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院校成立宗教学院
据报载,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新制教育法规,已明文许可各私立大学得设立宗教学院,这是我国宗教教育走上制度化、合法化的旅程中,一个伟大的突破和转机。我在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人生》第二期社论中,已对宗教教育提出了三点希望和建议,虽然这次新制教育法规中,尚未达到我们所期待的标准,已算是非常难得的创举。然在各大学中成立宗教学院,尚待宗教界及教育界的共同努力。因为有关教育的课程、师资、设施,如今尚仅是纸上谈兵的阶段。对于师资人才的培养储蓄,对学生来源的鼓励开发,以及对宗教设施课程的标准,都应学习早已有了宗教完善教育系统的欧美,以及东邻的日本。
在近世的中国,宗教的正规教育一向被忽视,所以宗教师的素质难以提高,除了西方宗教的宗教师,由国外的神学院训练后再送回国内之外,国内主要的道教、佛教,一般而言,教育水准偏低。不过,佛教自太虚大师倡导佛学院的教育以来,还是成就了不少优秀的僧才。近数十年来,撑持经营领导中国佛教的,便是这些人。但他们纵有深厚的佛学基础,却没有受过政府所承认的正规教育。今后,既然宗教的高等教育受到政府的重视,高级佛教宣化人才将会与日俱增,甚至不输给先进的日本,这不仅是佛教的佳音,更是全国社会大众的幸福,故可预见不久的未来,正信的佛教将受到普遍的信仰和接受,我们为此祝福。
(一九八四年三月十五日《人生》一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