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是佛法的核心要义,经常被人挂在嘴边,但可能受「空」的字面意思影响,不少人有意无意间将之视作「空无」、「虚无」或「没有」,以「空」否定现实人生,声称不必努力待人处事,甚至不必修心修德。这样不仅无法解脱,连现世做人也会弊病丛生!
首先厘清「空」的真义──
《中论》:「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1
《大智度论》: 「若了了说,则言一切诸法『空』;若方便说,则言『无我』。 」2
从上可见,「空」即是「因缘所生」、「无我」。「无我」的「我」作主体解,指没有坚实的本质,这个本质又名「自性」。《十二门论》:「因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3《七十空性论》:「以此一切法,皆是自性空,故佛说诸法,皆从因缘起。」4因此「空」又即「无自性」。
某事物若有真正、实在的本质,则那事物应该是独立自生、自存,自有永有、恒常不变的。《中论》:「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5因为若某事物是由其他条件形成的,则那事物的本质便非我们想像中的那事物,而是其他东西;另一方面,若某事物是会生灭变异的,则今天和明天可能已经不是同一物,更谈不上有固定的本质。《中论》:「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6
从现实观察可知,一切事物都不会自己突然冒出来,之前必定有因(主要条件)和缘(辅助条件)促成,「因缘所生」自然没有坚实的本质――「无自性」、「无我」,也就是「空」了。《瑜伽师地论》云:「一切无我无有差别,总名为空。谓补特伽罗无我,及法无我。补特伽罗无我者,谓离一切缘生行,外别有实我不可得故;法无我者,谓即一切缘生诸行,性非实我,是无常故。如是二种,略摄为一,彼处说此名为大空。」7
简言之,「空」的定义就是「无不变性、无独立性、无实在性」(印顺导师《般若经讲记》),「空」所否定的是事物本质,并不否定事物的生灭变化现象及其世间作用,绝非甚么都「没有」!正如梦中所见景象不真实,但不能因此而否定梦境曾经出现及其影响。
《杂阿含经》载佛语:「世人颠倒,依於二边,若有、若无。世人取诸境界,心便计著……如实正观世间集者,则不生世间无见;如实正观世间灭,则不生世间有见……如来离於二边,说於中道。」8
《中论》也说:「有若不成者,无云何可成,因有有法故,有坏名为无……定有则著常,定无则著断,是故有智者,不应著有无。」9
因此,执著「有」是真实或「无」是真实,皆非正见。前者堕於误认万物真常的极端,后者堕於虚无的极端。实况是万物没有坚实本质,却有现象及作用,故不能简单断言是「有」或「无」,而是非有非无的中道。
若觉得空性与现象互相矛盾、不能共存,那是因为仍把「空」当作「无」,而将之与「有」对立起来之故。实际上,正因事物没有坚实本质,所以才能随著不同条件而发生变化,形成因果关系、缔造森罗万象。若万物都有固定本质,则永远都是同一个状态、不可能有任何变化;无法活动以造作新因,造因也不会产生新的果。
因此,宗喀巴大师《圣道三要》指出:「见世出世一切法,从因生果皆不虚,所执之境本无者,彼入佛陀所喜道。现相缘起不虚妄,性空不执二了解,何时见爲相违者,尚未通达佛密意。」10
(下期待续)
※ 本文作者为香港能仁书院客座助理教授,本港多个藏传佛教道场之译者、干事、顾问等。
[1] 由直接与间接条件所产生的事物,佛法就说是「空」;所谓某某事物,纯粹是假立施设的名字,该事物并非有坚实的本质;没有真正本质,却有现象出现,就是非有非空的中道。没有任何一种事物不是由各种条件形成的,因此一切事物没有不是「空」的。
[2] 从究竟来说,一切事物都是「空」;如果以权巧方便的角度,则说一切事物没有主体。
[3] 由直接与间接条件所产生的事物,就没有坚实的本质。
[4] 由於一切事物都没有坚实的本质,所以佛陀说一切事物都是由不同条件所形成的。
[5] 真正的本质不是被制作出来,不用靠其他事物来促成。
[6] 如果事物有坚实的本质,该事物便不会消失;说是坚实的本质,却又有变化,这是不合理的。
[7] 「没有主体」不论应用在哪方面,都一样统称为「空」。「空」即指众生没有主体、事物没有主体。众生没有主体,即除了由条件产生的现象,众生没有实质的主体;事物没有主体,即一切由条件产生的事物,本质并不坚实,这是因为无常变化的缘故。以上没有主体的两方面,可归纳为一点,就是大空。
[8] 一般人的见地违反事实,堕落於有或无的极端。一般人的心总执著其所认识的对象……正确观察世间事物的真实生起状况,就不会认为世间是「实无」;正确观察世间事物的真实坏灭状况,就不会认为世间是「实有」……佛陀远离有或无的极端,而宣说非有非无的中道。
[9] 事物既然不是「实有」,怎么能说「实无」呢?因为先有「实有」,「实有」坏灭才会「实无」……认定事物「实有」则堕於误认万物真常的极端,认定事物「实无」则堕於误认万物虚无的极端。所以有智慧的人不应执著「实有」或「实无」。
[10] 世间、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有因才有果,因果关系并不虚假,但却没有我们以为存在的坚实本质,这样了解便得入佛陀所喜之道。条件聚散生灭的现象不是不存在,但没有坚实的本质,这两个层面都须要了解;若认为这两个层面有矛盾,即表示未明白佛陀的意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