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一‧四○○ 复如何知,二无心定、无想异熟,异色、心等,有实自性?
【疏翼】
第二破不相应中,第二别破异计。其初破本萨婆多等十四不相应者有六中,第四破二无心定及无想异熟。于中亦有四文︰一、问外人说有之由,二、外人引有之教理,三、以理教难,四、申成正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次第四、破无心定等及果。
论主问彼实有所由。
【论文】
一‧四○一 若无实性,应不能遮心、心所法,令不现起。
【疏翼】
第四破二无心定及无想异熟中,第二外人引有之教理。
【述记‧卷九】
此、外人答。
出其有理,非但经说。且于三位中,心等不起,若无别实法遮心等不生,心等如何能不起?
【论文】
一‧四○二 若无心位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遮于心,名无心定。
【疏翼】
第四破二无心定及无想异熟中,第三以理教难。文分为二︰一、厌色齐心难,二、假遮非实难。初中分二︰一、牒外,二、正难。此即初中初也。
【述记‧卷九】
下、有二难,此为厌色齐心难。论主将难,先[1]牒彼义,但言入定。唯牒其定,不牒其果,例同破也。
若入此二无心之位[2],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碍于心,名无心定者。
【论文】
一‧四○三 应无色时,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碍于色,名无色定。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疏翼】
第一厌色齐心难中,第二正难。
【述记‧卷九】
应入无色之时,亦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碍于色,名无色定。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厌心之时,有别非色、非心来碍心;厌色之位,亦应有别非心、非色来碍色。厌色之位入无色,无别非色、非心来碍色;厌心之时入无心,宁别非色、非心来碍心?无色,既唯有心;无心,应唯有色!
【疏翼】
以上第一论主难。
【述记‧卷九】
二、外人难云︰厌心入无心,不许别法碍,即令厌色入无色,亦有别法碍;汝大乘厌色入无色,无色既非是色种,厌心入无心,无心应非是心种!厌心入无心,无心即心种;厌色入无色,无色应色种!然彼无色,即非色种;故亦无心,即非心种!
三、论主云︰色法唯所厌,无色非色种;心法亦能厌,无心故心种。即是色法非能厌,无色非色种。设令色法亦能厌,无色不妨是色种。
四、外曰︰我亦应然。心法通能厌,别有非色、非心来碍心;色法唯所厌,无别非心、非色来碍色。
五、论主云︰心法亦能厌,别有非色、非心来碍心;色法唯所厌,唯应有色来碍色!色法非能厌,不许非色、非心来碍色;心法即能厌,唯应心种来碍心。我义︰心法通能厌,即说心法名无色;色法唯所厌,故说心种名无心。即是心法通能厌,唯有心种名无心,色法唯所厌,唯有心法名无色[3]。此中翻覆子细逐征,论文虽复不伦[4],讲者应须审悉。不尔,此文即为自害。
【疏翼】
以上第一厌色齐心难讫。
【论文】
一‧四○四 又遮碍心,何须实法?如堤塘等,假亦能遮。
【疏翼】
第三以理教难中,第二假遮非实难。
【述记‧卷九】
此为第二、假遮非实难。
「堤」谓堤堰;「塘」谓坳塘。此中意者,谓萨婆多极微是实,和合色是假,如瓶等及堤塘。既是和合假法能遮,极微实法乃不能遮,不和合故。假法遮物,此极成法,今引为喻。今明假法亦能碍心,不须实法,「如堤塘等」。然《俱舍》云:如堰江河[5]等[6]者[7],此引有别实法为碍,非谓假实为喻[8]。
