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四.二九四 如是已说此识所依,所缘云何?
【疏翼】
第二依所问十门分别辨第七相中,第三所缘门。
【述记‧卷二十七】
次、第三门,当解所缘。于中有二︰初、结前问后以发论端,第二、依颂随别解释。即初文也。
【论文】
四‧二九五 谓即「缘彼」。
【疏翼】
第三所缘门中,第二依颂随别解释。
【述记‧卷二十七】
下文有三︰初、解颂中「缘彼」之言,次、显因果识所缘相,三、释妨难。初中有二︰初、举颂答,后、更别解。此举颂答。
【论文】
四‧二九六 「彼」,谓即前此所依识。
【疏翼】
第一解颂中「缘彼」之言中,第二更别解。
【述记‧卷二十七】
自下、释颂。
自下、别释。于中复二︰初、总解,后、别诤。此即初也。
所依之「彼」──彼初能变;所缘之「彼」。彼,此第七所依之识;意显所依,即是所缘,更非异彼。
【论文】
四‧二九七 圣说:此识缘藏识故。
【疏翼】
第二更别解中,第二别诤。于中分二︰一、通解,二、叙诤。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何以知者?
《大论》[1]、《显扬》[2]、《对法》[3]等诸论,皆同此说,故知此识缘自所依。
此即通解。
【论文】
四‧二九八 有义:此意缘彼识体,及相应法。
【疏翼】
第二别诤中,第二叙诤。于中有四︰一、难陀等义,二、火辨等解,三、安慧说,四、护法义。此即初师义。
【述记‧卷二十七】
此下、叙诤。诤有四说,初、难陀等义[4]。
此显不缘相分色等及彼种子,以于三界中一类缘故,不缘彼境。若缘彼境者,即我所执,有时无故。若缘彼种者,无能缘用,非殊胜法,不可计我故,又应我所有时断故。唯缘识体及彼心所。
【疏翼】
此即立宗。
【论文】
四‧二九九 论说:末那,我、我所执,恒相应故。
【疏翼】
第一难陀等义中,第二引教。
【述记‧卷二十七】
以何为证?
由此缘识体为「我」,心所为「所」。由心是主,故执为「我」;由所助伴,故为「我所」。
何等论说有我、我所?
《瑜伽》六十三有心地决择[5]、《对法》第二[6]、《显扬》第一[7]等皆尔。
【论文】
四‧三○○ 谓缘彼体及相应法,如次执为我及我所。
【疏翼】
第一难陀等义中,第三以理属教。
【述记‧卷二十七】
以理属教,令义明了。即一念心,有二行解︰若缘我时,即带我所行相转故。
【论文】
四‧三○一 然诸心所不离识故,如唯识言,无违教失。
【疏翼】
第一难陀等义中,第四答疑。
【述记‧卷二十七】
问︰若缘体为我,心所为所,何故论言但缘彼识不言缘所?
为答此问︰谓诸心所,不离识故,说「识」之时,亦已说「所」,如唯识言,无违教失。论言有「我所」故,如[8]缘心所。若缘本识之境,境不定故,不可缘彼立此[9]义也。
【疏翼】
以上第二叙诤中,第一难陀等义讫。
【论文】
四‧三○二 有义:彼说,理不应然。
【疏翼】
第二叙诤中,第二火辨等解。于中分三︰一、非前,二、斥妄,三、明我所境。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火辨等解。
此、第二意。
心王、心所,各各有体,我、我所执,行相不同。若缘王为「我」,心所为「所」,论应别说。说既不别,故述妄情。
【论文】
四‧三○三 曾无处言:缘触等故。
【疏翼】
第二火辨等解中,第二斥妄。
【述记‧卷二十七】
何谓妄情?
为解此疑︰「曾无处言缘触等故」。「触等」,即是遍行五法,前说与彼第八俱者,论不言缘;今为七境,设属我所,深是妄情,以理验教,甚相乖角!
