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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讲记》第十册 第九品 智慧 第一百八十二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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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节课

学习《入行论》的过程中,希望大家在从理论上了解佛法的同时,也要将其含义在内心中再三串习。

末法时代,讲经说法、听经闻法的人比较少;即使有一部分,大多数也耽著在字面上,没有思维其甚深意义;即使个别人思维它的意义,但也没有长期修持,所以现在人证果不太多,原因也在于此。其实如果下一番功夫,悲心、出离心或菩提心的境界,谁都可以生得起来,只不过每个人前世积累资粮不同、罪障不同以及根基不同等所导致,有些人比较容易、有些人比较困难而已。因此,大家学完了以后,有机会就应该长期思维,通过闭关等方式经常串习,这是非常重要的!

佛陀时代曾有两兄弟,哥哥特别喜爱修行,弟弟特别喜爱闻思,经过几年的精进,二人各有所成:哥哥证得阿罗汉果,弟弟深入三藏教典,成了一个三藏法师。弟弟总以自己广学多闻而炫耀,哥哥很为他担心,经常劝他人身难得、佛法难闻,得了人身当以修行为重。但是弟弟不以为然,认为佛法犹如浩瀚的大海,广闻多学十分重要,待自己精通三藏后,再修道也不迟。

后来,弟弟突患怪病而离开人间,哥哥通过神通观察,发现他因生前听闻佛法的功德,转生到寺院附近的一户人家中。转世的弟弟长到3岁时,哥哥去那里让他皈依。到了4岁,有一次乳母抱他去寺院的路上,因为山路崎岖不平,乳母失手将其掉落山下,顿时头破血流,粉身碎骨,凄惨地死了。当他临命终的一刹那,对乳母生起极大的嗔恨心,由于这一念瞋恨,他命终之后,堕入地狱。哥哥知道这件事后,再入定观弟弟的生趣,发现他已堕于地狱,不禁叹息道:“地狱的罪业,诸佛菩萨尚且不能奈何,何况是我了?”

广闻博学确实很好,可以断除轮回的根本,但如果没有用好,虽然口头上讲得很好听,但对正法和圣者生起邪见,反而容易堕入恶趣,自己得不到真实利益。《大圆满心性休息》引用《华严经》的教证说:“譬如聋乐师,能令他众乐,然自不得闻,未修法亦然。”聋子演奏音乐给别人带来欢悦,可他自己根本听不到,同样,我们给别人讲法的口才再好,但自己不修行的话,也得不到真正的法益。

在座的有些道友,因为前世的殊胜因缘吧,即生中凡是遇到的法,就经常在心里串习,最终也能品尝到佛法的妙味。相反,有些人从来没有串习过,听了二十几年的法,自相续还是与法很遥远。因此,刚开始闻思的人,心态一定要转移到修行上面,否则,闻思多年而没有修行的话,这种习惯比较难改。

当然,大城市里的人修行的机会比较少。我讲《入行论》开头时,曾要求大家每天修半个小时的菩提心。当时在一段时间内,很多人都比较积极,而现在呢,除了极个别人以外,大多数人都因各种散乱而放弃了。其实,每天如果连半个小时都抽不出来,想成就可能有一定的困难。

修法方面的习气和因缘,在家人与出家人确实截然不同。有些在家人认为自己的功德、福德、智慧远远胜过出家人,这种傲慢真的不合理。佛陀在经中讲了很多出家人的功德,龙猛菩萨在《大智度论》中也说:“孔雀虽有色严身,不如鸿雁能远飞,白衣虽有富贵力,不如出家功德胜。”孔雀表面上看来很美丽,但不如大雁能远飞,同样,白衣(在家人)就算福报极大,能做很多佛事,有钱、有势力、有智慧,但由于没有看破世间,对名利和感情割舍不下,故在某种功德上,根本比不上出家人。因此,在家人不应斜眼蔑视僧众,而应追循释迦牟尼佛的传统,恭敬每一位剃光头、披袈裟的出家人,即使他的戒律不清净也要如此。

