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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空性论科摄
圣龙树菩萨 造 胜友与智军论师 译藏 法尊法师由 藏译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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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空性论科摄

  圣龙树菩萨  造
  胜友与智军论师译藏
  法尊法师由藏译汉
  法尊法师讲授科摄
  弘悲听受

  敬礼曼殊室利智慧萨缍

  第一章标宗立义

  生住灭有无,以及劣等胜,佛依世间说,非是依真实。

  生、住、灭、有、无、劣、等、胜,是等一切,佛唯依世间名言故说,非依真实。问:如现说我等,此岂非有?后⑴有无我慧转,故定应有我。
  答:
  无我非无我,非故无可说。
  何以故?
  一切所说法,性空如涅槃。二
  问:汝说一切诸法皆自性空者,为依国王教敕而说?为有通达一切法皆性空之正理耶?答:
  一切法自性,于诸因缘中,若总若各别,无故说为空。三
  一切诸法之自性,于诸因缘,或于因缘和合,随于一法上,悉皆非有,故说一切诸法自性都空。
  摄曰:生等唯依世俗说,“无我”亦无有实我,
  此义即显一切空,总别缘中无性故。
  第二章  即法破相
  第一节  就现像开四门约三时破
  第一条  四门无果破生等
  有故有不生,无故无不生,违故非有无,生无住灭无。四
  法若已有,则不从因生,已有,乃名有故。无,亦不从因生,以无故。有无相违亦不得生,不相顺故。如有无相违,其非有非无又岂能生?是相违法故。生无故,住、灭亦无。
  摄曰:法若已有或已无,俱、非违故皆不生。
  第二条  三时无果破生等
  问:佛说有三有为相,谓生、住、灭,又说生时有生,故有为法定应有生。答:
  已生则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即生末生故。五、且已生则非所生,何以故?已生故。故已生者则非所生。又未生者亦非所生,何以故?尚未生故。诸耒生者则非所生。离生作用、势力,自体非有,故非所生。又正生时亦非所生,何以故?此即已生及未生故。若是已生、未生,仍如前说,非是所生:其已生者已生讫故非是所生;其未生者尚未生故、离生用故、无势力故及无体故,非是所生。由离已生、未生,无别第三生时,故亦非所生。
  摄曰:已生未生皆无生,即故离二无生时。
  第二节  就原因开三门约三时破
  第一条  三门无因破生等
  复次:因不成故亦无生。何以故?
  有果具果因,无果等非因,非有无相违。
  若有果者,具足果故说名为因。若无彼果,则同非因。若非有果非无果,则成相违,有无应不俱故。
  摄曰:有果无果及双非,非无过因故无生。
  第二条  三时无因破生等
  三世亦非理。六
  又于三世因亦非理,何则?因若在前,因为谁因?因若在后,何用因为?若因果同时,此同时所生之因果,谁为谁因?谁是谁果?如是三世因亦非理。
  摄曰:在前在后与同时,因皆有过生非有。
  第三章  缘起无性
  第一节  缘起
  第一条  什么叫缘起    :
  问:有一、二、多等数,数应理故,非一切法皆空⑵;若有诸法,此数乃有,故一切法非皆是空。答:
  无一则无多,无多亦无一,以是一切法,缘起故无相。七
  若无一者则无有多,多若无者一亦非有,故诸法皆是缘起;以缘起故为无相。
  摄曰:一、多相待名缘起,缘起即是无相法。
  第二条  缘起的内容
  第一款  正破法
  第一项  出体总非
  问:经中广说缘起能有苦果,诸传教者亦说一心中有及多心有。答:
  缘起十二支,有苦即不生,于一心多心,是皆不应理。八
  经说十二缘趄有苦果者,此即无生,以于一心中有、多心中有不应理故。何则?若一心者,则因果俱生;若多心者,则前支已灭,应非后支之因。俱非理故,缘起即无生也。
  摄曰:十二有支苦不生,  一心、多心俱过故:
  一心因果应俱起,多心前支非后因。
  第二项  明义别释
  第一目  缘起即相待
  何故无生?以诸缘起因无明生,佛说无明缘颠倒起,而彼颠倒自性空故。何以故?
