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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净土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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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论文选集      单元3【禅修与生活】
 
人间净土的达成
 
林崇安(1997)
提要
 
本文先探讨人间净土的意义,此中指出:人间净土必须要有净化心灵的方法被人们实践着,因而在人间就可以达到灭苦的标的,故有别于一般的人天善趣;也就是说,在人间净土中,除了奉行人天善趣的五戒十善外,必须要有定与慧的具体修持方法。然而,在今日复杂而多样的文化、社会、宗教背景下,要如何达成人间净土呢?本文指出能够契合大众的修持方法必须(1)普遍性──任何人皆可采纳,(2)连续性──任何时间皆可适用,(3)直接性──要能对症下药,直接趋入实相,合乎科学,可以立竿见影。在今日科技时代,有什么契机的修持方法满足上述的要求呢?文中指出,释尊当年所教导的直接观察身心的实相便是一个非常适宜的方法:以安那般那(入出息念)直接观察自己气息的实相来修定,以毗婆舍那(内观)直接观察自己身心五蕴交互作用的实相来修慧。在这种定慧的具体实践下,人人皆可自净其意。在「心净则土净」的原理下,人间净土自然可以达成。文中最后,以阿育王时期的印度为例,来说明人间净土。
 
一、人间净土的意义
 
什么是人间净土呢?人间是指以人类为主的整个生活共同圈,此中至少包含了「六道」中的人类及畜生;所活动的范围,则广及整个太阳系,此中包含了地球、海洋、大气以及太空。因此,人间有「有情世间」及「器世间」二部分,这二部分是息息相关的。净土是指奉行正法的乐土;一般所熟知的净土有(1)阿弥陀佛的极乐世界(西方净土),(2)药师琉璃光如来的净琉璃世界(东方净土),(3)弥勒菩萨的兜率净土。这些净土的一个特色是大众奉行着正法,不断地净化心灵。因此,「人间净土」的实现,便是以人类为主的整个生活共同圈中,要奉行着正法,过着安详和谐的生活。为何要奉行正法,才算净土呢?因为唯有实践正法才能使众生之心清净,心净之后则国土净。在《杂阿含经》中,佛说:
心恼故众生恼,心净故众生净。譬如画师画师弟子,善治素地,具众彩色,随意图画种种像类。
 
由此可知,只要依循着「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的佛法原则,将自心净化,则众生之间相处和谐,整个环境也跟着弥漫着安详的气氛。因此,人间净土的达成,必须有净化心灵的正法被人们实践着,人们在人间就可以达成灭苦的标的,而不须往生他方净土后才达成;由此也可看出「人间净土」有别于一般的「人天善趣」;在人间净土中,除了奉行人天善趣的五戒十善外,必须要有具体的灭苦方法被人们实践着。人间净土的达成,与正法的实践,其实具有相同的内涵。然而,什么才是正法的内涵及特色呢?这就要好好地检视一下。
 
二、正法的内涵及特色
 
正法与非法的区别,在《杂阿含经》中,佛陀说:
 
有非法、是法。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何等为非法、是法?谓邪见非法,正见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
 
此处指出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等八圣道支是「法」。而邪见、邪思惟、邪语、邪业、邪命、邪精进、邪念、邪定则是「非法」。因此,正法的内涵不外是八圣道。八圣道又可归纳为戒律、禅定及智慧三学。这些正法有何特色呢?在《杂阿含经》912经中,佛陀对王顶聚落主说:
 
聚落主!如此现法永离炽然不待时节亲近涅槃即此现身缘自觉知者,为八圣道:正见乃至正定。
 
此处佛陀指出正法(八圣道)有六个特色:现法永离炽然不待时节亲近涅槃即此现身缘自觉知,这六个特色在《瑜伽师地论》中,玄奘法师译作(1)现见、(2)无炽然、(3)应时、(4)引导、(5)唯此见、(6)内所证。在《杂阿含经》215经则称作(1)现见法、(2)灭炽然、(3)不待时、(4)正向、(5)即此见、(6)缘自觉。《瑜伽师地论》卷90解释这六个特色如下:
 