【论文】
四‧三○四 应言:此意但缘彼识见及相分,如次执为我及我所。相、见俱以识为体,故不违圣说。
【疏翼】
第二火辨等解中,第三明我所境。
【述记‧卷二十七】
若尔,以何为我所境?
许缘彼识见及相分,相不离见,教有诚文,「执我、我所」论有明证,故知我境以能变之功,但属识之见分;我所有属他之用,但属识境,即现色蕴,非彼种子。心所既有别体,论复不说别缘,故知识之见、相,如次执为我及我所。相、见二分,俱一识为体故,不违圣说。所以者何?有我所故,明缘彼境。不离识故,明不缘所,但言缘第八识,故不违故。
【疏翼】
以上第二叙诤中,第二火辨等解讫。
【论文】
四‧三○五 有义:此说亦不应理。
【疏翼】
第二叙诤中,第三安慧说。于中分三︰一、总非前,二、申五难理,三、明缘种为所。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此、安慧说,非次前师。
【论文】
四‧三○六 五色根、境,非识蕴故。
【疏翼】
第三安慧说中,第二申五难。依次分五︰一、色非识蕴难,二、同五缘外难,三、同缘共境难,四、无色无所难,五、厌色不变难。此即初难。
【述记‧卷二十七】
所以者何?
论言缘彼阿赖耶识,即识蕴摄。许缘彼境者,即通色蕴。然此色蕴,非识蕴摄,如何言缘识,而亦得摄色?色若是识蕴,缘识之言,许缘色;色既非识蕴,缘识之言,不摄色。
【论文】
四‧三○七 应同五识,亦缘外故。
【疏翼】
第二申五难中,第二同五缘外难。
【述记‧卷二十七】
五识缘五尘,五识言缘外;末那缘五尘,亦应缘外境,如何言缘内起我?若缘内色,名缘内者,五亦应然!等流境故[10]。
【论文】
四‧三○八 应如意识,缘共境故。
【疏翼】
第二申五难中,第三同缘共境难。
【述记‧卷二十七】
意识缘五尘,与五同故,名「缘共境」。第七缘五尘,亦应如意[11],名「缘共境」!
【论文】
四‧三○九 应生无色者,不执我所故。
【疏翼】
第二申五难中,第四无色无所难。
【述记‧卷二十七】
下[12]缘有色蕴,缘之起我所;若生无色时,应无有我所!
【论文】
四‧三一○ 厌色生彼,不变色故。
【疏翼】
第二申五难中,第五厌色不变难。
【述记‧卷二十七】
若言彼有色,谓定所生。难云︰圣者有此色,圣者有我所;凡夫不变色,应无有我所!又若变为色者,生彼有我所;不变为色者,生彼无我所。又极厌色生彼,不变色故,故知无色界,定无有我所。
【疏翼】
以上第三安慧说中,第二申五难讫。
【论文】
四‧三一一 应说:此意但缘藏识及彼种子,如次执为我及我所。以种即是彼识功能,非实有物,不违圣教。
【疏翼】
第三安慧说中,第三明缘种为所。
【述记‧卷二十七】
既尔,缘何说起我所?
此但缘彼现行藏识及种藏识,如次执为我及所故。种子是彼现识功能,非实有物,体是假有。论言缘识,正当二种,种子、现行皆名识故。
于诸论中,不简现行及种子故,故得缘种;即缘识故,不缘余法。不违圣教名我所故,明缘彼种;言缘识故,不缘余法。
问︰彼何故许种无别物[13]?
若许别体,即五蕴种子是五蕴摄。第七亦缘五蕴为所故,不可简别缘此种子,非彼种故。说种为假,前第二卷已述[14],但本识上有彼能生五蕴功能,名种识故,故无有失。
问︰何故《大论》五十二[15]、《摄论》第二[16]皆言[17]种别有物?
此简遍计所执。彼无体故,非有为故,对彼言有,非如五蕴现行,是实物有,故不相违。
问︰前三师曰︰何故五十一、《显扬》第十七等,皆云唯有我见,不言有所?
