具体的人,他性就是人所共有的普遍性,人的普遍性与具体人是不能须臾相离的,有了具体人张三,张三身上就可以体现出人的普遍性,要是没有张三这个“他”,能让张三这个“他”体现出人的普遍性吗?

  2.2.33 (有人说)(声是常)因为我们看不到使声灭的原因。

  又有人说了,说,比如我用手拍这桌子,这就使得发出了声音,也就是说,手拍桌子是生声之因,但我看不到使声灭的原因。我既然只能看到声生的原因而看不到声灭的原因,就该说声常。这个外人是声显论师。

  2.2.34 (如此说来)由于不知道听不见的原因,所以就应该永远听得到声音。

  我们只知道声音发出来了,发出来的原因我们是知道的,比如说因为手拍桌子了,但是我们没有发现使声音消失的原因。既然没有使声音消失的原因,所以就应该永远能听到声音才对。

  2.2.35 而且你说得不对,由于在认识过程中,感知不到(声音灭之因)是错的(即我们知道声灭的原因)。

  正理派说,我们在认识的过程中并不是不知道声灭的原因,其实我们是能知道的。

  2.2.36 不会认识不到(声灭之因)的,因为手与乐器(如锣)紧触,这时声音就没有了。

  在这句经文中,正理派举了一个例子,说,你说不知道声灭的原因,其实我们是知道的,比如说敲锣,当我们敲了一下之时,发出了声音,但当声音发出之后我用手压住了锣,那么,一下子声音就没有了。这用手压就是使声音消失的原因,所以说我是知道的,你不能说不知道。

  2.2.37 看不到灭的原因,在它常存的情况下,才意味着它是常。

  在2.2.36中说了,说:你不承认无常是不行的。声只有在一个情况下才能说是常,是什么情况下呢?就是在声音持续存在的情况下,不承认灭坏的原因,这时候就可以说声常。但这种情况有吗?没有!你见过声音持续存在的情况吗?所以声还是无常。

  2.2.38 不能由于摸不着而反驳我们声是无常的观点。

  因为声音的不可触摸性而否认声音无常是不行的。前边儿已经说过了,即使是不可触摸的也有无常性,比如业。当然了,不可触摸的也是有常的的,比如虚空。也就是说,凭不可触摸既不能证明其常也不能证明其无常。

  2.2.39 如果说(声与色、香、味、触等)结合,也不对,因为有高、低、轻、重等等区别。

  在这一句经文中其实暗含有这么一个问题。就是声显论师的说法。声显论师说,色、声、香、味、触等其实都是于事物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事物,则一定可以显出色、声、香、味、触等,也就是说,这些都是事物显现出来的而不是生出来的,你正理派刚才一直在说生与灭,说一敲锣、一拍桌子声音就生了,其实不是的。正理派就说了,不对,一个事物,它的色、香、味等都是特定的,不可能变来变去,但声音就不一样了,可以有强、弱、高、低多种多样的不同,比如说我刚晓,我的色是一定的,我就是黄种人,我总不会一下成了白的,一下成了黑的,这还不把你们给吓死~~但声就不同了,我的声音是可以改变的。就是说,声与色是不同的。这还是说声显论师不对。
  好,下边儿看第三节。

  2.2.40 从变化和置换的规定中出现疑问。

  从这儿开始就要和文典学派进行讨论了,文典学派是通过语法的研究来摄入正理的,这里所涉及的语法都是正统的波你尼语法。这波你尼语法体系在整个印度学领域是占有很大份额的。这个波你尼是公元前五世纪的人,与释迦牟尼是差不多时代。现在人称他是古印度最伟大的语言学家。关于波你尼的文献记载,现在发现最早的资料是玄奘法师的《大唐西域记》中的相关内容。波你尼的著作被称为《波你尼经》,在印度有关这部书的注疏也是车载斗量,多得很。波你尼的古语法与现代的语法当然有很大的距离,这也是不可避免的。
  从这2.2.40开始,就从语法的角度来讨论声。关于语法问题我是很外行的,连中文语法还是半瓶醋,何况梵文的语法。好在韩老师在这儿,我可以随时请教,我说多少算多少。我尽最大能力,大家听不懂的随时打断我,别客气。
  这句经文本意就是说,从语法规则上说,我对于声是变化还是转换有疑问,就是说,从语法规则上来说,你正理派的声到底是转换还是变化呢?
  这一句经文呢,在权威的注疏上都是举了这样一个例子,说比如dadhi-atra,这两个词联音的话,就成了dadhyatra,dadhi-atra就是这里有奶酪,在联音时把其中的i变成了y,由i变成y应该是转换还是变化?
  明白不明白?不明白!我也不明白。我就举个汉语例子来说,比如说“花儿”,这是两个字,两个字的时候就应该写成“hua-er”,但是在我们河南方言中读作儿化音“huar”,把dadhi-atra写成dadhyatra,其中的i变成了y,是转换还是变化?把hua-er写成huar,这e取掉是转换还是变化?就是问dadhi-atra变成dadhyatra究竟是i自己变成y了还是只是用y替换了i,就这么个意思。
  现在咱们觉得转换和变化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因为当时的文典学派是通过语法来表达他们的哲学理念的,所以对这个就很在意。转换和变化这观念真的有这么重要吗?我来举个例子,比如说我有一辆牛车,牛车当然得是牛拉了,我也一直确实是用牛拉的,有一天我用一匹马来拉这辆牛车,那么这马拉牛车是转换还是变化?这就显得重要了,你若说是变化,这就不得了,牛自己能变成马就象小时候是一只羊长大了却变成了一头猪一样,这真奇怪,牛只能永远是牛,它是不可能长成马的,这就涉及到了业力轮回的规律问题,你说这问题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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