当知八圣支道法最胜、无罪,谓于现法烦恼有无,善分别故,名为『现见』。能令烦恼得离系故,名『无炽然』。若行、若住、若坐、若卧,一切时中皆可修习,易修习故,名为『应时』。导涅槃故,名为『引导』。不共一切诸外道故,名『唯此见』。远离信他、欣乐、行相周遍寻思、随闻所起、见审察忍,唯自证故,名『内所证』。
 
此中,可看出正法的特色必须如下:
(1)现见(现法):于此时此刻就可看出烦恼的有无,也就是说,在修习正法后,自己的烦恼在此世就明显地由有而无,不断地减少,并不须等到临终或来世才看出来。这种直接而显著的效果,是正法的一个特色。
(2)无炽然:在修习正法后,必然可以达到烦恼的完全去除;去除之后,不会再生出。这是正法的一个直接效果。
(3)应时(不待时节):正法的修习,不待时节的限制,任何时候,行住坐卧中都可修习,因而可以连续地净化身心。
(4)引导(正向、亲近涅槃):修习正法,必可一路走向灭苦的标的,其效果必会呈现。
(5)唯此见(即此见):一直走向灭苦的这条道路,是由佛陀所发现,是一条适用于全人类的法则,就犹如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发现相对论一样,这都是唯一而独特的发现,所发现的是自然的法则。依循着正法才能走向涅槃,这也是自然的法则,一个普遍的法则。
(6)内所证(缘自觉):依正法走向涅槃的这条道路,必须由各人亲身体验,而所体验到的也必然是相同的,有其普遍性,就犹如做化学实验、物理实验,依据相同的原则,就会得出相同的结果,有其普遍性。
因此,要想达成人间净土,人们所遵循的正法,必须满足(1)普遍性:任何人皆可采纳,(2)连续性:任何时间皆可适用,(3)直接性:能够针对标的前进,立竿见影,有其实效,且此世就可看到效果。这种观点,佛陀在《大般涅槃经》中即明白地说出来:
 
阿难!我所说之法,于内于外悉无区别。阿难!如来所说之法,于弟子是无隐秘、握拳不放。(《汉译南传大藏经》册7,51页,妙林出版社,1984)
 
此处指出正法是公开的,对于内道、外道都是可以适用的;佛陀对一切众生都视如己子,毫无保留地将正法传给他们。在经上也可以处处看到佛陀对不同教派的人士开示没有隐秘的正法,他们依之实践也都得到了灭苦的相同标的。
 
三、正法的实践
 
在今日复杂而多样的文化、社会、宗教背景下,要如何达成人间净土呢?前面已指出能够契合大众的修持方法必须具有普遍性(任何人皆可采纳)、连续性(任何时候皆可修习)、直接性(此世就有具体的效果),而佛陀当年所教导的正法,便合乎这些要求。但由于时代的演变,佛陀灭后不同宗派间的相亘冲击,佛法中修定、修慧的方法也变得混杂不清了,因此,《毗尼母经》卷3说:
 
初百岁中,有解脱坚固法,安住于此中,悉能达解义。第二百岁中,复有坚固定。第三百岁中,持戒亦不毁。第四百岁中,有能多闻者。第五百岁中,复有能布施。从是如来法,念念中渐减。
 
因此,佛法中的戒定慧三学,在佛灭后,修慧、修定的方法依次失落。幸好三藏经文犹在,可供我们在今日依据正法的特色,找出实践正法的方法。正法的内容,不外是八圣道。八圣道中的正语、正业、正命属于戒学。正精进、正念、正定属于定学。正思惟、正见属于慧学。因此,正法的内容,不出戒定慧三学。以下就三学来探讨正法的实践:
 