现在有些在家人,习惯性地对出家人不满,这完全是在造恶业,如果你看不起出家人,那不妨放下一切出家试试。还有些人认为:“出家、不出家一个样,凡事不要太执著,不出家对社会的贡献更大!”这种说法也不对,出家与不出家根本不一样,佛陀在经典中也说了,千劫佛最终成佛时均是出家形象,所以出家的功德不可思议。

作为出家人,穿上出家的僧衣,在人群中是一种庄严。不过,有毒蛇的地方,如意宝的光芒通常不太亮,在不信佛教的人群中,披着红黄袈裟的有些出家人,也觉得是一种压力。当然,这可能是你业力现前吧,真正来讲,僧众于在家团体中是十分庄严的,藏传佛教中对出家人就非常非常恭敬。然而别的地方由于对佛教不了解,对出家人的态度有所不同。但不管怎么样,大家对出家人要有恭敬心,出了家的人有修行的因缘、修行的机会,很多方面跟在家人完全不同。你没有出家之前,因为要生活,世间的事情不得不想、不得不做,但出了家以后,很多在家的想法只有放下,包括记电话的小本本,也得重新换一个。

好,不啰嗦了,下面开始讲正文。

寅三、破实法常有:

故乐等常性,毕竟不可得。

乐等若恒存,苦时怎无乐?

对方所许与自性同一本体、恒常不变的安乐,在世间上绝对找不到。所谓的安乐,是能感受到的东西,如果是常有的安乐,就像空中鲜花的香味一样,谁也无法享受到。而且,常有的快乐若存在,那它永远不会退失,今天快乐的话,明天也应该快乐,永远都是如此,一直开开心心的,始终保持一种状态,不可能今天笑逐颜开,明天愁眉苦脸,后天闷闷不乐。

“乐等若恒存,苦时怎无乐?”再加上还有一个推理:如果快乐与自性以无二无别的方式存在,恒常不变,那么当我们痛苦时,为什么感受不到快乐呢?既然它是常有的,就应该永恒存在,但我们离开亲人、失去父母、病入膏肓时,为什么原来的快乐荡然无存?因此,我们凭现量也能了知,对方所许快乐永远存在,这种观点根本不合理。

我们心里的快乐,其实是依分别念产生的,愚者却往往认为它在外境上存在。麦彭仁波切说:“愚者认为诸苦乐,皆从他缘而产生,恒时散于取舍境,贪嗔波涛杂念中。”愚笨的人认为痛苦和快乐依靠外境产生,就像现在有些人,认为洋车洋房、感情婚姻等是一切快乐的来源,为了得到这些,心一直散乱于外境上,不断引生贪嗔烦恼,在这样的汹涌波涛中饱受煎熬。然而实际上,快乐和痛苦来源于自己,麦彭仁波切紧接着说:“智者了知诸苦乐,悉皆来源于自身,恒时向内观自心。”有智慧的人明白痛苦和快乐只源于自身,于是始终观自己的内心,根本不会到外面寻求。

一个真正的修行人,完全了解痛苦的来源,遇到怨敌遭受痛苦时,知道是分别念所造成的,从来不会怨天尤人。而且他清楚,怨恨的敌人无始以来当过自己父母,即使今天与自己为敌,但通过一些方式调解,也不一定不共戴天;而今天非常亲密的亲友,搞不好的话,明天就会变成仇敌,所以很多事物皆依心而安立,外境上并非实有存在。

看看大城市里的人,他们每次进百货公司,都在买衣服,目的是什么呢?就是觉得漂亮很快乐,于是天天照镜子打扮,看衣服的款式、颜色合不合适,认为快乐可从漂亮上得到;到了冬天时,很多人又到处买羽绒服、保暖衣,认为快乐可从温暖中得到……实际上,心如果没有起主导作用,这些苦乐都没有办法建立。

这方面的很多道理,我们应在实际中思维,否则会一直随波逐流,随世间人漫无目的地疯狂追求。有时候看,世间人真的没有目标,不管人生价值还是生存意义,他们从来不去考虑,遇到什么就开始追。在这种大环境下,修行人一定要把握自己、控制自己,如果没有这样,快乐是很难得到的。

若谓乐衰减,彼岂有强弱?