【论文】
一‧四○五 谓修定时,于定加行,厌患粗动心、心所故,发胜期愿,遮心、心所,令心、心所渐细渐微。
【疏翼】
第四破二无心定及无想异熟中,第四申成正义。于中有三︰一、申成二定,二、申成无想异熟,三、结非实有。初中分四︰一、加行,二、熏种,三、损伏,四、定善。此即初中初也。
【述记‧卷九】
次、大乘中,自出己义。此申正义。
谓修定时,于定加行,厌患有漏、无漏粗动心、心所故。无想,六[9];灭定,七[10]。无想,有漏;灭定,无漏;无想厌如病等[11],灭定,止息想[12],俱为劳虑故「厌患」。「发胜期愿」云︰我欲或一日,乃至七日,或一劫,或一劫余,无心,遮心、心所,遂厌此心,令心、心所渐细渐[13]微,此犹远加行也。
【论文】
一‧四○六 微微心时,熏异熟识,成极增上厌心等种。
【疏翼】
第一申成二定正义中,第二熏种。
【述记‧卷九】
正欲入定至微微心时,即是末后邻次于定前剎那心,熏异熟识成极增上厌心种子。以前诸位虽熏成种,犹中下品,未名为定。
【论文】
一‧四○七 由此,损伏心等种故,粗动心等,暂不现行,依此分位,假立二定。
【疏翼】
第一申成二定正义中,第三损伏。
【述记‧卷九】
由是增上厌心种子,余粗动心等,于后念[14]以去,暂不现行。依此一期无心分位,假立二定。此二定种,无想有漏,灭尽无漏。上[15]说因位初入灭定,非久串习,故说灭心定前,厌患种为定体[16]。
【论文】
一‧四○八 此种善故,定亦名善。
【疏翼】
第一申成二定正义中,第四定善。
【述记‧卷九】
即以厌心功能种子为定体性,故定是善。此则二定加行门[17]别︰《对法》第二[18]、《显扬》第一[19]、《瑜伽》第五十三[20]、五十六[21]等广说,及彼抄会[22]。又此论第七卷自广解[23]。
【疏翼】
以上第四申成正义中,第一申成二定讫。
【论文】
一‧四○九 无想定前,求无想果故,所熏成种,招彼异熟识。依之粗动想等不行,于此分位,假立无想。
【疏翼】
以上第四申成正义中,第二申成无想异熟。于中有二︰一、申分位假,二、解异熟名。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下、明定果。即是微微心等诸明了心求无想果,将此果以为涅槃。
「所熏成种」,此是增上微微心是。「招彼异熟」,即招阿赖耶识。依此本识余粗动六转识想等不行,于此无心分位,假立无想异熟。此言虽总,而意欲说,明了心时,种子招总异熟,无心以去,厌心种子招别无想异熟。论种子体,是一体[24],种子通招总别。若据其位,前后有殊。有心、无心,二果别故[25]。
又解︰微微心以前明了,故招总果;微微心细所熏成种感别果。二种种子各招一果,亦不相违。微微心种转为无想定等故。前解为胜[26]。
今解︰即是彼地六识中善、染等心不行位,建立此体。如许无心,唯依本识,即依本识上立此无心。无心实非异熟,亲依异熟立,得「异熟」名。故论云:不恒行心、心所灭[27],不简何性心。
然《瑜伽》五十三云:唯约生得心、心所灭,立此异熟者[28],即善等不[29]恒行心,生便即得,故名生得。非谓异熟生得无记心。或种依本识,是生得无记性,与本识同性,故名生得。此相传解,违下第七,然不顺理[30]。
又解︰第六异熟舍受生、得无记心、灭种子上立。即是依本识,而生得粗动想等灭故,建立此异熟。此师为正。诸论皆说生有初心[31]定无覆故。如下第七[32]。第六识何时灭,此有二义,如下第七卷中广说。自有三师。
【疏翼】
第三师谓生时亦有转识,与前二师别。
【论文】
一‧四一○ 依异熟立,得异熟名。
【疏翼】
第二申成无想异熟正义中,第二解异熟名。
【述记‧卷九】
此无想天,非真异熟,是异熟生。诸论[33]说名「无想异熟」者,依真第八异熟识生得种立,故名「异熟」。非是总报真实异熟。如言从异熟所生,名异熟生。