(一)戒学
  戒学是有关道德生活的规范,但有不同层次的标准。首先,是消极地遵守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及不吸食麻醉品)等五戒。而后经由禅定的训练后,禅修者将警觉到这些外在的杀生、偷盗等行为是来自内心的贪、瞋、痴,每当自己生起贪、瞋、痴的心理时,首先伤害到的就是自己,因此,将道德规范的标准要求做到十善:离杀生、离不与取、离欲邪行、离虚诳语、离粗恶语、离离间语、离杂秽语、离贪、离瞋、离邪见。最后,经由禅定与智慧的训练后,将心中的烦恼不净逐渐清除,这时候高层次的道德生活才能达成,此时积极地行善、布施、护生,同时并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由此可知,戒学固然是定学与慧学的基础,但要达成圆满的戒学,又非有定学与慧学配合不可。所以在实践正法的道上,三学必须是整体地实行,也就是说,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断地奉行八圣道。但要如何使定学与慧学结合到日常生活当中呢?这就要仔细检察修定与修慧的法门是否合乎普遍性、连续性、直接性。
 
(二)定学
  释尊以「安那般那念」(入出息念)作为修定的基本法门,《杂阿含经》802经说:
 
当修安那般那念。若比丘修习安那般那念,多修习者,得身止息及心止息,有觉有观寂灭,纯一明分想修习满足。
 
经由修习「入出息念」,可以得到身心轻安,并令寻、伺(即觉、观)悉皆静息。而要如何修「入出息念」呢?南传《大念住经》说:
 
盘腿而坐,端正身体,把注意力放在嘴巴周围的区域,保持觉知,觉知呼吸时气息的出入情况。入息长时,他清楚了知:我入息长。入息短时,他清楚了知:我入息短。出息长时,他清楚了知:我出息长。出息短时,他清楚了知:我出息短。
 
因此,在修习入出息念时,便是观察自己鼻孔入处气息的自然进出,对呼吸的长短了了分明,不被妄想所中断。由于呼吸是时时伴随着自己,因此人人时时可皆观察它的出入,以它作为观察的对象最为方便易行,且在观察中,只是单纯地观察,而不人为地加上想象、观想、数字,只是直接觉察呼吸当下的实相,由此可观察到呼吸粗细与心中烦恼的关连:每当烦恼(贪瞋等)一起,呼吸就变粗,并可发现当下自己就受着折磨。因此,不断地观察自己呼吸的实相,心就能不断地专注,并且觉知到自己的贪瞋习性。为了灭除贪瞋的习性,就要进入修慧。在修定时,以呼吸作观察的对象,可适用到任何一个人,宗教与非宗教的人士皆可适用,因而有其甚普遍性;且何时何地皆可观察,因而有其连续性。所观照的对象是一具体的现象,而不是想象中的东西,是落足在当下的实相上,因而不易落入自我暗示等歧途。将这种观察实相的觉知力提升后,便可直接用去观照身心五蕴的实相而步入修慧。
 
(三)慧学
  释尊当年所教导的修慧法门,以「毗婆舍那」(内观)直接观察自已身心五蕴的实相,《杂阿含经》中明确地指出要直接观察自己的五蕴,举例如下:
 
1当观色无常,如是观者,则为正见;正见者则生厌离,厌离者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如是观受、想、行、识无常,如是观者,则为正见。
2色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如是受、想、行、识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即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圣弟子如是观者,于色解脱,于受、想、行、识解脱,我说是等解脱于生老病死、忧悲恼苦。
3诸比丘!我于五受阴,不如实知味是味、患是患、离是离者,我于诸天若魔苦梵、沙门婆罗门、天人众中,不脱、不离、不出、永住颠倒,不能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诸比丘!我以如实知五受阴,味是味、患是患、离是离,我于诸天若魔若梵、沙门婆罗门、天人众中,以脱、以离、以出、永不住颠倒,能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以上三段经文,明显地指出要直接观察五取蕴(五受阴)本身的无常、苦、非我;如是观察才是正见、真实正观。释尊更指出要如实知「五取蕴」的爱味、过患、出离才能成佛(得无上正等正觉)。在身心五蕴的运作过程中,对于五蕴中的「受蕴」要给予特别的重视,因此经上又说:
 
