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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说《杂阿含》(卷五十)~K 1339经:本经叙述十力迦叶为猎人说法,受到天神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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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9经:本经叙述十力迦叶为猎人说法,受到天神点化。

  十力迦叶据说是佛陀修苦行时的五位随从,后来他们因见太子放弃苦行,到尼连禅河沐浴,并接受牧女难陀波罗的供养,误认为太子生退转道心,乃舍太子而去鹿野苑。佛陀在成道后,最先去度化他们,并在鹿野苑为他们宣说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法门,使此五人得法眼净。此五位,便是佛教史上最早的五比丘。

  五比丘因译名不同而各有差异,但五比丘中有十力迦叶,应该不会有大的争议。五比丘中的十力迦叶的事迹也鲜有记载,本经记述此时他住于“王舍城仙人窟中”。既名为“仙人窟”,应该地处深山茂林、人迹罕至之处,并且常有奇禽异兽出没。既有禽兽,便有猎师相随。在王舍城猎师队伍中,有一位名叫尺只的猎师,在该国颇有名气。据说其每次入山捕兽,几乎从未失手。经中记载这天他“去十力迦叶不远”,正在“张网捕鹿”,大约是张开大网,设下陷阱,然后将野鹿驱赶至预先设计好的陷阱之中,便可轻易捕获。

  十力迦叶身为僧团比丘,对于眼前的这种捕猎杀生行径自然不能不闻不问。出家人也不便出面公然加以干涉,只能婉言相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尔时,十力迦叶为彼猎师哀愍说法”。说法的内容虽然本经中并未详述,然大体上仍是以慈悲护生以及因缘果报为主题。然而这位名叫尺只的猎师,此时正一门心思地忙着捕猎,对于法师的开示,哪怕是你舌灿莲花,又哪里顾得上呢?“彼猎师不解所说”。为什么不解呢?没功夫理你嘛!

  从现世法律层面说,猎师捕杀野鹿的行为,如果官府没有明令禁止,即这种行为从法律层面上讲,是合法的,没有过错;若从道德层面讲,捕鹿杀生属残忍无道,应该受到指责;然从生计营生角度讲,此猎师唯一的生存本领,大约是“善捕”,故而其捕鹿行为,是为了个人及家庭的生计——这是最现实的层面。如果弃鹿而不捕,改从其他行业营业,势力会面临生计技巧拙劣,生活从此陷入困顿之虞。释迦佛在因地里为仙人时,曾有“割肉贸鹰”义举,我们在《六度集经》中,此类福德菩萨事迹可谓比比皆是。然而我们能不能从现实层面上解决猎师所面临的问题呢?恐怕有点困难。故当十力迦叶“即以神力,指端火燃”时,这位猎师“彼犹不语”。

  当十力迦叶一筹莫展之时,有位天神劝诫道:“深山中猎师,少智盲无目,何为非时说?薄德无辩慧,所闻亦不解,明中亦无见。于诸善胜法,愚痴莫能了,正使烧十指,彼终不见谛。”还是这位天神高明,从表面上看他是在指斥猎师的“愚痴”与“薄德”,实际上是委婉地指出十力迦叶的“非时说”,也就是说法的时机不对:人家此时正在全神贯注地捕鹿,你却在一旁劝告人家不要杀生,这样有效果么?弄不好会适得其反,招致抱怨。

  本经告诉我们:

  1、为他人说法,要选择适当的时机与地点与方式方法,切勿“非时说”。

  2、说法内容要因人而异,尽快切入正题,并照顾于闻法者所关切事项。(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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