  非常非无常,亦非我无我,净不净苦乐,是故无颠倒。九
  言无常者,谓非有常;常若无者,即无能治之无常。余三亦尔,故无颠倒。复次:
  从倒生无明,倒无则不有,以无无明故,行无余亦无。十
  若无四倒,则无从彼所生之无明;无明无故,则不起诸行;余支亦尔。
  摄曰:缘起之首为无明,无明之因是颠倒;四倒无故无明无,无明无故余亦灭。   
  第二目  相待即无性
  复次:
  离行无无明,离无明无行,彼二互为因,是故无自性。十一
  自若无自性,云何能生他,以缘无性故,不能生于他。十二
  若离诸行,无明则不生;若无无明,亦不生诸行。此二互为因生故,皆无自性。若自无自性,云何能生他?是故自体不成之诸缘,非能生他。
  摄曰:无明与行互为因,互因即是无自性,自性且无宁生他,是故诸缘不生法。
  第二款  旁引喻
  复次:
  父子不相即,彼二亦非离,亦复非同时;有支亦如是。十三
  父非是子,子亦非父,非相离而有,复非同时。如父子不成,十二缘起当知亦尔。复次:
  梦境生苦乐,彼境亦非有,如是缘起法,所依缘亦无。十四
  如梦中实无依境所生之苦、乐,亦无彼所依境。如是因缘所生诸法及所依之缘,悉皆非有。
  摄曰:父子即、离舆同时,非有有支亦如是;梦境及彼生苦乐,喻缘及法悉非有。
  第二节  无性
  第一条  法上无自性
  问:   
  若诸法无性,应无胜劣等,及种种差别,亦无从因生。十五   
  是故汝说诸法皆无自性,不应正理。答:
  有性不依他,不依云何有?不成无自性,性应不可灭。十六
  若谓诸法有自性者,应非依他之法。若谓虽不依他可有法者,故⑶曰
  不依云何有,谓不依他则不成法。若谓虽不依他亦成法者,则应不成无性;性若是有,应不灭坏,终不成无。
  摄曰:汝谓无性不成法,实则有性法不成,有性即不依他故,不依他性则叵灭,是故果法及胜、劣,种种差别非性有。
  第二条  缘性心是倒
  问:缘自性、他性、无性之心非无所依,故性不空。答:自他性及灭,无中云何有,故自性他性,性无性皆倒。十七
  无者,谓非有义。于此无中,岂可说有自性、他性及以灭坏?是故自性、他性、有性、无性皆颠倒摄。
  摄曰:勿以能缘成有性,自、他、有、无皆倒故。
  第四章  特究生灭
  第一节  生灭与性空
  第一条  合破自性生灭
  第一款  问自性空应无生灭
  问:
  若诸法皆空,应无生无灭,以于性空中,何灭复何生。十八
  若谓诸法皆自性空,则应无生无灭。汝说性空而有生灭,然于自性空中
  有何可灭及可生耶?
  摄曰:若法自性毕竟空,彼法即应无生灭,
  以法必有自性时,方有可灭可生故。
  第二款  答性不空则无生灭
  第一项  就生灭非同时破生灭自性
  答:一切法皆唯是空。何以故?
  生灭非同时。
  生灭非同时者,谓生灭不同时有。
  摄曰:汝谓无性生灭无,实则有性无生灭:性生性灭岂同时!
  第二项  破转救唯生
  无灭则无生。
  若谓唯有生者,破曰:无灭则无生,谓无灭中生不应理,以无无常性则
  无有生故。
  摄曰:勿因生灭不同时,转许唯生而无灭;
  生灭原属相待有,无灭之生叵想象。
  第三项  破还计生灭同时
  应常有生灭。
  又应常有生灭者,谓应常有生与无常性。
  摄曰:倘因唯生理不成,仍计生灭同时有,应知同时性生灭,
  即是生灭常俱有,若法生灭常俱有,彼则究有抑为无!
  第四项  破以别义救生灭同时而逼计唯灭
  无生则无灭。十九
  若谓无常性恒随法转,于生、住时不起作用,要至灭时方灭其法者,破曰:无生则无灭,谓无生时灭亦非有。若无灭,则无灭相之无常性,以无灭者,说是无常性不应理故。故唯应有灭也。
  摄曰:若谓生住有灭体,故无所言唯生过,复以生住无灭用,故无生灭同时失;无用有体体同无,或亦灭时无灭用,若必灭时灭有用,则应离生唯有灭。
  第五项  破唯灭
  若谓即唯有灭。⑷答:
  无生时无灭。不从自他生,是故生非有:无生则无灭。二十
  于无生时应无有灭。彼生非从自、他生,由此生非有。非有生者,即不生也。无生则无灭者,谓无生者则无彼生之灭,故彼灭即非有。
  摄曰:应知自、他皆不生,无生岂能更有灭!