1于眼正观无常,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正观无我。如是乃至意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正观无我。比丘!如是知、如是见,次第我见断、无我见生。
2以我于诸受、受集、受灭、受集道迹、受灭道迹、受味、受患、受离如实知故,于诸天世间魔梵、沙门婆罗门、天人众中,为脱、为出、为脱诸颠倒,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以上指出在根境接触下,产生了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对这些受在缘起过程中的集、灭,以及味、患、离等要如实知,如此才可以灭除我见而成佛。故知佛法中的慧学,要以照见五蕴的无常、无我为其入手处,且要以受蕴为一要点。在这个直观的过程中,远离想象、臆测、幻想,只是如实地观察当下的身心实相。
  由于所观察的身心五蕴是大众所共通的,因而修慧时,以每人的五蕴或受蕴作自己直接观察的对象,是人人皆易于采纳的,合乎普遍性。如果以某一神祇或咒音作对象,就有了宗派之分;如果只以理性去思考无常、无我,则只是落在「思所成慧」的层面上,而未进入体验实相的「修所成慧」。
  由于每人各有其五蕴,因此,在任何时刻都可以用来照见其无常、无我的性质,也就是说,任何时刻都可以用来修习自己的智慧,不断地警觉到自己身心的无常、无我,因而,合乎连续性。
  由于每人的烦恼都是来自对自己身心的执着,现在直接以身心五蕴作观照的对象,在禅定的配合下,看清身心五蕴的无常、无我,因此是对症下药,直接趋入实相,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因而,合乎直接性。
  在今日的科学时代,注重观察与实事求是,因此释尊当年所提出的直接观察自己身心五蕴的方法,是非常契机的。每人不断地去观察自己身心的实相,不落入幻想与想象,必可看清自己无常、无我的特性,从而去除了我执,净化了心灵,这便是「自净其意」最直截了当的路径。将合乎上述戒定慧三学的正法推行开来,必可达成人间净土。
 
四、阿育王施行正法的实例
 
将正法推展开来,并使大众过着安详和谐的生活,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我们可以由阿育王时期所刻的石柱上的记载,来了解印度阿育王在佛灭后二百多年成功地施行正法的情形。
  阿育王在位的年代约为西元前268年到231年,其名字在石训上称作「天所亲王」。他将「正法」勒令刻于印度各地岩石或石柱上,是为了使庶民奉行正法。今先探讨他所施行的「正法」具有什么内容,兹摘录《阿育王及其石训》(周祥光译,《现代佛学大系》23册,弥勒出版社,1983)如下:
 
  1.我之礼敬与皈信佛法僧三宝如何,诸大德当有目共睹,知晓一切。诸大德乎!佛陀所述说者,皆属真言善语。我尝思之,我人欲使真实的「正法」永存人世,须有其行法步骤。我敢为诸大德前而言曰:凡所有僧尼,对于下列正法要点,宜沉思谛观,历久不懈。(1)笃守戒律,(2)高尚生活,…(7)研究佛陀对罗怙罗所训有关虚妄之事。在家男女信士对于经论宜研究而回向。
  2.庶民在其疾病,或其子女婚嫁,或于分娩,或出外旅行之时,施行种种礼拜,在此等或相似之节日,庶民举行极多之礼拜或祭祀,尤其妇女所施行之各种不同礼拜,实庸俗而毫无意义在也。....另一方面,若举行与「正法」有关之礼仪,则其结果必善。所谓与「正法」有关之礼仪,系包括善待奴仆,尊敬长辈,爱护生物。
  3.凡为官史者,不能以公正之心处理民事,实因下列意向所致:瞋恚、怒恨、凶恶、轻率过急、缺乏忍耐、懒惰与疲劳。因此,汝等宜勿染及上述恶习。
  4.人能履行正法,功德无量。惟正法所含容者如何?正法具有甚多之德行,如慈悲、自由、诚实与真纯等。
  5.凡人对于世事应作如是观:「暴行、作恶、愤怒、瞋恚,皆足以导致我人入于罪恶之途。我人应于上述情欲之发生而洁身自爱。」人人应深思谛观,我作善行不但为此一世,且顾及来世也。
  6.我尝思及,所谓正法作业与正法履行,乃包括慈悲、自由、真实、纯净、雍容与善等项。更企求此等德行,被大众所善用。
 