舍粗而变细,彼乐应非常。

假如对方说:“生起痛苦时,快乐还是存在的,但因为快乐逐渐微弱,被粗大的痛苦障蔽了,因此感受不到。譬如,你亲人死了或者公司垮了,痛苦肯定会强烈地涌现,此时快乐就像糖水中的盐粒一样微细,虽然本体常有,但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这种说法不合理。既然承认快乐是常有,怎么会时而粗大、时而细微呢?常有的东西永恒不变,不可能有强弱两个阶段。粗大的快乐,永远都是粗大的快乐,不能变成细微的快乐。如果它变成细微的快乐,那么细微的快乐是否等于粗大的快乐?如果不等于,而是大于或小于它,则说明快乐的本体不是常有一体,对方的观点无法成立。

如果说:“快乐的本体确实不变,但它舍弃了粗相而变成细相,所以无法感受到。”这种说法也不成立,因为这样一来,快乐显然成了无常法。就像一个小孩,7岁时和成年后的样子必定不同,或者说一个人三四十岁时很强壮,七八十岁后身体极度衰弱,很多方面不如以前,这两个阶段并非一体,因而这样的法不是常有。毕竟只要承认常有了,就绝对不能有变化。

我们学过任何因明或中观的论典都知道,所谓的常法,在世间中不能承认。没有学过宗派的人,尤其是没有学过因明、中观的人,认为很多法是常有,柱子刹那刹那地变化、人一天一天地衰老,肉眼看不出来,就认为它恒常不变。其实这些法如同旋火轮,旋转极为快速的缘故,就好像是一个圆圈,但实际上只是一个一个刹那相连的错觉。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经典物理学家认为有不变的东西存在,但现代物理学家把这种观点推翻了,他们说万法没有一个绝对静止的,全部都是在运动。这样以后,我们应该知道,一切万法都是无常,常有的快乐并不成立,正因为无常,快乐也可以变成痛苦。《四百论》云:“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萨迦派果仁巴在《入中论讲义》中也引用这个教证说,凡是无常的法,一定有坏灭损害,有坏灭损害则非真正的安乐。一个人的生活如果永远圆圆满满,那倒是很好,但快乐具有无常性,一定会坏灭的,因此,常有的快乐绝对不可能存在。

不要说常有的快乐,就连暂时的快乐,有时候也不容易得到。禅宗曾有一个故事说:从前无德禅师面前来了三位信徒,他们为各自的事情烦恼不已,不知如何才能使自己快乐。禅师首先问他们:“你们为了什么而活着?”第一个信徒说:“因为我不想死,所以我活着。”第二个信徒说:“因为我想年老时儿孙满堂,所以我活着。”第三个信徒说:“因为我有妻子儿女,所以我必须活着。”禅师听了之后,说道:“你们当然都不会快乐,因为你们活着不是为了理想和责任,人若失去了理想和责任,怎么能活得快乐呢?”

三个信徒齐声说:“那我们怎样才能快乐呢?”禅师反问:“你们认为得到什么才快乐?”第一个信徒说:“我认为有金钱就会快乐。”第二个信徒说:“有了爱情就会快乐。”第三个信徒说:“有了名声就会快乐。”禅师听后,不以为然,告诫他们:“你们有这样的想法,永远也不会快乐。有了金钱、爱情、名声,烦恼就会接踵而至。”三人问:“那我们该怎么办呢?”禅师意味深长地说:“你们先要改变观念。金钱要布施才有快乐,爱情要奉献才有快乐,名声要服务于众生才会快乐。”最后他们找到了快乐的答案,获得了非常大的利益。

可见,有些高僧大德只要说一句,对别人一生都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当然,没有信心、没有因缘的人,对他说一百句、说一万个偈颂,他也人就是人、法就是法,法本放在佛堂里,自己的贪嗔痴不断涌现,根本无法对治。我们依靠佛法修行时,不敢说所有的法都能融会贯通,但经常想到以前上师讲过的教言、诸佛菩萨提过的教言,然后尽心尽力地在相续中串习。希望大家也能如此,看外道的书破斥他们时,理当建立自宗的观点,始终有一颗纯洁的信心,“真金不怕火炼”,无论遇到什么样的违缘,也不会以此而毁坏善根。所以,首先要建立正知正见,然后再稳固地去修持。