答︰彼文略故,非实无所。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言「缘彼」者,即是缘阿赖耶识为境。由与萨迦耶见等相应,而缘阿赖耶识﹝无「及彼种子」言﹞为我及我所故。如何由此心所生,又即以此心为彼所缘耶?犹如有余虽不许有此识,然亦有时许依此心,意识得起;复缘此心为境,彼意识转。
言「是识名末那」者,谓名为意之识,亦依阿赖耶识而得生起。由此所说颂言,简别阿赖耶识及余转识。
破难陀等缘第八相分说,亦如前破难陀等俱有依说等,均为玄奘参糅其他典籍而成,为安慧此论所无。
【论文】
四‧三一二 有义:前说皆不应理。
【疏翼】
第二叙诤中,第四护法义。于中分四︰一、总非前三师,二、别理破安慧,三、独理合责前,四、申正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护法菩萨总非:「前说皆不应理」。
【论文】
四‧三一三 色等种子,非识蕴故。
【疏翼】
第四护法义中,第二别理破安慧。于中分二︰一、色种非识难,二、种子非假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非前三师[18]︰若缘种者,第七末那既缘识蕴,「色等种子非识蕴故」。
若彼救言识蕴摄者,难云︰能生色[19]蕴种,是种,非色摄;能生识蕴种,是种,非识收!
若言识体能生故[20],生识之种非色蕴,色蕴不能生,生色之种是识蕴。难云︰识种非余蕴,望识可因缘;色种非色蕴,望色非因缘!因缘之种可生识,非因之种不生色!
【论文】
四‧三一四 论说:种子是实有故,假应如无,非因缘故。
【疏翼】
第二别理破安慧中,第二种子非假难。
【述记‧卷二十七】
即违彼宗难云︰说种是实有,言种便成假;言识是实有,是识便非实!识既不然,故种非假。又种是假,望现行法应无因缘,非实有故,如无法等。
此等以教附理,非前第三师无教难。
【疏翼】
以上第四护法义中,第二别理破安慧讫。
【论文】
四‧三一五 又,此识俱萨迦耶见,任运一类,恒相续生,何容别执有我、我所?
【疏翼】
第四护法义中,第三独理合责前。于中又三︰一、俱生别执难,二、一心二境难,三、前后各起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自下、独理责合前三师。
此萨婆多、经部、大乘,三解此名,如第六疏[21]。
「任运、一类」,无始相似,非分别起;「恒相续生」,明无间断;宁容别执有我、我所?若不相续、有间断时,如第六识,可许起别执。此既恒生,一类而细,宁别起执?
八十八云︰依分别我见,有二十句,不依俱生。[22]若别起我所见,即别缘诸蕴为我所。如第一师[23]缘心所,第二[24]缘相分,第三[25]缘种子,皆有过失。
【论文】
四‧三一六 无一心中,有断、常等二境别执俱转义故。
【疏翼】
第三独理合责前中,第二一心二境难。
【述记‧卷二十七】
且于世事,无一念心中有断、常二境,起二别执俱转义故。前、后,可然。此即举事,如断常者二境,非一心中,起彼二别执,如何我、我所二境,或五蕴多境,而起二别执?
非执可然。佛真俗智,一用义分,彼非是执,不坚着故。执,则不然。坚着境故,名为执故,故无此事。人、法二执,非别所缘,行相不返,故得俱有。
【论文】
四‧三一七 亦不应说:二执前后,此无始来,一味转故。
【疏翼】
第三独理合责前中,第三前后各起难。
【述记‧卷二十七】
若复有说:前起我,后起所者,非前粗后细、非前胜后劣、非前亲后疏等,故言「一味」,执用相似故。
【疏翼】
以上第四护法义中,第三独理合责前讫。
【论文】
四‧三一八 应知此意但缘藏识见分,非余。彼无始来,一类相续,似常一故。
【疏翼】
第四护法义中,第四申正义。于中分四︰一、唯缘见分,二、简缘受等,三、会有我所文,四、善顺教理。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下、申正义。
但缘见分,非余相分、种子、心所。所以者何?唯识[26]见分无始时来,粗细一类、似常似一、不断故。「似常」,简彼境界。彼色等法,皆间断故;种子亦然,或被损伏,或时永断故。由此,亦遮计余识为我。「似一故」,简心所,心所多法故。
何故不缘余分?