  由上列训文中,可明显看出阿育王所推行的正法便是佛陀所教导的八圣道,也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对于婚嫁、疾病、节日所举办的习俗祭祀,认为毫无意义,这点也是合乎释尊当年的观点。阿育王推行正法是广及各阶层、各宗派,由下列石训可以看出:
 
  1.今者,我颁布此一公告,旨在不论贫富之人,宜为「正法」奋力以赴;即居于域外之民,亦当知晓实践,永恒不懈。我所希望者,庶民对于「正法」之实践宏扬,与时俱进,能有加倍之效。
  2.凡各宗教教徒应当知晓:天所亲王所注重者,在于「正法」能在各宗教阶层发扬起来。
  3.我尝思及,如何使人民获得欢愉,不论彼等为我之亲属,或居于附城及边疆地区之人,其唯一之道,祇有实行正法,才能使众人获得欢愉。我乃依此而行,永远为之。依同样之方法,我细观所有各阶级人民,亦唯有实行正法,方得快乐。此外,我对所有各宗各教,无不同样礼敬之。
  4.我将正法在人民社会施行,依持下列二种方法:一即依据正法作种种限制,一即依据正法道理而宏扬之。惟前者效果有限,后者效果殊大。
 
  上列石训中指出,正法要施行到各种阶层,甚至各种宗教,这也明白显示「正法」必须是具有普遍性的,是人人皆愿意接受的,且实行之后必会得到快乐。
阿育王所施行的正法有二部份(见Asoka and Vipassana, R. Panth, The Buddha Exhibiton Magazine, World Buddhist Cultural Foundation, 1988):一部分是使人民遵守法规 (Dhammani yamani)是消极性地遵守正法的约束,如不杀生。一部分是积极地实践正法的禅修(Nijhatiya),因而能主动爱护生物。所以说「前者效果有限,后者效果殊大」。由于阿育王也推展了正法的第二部分,使印度各地充满安详与和谐的气氛,石训上说:
 
  1.因天所亲王告示「正法」之实施,过去数百年以来,以天车天象与夫地狱火烧、天庭快乐所示于人民而未获效果者,今则人民停止杀生、爱护动物、孝顺父母、礼敬尊长。
  2.天所亲王不仅在其本土内获得以「正法」服人的目的,而且远在边疆以外之地,如安谛约伽所统治之耶婆那,与夫在耶婆那以外,杜罗摩耶、安谛基尼、摩伽、阿黎陀罗四王所统治之地,再向南如拘陀、邦地及多摩罗泊尼所居之地,皆被「正法」所降伏。
  3.在我即位后二十六年述此有关正法之训:我人若非笃爱正法,严于自制,尊老敬贤,畏惧罪恶与夫热心从事正法之履行,则实难获得今生与来世之欢愉生活。诚然,因我之笃信正法与爱慕正法,所有人民对于崇尚正法,亦日渐加多矣。政府中,上中下级官吏亦遵奉正法并履行与正法有关之职责,进而使他人亦同样为之。
 
  阿育王推行正法的实效,由上列训文可以明显地看出来,除了印度本土之外,其邻国也都奉行正法。而正法之所以能被奉行,实因其普遍性––能被各宗派的人所接受,及其直接性––能得到此刻心灵的净化,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由此也可看出,真正的「正法」必须不落入宗教外表的各种仪式、祭祀,只有超越这些形像的执着,才能为各种教派所接受。阿育王之能推展正法成功,主因在于正法是以净化内心为实质的内容,而不在外表的仪式及门户之见,其次则在于「正法官」的协助推动,《阿育王及其石训》上记载着:
 