  第二条  特破自性生
  第一款  性生堕常断
  复次:
  有生性应常,无者定成断,有生堕二失,是故不应许。廿一
  若有生性应堕常过,至无生时定有断灭之失。以说有生性犯上二过,故不应许有彼生也。
  摄曰:若生有性见二失:有则应常无断故。
  第二款  实续落异同
  问:
  相续故无过,法与因已灭⑸。
  生与灭是相续故,无有常断二失,与因力已,其法乃灭。答:
  此如前不成,复有断灭过。廿二
  生灭非同时,我前已说,故许相续,如前不成。又汝相续,亦应有断灭失。
  摄曰:有性相续非实同,则为实异勿妄救;实同仍同同时过,实异又落断常失。
  第二节  生灭与涅槃
  第一条  生、灭与涅槃
  第一款  性生性灭不得涅槃
  问:
  佛说涅槃道,见生灭非空。
  由见生灭,佛说涅槃之道,非为空性故。答:
  此二互达故,所见为颠倒。廿三   
  此非见无生,是见生灭故。
  又见生与灭相逢,见灭与生相违,彼生灭二互相违故,故见生灭知成错乱。依生乃有灭,依灭乃有生,故唯是空。
  摄曰:若谓佛说涅槃道,由见生灭非见空。然汝是见性生灭,
  并见互违故成倒。须知生灭皆无性,相依而有故唯空。
  第二款  性不生灭即是涅槃
  问:
  若无有生灭,何灭名涅槃。
  若无生灭,何所灭故而名涅槃?答:
  自性无生灭,此岂非涅槃。廿四
  若性无生无⑹,岂非即是涅槃耶!
  摄曰:若汝必执性生灭,难我何灭名涅槃。
  本无性生与性灭,即此我许为涅槃。
  第二条  灭与涅槃
  第十款  灭或不灭皆非涅槃
  复次:
  若灭应成断,异此则成常,涅槃非有无,故无生与灭⑺。廿五
  若谓灭是涅槃,则应成断。若是不灭,则应成常。是故涅槃非有、无
  性,无生无灭是涅槃。
  摄曰:又汝见有性生灭,性灭涅槃应成断,
  涅槃不灭应是常,然实涅槃离有无。
  第二款  灭非常住
  第一项  直斥常灭不成
  问:灭应是有,是常住故。答:
  灭若常住者,离法亦应有。
  若灭常住者,应离法有灭;复应无依。然此非理。复次:
  离法此非有,离无法亦无。⑻廿六
  若离法及无法,俱无有灭。
  摄曰:常灭离法无依故,不成何况离无法!
  第二项  明常灭不成之总因并例余法
  云何应知?
  能相与所相,相待非自成,亦非展转成,未成不能成。廿七
  能相待所相而立,所相亦待能相而立,离此,不能自成。亦非展转成者,谓互不成。由此理故,能相、所相二俱不成。此自未成之能相、所相,
  亦不能成诸法。复次:
  因果受受者,能见所见等,  一切法准此,皆当如是说。廿八
  摄曰:能相、所相相待有,自成、互成皆不成;彼二自身未有故,是亦不能成诸法。余如因果、受受者,能见所见、明板等,相待而有都无性;反是一切皆不成。
  第三节  特破生灭存在之形式⑼
  问:诸时论者说有三世⑽,故时应有。答:
  不住相待故,乱故无体故,无性故三时,非有唯分别。廿九
  时不成,何以故?不安住故。时不安住,作不住想。若不住者,则不可取。不可取者,云何施设?故时不成。又相待故,谓互相观待而立:由依过去成立现、未,依待现在成立过、未,依待未来成立过、现:由是相依⑾而立故时不成。又即此时观待现在说名现在,观待未来则是过去,观待过去则是未来;如是杂乱故时不成。又无自体故,由自体不成故时亦不成。又无性故,时亦非有。要先有性,其时乃成,遍求彼性全无自体,故时亦非有性,唯分别耳。
  摄曰:不住、相待、杂乱故、无性、唯想“时”不成。
  第五章  即相破法
  第一节  就生、住、灭三相破为、无为法
  问:如说一切有为皆具生、住、灭三相,与此相违是名无为,故有、无为皆应是有。答:
  由无生住灭,三种有为相,是故为无为,一切皆非有。三十所说生、住、灭诸有为相,若审⑿观察皆不应理,故彼非有。由彼无故,有为、无为都无所有。纵许有为,若审观察,不应理故,说为非有。何以故⒀?