夫言「我」者,有作用相。见分受境,作用相显,似于我故,不缘余分。自证等用,细难知故[27]。
【论文】
四‧三一九 恒与诸法为所依故。
【疏翼】
第四申正义中,第二简缘受等。
【述记‧卷二十七】
问︰何故不俱[28]缘一受等为我?亦常、一故。
为答此问︰夫言「我」者,是自在义,万物主义。与一切法而为所依。心所不然,不计为我。唯心王是所依故,此第七识恒执为内我,非色等故,不执为外我。
【论文】
四‧三二○ 此唯执彼为自内我,乘语势故,说我所言。
【疏翼】
第四申正义中,第三会有我所文。文可分二︰一、乘语势说,二、义说为二。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若唯缘识,即唯起我,无有我所!圣教说有我所,此何相违?
「乘语势故」,论「说我所言」。非实离我,别起我所执。由前理故,须文便故,言稳易故,此是「语势」。
【论文】
四‧三二一 或此执彼,是我之我故,于一见义,说二言。
【疏翼】
第三会有我所文中,第二义说为二。
【述记‧卷二十七】
又有义解︰执彼第八是我之我。前「我」──五蕴假者,第六所缘,后「我」──第七所计;或前「我」,前念,后「我」,后念,二俱第七所计。或即一念,计此即是此[29],唯第七所计[30]。或前是体,后「我」是用,于一我见之上,亦义说之为我及所二言,实但一我见。
【疏翼】
以上第四申正义中,第三会有我所文讫。
【论文】
四‧三二二 若作是说,善顺教理,多处唯言有我见故。
【疏翼】
第四申正义中,第四善顺教理。于中有二︰一、顺教,二、切理。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此、顺理教。
所以者何?
「多处唯言有我见」,不言有所[31]故。
何谓「多处」?
五十一云︰由此末那我见、慢等,恒共相应;《显扬》十七初云︰由此意根恒与我见、我慢等、相应;彼卷复云︰如前所说意根四惑俱:谓萨迦耶见、我慢、我爱、无明相应[32]。
「萨迦耶」言,虽摄我所,然不别说,故以为证。前三师即以此为证,亦摄我所故;若我见言,即不摄所。
十九《显扬》[33]云:我见、我慢相应,亦无我所故[34]。
【论文】
四‧三二三 我、我所执,不俱起故。
【疏翼】
第四善顺教理中,第二切理。
【述记‧卷二十七】
行相及境,二俱别故,不可并生,无此事故。善心等可然,彼非执,亦不可例。人、法二执境,是一故。或境是多,行相是一,亦可得之。今二行相及二境界,不可得也。
于四解中,第四为正。
【疏翼】
以上第二依颂随别解释中,第一解颂中,「缘彼」之言讫。
【论文】
四‧三二四 未转依位,唯缘藏识;既转依已,亦缘真如及余诸法,平等性智证得十种平等性故,知诸有情胜解差别,示现种种佛影像故。
【疏翼】
第二依颂随别解释中,第二显因果识所缘相。于中有二︰一、因果位所缘对比,二、且依因位说。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自下第二、正解因果识所缘相。
未起对治断其我执,名「未转依」,「唯缘藏识」。即除四人,此应分别︰初地以去既转依已,入无漏心,亦缘真如及余一切法[35]。二乘无学等,唯缘异熟识。《佛地经》说证得十种[36]平等性故[37]。彼第三乃有三说,此第三评家义[38]。
十种平等者,一、「诸相增上喜爱[39]」,二、「一切领受缘起」,三、「远离异相非相」,四、「弘济大慈」,五、「无待大悲」,六、「随诸有情所乐示现」,七、「一切有情敬受所说」,八、「世间寂静皆同一味」,九、「世间诸法苦乐一味」,十、「修殖无量功德究竟」[40]。「知诸有情胜解」等,亦如彼解。即知十地有情胜解意乐差别,能现受用身之影像。
【论文】
四‧三二五 此中且说未转依时,故但说此缘彼藏识,悟迷、通局,理应尔故,无我、我境,遍不遍故。
【疏翼】
第二显因果识所缘行相中,第二且依因位说。
【述记‧卷二十七】
既许通缘一切法者,何故此言缘彼第八?