  1.在我加冕后之第十三年间,乃设置「正法官」之位置。此等「正法官」掌理在各宗教中建立正法,宏扬正法,以及对于皈依正法之耶婆尼人、柬波迦人、干陀罗人、罗须梨伽人、贝多耶尼人,暨居于帝国西陲之人民等,注意其福利事业。正法官等不但负贱民阶级、商贾农民之福利事业,而且对于婆罗门族、皇族等亦然。
  2.驻于帝国边境之正法官,自亦同样履行前述之职责。彼等应守之官规,为依正法而治民,依正法而执行法律,依正法使民乐,依正法而护人民。
  3.所有正法官之职责,在使出家禅修之士与夫在家信士,有所获益。同时正法官之职务,亦兼及各宗教事务。我曾经规定若干正法官应专门负责僧伽事务;若干正法官则负责婆罗门与阿耆毗伽教团事务;又有些正法官则专负耆那教教务;其余则负其他各宗各教事务。
  4.为了人民之如何履行正法,我曾建立石柱,将训文镌刻其中,并委派正法官,掌理正法弘扬事宜,此外更将正法公布之。
 
  由上列训文可以看出,阿育王以「正法官」来推行正法,使出家众及在家众接受这超越宗教的正法,并且获得实际的利益。经由阿育王的推展正法,其效果明显地泽及印度及其邻国。这个事实,在《善见律毗婆沙》卷2中也有所记载:
  1.末阐提至罽宾、揵陀罗国中,为诸人民说《读譬喻经》,说已八万众生即得道果,千人出家。
  2.摩诃提婆至摩醯娑慢陀罗国,至已为说《天使经》;说竟四万人得道果,皆悉随出家。
  3.勒弃多往婆那婆私国,于虚空中而坐,坐已为说《无始经》,说已六万人得天眼,七千人出家。
  4.昙无德往阿波兰多国,到已为诸人民说《火聚譬经》,说已令人欢喜,三万人得天眼,令服甘露法,从剎利种男女,各一千人出家,如是佛法流布。
  5.摩诃昙无德往至摩诃勒咤国,到已为说《摩诃那罗陀迦叶本生经》,说已八万四千人得道,三千人出家,如是佛法流通。
  6.摩诃勒弃多往臾那世界,到已为说《迦罗摩经》,说已臾那世界国七万三千人得道果,千人出家。
  7.末示摩、迦叶、提婆纯毗、帝须、提婆往雪山边,到已说《初转*轮经》,说法已,八亿人得道。大德五人,各到一国教化,五千人出家,如是佛法流通雪山边。
  8.须那迦、郁多罗至金地国,为人民说《梵网经》,说已六万人皆得道果,复有受三归五戒者,三千五百人为比丘僧,一千五百人为比丘尼。
  9.摩哂陀、郁帝夜、参婆楼、拔陀至师子国,为天爱帝须王及大众说《咒罗诃象譬经》、《饿鬼本生经》等,多人得道及出家。
 
  由于正法是放之四海皆准的,因此阿育王所派遣的末阐提、摩诃提婆等大德到邻国后,当地的人民都接受了正法。由于阿育王推展正法的成功,使我们相信人间净土是可以达成的。由阿育王的众多石训中,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知道,在佛灭二三百年时,只有「正法」而没有大小乘之分;在正法中,没有仪式、祭祀这些表相之事,而只是重在不断地「自净其意」。在正法五百年之后,注重外相以及种种观想、想象的技巧加在正法修定、修慧的法门上,结果,正法的普遍性、直接性便日渐丧失了;步入像法、末法时期后,印度本土便不再有正法了。今日,只要再重新推展释尊当年所教导的「正法」,必可在人间建立起净土来,因为毕竟正法是一个普遍的真理,只要依之实行必可得出相同的效果。
五、结语
 
由前述阿育王的实例,我们可以看出要达成人间净土,必须掌握「正法」的实质内涵:以五戒十善为基础,单纯地观察自身的实相来修定修慧,不断地「自净其意」。在今日注重观测的科学时代,只要人人将注意力移到自己的身心上,作单纯而深入的观察,如实地体验无常、无我的真理,那么,一个充满安详与和谐的净土,自然就会呈现出来。
(第三届中华国际佛学会议论文,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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