  灭未灭不灭,已住则不住,末住亦不住,生未生不生。卅一
  此当问彼:为已生者生?抑未生者生?若已生者是则不生,何以故?已生故。未生者亦不生,何以故?尚未生故。即此生法为已住者住?抑未住者住?若已住者是则不住,已住故。未住者亦不住,何以故?未安住故。又彼为已灭者灭?抑未灭者灭?俱不应理。设许有为,若以此三次第观察皆不应理,故无有为。有为无故,无为亦无。
  摄曰:生等三相皆无故,为、无为法亦非有。已、未三相次第观,纵许有为亦不成,有为无故无为无。
  第二节  就有、无、一、多等相破为、无为法
  复次:
  有为与无为,非多亦非一,非有无二俱,此摄一切相。卅二
  若审观察,有为与无为非多、非一、非有、非无、非亦有亦无。应知此中此二法之一切相悉已尽摄。
  摄曰:有无一多亦有无,非亦有及非亦无,
  为无为相悉摄尽,然彼皆无故非有。
  第六章业、果、作、受
  第一节  正破业、果、作、受
  第一条  单独破业
  第一款  业有自性即无生灭,业无自性可说生灭
  问:
  世尊说业住,复⒁说业及果,有情受自业,诸业不失亡。卅三
  世尊于经中多门宣说业及业果,复说诸业非无有果,更说诸业皆不失
  坏,及说有情各受自业:故业及业果决定是有。答:
  已脱无自性,故业无生灭,由我执造业,执从分别起。卅四
  如前已说业无自性,故彼无生亦无有灭。颂言由我执造业,故业是我执
  所起。此执复从分别而生。
  摄白:佛虽曾说业及果,然无性故无生灭;
  无性之业我执生,我执复从分别起。
  第二款  业有自性即成我,业无自性不失坏
  复次:
  业若有自性,所感身应常,应无苦异熟,故业应成我。卅五
  若业是有自性,则从彼业所感之身应是真实,应成恒常自性。彼业应无苦异熟果,彼业常住,故应成我;以无常为苦,苦即无我故。由业无自性,故业无生,由无生故,即无有失。
  摄曰:无常是苦苦无我;业若有性则应常,常则无苦应成我,
  彼所感身亦应常。勿虑空故业失坏,实则无性业方有。
  第三款  业之无性与缘成
  复次:
  业缘生非有,非缘亦无有:诸行如幻事,阳焰寻香城。卅六
  业从缘生,即非是有;从非缘生,更不得有。何以故?由诸行如寻香
  城、幻事、阳焰,故业无自性。复次:
  业以惑为因,行髓为惑业,身以业为因,此三皆性空。卅七
  业从烦恼因生,诸行从业及烦恼为因而生,身从业因而生,是故此三皆自性空。
  摄曰:缘非缘业悉非有,诸行如幻无性故,
  身、业及惑层⒂依有,是故彼等皆无性。
  第二条  连环破四
  第一款  总连环
  无业无作者,无二故无果,无果无受者,是故皆远离。卅八
  如是,若以正理观察:果无自性,则业非有;若无有业,作者亦无;若无业及作者,则亦无果⒃;若无有果,即无受者:是故皆成远离。
  摄曰:果无性故业亦无,业无性故无作者,业、作且无况业果,果无是亦无受者。
  第二款  别合破
  第一项  逆明业、果无性
  复次:


  ⑴  [后]字另本作[复]。
  ⑵  此句另本顺序为,[数应理故,非一切法皆空,有一、二、多等数]。
  ⑶  “故”字另本做【破】字。
  ⑷  另本无此“答:”,而于‘灭”后有一  “者”字。
  ⑸  另本作[与因已法灭]
  ⑹  此句,另本作‘若性无生灭]
  ⑺  另本作“故无生无灭]
  ⑻  另本此下有一括号,内云[无法谓实无体性之法]。
  ⑼  生灭存在之形式即“时]。
  ⑽  另本作[诸时论者说有三时]。 
  ⑾  另本作[由此相待]。
  ⑿  本论中全部[审]字另本皆作[谛]字,后准此知,恕不二列举。
  ⒀  另本作‘何故非有]。
  ⒁  “复”字另本作[师]字。
  ⒂  此‘层”字原稿模糊,辨认不清,或许有误。
  ⒃  此另本作[则果亦无]。

  若善知业空,见真不造业,若无所造业,业所生非有。卅九
  由见真故,善能了知业自性空,不复造诸⑴业。若无彼业,则从业所生者亦悉非有。
  摄曰:善达业空不造业,无业亦无业所生。
  第二项  顺明作、业缘成
  问:为全无耶?抑少有耶?答:可有。如何而有?