【疏翼】
以上第四破二定及无想异熟中,第四申成正义讫。
【论文】
一‧四一一 故此三法,亦非实有。
【疏翼】
第四申成正义中,第三结非实有。
【述记‧卷九末】
故无想异熟及二无心定,亦非实有。
总结非也。
余门[34]分别,如下[35]当知。
就别破中,上来四段合破七种不相应讫。初二定,持业释。无想异熟通持业、依士。下第四[36]、第七卷,自当了知。
【疏翼】
以上第四破二无心定及无想异熟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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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字,《金藏》误作「光」。
[2] 「位」字,《金藏》作「时」。
[3] 灵泰《抄》云︰
即无色界唯有心,心名无色界。
智周《演秘》云︰
我无色定能厌无,无心依心种立,无色能厌心不已,无色不依色种立。汝无色定能厌在,无色容实,不依余;无心,能厌既云无,无心应假,依他立。由彼宗说非色、非心即为定体,不说依他而假立故,故为斯难。
[4] 「伦」字,《金藏》、金陵本作「论」。
[5] 《俱舍》卷五原文为:
若生无想有情天中,有法能令心、心所灭,名为无想。是实有物,能遮未来心、心所法令暂不起,如堰江河。
[6] 「河」字,灵泰《抄》牒文无。
[7] 「者」字,《金藏》无。
[8] 道邑《义蕴》云︰
能所碍别。
[9] 本论卷七云︰
谓无想、灭尽定,俱无六识,故名无心。
[10] 《对法》卷二云︰
于不恒行诸心、心所及恒行一分心、心所灭,假立灭尽定。
又云︰
一分恒行者,谓染污意所摄。
[11] 谓无想定以「出离想作意为先」。
[12] 谓灭尽定以「暂息想作意为先」。
[13] 「渐」字,《金藏》无。
[14] 「念」字下,《金藏》有「位」字。
[15] 「上」字,灵泰《抄》牒文、《金藏》作「上」,余作「此」。
[16] 「故说灭心定前厌患种为定体」,《金藏》作「故说定前厌患灭心种
为定体」。
[17] 「门」字,《金藏》作「心」。
[18] 《对法》卷二云︰
无想定者,谓已离遍净欲,未离上欲;出离想作意为先故,于不恒行心、心所灭,假立无想定。「已离遍净欲」者,已离第三静虑贪。「未离上欲」者,未离第四静虑以上贪。「出离想作意为先」者,解脱﹝之﹞想作意为前方便。「不恒行」者,转识所摄。「灭」者,谓定心所引不恒现行诸心、心法暂时间灭所依位差别。以能灭故,名「灭」。灭尽定者,谓已离无所有处欲,超过有顶。暂息﹝之﹞想作意为先故,于不恒行诸心、心所及恒行一分心、心所灭,假立灭尽定。此中所以不言未离上欲者,为显离有顶欲阿罗汉等亦得此定故。一分恒行者,谓染污意所摄﹝本论《述记》卷四十一云「若说第七唯有漏,唯人执者,即第七全不行。望第八是一分故。即以此文(指「恒行一分。」)为证唯有漏。若说有无漏及法执,二乘除人空一分,菩萨双除,非全无第七」﹞。
参看本论卷五,安慧、护法二说。
[19] 《显扬》卷一云︰
无想定者,谓已离遍净欲,未离上地欲,观想如病、如痈、如箭,唯无想天寂静微妙。由于无想天起出离想作意前方便故,不恒现行心、心法灭性。灭尽定者,谓已离无所有处欲,或入非想非非想处定,或复上进;或入无想定,或复上进。由起暂息想作意前方便故,止息所缘不恒现行诸心、心法及恒行一分诸心、心法灭性。
《瑜伽》卷十二作:
永出离想﹝藏文作「ves par 'byuv ba'i 'du wes」﹞作意为先。
又云︰
问︰以何方便入此等至?答︰观想如病、如痈、如箭,入第四静虑;修背﹝即「厌背」,藏文作「mi phyogs pa」﹞想作意,于所生起种种想中厌背而住,唯谓无想寂静、微妙,于无想中持心而住。如是渐次离诸所缘,心便寂灭。于此生中,亦入亦起。若生于彼,唯入,不起。其想若生,便从彼没。