如是何不许,一切法非常,

粗既不异乐,显然乐非常。

通过以上破除对方的谬论,最后作者问道: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不承认万法是无常呢?如此承许无有任何过失,而且非常合理。你们说二十五谛中神我和主物是常有,但这样的常有没有丝毫作用,建立此种观点,对今生来世并无利益。所以,应像我们佛教承认的那样,抉择一切万法无常。

世间人不要说证悟无我空性,即便只了解最基本的无常法,对生活的执著也会转变。如果你对财物特别执著,只要建立无常的观念,执著就不会特别强烈;如果你对感情、婚姻、地位特别执著,只要稍微懂一点无常,效果也会完全不同。所以,佛陀在经中宣说了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有漏皆苦、涅槃寂静四法印,这是名言中极其甚深的教言,若能经常串习,你的生活肯定会非常圆满。

可是一般的凡夫人,观无常确实有一定困难。以前在佛陀时代,有一个妇女,丈夫抛弃了她,她唯一的宝贝孩子又死了。这个妇女痛不欲生,抱着孩子的尸体来到佛陀面前,请求佛陀大发慈悲,无论如何要救活孩子,否则她也不要活在人世上了。佛陀说:“要救你的孩子并不难,只是你必须向没死过一人的家里讨一粒芥子,把这个给我,我就能救活这孩子。”这个妇女就一家一户地走了无数家庭,但没有一个家庭从来没有死过一人,最后她终于明白了:人总是要死的,每个家庭都经历过失去亲人的痛苦。

所以,家人死了的时候,我们不应该痛苦,因为这是无常的规律,没有什么可流泪的。但我今天这样说,明天有些人哭得更厉害,前段时间我也说不要哭,可是第二天有些道友的家人死了,哭得惊天动地,好像我专门劝他要哭一样。由于自己的执著根深蒂固,法师在课堂上说一遍,并不是马上就能解决的,心里的串习还是比较严重。

总而言之,里里外外的一切法,通达了无常以后,没有一个常有存在。《佛说无常经》中云:“外事庄彩咸归坏,内身衰变亦同然。”内外任何一个法,最后都要归入衰败、毁灭。整个世界的万事万物,不会像外道所承认的那样,有一个常有的东西。古人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这就是无常的规律,任何人均无法超越它,因此,外道为什么不承认无常呢?

如果对方说粗大的快乐变成细微的快乐,那我们可以观察:这二者到底是一体还是他体?若是他体,粗大的快乐毁灭后,并不影响细微的快乐,这样一来,你非常痛苦的时候,快乐仍会不折不扣地存在;若是一体,那快乐就是无常的,因为它有从粗到细的变动,前后两个状态截然不同。而且,是一体的说法在世间中也说不过去,刚建成的建筑物和它接近毁灭的时候,新旧阶段是不是一样的呢?绝对不是。

通过这种分析可以看出,任何一个法都不会永恒存在,苦乐绝对是无常的。所以你今天有吃有穿、身体健康时,唱歌声不要太高了,不然,明天也许哭声更大,自己会不好意思;遇到一些违缘痛苦,也不要垂头丧气、万念俱灰,快乐的太阳迟早会在东方的山顶上冉冉升起。因此,没有必要对苦乐感受强烈地执著,不然,对修行和解脱会有不同程度的障碍!