  如佛薄伽梵,神通示化身,其所现化身,复现余变化。四O
  佛所化且空,何况化所化,  一切唯分别,彼二可名有。四一
  作者如化身,业同化所化,  一切自性空,唯以分别有。四二
  如佛世尊以神通力示现化身,其所化身复现其余之化身。当知业亦如是。如来所化自性且空,况彼化身所化余身耶?如是二事唯以分别可名为有。其业亦尔。
  摄曰;作者及业分别有,勿虑全无如化故。
  第三条  重斥性业
  复次:
  若业有自性,无涅槃作者,无则业所感,爱非爱果无。四三
  若谓业有自性者,有自性则定⑵无涅槃。亦应无作业者,何以故?即无作者,亦有业故。若有⑶自性者,则业所感之爱非爱果亦皆非有。
  摄曰:性业叵灭无涅槃,性业自有无作者,
  作者无故果亦无,故汝不宜许性业。
  第二节  别释圣言密意
  问:经广说有,云何言无耶?答:
  说有或说无,或说亦有无,诸佛密意说,此难可通达。四四
  经中有处说有,有处说无,亦有处说亦有亦无。诸佛密意语言,于一切种不易通达。
  摄曰:有、无、俱教密难达,宁质⑷执有难说无!
  第七章  根、境、识等
  第一节  境、识⑸
  第一条  色境
  第一款  约能生四破
  第一项  大种生色色即无自性
  问:此中说色是大种生故有,余非色诸法亦应是有。答:   
  色从大种生,则从非真生,非从自性生。
  若说色是大种所造,色则从非真实生。从非真者,谓非从自,是故色非从自性生。
  摄曰:既说色从大种生,则知色非自性有。
  第二项  色无自性色不从他生
  彼无非他生。四五   
  问:是事实尔,非从自性生,是从他生,以诸大种是他故。破日:彼无非他生,谓色非从他生。何以故?以彼无故。彼无,即他无。云何他无?谓自性不成故从他非理:说无从他生固非理,说无之他亦非理故。
  摄曰:自无自性之诸色,岂复需依有性他!
  第三项  所依无性,能依亦无性
  复次:大种非有故。若说大种从相生,彼相在大种前,不应正理。若无
  能相,则所依⑹之大种亦不得成。复次:
  一中非有四,四中亦无一,依无四大种,其色云何有。四六
  由四中无一、一中无四故,依止无体之四大种,其色如何得有耶?无者,谓非有也。
  摄曰:大种能相非有故,自且不成色宁有;
  一中无四四无一,大种体无色性无。
  第二款  约能了因破
  第一项  直明色不可取遍外转救
  复次:
  最不可取故。
  最不可取故,色即非有。何以故?由最不可取故。色是最不可取,若无可取,云何是有!
  摄曰:最不可取色非有,汝执有色是何因?
  第二项  心无自性心非色因
  由因因亦无,从因缘生故。
  若谓由因,因即缘色之心。若有缘色之心,则能成彼色,以若无境,则心不生,由此心为因,故知有色。答⑺:由因,因亦无。因亦无者,⑻因非有也。何以故?从因缘生故。其为因之心从因缘生,故彼非有。
  摄曰:因缘生心心即无,故彼不成有色因。
  第三项  色若非无色应有因
  有无因非理。四七
  又:有,无因,非理!若谓色是有,而无成立有色之因,亦非正理。谓因非有,非正理也⑼。
  摄曰:勿以心非性色因,横执无因而有色;
  世间岂有无因事,是故此执非正理。
  第四项  心不取自体即不取他色
  复次:
  若谓能取色,则应取自体,缘生心无故,云何能取色。⑽四八
  若说能取色者,则应取自体。然以自体能取自体,未见此事。从缘所生之心由自性⑾空故无体,彼云何能取无色?
  摄曰:勿以无因理曲故,又执心能取诸色;
  心不自取且无性,如何能取无性色!
