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袈裟的种类及功德
一、袈裟概述
袈裟、又称解脱服、福田衣。发心出家求解脱的行者,身被袈裟,安然无畏,不为外道邪魔所扰,三业持修,进趣菩提、证解脱道,非白衣居士所能披,故称解脱服。
福田衣,是袈裟的德名,借田说法,譬喻持戒比丘,精进不懈,为人世福田,能令众生广植福,如世间的稻田能长稻禾,资养色身。故比丘所着割截衣,形如田相,称之为福田衣。而三衣为出家之服,应法而作,又称法服。沙门之衣,是贤圣标志,佛令诸僧尼,如法护持,非白衣所能披。此僧伽黎、郁多罗僧、安陀会三衣,又称三事纳,即五条、七条、九条三种纳。袈裟也称法衣,是表法之衣的意思。包括三衣:安陀会、郁多罗僧和僧伽黎,在三衣之外加上僧羯支和覆肩衣,即“五衣”。安陀会是五条衣,在佛陀时代是比丘贴身而穿的内衣;郁多罗僧是七条衣,穿在五条衣之上,是比丘平常穿的法衣;僧伽黎是九条到二十五(单数)条衣,穿在最外面,是僧人的正装衣,又称为“庄严衣”,是僧人的礼服,在讲经、说法、见尊长、国王召见或列队上街托钵乞食的时候必须穿的。
袈裟又称“福田衣”,因为袈裟的外形像长方形的水田,内在含义是田畦贮水能生长嘉苗,养形养命,法衣如是制作,亦能增长僧人心中的善苗,以培养法身慧命。所以如法的比丘也叫“福田僧”,众生向他们布施,如种福田,能得福报,能生善法。
汉传佛教受具足戒的比丘才有资格穿七条衣,有时在放焰口和参加水陆法会时穿九条衣,所以九条衣也称忏衣;二十五条的大红色袈裟,我们称为祖衣,在寺院里的早晚功课上,一般只有方丈或住持才有资格穿着,在重要佛事活动和法会上,主法的僧人一般是要穿祖衣的。还有一种缦衣,是用大块整幅布料制成,是给在家佛教男女居士所穿的。
“袈裟”是梵语,到了晋朝葛洪撰写字苑,才把它改成“袈裟”了。“袈裟”又叫做“袈裟野”、或“迦罗沙曳”,义译是“浊、坏色、不正色、赤色”或“染色”之义。
“袈裟”是僧尼们的“法衣”,它是从衣的“色”而立名的;所以也可以把它叫做“坏色衣”或“染污衣”。又因为“袈裟”的缝制方法,必须先把布料剪成一些碎块,然后缝合起来;所以又可以把它叫做“杂碎衣”或“割截衣”。又据四分律第四十和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说:“袈裟”是由阿难尊者奉佛指点,模拟水田的阡陌形状缝制而成。世田种粮,以养形命。法衣之田,长养法身慧命,堪为世间福田;所以又叫做“田相衣”、“福田衣”。
“袈裟”的制式,也有它的一些原因和含义的。第一,印度地点处于热带,人们多着白衣。佛教为了僧俗有别,所以规定衣服染色。第二,白色俗装,比较亮丽;法衣坏色,不求美艳。第三,割截缝制,能以杜防典卖,且无法移作他用。
第四,染污杂碎,能除爱美心理。第五,割截染坏,可息盗贼夺衣之念。
“袈裟”虽然是以“色”立名,但是它的颜色如何,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现在我们且把其中的基本的、主要的说法,介绍于下:
袈裟在颜色上规定不得用黄、赤、青、黑、白五大正色,要用坏色;并且新衣要“点净”,即刻意染上别的颜色,以破除人们对新的华丽的衣服的贪着,表示“毁其形好,僧俗有别”。不过在阿育王时代就已经有僧侣穿黄色或赤色的袈裟了。佛教初传汉地的时候,如《牟子理惑论》所载僧人即“被赤衣”。后来又有青褐色的。唐宋以后,朝廷赐高僧以紫衣、绯衣。明朝皇帝朱元璋分寺院为禅(禅宗)、讲(天台、华严、法相)、教(律、瑜伽,从事祈福消灾丧仪佛事)三种类别,朝廷明令规定禅僧穿玉色袈裟,讲僧、教僧穿浅红色袈裟。现在,一般寺院清众都穿茶褐色袈裟,方丈、首座穿大红色袈裟。四分律第十六说:有三种坏色:或青、或黑、或木兰色,可随意染。十诵律第十五说:或青、或泥、或茜,三种坏色。
另据五分律第九、摩诃僧只律第十八、毗尼母经第八、萨婆多毗尼毗婆沙第八、有部毗奈耶第三十九、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第九等典籍,也都说是三种坏色。三种色是:青色、黑色(或作“泥色、皂色”)、木兰色(或作“茜色、栈色、赤色、干陀色、不均色”)。这三种色,是“袈裟”的如法之色。
所谓“坏色”,有一种解释说:“青、黑、木兰”皆属“坏色”。比丘着其任何一色,都算是“如法、如律”。又有一种解释说:必须把“青、黑、木兰”混浊一起,才能算是“坏色”。更有一种解释说:必须把“青”等五色混合一起,才算是“坏色”。——如法藏大师梵纲经菩萨戒本疏说:“‘袈裟’此云‘不正色’。
谓将青等五色,相互混合,染成不正之色,名为‘坏色’”。另据毗尼母经第八说:
“诸比丘衣色脱褪,佛听用十种色染:一者泥、二者陀婆树皮、三者婆陀树皮、四者非草、五者干陀、六者胡桃根、七者阿摩勒果、八者法陀树皮、九者施设婆树皮、十者种种杂和之色”。
总而言之,佛制“袈裟”染色,主要用意在于“毁其形好,僧俗有别”。如梵纲经卷下说:“无论在何国土,比丘服饰,必须与其国人俗服有别”。
裁制“袈裟”用的材料,叫做“衣体”或“衣材”。关于这一项,佛制也有一些规定。据善见律毗婆沙第十四所举示的。有“驱磨、古贝、句奈耶、钦婆罗、娑那、婆兴伽”等六种材料。十住毗婆沙论第十六所举示的,有“劫贝、刍摩、憍絺耶、毳、赤麻、白麻”等六种材料。摩诃僧只律第二十八所举示的,有“钦婆罗、劫贝、刍摩、俱舍耶、舍那、麻、牟提”第七种材料。更据四分律第三十九所举示的,有“拘舍、劫贝、钦跋罗、刍摩、叉摩、舍 、麻、翅夷罗、拘摄罗、嚫罗钵尼”等十种材料。
另外十住毗婆沙论第十六及四分律第三十九曾经提到过“粪扫衣”之名,这种衣服,在阿含部藏经说:它是从旷野间拾取包里尸体用过的布块,或是其它破旧布缕,洗净之后缝合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