今此论说未转依时,非入十地等。所以者何?无漏名「悟」,有漏名「迷」;无漏是「通」,有漏名「局」,道理应尔。无漏「无我」,有漏有「我」;无我境「遍」,有我「不遍」故也。
【疏翼】
以上第二依颂随别解释中,第二显因果识所缘行相讫。
【论文】
四‧三二六 如何此识缘自所依?
【疏翼】
第二依颂随别解释中,第三释妨难。于中有二︰一、难,二、释。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自下第三、释外妨难。
问︰前言「缘彼」,「彼」即所依,如何此识缘自所依?
【论文】
四‧三二七 如有后识,即缘前意,彼既极成,此亦何咎?
【疏翼】
第三释妨难中,第二释。
【述记‧卷二十七】
如第六识缘前等无间缘意,既是所依,亦是所缘;大小二乘既共许此,第七缘第八,亦即依之;有何过也?
此中亦如第六缘第七,隐故,局故,此中不说[41]。
即是第三解所缘讫。
【疏翼】
以上第二依所问以辨第二能变十门分别中,第三解所缘门讫。
--------------------------------------------------------------------------------
[1] 《瑜加》卷五十一云︰
缘阿赖耶识以为境界,执我、起慢思量行相。
[2] 《显扬》卷十七云︰
又此意根恒缘阿赖耶识为其境界,执我及慢,高举行相而起。
[3] 《对法》卷二云︰
意者,谓一切时缘阿赖耶识﹝藏文作「阿陀耶识」﹞思度为性﹝藏文作「rlom pa'i bdag bid」﹞。
[4] 叙诤中初难陀等义,于中分四︰一、立宗,二、引教,三、以理属
教,四、答疑。
[5] 《瑜伽》卷六十三云︰
末那名意,于一切时执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为性。
[6] 《对法》卷二云︰
与四烦恼恒相应,谓我见、我爱、我慢、无明。
[7] 如《显扬》卷一云︰
意者,谓从阿赖耶识种子所生,还缘彼识。我痴、我爱、我我所执、我慢相应,或翻彼相应。于一切时恃举为行,或平等行,与彼俱转。
[8] 「如」字,疑为「明」。
[9] 「此」,即我所。
[10] 即同类境。
[11] 「意」,即第六识。
[12] 「下」,谓欲、色界。
[13] 《瑜伽》卷五十二云︰
非析﹝即「分离」﹞诸行别有实物﹝藏文作「rdzas」﹞名为种子,亦非余处。然即诸行如是种姓﹝藏文作「de ltar gyur pa」﹞,如是等生,如是安布,名为种子。
[14] 本论卷第二中云︰
虽非一异,而是实有。假法如无,非因缘故。
[15] 《瑜伽》卷五十二云:
谓于阿赖耶识中,一切诸法遍计﹝所执﹞自性妄执习气,是名安立种子。然此习气是实物有﹝藏文作「rdzas su yod pa」﹞,是世俗有,望彼诸法,不可定说异不异相,犹如真如。
[16] 谓《摄论》卷一及两《释》卷二。《摄论‧世亲释》云︰
谓外种子,唯就世俗说为种子。所以者何?彼亦皆是阿赖耶识所变现故,胜义,即是阿赖耶识。所以者何?是一切法真种子故。
《摄论‧无性释》云︰
阿赖耶识是实种子,是一切种子实因缘性故。