  第五项  刹那不能取,何能及过、未
  问:经说过去色、未来色,故取色应有。答:
  若刹那生心,不取刹那色,云何能通达,过去未来色。四九
  此约刹那色心而破。刹那生心尚不能取刹那生色,况能通达过去及未来之色!以非有故,不应通达。云何者,是除遣义。由此理趣,色最不可取。
  摄曰:性心性色刹那间,尚不能取况过、未!
  第六项  显形性非异心亦不能取
  又虽许显色、形色,然说取色亦不应理。何以故?
  显色与形色,异性终非有,不应取彼异,许同是色故。五O
  若显色、形色有异者,取彼二为异,容应正理。然许显、形同是色法,故不应理。
  摄曰:显、形性非绝对异,同是色故不可取。
  第二条  眼识
  复次:
  眼识非在眼,非色非中间,彼依眼及色,褊计即颠倒。五一
  若审观察:眼识非眼中有,非色中有,亦非彼二中间而有。遍计依眼及色有彼生者⑿,即是颠倒。
  摄曰:内眼外色及中间,能取眼识悉非有,
  愚夫持有自性见,定执依眼或依色。
  第二节  根、境⒀
  第一条  直约能见、所见义破  
  第一款  约不自见义破
  问:眼等诸处是有,眼所见等亦有,谓眼见色、耳闻声等。答:
  若眼不自见,云何能见色,故眼色无我,余处亦同尔。五二
  若眼不见自性,云何能见于色?由不自见,亦不见色,故说眼无我,即无自性。又色亦无我,如不可见,即非是色。余处亦尔。以此次第⒁,则余诸处皆成无我,即无自性。
  摄曰:眼不自见宁见色,故知眼处无有我⒂。
  色非可见亦无我。余处⒃①无我例亦尔。
  第二款  约自性他性空义破
  问:眼能自见,非是识见。何以故?识是能取故。由能取细色等,故名曰识。眼能自见,眼以清净大种为体,此即眼之自性。能取此者,是识;如是能见⒄显色、形色等诸色差别者亦唯是识。是故汝说若眼不自见云何能见色,不应正理。答:是事不然。何以故?
  眼由自性空,复由他性空。色亦如是空。余处空亦尔。五三
  眼由依他趄故名空,即眼是依他而成,凡依他成者即自性不成,故眼是自性空;眼由自性空者,自性即自体也。若许有他性,亦非正理。何以故?自性若无,岂复有他性?他性亦无,故是他性空。又言他性空者,他即是识,即是眼由识空之异名。何以故?以眼无知故,若无知者,则不应有识性,故亦是他性空。又识亦即是空也。由何知空?以识是依他起故。云何依他?谓识依所知等而有。凡是依他有者即无自性,故识无自性;是故说识能取细色等,不应正理。
  色亦如是者,谓与彼相同。如眼是自性、他性空,色亦是自性、他性空。云何色是自性、他性空耶?如前已说一切法自性于一切非有;若审观察,  一切法皆非有,即是一切诸⒅法皆无自性之异名。空者,即不可得之异名也。又由缘起故,亦说名空。如色由大种为因而成,是依他成,凡依他成者,则非自性成,故色是自性空。亦是他性空:色之他为眼及识,眼与识是有境,色即是境,境非有境,故他性空。又识属内,色是所行是外非内,
  故亦是他性空。亦尔者,谓如色由自性、他性空,如是余处亦由自性、他性空。⒆
  摄曰:净种眼性自能见、识唯能取亦不然。眼、色及识自、他无。
  余处亦同无自、他。因缘生故自性空。自性无故他性无。
  第二条  由就触俱、不俱义破
  复次:
  若触俱一起,则余者皆空,空不依不空,不空不依空。五四
  若时一处与触俱起,则余者皆空。是空则不依不空,不空亦不依空。
  摄曰:一处触俱余处空,空与不空不相依。
  第三节  触、受、识、识者
  复次:
  三非有自性,不住无和合,则无彼性触,是故受亦无。五五
  三非有者,谓彼无⒇。于不住自性中则无和合。和合无故,则无彼性触,谓无从彼所生之触。由无触故,受亦无。
  复次:
  依止内外处,而有心识生,是故识非有,如幻如焰空。五六
  由依内外处而有识生,故识非有。如幻事、如阳焰,其性本空。若作是念:有识、有识者。亦不应理。何以故?