《瑜伽》又说灭尽定加行云︰
暂安住想﹝藏文作「gnas pa'i 'du wes」﹞作意为先。
又云︰
问︰以何方便入此等至?答︰若诸圣者已离无所有处欲,或依非想非非想处相而入于定,或依灭尽相而入于定。
《瑜伽》卷三十三云︰
如是二定,由二作意方便能入︰谓无想定由弃背想作意以为上首,勤修加行,渐次能入。若灭尽定,由从非想非非想处欲求上进,暂时止息所缘作意以为上首,勤修加行渐次能入。若诸异生,作如是念︰诸想如病,诸想如痈,诸想如箭,唯有无想寂静微妙。摄受如是背想作意,于所生起一切想中精勤修习不念、﹝不﹞作意。由此修习为因缘故,加行道中是有心位,入定无间心不复转。如是出离想作意为先,已离遍净贪未离广果贪诸心心法灭,是名无想定。由是方便,证得此定。若诸圣者已得非想非非想处,复欲暂时住寂静住,从非想非非想处心求上进,心上进时,求上所缘竟无所得;无所得故,灭而不转。如是有学已离无所有处贪,或阿罗汉,求暂住想作意为先,诸心、心法灭,是名灭尽定,由是方便,证得此定。
[20] 《瑜伽》卷五十三云︰
谓已离遍净贪,未离上贪,由出离想作意为先故,诸心、心所唯灭、静,唯不转,是名无想定。此是假有,非实物有。
又云︰
谓已离无所有处贪,未离上贪,或复已离;由止息想作意为先故,诸心、心所唯灭、静,唯不转,是名灭尽定。此定唯能灭静转识,不能灭静阿赖耶识。当知此定,亦是假有,非实物有。
[21] 《瑜伽》卷五十六与卷五十三大同。
[22] 《杂集论述记》卷九引《瑜伽》卷十二入无想定加行方便至「唯谓
无想寂静微妙」后云︰
计当无想为真解脱,起出离想作意为先,远加行故,如六行法而入此定。以生死中,想为因缘,故解脱想为前方法,非不灭余。《成唯识》﹝卷七﹞说:「想灭为首,立无想名。」
[23] 本论卷七广解「二定」。《述记》卷四十一云︰
与前出离想别,及所灭识。「止息想」者,谓二乘者厌患六识有漏劳虑,或观无漏心粗动。若菩萨等,亦欲发生无心寂静,似于涅槃功德,故起。
道邑《义蕴》云︰
灭尽定者,或入非想非非想处定,或入无想定前加行,先观真如为加行方入灭定。若超自在者,随何心后,观真如为加行入。若次第者,即有顶心观真如为加行入。
[24] 「体」字,《金藏》有,余无。
[25] 灵泰《抄》云︰
只由能灭之业是厌心势力故,令所灭得第六识无记名言种子亦不得生现行。即此所灭得第六识中,无记名言种子不得起现行边,以为无想异熟体。是不相应行中收。即是一个种子能招总报、别报二果。初有心时,初熏得种,能感总报。此种子对后念无心以去,能感彼天前六识中,别极异熟果。此第六识中无记名言种子依第八识故,得名异熟也。
[26] 智周《演秘》云︰
又彼别报而无其体,云何实种能招彼耶?故前解胜。
[27] 见本论卷七云:
生彼天中,违不恒行心及心所,想灭为首,名「无想天」。
[28] 《瑜伽》卷五十三原文为:
若由此因此缘,所有生得心、心所灭,是名无想。
[29] 《演秘》牒文无,但云「疏脱」。
[30] 如《瑜伽》卷五十三云︰
彼本有初,若无转识,如何名入?先有后无,乃名入故。〈决择分〉言「所有生得心心所灭,名无想」故。此言意显彼本有初,有异熟生转识暂起,后因缘力后不复生。由斯引起异熟无记分位差别,说名无想。如善引生二定,名善。不尔,转识一切不行,如何可言唯生得灭?故彼初位,转识暂起。
[31] 本论《述记》卷四十作「初生有心」。
[32] 本论《述记》卷四十云︰
设非唯无记,三性心生,便名生得者,此即仍是初生有心故。《对法》第四云「生得无记﹝谓不善、有漏善异熟﹞」,谓无想报,故唯无记。彼本有初位转识暂起。
[33] 谓本论卷七、《对法》卷二等。
[34] 谓二定文六义十一。
[35] 谓本论卷七。
[36] 「四」字,原作「三」,今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