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分13 不舍愿菩提心(2)
※【导读】
在世人眼里,“苦”莫大于丧命。在此情形下,若能不嗔不怒、逆来顺受,并更进而以其作为转念修心的方便法门,尚能“于彼还以难忍悲”,而“愿代其罪”,这是否更胜消极等待式的“打左脸,再伸右脸”呢?能如是行者,舍真佛子其谁!能如是行者,何患佛道难成!
在这方面,世尊当年的目犍连尊者,后来的龙树、提婆二菩萨,禅宗的达摩祖师、慧可大师,西藏的智光、米拉日巴尊者,他们都曾以身作则、为法殉身而无怨无悔,给我们竖立了可圈可点、可效可行的榜样。
※【释异】
本颂第三句,藏文本义为“我却还(更要)以(难忍的)悲悯之心”[偈颂:于彼还以难忍悲]。藏文里的“该”[■],这个字在藏文文法中属于“极札”[■]的用法,在本句中是“以……”、“用……”、“透过……”、“借助……”的意思;在现代汉语语法分析中,则属“工具状语”作副词,用以修饰后句“愿代其罪佛子行”中的动词“代”字。
有的译本中译作“于彼还生难忍悲”,“生”字则变成了动词,强调的是从无到有的“生起”,这种译法改变了藏文原文的文法结构,若细细推敲起来,文义也略有不同,但总归无伤大局,谨此提出,以供参考而已。
其他个别字词的重译,都有自己的一些想法,无关大局,故在此亦不再一一赘述。
纵人百般中伤我,
丑闻谣传遍三千,
吾犹以深慈爱心,
而赞他德佛子行。
即使有些人对我
用各种不中听的话语,
甚至是在
三千大千世界(的广大范围之内)
到处宣扬,
但我更要以
(深深的)慈爱之心,
来称赞那些人(确实具有)的
(某些)功德,
(有关这一点儿,)
是佛子(们)所应实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