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对寺院财产收入的影响
王涛
唐宋时期,五台山受到旅游活动影响,寺院财产收入呈增加的态势,其方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方式为僧众的捐施收入。相当一批来五台山旅游的僧众,通过捐施财物的方式,表达自己对文殊菩萨的虔诚信仰。
首先是僧尼的捐施。唐宋时期来五台山旅游的僧尼人数众多,大部分都通过捐施财物来表达自己的佛教情怀。如来自定州(今河北定州)的慧祥与智正,唐高宗总章二年(99)四月在五台山旅游时,先后在中台和北台塔内安奉了三枚玉石舍利函。而来自汾州(今山西隰州)的义园在唐文宗开成五年(840)六月参观大华严寺、竹林寺、金阁寺七佛教诫院、大历灵境寺、大历法花寺时,送来了大量供养物。此外,唐宋时期随着文殊信仰向海外传播,五台山也吸引海外的僧人前来瞻礼,“他国远方,皆来奔凑”。他们的到来同样为寺院带来一定数量的财产收入。如惠萼是日本僧人。他曾三上五台山,第二次在唐武宗会昌五年(845),将橘皇后亲手制的绣文袈裟、宝幡、镜奁及供养费等施给五台山。北宋时日本僧人嘉因于宋太宗端拱元年(988)到五台山蓖财供养。再如高僧不空,是北天竺婆罗门人.唐代宗永泰二年(766),不空奏请修金阁寺,并推荐其弟子含光为使臣“回台恭修功德”,“令含光检校造前件寺(金阁寺)及普通供养处”。含光带领印度僧纯陀、道仙和法达到五台山修建寺院,五年后建成。到五台山旅游的国内外僧尼在主观上用捐施财物的方式表达自己宗教情怀的同时,客观上为寺院带来大量的经济收入,毋庸置疑。
其次是官员的捐施。到五台山旅游的官员也是寺院财产的重要捐施者,如内侍黄门金守珍,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到山供养”。开元二十三年(735),代州都督王嗣在游览清凉山各寺院时,欲饭千僧。贞元四年(788),并州节度使马遂、代州都督王朝光“各遣使赉供施至山”。在封建社会,官员无论在经济实力还是社会影响等方面都相对较强,因此,他们的捐施具有更大的示范作用,带动各界僧众捐财捐物,增加五台山寺院的财产。
再次是民众的捐施。普通群众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受佛教思想的影响,相信因果轮回之说。他们对佛教圣地充满了崇敬和向往,他们到五台山或瞻礼文殊菩萨,或是寄托自己心愿,参拜诸寺,游览诸台。在这个过程中,也为五台山寺院带来了一定的收入。如恒州(今山西大同)百姓五十余人,常带着花香珍味来到五台山,奉献文殊师利菩萨,年年无替。又舍珍财,选地建寺。再如安州(今河北定州)人张氏,在元丰甲子(1084)来游五台山,以钱百万奉曼殊室利。唐宋时期,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佛教世俗化程度的加深,百姓通过给寺院捐施财物表达自己的宗教信仰已成自然。
第二种方式为寺院的经营性收入。唐宋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波及到了寺院,由于到山旅游的人数众多,五台山寺庙相应地开展一些盈利性业务以获取利润。如道义禅师,在唐开元二十四年(736)游五台山,后“归清凉寺,取所寄衣衾”。这说明寺庙经营着类似现在“小件寄存”的业务,从中获取相应报酬。此外,贷款也成为寺院的经济来源之一,“宋淳祐八年(1248),制师颜颐仲祷雨有应,施钱二万,米五十石,置长生库,免租役。”更有一些僧人通过出售旅游纪念品赚取钱财,如大中祥符六年(1013),知天雄军府周起上奏说:“五台山僧镂木饰金为冠,设释迦等像,诳民求钱。自今此类,请行禁止。”真宗“从之”。五台山僧的做法是造旅游纪念品,并以此吸引游客,从而赚取钱财,已反映出旅游活动在寺院经济收入中的意义了。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唐宋时期五台山旅游活动极大地增加了寺院的捐施收入,寺院还能从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业务中获得一定利润。因此,唐宋时期五台山旅游活动的兴盛直接推动寺院财产收入的增加。
摘自《五台山研究》201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