以上是破他生的,下面开始破自生。

寅四(破生前有者)分四:一、他宗之观点;二、发太过;三、破彼之回答;四、遣除妨害自宗。

卯一、他宗之观点:

因位须许有,无终不生故。

显果虽不许,隐果仍许存。

对方认为:“万法不是自在天、微尘、主物等他法产生,而是自己产生自己。一切法因位上必须存在果,如果因位上不存在,就像石头无法产生鲜花一样,最终也不可能生果。所以,果法在因位时,就像孩子躲在母胎中一样,以不明显的方式隐藏着。”

可能有些人也这样认为,我刚开始学中观时,就觉得他们说得很有道理。也许是自己前世与他们有关系吧,真的觉得果若在因位上不存在,怎么可能产生呢?应该是以隐藏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存在。后来自己学了大乘佛法以后,才明白不能这样承认,这样承认虽符合自己的有些执著,但就像寂天菩萨在这里所讲的一样,它有许许多多的过失。

什么过失呢?“显果虽不许,隐果仍许存。”对方虽不承认明显的果在因位上存在,比如枝、叶、花、果不可能在种子上全部具足,但却说果的所有特点以隐藏的方式原原本本在种子上存在,就如同暗室中的瓶子一样,通过灯火发现后,只是一个使之明显的过程。其实这种比喻不合理,因为瓶子在暗室里显现,是从能显、所显的角度讲的,而不是能生、所生。退一步说,即便是能生、所生的关系,那果在因位上以什么方式存在,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说是一体,一个实体上不可能有显与不显两部分,因为是一体之故,果在因法上一定能照见,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法上不可能有果的所有特征,不要说我们大乘佛教徒,连田野里的农夫也不会这样承认,否则,他们用不着耕耘,一袋种子就可以变成庄稼;如果说是他体,这也不合理,因为这与你们承许因中有果的观点相违。所以,通过此种方法观察,因生果绝对不成立。

然即便如此,名言中也要承认一种缘起。我们什么时候通达了名言的缘起和胜义的缘起,什么时候就会明白种子生果以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等非常合理。倘若没有通达,就像很多文学巨匠、物理学家一样,从年轻到白发苍苍一直绞尽脑汁地研究,也不会得出什么有效的结论。他们对人类社会是有一些贡献,但物质和精神的真正奥妙、缘起空性的甚深道理,他们的了解绝对赶不上佛教。这个话也许他们不愿意听,因为很多人觉得自己了不起,对自己的信心非常强。但实际上,若将佛法智慧和现代科学相比较,我们不难发现,佛教对宏观世界、微观世界、人生观等很多问题最细微、最甚深的部分彻达无碍,任何一个有智慧的人都没办法反驳,而现代科学相形之下,只能解决部分的问题,其他问题只有画一个问号了。

卯二、发太过:

因时若有果,食成啖不净,

复应以布值,购穿棉花种。

假如在因位时果以隐藏的方式完好无损地存在,那么果的特点在因上就应该具足,每碗饭应该有厕所里不净粪的味道、形状、颜色、功能等,这样一来,吃食物(因)就成了吃不净粪(果),你们不用辛辛苦苦花钱买米了,因为不净粪与食物无二无别,因法的特点果法也有。而且,也不必用钱买布做衣服(果)了,只要买几粒棉花种子(因)挂在身上,就可以起到同样的作用。这种说法无疑非常可笑,因此不能承认因中有果,不管明显还是不明显,都不能认为果在因上真实存在。

关于因中有果的观点,《四百论》的推理方式与此略有不同,如颂云:“果若能违因,先无不应理,果立因无用,先有亦不成。”果若能违害因法 ,也就是说因位时无有果,那果怎么能产生呢?果若先于因法成立,则因就没有用处了。因此,果先有不成,先无也不成。

既然如此,我们该怎么承认呢?名言当中,因生果是一种缘起规律,但以胜义理论来观察,一切都是大空性,不能得出一个实执的结论。

所以,世间万法为什么叫世俗?为什么叫假象?原因就是真正用智慧来观察,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推不出来,就如同梦中大象、空中花园一样,根本找不到它的来处、去处、因和果,它只是分别念的臆造而已。若能对诸法有这样的认识,就会明白内在的起心动念、外在的万事万物都是现而不实,一经圣者和中观的智慧剖析,马上就会不堪一击、毁坏无余。

我们应该依靠闻思通达中观的见解,并在相续中不断串习,最终对世间的一切无所希求,遇到痛苦也无所恐惧。所谓的圣者,就是通过这种途径得到的,而不是无缘无故获得的。所以大家要好好学习甚深中观,种下空性的种子,摧毁实有的执著,这是非常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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