  由依所识生,是故识非有,识所识无故,亦无有识者。五七
  识依所识而生,故识非有。由所识、能识俱非有故,识者亦无。
  摄曰:根、境、识三无和合,彼等不住自性故;三和无故性触无。
  性触无故受非有。识生依止内外处,即是无性如幻等,
  又依所识故无识。识、所识空识者空。
  第八章  流转还灭
  第一节  正明流转还灭无自性
  第一条  预启其门
  问:如说一切无常,以说一切无常故,即显不空。答:
  一切无常者,非常无有常,常无常依性,其性岂能有。五八
  一切无常者,当知意说非常或无有常。若有性者,可说常或无常。其性岂能有,谓无有也。
  摄曰:佛说“一切无常”语,意唯遮“常”非表[性],
  性有可说常无常,过故彼性岂能有!
  第二条  正明其义
  第一款  流转无自性
  问:贪、嗔、痴应有,经中广说故。答:
  爱非爱颠倒,缘生贪嗔痴,是故贪嗔痴,非由自性有。五九
  从爱缘、非爱缘、颠倒缘生贪、嗔、痴,故贪、嗔、痴非由自性而有。
  复次:
  于彼起贪欲,嗔恚或愚痴,皆由分别生,分别非实有。六O
  于一境上起贪、嗔、痴,[21]故贪、嗔、痴并由分别而生。分别非实有故,分别所生贪、嗔、痴等[22]亦非实有。云何非实?
  所分别无故,岂有能分别,以是缘生故,能所别皆空。六一
  所分别全无。若无所分别,岂有能分别?由缘生故,所分别自性空,能分别亦自性空。
  摄曰:贪等如次依爱缘,非爱及倒故无性;一境三毒唯分别,  
  分别尚无况三毒;分别无由所别无,缘生所别亦无性。
  第二款  还灭无自性
  复次:
  四倒生无明,见真则非有:此无故行无,余支亦如是。六二
  由见真实故,不复从四倒而生无明。由此无明无故,则不生诸行,如是余支[23]亦不生。
  摄曰:无明缘于四倒生,见真则不起四倒,
  四倒无故无明无,无明无故余支灭。
  第二节  特示流转还灭之律理
  复次:
  依彼有此生,彼无此不有,有性及无性,为无为涅槃。六三
  若依彼而生此,则此从彼生,彼无此亦非有。有性、无性寂灭及有为、
  无为寂灭,即是涅槃。复次:
  诸法因缘生,分别为真实,
  谓于缘起法贪着、顾恋、分别、执持。
  佛说即无明,发生十二支。六四
  复次:
  见真知法空,则不生无明,此即无明灭,故灭十二支。六五
  行如寻香城、幻事及阳焰、水泡与水沫、梦境旋火轮。六六
  如实了知诸法性空,即不生无明,此即无明灭;无明灭故,十二支悉灭。何以故?若审观察,诸行如幻、如阳焰、如寻香城等,是故性空。善了知此[24],则无明不起,即无明灭,故十二支皆当息灭。
  摄曰:“依彼有此”是生理,“彼无此灭”为灭律;有性无性为无为,
  一切寂灭即涅槃。缘生无性分别有,无明发生十二支。
  欲灭无明须见真,无明灭则余支灭;诸行如幻等性空,
  善知即能灭无明。
  第九章真、俗、空、有
  第一节  佛说缘起,即显性空
  复次:
  无少自性法,亦非无有法[25],以从因缘起,法无法皆空。六七
  若审推求,[26]全无少许有自性法,亦无少许无法。法与无法皆因缘生,故悉是空。复次:
  以此一切法,皆是自性空,故佛说诸法,皆从因缘起。六八
  由一切法皆自性空,故佛说诸法皆是缘起。
  摄曰:诸法自性皆空故,佛说诸法从缘起。
  第二节  真空不可说,俗有不可坏
  复次:
  胜义唯如是,然佛薄伽梵,依世间名言,施设一切法。六九
  于胜义中,  一切缘起诸法皆自性空,唯此而已。然佛世尊依止世间名言
  如实施设种种一切诸法。复次:
  不坏世间法,真实无可说,不解佛所说,而怖无分别。七O
  于世间诸法不破不坏,于真实中则全无法可说。由未了知缘起胜义,不达如来所说,故诸愚夫于无立、无相、无分别[27]而起恐怖。
  摄曰:胜义唯空不可说,世俗假有不可坏;
  愚者不达于无立,无相、无想而恐怖。
  第十章  结义劝学
  第一节  结定缘起性空
  复次:
  依彼有此生,世间不可壤,缘起即无性,宁有理唯尔。七一
  世间说依于彼法有此法生,此世间理不可破坏。然凡缘生即无自性,若有[28]自性,何能说有?决定如是!
