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者言教 第二十课(十二)初行者不可轻视有相定
【如母亲救护水、火、险地等一切伤害般,胜士上师救护一切外轮回恶趣,内自私作意,尤其一切有相怖畏,令我等获得无上解脱果位,故为救护一切伤害之恩德。】
要救护一切众生,首先要从外轮回恶趣当中超越。要知道,轮回恶趣只是一种现象,它的根源是贪嗔痴,因此必须断除贪嗔痴。如今我们无论修学什么法门,实际上都在讲解如何对治贪嗔痴。
如何理解“一切有相怖畏”呢?我们说过,初次开始修法期间,内心必须有所缘。但只要有所缘,内心就会因此产生不同的情绪,这就是一种怖畏,一种恐惧。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烦恼。既然这些情绪烦恼都是依相而生,而我们最终讲解心的本性时要超越一切有相怖畏,为何现前还要树立一个所缘之相呢?
要记住,虽然一切相是情绪烦恼的起因,但我们不能在初次修法期间就将它搁置一旁去求学无相,因为我们做不到。如同七八个月的婴儿只能爬行,我们不能认为人应该站立行走,就要求他们也站起来走。实际上,婴儿在爬的过程中,正在增长力量,待一切成熟,就可以站起来走了。如同这个道理般,我们初次修学禅定时需要一个所缘的对境。虽然内心缘于某个外相之上,可能会产生一些烦恼,但我们不得不靠它来成办更高的境界。因此,初次修法不能把有相搁置一旁。
站在了义的立场上,凡是有相的一切都称之为怖畏,所以要获得无上解脱果位,从一切怖畏中超越,必须断除一切有相。但是初次修法期间,尚需依靠有相而成办无相。这是站在不同的立场之中讲解。也就是说,初次修法时,不能把有相当作怖畏,而要从它开始入手。后期见解稍微高一点的时候,有相即为怖畏之因。明白这些道理,对于次第修行者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