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道儒:佛教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典范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作者简介:魏道儒,男,1955年10月15日出生,河北景县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佛教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佛教研究中心主任。主要著作有:《中国华严宗通史》、《华严学与禅学》、《宋代禅宗文化》、《禅宗无门关》、《佛教史话》、《坛经译注》等。
佛教称得上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典范,反对战争的楷模
在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民族和宗教的冲突仍然不断发生。特别是霸权主义的强权政治、宗教极端主义和民族分裂势力,都是引发战争的因素。因此,我们倡导的和谐世界建设还面临着重重阻力和困难。在这种形势下,发挥宗教在维护世界和平,构建和谐世界方面的作用,不仅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而且也将是前景不可限量的。
作为一个世界性的宗教,佛教的和平主义传统最悠久、维护和平的思想和实践最丰富。佛教的悠久历史,就是维护和平的历史,是沟通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之间友好文化交往的历史。从世界宗教传播历史的范围来考察,佛教称得上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典范,反对战争的楷模,保持和平发展的标志。佛教的和平主义传统表现在许多方面,本文拟从佛教传播方面谈五点。
首先,佛教始终把传教弘法与反对战争、维护和平联系起来,与沟通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之间的友好文化交往联系起来,与稳定社会、协调人际关系联系起来。
佛教无条件地反对战争,倡导和平。它的和平主义精神扎根在稳定的基础教义中,并且表现在各个方面。佛教把“杀生”列为一切戒律之首,认为杀生是万恶之源。在中国历史上,利用佛教基本教义反对杀戮,成为著名传教高僧的自觉行动。例如,根据中国佛教史书《高僧传》卷九《佛图澄传》记载,东晋十六国时期,战事频仍,在后赵传教的佛图澄(231—348)大力倡导佛教慈悲、戒杀的教义,并且以此规劝嗜杀成性的后赵统治者。当石虎问什么是“佛法”时,他回答“佛法不杀。”他曾对石虎说,作为“帝王之奉佛”,主要体现在“不为暴虐,不害无辜”方面。尽管帝王不能做到绝对不杀生,但是如果“暴虐恣意,杀害非罪”,就是把全部财产都拿出来供养佛法,也免不了“殃祸”。佛图澄以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后赵统治者的信任,把传播佛教与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生产,协调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紧密结合起来。
第二,始终不依靠政治、经济、军事力量威胁和强迫他人信仰佛教,而是主要凭借经典教义中蕴涵的慈悲品质、纯洁情操、精深哲理、高远境界、博大胸怀去感染人,劝导人。
弘教传法往往与宗教对话相联系,成为宗教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释伽牟尼开始,就通过与其他宗教信仰者的对话,为其提供精神的需要,通过不附带任何政治、经济条件的纯教义劝导、感化,使其归依佛教。这些记载在佛教经典中比比皆是。在佛教的对外传播中,从来没有因弘法而发生所谓的宗教战争。更为重要的事实是,许多国家和民族信奉佛教,没有受到各种非宗教因素的强迫,而是信徒纯粹出于信仰的原因,主动到佛教中心地区学习佛学,把佛教传播到自己的祖国。佛教从印度向中国传播,从中国向日本、朝鲜、越南等国传播,都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在中国佛教史上,为佛教文化流传做出贡献的,大多是在佛教典籍翻译方面有成就的义学僧人。如果没有这些义学僧人的文化建设工作,中国古代哲学、文学和艺术等,完全会是另一个面貌。佛教的和平传播,不但成为这些国家和民族间友好交往的桥梁和纽带,也成为丰富和发展它们自己文化的强大动力。
第三,传教弘法与政治干预、经济掠夺和文化殖民等没有任何联系。
无论是古代印度佛教向中国以及其它亚洲国家和地区传播,还是近代向西方国家和地区传播,没有伴随着起点地区政治观念的输出,经济方面的索取。佛教传播的文化色彩最浓厚,是以佛教典籍为主要载体的,与特定宗教信仰相联系的文化传播。佛教也没有在流传的地区建立非宗教性的组织机构,或者采取某些方式改变流传地区的社会结构。例如,印度佛教大规模传入中国,并且中国在唐代就开始取代古印度而成为世界佛教的中心,其结果佛教只带来了典籍、教义以及古印度的文化,并没有带来古印度社会的种姓制度,以及某个王朝的政治统治和经济掠夺。没有政治干预、经济掠夺和文化殖民色彩,是佛教传播的显著特征。
第四,佛教传播主要依靠信仰者个人的自发行为或分散的地方僧团推动,而不是依靠全国性的机构组织或政府行为推动。
两汉之际,来自古印度以及中亚各地有佛教信仰的商人、使者、旅行者以及移民后裔,自发地把佛教传入中国内地。他们之间没有强大的组织作后盾,传教弘法完全是个人的自发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在以后的历史过程中,有影响的传教者,绝大多数以其佛学精湛,道德高尚,善于劝导和感化著称。一些传教者也善于利用医术、方术和其他技艺辅助传教。尽管传教方法多种多样,但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不是在故土强大组织的支持下传教。从中国的僧传中可以看到,许多来中国传教的古印度僧人,有的出身王室,有的是储君,有的是奉国王之命而来。但是,这些看似有“政治背景”者,并没有肩负任何政治使命,而是纯粹以传播佛法为己任。
第五,佛教的圆融思想有利于消除宗派间的排斥、仇视和争斗,促进不同宗教、不同派别的融合发展。这是对佛教固有的和平理念的丰富和发展。
佛教在不同地区和民族中发展演进了两千余年,吸纳和融合了多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形成了适应性强,涵盖面广,内容丰富的精神文化宝库。同时,佛教每传播到一个地区,总是与当地的思想文化相融合,在融合中产生有创造性的新思想。中国华严宗首先提出的圆融思想,正是这样产生的,并且成为大乘佛教的共识。华严宗认为,从表面上看,一切事物都是有差别的,彼此独立的,但是从本质上观察,一切事物又是可以相互融通、相互等同的,从而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整体和谐状态。华严宗把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和谐相处、协调共存作为理想境界,致力于消除现实中存在着的各种矛盾、对抗和隔阂。千余年的历史证明,这种理论和实践,对于化解乃至消除宗教间的仇视、怨恨和争斗,树立宗教和平共处的理念,是有重要意义的。
佛教的和平思想、精神与实践,曾在历史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佛教在和平传教方面表现出的这些特点,为我们认识当今世界宗教的传播方式、发展趋势以及宗教间应该建立的关系,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回顾佛教和平传播的历史,可以清楚看到,佛教有增进不同信仰群体之间沟通、交流和理解,消除彼此矛盾和仇视,避免冲突和对抗的社会作用。这些当然不是佛教独有的,在其它宗教中也能发掘出来。因此,开发宗教中倡导和平共处的思想资源和实践经验,针对不断变化的世界局势开展宗教对话,对于实现宗教界影响世界向和平方面发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结语:
总之,佛教倡导和平、维护和平的丰富理论和实践,对于人们认识当今世界范围内的宗教对话,处理现代宗教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无疑有着不可替代的现实价值。这不仅有利于和谐世界的构建,同时也有利于佛教自身的健康发展。我们坚信,佛教积极、丰富的和平理念如果成为当今世界各宗教的理论共识和自觉行动,宗教在维护世界和平方面的作用将不可限量。