  摄曰:彼有此生俗叵坏,即俗无性理决然。
  第二节劝学中道了义
  复次:
  正信求真实,于此无依法,以正理随求,离有无寂灭。七二
  若成就正信勤求真实,于此所说都无所依之法,能以正理随求、随欲
  者,则能远离有性、无性而得寂灭。复次:
  了知此缘起,遮遣恶见网,断除贪嗔痴,趋无染涅槃。七三
  摄曰:性空真实无依法,正信勤求离有无;
  缘起能裂恶见网,了知断染趋涅槃。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十三日译在世苑汉藏院那伽窟。
  此据藏文论藏中智军译龙猛菩萨自释本而译,其中颂文与后童胜、盛称、经然诸大师之译本稍有出入,容暇重校。[29]
  法尊识

  编者按:  《七十空性论》本论有七十三个颂,以少从多或以整摄零,所以叫做“七十”七十颂为能诠的文字,毕竟空的“无依法”为其所诠的义理,这就是“空性]。以七十颂表达诸法毕竟空的真理,或由七十颂显示缘起诸法的实性不可得的意义,所以叫做《七十空性论》。
  《七十空性论释论》也是龙树菩萨自己造的。
  《七十空性论》全部文义可以科摄为十个方面,因成十章。


  ⑴  另本无比“诸”字
  ⑵  “定”字另本作“是”字。
  ⑶  此“有”字另本作“无”字。
  ⑷  此“质”字底本原稿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容有误。
  ⑸  境为所取,识即能取。
  ⑹  “依”字另本作‘相”字。
  ⑺  ‘答”字另本作[破曰]。
  ⑻  “者”另本作[谓]。
  ⑼  此下另本有“非”字另本作“乖”等字。
  ⑽  另本作[何能取无色]。
  ⑾  ‘性”字另本作‘体”字。
  ⑿  另本作[依眼及色计,有彼生者]。
  ⒀  根指能见,境指所见。
  ⒁  另本此下有‘类推”二字。
  ⒂  “无有我”即无有自性之义。
  ⒃  “余处”指“耳等根处和声等境处]。
  ⒄  ‘见”字另本作‘取”字。
  ⒅另本此处无此“诸”字。
  ⒆  此第五十三颂释文,与另本文字及顺序差别均较大,另本文字如下:[亦尔者,谓如色由自性、他性空,如是余处亦由自性、他性空。色是自性、他性空。又由缘起故,亦说名空。如色由大种为因而成,是依他成,凡依他成者则非自性成,故色是自性空。亦是他性空:色之他为眼及识,眼与识是有境,色即是境,境非有境,故他性空。又识属内,色是所行,是外非内,故亦是他性空。由何知空?以识是依他起故。云何依他?谓识依所知等而有。凡是有者即无自性,故识无自性。是故说识能取捆色等,不应正理。色亦如是者,谓与彼相同。如眼是自性、他性空,色亦是自性、他性空。云何色是自性、他性空耶?如前已说,  一切法自性,于一切非有。若审观察一切法皆非有,即是一切法皆无自性之异名。空者,即不可得之异名也。眼由依他起故名空,即眼是依他而成,凡依他成者即自性不成,故眼是自性空。眼由自性空者,自性即自体也。若许有他性亦非正理。何以故?自性若无,岂复有他性?他性亦无,故是他性空。又由他性空者,他即是识,即眼由识空之异名。何以故?以眼无知故。若无知者,则不应有识性,故亦是他性空。又识亦即是空也。]
  此非彼故他性无:眼、识二者色之他,眼、识有境色是境,
  境非有境故他空;识内色外外非内,如是亦名他性空。
  此无彼故他性无:眼无知故无识性,由无识故名他无。
  ⒇  此下另本有一“也”字。
  [21]  另本此下无“故贪、嗔、痴”四字。
  [22]  另本无此“等”字。
  [23]  另本无此‘支”字。
  [24]  另本作[若善了知此]。
  [25]  另本作“亦非有无法]。
  [26]  另本于‘全无少许”前有‘于胜义中’四字。
  [27] 另本于“无分别”下有一“中”字。
  [28]  “有”字另本作[无]
  [29]  自“民国二十八年”以下至‘重校]诸文《现代佛学》上均未刊录,据另本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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