[17] 「皆言」二字,《疏翼》无,依《大正藏》增。
[18] 即非前第三师安慧说。
[19] 「色」字,灵泰《抄》、《秘蕴》作「识」,余作「色」。
[20] 道邑《义蕴》云︰
识能变色,故云「能生」。
[21] 即本论《述记》卷三十六云︰
由此,萨迦耶见大小﹝乘﹞别说︰萨婆多名有身见;经部名虚伪身见;今大乘意︰心上所现似我之相,体非实有,是假法故也。
[22] 《瑜伽》卷八十八原文作:
依萨迦耶见,立二十句,不依俱生。
《瑜伽》卷五十八云︰
愚夫于此五取蕴中,起二十句萨迦耶见︰五句见我,余见我所,是名迷苦萨迦耶见。
亦是分别所断。
[23] 即难陀等。
[24] 即火辨等。
[25] 即安慧等。
[26] 即第八识。
[27] 《枢要》卷下云︰
何故第七「缘彼」即有四说,正义缘见分,「依彼」唯有现种,二师以依现为正,仍不别说四分依何?
今解︰依自体,有胜力故。见分有作受之用,所以缘之,不离体故,总名「缘彼」。
又解︰依三分。总有力故,唯缘见分,有作用故。或所缘见者,是能缘义,即「依、缘同」。三分并名见,所以论﹝次文﹞云「恒与诸法为所依故」。
[28] 「俱」字,《义演》作「但」。
[29] 即「我之我」。
[30] 道邑《义蕴》云︰
谓前「我」即第七自指;后「我」即所执第八;能缘所缘必同念故。
[31] 「所」,即我所。
[32] 《显扬》卷十七原文作:
如前所说意根,常与此识俱转,于一切时乃至未断,当知恒与任运俱生四种烦恼相应。所谓萨迦耶见、我慢、我爱、无明。
[33] 应作「《显扬》十九」。
[34] 《显扬》卷十九原文:
无明、萨迦耶见、我慢、我爱相应,亦无我所故。
[35] 道邑《义蕴》云︰
三乘无学、不退菩萨──此四人或断种子,或断现行,毕竟不执此第七﹝疑「八」﹞识,方名「转依」。若约位论,除四人外,唯缘藏识。阿赖耶名,未永舍故。若分别解,初地以上入无漏时,亦缘余法。
问︰此中初言未断我执名「未转依」,即八地以上,方名转依,何故后言初地方﹝疑衍﹞名已转依?
答︰初地转依,约暂转说。未断执故,或约第六分别二障已永断故,不尔,此文前后自违。
[36] 「十种」,原作「十相」。
[37] 《佛地经论》云︰
平等性智者,由十种相圆满成就。
[38] 如《佛地经论》卷三云︰
平等性智相应心品,有义:唯缘大圆镜智,如染污意缘阿赖耶识为境界故。有义:唯缘真如实际,缘平等性为境界故。如实义者,此智亦缘一切为境,普缘一切平等性故。《庄严论》﹝卷三﹞说平等性智缘一切有情自他平等故,随诸有情胜解,示现佛影像故。此经中说证得十相平等性故。此平等性通真及俗,故缘一切,亦无过失。若不缘俗,即不能随一切有情胜解,示现诸佛影像;亦不应以染污末那、类平等智,唯缘镜智,凡圣异故,违圣教故,余不类故。
[39] 《佛地经论》卷五原文作:
诸相增上喜爱平等,法性圆满成就。
[40] 《佛地经论》卷五原文作:
修殖无量功德究竟平等,法性圆满成就。
[41] 道邑《义蕴》云︰
小乘不知,故名为「隐」,唯一识故,不同意﹝根﹞故,故名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